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昨天公布该校最新修订完成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记者 崔乐)【来源:北京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日前,清华大学公布了《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其实,在前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率先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但因为独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清华大学的这一新规,仍引发了关注和热议。这也并不是清华首次将学位与论文“解绑”。2019年,清华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资料图/人民日报从博士到硕士,“解绑”力度更大了,政策覆盖的学生更多了。研究生毕业要不要发论文,一直有争议。高水平论文的发表固然是人才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但是将其作为毕业的前置条件,容易滑向“唯论文”的误区。研究生在校不过两三年,时间、精力有限,往往难以产生高水平的论文。把发论文作为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硬指标,制造了大量“垃圾”论文,也滋生了为发论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败坏了学术风气,对学生精力和宝贵的学术资源来说,都是浪费。目前,开路的还是少数知名高校。期待在它们的引领下,更多高校跟上,加入不硬性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论文的“群聊”,用改革倒逼学术评价体系的优化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来源:澎湃新闻编辑:朱智祥校对:郭文瑜审核:聂粤签发:区健妍
据媒体报道,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该规定确认,发表学术论文不再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清华大学的规定,无疑是根据本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作出的决定,但对其他大学以及整个硕士研究生相关状况的判断也不无启发。稍早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外交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率先打破了这个已不合时宜的规定。在普通高等教育愈益普及化的当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越来越具有学科专业高级训练的性质。在恢复高考的头一二十年里,高层次高等级人才稀缺的现实,抬升了人们对硕士研究生的期望。在那个时期,每个大学都把相当一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资源用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并且,许多硕士研究生也确实不负众望,在“小材大用”的岗位上挑起了大梁,有的甚至成为一代栋梁。适应当时的学术界整体水平和情势,与教育资源分配及其所应产生的效果相当,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前置条件为发表论文,虽是一个不低的学术要求,似也不太为过。当然,这个规定在目前看来已经过时无疑。最主要的在于,这种规定,既与当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及其所占用的高等教育资源占比的现状不匹配、不适应,也与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处的学术环境和社会现实相脱离。以中国学术界的整体水平而言,硕士研究生所具有的普遍水平,已经不宜再占用仍属稀缺的学术刊物等资源。确立这样的衡量标准,并非降低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而恰是适应学术标准提升以及学术资源稀缺现状的结果。更加现实的情况是,在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下,许多研究生不得不“剑走偏锋”,东拼西凑论文,继而再托关系找门路,甚至为发表文章贿赂那些控制学术资源的人,由此不仅败坏了学术环境,也迈错了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所规定的发表论文的前置条件导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许多人心知肚明。显然,废除这种以及其他不合时宜的规定,仅有7所大学还不够,加上清华大学也不够。废除硕士研究生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不会降低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也不会改变研究生的既定培养目标。这就像破除“唯论文”,实际上反而有助于提高论文水平。来源:光明日报
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全文730字,阅读约需1分钟 据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值班编辑 吾彦祖
据媒体报道,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该规定确认,发表学术论文不再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清华大学的规定,无疑是根据本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作出的决定,但对其他大学以及整个硕士研究生相关状况的判断也不无启发。稍早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外交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率先打破了这个已不合时宜的规定。在普通高等教育愈益普及化的当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越来越具有学科专业高级训练的性质。在恢复高考的头一二十年里,高层次高等级人才稀缺的现实,抬升了人们对硕士研究生的期望。在那个时期,每个大学都把相当一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资源用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并且,许多硕士研究生也确实不负众望,在“小材大用”的岗位上挑起了大梁,有的甚至成为一代栋梁。适应当时的学术界整体水平和情势,与教育资源分配及其所应产生的效果相当,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前置条件为发表论文,虽是一个不低的学术要求,似也不太为过。当然,这个规定在目前看来已经过时无疑。最主要的在于,这种规定,既与当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及其所占用的高等教育资源占比的现状不匹配、不适应,也与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处的学术环境和社会现实相脱离。以中国学术界的整体水平而言,硕士研究生所具有的普遍水平,已经不宜再占用仍属稀缺的学术刊物等资源。确立这样的衡量标准,并非降低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而恰是适应学术标准提升以及学术资源稀缺现状的结果。更加现实的情况是,在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下,许多研究生不得不“剑走偏锋”,东拼西凑论文,继而再托关系找门路,甚至为发表文章贿赂那些控制学术资源的人,由此不仅败坏了学术环境,也迈错了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所规定的发表论文的前置条件导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许多人心知肚明。显然,废除这种以及其他不合时宜的规定,仅有7所大学还不够,加上清华大学也不够。废除硕士研究生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不会降低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也不会改变研究生的既定培养目标。这就像破除“唯论文”,实际上反而有助于提高论文水平。【来源:光明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来源:澎湃新闻@北京日报 消息,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北京日报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 北京日报微博编辑 韦依见习编辑 方年玉编审 王璐瑶 施昱凌
【阅读提示】清华大学: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光明网评论员:今天(3月19日)有媒体报道说,清华大学于昨天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该规定确认,发表学术论文不再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清华大学的规定,无疑是根据本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作出的决定,但对其他大学以及整个硕士研究生相关状况的判断也不无启发。稍早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外交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率先打破了这个已不合时宜的规定。在普通高等教育愈益普及化的当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越来越具有学科专业高级训练的性质。在恢复高考头一二十年里,高层次高等级人才稀缺的现实,抬升了人们对硕士研究生的期望。在那个时段,每个大学都把相当一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资源用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并且,许多硕士研究生也确实不负众望,在小才大用的岗位上挑起了大梁,有的甚至成为一代栋梁。适应当时的学术界整体水平和情势,与教育资源分配及其所应产生的效果相当,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前置条件为发表论文,虽是一个不低的学术要求,似也不太为过。当然,这个规定,在目前看来,已经过时无疑。最主要的在于,这种规定,既与当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以及其所占用的高等教育资源占比的现状不匹配、不适应,也与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处的学术环境和社会现实相脱离。以中国学术界的整体水平而言,硕士研究生所具有的普遍水平,已经不宜再占用仍属稀缺的学术刊物等资源。确立这样的衡量标准,并非降低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而恰是适应学术标准提升以及学术资源稀缺现状的结果。更加现实的情况是,在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下,许多研究生不得不“剑走偏锋”,东拼西凑论文,继而再托关系找门路,甚至为发表文章贿赂那些控制学术资源的人,由此不仅败坏了学术环境,也迈错了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所规定的发表论文的前置条件导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许多人心知肚明,并非不察。显然,废除这种以及其他不合时宜的规定,仅有7所大学还不够,加上清华大学也不够。废除硕士研究生非发表论文不能申请硕士学位或不能毕业的前置条件,不会降低研究生的培养水平,也不会改变研究生的既定培养目标。这就像破除“唯论文”,实际上反而有助于提高论文水平。(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上一篇】芯片跃进之后,再来一波量子跃进?来源: 光明网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崔乐编辑:匡峰流程编辑 吴越
据清华大学官网2021年3月18日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其中明确,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据介绍,《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提出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并且,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规定》同时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