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值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对于即将离开的大学生来说,现阶段要忙着很多事情,只为自己能够顺利的毕业,顺利的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只是在我们想顺利毕业时还要达到高效所规定的具体的毕业要求,这样才能够顺利毕业。或许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想要顺利的毕业还是颇有难度的,因为相对于本科来说,难度真的不在一个档次上,只有在读研三年期间认真的学习,认真的去实践,才能够达到高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基本要求。首先,必须在读研期间发表一篇到三篇的学术论文,对英语水平没有要求。对于研究生来说,在开学的第一天上硕士导师变会告诉学生最基本的研究生毕业要求,我期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三年的读研期间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但是对于每个学生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论文质量以及发表期刊每所高校都有着自己的规定,一般来说是高校都会有自己认可的期刊库,只有在这些期刊上面发表相应的论文才能够算是达到毕业的要求,而不是那些为了评选奖学金而发表的一些没有营养的论文。而且在发表的数量上一般是两篇,我所在的高校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最好是能够发表一篇。其次,要求参加学术论坛和听专业大咖的讲座。我们的都清楚研究生教育的目的就是科研,所以参加学术论坛以及听取专业领域内的大咖讲座都是一名硕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必须做到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高校都有,所所以还要看你所在的高校。如果你在读研期间参加了学术论坛或者是讲座时,要及时的学院沟通,并且最好是能够获得主办方的认可,例如获奖、签字等,这样就算是完成任务。最后,最重要的硕士学位论文。如果说硕士研究生三年期间最担心的事情,或者是最重视的事情是什么时?答案一定是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因为现在研究生对的毕业论文只有通过外审才能参与最后的答辩,并且一单外审没有通过那么结果只能是延期毕业。所以,硕士学位论文是重中之重,只有你用大量的时间去研读,用足够的精力去钻研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你才能够获得外审比较好的成绩,这样才能够参与最终的论文答辩。总之,研究生的毕业要求相对于本科生来说要复杂一些并且要求更详细一些,所以对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即将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们一定要根据自己高校对毕业额基本要求在读研期间必须做到。
平淡,才是教育话题的特点。比如,不用“垃圾论文”换学位,“要求硕士发表论文”何时休?教育不是军事或娱乐,没有多少“爆点”新闻,因此,想在上追求所谓“教育”爆文,这种想法本身有问题。一旦选择了教育这个垂直点,最好还是实实在在写。除了那些搞教育推广的,做教育自媒体,还是要平淡。比如,今天的教育新闻热点之一是新华社(银川)所发的学校规定“硕士毕业要求发表论文为哪般?”,宁夏某大学研三学生刘倩对此颇为无奈。硕士学位证书新闻内容是老生常谈的那种,无非是一些硕士生即将毕业了,不按照学校要求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论文,学校就不准许毕业。于是,记者进行一番调查,结果发现,不少学校要求硕士毕业前在专业学术期刊乃至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进一采访发现,一些学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硕士毕业有专门规定,比如,学生修满课程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即获得被授予硕士学位的资格。然而,不少学校为了完成学校发表论文的指标、追求学术排名、完成学术考核任务,要求学校再读硕士生(包括在职硕士生)毕业前必须要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否则不准予毕业。有的学校明确量化标准,规定发表论文的数量。记得2007年的时候,某大学一个硕士班36人,学校要求发表论文才有资格进入答辩阶段。于是,这个班集体掏钱买版面费,集体在某学术期刊发表“学位论文”。有人质疑,导师却说,“这很正常,国外也存在买版面现象”。少一份垃圾论文,多一份学术清新空气因为某个规定而认同版面买卖关系,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君不见,很多所谓的论文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实已经变得一文不值,发表这样的论文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可以说,大学拿“发表论文与否”标准决定硕士生能否毕业,这样的规定没有合理性可言。文理科不同,文献研究和实验研究不同,论述性质和设计性质不同,凭啥让所有的硕士生发表论文于期刊或核心期刊才准其毕业?正因为这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7所大学,从2007年起就取消了“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指标,复旦大学从2011年起才取消了硕士生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规定,目的并非不让学生写论文,而是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高质量的论文,而不要去写交版面费就可以发表的垃圾论文,即不要用垃圾论文换取学位。追求学术品质才是正道“不用垃圾论文换学位”,这才是大实话:搞学问需要实实在在的态度,需要静下心来深钻细研,在此基础上有所发现和探索,能做到这一点,确实要比掏钱发表垃圾文论强百倍。再说,即使是专家,一辈子又能发表多少真正有价值的论文呢?我们培养人才,应该细分他们的发展方向,即使让他们写论文,也应该坚持“水到渠成”“花开自然”的原则,而不应该做出时间上的硬性规定。希望大家讨论此话题。
清华大学昨天公布该校最新修订完成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记者 崔乐)【来源:北京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全文730字,阅读约需1分钟 据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值班编辑 吾彦祖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据北京日报【来源:安徽财经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北京日报微博)
教育热点话题【清华硕士学位申请不必发表论文】今日,清华大学公布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飒)来源: 光明日报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崔乐编辑:匡峰流程编辑 吴越
日前,清华大学公布了《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其实,在前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率先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但因为独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清华大学的这一新规,仍引发了关注和热议。这也并不是清华首次将学位与论文“解绑”。2019年,清华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资料图/人民日报从博士到硕士,“解绑”力度更大了,政策覆盖的学生更多了。研究生毕业要不要发论文,一直有争议。高水平论文的发表固然是人才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但是将其作为毕业的前置条件,容易滑向“唯论文”的误区。研究生在校不过两三年,时间、精力有限,往往难以产生高水平的论文。把发论文作为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硬指标,制造了大量“垃圾”论文,也滋生了为发论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败坏了学术风气,对学生精力和宝贵的学术资源来说,都是浪费。目前,开路的还是少数知名高校。期待在它们的引领下,更多高校跟上,加入不硬性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论文的“群聊”,用改革倒逼学术评价体系的优化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来源:澎湃新闻编辑:朱智祥校对:郭文瑜审核:聂粤签发:区健妍
新京报快讯 据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2014年,清华大学召开了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素养、创业精神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术学位硕士生根据学科特点或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补充与准备阶段,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并提出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生日渐成为学校硕士生培养的主体,原《规定》已不能适应硕士生培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四年,这一期间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清华大学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教育和科技评价改革等文件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针对硕士生教育开展了广泛的研讨和调研,凝聚师生共识。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全校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规模和实现路径”研讨会,并列为学校第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议题之一。经过广泛研讨,学校形成了一流硕士生教育体现人才培养的活力、是培养行业人才的主渠道和深度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抓手的共识。2019年4月,学校发布《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完善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工作,历经一年多时间的研讨,于2020年6月在全国率先完成。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后,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月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形成举措,并于2021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修订稿充分吸收了历次研讨的相关成果,并在成稿后在全校范围公开征求意见。坚持立德树人《规定》遵循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将硕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硕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硕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并增加了“学风严谨,追求卓越,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规定》及时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调整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设置。强化分类培养《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完善学位评定《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促进交叉创新近20年来,清华大学开设了生物信息学、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硕士项目、苏世民学者项目、临床医学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等交叉学科以及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学位项目,促进交叉融合创新,积累了培养经验。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本次《规定》修订增加了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培养的要求,此类硕士生“在学位课程(环节)基本符合主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选修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课程(环节)”。在个人培养计划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家参加。强化过程管理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破除“唯论文”倾向的同时,2020年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规范体例术语2017年起,学校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七章二十一条。同时,结合学校其他改革举措修订相关术语。例如,将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考核小组的表述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修订为“三名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此外,随着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规定》附则中明确“国际学生硕士生培养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项新要求落实到位。编辑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