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 、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是那些方面啦?下面为大家一一介绍;一、项目材料1、项目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承办单位基本情况(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单位性质、隶属单位、主营内容、人员构成、所在位置、企业获得荣誉情况、承担科技项目情况、科技成果情况)3、项目建设背景、目的和意义。4、项目拟建地点、新增土地面积及土地价格5、项目建设规模。达产后产能多少.6、项目产品方案,主要产品有哪些,各产品产量多少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哪些?(建设厂区、生产线、等等)8、新建厂区,厂区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主体建筑为那些、各主体建筑面积、其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9、建设场址位置及优劣势,城市规划部门对该场地红线位置、容积率、绿化率、限高的要求。10、项目劳动定员数量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11、项目面向的客户群及提供的相关服务介绍12、项目拟投资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自筹分别多少)13、投资项目政策优势简要介绍。14、企业优势介绍15、产品研发技术背景。16、公司产品创新点,同类产品比较优势、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17、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先进性与国内外比较18、产品成本,项目产品原材料构成、来源、价格、用量(单位产品用量)19、项目产品生产中主要需要燃料动力有哪些?单位产品燃料动力成本多少?20、单位产品市场售价与同类产品比较21、公司拟购置生产设备(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方式)22、预计年销售收入、利润、税收。23、项目环境污染情况(主要污染物、污染处理措施、污染处理设施设备)24、项目供电、供水情况(供电来源、生产用电负荷、年用电量、供水来源,年用水量)二、其他材料1、项目备案证明2、土地规划证明3、环评证明4、厂区平面图5、技术资料(专利、成果鉴定资料、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6、企业荣誉想了解更多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欢迎咨询;
导热界面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导热界面材料市场高速增长导热界面材料是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工业等领域不可或的缺的材料,其设计理念、生产工艺发展受应用领域需求影响大。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市场规模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普及和 5G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增长,从 2014 年的 6.6 亿元市场规模增长至 2018 年的 9.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9.9%,且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对导热界面材料性能要求提高,导热界面材料向着高性能发展。一: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市场高速增长;21 世纪初期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得以快速发展,导热界面材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增。导热界面材料下游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通信技术、医疗等应用行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导热界面材料的高速增长。二:多种散热解决方案结合是发展趋势;随着 5G 商用开始以及 5G 电子设备工作功率提升,5G电子设备核心零部件性能和散热需求迅速提高,导热性能更佳的石墨烯将逐渐应用到电子设备中。此外电子设备厂商除采用石墨烯散热外,还将不断探索其他散热方式,将采用结合多种散热解决方案共同实现散热。三:中国导热界面材料以低端产品为主;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市场起步较晚,行业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中国导热界面材料行业内企业众多,但产品种类较少,存在产品同质化严重、技术含量不高、竞争激烈、毛利率低等问题,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限制了中国企业国际业务拓展能力。但在高端导热界面材料国产化需求以及政策的鼓励支持下,中国导热界面材料行业技术将不断升级,需求量也将得到提高。导热界面材料分类常见的导热界面材料包括导热膏、导热凝胶、相变材料、石墨片、片状导热间隙填充材料、液态导热间隙填充材料等。导热界面材料行业产业链导热界面材料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为原材料供应商,如石墨供应商、PI 膜供应商、硅胶供应商等;中游参与者为导热界面材料生产商;下游参与者为导热界面材料的应用领域,如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基站、工业、数据中心、医疗等领域。上游原材料成本约占导热界面材料生产总成本的 70%左右。导热界面材料种类众多,原材料涉及范围广,以石墨、PI 膜、硅胶为主,大多数原材料市场化成熟,市场中存在众多供应商,因此原材料供应充足,部分原材料如 PI 膜具有高技术含量,供应商话语权较强。(1) 石墨天然石墨是传统工业和新兴产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国石墨矿资源丰富,截止到2019 年 4 月,中国天然石墨探明储量约为 5,500 万吨,占全球总量的 22%。中国天然石墨产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四川和山东等地,石墨类型多为鳞片状晶质石墨,此类石墨具有易开采、易选等特点,使用价值大。中国石墨供应量极为充足,不存在断供等风险。中国石墨深加工技术走在世界前列,高温提纯、石墨烯生产等加工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优势。石墨高端材料是《中国制造 2025》中重点发展领域,天然石墨也是制备导热界面材料石墨烯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石墨下游应用需求影响石墨的开采和价格。现阶段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石墨供应商包括方大炭素、中钢吉炭、第六元素等。(2) PI 膜PI 膜(“黄金薄膜”),是生产导热石墨片的主要原材料之一。PI 膜经过高温碳化和石墨化后可形成导热率极高的导热石墨片,是现阶段解决电子设备散热问题最佳材料之一。PI 膜生产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中国企业多采用工艺简单的热亚胺化法,而难度较大的化学亚胺化技术产能高,所生产的 PI 膜物化性能好,此技术多由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的企业掌握,高端 PI 膜市场长期被海外企业垄断。生产高端 PI 膜的企业在产业链中具有较高的话语权。随着下游如消费电子、通信基站、新能源汽车等行业设备散热量逐渐加大,人工石墨导热材料逐渐成为导热领域主要材料,作为人工石墨片主要原材料的 PI 膜需求空间也将有望扩增。PI 膜国际生产商有美国杜邦、日本钟渊化学、韩国 SKC 等,中国生产商有丹邦科技、时代新材、长春高崎等。(3) 硅胶硅胶是生产导热胶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中国硅胶产业成熟,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有机硅胶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可生产约 280 万吨有机硅胶。但中国硅胶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硅胶产品同质化,以低端产品为主,高端产品依赖进口。国际高端硅胶生产商有美国道康宁、德国汉高、日本信越等,而中国生产商包括宏达新材、回天胶业、新安股份等。中游导热界面材料行业产业链参与者为导热界面材料生产商以及导热解决方案服务商。导热界面材料生产商从事导热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可有偿为客户提供导热应用解决方案。导热界面材料厂商为其客户提供导热材料产品的同时,可全方位了解下游客户应用需求,以帮助客户更好实现应用目标。此外,导热界面材料厂商根据下游客户要求,对客户产品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客户定制导热应用解决方案。导热界面材料的新产品开发和生产标准受下游应用领域影响较大,导热界面材料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改造升级,如下游消费电子硬件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导热界面材料向高导热率材料发展,采用导热率高的石墨烯生产产品将成为行业未来趋势。中国导热界面材料生产商与国外发达国家企业相比,在生产工艺等技术层面仍存在差距,但在国家政策鼓励支持以及国产化需求趋势双重背景下,中国导热界面生产商仍有大量发展空间。中国导热界面生产商有飞荣达、中石科技、碳元科技、傲川科技、博恩实业、鸿富诚等。导热界面材料存在技术、认证、投入等壁垒,造成导热界面材料进入门槛较高。(1) 技术壁垒导热界面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前期研发阶段需要高额的研发投入以及专利技术积累。导热界面材料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产品配方技术的研发需根据下游应用终端领域的不同而进行改良,另一方面为导热界面材料的特殊生产加工工艺。如中国导热界面材料行业龙头企业飞荣达通过多年技术积累,已掌握精密模切、精密冲压经验。精密模切可助飞荣达实现大规模生产优势,而精密冲压可减少导热界面材料后期加工处理,有助于实现高效生产。根据飞荣达 2018 年财报显示,飞荣达截止到 2018 年共获得专利共计11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4 项,已在导热界面材料的研发、设计和应用等方面取得优势。(2) 认证壁垒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厂商基于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等方面考虑,会设立完善的零部件供应商认证体系。电子设备厂商在选择导热界面材料供应商时,会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合格者可通过厂商资质认证,进入电子设备厂商的供应商体系。获得认证的导热界面材料企业不会被轻易替换,可有效巩固其市场地位,但对新进入者构成认证壁垒。同时,跨国销售存在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安全认证标准不同,提高了企业的跨国销售难度,如美国设有 UL 认证、欧洲地区设有 CE 和 ENEC 认证等。如鸿富诚加入至富士康供应商体系,并获得富士康优秀供货商称号,同时鸿富诚为进入美国市场,已获得 UL 认证。而傲川科技也已获得美国 UL、SGS 认证等。(3) 投入壁垒由于导热界面材料受其下游应用终端影响较大,下游终端的不断发展改变也将促使导热界面材料不断迭代升级,而产品的快速升级则需要不断的资金和人才投入给予支持。根据飞荣达 2018 年财报显示,2018 年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总数的 15.23%,研发费用收入占比5.15%。通过持续进行大力的研发投入,飞荣达在导热界面材料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技术和专利优势,获得了华为、思科、微软等国际巨头的青睐。下游导热界面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丰富,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工业、医疗、数据中心等领域对导热界面材料均存在巨大需求。随着电子产品的发展,电子产品性能不断加强、功能变多、产品体积在逐渐缩小,电子产品朝着高性能、集成化、紧凑化发展,高性能导热电子产品中电子元器件功耗变大,发热量提高,而密封环境导致电子产品自然散热能力变差,电子产品散热需求急速上升。电子产品的快速迭代对导热界面材料散热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导热界面材料不断升级完善,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散热需求。以智能手机为例,现阶段各家手机厂商的旗舰机型均标配2K 或 4K 分辨率显示屏、不断升级的 CPU 处理器,这些硬件的堆砌将为手机尺寸在更紧凑化的趋势下带来更高的发热量,手机散热需求也愈发苛刻,多数手机厂商如三星、苹果在其中高端机型上采用导热效果更佳的石墨片,取代原有的导热硅胶。此外,由于现阶段新能源汽车采用锂离子电池作为动力输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散热量增加,传统的风冷散热不足以应对高热量的电池,新能源汽车需要引入更多或导热率更高的导热材料才能解决增长的散热问题。新能源汽车对于导热材料需求和要求不断提高。同时,数据中心、工业和医疗等下游应用终端的硬件配置不断升级,其内部的电子元器件散热量大幅增加,也将推动中国导热界面材料生产商迎来新的增长点。导热界面材料行业规模21 世纪初期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众多导热界面材料厂商如莱尔德、3M 等在中国投资建厂,带动中国厂商技术进步,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得以快速发展,导热界面材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增。导热界面材料作为电子设备中不可或缺材料,其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将推动导热界面材料需求上升。导热界面材料下游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通信技术、医疗等应用领域的稳定发展,推动了中国导热界面材料的高速增长。中国导热界面材料行业市场销售规模从 2014 年的 6.6 亿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9.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9.9%。有益于 2019 年 5G 技术开始商用,5G 基站和 5G 电子设备散热需求提升,导热界面材料有望迎来大幅增长,预计 2019 年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市场份额可达 11.4 亿元。随着中国制造业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导热界面材料下游新兴应用领域如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可穿戴设备等的高速发展,其散热需求也将同步上升,中国导热界面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未来有望继续攀升,预计至 2023 年,中国导热界面材料市场规模(按销售额计)将达 17.2 亿元,2018 至 2023 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 12.3%。导热界面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导热界面材料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导热界面材料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服务流程 :1.客户问询,双方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和服务概况;2.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主要撰写内容、保密注意事项、企业相关材料的提供方法、服务金额等;3.由项目方支付预付款(50%),本公司成立项目团队正式工作;4.项目团队交初稿,项目方可提出补充修改意见;5.项目方付清余款,项目团队向项目方交付报告电子版;另:提供甲级、乙级工程资信资质关联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建议书导热界面材料项目商业计划书导热界面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导热界面材料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导热界面材料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可行性分析报告撰写提纲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与其他项目有一些区别,内容更加完整,要求更加严谨,只要我们能很好的撰写这份申报书,其余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就能基本胜任,所以建议,大家先从这份撰写提纲开始研究撰写内容。基本内容包括:1、项目摘要2、背景意义3、内容与目标4、技术路线与创新点5、研究队伍6、基础条件与保障7、预期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8、资金需求预算与分配9、重要附件清单(含合作协议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细则1、项目摘要项目摘要是评审推荐的重要信息,虽然只有几百字,甚至有时要求150字内,也有300字内,500字以下等各不相同,其作用非常大。推荐内容是评审会主要领导审批的依据之一,有些要上大型会议审批环节的项目推荐内容更加显得尤为重要,切记不可轻视之。项目摘要主要包含重大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等,精炼但必须展示优势。2、背景意义背景意义需要阐述“重大科学问题描述及社会需求意义”,也就是技术背景和社会背景两个部分内容都需要介绍。当然,重点还是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特别是要分析出技术差距和我们申报立项的意义。3、内容与目标这部分主要阐述有三部分:1)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介绍主要涉及的方向、技术以及具体采用的方法等。2)项目总体目标。阐述预期目标,可以从整体到局部,分层次介绍。3)项目阶段任务计划等。主要是围绕项目计划如何分阶段进行,每阶段预期的任务和阶段成果是什么。4、技术路线与创新点技术路线与创新点是整个材料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其中要介绍的内容包括:1)阐述项目研究采用的技术路径、课题设置等;2)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项目在科研手段、方法工具等方面的创新点。这部分内容必须详尽且严谨的论述,由于涉及到技术路径和创新点,最好能检索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比。5、研究队伍团队人员是项目开展的基础,每个可行性研究报告都会涉及,并无特别要求。内容包括:单位及团队的组成和合作基础;项目牵头人简历及代表性成果、主要骨干成员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值得一提的是,成果主要包括论文、政府部门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等。6、基础条件与保障基础条件是证明申报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保障措施是提供延续的可能。所以,这部分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在相关研究方面的工作基础和取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成果可以是专利、论文以及获得政府部门立项的相应科技计划项目。2)基础条件还包括硬件,比如实验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基础数据资料等;3)罗列出获得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计划的资助情况,这是以上介绍最好的诠释。7、预期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无争议,根据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归属于政策导向的地方,这个得参考文件。预期成果形式应多样化且可考核,不仅限于论文、专利数量。这里的重点是可考核,一定能让主管部门可以验收的成果,不能太虚。8、资金需求预算与分配对于项目的预算必须进行说明,特别是申请政府资助的资金用于何处,详细阐述。对本项目各科目支出主要用途、与项目研发的相关性、必要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部分金额较大的支出以及可能有争议的费用可以提供财务的核算办法以及依据。9、重要附件清单(含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无需赘述,文中提到的成果、先进性、专利、专家、成员、合作方都要有佐证材料,否则就是凭空吹嘘,不足以信!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注意事项往期已经多篇文章介绍,主要关于使用语言、撰写规范,以及如何提升科学性、严谨性等要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
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工业关键基础材料,钕铁硼应用最广1. 稀土永磁材料是工业关键基础材料,钕铁硼应用最广永磁材料是一种无需借助外界电场,可通过自身所产生的磁场实现电能与机械能之间能量交换的材料。永磁材料是实现如空调、冰箱、牵引电机、发电机、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汽车、风力电机等家用电器或其它电气设备高性能化、小型化、高效化的关键材料之一。稀土永磁材料是一类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Nd、Pr 等)和过渡族金属元素 TM(Fe、Co 等)所形成的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永磁材料。其相较于传统永磁材料,稀土永磁材料是目前磁性能更好、综合性能更优。目前,稀土永磁材料主流应用为三代钕铁硼(Nd2Fe14B)永磁材料,由于其优异的性能和较低的价格,基本上替代了一、二代钐钴永磁材料。在现有稀土永磁材料体系中,钕铁硼永磁材料是应用范围最广、发展速度最快、综合性能最优的磁性材料。按照制造工艺的不同,钕铁硼永磁材料又可分为烧结、粘结和热压三类。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2019 年数据显示,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 17 万吨,占当年钕铁硼磁材总量 94.3%,粘结钕铁硼占比 4.4%,其他合计产量占比只有 1.3%。目前烧结钕铁硼磁材是产量最大、应用范围最广的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处于稀土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应用中传统汽车占比最高。从稀土原材料的开发,磁材的精深加工,到下游的终端应用,我国具有完整的稀土产业链。产业链上游是稀土矿(包括独居石矿、氟碳铈矿、磷钇矿以及离子型稀土矿)的开采和冶炼。产业链的中游包括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加工,钕铁硼磁材是采用稀土原材料进行加工充磁制备而成,下游应用为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工业应用、风力发电、消费电子、变频空调、节能电梯和其他领域,2018 年需求占比分别为 37.5%、11.8%、10.9%、10.0%、 9.1%、9.0%、8.4%和 3.3%。永磁材料的分类中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范围最广钕铁硼永磁材料处于稀土产业链的中游2. 我国稀土永磁产业优势明显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统计,2018 年我国生产 13.8 万吨钕铁硼磁材,占全球总产量 87%,是产量全球第二的日本近 10倍;2019 年我国稀土永磁产品出口至全球 6 个大洲、100 多个国家,全球制造业最发达的德国、美国、日本占据了我国出口量的前三甲。我国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发展也较快,高性能钕铁硼磁材产量在全球占比接近 50%。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2018 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约为 4.8 万吨,其中我国高性能钕铁硼毛坯产量约为 2.3 万吨,占世界高性能钕铁硼材料总产量比例约 47.92%,接近一半。2018 年我国钕铁硼磁材产量占全球总量 87%2019 年我国稀土永磁产品出口前 10 国家和地区尽管 2019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和关税之争波澜不断,但美国从未对从我国进口的稀土永磁产品加征关税,2019 年从我国进口的稀土永磁产品较上年还增长了近 10%。可以说,稀土永磁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在国际竞争中拥有重要地位影响力的产业之一,具备了全球竞争力。 我们认为,我国稀土永磁产业之所以具备这样的全球竞争优势,下文将从产业链格局、政策导向、研发技术因素做分析。2.1. 近年来国内原料端稀土矿格局稳定,价格较平稳稀土永磁材料原料上游是稀土矿,我国是稀土资源大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稀土资源。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的数据,2019 年中国稀土矿资源储备量 4400 万吨,占全球资源比重的36.67%,位居全球第一;2019 年全球共生产了 21 万吨稀土,其中我国产量高达 13.2 万吨,占比高达 62.86%,也是稀土产量最多的国家。因此,我国丰富的稀土资源和产量为我国稀土永磁材料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供应,避免了国内其他一些行业原料被“卡脖子”情况的发生。我国稀土矿资源储备量位居全球首位2019 年我国稀土产量占全球总产量 62.86%回顾历史来看,国内稀土价格主要三轮明显的上行周期:1)2009-2012 年因为稀土开采乱象,政府提出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2010 年 10 月-2011 年 7 月,实行出口配额制度等,社会囤货行为催化稀土价格暴涨,氧化镨钕价格由 20 万元/吨→124.9 万元/吨,涨幅达到 518%,氧化镝价格由 139.25→1379.25 万元/吨,涨幅达到 916%;2)2017 年 5 月-2017 年 9 月,政策进行了多次收储、环保整顿、稀土打黑专项行动等,对供给端形成约束,稀土价格短期暴涨暴跌,氧化镨钕价格由 29.55 万元/吨→52.50 万元/吨,涨幅达到 78%;3)2019 年 5 月-2019 年 6 月,缅甸禁止稀土矿出口,叠加中美关系紧张,氧化镨钕价格由 26.45 万元/吨→36.75 万元/吨,涨幅为 39%。综合来看,以上三轮上行周期多为政策端驱动的,价格呈现暴涨暴跌的趋势,钕铁硼企业的毛利随着稀土价格的上涨同步上升,反映出钕铁硼企业更多的体现出了“资源品”的属性。2012 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治理政策,截止目前国内稀土行业已形成了六大集团格局,既中铝公司、北方稀土、厦门钨业、中国五矿、广东稀土、南方稀土 6 家稀土大集团重组结构基本完成,供应格局保持稳定,稀土价格开始趋向稳定。随着钕铁硼价格转变为以毛利率定价的模式,既“低价库存+钕铁硼随行就市定价”,稀土资源品属性已经大幅减弱,钕铁硼企业目前库存管理更为合理,基本稳定在 3 个月左右的量,企业无法依靠低价库存来获得超额利润,但企业能够分享稀土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价格红利及利润增厚。2020 年 3 月份以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10 个月时间氧化镨钕价格由 26.75 万元/吨→43.25 万元/吨,涨幅达到 59%,但上涨速度较为平缓,背后主要驱动因素为需求端持续高增长,政策因素影响较小。依照行业历史规律,随着本轮稀土涨价周期及需求端的高速增长,主要稀土永磁企业毛利有望进一步提升。2.2. 政策强力支持,为稀土永磁材料产业保驾护航稀土永磁材料特别是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是我国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一直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从 2011 年起,几乎每一年国家都有相关产业政策出台,支持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发展。国家政策强力支持推动了国内稀土永磁产业的发展和进步,为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业保持全球竞争力提供了有效支撑。国家对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发展大力支持2.3. 材料研发不断进步,持续提供全球竞争动力“十一五”以来,在国家政策扶持和国内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的共同努力和科技攻关下,我国在稀土永磁材料科研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稀土永磁材料专利申请量从 2009 年开始显著提升,截止到 2018 年底,我国在钕铁硼永磁材料专利申请量方面已经占到了全球第 2 位,仅次于日本。在关键技术突破方面,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业也取得了多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材料方面,我国先后突破了“双合金”、细粉制备、“速凝工艺+双(永磁)主相”、自动成型、连续烧结、低氧工艺、晶界扩散、表面防护等关键工艺技术,使我国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产业化水平基本与日本、德国相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正因为我国在稀土永磁材料研发领域不断取得进步,使得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品能够不断满足下游新兴产业对稀土永磁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全球竞争力持续提供动力。近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专利申请量显著提升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第 2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稀土永磁材料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关联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建议书稀土永磁材料项目商业计划书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市场研究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己二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大产业链一体化优势1、中国的己二腈 100%依赖进口,几乎全部来自美国尼龙 66 的上游原料是己二腈(ADN),己二腈加氢还原生成己二胺,己二胺与己二酸发生中和反应生成尼龙 66 盐,这是己二腈迄今为止开发的最重要的工业用途。世界上每年生产的己二腈约 88%用于尼龙 66 盐的生产。己二腈还可以用于生产 HDI(1,6-己二异氰酸酯),另外在电子、轻工及其他有机合成领域也有广泛的用途,但消费量相对较小。己二腈消费结构己二胺消费结构随着我国尼龙 66 工业的发展,我国的己二胺需求量不断增长,进口依赖度不断攀升,2015 年之后,神马尼龙化工进口己二腈生产己二胺投产,中国己二胺的进口依赖度有所下降,但另一方面,己二胺的原料己二腈全部依赖进口,限制了我国尼龙 66 行业的发展。中国己二胺需求量(万吨)和进口依赖度中国己二腈需求量(万吨)和进口依赖度己二腈的生产工艺较长,催化剂体系复杂,反应物中还含有剧毒的氰化物,技术壁垒非常高。目前全球的己二腈产能集中在美国、法国和日本,美国英威达是全球最大的己二腈生产商。由于国外对己二腈技术垄断和封锁,中国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能够规模化生产己二腈。全球己二腈产能分布全球己二腈厂家及其产能(单位:万吨)近年来,全球己二腈供应紧张,大部分产能仅自用(全球 75%的产量),贸易己二腈较少,只有美国英威达有部分己二腈外销,从美国英威达到中国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是全球己二腈最主要的贸易流向。在全球贸易风险不断出现的背景下,加快己二腈的国产化势在必行。己二腈全球贸易图寡头垄断加大了己二腈己二胺的价格波动性全球大约 75%的己二腈直接配套生产己二胺,市售的己二腈占比较少。同时由于己二腈的高度垄断性,其客户和用户的数量较少,合同的价格不透明。作为己二腈的直接下游产品,己二胺的生产厂家比己二腈多,价格更为透明,因此己二胺的价格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最能反映己二腈价格波动,己二胺和丁二烯/丙烯腈的价格差也能反映己二腈-己二胺产业链的盈利波动情况。己二腈生产技术壁垒极高但己二腈国产化的道路却是漫长的,主要因为己二腈的生产具有非常高的技术壁垒。工业上生产己二腈有己二酸催化氨化法、丙烯腈电解二聚法和丁二烯法三种方法,由于己二酸催化氨化法副产物较多、成本较高已经逐渐停产,因此目前运行中的和新建的装置基本都采用副产物较少、原料消耗相对较低的丙烯腈电解二聚法和丁二烯法。己二腈产能按技术路线分布A、己二酸(ADA)催化氨化法该工艺源于上世纪 60 年代末,是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现归于索尔维旗下)的专利技术,主要有液相法和气相法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生产工艺。二者反应原理基本相同,均以磷酸或其盐类或酯类为催化剂,己二酸与氨反应生成己二酸二铵,然后加热脱水得粗己二腈,精馏得成品。液相法的历史较为悠久,但产品质量较差,且收率低,约为 84%~93%。气相法又分为 BASF 法和孟山都法两种,产品质量及收率都较液相法有了明显提高,收率可达 92%~96%。但因气相法的流程过长,反应温度较高,加上消耗过大,而始终不能代替液相法。己二酸合成己二腈主要反应历史上采用此工艺形成的产能包括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巴斯夫公司、拉蒂西化工厂,我国的中石油辽阳分公司也曾建成设计年生产能力 2 万吨的装置,一度是国内唯一一套己二腈装置。该工艺路线使用了生产尼龙 66 盐的另一主要原料己二酸,由于后来己二酸的价格急速上升,使得这一工艺毫无经济效益可言,再加上工艺本身的技术缺陷也没有根本解决,导致后续海内外的装置纷纷停产,中石油辽阳的装置也于 2002 年停止生产,近年来己二酸价格的下跌和己二腈价格的上涨使得这条路线屡屡被提起,但我们认为其技术本身的缺陷短期内难以解决,而且国内计划建设更为经济的丁二烯法产能,目前看来己二酸(ADA)催化氨化法没有重启的可能。B、丙烯腈(AN)电解二聚法丙烯腈电解二聚法是合成己二腈的方法之一。该生产工艺于上世纪 60 年代由美国孟山都公司(该业务后被收购成立奥升德公司)率先开发成功,并逐步从隔膜式电解法发展到无隔膜式电解法。隔膜法电能消耗较大,收率较低,现在基本被淘汰。无隔膜法由于能耗低、产品收率高,成为丙烯腈电解二聚法的主要工艺。与丁二烯法及己二酸法相比,无隔膜式电解法最大的优势在于反应过程只有一步。反应过程中一个丙烯腈分子与两个电子和一个质子结合,生成的阴离子与第二个丙烯腈分子相互作用,然后二聚阴离子与氢离子反应生成己二腈。该方法工艺路线简单,技术相对容易掌握,便于生产管理。丙烯腈电解二聚生产己二腈的主要反应在丙烯腈电解二聚法中,原料丙烯腈本身是具有高毒性、强腐蚀性的化学品,存储环境要求极高,环保建设仍是一比巨大投入。此外,工艺的本身也存在控制难点,应科学选择合适的丙烯腈浓度、电解液配方和温度以便控制己二腈的选择性和电解效率,同时还应该加强腐蚀的控制;丙烯腈原料成本和电力的成本是选择该工艺的重点考虑因素,能否得到较低价格的原料和电力成为项目盈利与否的关键。C、丁二烯(BD)法丁二烯法分为丁二烯氯化氰化法和丁二烯直接氰化法。丁二烯氯化氰化法是由美国杜邦公司(现英威达)在 20 世纪 60 年代初首先开发成功的,该工艺过程复杂、腐蚀严重、投资大,现已淘汰。70年代初,杜邦公司开发了不用氯气的丁二烯直接氰化法,将 1,3-丁二烯与氢氰酸在催化剂存在下,于 100℃下进行液相反应,生产戊烯腈的异构体混合物,经分离并将异构体异构成为直链戊烯腈后,再与氢氰酸加成为己二腈。该工艺比氯化氰化法降低原料成本 15%,节能 45%。由于原料价廉易得、路线短、无污染、能耗低、成本低,该工艺路线是目前最先进、最理想、最重要的生产工艺路线。该项技术难点在于在生产过程中组分复杂,主要组分之间沸点接近,制备己二腈过程中产物分离纯化十分困难,少有企业能做到这一点。目前该技术复杂、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另外要求项目有充足、廉价的 1-3 丁二烯资源。丁二烯氰化法生产己二腈的主要反应除上述三种生产工艺外,还有己内酰胺法、糠醛法和乙炔法等。其中己内酰胺法是日本东丽公司开发的以己内酰胺为原料,降解后水解生产己二腈的工艺路线。只是这些工艺路线目前未形成规模化生产,不足以在世界市场产生较深远的影响。综上,从三种己二腈生产路线可以看出,最为落后的己二酸催化氨化法虽然我国曾经引进,但是由于原料成本高昂没有竞争优势可言导致停产,已被淘汰。丙烯腈电解二聚法虽然生产门槛相对较低,但受限于丙烯腈原料波动、电解用电的能耗和后期环保投入,也无竞争优势可言。而丁二烯直接氯化法生产成本比己二酸催化氨化法低 40%,比丙烯腈二聚法低 20%,成为目前三种技术里面最先进的技术。己二腈生产方法对比国产己二腈:曲折前行,曙光初现我国尚无自有技术己二腈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装置:己二腈主要为尼龙 66 上游原料,2018 年全球己二腈产能不足 175 万吨,仅美国英威达公司、德国巴斯夫公司、美国奥升德公司、日本旭化成公司 4 家公司生产,寡头高度垄断(CR1=60%,CR2=83%,CR3=98%),技术封锁严重。我国己二腈完全依靠进口,进口量 29.3 万吨。我国“己二腈己二胺-尼龙 66”产业链面临尴尬现实,尼龙 66 市场在中国,2019年进口 27.78 万吨,对外依存度 36%,核心原料己二腈卡脖子。国产己二腈技术发展一路坎坷2020年神马股份布局5 万吨己二腈项目,打通全产业链:神马股份每年需要 15万吨己二腈。公司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投资119336 万元建设年产 5 万吨己二腈项目。该项目技术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重庆中平紫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开发的“500t/a 丁二烯直接氢氰化制备己二腈技术”。500t/a 中试装置实现了连续运行,己二腈产品经下游企业试用,满足加氢要求。该项目预计建设投资 114252 万元,建设期利息 20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50 万元;建设期 2 年;年均销售收入 112299万元;投资内部收益率 (税前)16.17%,投资内部收益率 (税后)11.4%;投资回收期(税前)6.64 年,投资回收期(税后)8.17 年。己二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己二腈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己二腈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关联报告:己二腈项目申请报告己二腈项目建议书己二腈项目商业计划书己二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己二腈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己二腈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己二腈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己二腈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己二腈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己二腈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
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能源车加速渗透1.新能源汽车渗透加速,汽车功率半导体迎来量价齐升政策支持&节能减排驱动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新能源汽车发展愿景,计划到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0%。国际上,欧洲多国二氧化碳限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双管齐下,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压力,汽车电动化路线愈加明显。在欧盟,ACEA汽车温室气体排放协议规定,到2030年以前,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量需低于每公里59克。根据英飞凌测算,欧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在2030达到40%。电动化带动功率半导体单车价值大幅提升,纯电车用功率半导体ASP达330美元是传统燃油车的4.6倍。以电力系统作为动力源的新能源汽车,对电子元器件功率管理,功率转换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传统汽车中,功率半导体主要应用于车辆启动,发电和安全领域,低压低功率电子元器件即可满足其工作需求。而在新能源汽车中,电池输出的高电压需要进行频繁的电压变换,电流逆变,这些电路大幅提高了汽车对IGBT、MOSFET等功率半导体的需求。根据英飞凌数据,传统燃油车中,功率半导体含量为71美元,全插混/纯电池电动车中,功率半导体价值量为330美元,是传统燃油车的4.6倍。传统内燃机汽车功率半导体价值细分(美元)全电池和全插电混合电动车功率半导体价值细分(美元)2025年全球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80亿美元。根据Yole预计,2025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25亿美元。智研咨询统计2019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中汽车领域占比35.4%,假设该比例维持不变,则预计2025年全球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79.65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53亿美元,是2020年的7.3倍,CAGR为48.8%。根据Alix Partners预测全球汽车销量将从2020年7050万辆增长至2025年9400万辆,EV Tank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从2019年221万辆增长至2025年1200万辆,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达到13%,较2019年提升10.36pct。上文提到,英飞凌2020年最新统计数据中,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单车价值量为330美元,考虑到目前全球半导体晶圆代工产能紧张,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价格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未来单车价值将随着电动化趋势及双电机渗透率的增加逐步提升。根据以上数据,我们测算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到53亿美元,是2020年的7.3倍,年复合增速为48.8%。全球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测算全球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亿美元)全球汽车、新能源汽车销量测算(万辆)2、全球车用充电桩IGBT市场空间快速增长新能源车重要配套设施充电桩数量将快速增长,带动关键零部件IGBT需求快速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逐步提高,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配套设施的充电桩数量也需要同步提升。根据麦肯锡统计,2020年中美欧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约为180亿千瓦时,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量将达到2710亿千瓦时,年复合增速31.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需求的快速增长,也将带动充电桩关键零部件IGBT用量的大幅提升。预计2020-2030十年间中美欧充电桩IGBT市场将有94亿美元增量空间。根据麦肯锡预计,中国、美国、欧盟三个地区需要在2020-2030十年间分别投入190亿/110亿/170亿美元资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00万/2000万/2500万座,用以填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缺口。单个充电桩中,IGBT占总成本比例约20%.。由此我们可以推算出,未来十年中美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IGBT市场将有94亿美元增量空间。2020-2030年中美欧充电桩数量(百万座)2020-2030中美欧新建充电桩投资额(十亿美元)3、汽车功率半导体中,IGBT最受益IGBT和MOSFET是车用功率半导体的主要器件。IGBT在汽车内有四种不同应用,第一是主逆变器核心器件,主逆变器将电池输出的直流电逆变为交流电驱动汽车电机;第二应用在辅助逆变电路中,用来为其他汽车电子供电;第三应用在DC/DC直流斩波电路中,用来输出电压不同的电流;第四应用在OBC(充电/逆变)中,将外部输入的交流电逆变为直流电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在电动化程度较低的汽车中,由于其电池输出电压低,功率器件工作的功率范围不高,可以用MOSFET替代辅助逆变电路、DC/DC直流斩波电路、OBC中的IGBT,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新能源汽车新增主要功率器件分布图3.1IGBT是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的核心器件IGBT性能优越,是新能源汽车中功率半导体的核心部件。IGBT是Insulated Gate BipolarTransistor的缩写,即绝缘栅极双极型晶体管。它是BJT和MOSFET组成的复合功率半导体器件,集合了MOSFET开关速度快、输入阻抗高、控制功率小、驱动电路简单、开关损耗小和BJT导通电压低、通态电流大、损耗小的优点。在新能源汽车中,IGBT模块主要用于大功率逆变器,以逆变直流电为交流电从而驱动汽车电机;还用于辅助功率逆变器,为车载空调等汽车电子设备供电。MOSFET、IGBT和BJT性能对比主要功率半导体功率和频率分布IGBT按照不同应用环境,可分为IGBT单管,IGBT模块和IPM智能模块。IGBT单管是N沟道增强型绝缘栅双极晶体管,通过向PNP型晶体管提供基极电流,导通整个电路。由于其适用电流较小,通常在100A以下,适用功率较低。但IGBT单管外部电路复杂,封装难度高,能体现IGBT制造商技术、工艺水平。IGBT模块是由IGBT芯片与FWD(快速回复二极管)通过特定的电路桥接封装而成的模块化半导体产品,多芯片通过绝缘方式并联集成封装在模块中,其安全性、可靠性得到有效提升,更适合在高压大电流场景中工作。IPM智能模块是将IGBT器件与驱动电路、保护电路集成在一个模块上,由于其具有自我电路诊断、保护的功能,相比普通IGBT模块更智能化,常用于变频家电中。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IGBT市场规模达44亿美元,CAGR为48.8%。根据Yole数据,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IGBT市场规模为6亿美元。EV Sales Blog数据公布2019年全球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池电动车的销量约为220万辆,由此可推算出IGBT单车平均价值量为273美元(占单车功率半导体价值量83%),考虑到目前全球半导体晶圆代工产能紧张,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功率半导体价格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未来单车价值将随着电动化趋势及双电机渗透率的增加逐步提升,乘以EV tank给出的未来各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预测,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IGBT市场规模将从2020年约6亿增长至2025年44亿美元,复合增速约48.8%。全球新能源汽车IGBT市场规模测算3.2.SiC性能更优,有望成为下一代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基底的功率器件具有更好的性能优势。与硅基半导体材料相比,以GaN,SiC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更宽的禁带宽度、更高的击穿电场、更高的热导率、更高的电子饱和速率及更高的抗辐射能力,更适合于制作高温、高频、抗辐射及大功率器件。据英飞凌数据显示SiC材料的逆变器在体积、重量上比Si基材料逆变器分别低3倍、4倍;Rohm数据显示SiC MOSFET在应用中,开关频率可达到50KHz以上(而主流IGBT开关频率最高20KHz),能量损耗比Si基IGBT低73%。SiC基MOSFET相比IGBT具备更高的性能和更小的体积优势。部分高端车型已启用SiC基MOSFET,有望成为未来发展方向。特斯拉Model 3是第一款集成全SiC功率模块的车型,由特斯拉工程设计部门与意法半导体合作完成,随即,英飞凌也成为了特斯拉Model 3SiC功率模块供应商。除此之外,比亚迪汉EV四驱版,成为国内首款批量搭载SiC MOSFET组件的车型,其SiC电控的综合效率高达97%以上。目前国内厂商也在积极布局SiC生产应用,如华润微在2020年7月已实现国内首条商用的6寸SiC生产线量产,规划产能为1000片/月。新洁能也已拥有多项第三代半导体相关专利,并预计推出SiC二极管系列产品,未来将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当前SiC受制于成本、良率因素,大规模普遍采用还需时间。目前国际主流SiC衬底尺寸为4英寸、6英寸,由于晶圆面积小,芯片裁切效率低导致SiC衬底成本高昂,后续工艺中制造、封装良率低更使得SiC器件成本居高不下。根据中科院数据,同一级别下,SiC MOSFET的价格比Si IGBT高4倍。车规级电控器件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性能指标,需要在极端温度、强烈震动的环境下保持稳定工作。因此在导入终端产品之前,SiC MOSFET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可靠性认证,一般车规级IGBT模组认证期在2年左右。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关联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申请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建议书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商业计划书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汽车功率半导体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汽车磁性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核心材料一、概述由于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优良的化学性能,和良好的工艺性能,磁性材料被广泛地运用在汽车精密部件中,使汽车部件的效率大幅提高。磁性材料是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核心材料,电动化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磁性材料市场空间巨大。此外,中国拥有全球范围内最多的稀土资源储量,中国稀土资源储量大,产量大,具有成本和资源优势。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磁性材料高端化和需求风口的到来将成为未来行业新型增长点。伴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汽车磁性材料需求量不断攀升,市场增速快,市场容量不断扩大。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磁材用量将达到8,554.0吨,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按销售额计)将达到39.1亿元。1、中国是钕铁硼磁材产量和消费大国,汽车领域磁性材料需求高中国是钕铁硼产能大国,根据有色金属学会数据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钕铁硼总产量为17万吨左右,其中,中国钕铁硼产量约为5万吨左右,占比约为90%,日本占7%。磁性材料下游消费分布中,中国的总消费约占50%左右。在全球高性能磁性材料需求结构中,汽车用占比达到52%。2、新能源汽车电机成需求风口,磁性材料市场潜力大驱动电机是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之一,磁性材料是驱动电机定子与转子的主要原材料。据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国内驱动电机装机量达到124万台,其中永磁同步电机占据市场份额的99%。永磁同步电机主要由定子、转子与绕组、端盖等机械结构组成,其中,磁性材料的质量与性能直接决定了永磁驱动电机的能效及稳定性等关键指标。3、稀土资源丰富,稀土磁性材料产量大稀土是钕铁硼磁体的原材料,中国拥有全球范围内最多的稀土资源储量,中国稀土资源储量大,产量大,具有成本和资源优势。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稀土资源储量达到全球的36.7%,且稀土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80.5%。同时,中国对稀土资源的加工与提炼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中国汽车磁性材料定义由于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优良的化学性能,和良好的工艺性能,磁性材料被广泛地运用在汽车精密部件中,使汽车部件的效率大幅提高。汽车是磁性材料最大和最具活力的市场磁性材料是金属功能材料的一类,其具有转换、传递、处理、存储信息和能量等功能。被广泛应用于电声、选矿、能源、家用电器、医疗卫生、汽车、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领域。磁性材料可大致分为铁氧体磁性材料、稀土磁性材料和其他磁性材料。磁性材料作为关键电子元器件的基础核心材料,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电子元器件、组件和终端电子整机产品。汽车工业是磁性材料最大和最具活力的市场,磁性材料大量应用到了汽车电机、车体、车身底盘和信息部件的各个方面。三、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应用现状、市场现状1、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应用现状中国是钕铁硼磁材产量和消费大国,汽车是高端磁性材料的重要应用领域,磁性材料在应用方面具备不可替代性。中国是钕铁硼磁材产量和消费大国,汽车领域磁性材料需求高中国为钕铁硼产能大国,根据有色金属学会数据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钕铁硼总产量为17万吨左右,其中,中国钕铁硼产量约为15万吨左右,占比约为90%,日本占7%。磁性材料下游消费分布中,中国的总消费约占50%左右。在全球高性能磁性材料需求结构中,汽车用占比达到52%。钕铁硼磁材产能分布,2019年磁性材料消费分布,2019年中国为钕铁硼产能大国,根据有色金属学会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钕铁硼总产量为17万吨左右,其中,中国钕铁硼产量约为15万吨左右,占比约为90%磁性材料下游消费分布中,中国的总消费约占50%左右。高端磁性材料在工业升级、消费升级和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高端磁性材料高效率、小型化、轻量化的特征优势日益显现。在全球高性能磁性材料需求结构中,汽车用占比达到52%高端磁性材料需求,2019年2、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市场现状磁性材料是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核心材料,电动化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磁性材料市场空间巨大。新能源汽车电机成需求风口,磁性材料市场潜力大驱动电机是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之一,磁性材料是驱动电机定子与转子的主要原材料。据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国内驱动电机装机量达到124万台,其中永磁同步电机占据市场份额的99%。永磁同步电机主要由定子、转子与绕组、端盖等机械结构组成,中,磁性材料的质量与性能直接决定了永磁驱动电机的能效及稳定性等关键指标。中国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装机量及增长率,2015-2019年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国内驱动电机装机量达到124万台,其中永磁同步电机占据市场份额的99%,从材料方面分析,磁性材料(钕铁硼)与硅钢片是决定永磁同步电机价值的关键材料。中国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核心零部件定子与转子的主要原材料为钕铁硼磁材。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2015-2019年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完成124.2万辆,由于市场的逐渐成熟与补贴的退坡,同比下降2.3%,新能源汽车市场由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市场,2015年至今,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复合增长率高达200%,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其快速发展对上游零部件磁性材料起到带动作用。中国具有磁性材料原材料资源优势,资源储量大,产量大,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研发体系。稀土资源丰富,稀土磁性材料产量大稀土是钕铁硼磁体的原材料,中国拥有全球范围内最多的稀土资源储量,中国稀土资源储量大,产量大,具有成本和资源优势。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稀土资源储量达到全球的36.7%,且稀土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80.5%。同时,中国对稀土资源的加工与提炼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国稀土产业生产的稀土功能材料中稀土永磁材料占比最高,约为85%,中国磁性材料行业具备成本、资源和产能优势。中国拥有全球范围内最多的稀土资源储量,中国稀土资源储量大,产量大,具有成本和资源优势。稀土是钕铁硼磁体的原材料,第三代钕铁硼磁体是目前性能最好的磁性材料,由于其出色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等对材料性能要求较高的领域。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稀土资源储量达到全球的36.7%,且稀土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80.5%。全球稀土资源产量占比,2019年全球稀土资源储量占比,2019年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显示,中国稀土磁性材料产量保持稳定增长,由2015年的140,000吨增长至2019年的155,124吨,年复合增长率为2.6%。稀土磁性材料是目前磁性最强的永磁材料,在应用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中国稀土磁性材料产量,2015-2019年四、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磁性材料高端化和需求风口的到来将成为未来行业新型增长点。2015-2024年中国汽车磁性材料细分行业市场规模(按销售额计)预测2015-2024年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按销售额计)预测五、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竞争格局中国汽车磁性材料市场呈现市场集中度较低、高端材料匮乏的特点,企业主要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磁性材料。汽车磁性材料企业概况中国汽车磁性材料市场呈现出企业规模小,市场集中度较低、高端材料匮乏的特点。钕铁硼生产企业约250家左右、永磁铁氧体企业约200家、软磁铁氧体企业约200家。中国磁性材料生产规模虽然位居全球第1,但主要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磁性材料,无法满足汽车对于高性能材料的需求,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进口依赖度较高。此外,中国市场存在独立知识产权的缺失的问题,目前烧结钕铁硼专利主要由在日立金属掌握,中国钕铁硼磁性材料企业在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生产和销售钕铁硼需要经过日立金属的授权。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低端钕铁硼材料生产难度及准入门槛较低,竞争较为激烈,但高端钕铁硼材料产能较为集中。中国磁性材料企业现状中国磁性材料主要产品主要为金属永磁。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低端钕铁硼材料生产难度及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吸引了较多厂商聚集,竞争较为激烈,这些厂商推出的钕铁硼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且供应过剩,致使厂商盈利水平较低、行业竞争力较弱。高端钕铁硼材料的研发、生产在技术、资金、客户认可等方面准入门槛较高,业内从事高端钕铁硼材料研发、生产的厂商数量较少,产能主要集中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包括中科三环、宁波韵升、正海磁材等中国本土上市企业及日本日立等外资企业。中国磁性材料企业分布简图中国磁性材料主要产品主要为金属永磁。稀土永磁材料行业低端钕铁硼材料生产难度、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吸引了较多厂商聚集,竞争较为激烈,这些厂商推出的钕铁硼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且供应过剩,致使厂商盈利水平较低、行业竞争力较弱。高端钕铁硼材料的研发、生产在技术、资金、客户认可等方面准入门槛较高。中国稀土永磁材料企业地区集中度较高,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其中宁波有约22家稀土永磁企业,这些企业临近稀土矿,具备区位优势。头部企业聚集,市场集中度将逐渐提高。业内龙头企业凭借资金、规模、客户资源等优势,通过资本运作、与企业合作办厂等举措持续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六、中国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新能源汽车磁材需求增速快伴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汽车磁性材料需求量不断攀升,市场增速快,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中国汽车磁性材料需求量预测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4万辆,根据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显示,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到200万辆,到2025年会达到600万辆。伴随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汽车磁性材料需求量攀升,市场容量不断扩大。根据磁性材料假设:乘用车磁性材料单耗:2-3kg,商用车单耗:5-10kg,新能源驱动电机单耗2kg进行新能源汽车磁材需求测算。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磁性材料用量达到8,554.0吨。汽车磁性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汽车磁性材料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汽车磁性材料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关联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建议书汽车磁性材料项目商业计划书汽车磁性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汽车磁性材料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汽车磁性材料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1
生物类似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物类似物市场潜力巨大1.我国生物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数倍于全球生物药市场。2018年全球生物药的市场规模达到2618亿美元,2014-2018年CAGR高达7.7%,同期我国的生物药市场CAGR为22.4%,速度约为全球的2.9倍。未来我国生物药将向全球方向发展,有望于2023年增长至6412亿元。我国生物药市场的蓬勃发展,将有助于推进生物类似物的研发热潮。2.我国生物类似物迎来发展机遇,市场潜力巨大2.1.中国生物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数倍于全球生物药市场从21世纪以来,生物药已广泛应用于各个疾病治疗领域,生物药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据Frost&Sullivan统计,2018年全球销售额前10的药物中,生物药占9个。排名前十的药物销售额共计为866亿美元,其中生物药销售额为769亿美元,贡献前十销售额的88.79%,充分展现了市场对生物药的认可。由于生物药的研发和生产壁垒较高,以及国内药品结构的不同,国内2018年的销售额前十的药物中,生物药占2个,分别为糖尿病治疗药物门冬胰岛素注射液诺和瑞及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来得时。相信随着国内研发能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生物药市场的不断发展,未来生物药重磅产品在畅销产品中的分量有待增加。近年来,我国生物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数倍于全球生物药市场。据Frost&Sullivan 统计,2018 年全球生物药的市场规模达到 2618 亿美元。2014-2018 年全球生物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高达 7.7%,同期我国的生物药市场复合增长率为 22.4%,增长速度约为全球市场的 2.9 倍。我国 2018 年生物药市场规模为 2622 亿元。2019-2023 年,我国生物药市场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 19.6%,2024-2030 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10.9%。受到多方面的因素驱动,未来中国生物药市场将向全球方向发展,有望于 2023 年增长至6412 亿元规模。我国生物药市场的蓬勃发展,将有助于推进生物类似物的研发热潮。2014-2030年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预测(十亿美元,%)2014-2030年中国生物药市场规模预测(十亿元,%)2.2.生物原研药相继到期,掀起生物类似物研发浪潮伴随生物药市场的不断发展,近些年大规模的生物原研药专利相继到期,给生物类似物研发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2020 年随着赫赛汀、阿瓦斯汀、美罗华等重磅产品的专利保护到期,国内外药企纷纷布局相关药物的研发。2006 年,仿制药和生物类似物领域的巨头山德士公司研发的重组人生长激素 Omnitrope 通过欧盟药品评审委员会批准上市,成为国外第一款上市的生物类似物,拉开了全球生物类似物研发的序幕。截至 2019 年 8 月,欧盟共有61种经过批准的生物类似物。山德士公司研发的非格司亭Zarxio药物,是安进重磅药物 Neupogen 的生物类似物。非格司亭于 2015 年 3 月6 日获 FDA 批准,成为美国第一款生物类似物。截至 2019 年 8 月,美国共有 23 种经过批准的生物类似物。单抗类生物类似物作为全球研发的主要产品类别,主要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或癌症。据统计,全球至少有 20 种阿达木单抗、25 种贝伐珠单抗、3 种利妥昔单抗和 20 种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物正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全球生物类似物市场处于快速发展中,据 Frost&Sullivan 统计,2018年全球生物类似物市场规模达到 72 亿美元,2014-2018 年复合增长率为44.2%。预计 2018-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为 40.6%,2023 年的全球生物类似物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397 亿美元。据统计,我国生物类似物在 2018 年市场规模为 16 亿元,2014-2018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9.0%。随着我国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在研单抗类似物的陆续上市,我国生物类似物市场将进入蓬勃发展时期,预计 2018-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为 74.2%,2023 年我国生物类似物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259 亿元。全球生物类似物市场规模预测(十亿美元,%)中国生物类似物市场规模预测(十亿元,%)2.3.我国已上市 8 款生物类似物,集中于热门靶点的研发2019 年 2 月,复宏汉霖研发的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利康获 NMPA 批准上市,成为首个国产生物类似物。2019 年,我国生物类似物迎来了突破性的进展,4 款生物类似物相继获批上市,包括汉利康(利妥昔单抗)、安可达(贝伐珠单抗)、安健宁(阿达木单抗)、格乐立(阿达木单抗)。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国内共有 8 个生物类似物获批上市,其中 2020年获批上市的有达伯华(利妥昔单抗)、苏立信(阿达木单抗)、汉曲优(曲妥珠单抗)、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据统计,目前国内约 180 家药企已布局生物类似物的产品研发,共涉及约 400 款药物。国内在研的生物类似物大多集中在 CD20、VEGF、TNFα、HER2、EGFR 等热门靶点,其中 CD20、VEGF、TNFα、HER2 靶点的生物类似物已获批上市。2.4.国内生物类似物相关政策频出,为行业提供宏观支持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增大,药物治疗的需求逐渐加深,医保支付面临挑战。为了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各国积极鼓励仿制药研发。2005年,欧洲药品管理局 CHMP(人用药物委员会)率先发布了《生物类似物指导原则》,成为第一部生物类似物指导文件。自从该文件生效以来,许多其他地区监管机构也纷纷制定并发布了当地生物类似物指南,指南大多以世卫组织以及 EMA 和 FDA 制定的现有文件为基础制定。我国药品监管部门于 2015 年 2 月制订并发布了《生物类似物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这一指导原则为生物类似物的研发和评价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更好地鼓励开发高水平高质量的生物类似物,促进我国类似物研发进程。近年来,国内多项生物类似物相关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我国生物类似物市场的发展将受益于此类政策。我国生物类似物相关政策解读生物类似物的相似性评价及适应症外推政策要求是业界重点关注的内容。对比我国及美国、欧盟的相关政策,生物类似物的相似性评价大体均集中在对药学研究及药物质量相似性、非临床及临床相似性等方面。生物类似物适应症外推的条件,不同国家的基本原则基本一致。由于生物类似物与原研药不可能完全相同,适应症外推需要综合考虑药物在不同适应症中的作用机制、不同人群中的 PK/PD、免疫原性及毒性等差异。关于药物的可互换性,我国尚未提出相关的概念,目前只有美国确定了可互换生物类似物概念及其附加科学标准与临床数据要求,但尚无可互换生物类似物获批。而欧盟由医生通过对生物类似物的了解并结合患者情况决定是否用生物类似物进行替换。2.5.生物类似物低价惠及患者,加速市场空间释放生物类似物的上市,有望打破生物原研药的市场垄断,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生物类似物将减轻患者及医保经济负担。以美国生物类似物的研发为例,截至 2019 年 12 月,FDA 已经批准了 26 款生物类似物,涵盖了 7款原研药。经统计,生物类似物的批发采购成本比原研药平均要低 10%-37%。原研药的生物类似物竞争激烈,首个生物类似物上市后以低价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对原研药的冲击较大,因此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生物类似物的逐渐获批,使得生物类似物市场竞争加速。随着支付体系的逐渐完善,国产生物类似物将以低于生物原研药医保的价格惠及患者。以利妥昔单抗为例,罗氏利妥昔单抗美罗华通过谈判纳入了我国乙类医保,100mg/10ml 规格以 2418 元中标。利妥昔类似物汉利康获批上市后的采购价格为 1640 元/支(100mg/10ml),与美罗华的医保价格相比下降约 30%,生物类似物的上市可以快速渗透市场,有助于缓解今后 5-10 年内我国医疗费用上涨的紧迫问题。生物类似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总论1.1生物类似药项目背景1.2可行性研究结论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第二章项目背景与投资的必要性2.1生物类似药项目提出的背景2.2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市场分析3.1项目产品所属行业分析3.2产品的竞争力分析3.3营销策略3.4市场分析结论第四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4.1建设场址地理位置4.2场址建设条件4.3主要原辅材料供应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5.1项目组成5.2生产技术方案5.3设备方案5.4工程方案第六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6.1总图运输6.2场内外运输6.3公用辅助工程第七章节能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7.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7.3节能措施7.4节水措施7.5节约土地第八章环境保护8.1环境保护执行标准8.2环境和生态现状8.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8.4环境保护措施8.5环境监测与环保机构8.6公众参与8.7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9.1劳动安全卫生9.2消防安全第十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0.1组织机构10.2人力资源配置10.3项目管理第十一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11.1项目建设管理11.2项目监理11.3项目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2.1投资估算12.2资金筹措12.3投资使用计划12.4投资估算表第十三章工程招标方案13.1总则13.2项目采用的招标程序13.3招标内容13.4招标基本情况表第十四章财务评价14.1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14.2基础数据及参数选取14.3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14.4财务分析14.5不确定性分析14.6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5.1风险因素的识别15.2风险评估15.3风险对策研究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16.1结论16.2建议附表:关联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申请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建议书生物类似药项目商业计划书生物类似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生物类似药行业市场研究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生物类似药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来源:董秘学苑11月4日,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向西藏药业出具警示函,公司此前6月16日发布的一则《对外投资公告》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投资公告,西藏药业与斯微生物基于各自优势能力及战略资源缔结面向全球的独家战略合作关系,西藏药业通过向斯微生物支付新冠疫苗产品、结核疫苗及流感疫苗产品合作对价,获得上述产品全球独家开发、注册、生产、使用及商业化权利。公司公告中也提示了该疫苗产品在中国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根据目前国内关于疫苗产品的审批要求,在研疫苗产品需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批准、临床 I 期、II 期和/或 III 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方可上市,疫苗产品的上市周期普遍较长,因此,按预防性疫苗的常规临床试验及注册流程,预计该产品短期内无法于区域内上市,并且存在失败的风险。同时,公告提示,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就是这样一份各种提示了风险的投资公告,在监管层看来,还是有问题,根据西藏监管局警示函,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未披露临床费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公告中披露的是,“按照协议,公司将根据注册里程碑分阶段向斯微生物支付款项,同时承担临床费用,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资金、相关临床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同时披露了合作对价明细。证监会认为,公司公告仅说明公司在项目投资中需要承担在疫苗研发临床期间所有支出,但公告对临床期间产生的费用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包括临床三期需要大量的实验样本可能产生大额支出,及其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等事项未予以明确说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相关规定。从监管层角度看,公司在此次对外投资中,虽然有列举不同时期的交易对价,但是未分析这个交易对价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这些钱,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打了水漂,会不会伤筋动骨,还是影响不大,没有去做分析,让投资者无法作出合理判断。2、投资信息披露不符合实际情况。对外投资要做尽职调查,公司投资公告中表示,“已对交易对方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在研产品情况、履约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但是证监会检查发现,西藏药业对该投资事项并无正式的尽职调查报告。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利分析报告,但该专利分析报告仅用时两天形成,且该分析报告称投资对象相关专利仅处于申请阶段或无法确认,并不支持公司的投资安排。公司公告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规定。3、重大投资未按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有制定《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要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检查发现,该投资项目,公司就未可行性作分析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未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反映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上存在缺陷。西藏药业董秘,刘岚,女,1967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工程师。先后在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起,就职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信息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25号至今担任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秘变动信息【董秘聘任】悦达投资聘任秦大刚为公司董秘,卡倍亿聘任苏卧麟为公司董秘。【董秘辞职】悦达投资董秘葛俊兰辞职,卡倍亿董秘蔡悦畅辞职。
摘要:我国通过颁布《外商投资法》等立法手段,积极回应美国对我国侵犯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的指责。该法第二十二条确立了技术合作原则,第二十三条从政府行政管理角度对保护商业秘密提出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打消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顾虑。《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至二十五条细化了上述法律规定,并强调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文 | 周强 邓慧琼 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在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方面指责、抱怨中国侵犯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主要表现是中国强制美方企业实施技术转让和窃取商业秘密。对此,不仅美国政府在2018年发布的对华301调查报告有相关的指控①,而且,美国政要,包括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②、副总统迈克·彭斯(Mike Pence)③、以及国务卿迈克·蓬佩奥(Mike Pompeo)④也都赤膊上阵,对中国进行指责。但有意思的是,在美国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指责中竟然没有提出一个具体的实例来说明中国如何迫使其进行技术转让。关于这一点,在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在2018年11月27日接受《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记者Gerald Seid 和Bob Davis专访时就有所反映。记者提出,一些美企表示它们迫于中方压力而进行技术转让,崔大使回答:“我们经常对美国商界人士讲,请他们提供具体案例,试着利用中国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但很多时候,他们不向中方提供具体案例,而是继续向美国政府抱怨。我认为这并不能真正帮助我们解决他们的关切。美国公司必须提供具体案例。”⑤与此同时,西方媒体在对美国的指责予以随声附和的同时,也有发出不同声音的,例如,彭博社观点(Bloomberg Opinion)也认为:“Behind the Myth of China Great Technology Grab. The issue of forced transfers is overstated. Carmakers know how to safeguard their most advanced know-how. ”⑥(中译文:在中国巨大的技术攫取神话的背后,被迫的技术转让被夸大了。汽车制造商知道怎样去保护他们最为先进的专有知识/技术诀窍。)但是无论如何,中国还是通过立法手段,对美国的指控作了积极善意的回应。最为明显的就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下称“《外商投资法》”或“该法”)。该法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实施。在这部法律中,直接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至少包括禁止强制技术转让和强调保护商业秘密两个方面。一、禁止强制技术转让事实上,在中国现行立法中,绝无要求外方向中方进行技术转让的强制性规范。正如崔天凯大使所说,如果发生了技术转让也是双方讨价还价的商业行为,或者是以技术换市场的商业政策性行为。⑦而且正如彭博社观点所说,外国汽车制造商知道如何保护他们的先进技术,这个问题不必过度夸大。但是,尽管如此,中国还是把禁止强制外商投资者向中方进行技术转让写入该法。该法第二十二条有两层含义。首先,强调了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侵权人法律责任的追究。在中国现行法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已经形成了完整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等。所有这些立法同样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和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易言之,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当他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时,均有权根据这些知识产权立法,寻求司法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外商投资法》又作此款规定只是起到强调作用,其实际意义并不明显。此次立法的中心意义表现在该条文第二款,此款确立了技术合作原则,并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制技术转让。中国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的,其中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外资企业法》(1986),以及相配套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等(以下统称“三资企业法”)。这些法律毫无例外地规定了要求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的内容。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法》(2016)第三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毫无疑问,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为过,也是完全合理的。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时承诺的时间表对国有企业和相关行业的特殊保护期限已经到期之后,这些限制性条款就显得不合时宜了,至少容易引起误解。为此,在此次制定的《外商投资法》中,特别规定了这一条款。其实,在互联网时代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中国投资者,还是外国投资者,为了能在市场化的商业环境生存并胜出,必然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因此,使用何种技术和设备应该是一个商业判断(Business Judgment)而不应该是一个法律判断(Legal Judgment)的问题。但是既然美国方面有这种诉求,中国作出相应调整也是明智之举。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外商投资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着该法的实施,从2020年1月1日起,上述含有对外国投资者技术要求的三资企业法同时废止。在中外技术合作领域的法律或行政性限制极大地降低,甚至不复存在。今年起,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不需要先向商务部及其下属机构申请,而是与中国企业一样,直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司登记即可。由此可见,那些抱怨中国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地,以所谓“以技术换取市场”为条件,要求外国投资者转让技术的情况将难以发生。因此,此款的规定还是有针对性的,是对外国,尤其是美国投资者诉求的积极响应。二、强调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与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一直受到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明确承认和保护。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第九条⑧对商业秘密保护作出了规定。由于商业秘密并不具有专利、商标以及著作权(仅以美国为例)需要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获得核准及公告等的特点,完全依靠商业秘密所有者的自我保护。因此,在涉及商业秘密的侵权诉讼中,原告(即商业秘密权利人)要承担比其他知识产权诉讼原告更重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这一特点,在中国发生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侵权诉讼中(特别是涉外商业秘密侵权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虽然《外商投资法》立法并没有对这一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难题提出任何解决方案,但是,该法还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对商业秘密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有积极意义。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此条款的制定也是对现今存在的外商投资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而做的回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⑨,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外国投资者要为其投资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就包含了投资者投入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内容。虽然政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对涉及的中外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均予以保密,而且,至目前为止,尚未见到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严重泄露外国投资者商业秘密的公开报道,但是为了有针对性地打消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顾虑,《外商投资法》特别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其积极意义十分明显。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中国原三资企业法即行废止。此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将与国内企业一样,完全适用中国《公司法》,其使用何种技术,是否包含其商业秘密,完全是其自主决定事项,无需向中国政府披露或提供。中国政府无从知晓,也无须审查。因此,中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可能性会非常之小。因此,此条制定的意义更多的还是在宣示层面。从司法实践看,在中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权的主要风险主要源于同业竞争者,以及知悉、掌握其商业秘密的自身内部人员。前述有关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难题仍然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三、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在中美贸易摩擦过程中,中国以极快的速度通过《外商投资法》。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1月19日由商务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有11章170条⑩,而生效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只有七章42条。这一大规模的“瘦身”在表明中国政府极大诚意的同时,也说明中国要把许多具体的问题留给行政部门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方法加以解决。该法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性规定也同样,面临着实施中的问题。为此,在立法机构制定《外商投资法》的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已着手制定实施条例。例如,司法部于2019年11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12月12日,《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第二十三至二十五条在保护涉外知识产权方面也作了积极努力。例如,《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但该条体现了我国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意愿和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决心,也反映出我国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趋势。毋庸讳言,《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避免或防止因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强迫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转让或通过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泄露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方面(至少在打消其顾虑方面)有积极意义。此项立法是中国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新的发展,将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声明:本文原英文版A New Development of China’s Protection on Foreig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于2020年2月5日发表于Intellectual Property 2020--Expert Guide(《专家指南-知识产权2020》),定稿时间为2019年12月初。因原英文系针对《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作出的评论,鉴于目前《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生效施行,本文已根据新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作出相应调整。①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Findings of the Investigation into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under Section 301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 (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②REUTERS. Trump considers big ‘fine’ over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theft. 2018-01-17. (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③Remarks by Vice President Pence at the Frederic V. Malek Memorial Lecture. 2019-10-24. (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④Secretary of State Pompeo says US determined to prevail in trade war with China: 'We're going to win it',2018年9月23日发布,(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崔天凯大使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2018年11月27日发布,(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⑥Heroinnovators. H.E.R.O.’s Journey in Tech (24 December 2018) – 3 ways AI will improve healthcare in 2019 + How to Free Your Mind from Toxic Behaviors. 2018-12-24. (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⑦同⑤。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⑨参见《商业银行法》(2015)第十四条、第九十二条,《保险法》(2015)第七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4)第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3)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第三十条等。⑩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商务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月19日发布,(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司法部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11月1日发布, (网址略),2019年11月29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