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0 年受宏观经济与系列调控措施的松紧变化影响,房地产市场于二季度后快速复苏,商品住宅全年成交规模创新高。但区域分化加剧,“优势城市 / 优质区域”对资金的吸聚效应进一步加大。 2021 年“经济维稳”大方向不变,亦需“促进转型”,由于政策需要顾及更多“分项目标”,且需应对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本年系列执行措施将更宽幅波动。在此前提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仍是重中之重,“因地制宜”与“因城施策”将更灵活。 未来不同区域基于“城市发展价值”高低不同,市场分化的格局将进一步扩大。政策对行业发展的要求增加,传统开发模式面临更大挑战;我们仍然强调,复合新兴产业发展的多元化经营将是未来之始。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住房仍是许多“城市无产者”的刚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关乎民生,举足轻重。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行业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业主频频维权。艾普思咨询采集并分析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020年的房地产行业投诉数据,为从业者及监管者洞察行业痛点提供视角。数据周期:2020-01-01——2020-12-30注:与房地产无关的纯物管投诉已删除;开发商相关统计中,由于无法根据短关键词准确划分品牌,新城控股、光明房地产、实力房地产、实地房地产等开发商不计入前十统计。01 全年每月投诉量2020年,领导留言板收到房地产相关投诉约4.7万件。从全年走势来看,因春节及疫情影响,1-2月房地产行业投诉量较少,3月投诉量迅速增长,7月达到顶峰,当月投诉量达5,571件。02 地域分布:河南、四川、安徽最多2020年,地方领导留言板共接收到房地产相关投诉46,034件。其中河南省投诉量最高,占比12.47%,四川省、安徽省投诉量分别占比9.54%、7.95%。03 投诉类型:服务最多,合同、质量次之房地产投诉可分为质量、服务、合同三类。2020年,全国房地产投诉中质量投诉占比28.83%,服务投诉占比40.17%,合同投诉占比30.99%。3.1质量投诉质量投诉中房屋及装修质量相关投诉最多,占比72.13%,车位质量投诉占比16.72%,违章搭建相关投诉占比10.11%。房屋及装修质量相关投诉主要包括渗漏、墙壁开裂、墙皮脱落、鼓包等问题。其中渗漏、墙壁开裂问题最多,涉及投诉量分别为3,080件、2,040件。3.2服务投诉服务类投诉中,物业及配套服务投诉占比38.95%,其中维修基金使用不合理不透明、配套学校未开办等投诉较多;办证服务投诉占比29.90%,主要涉及开发商交房后不给办房产证;服务态度相关投诉占比18.90%,工作人员办事推脱推诿、态度恶劣、有意误导等问题频现;交房服务投诉占比11.69%,主要涉及延期交房、强制交房两方面。3.3合同投诉合同类投诉主要包括合同欺诈、烂尾、退房退款、降价维权、违规操作、强买强卖这六大问题。其中合同欺诈投诉量最多,占比达55.08%,主要涉及隐瞒不利因素、虚假宣传、装修质量缩水等问题;其次是退房退款投诉,占比为19.94%;违规操作投诉占比11.95%,主要投诉问题为不按规定开发票。04 被诉开发商:恒大、碧桂园、绿地、万科最多从房地产品牌来看,收到投诉最多的是恒大,投诉量1,105,其次是碧桂园,投诉量917,绿地、万科投诉量也在500以上。这四大开发商也在2020年全国开发商销售榜前十之列,总体而言,投诉量与销售量紧密相关。恒大全年投诉量主要集中在6-11月,期间每月投诉量均在100以上,其中7月达到163起,合肥恒大中央广场、天津市恒大花溪小镇等楼盘相关投诉较多。碧桂园在4-8月期间,每月投诉量均在100起以上,安庆市碧桂园时代之光、颍上碧桂园天誉、全椒碧桂园桃源观澜等楼盘相关投诉较多。万科全年投诉量走势相对平缓,投诉量最多的月份为7月。绿地投诉量在10月及11月陡增,期间汉南绿地城、银川绿地海珀兰轩、渭南韩城绿地等楼盘投诉较多。地产投诉可分为质量、服务、合同三类。2020年,全国房地产投诉中质量投诉占比28.83%,服务投诉占比40.17%,合同投诉占比30.99%。恒大、碧桂园、绿地、万科投诉地域分布从地域分布来看,恒大相关投诉较分散,排在前三的四川、辽宁、安徽投诉量占比分别为11.22%、8.33%、7.15%,成都温江恒大未来城、沈阳恒大中央广场、合肥恒大中央广场为重点投诉楼盘。碧桂园相关投诉较为集中,来自安徽省的投诉高达222起,占比24.21%,滁州、阜阳、亳州等市均是投诉重灾区,全椒县碧桂园罗马世纪城儒林境、全椒县碧桂园桃源观澜、阜阳碧桂园翡翠湾等楼盘投诉较多。绿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陕西、河南、湖北等地,西安绿地国际生态城、西安绿地璀璨天城、郑州绿地溱水小镇、汉南绿地城等楼盘投诉较多。万科相关投诉中,有108起来自四川省,占比20.97%,万科公园传奇、万科臻园、万科理想城等楼盘投诉较多。恒大、碧桂园、绿地、万科主要投诉问题从投诉分类来看,万科相关的各类投诉分布较为均衡,碧桂园相关投诉中质量投诉远高于服务、合同投诉,绿地相关投诉中合同类投诉较为突出。05 十大被诉楼盘2020年,投诉量前三的楼盘中,长春市万龙银河城销售时违规多收3万元,长春市华大城推出2万抵4万优惠活动却拒不履行抵扣承诺,天津市恒大花溪小镇无理由退房且不退款,最终均引发业主大规模投诉。06 总结从投诉数据来看,房屋及装修质量不达标、合同欺诈、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按时交房等问题是业主维权的重中之重。开发商盲目赶工期、降成本等行为造成了期房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甚至在质量完全不达标的情况下强制交房,直接导致了大量质量维权投诉,进而影响开发商的品牌形象。开发商应着眼长期利益,重视房屋质量把控,不断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建设和外包项目的质量管控,完善施工过程中的验收机制。开发商应注意规范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避免业务员利用合同欺诈损害公司品牌形象。消费者应仔细研读合同,避免听信口头承诺,造成日后维权困难。如今房价高企,购房者常常是掏空“六个荷包”买一套住房。相对开发商而言,业主明显处于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从严把控验收、从严审核宣传广告,完善惩罚机制,从根源上为消费者把好第一道关。买、卖、监管,三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房产买卖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长远发展。艾普思是一家国内领先的舆情大数据服务商,拥有自主研发的舆情监测系统及专业的舆情咨询服务团队,为政企客户提供集舆情监测、危机公关咨询、线上品牌优化、口碑建设于一体的全案服务。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艾普思官网。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装修亦然。然而,多级转包套路多,监管缺失维权难,满分承诺负分施工,精装房变 " 惊装房 "…… 群众吐槽装修市场处处坑。一些地方相关矛盾纠纷突出,成信访高发领域。住房装修市场有哪些套路?缘何难以治理?有何良方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展开了调查。▲陕西省西安市海亮唐宁府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去年 10 月才交房,还没来得及入住,今年初一期 9 号楼烟道就整体垮塌," 像地震一样 "。受访者供图精装变 " 惊装 "" 还没入住就塌了 "还没来得及入住,一期 9 号楼烟道整体垮塌 …… 前不久,多名陕西省西安市海亮唐宁府小区业主反映,去年 10 月才交付的精装房让他们着实受惊," 还没入住,就塌了!"" 吓人啊,像地震一样。"记者在现场看到,坍塌部分涉及一层到九层,大石块散落一地。一些业主表示,这些精装房问题不少,包括阳台梁开裂、入户门有裂缝、地板空鼓、过门石开裂等。不只如此,有的精装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江苏南京的李女士也反映:" 我在迈皋桥板块购买的楼盘,宣称恒温恒湿,但外墙材料易燃,着过火,开发商答应更换材料,后来不仅没换还加了一层,大概 5 厘米厚。" 李女士说,更严重的是,煤气管道裸露,有的还从卧室或厨房穿户而过,业主担心如果煤气泄漏,加之外墙材料易燃,整栋楼可能爆燃,成为火柜。" 因为担心消防安全也不达标,我们去找开发商协调加强煤气管道防泄漏处理,开发商却说大家去法院起诉好了 ……" 李女士告诉记者。房价包含装修费,却问题频出。浙江杭州春秋华庭小区房价每平方米 3.3 万元,其中包括每平方米 6000 元的装修费。但当业主们前来验房时却发现,一套房子问题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个,一些业主还发现煤气严重泄漏。一些品牌开发商也频遭投诉。2020 年,广西南宁市保利领秀前城的两栋精装楼房遭业主投诉:鞋柜、橱柜下方未贴瓷砖,部分下水管生锈,木地板松动 …… 业主们虽多次向开发商反映,但一直未解决。重庆市万科御澜道三期均为精装房,2020 年 10 月陆续交付,不少业主发现房屋存在问题,上百名业主集体在售楼部抗议。业主反映,房子卫生间天花板渗水严重,如同 " 水帘洞 "。拆开发现水管、防水材料质量很差,地漏、管道尺寸对不上。精装房小区公共部分,则已成为减配 " 重灾区 "。杭州一家开发商透露,大到园林景观,小到入户大厅,全部都可进行减配。这些基本不会在合同和样板房中体现,即使当时开发商有对外宣传或是口头承诺,一旦这些区域出现减配,购房者也很难维权。涉房矛盾纠纷突出,成信访高发领域。记者从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获悉,2020 年接到的房产类矛盾纠纷占各类矛盾纠纷总数的 22.1%。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相关信访问题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诉求表达方式强烈。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精装房频遭投诉背后,凸显 " 精装暴利 " 正遭遇监管乏力。▲网友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河南省邓州市某项目偷工减料,精装变 " 惊装 "。受访者供图住房装修成信任黑洞套路多监管难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住宅装修业务年产值超过 2 万亿元。然而调查发现,不只精装房问题多,二手房装修 " 销售 " 色彩过重,计价方法复杂,同样套路多、维权难。" 验收即维权 ",居民吐槽装修被坑成人生必经坎。记者在闲鱼、到位等平台检索发现,装修市场水、电、泥、漆、瓦工、砸墙等各环节都有商家提供服务,报价 1 元、8 元、58.9 元到数千元不等,问起客服却说是低价引流,现场议价。" 不靠谱,装修施工队把我家承重墙砸了,邻居投诉,闹到了派出所。" 南京市建邺区市民翟女士说," 算是人生必经的一道坎吧。"一些受访的市民表示,装修公司多是满分承诺,负分施工,说得好听做得差。广西南宁市民李女士说,她家一套房子装修,给出预算 30 万元,签了合同,施工却问题百出。" 建材报价比市面价格贵两到三成,最贵的翻好几倍,测量面积总比实际多几平方米,去沟通却被指责不懂行情,最后比原预算多花了 10 多万元。"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一小区居民汤女士 2017 年购买二手房进行装修,卫生间防水层没做好,地面积水缓慢渗透到楼下住户,引发邻里矛盾。" 后来才发现,施工团队没有资质,因为自己疏忽大意只好认了。" 汤女士说,无奈之下她请来一个维修工,重新铺设防水材料,但后期发现还在漏水,联系这位维修工,才发现已被对方 " 拉黑 "。合同陷阱辨别难,行业标准缺失,人员资质不清,也是目前装修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消费者反映,和商家签订装修合同时,常遭遇 " 合同陷阱 "。南宁市民韦征说,装修公司签的合同好几页,很多看不懂,有不少 " 隐藏 " 条款一般人发现不了。如装修材料选用、装修服务方面,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中装修垃圾清运费、材料运输费占装修总费用 10% 至 15%," 算钱的时候才发现,由于写在合同里了,只能吃哑巴亏。"南宁一家装修公司员工说,公司有设计师甲级证书、施工乙级证书,问及为何没张贴在明显地方,该员工回答说,公司是做电力起家的,这些证书不好贴出来。记者是否全员有执业证书,该员工回答则含糊其辞。走访的几家装修公司表示,装修师傅跟公司有长期合作,但并不属于公司员工。此外,装修时看不懂,装修完看不出,监管缺失维权难。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装修公司要求动工之前交全款,先付款再装修,资金没有第三方监管,一些装修问题在正式入住甚至入住几年后才会暴露,维权难度大增。" 仅从成品外观上难以看出装修质量问题。" 南宁市民李女士说,她家房子入住约一年出现木地板发霉、翘边等问题。" 钱早给了,再想维权也难了。"▲网友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河南省邓州市某项目偷工减料,精装变 " 惊装 "。受访者供图信息严重不对称多级转包偷工减料盛行记者调查发现,双方信息不对称,行业标准缺失,霸王条款横行,一些装修团队常使用廉价材料以次充好,导致纠纷多发。信息严重不对称,多级转包、偷工减料盛行。南京市栖霞区市民汪先生从事工程装修多年,他说不管是找工人、找装修队还是找装修公司,最终施工环节多是由流动的外包工人完成,出现 " 花钱也不省心 " 悖论。南宁装修师傅老黄说,装修公司往往多级转包,最终 " 外包 " 给工人,人员资质不清,利润少容易偷工减料,消费者成待宰羔羊。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雳认为,装修乱象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装修公司经常将项目转包,后期出现问题互相推诿。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焕德说,不少装修公司虚构报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比如木制品,市场上能提供足够厚度的厂家不多,普通消费者搞不清。"" 散装工人 " 推诿多,维权找不到负责人。陕西省社科院政法所助理研究员谈润卿说,家装行业 " 小散弱 " 较为突出,个人作为包工头承揽业务的情况仍比较普遍,甚至和二十年前相比差别不大,许多消费者也是通过口耳相传寻找这样的皮包公司。" 散装工人 " 装修模式之下,公司对工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很低。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郑美菊告诉记者,目前装修行业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流动性过高,还是马路工人、游击队为主,施工质量只能靠工人良心。业内人士透露,装修属复购率较低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维权通常是单一案件,许多律师也不愿意接手。监管难导致市场形成恶性低价竞争。杨焕德介绍,装修行业的监管难度大,导致企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前期,即以低价争取客户,最终环节以次充好则为常态。不少业主对于产品的认知不足,导致高质量的品牌反而没有竞争力,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态势。江苏省住建厅一位工作人员坦言,目前监管机构也缺乏完善的、精细化的行业评估标准及严厉的处罚措施,监管执法人员有限,常处于被动监管状态。近年来,全国多地提倡商品房精装修交付。比如,西安市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目的是为全面提升住宅建设品质,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认为,精装房或者一些地方所称的成品房已成市场趋势,本为省心省力、减少二次污染,但各地关于成品房的标准又较为模糊,精装房的利润空间较大,导致开发商觊觎 " 精装暴利 ",在精装修上偷工减料。" 装修价格有备案,交房时减配却投诉无门,成了开发商绕过限价、谋取高利润的手段。不少楼盘为涨价而做精装,装修标准夸大其词,以次充好,直接导致收房维权纠纷增加。" 虞晓芬说,某种程度上精装修房面临的现实困境,不是技术和工艺水平的问题,而是开发商更多将其视作调节利润的 " 节拍器 "。此外,合同签订难落实,标准缺失模糊地带争议多。杭州个体装修师傅蒋文明表示,自己没有专业的设计方案,一般根据业主的口头描述进行施工。但这其中有很大的模糊性,双方理解上会有偏差,待装修结束再进行整改,双方对费用和责任等很难进行有效认定。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推行第三方监理人制度住房装修市场乱象丛生,一些地方纠纷多发,受访人士对其深恶痛绝,期盼强化监管,多部门全链条严打欺诈哄骗,规范家装行业健康发展。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建议,装修行业涉及建材、装配、施工等多个环节,不能仅盯着装修服务终端环节,宜统筹上下游全产业链,从原料、加工厂、施工单位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破解维权找不到人监管难题。宁波工程学院副教授李旦伟建议,切实强化装修公司质量监管责任,完善装修行业征信机制。郭雳建议,推行第三方监理人制度,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发展面向个人的工程监理行业,加大装修公司后期行为约束力度。谈润卿建议,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研究设定合理的资金监管百分比,在房屋装修完毕并经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再将款项支付给装修公司。完善合同设置,降低维权成本。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装修合同细化指导性范本,特别对是否转包、装修材料品牌确定、付款节点、装修进度、强制监理人制度、质保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做出详尽细致的规定。加强对装修行业签订协议的规范和管理,推广先装修后付费方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精装房困境亟待系统化治理。业内人士认为,住宅装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制定和细化相关政策,比如,针对涉房投诉信访症结,去年以来,重庆市场监管部门从广告、合同两个关键点着力,在九龙坡区房地产在售项目中探索推行不利因素告知机制,涉房投诉举报、信访量下降明显。虞晓芬认为,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如此 " 肆无忌惮 ",期房制度是 " 原罪 "。目前在中国地产市场,期房占比超过八成,交房周期一般为 2 年至 3 年,这为开发商 " 暗箱操作 " 提供空间。建议加大现房销售比例,同时,在完成土地出让时,设定一定的施工、装修时间节点,以避免开发商为提高周转率、赶工期,从而以次充好,影响装修质量。还有一些业内人士建议,破除以工长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建立家装行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高质量、现代化装修。专家提醒,如今基本遵循 " 按图施工、按图验收 " 原则,可聘请第三方专业验收,如发现问题,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整改,若开发商拒不整改可向监管部门投诉。二手房装修尽量找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团队,施工前应请专业人士对房子进行实地勘察,尽量全程拍照留痕。签订装修合同时,对装修细节应逐项核对标明,交付尾款前逐一验收检查,遇到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权。来源 新华社编辑 梁晋毅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来源:ZAKER贵阳】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城市宏观环境调研(社会经济状况)综合概况发展规划经济状况人口结构收入消费城市中观环境调研(房地产市场状况)整体状况开发销售营销水平热点区域城市微观环境调研(商业及会所状况)商圈分布零售商业休闲娱乐典型会所延伸阅读:增城没房可售?胡扯!维权与血亏满天飞!南沙现房托?还有三个大雷广州买房难贷款难,增城南沙更艰难房产税2021不可能全面铺开东莞楼市:半夜调控还是半夜“糊弄”?珠海主城区主要商圈呈环状分布,分布较为零散且相对独立,各商圈彼此之间的辐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其中拱北商圈、老香洲和吉大商圈为珠海重点商圈,辐射力较强。而新香洲商圈,南湾商圈和前山商圈发展潜力较大。(1)拱北商圈:地处全国第二大陆路连接口岸,口岸日人流量数十万,同是也是国内外游客及往来港、澳、台、国外客商的集散地。它以口岸地下商业广场和莲花路商业街、万佳百货为龙头,以众多的百货商场、高档酒店、休闲娱乐场所及水湾头酒吧街等为补充,使之成为珠海商业、贸易、金融、旅游、服务、娱乐网点最为集中的地区。(2)吉大商圈:集中体现了生态、旅游、休闲、购物的理念,以景山路全国购物放心一条街为中心,主要由珠海市国营外币免税商场、珠海市百货公司、国贸海天购物广场组成,经营商品的档次相对较高,多以国际二、三线和国内一二线品牌为主。(3)前山商圈:主要是沿前山路周边形成的珠海最大的家居建材专业市场。(4)老香洲商圈:现已经形成了四个区域性商圈。一是以南坑为中心,加上茂业百货、新一佳等形成了以超级市场为主导的区域商业中心;二是以香洲百货为核心,加上周边的丹田百货、珠影广场、扬名广场、香埠路步行街形成的区域商业中心;三是在湾仔沙片区形成的电脑、电子、通讯专业市场;四是围绕丹田城市广场(家乐福)及五洲花城商业街形成的社区商业 。(5)新香洲商圈:主要是梅华西路汽车销售、配件专业市场和围绕华润万家、旺角百货等形成的购物、美食街区。(6)南湾商圈:南湾区域是主城区拓展形成的新崛起的房地产版块。该商圈主要以华发新城和华发世纪城为主导,人口素质较高。此区域商业发展潜力巨大,未来的商业价值将加速提升,必将成为未来珠海又一个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商圈。
(报告出品方/作者:东北证券,王小勇)1. 住房交易市场前景:空间存在潜力,结构开始转向住房交易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住宅新房销售市场、住宅存量房销售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1.1. 新房销售:规模巨大,未来提升空间受限从商品住房市场开启至今,新房销售市场在中国住房交易市场中占据着重 要的地位。商品住宅新房销售交易规模巨大。2020 年中国商品住宅新房总交易额达到 15.5 万亿元,2014-2020 年 CAGR 达到 16.5%,作为住房商品化以后住房交 易市场的主导力量,近 20 年商品住宅新房销售市场交易规模巨大。核心驱动力减弱——未来城镇人口增长存在限制。虽然中国城镇化进程依 然在持续当中,但城镇人口的同比增速持续减小,城镇化呈现逐渐放缓的 趋势,商品住宅新增需求增速减缓。与其他国家对比来看,世界主流发达 国家城镇化率普遍在 70%以上,中国城镇化率仍存在一定空间。根据联合 国预期,2030 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之后开始进入城镇化后期,同 时对标美国的城镇化变化历史趋势来看,城镇化率增长至 70%时产生拐点, 进入城镇化后期,增速大幅减缓。2019 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 60.6%,按照 2009-2019 年的城镇化率趋势推算,同样将在 2030 年左右城镇化率达到 70%,预计增速将进一步放缓;长期来看,城镇人口增长存在限制,考虑到 新房销售的基础在于城镇住房的需求增量,新房销售的未来提升空间受限。商品住宅新房销售市场的交易额规模会在中短期内维持增长,但由于需求 增量的逐步减缓,预计未来的提升空间受限。1.2. 存量房销售:规模提升迅速,地位逐渐凸显存量住宅交易额提升迅速,增速超过新房。2019 年存量住宅销售总交易额 达到 6.7 万亿元,2014-2019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0.8%,超过新房销售同期 17.5%的复合增速,提升迅速。存量住宅销售在多个大中城市中占据主导,重要性逐渐凸显。根据前瞻产 业研究院数据,包括四个一线城市和厦门、宁波、苏州等强二线城市在内 的 18 个大中城市的存量房交易的市场规模占比已经超过 50%,开始占据交 易市场的主导地位,表明存量房市场的重要性开始逐渐显现。存量住宅销售流通率维持稳定,销售交易额增长趋势将随存量房价值提升 而延续。我们根据存量房总价值=城镇人口总数*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全国 二手房成交均价对存量房总价值进行测算,根据测算,2020 年底国内存量 房总价值约为 258.8 万亿元,2014-2020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5.1%,增速较 快;同时根据存量房流通率=存量房交易额/存量房总价值的计算方式对存 量房流通率进行计算(由于是对交易额进行预测,与常规的流通率=交易套 数/总套数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根据计算,中国存量房流通率 2014- 2019 年平均值为 3.27%,整体基本维持在 3%左右,较为稳定,预计存量住 宅销售交易额将持续快速增长。1.3. 住房租赁:伴随存量房价值同步提升,流通率保持平稳中国住房租赁交易额规模平稳上升。2019 年住房租赁总交易额达到 1.7 万 亿元,2014-2019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3.6%,持续平稳上升。住房租赁流通率维持平稳。我们根据住房租赁流通率=住房租赁交易额/存 量房总价值的计算方式进行住房租赁流通率的计算,2014-2019 年中国住 房租赁流通率整体维持在 0.75%以上,保持平稳。1.4. 住房交易市场总结:空间存在潜力,结构开始转向根据计算,我们认为:空间存在潜力:到 2030 年,商品住房总交易额将提升到 39.2 万亿元。 结构面临转向:到 2030 年,存量房市场(存量房销售+住房租赁)占比超 过 50%,在住房交易市场中占据主导。2. 渠道竞争格局:混业化渠道之争产生住房交易的传统渠道竞争是一种泾渭分明的状态。在新房销售市场上,开 发商开发新房,并通过售楼处直接自销给购房者,而一手代理公司则为开 发商售楼处提供代理、策划服务,协助销售;在存量房销售和住房租赁市 场上,经纪公司通过旗下人经纪人进行存量房销售和住房租赁的渠道业务。2.1. 各方角色发生改变,渠道竞争格局开始转变渠道竞争格局开始发生转变,地产开发商、一手房代理公司、经纪公司以 及电商平台在住房交易渠道竞争的角色产生变化。地产开发商拓展自有渠道,并进入存量房租售渠道业务。地产开发商通过 旗下分布较为广泛的物业管理公司案场,协助进行新房的自销;另一方面, 依托物业管理公司的场地以及长期与小区住户接触的机会,开发商开始衍生存量房销售和租赁的渠道业务,龙头房企碧桂园、融创、保利等通过旗 下物管公司同时布局一二手房渠道业务。一手房代理公司传统业务遭遇瓶颈,开始拓展二手房经纪业务。新房代理 销售业务的增速趋缓,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TOP10 一手房代理公司 代理销售额的上升速度较慢,落后于新房市场的增长速度,渗透率降低, 从 2016 年的 16.9%下降到 2019 年的 14.2%,传统一手房代理业务遭遇瓶 颈。在拓展的新业务中,部分一手房代理公司通过赋能经纪人的方式拓展 二手房经纪业务。以易居为例,赋能二手经纪业务的营收占比从 2016 年的 0.8%提升到 2019 年的 39%,存量房相关业务愈发重要。经纪公司开始进行一二手联动,并布局线上平台。经纪公司在传统的存量 房渠道业务基础上开始参与新房销售渠道业务,进行一二手联动,将渠道 能力逐渐向新房市场复制和迁移。以贝壳为例,2020 年,新房业务和二手房业务的营收占比分别为 54%和 43%,新房业务已经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 此外,经纪公司开始构建房产经纪 O2O 模式,同时在网页端和手机 app 建 设相应的平台接口,进行线上线下的业务联动。房产交易相关的电商平台通过线上引流获客进行渠道业务的开展。主要有 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直买直卖”平台:绕过经纪人的中间环节,房 东和开发商直接在线上平台挂牌房源,并与客户直接约谈完成交易,平台 收取交易服务费,典型的例子是 2018 年以前的房多多;第二种是信息端口 平台,平台仅提供端口供经纪人发布房源,帮助进行推广,并收取平台使 用费和增值服务费用,不直接参与交易环节,典型的例子是安居客;第三 种是赋能平台:为线下经纪人提供数据库、品牌、线上交易工具等进行赋能, 并在交易佣金中抽取提成,以易居和现在的房多多为代表。2.2. 业务边界打破,混业化渠道之争展开综合来看,渠道的竞争格局产生演变,原本住房交易各细分领域的渠道参 与者开始互相加入其他领域的赛道,细分业务的边界被打破,住房交易市 场的渠道之争开始混业化。3. 线下突围之道:市场变局推动优势转换3.1. 现象:经纪公司在三项业务中渗透率持续提升在混业化渠道之争当中,经纪公司在三项业务中均持续提升。从三类业务 的渗透率来看,经纪公司在新房市场的渗透率从 2014 年的 10%提升到 2019 年的 26%,迅速提升;存量房交易市场渗透率长期维持在 80%以上,占据主 导地位;住房租赁市场渗透率从 2014 年的 33%提升到 2019 年的 53%,逐 渐取得优势;经纪公司在三项业务的渗透率均持续提升。3.2. 新房与存量房的渠道逻辑差异新房与存量房的渠道逻辑存在差异。在分析线下渠道商业模式之前,我们 可以看到的是住宅新房和存量房的渠道业务逻辑存在差异:新房的渠道逻 辑偏向于卖方市场,房源端的开发商在其中占据优势,通过推广的方式, 使客源端的购房者获知楼盘信息,并直接通过开发商自有渠道(主要是售 楼处)进行交易;存量房的渠道逻辑则偏向于均衡市场,房源和客源两端 需要经纪人进行拓展寻找,并与经纪人达成联系,经由经纪人进行信息匹 配撮合最终完成交易。3.3. 卖方需求转变:去化难度增加,需要增强获客能力长周期维度看,新房去化难度将逐渐增加。商品住宅新房的销售去化周期 处于波动上升的进程中,去化周期加长,商品住宅新房的去化难度逐渐增 加;从长期来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披露,2019 年中国城镇人 均住房面积达到 39.8 平米,对比世界主流发达国家来看,已经高于德国、 英国、法国的 39.4、35.4、35.2 平米,未来住房面积的提升空间较小,住 宅新房销售需求的提升空间存在一定限制,预计去化难度将逐渐增加;同 时,经纪公司新房业务的渠道佣金率从 2017 年的 2.1%提升至 2019 年的 2.3%,也从侧面印证新房去化难度增加。长效机制下,销售快速结转需求增加。房地产长效机制之下,国家对地产 行业的调控收紧,“三条红线”政策限制房企的融资规模,增加房企的资金 链压力,另一方面,房贷集中度管理政策从开发商和个人购房者两端对房 地产相关融资进行限制,这样的政策环境使房企的资金压力增大,对快速 销售结转的需求增强。由以上两个因素推动,新房渠道的卖方市场逻辑开始转变,房源端的优势 开始减弱,而客源端重要性增加,开发商需要拥有更强获客能力的新渠道。3.4. 买方需求转变:选择面扩大,匹配转换效率需求提升买方选择面扩大,渠道转换效率重要性凸显。多数购房者开始不再区分新 房和二手房,而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存量房交易在全国重要一二线城市占 据主导,并且存量房的位置和交通优势逐渐凸显,使得一二手房需求市场 开始融合。以上因素使得购房者的选择面开始扩大,相应地,对渠道的匹 配撮合能力有更高的需求,渠道转换效率的考量变得很重要。3.5. 经纪公司获客能力优势:多元覆盖面+大规模布局经纪公司的获客方式覆盖全面且规模大,拥有较强的渠道获客能力。相对 于开发商和一手房代理公司,经纪公司的渠道获客方式覆盖面更广且规模 较大。在线上拥有更高的月活量的平台,线下长期培养的门店和经纪人拥 有相对开发商案场更多的数量优势,并且经纪业务长期在客户资源上的深 耕积累也使得熟客资源能通过转介绍带来新的客户资源。3.6. 经纪公司转换效率优势:直接运营带动赋能增效经纪公司直营带动赋能的模式效率高于纯赋能模式。通过门店和经纪人进 行的渠道业务主要为直营和加盟赋能两种模式,直营模式下公司直接管理 门店和经纪人进行业务,并从交易中抽佣,以链家为代表;加盟赋能模式 下,公司输出品牌、数据、软件工具等,并从加盟商获取的佣金当中抽取 部分提成,以易居为代表。从效率上来看,经纪公司(链家、我爱我家等) 直接运营模式下的转换效率远高于一手代理公司(易居)的赋能模式,从 单个门店完成交易额的数量来看,链家与我爱我家的单店交易额分别为 1.42 亿元/年和 0.9 亿元/年,而易居纯赋能模式下单店交易额为 0.19 亿 元/年;从单个经纪人完成的交易额来看,链家和我爱我家单经纪人完成交 易额分别为 820 万元/年和 610 万元/年,纯赋能模式下的房多多和易居单 经纪人完成交易额为 80 万元/年和 40 万元/年。同时,贝壳平台赋能部分 单店交易额和单经纪人交易额分别为 0.35 亿元/年和 460 万元/年,介于 直营模式和纯赋能模式之间,经纪公司通过直营带动平台赋能的模式下, 转换效率同样高于纯赋能模式。3.7. 经纪公司的基础设施壁垒:门店规模与经纪人培养经纪公司的门店布局和经纪人培养存在壁垒。门店和经纪人作为经纪公司 的基础设施,直接决定经纪业务的覆盖面。头部经纪公司均拥有大规模的 门店布局,数量远超头部开发商的物管项目,截至 2020 年来看,物管公司 中规模最大的碧桂园服务在管 3277 个项目,而头部经纪公司中门店数量 较少的我爱我家拥有约 3400 个门店,德佑则拥有约 10000 个门店,即使开 发商全部物业项目均开展案场业务,其覆盖面依然与头部经纪公司存在差 距;此外,而作为经纪公司业务基础单位的经纪人,其技能存在一定的专 业性,从交易前的房源实勘、维护,到交易中的协助贷款、协助公证,再 到交易后的客户关系维护,均存在特定专业技能,同时 82%的经纪人从业 年数在 1 年以上,38%的经纪人从业超过 4 年,需要一定工作经验积累,无 法快速培养,经纪人的培养同样存在壁垒。3.8. 总结:经纪公司是线下渠道竞争中最理想的模式综上,基于市场变局的买卖双方渠道需求改变,使得渠道获客能力和渠道 转换效率成为渠道竞争中的关键。经纪公司在获客渠道的覆盖面和规模上 双向占优,直营带动平台赋能的模式拥有高转换效率,与新的渠道需求匹 配度最高,同时存在门店和经纪人的基础设施壁垒,是线下渠道竞争中最 理想的模式。4. 线上平台突围之道:线上线下闭环引导模式突围房产线上交易平台在房产交易中愈发重要,线上平台的活跃度和渗透率不 断提升,在整体市场当中的地位越发重要,而线上三种平台模式的竞争也 由此展开,主要的竞争者为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直买直卖”平台、信息端 口平台: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经由线上导流以后,通过线下经纪人对接房源客源, 引导交易完成,以贝壳找房为代表。收费模式上,对自营部分的交易收取 与线下相同比例的佣金,对非自营的部分则从加盟经纪商的佣金中获取一 定比例的平台抽成。“直买直卖”平台:房主直接在平台上挂出房源,买家直接通过平台获知 房源信息并与房主协调达成交易,以 2018 年以前的房多多为代表。收费模 式上,平台按照完成的线上直接完成的交易额按比例抽取佣金。信息端口平台:为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提供广告信息平台,挂出房源,平台 并不直接参与交易,仅收取使用费和增值服务费用,以安居客为代表。收 费模式上,主要是按照月份/季度进行固定额度的使用费收取,与交易额无 关。赋能平台:平台为线下中小经纪商提供品牌、数据库等资源,通过赋能经 纪商的方法参与交易,以现在的房多多为代表。从收费模式来看,赋能平 台对经纪商完成的交易额按一定比例抽取佣金作为服务费用。4.1. 房产交易平台化的痛点:交易转化以及用户留存房地产交易线上平台存在痛点。房地产的产品特性决定了房产交易平台存 在的痛点:交易转化与用户留存。1)在交易转化方面,房产交易环节多, 流程复杂,且关联方多,转换交易的难度相较一般商品交易更大;2)在用 户留存方面,通过贝壳平台与滴滴出行、美团外卖的对比来看,房产交易 频次低,单次金额高,而佣金率较低;美团、滴滴这种佣金率比较高的平 台可以让利补贴、用低价格吸引用户,使用户养成叫外卖和网约车的习惯 后停止补贴;房产价交易平台则无法做到这一点,房产佣金率低,佣金补 贴相对于房价比例太少,佣金补贴无法吸引用户选择平台,也就无法通过 佣金补贴培养用户粘性,同时由于交易频次低,即使培养用户粘性,作用 也较小,用户留存的难度大。我们将结合从线上到线下的房地产交易流程,针对两个痛点的解决,对平 台模式进行对比分析。4.2. 房源→流量:线上线下联动房源拓展,构成网络效应线上线下联动拓展房源,构建网络效应。房源上线获取流量为交易平台进 行交易的第一步。从购房者获知房源信息的来源来看,63.3%的购房者会选 择门店咨询,为最主要的获知方式,线下的信息渠道依然重要。从房源开 拓方式来看,应用最多的两种分别为门店接待和熟客转介绍,线下的房源 拓展方式依然占据主导。经纪公司及其衍生平台通过维持线下门店和经纪 人的拓展方式保持房源数量上的优势,增加上线的房源数量,促成网络效 应,以此增加线上流量。相比之下,“直买直卖”平台缺少线下拓展的房源, 信息端口平台难以保证房源质量,赋能平台则多数赋能中小经纪商,房源 拓展力度较低。4.3. 流量→客源:高房源真实性保证流量转化为客源高房源真实性保证流量转化为客源。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调查显示, 73.8%的购房者在选择线上平台时会关注房源真实性,为购房者对平台的选择中考虑的最重要因素。而在线上平台房源真实度评分排名当中,链家网 (链家直营)、贝壳找房(链家直营+平台加盟)、21 世纪不动产位列前三 位,均为经纪公司衍生平台。信息端口平台仅收服务费用的运营逻辑决定 其无法对经纪人拓展房源的真实性进行监控,“直买直卖”平台则由于缺少 专业经纪人的实勘,难以对发布房源的真实性进行有效认定。相比于另外 几种模式,经纪公司衍生平台具备更高的房源真实性,高房源真实性保证 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的线上流量对客源的高转化率。4.4. 客源→成交:线下经纪人深度投入,引导交易转换线下经纪人的深度投入不可或缺。房产交易推进的过程当中环节复杂,且 涉及关联方多,需要专业经纪人协助进行实勘、验真、带看、签约、过户, 而即使在交易时间之外,房源依然需要维护,线下经纪人的工作无法被取 代。同时,客单的成功签约需要经纪人多次带看,成功签约的经纪人 5-10 次带看占比为 48.4%,10-20 次带看占比为 37.2%,98.7%的成功签约经纪 人需要带看 5 次以上,线下经纪人的深度投入不可或缺。经纪人业务效益存在头部效应,且头部经纪人拥有高转换率。根据贝壳研 究院数据显示,前 20%的经纪人完成拓展房源量的 59%,带看量的 42%和成 交量的 81%,同时头部经纪人成交量与带看量的占比差异证明头部经纪人 拥有远优于其他经纪人的高转换率,存在较强的头部效应。经纪公司衍生平台拥有针对经纪人的强管控能力。“直买直卖”平台没有经 纪人,而信息端口平台不直接参与交易,对经纪人的管控力度低。相对于 另外两种平台模式,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的准入审核更强,技能培训、业务 监管、激励制度、合作共享方面拥有管理模式的优势,强管控能力使其拥 有更强的能力培养优质经纪人。4.5. 成交→房源:数据和客户资源的集中沉淀,引导进一步房源开拓数据和客户资源的沉淀引导房源开拓。经纪公司衍生平台在交易完成后由 经纪人对交易信息进行录入,将楼盘数据和客户资源集中沉淀在公司数据库内,再依托数据进一步拓展新房源。通过积累数据和客户资源进一步拓 展新房源并上线,重新开始新一轮交易循环,维持交易各环节的相对竞争 优势,无需依赖用户习惯,从而避免用户留存的问题。对比之下,“直买直 卖”平台缺少线下经纪人的环节对房源进行进一步拓展,信息端口平台则 缺少对房源信息的统一沉淀,赋能平台与经纪人联系度较低,房源信息沉 淀的集中难度较大。4.6. 总结: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线上线下联动构建闭环,是房产交易平 台最理想的模式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的线上线下联动的全环节布局构建商业模式的闭环,解 决平台化的痛点。交易转换问题的解决:经纪公司衍生平台维持线下经纪人的深度投入和对 经纪人的强管控力度,保证从流量到客源再到成交的顺利转换。用户留存问题的解决:通过数据和客户资源积累重新拓展房源,进行下一 个循环,维持交易各环节的相对竞争优势,而无需依赖用户习惯。因此,经纪公司为基础,衍生线上平台,是渠道之争中突围的最理想模式。详见报告原文。(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官网】。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秦龙/文 记者 张超凡/图今天(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河南商报记者特别重点梳理报告里有关楼市和土地政策相关的条目:资料图关于房地产领域“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谈及2021年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记者点评:关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亮点多多,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与房住不炒再被重点提及。这些也是往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重点。特别需要指出,今年与往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多了一个重点提法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记者注意到,这不是首次提出,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列为2021年度八大重点任务。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将这一提法进一步细化,着眼点落在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长租房、租赁房等方面,而具体手段则是“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不难看出,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特别是租赁市场领域,关于新市民与青年人住房难问题,将是2021年的政策发力点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一二线城市的城市化进展得到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在这项进程中也产生了一类新的群体,那就是进城务工的新市民与在前往大城市工作的青年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住房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进一步解决的大事。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这一项项实实在在的举措,无疑都是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的有力办法。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北上广深已经在行动。以北京为例,近几年来,在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与成绩。随着共有产权房供应量的逐渐增加,其在改善楼市结构、“对冲”高房价等方面的效应将逐渐凸显,从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以新市民与青年人为代表的“北漂”们的住房问题。回到我们“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关于“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那么,如何坚持以人为核心?报告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毫无疑问,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尤其是新市民与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将成为贯彻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理念的一项重要抓手。附2017——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房地产表述:2020年: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同时提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2019年: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同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18年:坚持“房住不炒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同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17年:因城施策去库存因城施策去库存。目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目前城镇还有几千万人居住在条件简陋的棚户区,要持续进行改造。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编辑:刘梦鸽 施尚景)【来源:河南商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来源:第一财经原标题:多个热点城市加码楼市调控 住建部赴长三角调研房地产市场第一财经据中原地产统计,2月份,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达45次,杭州、北京、深圳、江苏、江西、上海、东莞等多地调控升级。2021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次数累计87次。3月伊始,多个热点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再度加码:3月2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合理成交价格区间,曝光典型炒作案例。3月3日上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3月3日晚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近日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时说,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社原标题:住建部调研杭州、无锡楼市:坚持房住不炒 遏制投机炒房3月3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近日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其表示,城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另外,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要完善调控机制,加强住房和人口、土地、金融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并且,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供给,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1年1~2月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1~2月,房价、房地产投资、土地成交等房地产市场的各个领域因受到去年同期低基数的影响,表现有所不同。房地产销售量价复苏从数据来看,1~2月,房地产市场销售整体向好,楼市交易也好于预期,但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化特征。商品房销售方面,1~2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7363万平方米,比2019年1~2月增长23.1%,两年平均增长11.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08倍,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56.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66.4%。商品房销售额19151亿元,比2019年1~2月增长49.6%,两年平均增长22.3%。住宅销售额增长1.44倍,办公楼销售额增长33.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60.7%。对比2019年同期数据,商品房销售额及销售面积有较大增幅,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5%、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133%。这主要是由于去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地售楼处及中介门店关停,使得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业内人士表示,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市场开年表现优异。首先,新冠肺炎疫情的负面影响逐渐褪去,2020年积累的购房需求逐步释放。其次,海外购房需求回流以及抵押贷也催生了市场的热度。最后,在今年春节“就地过年”的号召下,开发商抓住机遇积极推盘、加大营销宣传,使得今年的春节假期市场并不冷清。在“就地过年”激励政策的推动影响下,东部成为交易量涨幅最大的地区,楼市活跃度较高。1~2月,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75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4倍。同时,返乡置业受到影响,中部、西部和东北部地区交易量增幅均低于全国均值。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369万平方米,增长1.04倍;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004万平方米,增长95.1%;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25万平方米,仅增长82%。数据还显示,2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2425万平方米,比2020年年底增加25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2314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2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269万平方米。整体来看,1~2月房地产市场表现出较强韧性,销售端市场热度有望惯性延续,进入“金三银四”,房企推货积极性提升,将带动销售规模持续走高。市场向好预期下,房企新开工意愿增强,新开工面积或将明显回升。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创历史新高从数据来看,1~2月,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1030元/平方米,相较12月末上涨1271元/平方米,并创下历史新高。分析认为,核心动因在于东部地区成交大幅放量,商品房销售面积占全国比重升至44%,拉动整体价格结构性上涨。从各能级来看,各线城市新房销售价格继续走高,受去年同期低基数影响,各线城市新房、二手房销售价格涨幅均有所扩大。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二线城市环比上涨0.4%,三线城市环比上涨0.3%。二手住宅价格方面,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1%,二线城市环比上涨0.4%,三线城市环比上涨0.2%。具体到城市,70个大中城市中有56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徐州以1.2%涨幅领跑。同时,一线城市房价延续1月全线上涨趋势,但涨幅有所回落。新房方面,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7%、0.5%、0.9%和0.1%。二手房方面,分别上涨1.2%、1.3%、1.0%和0.9%,一线城市包揽二手房价格涨幅前四。分析人士认为,一线城市房价领涨,三四线楼市出现阶段降温,显示一线城市重新成为市场热点。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方面,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986亿元,同比增长38.3%;比2019年1~2月增长15.7%,两年平均增长7.6%。其中,住宅投资10387亿元,增长41.9%。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分化明显。具体来看,东部地区投资最多,为8353亿元,同比增长32.4%;中部地区增速最为迅猛,同比增长52.5%,投资额也达到2640亿元;西部地区投资2834亿元,同比增长45.1%;东北地区投资较为低迷,投资总额仅为158亿元,同比增长28.6%。贝壳研究院分析师潘浩表示,这主要由于2020年1~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停项目开发建设所致。若不考虑疫情影响,近5年1~2月开发投资增速呈逐年上行走势。随着3月天气转暖,北方不利于施工因素消退,预计短期内开发投资增速或将呈稳步上升走势,但考虑到“三道红线”影响,房企融资难度仍较大,开发投资增速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预计今年将呈平稳上升走势。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2020年1~2月疫情对于开发投资的影响较为明显,但2020年下半年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从2021年的投资增速来看,房企在优质城市的布局力度不断提升。受去年下半年销售快速增长的推动,房企在开发投资层面的推进节奏也稳步推进。”另有观点认为,1~2月,房地产投资的主要支撑在于施工环节。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706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相较2019年增长14.2%。房企加快施工进度抢占春节等营销节点,支撑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考虑到“三道红线”影响,开发投资增速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预计今年将呈平稳上升走势。开工面积方面,增速相对缓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706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42503万平方米,增长11.2%;房屋新开工面积17037万平方米,增长64.3%;住宅新开工面积12736万平方米,增长68.5%;房屋竣工面积13525万平方米,增长40.4%;住宅竣工面积9862万平方米,增长45.9%。业内认为,1~2月房屋新开工面积170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4.3%,相较2019年同期下降9.4%。在融资“三道红线”的约束下,房企融资依然承压,多以抢施工、促回款为第一要务,新开工意愿相对不足。房企拿地部分,同比增速创9年以来新高,长三角拿地热度持续。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4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由于去年同期的低基数,同比增速创2012年以来新高,但相比2019年1~2月下降6%。中国指数研究院跟踪的TOP100企业拿地增长趋稳。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1~2月,TOP100企业拿地总额3866亿元,拿地规模同比增长9.2%,TOP100门槛值为10亿元,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绿城中国、建发房产和招商蛇口位列榜单前三,拿地金额分别为248亿元、194亿元和160亿元。拿地面积方面,绿城中国同样位列首位,拿地面积为211万平方米,保利发展和中海宏洋紧随其后,分别为204万平方米和176万平方米。地域分布上,长三角拿地热度持续。中国指数研究院跟踪的50家代表房企在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拿地面积基本持平,分别为46.6%和47.1%。而长三角地区热度持续,50家代表房企中40.1%热衷于在长三角拿地。拿地面积TOP10城市中,长三角城市占5席。其中,杭州和南京继续保持第一和第三位。房企在杭州拿地规模持续扩大,以216.2万平方米蝉联第一,规模是第二位南宁市的2倍多。土地供应方面,全国土地市场供应也较为稳定,2月整体供应量处于低位。据CRIC统计数据显示,1~2月,全国土地市场经营性土地供应总建筑面积为3196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66%。其中,2月为16511万平方米,同比增幅高达54%,但各能级城市表现各异。其中,一二线城市受供地“两集中”新政的影响,多暂缓了土地挂牌,如北上深本月均是零供应,整体供应量位于低位。总的来看,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房企拿地还在增长中,这主要是由于销售旺盛带动了房企新开工补库存的意愿,提升了对房地产整体投资的意愿。房企到位资金改善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来看,今年1~2月在行业销售回升下,房企资金改善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0560亿元,同比增长51.2%;比2019年1~2月增长24.7%,两年平均增长11.7%。其中,国内贷款5201亿元,增长14.4%;利用外资10亿元,下降14.0%;自筹资金8268亿元,增长34.2%;定金及预收款11002亿元,增长96.3%;个人按揭贷款4961亿元,增长63.7%。潘浩认为,1~2月房企到位资金累计同比增长51%,与2019年同期相较上涨25%。其中,定金及预收款以及个人按揭贷款增速相对较高,为拉动房企到位资金上涨的主要原因。从分项占比来看,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占比分别为17%、27%、36%、16%。其中,自筹资金、定金和预收款依然为房企到位资金的主要来源。自去年8月起,国内贷款受房企“三道红线”影响增速放缓,促使房企更加依赖加速去化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个人按揭贷款、定金及预收款的占比或将持续走高。“房住不炒”立场明确在房地产调控方面,1~2月,中央层面坚持“房住不炒”立场明确,房地产监管持续从严。今年1月,央行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多次公开表示,要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排查,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房地产金融监管持续从严,在此基调之下,1月下旬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赴上海、深圳等楼市热点城市,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坚决遏制投机炒房。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再次强调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营用地入市、开展土地跨区域交易试点、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等举措,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月1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分析人士认为,整体来看,本次“两集中”政策出台将对行业带来深远影响:第一,对房企短期资金将形成巨大挑战。第二,对地方政府供地行为产生约束。第三,土地集中出让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对于楼市来说,集中土地供应意味着集中的住房供应。按照开发商的进度,8个月左右会迎来住房集中供应,市场竞争会非常激烈。这对买房人来说,购房可以多比较,更加从容。但对企业带来了更大挑战,企业需关注各地针对土地端的配套政策,比如投融资的支持政策等,及时把握因城施策趋势,合理安排投拓计划。地方层面,紧缩性调控再次成为地方房地产政策主旋律,各地出台多项实施细则。宏观上来看,1月上旬地方出台调控政策较少。但随着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中下旬地方明显加大了调控力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性调控政策。上海、深圳、杭州等热点一二线城市纷纷升级“四限”(限购、限价、限售、限贷)政策,同时北京、广州等地收紧楼市调控政策,严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中原地产分析师指出,银行经营性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出现倒挂,为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提供了套利空间。管住“经营贷”就管住了楼市,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今年的楼市能否稳定。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起,广东、海南、浙江、上海、辽宁、四川等多省市上调中小银行涉房贷款占比上限。据悉,2020年年底,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地方上可因地制宜,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3月,热点城市进一步升级对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的监管,避免其进入房地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总体上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保障体系都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也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不同的表现,及时采取各项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住房政策和人口、土地、金融政策的协同,相信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指引下,房地产市场有条件、有基础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刘爱华说。(作者 牛慧丽)【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来源:泽平宏观作者:任泽平、熊柴 文:任泽平 熊柴 白学松南开大学杜光瑜对本文数据整理有贡献导读 中国城镇有多少住房,是供给不足、供需平衡、还是供给过剩?对上述问题的解答不仅关系到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如何发展,也关系到住房政策应如何调整。 我们在业内提出了广为流行的标准分析框架:“房地产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 作为土地部分研究的深化,我们在2018年报告《中国住房存量测算:过剩还是短缺》中首次测算了全国、各省级、各地级单位的城镇住房存量情况,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本篇报告进行了相应更新和完善,研究结果表明,2018年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为1.09,城镇住房并不过剩,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更须重视区域差异中的结构性机会。 摘要 中国有多少房子?官方已公布的中国城镇住房数据存在统计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来源,存在一定参考价值,但均存在明显问题。一是人口普查资料公布了家庭户住房数据,但未公布集体户住房数据,如直接以城镇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作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城镇住房存量存在高估。二是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达39平方米,但因抽样偏差存在高估。三是官方直接公布的部分年份城镇住房存量数据要么范围偏小、要么偏大。四是国家统计局的城镇竣工住宅面积数据存在低估,无法简单通过公式“某年住房存量+竣工-折旧拆迁+农民带房入城”推算当前存量。 中国城镇住房40年: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1)1978-2018年中国城镇住宅存量从不到14亿平增至276亿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8.1平方米增至33.3平方米,城镇住房套均面积从44.9平方米增至89.6平方米,城镇住房套数从约3100万套增至3.11亿套,套户比从0.8增至1.09。从国际看,当前美国、日本分别为1.15、1.16,德国为1.02,英国为1.03,而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接近1.1,表明住房供给总体平衡。从住房来源结构看,当前全国城镇住房存量中商品房约占4成,自建房约占3成,还有3成为原公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2)中国城镇居民约70%居住在自有住房,约20%租房,其他10%为借住、住单位宿舍等;与建制镇居民相比,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更低且呈下降趋势、租房比重更高且呈上升趋势。从人口普查统计的家庭户人均使用住房面积分布推测,当前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的不平衡程度较为严重,最低20%的城镇家庭户拥有约6%的住房,而最高20%的家庭户拥有约40%的住房。3)房地产长期看人口,尽管中国20-50岁主力置业人群比例在2013年达峰值,但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居民收入增长和(港股00001)家庭户均规模小型化、住房更新等,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将逐步从高速转向中速、高质量发展阶段。预计2019-2030年中国城镇年均住房需求大致为10.9-13.5亿平方米。 从城镇化进程看,2018年中国城镇化率59.6%,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70.6%时城镇人口将再增加约2亿。从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看,当前美国67平,德国、法国均超过38平,日本33平,韩国28平,而中国按使用面积算人均仅23平。从家庭规模看,当前日本、美国、韩国家庭户均规模分别降至2.33、2.54、2.73人,而中国2018年为3.02人。 地区层面:哪些地方房子较多,哪些地方较少?1)分省看,全国近60%的城镇住宅存量集中在山东、江苏、广东等10个省。鄂浙苏等7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而沪粤津3省不到27平方米。从城镇套户比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为1.03、1.10、1.11、1.09,黔青云等5省套户比超过1.15,沪粤2省低于1.0。2)在地级层面,在全国336个地级单位中(不含三沙),既有73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也有46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既有17个城市的套户比小于1,也有51个城市的套户比大于1.2,未来更需重视区域差异中可能存在的结构性机会。分线看,当前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5.6、32.9、34.3平方米,套户比分别为0.99、1.06、1.12,一线城市住房供给偏紧。 风险提示:因数据缺失及部分数据质量问题,本文使用了部分假设,相关估算可能存在一定偏 差。 目录 1中国城镇有多少房子? 1.1 现有城镇住房数据真伪识别 1.2 研究 思路与主要假设 2 中国城镇住房40年: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 2.1 中国城镇住房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套户比从0.8到1.09 2.2 中国城镇住房自有率约70%,最高20%家庭拥有约40%住房 2.3 中国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3 地区层面:哪些地方房子多,哪些地方少? 3.1 省级:西部地区套户比平均1.11,沪粤2省套户比低于1.0 3.2 地级:17成套户比小于1,一线城市套户比略低于1 正文 1中国城镇有多少房子? 1.1现有城镇住房数据真伪识别 当前中国到底有多少城镇住房?据自然资源部消息,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但住房存量数据尚未公布,未来是否公布也未可知。官方已公布的中国城镇住房数据存在统计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来源,主要涉及人口普查家庭户住房面积、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早期部分年份城镇住宅存量、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等四类数据,存在一定参考价值,但均存在明显问题。 一是人口普查资料公布了家庭户住房数据,但未公布集体户住房数据,如直接以城镇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作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城镇住房存量存在高估。住房数据从1995年开始被纳入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小普查”)及后续的人口普查中。但人口普查只公布家庭户住房数据,不公布集体户情况,2010年城镇集体户人口近8000万,占城镇常住人口比重达12%。根据人口普查定义,集体户是指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在一个房间的人口。显然,集体户人均住房面积远小于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如以城镇家庭户人均面积乘以城镇人口得出的城镇住房面积明显是高估的。此外,对一户多宅情况,人口普查规定,如果未出租或借给其他人居住,在调查时要将这几处住房的面积相加,这意味着人口普查资料理论上包括了空置房情况,但居民事实上可能有少报瞒报。 二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因抽样偏差可能存在高估。国家统计局基于约16万住户的全国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公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2013年以前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单独开展),2018年全国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其中城镇、乡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39、47.3平方米。 虽然住户调查理论上既包括家庭户,也包括集体户,但由于住户调查样本每五年轮换一次,需保证一定稳定性,实践中抽取样本多为当地有房户籍家庭,对流动性较大、居住空间较小的常住外来人口、少量居无定所的无房户覆盖不足,因此存在一定高估。比如,201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1.6平方米,这与2010年人口普查中城镇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3平方米比较接近,但如果加上人均住房面积较少的集体户,真实的2010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无疑将低于上述数字。因此,如果直接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乘以城镇常住人口,将得出2018年中国城镇住房建筑面积高达324.2亿平,粗略估计城镇住房存量套户比高达1.19 。 此外,住建部依据地方逐级上报也统计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如在《中国统计年鉴2008》公布1978-2006年城市人均情况,《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公布1990年至今村镇人均情况,但县城和2007年之后的城市人均面积缺乏,这使得难以通过市县镇加总得出全国城镇住房存量。此外,住建部定义的“人均”以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为分母计算(2006年之前以户籍居住人口为分母计算),与一般的常住人均不同。三是官方直接公布的部分年份城镇住房存量数据要么范围偏小、要么偏大。1985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城镇房屋普查,公布住宅建筑面积22.91亿平、使用面积15.09亿平,但涉及人口仅占当时城镇常住人口的约60%,范围偏小。原建设部曾在《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2002-2005》中公布了2002-2005年全国城镇国有土地上住房存量(不含建制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加上《村镇统计公报》中的建制镇住房存量,可得2002年、2005年全国城镇存量分别为111.6、144.4亿平。但是,住建部定义的城镇范围可能偏大或存在重复统计,比如其2010年城市及县城建设用地、建制镇建成区面积加总为8.8万平方公里,较自然资源部公布的城镇建设用地7.6万平方公里大16% 。四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竣工住宅面积数据存在低估,这使得无法简单通过公式“某年住房存量+竣工-折旧拆迁+农民带房入城”推算当前存量。国家统计局从1995年开始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的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含商品住宅),1997年统计起点为50万元及以上,2011年指标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竣工住宅面积(原城镇竣工住宅口径+农村 企事业竣工住宅面积 ),统计起点调整到500万及以上,但该数据因为口径及统计问题明显小于真实城镇竣工住宅面积。根据2000年、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我们估算2000-2010年城镇住房增量达92亿,而2001-2010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合计67亿平、拆迁约15亿平(依据房龄面积结构估算)、农民带房入城约7-10亿平,尚余30-33亿平未被统计。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假设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的研究思路是:以2000、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公布的家庭户住房数据为基础,通过合理假设城镇集体户人均住房面积与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的比例关系估算全国城镇集体户住房面积,从而得到2000、2010年全国城镇住房存量,再依据2000-2010年全国城镇住房面积增量,推算该时期未被统计的农民带房入城和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年均增量并以此为假设,通过公式“2010年城镇住房存量+历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拆迁面积+未被统计的农民带房入城和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合计”得到2018年中国城镇住房存量。同时,参考国家统计局1978年户均、人均住房面积统计、1985年全国房屋普查、人口普查和小普查房龄数据、1999年以来商品住宅竣工套均面积及官方历年住房建设标准等,估算出套均面积和其他主要年份住房存量,由此计算1978-2018年主要年份的套户比数据。 其中主要有三点需要说明: 一是假设城镇集体户人均住房面积为家庭户的35%。根据人口普查规定,初中、小学的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孩子,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高中及以上阶段住校生按其实际居住情况登记,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我们基于集体户定义、家庭户居住情况和教育部统计的城镇学生宿舍面积,估算城镇集体户与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例应在27%-45%之间,并依据唯一公开的宁波鄞州区集体户住房数据样本假设全国平均为35%,由此测算全国城镇集体户住房面积。我们发现,即使35%的比例有偏,对全国城镇住房存量的影响最多只有2亿平,对结果影响很小。 二是发现2015年“小普查”的住房数据存在高估,因此未予采用。依据人口普查、小普查资料计算,2000-2005年、2005-2010、2010-2015年三个阶段城镇家庭户住房存量增量分别为65.5、20.6、62.4亿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认为2015年小普查的城镇家庭户住房数据与2005年一样存在高估,因此未基于2015年数据、而是基于2010年普查情况推算当前情况。 三是城镇家庭户均规模数据依据人口普查、“小普查”、及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从国际经验看,家庭户均规模具有小型化趋势。由于劳动力回流中西部、生育政策有所放开等因素,近十年家庭户均规模稍有回升。比如,2015年“小普查”统计城镇家庭户均规模为2.93人,高于2010年的2.85人。从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看,2016、2017年的城镇家庭户均规模分别为2.98、2.92。因此本文根据趋势,假定2018年城镇家庭户均规模为2.90。2中国城镇住房40年: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 2.1 中国城镇住房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套户比从0.8到1.09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从筒子楼住到住宅小区,从全民蜗居到基本适居,住房事业取得巨大进步,这主要得益于1990年代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我们测算,1978-2018年中国城镇住宅存量从不到14亿平增至276亿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8.1平方米增至33.3平方米,城镇住房套均面积从44.9平方米增至89.6平方米,城镇住房套数从约3100万套增至3.11亿套,套户比从0.8增至1.09。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相比,我们测算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5.7平方米。一般而言,套户比小于1,表明一国住房供给总体不足;套户比等于1,表明一国住房总体基本供求平衡;考虑到休闲度假需求、因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宅分离等情况,成熟市场的套户比一般在1.1左右。从国际看,当前美国、日本分别为1.15、1.16,德国为1.02,英国为1.03,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接近1.1,表明住房供给总体平衡。由于“文革”期间住房建设严重滞后,1978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反而较1950年下降20%,缺房户占比达47.5%。随着改革开放后住宅建设加快,到1985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至10.9平方米,但缺房户依然高达26.5%;其中,婚后无房、暂住非住宅房、暂住临时简易房、暂住亲友房等“无房户”占比3.2%,三代同室、父母成年子女同室、成年兄妹同室、二户同室等“不便户”占比10.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5.7平方米以下的拥挤户占比12.8%(原文为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按0.7系数折合)。 随着19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推进,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后,商品住宅带动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大幅攀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估算,1978年全国城镇竣工住宅面积不足1亿平,1998年超过5亿平,2011年超过10亿平;其中,竣工商品住宅面积占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占比从1995-1999年的不足32%,跃升至2000年的38%,2003年超过60%,2007年超过70%;从全国人口普查和小普查资料的房龄结构数据看,有约97%的城镇住房为1978年以来建造,约87%为1990年以来建造,约60%的城镇住房为2000年以来建造。与中国不同,欧美发达经济体的住房平均房龄较老,比如英国、美国住房房龄超过50年的比例均超过40%,超过100年房龄的比例分别为20%、7%。从住房来源结构看,当前全国城镇住房存量中商品房约占4成,自建房约占3成,还有3成为原公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98-2018年竣工商品住宅合计113亿平,占当前城镇住宅存量的41%。而根据人口普查及小普查中的城镇家庭户住房来源数据,2000-2010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城镇家庭户户数占比从8.9%升至21.7%(2010年开始统计购买二手房比例,为4.6%),自建房比例从35.7%降至31.5%,购买原公有住房比例从23.5%降至12.9%,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比例从6.0%降至4.1%,租赁廉租房、公租房从14.4%降至2.4%;租赁其他住房比例从6.1%增至18.6%,其他比例从5.4%降至4.1%。由于人口普查中的购买二手房、租赁其他住房并未说明来自商品房还是非商品房,这使得我们需要依靠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判断存量房中商品房比例。 在城镇内部,城市和建制镇家庭户的住房来源结构存在显著差异。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城市家庭户住房来自购买新建商品房、原公房的比例分别为26%、17.3%,明显高于建制镇的14.7%、5.8%;而建制镇家庭户住房来自自建房的比例高达56.2%,明显高于城市的16.4%。2.2 中国城镇住房自有率约70%,最高20%家庭拥有约40%住房 中国城镇居民约70%居住在自有住房,约20%租房,其他10%为借住、住单位宿舍等;与建制镇居民相比,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更低且呈下降趋势、租房比重更高且呈上升趋势。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家庭户住房来源统计,有74.1%的城镇家庭户居住在自有住房,有20.5%的租房,还有5.4%的住房来源为其他(比如,借住亲友住房但不付租金,住单位单人或夫妻宿舍但不付租金等情况)。到2010年,上述比例分别为74.9%、21.0%、4.1%。此外,2005年、2015年小普查统计的城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分别为77.9%、79.2%,住房自有率偏高,可能存在抽样问题。 把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比例简单看作住房自有率,2010年城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较2000年有所上升,但主要是建制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从78.0%增至83.2%,而城市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从72%降至69.8%。租房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家庭户租房比例从2000年的23.2%上升至25.8%,建制镇家庭户租房比例从15.6%降至13.3%。假设城镇集体户人口都没有自己住房,我们估算2000、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分别为66.0%、65.9%。扣除学生,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为71.1%;其中城市居民和建制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分别为67.6%、76.9%。从现实情况看,把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比例简单看作住房自有率从而估计全国城镇住房自有率可能稍有低估,因为可能存在因本地无房而租房、但在外地(如老家)有房等情况。从国际比较看,中国城镇住房自有率较高,当前美国住房自有率为64.2%、日本为61.7%、德国为46%,这与中国重视“家”的文化传统以及过去房价基本持续上涨的预期等存在一定关系。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定义,当一个家庭有多套住房时且未出租或借给他人居住,其“使用”的住房面积为全部住房面积;但如果该家庭有住房出租或借给他人居住,则该住房面积为实际居住人“使用”,计入实际居住人的住房面积。从现实来看,租房人群的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一般在30平以下;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50平,则人口普查统计的住房面积很可能为该家庭产权所有。因此,考虑出租等情况,人口普查的使用住房数据可能会低估富裕家庭的产权住房面积,高估贫困家庭的产权住房面积,因此低估实际产权拥有住房情况的不平衡程度。 我们对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户乐观假设其人均住房面积为7平方米,对人均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保守假设其人均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由此计算不同类型家庭户拥有的住房面积。研究发现: 其一,住房困难的家庭户比例明显下滑。1995-201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户数占比从12.6%降至3.3%,人均9-16平方米的家庭户数占比从35.3%降至11.9%。 其二,高收入家庭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趋于下降,但与此同时,低收入家庭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也在趋于下降。2000-2015年,人均5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从2000年的2.30降至1.78,人均60平方米以上、7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分别从2.30(2005年)降至1.89、2.41(2005年)降至1.96;而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9-16平方米的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分别从0.35(1995年)降至0.19、0.61(1995年)降至0.35。 其三,即使从使用情况看,住房分布的不平衡程度仍然严重。换算为五等份或十等份看,2000年最低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为3.0%、7.1%,最高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为22.4%、39.0%。到2010年,情况变化为,最低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为2.3%、6.2%,最高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为21.8%、39.4%。2015年小普查数据存在一定抽样问题,导致最低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升至为2.8%、7.2%,最高10%、20%城镇家庭户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分别降至19.6%、36.9%。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城镇家庭户住房“使用”情况的数据估算,1995-2015年全国城镇家庭户住房使用分布的基尼系数大致保持在0.3左右,这显然存在低估。如果考虑20%的城镇家庭户租房、人均住房面积更低的城镇集体户人口以及2亿多农民工群体在城镇置业比例较低等情况,低收入群体实际拥有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即人口占比的比例无疑将更低,即产权层面的城镇家庭住房分布基尼系数无疑更高。2.3 中国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房地产长期看人口,尽管中国20-50岁主力置业人群比例在2013年左右达峰值,但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居民收入增长和家庭户均规模小型化、住房更新等,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将逐步从高速转向中速、高质量发展阶段。 一是中国城镇化进程还有较大空间,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70.6%时城镇人口将再增加约2亿。2018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达8.3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6%,如按户籍人口算2018年城镇化率仅为43.4%。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9》预计到203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约70.6%,城镇常住人口将较2018年再增加约2亿。根据我们在报告《中国人口大迁移》中测算,2012-2016年中国城镇人口增量中来自自然增长、区划变动、乡城迁移的平均比例为18.6%、35%、46.4%,与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的23.6%、36.8%、39.6%相差不大。这意味着,即使假设因区划变动导致的农民就地城镇化产生的住房需求全部不通过市场渠道满足,而是通过安置房(拆迁)或带房入城(未被拆迁)满足,2019-2030年仍有1.3亿新增城镇人口存在住宅需求。如假设安置房也是通过市场购买(如货币化安置)满足,且未被征迁、带房入城的比例为60%,则2019-2030年大致有约1.6亿新增城镇人口存在住房需求。二是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较小,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等,人均住房面积未来存在至少20%的提升空间。一方面,当前中国已进入中高收入经济体行列,随着未来向高收入经济体行列迈进,城镇居民对人均住房面积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加。国际上一般对住房面积统计的口径为使用面积,把2018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0.7的系数折合为使用面积仅为23.3平方米,明显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水平。考虑到国际上对人均住房面积的统计一般不分城乡,如简单以0.85的系数把各国人均住房面积换算为各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当前韩国、俄罗斯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28.2、27.9平,日本为33.1平,德国、法国分别为38.6、39.5平方米,美国为66.9平。 另一方面,中国家庭户规模小型化空间大,可能导致更多的住房和更大的人均住房面积需求。因生育率下滑、晚婚、不婚率和离婚率提高、寿命延长、人口流动等因素,家庭规模小型化是世界各国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比如,1960-2015年,日本一人户、二人户家庭比例分别从5.3%、12.7%增至34.5%、27.9%。当前日本、美国、韩国家庭户均规模分别降至2.33、2.54、2.73人。中国家庭户均规模从1982年的4.41迅速降至2010年的3.09;其中,2010年城镇家庭户均规模为2.85人。由于劳动力回流中西部、二胎政策等因素,近年家庭户均规模较2010年有所上升。从一人户、二人户比例看,中国2015年仅分别为13.1%、25.3%,总体相当于日本1990年代至21世纪初水平,未来仍有很大下降空间。 因此,如果以人均使用面积28平即人均建筑面积40平为标准算,未来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存在约20%的改善空间。三是中国现有城镇住房成套率仅85%,并且尚有20%的家庭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平房,存在住房更新需求。一是中国城镇住房成套率仅85%左右,还有约15%的住宅需要更新。1985年中国城镇住房成套率仅为24.1%,1995年居住在成套住宅的家庭户比例快速提升至61%,2010年、2015年分别达75.6%、84.3%。其中,根据2015年小普查数据,城市、镇家庭户中同时拥有厨房和厕所的比例分别为89.3%、76.8%。二是中国城镇尚有约20%的平房需要更新。随着拆迁新建,中国城镇家庭户中居住在平房比例从1995年的46.1%降至2015年的20.6%,其中城市、建制镇分别为10.2%、36.1%。2019-2030年中国城镇年均住房需求大致为10.9-13.5亿平方米。根据我们前述测算,2000-2010年、2010-2018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年均增长3%、2.3%,假设2019-2030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年均增长1.3%-1.5%(即203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8.8-39.8平方米),则2030年中国城镇住房存量需达395-405亿平,较2018年净增119-129亿平,即年均净增9.9-10.8亿平。以1.5%-2%的折旧率计算,则2019-2030年将折旧拆迁约60-82亿平,即年均折旧拆迁约5-6.8亿平。并且从历史经验看,2000-2010年每年约有4亿平属于农民带房入城和未纳入国家统计局城镇竣工住宅面积统计的住房面积。假设2019-2030年这部分仍为年均4亿平,则2019-2030年每年需新增城镇住房10.9-13.5亿平。 3地区层面:哪些地方房子多,哪些地方少? 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分省数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分省数据等,并结合全国城镇住房情况,我们估算了2010年、2018年各省级、地级单位城镇住宅存量、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套户比及相关情况。 3.1 省级:西部地区套户比平均1.11,沪粤2省套户比低于1.0 当前全国近60%的城镇住宅存量集中在山东、江苏、广东等10个省。分地区看,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住房存量分别占全国的42.6%、26.5%、23.5%、7.4%,而对应的城镇常住人口比例分别为43.6%、24.5%、23.9%、8.0%。分省看,2018年山东、江苏、广东城镇住房存量超过20亿平,河南、浙江、四川等7个省份在10-19亿平之间,其他省份则不足10亿平,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4省更是不到2亿平。 鄂浙苏等7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而沪粤津甘4省不到27平方米。分地区看,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2.0、35.4、32.1、30.1平方米。分省看,2018年湖北、浙江、江苏等7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山东、广西、四川等14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34平方米之间,山西、北京、新疆等其他10个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上海、广东、天津、甘肃人均更是低于27平方米。由于各省套均面积存在差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大小与套户比的高低并不具有必然联系。从城镇套户比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为1.03、1.10、1.11、1.09,黔青云等5省套户比超过1.15,沪粤2省低于1.0。分地区看,东部、中部、东北地区分别为1.03、1.10、1.09,西部地区为1.11。分省看,2018年贵州、青海、云南等5省城镇住房套户比超过1.15,广西、宁夏、河南等6省套户比在1.10-1.15之间,湖北、黑龙江、辽宁等11省套户比在1.05-1.10之间,北京、四川、山东等7省套户比介于1.0-1.05之间,广东、上海2省套户比在1.0以下。从住房成套率看,2015年重庆、广东、山东等省城镇家庭户居住在成套住宅的比例超过90%,而黑龙江、云南、内蒙古、西藏等省低于75%。从建筑层数看,2015年有河北、山东城镇家庭户居住在平房比例高达40%以上,西藏、内蒙古、山西、河南在30%以上,而浙江、湖北、江西、重庆、上海、福建等省低于10%。 3.2 地级:17城套户比小于1,一线城市套户比略低于1 在全国336个地级单位中(不含三沙),既有73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也有46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既有17个城市的套户比小于1,也有51个城市的套户比大于1.2,未来更需重视区域差异中可能存在的结构性机会。 从人均住房面积看,2018年有73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占比21.7%;有124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0-35平方米,占比36.8%;有93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5-40平方米,占比27.6%;有46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占比13.6%。 从套户比看,2018年有17个城市的套户比小于1,占比5.1%;有144个城市的套户比介于1.0-1.1之间,占比42.9%;有124个城市的套户比介于1.1-1.2之间,占比36.9%;有51个城市的套户比高于1.2,占比15.2%。分线看,当前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5.6、32.9、34.3平方米,套户比分别为0.99、1.06、1.12,一线城市住房供给偏紧。从人均住房面积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2.9、26.8、28.5平方米,到2018年分别增至25.6、32.9、34.3平方米,分别增长11.8%、23.0%、20.4%。从城镇住房套户比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套户比分别为0.92、0.93、0.96,到2018年分别增至0.99、1.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