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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研究」浅谈专项债券做资本金(续篇)卡特琳

「专项债研究」浅谈专项债券做资本金(续篇)

引言在上篇文章《【专项债研究】浅谈专项债券做资本金》中我们已经对专项债券和资本金的基本概念、专项债券做资本金适用项目标准进行讨论,但事实上对于此类项目,最大的困惑和难点在于项目收益管理、分账偿还的标准以及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于专项债券和资本金项目收益管理、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偿还先后顺序、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特点、具体案例分析、专项债做资本金实操五个方面讨论专项债券做资本金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讨论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收益管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专项债券资金流入项目的途径。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角度看,政府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人和促进者,支持项目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用作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投资金,二是用作对项目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的债务性资金,三是用作项目的资本金。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直接投入,不需要融资,则专项债资金只作政府直投资金;若需要市场化融资,则专项债可作项目资本金——直投资金和其他政府出资资金之和组成项目资本金,其与债务融资之间的关系,就是项目资本金比例关系。即专项债作资本金,有专项债作资本金和专项债作资本金且配套市场化融资两种情况。一、专项债券本息资金的收益偿还途径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的进入方式不是核心问题,核心的问题是项目收益如何合法合规地偿还专项债本息,也就是专项债还本付息资金的收益偿还途径。如前所述,专项债资金用作项目资本金,对应的,偿债资金回笼也分为这两种情形:(一)专项债作资本金当专项债用于专项债仅作资本金的项目,应设立专门账户,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政府方通过核算成本与收入,提取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即专项债资金通过政府委托的城投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政府通过城投公司从项目收益扣减成本(包括财务成本)后的剩余收益中直接提取资金注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二)债贷组合项目对于债贷组合项目,因涉及配套市场化融资,需以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项目收益在公司层面实现后,根据厅字33号文要求对项目收入进行分账管理,对应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对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于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综上,如为单纯专项债作资本金项目,政府方通过核算成本与收入,提取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如为债贷组合项目,需要对项目收入进行分账管理,确保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还本付息资金独立安全,互不干扰。二、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偿还先后顺序厅字〔2019〕33号有关市场化融资的表述是:“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并自担风险。”“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从厅字〔2019〕33号文中看似表达的意思是项目收益进入政府经营性专项收入后,应先偿还专项债,再偿还市场化融资。但该条文的目的并不在于此,其系对市场化融资的条件进行规定。在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进行财务测算时,应当将专项债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经测算评估的经营性专项收入,在专项债资金还本付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才可进行市场化融资。实际上是对市场化融资类项目进行规范,要求在谋划项目之前,需要对项目进行前期测算,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可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的前提下,才能作为组合融资类项目实施。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收入进行分账管理,对应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对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于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理论上专项债券偿还本息和市场化融资的还本付息是专款专户,专户专付,互不干扰的。但实际操作基本上都是先偿还市场化融资,再偿还专项债。主要原因有三个:(1)首先由于厅字〔2019〕33号中提到:“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所以实际操作中项目单位首先因为本身需承担相应偿还责任,会偏向于优先偿还银行贷款。(2)其次项目收益进入政府经营性专项收入后才能进行偿还专项债本息,而经营性专项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而项目收益是项目公司的收益。在实践中,项目收益在项目公司层面实现,经营性专项收入是在政府层面实现,所以基本上项目形成收益后,即可在项目公司层面偿还债务性融资本息,而偿还专项债本息处于现金流的位置相对滞后,所以会优先偿还市场化融资。(3)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防范项目融资风险,通常会在项目实施之前签订协议要求提前还款或以等额本金还款的方式规避风险,若坚持先还专项债再还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不会给予贷款融资。因此,我们理解厅字〔2019〕33号的规定并非要求先还专项债,而是在专项债项目的财务测算中要优先将专项债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经测算评估的经营性专项收入,测算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根据剩余专项收入能够覆盖银行贷款本息的范围,向银行申请贷款,而银行对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并自担风险。在还款顺序上,组合融资项目理论上应专款专户,专户专付,互不干扰。三、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类项目特征厅字33号文发布后,2019年共计9个项目将专项债作资本金,金额合计68亿,专项债作资本金的规模仅为0.92%,距离20%的政策规定相距甚远。2020年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数量和金额虽有增加,相比于由20%提升至25%的专项债做资本金规模相差甚远。而目前已发行的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类项目有以下特征:(1)发行领域以铁路、轨道交通类项目为主。根据目前的政策,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项目仅为国务院及财政部规定的十大领域内的项目,其他领域不能用。而目前十大领域项目占总债券项目的比例有限,地方缺乏这些领域的重大项目,并且专项债作资本金对项目要求更高,因此长期以重大项目为主,符合要求的项目并不多。所以目前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信息统计,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项目大部分为铁路、轨道交通类项目。(2)项目投资规模大。由于大部分的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为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投资额较大的项目。铁路作为地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多高达百亿以上。(3)资本金比例高。项目实际资本金比例往往达占比很高,部分项目资本金占比约50%,内蒙古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更是高达70%。(4)有一定非专项收入。尽管项目还款来源多样,包括运输、租赁、配套设施收费等项目自身产生的专项收入。但仅靠专项收入难以达到项目平衡,常用土地收益、补贴收入作为补足收入来源。(5)项目多匹配配套融资。由于铁路、机场类型项目大多投资额较大,即使申请资金发行专项债,对于整个项目往往杯水车薪,所以专项债做资本金项目资金筹措时常配以银行融资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四、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类项目特征(一)河南省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内容:本线线路自在建郑州至新郑机场城际铁路新郑机场站(地下站)引出向东,以地下敷设方式走行于规划东进场公路北侧,于机场构筑物北侧设韩庄乘降所,继续向东下穿滨河西路(规划)、南水北调工程、滨河东路(规划)、会展路(拟建),出地面后上跨东进场公路(规划)和省道S102,引入拟建郑州至万州客运专线郑州南站(城际场),正线全长11.144km(双线),其中:先期实施土建工程0.397km。全线桥梁(含高架站)长1.234km,桥梁比11.07%,地下段(含地下站)长6.527km,隧道比58.57%,桥隧总长7.761km,桥隧比69.64%;新建郑州南站(城际场),郑州南站南端预留至登封至洛阳城际铁路接轨条件。全线设韩庄乘降所1 座,新建郑州南站1 座。资金构成:机场工程总投资为590449.38万元。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项目建设投资为541062.00万元,项目资本金拟占建设投资的50%,约27.1亿元。在考虑建设期财务费用等因素之后,本项目资本金共计280699.38万元,占资金筹措额的47.54%。其中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地铁集团和国开发展基金共计出资209655.00万元,占资本金筹措总额的36.02%;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补充资本金68000.00万元,占资金筹措总额的11.52%。项目已于2019年取得浦发银行的用于固定资产建设投资长期贷款29950.00万元,根据施工进度,预计将于2020年新增用于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150000.00万元,2021年新增用于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80000.00万元,2022年新增用于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49800.00万元。上述四笔长期贷款金额总计为309750.00万元,占资金筹措总额的52.46%。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在河南省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项目中,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例为11.52%。收入来源:该项目收入来源于铁路客运收入及客运相关其他收入等。所有收入均为专项经营收入,没有政府基金性收入。(二)安徽省宣城市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工程,新建铁路长111.7公里;(2)皖赣铁路宁国城区段改线工程,新建铁路长17.4公里。资金构成: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74.26亿元。根据《铁总发改函[2019]77号》关于新建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1)宣绩高铁项目总投资153.86亿元,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安徽省铁路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15]27号)要求,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07.7亿元由省、市按6:4比例分担,其中宣城市需自筹资金43.08亿元。(2)皖赣铁路宁国城区段改线项目总投资20.4亿元,具体资金筹措方案为全部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故宣城市地方政府出资总额为63.48亿元。本项目专项债券计划筹资63亿元,其中43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投入项目使用,为项目自筹资金107.7亿元的39.93%,符合国家对项目资本金管理的要求。其中:用于宣绩高铁建设工程资金43亿元,分4年发行,2020年(首期)发行13亿元;用于宁国城区段改线工程资金20亿元,分3年发行,2020年(首期)发行8亿元,2020年共发行21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债券按年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债券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在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例为39.93%。收入来源:该项目收入来源于运输收入与土地出让收入。(三)烟台市龙口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龙口市污水处理厂整体提质改造。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5.484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到位1.4848亿作资本金,发行20年期专项债券2亿元(其中1亿作资本金、1亿作债务性融资),剩余2亿资金缺口由银行贷款融资解决。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在烟台市龙口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中,专项债资金占资本金比例为45.3%。收入来源:该项目收入来源于污水处理费、中水收入、水资源费等经营性专项收入以及少量财政补贴。五、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实操(一)实操难点从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到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56号(财政金融类28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财金函〔2020〕第64号,一再下调部分领域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拓宽项目资本金筹措渠道,但专项债作资本金比例并不高,除了项目申报有较多限制条件外,实践操作中一些难题也是原因之一。(1)项目领域限制。财政部要求,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为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十大领域。同时由于专项债作资本金对项目要求更高,因此长期以重大项目为主,地方相关领域项目储备不足,导致专项债难以作项目资本金。(2)地方政府相对保守。由于目前专项债监管比较严格,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多数地方宁愿选择不动,也不愿意去尝试。另一些地方考虑资金偿还压力与地方财政状况,觉得没必要放大杠杆。同时今年额度较多,准备时间短,导致地方在申报项目时,更倾向于申报更多项目、获得更多发行额度,尚未进入追求质量、追求单一项目融资效率的阶段。(3)项目操作流程复杂。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审批,需要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协调,铁路、机场等类型项目需要特殊规划批复,项目手续比较繁杂,因此影响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4)项目收益要求高。33号文尽管允许专项债作为资本金,但对其发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本息后专项收入仍具备融资条件,专项债才可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依旧不得超过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即专项债要作为资本金,其对应的项目收益要在偿还专项债本息后仍具备融资条件才可,所以项目收益全部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项目、收益有较少专项收入,不满足融资条件的项目均不不符合要求。因此,用于资本金的专项债在发行端最大的约束就在于相对应的项目的运营收益来源,收益水平。(二)实操建议(1)符合投资领域。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须为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即十大领域类项目。(2)具备良好收益。良好的经营性收益是市场化融资的重要前提条件。自身经营性收益不充足、依赖土地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来偿债的项目,难以获得市场融资,即使发行专项债作资本金,提升了项目资本金比例,也仅仅是替代了财政自有资金的投入,较难起到撬动社会融资的效果。而自身经营性收益良好的项目,可发行专项债,并配套市场融资(银行项目贷款、保险机构融资、公司信用类债券),使得专项债资金充分发挥起杠杆作用。因此专项债作资本金能否撬动社会融资,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项目自身的经营水平。(3)满足比例要求。专项债用作资本金须满足两个比例要求,一是整体额度把控上,以省为单位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不得超过25%;二是对于单个项目来说,其自身必须有一定的资本金安排,即项目资本金不能完全通过专项债资金解决。(4)项目资金筹措、融资有规划。对于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可在提前做好整体资金筹措安排的基础上,优化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规模、比例、收益分配安排,同时也便于安排推动市场融资。因此,建议对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提前做好投融资计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对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5)做好收入分配及分账管理。在使用专项债撬动市场融资时,建议统筹协调专项债发行与配套融资实施工作,提前就各方权责进行明确、收益做好切分。按照厅字33号文要求,专项债与配套融资收入应做好分账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的专项收入及时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单位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项目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年份,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内外部经济环境异常复杂,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是2020年宏观政策的必然选择之一。专项债作为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之一,可用作资本金的领域集中在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十大领域。出于专项债项目的公益性特征,多数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属于项目偿债来源有一定专项收入、但市场融资对资本金比例要求高的情况,本文分析认为,这也是发挥专项债作资本金最大效用的情形,即通过专项债补足政策要求资本金与市场要求资本金之间的缺口,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另外,在专项债作资本金的实操过程中,建议关注项目自身经营性,提前做好整体投融资规划,明确收入分配及分账管理,并做到项目信息的充分准确披露。

玄冥

「专项债研究」从数据变化看专项债的优势和趋势

地方政府专项债自2015年首次发行至今,从无到有规模快速扩大,并且在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总量中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债券类型。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专项债券从当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的总发行量的6.62%快速扩大到65.02%。详见下表: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量与当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量表单位:亿元如果从地方政府当年新增债券的角度看,专项债的比重更是从无到有一直达到了如今的78.91%。若加上计划定向配置到银行体系的2000亿元专项债券,则2020年截至10月份,当年度新增专项债券的比重已经到了当年度新增地方债券总量的83.45%。见下表: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增发行量与当年度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发行量单位:亿元政府债务历来都是国家大计,事关重大。一个新生类型的政府债券,能够快速成为地方政府整个债券结构的核心力量,一定是要有显著的优势才可以的。这样的优势是如何体现的呢?我们在专项债政策和案例研究中,对具体的政策和具体的案例做了诸多分析,也从国际国内的不同角度,对政府债务问题做了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发现若跳出来看,站在远一点的角度观察和分析为什么专项债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就能看到专项债券的各种优势的确是显著的。并且可以根据分析预判下一步的趋势,为我们相关读者在日后的工作中提供参考。当下从世界的角度看,整体经济疲弱,时局不稳,主要国家经济发展乏力。底层的原因,主要是上一轮技术红利逐步释放完并消退,在新技术跃迁尚未实现之前,旧有的产业技术力量无法提供优质的新增供给,而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也大大压制了居民消费能力。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矛盾短时期没有外部突破口,多种因素激化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全球贸易壁垒逐步显现,使经济发展陷入更大的阻力。浅层的原因,我们看到世界主要国家的债务负担已经非常沉重,并且利率已经处于零的附近,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的效力都大打折扣,已经基本失去短期有效刺激的功能。据媒体报道,美国联邦政府债务总额已突破26万亿美元,是其经济总量的120%左右,而欧洲主要国家意大利已经达到130%,希腊突破180%,意大利和葡萄牙在130%上下,英国刚刚达到100%,整个欧洲大国中,只有德国尚在80%左右。日本则早已突破了200%……与各国相比,我国公开查询到的债务负担,政府层面的比重在60%左右,尚有可操作空间。从各国的经验教训看,加大经济刺激力度和控制债务发行规模之间,需要非常有力的管控才能在有效刺激经济的同时不埋下更大的风险。当前全球疫情肆虐,经济雪上加霜,而高位的企业部门债务规模(媒体报道我国非金融类企业负债高达经济总量的150%左右)已几无增量空间。国内“六稳”“六保”与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迫切需求,决定了我们国家在合理有效扩大政府债务规模的同时,必须确保债务结构稳健。而专项债,就相对来讲,更符合上述的内在要求。我们看专项债的几个特点,也是优势:首先,专项债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投资,专款专用,每一笔资金都对应具体的建设内容。并且都在总盘预算内,具备可评估、可追踪、可效验和可善后的几大优势。这里说的可善后,是指从来不曾言明,但是却具备可行性的一个潜在的风险解决方式---权益流动。因为专项债的实施,目前绝大多数都是政府部门或全资国企作为业主单位,对应资产无抵押、无隐性债务,从技术角度看,未来具备以权益流动来化解债务履约风险的空间。其次,专项债项目,都是国家政策鼓励和引领的领域,不参与任何过剩产能的建设,具有未来现金流的确定性,最低限度是惠民生、补短板。宏观布局为纲,都是社会真实需求的建设内容,有些领域还是未来迫切需求,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建、新型城镇化、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经济促进就业,改善供给侧并培育市场需求,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是非常有益的。但这些类型,有些重大项目的运行周期很长,收益见效不快,社会资本从实力上和逐利性的角度看不够热衷。专项债就非常适合这类项目,弥补了民间资本缺位的问题。再次,一批用来补短板的项目,实施后可以快速见效,改善民生,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比如基层医疗设施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托幼、养老、殡葬等民生领域的项目,公益属性明显,密切关联群众生活品质,但由于这是基本民生需求的领域,不适合社会资本以营利为目的(势必提高群众的成本)来参与。而专项债项目,项目以能够偿还本息为启动标准,不以营利为目的,大大降低了群众的消费成本。利国利民!最后,专项债券的发行,不列入政府财政赤字。专项债的发行,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以能够产生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为基础,以未来收益能够偿还债券本息为前提,本身具备收支平衡的特点,是地方政府有效稳定和发展经济的重要工具。综上所述,几大优势之下,专项债券的发行比重越来越高,就顺理成章了。我们相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际经济形势触底后爬坡的过程依旧艰难。而疫情冲击下,全球央行大放水形成的隐患如何化解,还是一大难题。因此,可以预见我们国内各项政策延续保守稳健的大方向不会改变。前路艰辛任重道远,在保经济发展和防系统风险的两难之间,专项债这样具备几大优势的工具可以发挥的作用不会减弱。转载授权、信息咨询,请联系泓创智胜助手声明:本文为泓创智胜独家原创文章,转载请私信授权,转载需在文章开头注明“文章来源:泓创智胜 作者:白乐声”,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欢迎读者添加共同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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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问题研究(下篇)

摘要:道可特资管团队以上、下篇系列文章的形式,对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上篇主要对专项债券的概念、适用项目的标准、资本金制度的概念、资金来源等进行介绍,分析现行制度框架下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条件。下篇(即本篇)将主要讨论专项债券本息资金的回笼途径、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的偿还先后顺序以及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相关案例。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成为政府有一定收益来源的公益性项目重要融资渠道,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举措,在增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1-6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4864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11139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3725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786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6995亿元。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以下简称“厅字〔2019〕33号文”)首度明确专项债券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可以改善项目自身的资金结构,便于通过债贷组合进行市场化融资。一、专项债券本息资金的回笼途径对于专项债券本息的回笼途径,可区分是否设立项目公司进行讨论。如不设立项目公司,此时适用于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专项债资金通过政府委托的城投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以下简称“国发26号文”)的规定,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政府方通过核算成本与收入,提取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如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属于政府控股(含全资控股)或参股项目公司,专项债资金需要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入项目公司,方能成为该项目的资本金,政府方以股东身份参与项目运作。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政府方作为股东可通过获取股权投资收益即分红的方式获取所有者权益,也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以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获取相应的股权对价。由于项目公司在融资时不仅获取了政府的专项债券资金,还吸引了银行等债权人的市场化融资。政府方在获取股权投资收益时,还需要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具体来说,对于政府方通过分红方式获取收益,当处于项目贷款存续期内时,项目收益只有在归还银行当期贷款本息仍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可给政府方投资人分配收益。政府方可用分红资金偿还专项债本息。此时,银行一般会与项目公司事先约定,由银行进行测算,在给股东分红不影响存量贷款未来年度还本付息的前提条件下方可分红。除了通过分红获取收益,在理论上也可通过转让股权及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获取股权对价款用以偿还专项债本息。但如果处于贷款存续期间,银行在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一般也会约定,如在贷款存续期间股东方发生变更,需要银行的同意。而对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时,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只有在其债务性资金全部获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才允许减资。综上,如不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通过核算成本与收入,提取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如设立项目公司,专项债资金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入项目公司,政府方以股东身份参与项目运作,可通过分红、转让股权,减资的方式获取股权收益或对价款,如果此时处于银行贷款存续期内,需考虑银行的利益。二、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的偿还先后顺序厅字〔2019〕33号文规定“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并自担风险。”有观点认为,该规定的含义是先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在归还专项债券本息后,项目收益仍有剩余的,偿还市场化融资。但该条文的目的并不在于此,其系对市场化融资的条件进行规定。在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进行财务测算时,应当将专项债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经测算评估的经营性专项收入,在专项债资金还本付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才可进行市场化融资。根据剩余专项收入能够覆盖银行贷款本息的范围,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对于专项债券资金与市场化融资的偿还顺序,在该项目未设立项目公司的情况下,由于专项债券作为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在性质上属于权益性资金,而市场化融资在性质上属于债务性资金,理论上的合规的操作是在偿还融资资金时,债务性融资本息(如银行贷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在先,在有剩余的情况下,政府方获取剩余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在该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时,也应在偿还债务性融资本息(如银行贷款资金)后,政府方作为股东方才能以分红、转让股权或减资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经营性专项收入,用来偿还专项债券,除非事先已征得市场化融资的债权人同意。三、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案例(一)内蒙古自治区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高铁项目(以下简称“集大高铁项目”)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示的《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高铁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该项目采用“债(专项债)贷(贷款)组合”模式进行融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段划分,项目归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投资规模约为111.31亿,在资金来源中,总投资的70%使用资本金,30%使用银行贷款计划。其中,以发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方式融资50亿元、以银行贷款方式融资33亿元,其余资金28.31亿元通过自筹解决。专项债券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集大高铁项目管理单位为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期为5年(即2019年-2023年),运营期25年(即2024年-2048年)。该项目拟发行债券总额度为50亿元,分3年发行,在2019年-2021年分别发行18.2亿元、20亿元、11.8亿元,发行期限也均为15年,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运营期各年的收益情况和债券本息偿还需要,计划在2035年和2036年分别接续发行专项债券11亿元和7亿元,发行期限均为10年。专项债自2034年开始还本,至2046年全部还完。而该项目的银行贷款在2021年-2023年分别投入5、18、10亿元。贷款本金自2024开始分20年等额偿还,每年等额偿还本金1.65亿元,至2043年偿还完毕。利息据实结算,整个项目运营期内的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约为16.17亿元,本息和为49.17亿元。从中可以看出,项目的资本金先行银行贷款投入该项目。虽在银行贷款未偿还完毕之前,就已偿还部分专项债券本金,但后续根据项目运营期各年的收益情况和债券本息偿还需要,计划在2035年和2036年分别接续发行发行期限均为10年的专项债券,这两项债券分别在2045年、2046年偿还专项债券本金,而此时银行贷款本金已全部偿还完毕。从总体上看,银行贷款本金优先于专项债本金偿还。(二)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场专项债券——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以下简称“呼和浩特机场项目”)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示的《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场专项债券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实施方案》,呼和浩特新机场场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大新营村附近。本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于2023年底竣工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场工程及配套空管工程、供油工程、国航基地等工程。机场工程由募投单位负责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配套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其他相应的建设主体负责,与本次募投事宜无关。机场工程总投资为2104805万元。机场工程由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实施,项目的资金筹措分为财政资金、债券资金、融资资金三部分:财政资金为100.2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7.6亿元、民航发展资金22.3亿元;其余资本金由自治区出资37.67亿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资32.67亿元,财政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年度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本项目拟申请发行5亿元的专项债券,期限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2019年-2028年只付息不偿还本金,2029年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当年所产生的利息。剩余105.24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并在2019年-2027年,每年支付一部分本金,直自2027年全部付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上公示的《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4号),机场工程投资210.5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从中可以看出,财政资金100.24亿元,及本次发行的5亿元专项债券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由于银行贷款在2019年-2027年,每年支付一部分本金,至2027年全部付清,而专项债券本金在2029年一次性还清,因此该项目银行贷款本金优先于专项债券本金偿还,与理论上专项债券与市场化融资的归还顺序基本一致。四、小结如不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通过核算成本与收入,提取收益归入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本息;如设立项目公司,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入项目公司,政府方以股东身份参与项目运作,可通过分红、转让股权,减资的方式获取股权收益或对价款,如果此时处于银行贷款存续期内,需考虑银行的利益。而无论是否设立项目公司,专项债券资金均以权益性资金方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理论上的合规操作为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的偿还顺序在先,剩余资金作为政府经营性专项收入,用来偿还专项债券。从文中列举的项目可以看出,专项债券可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且实务操作一般也会设置银行贷款本金优先于专项债券本金偿还,与理论上合规的归还顺序基本一致。想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道可特微信公众号(道可特法视界 Docvit-LawFirm)

六三三

财政部:进一步研究论证专项债与PPP结合的必要性、可行性

PPP与专项债是两种重要的投融资方式。近日财政部在对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回复中透露了相关政策方向。在对《关于PPP与专项债融合拉动有效投资的提案》的复信中,财政部表示,研究推进PPP与专项债融合,有助于发挥PPP的治理效益优势和专项债的融资成本优势,解决PPP“项目等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对于提高项目投资运营效率、助力稳投资,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对于两者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也应当给予高度重视。(21世纪经济报道)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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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专项债 精准稳投资

5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今年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多地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加速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编者福建三明解燃眉之急增投资信心本报记者邵玉姿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大型挖掘机正在清理渣土,工人们则忙着为外墙张贴防水卷材……这个一度为资金发愁、随时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缓的工程,如今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工人多了,建设进度也加快了。“施工单位心里有底了,自然干劲就足了!”这干劲来自今年年初到位的专项债资金6500万元。“项目刚开始时,资金缺口很大,我们筹集的压力也很大。”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激扬说。对于早就做好“紧巴过日子”思想准备的吴激扬来说,专项债资金及时解决了难题。“手头宽裕了,我们就能大胆推进项目进程了!”和吴激扬一样,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的项目负责人陈木金最近也喜上眉梢。让他欣喜的不仅是今年年初拿到的1.1亿元专项债资金,还有近日到账的由几家入驻企业追加的7.49亿元投资款。“专项债资金一到位,原本在观望的几家入驻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想扩大投资。”陈木金说,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早前资金已面临吃紧的窘境,间接影响了企业对园区的发展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不仅缓解了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更为园区引资加了一把力。这不,最近几天又有3家企业找上门来签约入驻,预计将新增投资款5亿元。而陈木金的“胆子”也更大了——他又看上了园区旁边1600余亩的地块,筹谋着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助复工,稳投资。据统计,三明市共成功申报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6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36.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单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其中有101个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山东济南资金有保障项目落地快本报记者王沛济南偏北,黄河两岸,机械设备运转的轰鸣声在掘进现场激荡。只见隧道内灯火通明,走进去,有工人手持遥控器,正在控制吊机拼装管片。在这里,一场浩大的穿黄隧道工程,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春节前后,一般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海平笑着说,“我们‘动手’比较早。去年9月,就开始申请今年的专项债了,立项审批都走绿色通道,很方便!”今年1—3月份,山东分两批共发放了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济南“三桥一隧”项目复工复产。张海平说,目前项目全线饱和施工,工期目标能够保证如期完成。截至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山东的前两批928亿元2020年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4个月。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省413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工。“管理也有大学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王进说,今年起,山东将专项债券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滚动接续运行,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就能无缝衔接。“瞧,穿黄隧道专项债券发行后,就被转入执行库了,每笔债券资金的后续使用、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情况都有全程动态监控。”王进介绍,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要一周一报,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地区,可以适当核增额度,反之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专项债如何分配?山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说,今年,按照国家部署,山东调整了发债结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国家核准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其中201亿元用于高速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18亿元用于重点民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广西北海专款有专用引得活水来本报记者张云河一笔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的投入,给广西北海高新区软件园注入一股活力。园区内,运输钢材和混凝土的车辆进进出出,技术员边走边做着安全巡回记录,腻子工正粉刷着外墙。“专项债,真实在!”看着眼前这一派忙碌的景象,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汪国高激动地说。花钱的时候不含糊,但这笔专项债资金怎么申报?如何用?有什么体制机制保障?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1500万元用于主楼外墙装修,1000万元用于各栋楼室内公共部分装修,500万元用于园区智能化建设……”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罗世伟介绍,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投融资数据在内的扎实材料,把园区的建设方向和资金投放重点说得明明白白。一边是积极申报资金,另一边则是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远根说:“为提高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软件园建设,我们成立了专责小组,定期组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推进专项债资金的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副行长卢东说:“为确保专项债资金安全且专款专用,我们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有了专项债资金的支持,软件园迎来了收获。今年一季度,已有21家高新技术公司入驻软件园。未来全部建成后,园区将吸纳逾千家企业。广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西获得财政部下达2020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对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拉动作用。《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20日 07 版)

哥儿们

人民日报:用好专项债 精准稳投资

原标题:用好专项债 精准稳投资(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5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今年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多地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加速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编者福建三明解燃眉之急增投资信心本报记者邵玉姿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大型挖掘机正在清理渣土,工人们则忙着为外墙张贴防水卷材……这个一度为资金发愁、随时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缓的工程,如今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工人多了,建设进度也加快了。“施工单位心里有底了,自然干劲就足了!”这干劲来自今年年初到位的专项债资金6500万元。“项目刚开始时,资金缺口很大,我们筹集的压力也很大。”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激扬说。对于早就做好“紧巴过日子”思想准备的吴激扬来说,专项债资金及时解决了难题。“手头宽裕了,我们就能大胆推进项目进程了!”和吴激扬一样,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的项目负责人陈木金最近也喜上眉梢。让他欣喜的不仅是今年年初拿到的1.1亿元专项债资金,还有近日到账的由几家入驻企业追加的7.49亿元投资款。“专项债资金一到位,原本在观望的几家入驻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想扩大投资。”陈木金说,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早前资金已面临吃紧的窘境,间接影响了企业对园区的发展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不仅缓解了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更为园区引资加了一把力。这不,最近几天又有3家企业找上门来签约入驻,预计将新增投资款5亿元。而陈木金的“胆子”也更大了——他又看上了园区旁边1600余亩的地块,筹谋着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助复工,稳投资。据统计,三明市共成功申报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6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36.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单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其中有101个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山东济南资金有保障项目落地快本报记者王沛济南偏北,黄河两岸,机械设备运转的轰鸣声在掘进现场激荡。只见隧道内灯火通明,走进去,有工人手持遥控器,正在控制吊机拼装管片。在这里,一场浩大的穿黄隧道工程,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春节前后,一般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海平笑着说,“我们‘动手’比较早。去年9月,就开始申请今年的专项债了,立项审批都走绿色通道,很方便!”今年1—3月份,山东分两批共发放了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济南“三桥一隧”项目复工复产。张海平说,目前项目全线饱和施工,工期目标能够保证如期完成。截至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山东的前两批928亿元2020年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4个月。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省413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工。“管理也有大学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王进说,今年起,山东将专项债券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滚动接续运行,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就能无缝衔接。“瞧,穿黄隧道专项债券发行后,就被转入执行库了,每笔债券资金的后续使用、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情况都有全程动态监控。”王进介绍,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要一周一报,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地区,可以适当核增额度,反之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专项债如何分配?山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说,今年,按照国家部署,山东调整了发债结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国家核准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其中201亿元用于高速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18亿元用于重点民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广西北海专款有专用引得活水来本报记者张云河一笔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的投入,给广西北海高新区软件园注入一股活力。园区内,运输钢材和混凝土的车辆进进出出,技术员边走边做着安全巡回记录,腻子工正粉刷着外墙。“专项债,真实在!”看着眼前这一派忙碌的景象,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汪国高激动地说。花钱的时候不含糊,但这笔专项债资金怎么申报?如何用?有什么体制机制保障?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1500万元用于主楼外墙装修,1000万元用于各栋楼室内公共部分装修,500万元用于园区智能化建设……”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罗世伟介绍,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投融资数据在内的扎实材料,把园区的建设方向和资金投放重点说得明明白白。一边是积极申报资金,另一边则是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远根说:“为提高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软件园建设,我们成立了专责小组,定期组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推进专项债资金的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副行长卢东说:“为确保专项债资金安全且专款专用,我们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有了专项债资金的支持,软件园迎来了收获。今年一季度,已有21家高新技术公司入驻软件园。未来全部建成后,园区将吸纳逾千家企业。广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西获得财政部下达2020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对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拉动作用。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娘王

政府专项债券发展面临的挑战

来源:银行家2017年我国财政部陆续创新发行了土地储备、公路收费权、轨道交通、棚改等专项债。2018年新增的地方债规模为2.18万亿元,其中地方专项债达到1.35万亿元,超过一般债券,在未来地方政府融资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可见,我国专项债的发展空间巨大,具有积极意义,可以有效提高债务容忍度,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实行“封闭”运行管理,更有利于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面临的挑战规模依然较小,“开前门”力度不足。2017年地方政府,发行新增债券约1.59万亿元,2018年新增的地方债规模为2.18万亿元,其中专项地方债达到1.35万亿元。这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融资需求,仅棚改融资每年就达到2万亿元的融资需求。在规模上,这对融资平台举债以及购买服务融资、投资基金、政府付费PPP等还难以形成有效的替代。相比美国较为成熟的市政债券而言,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限于存量债务规模、赤字率(3%以内),额度还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地方巨大的融资需求。责任不清晰,“债务意识”弱化。美国市政债的发行主体广泛,主要为地方政府及相关实体,包括州政府、城市、乡镇、学区、住房中心、公共医疗、机场、港口等。目前,全美共有5万余个市政债券发行主体,绝大多数是发债规模较小的主体。相比美国,我国只有少数的省级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有利有弊。这种做法优势在于,有省级政府的信用支持,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但反过来,也为市县级政府承担了一定的隐性担保责任,由此造成地方政府市场意识和偿债责任意识也不足。我国省级代发专项债模式下,责任承担不明晰,很容易出现推卸和扯皮等问题,同时也造成部门间权责不对等。市县政府这一级本身就是省政府转贷,市县政府再分配给相关行业部门使用,由于链条过长,不少部门的“债务意识”弱化了,会本能地认为债券资金等同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可能导致风险全部堆积给了财政部门。专项债的定价存在严重扭曲。相比美国收入市政债券利率要高于一般责任债券、更高于国债利率,我国两类市政债券在金额违约率上差异也较大,相同的信用等级、相同的年度内,收入市政债券的金额违约率要高于一般责任类的市政债券。美国在1970~2014年期间发生的95起市政债券违约事件中,只有8起是一般责任债券,其他87起都是收入债券。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没有体现地方政府债券应有的流动性溢价、信用溢价等利差,导致定价扭曲、市场化程度不足,对投资者吸引力有限。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其一,行政干预或明或暗存在,如将投标与“国库现金管理”“本地融资”等挂钩,采取“指导投标”“商定利率”等方式干预。其二,各省级发债主体的评级均为AAA级,定价参照意义不大,尤其是,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务利率水平没有差异。其三,相比国债和金融债,地方债存在一个长期问题——一二级市场利差过大,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一级发行参与机构热情大减。专项债投资者过于单一、流动性差。美国的市政债中有42%是由个人投资者或者共同基金投资者购买的,而且往往只对本地投资者免税,能起到良好的财富积累和再分配的作用。从美国市政债券的投资者结构看,主要包括个人、保险公司、银行、基金等实体。其中,个人和基金是主要的两大类投资者,截至2014年9月底,两者占比分别为42.9%和28.14%。美国市政债券的突出特点是风险很低,同时收益比国债高,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使得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大。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主要在银行交易商协会市场成交,95%的地方债券由商业银行持有。我国国有大型银行占据绝对投资地位,不利于风险分散。此外,2017年地方债的换手率远远低于其他品种,与金融债189.82%和国债94.72%的换手率相比,地方债换手率只有6.63%。专项债券信用评级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够,与一般债券混同。美国市政债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更规范和严格。发行人要对发行债券的信息进行官方公布,由承销商传递给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市政债券要经国家认可的“债权律师”或者“独立律师”对发债合法性、税收优惠等进行审核;市政债券发行人的财务信息、负债信息、偿债能力要经审计机构的审核;发行人要在债券存续期间持续进行信息披露。同时,一些行业自律组织制定了很多指导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如美国政府财务官员协会和全国市政分析师协会制定了有关自愿披露的规则。此外,不同评级级别的市政债券发债主体违约状况差异较大。1970~2014年,从债券发行一年内的违约率来看,A级以上发行主体违约率为0,BBB级的为0.01%,BB级的为0.28%,B级的则达到了2.92%,Ca a-C级则高达7.83%。这表明,公平、透明的信用评级制度对定价、债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现有债券发行过程中,专项债与一般债混同,其具有的防风险的意义不大。当前,专项债存在定位不明晰、特定项目收入不够明确、信息披露也不够详尽等问题。尤其是,很多信息披露多来自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多以“可批性”为主,相对于美国数百页、各类详尽信息披露资料而言,我国信息披露显得更“单薄”“形式化”。目前看,与普通地方债并无本质上的信用风险区别,评级流于形式,更看重债券背后地方政府的财力、“刚性兑付”。专项债实则将其与一般债券混同。此外,打包发债的模式可能使市场机制无法对发债本身形成有限约束。项目对应的资产管理缺失。目前,地方专项债发行多采用打包发债的模式,一方面很难有效监管资产,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资产管理缺失,形成挪用、变相举债。比如,某个专项债以某块地产生的现金流偿还,但这块地却被平台公司拿去反复的抵押融资了。目前,如果专项债不能锁定相应资产,可能非但不能形成稳定的未来现金流,反而不利于防范风险。完善政府专项债市场的建议利用好债务上限,分步扩容专项债券规模、期限、品种。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下,扩大专项债规模、期限、品种。首先,新增债券发行规模原则上应在当年本地专项债额度内,但在债务上限内,可以自行调剂、扩大发行专项债规模。其次,增加15年、20年等长期性债券,各地结合收支平衡来自行确定期限。最后,放宽领域、创设新品种,如鼓励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等领域的项目。下一步,如专项债市场化程度较高、管理得当,可以适当修改相关法规,不再限制专项债额度,只作风险披露,不纳入债务限额管理。促进权责对等,完善发行管理模式。其一,明确省级政府责任主体地位,在额度内自行决定债券发行,以备案而非审批为主,中央仅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其二,以单一项目发行为主,减少多个项目集合发行方式,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其三,专项债券与特定项目、资产、收益、支出对应,债券命名要具体到项目名称、使用市县政府。未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债主体,需要逐步向市县政府转移。其四,积极探索在商业银行柜台销售地方政府债券业务,推进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购买债券。其五,完善基于项目自身“风险-收益”的信用评级,专项债应逐步打破刚兑,各方不断强化法治化、市场化意识,提升风险承担能力。完善市场化定价,提高流动性。其一,不断完善承销商、评级机构等招标、遴选制度,国库资金管理等与地方债投标脱钩,减少行政干预。其二,建立科学的定价模型,可以考虑适当提高下限,建立综合考虑无风险利率、流动性溢价、信用溢价和资金面等因素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其三,促进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本地化投资主体或个人等多元投资者持有。其四,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现券交易、回购、质押安排,不断拓宽地方债券质押功能、提高债券质押率。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资产管理。其一,关注投资效率,可考虑建立专项债信息管理平台,动态化、全过程披露信息,充分揭示债券风险。财政部门应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概况、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发行计划安排、还本付息等信息。其二,建立专项债券对应资产的统计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严禁违规使用。其三,确需调整支出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蓝骨

用好专项债 精准稳投资(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5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今年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多地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加速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编者福建三明解燃眉之急增投资信心本报记者邵玉姿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大型挖掘机正在清理渣土,工人们则忙着为外墙张贴防水卷材……这个一度为资金发愁、随时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缓的工程,如今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工人多了,建设进度也加快了。“施工单位心里有底了,自然干劲就足了!”这干劲来自今年年初到位的专项债资金6500万元。“项目刚开始时,资金缺口很大,我们筹集的压力也很大。”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激扬说。对于早就做好“紧巴过日子”思想准备的吴激扬来说,专项债资金及时解决了难题。“手头宽裕了,我们就能大胆推进项目进程了!”和吴激扬一样,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的项目负责人陈木金最近也喜上眉梢。让他欣喜的不仅是今年年初拿到的1.1亿元专项债资金,还有近日到账的由几家入驻企业追加的7.49亿元投资款。“专项债资金一到位,原本在观望的几家入驻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想扩大投资。”陈木金说,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早前资金已面临吃紧的窘境,间接影响了企业对园区的发展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不仅缓解了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更为园区引资加了一把力。这不,最近几天又有3家企业找上门来签约入驻,预计将新增投资款5亿元。而陈木金的“胆子”也更大了——他又看上了园区旁边1600余亩的地块,筹谋着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助复工,稳投资。据统计,三明市共成功申报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6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36.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单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其中有101个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山东济南资金有保障项目落地快本报记者王沛济南偏北,黄河两岸,机械设备运转的轰鸣声在掘进现场激荡。只见隧道内灯火通明,走进去,有工人手持遥控器,正在控制吊机拼装管片。在这里,一场浩大的穿黄隧道工程,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春节前后,一般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海平笑着说,“我们‘动手’比较早。去年9月,就开始申请今年的专项债了,立项审批都走绿色通道,很方便!”今年1—3月份,山东分两批共发放了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济南“三桥一隧”项目复工复产。张海平说,目前项目全线饱和施工,工期目标能够保证如期完成。截至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山东的前两批928亿元2020年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4个月。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省413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工。“管理也有大学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王进说,今年起,山东将专项债券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滚动接续运行,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就能无缝衔接。“瞧,穿黄隧道专项债券发行后,就被转入执行库了,每笔债券资金的后续使用、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情况都有全程动态监控。”王进介绍,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要一周一报,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地区,可以适当核增额度,反之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专项债如何分配?山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说,今年,按照国家部署,山东调整了发债结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国家核准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其中201亿元用于高速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18亿元用于重点民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广西北海专款有专用引得活水来本报记者张云河一笔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的投入,给广西北海高新区软件园注入一股活力。园区内,运输钢材和混凝土的车辆进进出出,技术员边走边做着安全巡回记录,腻子工正粉刷着外墙。“专项债,真实在!”看着眼前这一派忙碌的景象,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汪国高激动地说。花钱的时候不含糊,但这笔专项债资金怎么申报?如何用?有什么体制机制保障?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1500万元用于主楼外墙装修,1000万元用于各栋楼室内公共部分装修,500万元用于园区智能化建设……”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罗世伟介绍,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投融资数据在内的扎实材料,把园区的建设方向和资金投放重点说得明明白白。一边是积极申报资金,另一边则是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远根说:“为提高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软件园建设,我们成立了专责小组,定期组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推进专项债资金的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副行长卢东说:“为确保专项债资金安全且专款专用,我们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有了专项债资金的支持,软件园迎来了收获。今年一季度,已有21家高新技术公司入驻软件园。未来全部建成后,园区将吸纳逾千家企业。广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西获得财政部下达2020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对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拉动作用。《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20日 07 版)

深渊

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综合咨询服务方案

2020 年新形势下政府专项债业务介绍一、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要求 (一)专项债券概念: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要求项目有收益并且具备公益性。(二)专项债券适用领域1、标准化专项债: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土储和棚改2020 年可能不让申报)2、非标专项债/其他领域的专项债:u 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u 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设计及城市配电网))u 农林水利 (农业、林业、水利) u 生态环保(城乡污水处理项目)u 社会事业(卫生健康、教育事业、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 u 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u 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热、气))、产业园区基础设施u 探索重大战略区域专项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区域)u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3、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领用领域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 10 个领域。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25%,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三)非标债申报流程1、办理项目立项批复手续u 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u 项目实施主体去审批局/发改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u 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u 项目实施机构去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u 项目实施主体去国土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u (若需办理稳评、能评,则需项目实施机构办理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u 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u 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u 项目实施机构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意见2、项目申报阶段u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资金平衡方案)u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编制财务评估报告(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会所出具报告)u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律师事务所编制法律意见书(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律所出具报告)u 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填报发改重大项目库u 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填报财政局债券申报系统u 财政局将项目提交上级财政局,最终提交财政厅债务处u 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u 财政厅下发评审入库通知3、项目发行阶段u 财政厅负责项目资料梳理,编制专项债信息披露文件u 财政厅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做信用评级u 财政厅在中债网公示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文件u 财政厅发布专项债招投标信息u 承销商投标与承销u 财政厅在中债网发布中标结果公示u 资金由省财政厅转贷给市财政/区县财政u 本级财政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4、债券存续期管理u 专项债存续期信息披露u 专项债绩效评价u 归还利息u 归还本金二、2020 年专项债新趋势(一)专项债必然得到迅猛发展面临着 2020 年疫情的严峻形势,我国的经济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而在当前国内外形势的综合分析下,加大投资力度以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无疑是未 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专项债作为一个重要的扩大投资的举措, 必将在2020 年开始以超越前者的气势大放异彩。(二)项目类型发生重大变化从 2020 年开始,政府专项债的发行要求与 2019 年之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三)对专项债发行的专业性要求提高在这样的趋势下,专项债体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多样性,从而过去的模板式专项债编制已经不能满足新专项债的发行要求,必须创新产业类型和项目投融资模式,才能做到“发得出、还得上”。三、中至远在专项债中的作用政府专项债的发行文件涉及众多专业性内容,由众多诸如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系统性很强,中至远咨询统筹协调,是确保质量、提高效率的重要方式。四、主要工作内容(一)协助政府的有关部门遴选政府范围内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对债券发行进行充分论证。(二)策划专项债项目类型、数量,根据拟开展项目的综合情况提供专项债发行前策划咨询服务(包括发债规模、项目包装、发债期限、收益来源、偿债本息、资金平衡等)。(三)梳理拟发债项目的类别及数量,对拟申报发行债券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从专业角度协助政府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专业化程度和风险防范。(四)指导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及发债前期准备资料如编制出具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资本金来源证明、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及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和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所需资料等。(五)编制出具专项债券申报资料牵头协调编制出具《项目实施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和募投情况说明等。五、中至远咨询的优势(一)精通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专业中至远咨询长期致力于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业务,包括对政府投资、特许经营、PPP 模式、企业投资、片区综合开发等项目或者模式,既善于从顶层思维角度,合理、综合筹划本地所有专项债的种类设定及包装与发行,又擅长对某一个具体项目如何筹划专项债资金与其他资金的有机结合使用。政府拟开展的项目某一个项目(二)多家债券发行专业机构的充分整合长期与国内多家知名的工程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紧密型合作,能够为政府专项债发行及政府投融资综合平衡方案的制定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三)项目运营资源的有效整合中至远长期致力于地方公益类经营性项目的咨询顾问业务和投融资项目的资源对接,与众多投资人、各类运营商、产业地产商等均由紧密合作,可以针对专项债所对应的项目有针对性的嫁接各种运营资源和投资资源,最大限度的提高项目收益,减少专项债未来的偿债风险。服务模式包括:政府类:政府部门顾问、国企改革顾问、债务化解顾问、融资平台转型顾问、PPP顾问、基金顾问、投融资顾问、乡村振兴顾问、专项债发行、法律顾问等。企业管理类:企业发展战略咨询、组织运营咨询、企业信息化咨询、企业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改制重组咨询、商业模式咨询、新三板咨询、私募债咨询、企业诊断、融资租赁等业务服务。建设工程类: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工程咨询、规划咨询、评估咨询、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包装策划咨询、BIM技术应用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咨询等

不耕而食

专项债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 或可撬动债务性资金7300亿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的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主要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符合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融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在用改革的办法“开大前门”的同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家指出,允许将专项债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的资本金,并在合规条件下允许市场化融资,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企业业绩改善。三大亮点引人关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要科学实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按商业化原则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文件有三大亮点,第一个亮点是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而在此前,专项债由于是债务性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本次有所放松,但有条件要求。具体来看,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如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券不得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放大杠杆。第二个亮点为,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也就是项目可以组合采取专项债+市场化融资(如贷款)的方式融资。具体来说,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同时,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此外,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第三个亮点是,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具体来说,就是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期限与项目期限保持一致。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频繁发债增加成本。6月1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强调,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鼓励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或可撬动债务性资金约7300亿元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19年1-5月,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发债规模已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47.4%,发行进度接近一半,超过序时进度。发行利率也逐步市场化,其规模、期限和品类也更为匹配地方政府融资和发展需求。按偿债来源来看,地方政府债可以分为一般政府债券和专项政府债券。此后专项债的品类逐步丰富,专项政府债券中又根据不同项目的用途细分出诸多品类,如土地储备、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按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债分为新增债、置换债和再融资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不计入赤字率计算。中信证券明明团队预计,6月到9月地方债发行量将在1.5万亿元至1.6万亿元,6月单月将放量至5000亿元以上。2019年赤字和专项债规模均低于预期,地方债的抢跑和政策推动更多起到分担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和补偿流动性风险的作用,其次才是补充新增基建资金。联储证券发布点评称,资金问题是制约基建的最主要原因,此次《通知》的重点,也是最受关注的,就是允许部分项目可以使用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据该团队测算,最乐观情形下,可以撬动债务性资金约7300亿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较大幅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基础上,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基本原则——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下简称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坚持协同配合。科学实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按商业化原则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坚持突出重点。切实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集中资金支持重大在建工程建设和补短板并带动扩大消费,优先解决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坚持防控风险。始终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地方政府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和项目管理,金融机构按商业化原则独立审批、审慎决策,坚决防控风险。——坚持稳定预期。既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主动预调微调,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稳定和提振市场预期。必须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改革方向,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对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要坚决问责、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二、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一)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优势,依法合规推进专项债券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二)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三)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四)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五)确保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严禁项目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三、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一)大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地方政府通过印发项目清单、集中公告等方式,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力度。金融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自愿予以支持,加快专项债券推介项目落地。(二)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和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项目融资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论证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及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合理编制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年度收支平衡情况,使项目预期收益覆盖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本息。需要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支持的,地方政府指导项目单位比照开展工作,向金融机构全面真实及时披露审批融资所需信息,准确反映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使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与市场化融资本息相平衡。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并自担风险。(三)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形成地方政府债券统计数据库,支持市场机构独立评级,根据政府债务实际风险水平,合理形成市场化的信用利差。加快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四)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坚持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不得通过财政存款和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等手段变相干预债券发行定价,促进债券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排名、财政资金存放、设立信贷目标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施压。(五)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台发售比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售的定价机制,增强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适时研究储蓄式地方政府债券。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认购,鼓励资管产品等非法人投资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提高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便利性。推出地方政府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过“债券通”等机制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推动登记结算机构等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六)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期限与项目期限保持一致。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频繁发债增加成本。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专项债券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地方政府要根据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结合国务院批准下达的后续专项债券额度,抓紧启动新增债券发行。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年9月底前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一)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合理资金需求。(二)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基础上,对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通过补充有效抵质押物或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含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三)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统筹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允许各地使用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腾出的财力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五、加强组织保障(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金融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和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省级政府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建立事前评审和批准机制,对允许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要重点评估论证,加强督促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本级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客观评估项目预期收益和资产价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二)加强部门监管合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财政、金融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与金融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支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财政部门及时向当地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提供有关专项债券项目安排信息、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信息等。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工作。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补短板重大项目和有关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三)推进债券项目公开。地方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全国统一的集中信息公开平台,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库公开,全面详细公开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以及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要单独公开,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风险评估,让信息“多跑路”、金融机构“少跑腿”。进一步发挥主承销商作用,不断加强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和持续监管工作。出现更换项目单位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债权人。金融机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应用,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需要补充信息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给予配合。(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与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较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担保品的质押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性。(五)依法合规予以免责。既要强化责任意识,谁举债谁负责、谁融资谁负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也要明确政策界限,允许合法合规融资行为,避免各方因担心被问责而不作为。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以及依法合规支持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凡偿债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六)强化跟踪评估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按职责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力度,尤其要对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加强跟踪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一、问:《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部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分类违约处置、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依法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逐步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截至2018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8.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6%。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4.96万亿元,两项合计,我国政府债务33.3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90.03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当前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无序举债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鼓励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为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指导做好工作。二、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答:《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坚持疏堵结合、协同配合、突出重点、防控风险、稳定预期的原则,从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依法合规推进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重大项目)融资、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正面引导地方政府履职尽责,依法合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用改革的方法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一是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通知》提出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资金支持精准聚焦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标准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确保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和市场化融资项目到期债务偿还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通知》要求大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比例,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三是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通知》要求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四是加强组织保障。《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监管合作,推进债券项目公开,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依法合规予以免责,强化跟踪评估监督。三、问:《通知》对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答:《通知》围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从合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拓宽重大项目资本金渠道、保障偿债责任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政策措施,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既发挥专项债券增加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又坚决守住防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一是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通知》明确,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项目,可以由承担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二是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通知》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通知》提出,对应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四是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通知》提出,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地方政府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四、问:《通知》如何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从专项债券项目推介、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提升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债券投资群体、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比例、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等方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既支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又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沿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实现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一是大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通知》提出,地方政府通过印发项目清单、集中公告等方式,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的力度。金融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自愿予以支持,加快专项债券推介项目落地。二是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通知》要求,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形成地方政府债券统计数据库,支持市场机构独立评级,根据政府债务实际风险水平,合理形成市场化的信用利差。加快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三是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通知》强调,坚持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进一步减少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不得通过财政存款和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等手段变相干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排名、财政资金存放、设立信贷目标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施压。四是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通知》提出,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台发售比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售的定价机制,增强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适时研究储蓄式地方政府债券。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认购,鼓励资管产品等非法人投资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提高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便利性。推出地方政府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过“债券通”等机制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推动登记结算机构等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五是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通知》要求,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浪费。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频繁发债增加成本。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的基础上,鼓励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六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通知》提出,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可以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年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问:《通知》对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提出哪些要求?答:《通知》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严禁无序举债搞建设的同时,明确了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在建项目建设的政策要求,并鼓励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综合施策进一步支持稳定增加有效投资。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通知》明确,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合理资金需求。二是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通知》提出,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对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通过补充有效抵质押物或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通知》明确,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统筹年度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允许地方政府使用各类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地方政府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腾出的财力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六、问:《通知》提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依法合规予以免责,主要内容和政策考虑是什么?答:《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和要求,在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担心问责而不作为的情况,从建立正向激励、依法合规予以免责两方面,既提出相关激励性措施,又设定合规免责的边界,着力打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合法合规行为的不必要顾虑。一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通知》提出,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与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较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担保品的质押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性。二是依法合规予以免责。《通知》强调,既要强化责任意识,谁举债谁负责、谁融资谁负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也要明确政策界限,允许合法合规融资行为。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以及依法合规支持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和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凡偿债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七、问:《通知》印发是否意味着放松债务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专项债券及项目配套融资风险?答:《通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坚持稳定政策预期、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在用改革的办法“开大前门”的同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区分不同类型情况,分类合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对收益中不含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或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没有剩余的重大项目,不得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防止形成新增隐性债务。二是从严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层放大杠杆。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当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第一,应当是专项债券支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第二,涉及领域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第三,评估项目收益除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条件的项目。同时,《通知》明确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三是加强风险评估论证,确保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通知》要求,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和金融机构加强对公益性项目融资的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论证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及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合理编制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年度收支平衡情况,使项目预期收益覆盖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本息。需要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支持的, 地方政府指导项目单位比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向金融机构全面真实及时披露审批融资所需信息,准确反映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使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与市场化融资本息相平衡。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按商业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积极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和比例并自担风险。四是严格偿债资金管理,确保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通知》明确,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严禁项目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五是强化跟踪评估监督,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对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项目要加强跟踪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八、问:《通知》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请问为何这样操作?答:《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相关政策规定兼顾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和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的关系,有利于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有利于在坚定不移去杠杆的同时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政策适用对象,主要是必要的在建项目,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浪费。对于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不必要的在建项目,不适用相关政策规定。二是界定政策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存量隐性债务范围内,且不扩大项目建设规模,确保不会新增隐性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范围外的项目,不适用相关政策规定。三是防范风险作为前提,明确要求相关融资必须建立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必须由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由金融机构根据项目风险而不是政府信用自主决策,确保实行真正的市场化操作,不形成新的风险。九、问: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如何?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2019年1-5月,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发债规模已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47.4%,发行进度接近一半,超过序时进度。同时,各地发行的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有力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重大项目建设,稳定投资效果明显。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相关部门将持续督导各地进一步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并发挥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