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认的四大一线城市分别是北上广深,其中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拥有8所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和2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更是各省高分考生的首选高校。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四所双一流大学和9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的名声全国都非常有名。北上广深的另外两座城市都位居于广东省,但是两座一线城市能拿得出手的顶尖高校真没有几所,广州市最强的两所大学分别是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其中占据一线地理位置优势的中山大学每年的分数线还排在武汉大学后边,而另外一所华南理工大学虽然是四大工学院,建筑老八校,但是每年的录取分数线还没有同为四大工学院的东南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高,实在有点可惜,而另外一所一线城市,可能是成立时间太短,底气不足。除了其他各名牌大学的分校之外,也就深圳大学能够拿得出手,但是依然落选了双一流工程。根据调查,全国每100万学生中,全国博士招生人数为54人,广东省仅为33人,在研发方面,全国博士生比例为6.5%,而广东省仅为4%,所以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广东省开始全面发展自己的本土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招生方面,更是在不断进步。根据刚刚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显示,目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七所高校公布了研究生招生人数。其中,招生人数最多的是中山大学,达到了6400人,其次是华南理工大学,招生人数达到了5700,两所985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总人数就超过了12000人。从增长幅度来看,华南理工大学相比于去年,研究生招生人数增长是最多的,达到了700多人,另外中山大学的增长人数也达到了400多人。其实,当前深圳已经引进了很多知名高校,比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清华大学深研院,北京大学深研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南方科技大学等。但是,从大学建设来看,还是要培养一些本土高校,多做沉淀和积累,这样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考要求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影像学(105123)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超声医学(105124)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妇产科学(10511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逾期不再补办。2.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6卫管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二)复试1.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3.复试内容包括(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七、录取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录取类别与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学费: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左右(4人间)。3.教材费:自理。(二)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九、信息公开公示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2. 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十、招生咨询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附近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349、353、701、704、706、707、801)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 )广东医科大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考试科目名称:西医综合Ⅰ.考核目标西医综合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Ⅱ.试卷结构一、考试时间:180 分钟,满分:300 分二、题型结构A 型题 第 1~9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35 分第 91~1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B 型题 第 121~15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45 分X 型题 第 151~180 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 分Ⅲ.考试内容基础医学 约 60%其中 生理学 约 15%生物化学 约 25%病理学 约 20%临床医学 约 40%其中 内科学(含诊断学)约 30%外10%Ⅳ.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生理学(一)绪论1.体液、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2.生理功能的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3.体内反馈控制系统。(二)细胞的基本功能1.细胞的跨膜物质转运:单纯扩散、经载体和经通道易化扩散、原发性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出胞和入胞。2.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由 G 蛋白偶联受体、离子通道受体和酶偶联受体介导的信号转导。3.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及其简要的产生机制。4.刺激和阈刺激,可兴奋细胞(或组织),组织的兴奋,兴奋性及兴奋后兴奋性的变化。电紧张电位和局部电位。5.动作电位(或兴奋)的引起和它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6.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7.横纹肌的收缩机制、兴奋-收缩偶联和影响收缩效能的因素。(三)血液1.血液的组成、血量和理化特性。2.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生理特性和功能。3.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4.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体内抗凝系统、纤维蛋白的溶解。5.ABO 和 Rh 血型系统及其临床意义。输血原则。(四)血液循环1.心肌细胞(主要是心室肌和窦房结细胞)的跨膜电位及其简要的形成机制。2.心肌的生理特性:兴奋性、自律性、传导性和收缩性。3.心脏的泵血功能:心动周期,心脏泵血的过程和机制,心音,心脏泵血功能的评定,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4.动脉血压的正常值,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5.静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6.微循环、组织液和淋巴液的生成与回流。7.心交感神经、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缩血管神经及其功能。8.颈动脉突和主动脉弓压力感受性反射、心肺感受器反射和化学感受性反射。9.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血管升压素、血管内皮生成的血管活性物质。10.局部血液调节(自身调节)。11.动脉血压的短期调节和长期调节。12.冠脉循环和脑循环的特点和调节。(五)呼吸1.肺通气的动力和阻力,胸膜腔内压,肺表面活性物质。2.肺容积和肺容量,肺通气量和肺泡通气量。3.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气体扩散速率,通气/血流比值及其意义。4.氧和二氧化碳在血液中存在的形式和运输,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5.外周和中枢化学感受器。二氧化碳、H+和低氧对呼吸的调节。肺牵张反射。(六)消化和吸收1.消化道平滑肌的一般生理特性和电生理特性。消化道的神经支配和胃肠激素。2.唾液的成分、作用和分泌调节。蠕动和食管下括约肌的概念。3.胃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胃液分泌的调节,胃的容受性舒张和蠕动。胃的排空及其调节。4.胰液和胆汁的成分、作用及其分泌和排出的调节。小肠的分节运动。5.大肠液的分泌和大肠内细菌的活动。排便反射。6.主要营养物质(糖类、蛋白质、脂类、水、无机盐和维生素)在小肠内的吸收部位及机制。(七)能量代谢和体温1.食物的能量转化。食物的热价、氧热价和呼吸商。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和临床的简化测定法。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2.体温及其正常变动。机体的产热和散热。体温调节。(八)尿的生成和排出1.肾的功能解剖特点,肾血流量及其调节。2.肾小球的滤过功能及其影响因素。3.各段肾小管和集合管对 Na+、C1-、水、HCO-3、葡萄糖和氨基酸的重吸收,以及对 H+、NH3/NH4+、K+的分泌。肾糖阈的概念和意义。4.尿液的浓缩与稀释机制。5.渗透性利尿和球-管平衡。肾交感神经、血管升压素、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心房钠尿肽对尿生成的调节。6.肾清除率的概念及其测定的意义。7.排尿反射。(九)感觉器官1.感受器的定义和分类,感受器和传入通路的一般生理特征。2.眼的视觉功能:眼内光的折射与简化眼,眼的调节。视网膜的两种感光换能系统及其依据,视紫红质的光化学反应及视杆细胞的感光换能作用,视锥细胞和色觉的关系。视力(或视敏度)、暗适应和视野。3.耳的听觉功能:人耳的听阈和听域,外耳和中耳的传音作用,声波传入内耳的途径,耳蜗的感音换能作用,人耳对声音频率的分析。4.前庭器官的适宜刺激和平衡感觉功能。前庭反应。(十)神经系统1.神经元的一般结构和功能,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征,神经纤维的轴浆运输,神经的营养性作用。2.神经胶质细胞的特征和功能。3.经典突触传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兴奋性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突触后神经元动作电位的产生。4.非定向突触传递(或非突触性化学传递)和电突触传递。5.神经递质的鉴定,神经调质的概念和调制作用,递质共存及其意义。受体的概念、分类和调节,突触前受体。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相应的受体。6.反射的分类和中枢控制,中枢神经元的联系方式,中枢兴奋传播的特征,中枢抑制和中枢易化。7.神经系统的感觉分析功能:感觉的特异和非特异投射系统及其在感觉形成中的作用。大脑皮质的感觉(躯体感觉和特殊感觉)代表区。体表痛、内脏痛和牵涉痛。8.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运动传出通路的最后公路和运动单位,牵张反射(腱反射和肌紧张)及其机制,各级中枢对肌紧张的调节。随意运动的产生调。大脑皮质运动区,运动传出通路及其损伤后的表现。基底神经节和小脑的运动调节功能。9.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功能特征。脊髓、低位脑干和下丘脑对内脏活动的调节。10.本能行为和情绪的神经调节,情绪生理反应。11.自发脑电活动和脑电图,皮层诱发电位。觉醒和睡眠。12.学习和记忆的形式,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学习和记忆的机制。大脑皮质功能的一侧优势和优势半球的语言功能。(十一)内分泌1.激素的概念和作用方式,激素的化学本质与分类,激素作用的一般特性,激素的作用机制,激素分泌的调节。2.下丘脑与腺垂体的功能联系,下丘脑调节肽和腺垂体激素,生长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3.下丘脑与神经垂体的功能联系和神经垂体激素。4.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代谢,甲状腺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5.调节钙和磷代谢的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和 1,25-二羟维生素 D3的生理作用及它们的分泌或生成调节。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髓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7.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十二)生殖1.睾丸的生精作用和内分泌功能,睾酮的生理作用,睾丸功能的调节。2.卵巢的生卵作用和内分泌功能,卵巢周期和子宫周期(或月经周期),雌激素及孕激素的生理作用,卵巢功能的调节,月经周期中下丘脑-腺垂体-卵巢-子宫内膜变化间的关系。胎盘的内分泌功能。二、生物化学(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1.组成蛋白质的 20种氨基酸的化学结构和分类。2.氨基酸的理化性质。3.肽键和肽。4.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及高级结构。5.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的关系。6.蛋白质的理化性质(两性解离、沉淀、变性、凝固及呈色反应等)。7.分离、纯化蛋白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8.核酸分子的组成,5 种主要嘌呤、嘧啶碱的化学结构,核苷酸。9.核酸的一级结构。核酸的空间结构与功能。10.核酸的变性、复性、杂交及应用。11.酶的基本概念,全酶、辅酶和辅基,参与组成辅酶的维生素,酶的活性中心。12.酶的作用机制,酶反应动力学,酶抑制的类型和特点。13.酶的调节。14.酶在医学上的应用。(二)物质代谢及其调节1.糖酵解过程、意义及调节。2.糖有氧氧化过程、意义及调节,能量的产生。3.磷酸戊糖旁路的意义。4.糖原合成和分解过程及其调节机制。5.糖异生过程、意义及调节。乳酸循环。6.血糖的来源和去路,维持血糖恒定的机制。7.脂肪酸分解代谢过程及能量的生成。8.酮体的生成、利用和意义。9.脂肪酸的合成过程,不饱和脂肪酸的生成。10.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意义。11.磷脂的合成和分解。12.胆固醇的主要合成途径及调控。胆固醇的转化。胆固醇酯的生成。13.血浆脂蛋白的分类、组成、生理功用及代谢。高脂血症的类型和特点。14.生物氧化的特点。15.呼吸链的组成,氧化磷酸化及影响氧化磷酸化的因素,底物水平磷酸化,高能磷酸化合物的储存和利用。16.胞浆中 NADH 的氧化。17.过氧化物酶体和微粒体中的酶类。18.蛋白质的营养作用。19.氨基酸的一般代谢(体内蛋白质的降解,氧化脱氨基,转氨基及联合脱氨基)。20.氨基酸的脱羧基作用。21.体内氨的来源和转运。22.尿素的生成——鸟氨酸循环。23.一碳单位的定义、来源、载体和功能。24.甲硫氨酸、苯丙氨酸与酪氨酸的代谢。25.嘌呤、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原料和分解产物,脱氧核苷酸的生成。嘌呤、嘧啶核苷酸的抗代谢物的作用及其机制。26.物质代谢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组织器官的代谢特点和联系。27.代谢调节(细胞水平、激素水平及整体水平调节)。(三)基因信息的传递1.DNA 的半保留复制及复制的酶。2.DNA 复制的基本过程。3.逆转录的概念、逆转录酶、逆转录的过程、逆转录的意义。4.DNA 的损伤(突变)及修复。5.RNA 的生物合成(转录的模板、酶及基本过程)。6.RNA 生物合成后的加工修饰。7.核酶的概念和意义。8.蛋白质生物合成体系。遗传密码。9.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翻译后加工。10.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干扰和抑制。11.基因表达调控的概念及原理。12.原核和真核基因表达的调控。13.基因重组的概念、基本过程及其在医学中的应用。14.基因组学的概念,基因组学与医学的关系。(四)生化专题1.细胞信息传递的概念。信息分子和受体。膜受体和胞内受体介导的信息传递。2.血浆蛋白的分类、性质及功能。3.成熟红细胞的代谢特点。4.血红素的合成。5.肝在物质代谢中的主要作用。6.胆汁酸盐的合成原料和代谢产物。7.胆色素的代谢,黄疸产生的生化基础。8.生物转化的类型和意义。9.维生素的分类、作用和意义。10. 原癌基因的基本概念及活化的机制。抑癌基因和生长因子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11.常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原理和应用。12.基因诊断的基本概念、技术及应用。基因治疗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程序。三、病理学(一)细胞与组织损伤1.细胞损伤和死亡的原因、发病机制。2.的概念、常见的类型、形态特点及意义。3.坏死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及结局。4.凋亡的概念、病理变化、发病机制及在疾病中的作用。(二)修复、代偿与适应1.肥大、增生、萎缩和化生的概念及分类。2.再生的概念、类型和调控,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再生过程。3.肉芽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结局。4.伤口愈合的过程、类型及影响因素。(三)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1.充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2.出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3.血栓形成的概念、条件以及血栓的形态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念、病因和结局。5.栓塞的概念、栓子的类型和运行途径及其对机体的影响。6.梗死的概念、病因、类型、病理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四)炎症1.炎症的概念、病因、基本病理变化及其机制(包括炎性介质的来源及其作用,炎细胞的种类和功能)。2.炎症的临床表现、全身反应,炎症经过和炎症的结局。3.炎症的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炎性肉芽肿、炎性息肉、炎性假瘤的概念及病变特点。(五)肿瘤1.肿瘤的概念、肉眼形态、异型性及生长方式,转移的概念、途径及对机体的影响。肿瘤生长的生物学、侵袭和转移的机制。2.肿瘤的命名和分类,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癌和肉瘤的区别。3.肿瘤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分级、分期。4.常见的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原位癌及交界性肿瘤的概念。常见肿瘤的特点。(六)免疫病理1.变态反应的概念、类型、发病机制及结局。2.移植排斥反应的概念、发病机制、分型及病理变化(心、肺、肝、肾和骨髓移植)。3.移植物抗宿主的概念。4.自身免疫病的概念、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5.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6.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7.免疫缺陷病的概念、分类及其主要特点。(七)心血管系统疾病1.风湿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基本病理改变及各器官的病理变化。2.心内膜炎的分类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合并症和结局。3.心瓣膜病的类型、病理改变、血流动力学改变和临床病理联系。4.高血压病的概念、发病机制,良性高血压的分期及其病理变化,恶性高血压的病理特点。5.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各器官的动脉粥样硬化所引起的各脏器的病理改变和后果。6.心肌病的概念,克山病、充血性心肌病、肥厚阻塞性心肌病及闭塞性心肌病的病理学特点。7.心肌炎的概念、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八)呼吸系统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2.肺气肿的概念、分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临床病理联系。4.各种细菌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5.支原体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6.病毒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特点。7.支气管扩张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8.硅沉着病的病因、常见类型、各期病变特点及并发症。9.肺泡性损伤及肺间质性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10.鼻咽癌和肺癌的病因和常见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及它们的特点、转移途径及合并症。(九)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胃炎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2.溃疡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及其并发症。3.阑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其并发症。4.病毒性肝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肝炎的临床病理类型及其病理学特点。5.肝硬化的类型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和临床病理联系。6.早期食管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食管癌各型的形态特点、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7.早期胃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胃癌的肉眼类型和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8.大肠癌的病因、发病机制、癌前病变、肉眼类型及组织学类型,分期与预后的关系,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9.原发性肝癌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10.胰腺炎症及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病理特点。(十)造血系统疾病1.霍奇金病的病理特点、组织类型及其与预后的关系。2.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学类型、病理变化及其与预后的关系。3.白血病的病因分类及各型白血病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十一)泌尿系统疾病1.急性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新月体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膜性肾小球肾炎、微小病变性肾小球肾病、局灶型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系膜增生新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4.IgA 肾病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5.肾盂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6.肾细胞癌、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的病因、病理变化、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十二)生殖系统疾病1.子宫颈癌的病因、癌前病变(子宫颈上皮内肿瘤)、病理变化、扩散途径和临床分期。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3.子宫内膜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4.子宫体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5.子宫平滑肌瘤的病理变化、子宫平滑肌肉瘤的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6.葡萄胎、侵袭性葡萄胎、绒毛膜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7.卵巢浆液性肿瘤、黏液性肿瘤的病理变化,性索间质性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的常见类型及其病理变化。8.前列腺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9.前列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10.乳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十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1.结核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基本病理变化及转化规律。2.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发展和结局。3.继发性肺结核病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肺外器官结核病的病理特点。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因、传播途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和结局。6.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7.伤寒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机制、各器官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并发症和结局。8.细菌性痢疾的病因、传染途径,急性、中毒性及慢性痢疾的病理特点及与临床病理的联系。9.阿米巴病的病因、传染途径,肠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及肠外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10.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肠道、肝、脾的病理变化。11.梅毒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12.艾滋病的概念、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十四)其他1.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症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甲状腺肿瘤的肉眼特点、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3.糖尿病及胰岛细胞瘤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四、内 科 学(一)诊断学1.常见症状学:包括发热、水肿、呼吸困难、胸痛、腹痛、呕血及黑便、咯血、昏迷。2.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检查、腹部检查、四肢脊柱检查、常用神经系统检查。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常规体液检查,骨髓检查,常用肝、肾功能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4.器械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X 线胸片、超声波检查(常用腹部 B 超及超声心动图检查)、内镜检查(支气管镜及消化内镜检查)。5.常用临床操作:胸膜腔穿刺术、腹膜腔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导尿术、心肺复苏。(二)呼吸系统疾病1.肺炎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分类、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出院标准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防。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和预防。3.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分期和分级、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4.支气管扩张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肺脓肿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肺结核的病因、发病机制,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的发生与发展(包括结核病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分期、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间质性肺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9.肺血栓栓塞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分型、鉴别诊断和治疗。10.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原则。11.胸腔积液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气胸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1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包括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14.呼吸衰竭的发病机制、病理生理(包括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临床表现及分型、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三)循环系统疾病1.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及诱因、病理生理、类型,心功能分级、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2.急性左心衰竭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心律失常的分类及发病机制。期前收缩、阵发性心动过速、扑动、颤动、房室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包括心电图诊断)和治疗(包括电复律、射频消融及人工起搏器的临床应用)。4.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5.动脉粥样硬化的流行病学、危险因素、发病机制和防治措施。6.心绞痛的分型、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包括介入性治疗及外科治疗原则)。重点为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7.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包括介入性治疗原则)。8.原发性高血压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及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临床类型、危险度分层、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和防治措施。9.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10.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心肌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急性心包炎及缩窄性心包炎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3.心脏瓣膜病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并发症和防治措施。14.感染性心内膜炎(自体瓣膜及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消化系统疾病和中毒1.胃食管反流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2.慢性胃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胃镜及组织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3.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及治疗。4.肠结核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肠易激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肝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9.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10.肝性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胰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13.急性中毒的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抢救原则。14.有机磷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五)泌尿系统疾病1.泌尿系统疾病总论:包括肾脏的解剖与组织结构,肾脏的生理功能,常见肾脏疾病检查及临床意义,肾脏疾病常见综合征、肾脏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原则。2.肾小球肾炎(急性、急进性、慢性)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肾病综合征的病因、病理生理、病理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IgA 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尿路感染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慢性肾衰竭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六)血液系统疾病1.贫血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溶血性贫血的分类。常见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发病机制、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系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淋巴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临床分期和治疗。8.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及分型和分期、鉴别诊断和治疗。9.出血性疾病概述:正常止血机制、凝血机制、抗凝与纤维蛋白溶解机制及出血性疾病分类、诊断和防治。10.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七)内分泌系统和营养代谢性疾病1.内分泌系统疾病总论:包括内分泌疾病的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诊断方法和防治原则。2.Graves 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特殊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包括甲状腺危象的防治)。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分类、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库欣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病因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嗜铬细胞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糖尿病的分型、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综合治疗。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的发病诱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八)风湿性疾病1.风湿性疾病总论:疾病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2.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干燥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血管炎概论。贝赫切特病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五、外 科 学 (一)外科总论1.无菌术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及无菌操作的原则。2.外科患者体液代谢失调与酸碱平衡失调的概念、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3.输血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和并发症的防治,自体输血及血液制品。4.外科休克的基本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及治疗原则。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与防治。6.疼痛的分类、评估、对生理的影响及治疗。术后镇痛的药物与方法。7.围手术期处理: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目的与内容,以及术后并发症的防治。8.外科患者营养代谢的概念,肠内、肠外营养的选择及并发症的防治。9.外科感染(1)外科感染的概念、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2)浅部组织及手部化脓性感染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3)全身性外科感染的病因、致病菌、临床表现及诊治。(4)有芽胞厌氧菌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防治原则。(5)外科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0.创伤的概念和分类。创伤的病理、诊断与治疗。11.烧伤的伤情判断、病理生理、临床分期和各期的治疗原则。烧伤并发症的临床表现与诊断、防治要点。12.肿瘤(1)肿瘤的分类、病因、病理及分子事件、临床表现、诊断与防治。(2)常见体表肿瘤的表现特点与诊治原则。13.移植的概念、分类与免疫学基础。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及其防治。14.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1)麻醉前准备内容及麻醉前用药的选择。(2)常用麻醉的方法、药物、操作要点、临床应用及并发症的防治。(3)重症监测的内容、应用与治疗原则。(4)心、肺、脑复苏的概念、操作要领和治疗。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专用通道12月26日-27日,中山大学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举行。根据学校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度共有3.5万人报考中山大学,其中超过1.2万名考生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中山大学考场分布在广州校区南、东两个校园、11栋教学楼,456个普通考场、46个隔离考场。冰心曾言:“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每位逐梦研途的征人,都有各自的奋斗足迹,愿我们的尽心竭力,助你们在康园成就人生的俯仰!致考研人:每一位走进考场的你就是英雄当你选择这充满荆棘的道路时终点已经充满了鲜花这段奋力拼搏的日子必将在今后的日子里熠熠生辉致每一位为考研付出的幕后人:感谢你们的付出让研途无忧来源: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 摄影:各部门考务工作人员、汪琴琴、蒋厚望、李明芳 撰稿:余丽贤、汪琴琴、蒋厚望、付麟雅、吴小芹 图文排版:汪琴琴、李明芳 责任编辑:汪琴琴 初审:余丽贤 审核:戴怡平 审核发布:陈曾平
研招单位每年会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重要考生参考数据,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文件发布时间。2020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校招生简章主要是介绍院校大概情况,学生可以通过该文件来了解院校的招生计划以及院校报考条件,是了解该院校情况的可靠数据。招生简章主要有学校招生专业、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流程等信息。院校招生简章分类院校招生简章中主要包含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是英语、政治、高数等公共课以及全国统一命题的专业课,专业课一般是由各招生院校单位自主命题。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要求之后才可以进入复试,复试通过就意味着录取了,获得研究生学习机会。毕业时,完成学校条例要求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2017年之前,非全日制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大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授予学位但是并没有纳入国家认可的学历范围之内。在职研究生上课形式比较灵活,主要是在周末节假日上课,以业余学习为主。在2017年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是在学习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两者考试形式相同,分数线相同,毕业之后也都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总结而言,应届生和非应届生都可以报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的上课时间不同,住宿安排和院校奖学金情况也有差异。三、研究生考试院校招生简章公布时间每年考研招生简章的公布时间在9月份左右,可以在9月份左右及时关注招生简章是否发生大的变动,做好及时调整。一般参加本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先查看院校去年的招生简章,每年院校变化情况不大。希望2020考研的考生在这个6月能够按时完成自己的学习计划,为暑假的强化阶段奠定基础。2020考研,我们一起加油!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综合性大学,学校由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和广东省共建,位列985/211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山大学在华南地区实力最强、影响力最大,其综合实力经常进入前十名。中山大学2020年各省招生计划中山大学本科招生规模在双一流高校中算是比较大的。根据中山大学招生办发布的消息,2020年中山大学共计计划招生约8000人, 其中普通类+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在6700人左右。中山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中山大学发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不包括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其中中山大学在广东本地投放的招生名额就有3164人,占总计划的48%左右,在双一流高校中,尤其是TOP20名校中,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因此中山大学是名副其实的广东省的大学。除了广东本地生源外,排名第二的是河南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是230人,和第一名差距十分悬殊。此外在相邻生源质量比较高的广西和湖南投放的招生计划也比较多。从中山大学2019年投档线来看,中山大学在广东省的投档线也是偏低的,尤其是理科分数线,在全国一卷省份是最低的,所以广东考生报考中山大学的难度相比其他省份小多了。中山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多根据校方数据,中山大学目前开办的本科专业有132个,涵盖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医学、农学、艺术学等各个学科,这个规模在全国来说是比较抢眼的,要知道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这些名校本科专业数量都没有超过100个,所以考生报考中山大学专业方面可选择性还是很大的。另外中山大学的综合实力是比较强的,大部分学科实力都能排进全国前十,其中学校双一流学科有11个,分别是哲学、化学、工商管理、数学、生物学、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药学。中山大学的国家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哲学、 人类学、 化学、 法医学、 护理学、 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 数学与应用数学、 网络工程、 临床医学、 会计学、 预防医学、 微电子学、 生物科学、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软件工程、 生物技术等。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校区分布中山大学校区横跨广州、深圳、珠海三市,其中广州校区有东、南、北3个校区,每个校区都分布有本科新生。广州南校区占地面积1.239平方公里,是广州最大的一个校区,分布的院系有: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博雅学院、岭南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逸仙学院、体育部、艺术学院。广州北校区占地面积最小,仅0.208平方公里,分布的院系有:中山医学院、光华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广州东校区占地面积0.989平方公里,分布的院系有:法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心理学系、传播与设计学院、资讯管理学院、工学院、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国家保密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珠海校区是中山大学最大的一个校区,占地面积3.571平方公里,分布院系有: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历史学系(珠海)、哲学系(珠海)、国际金融学院、国际翻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旅游学院、数学学院(珠海)、物理与天文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深圳校区(正在建设中)占地面积3.143平方公里,分布的院系有: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深圳)、药学院(深圳)、材料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农学院、生态学院。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山大学的珠海校区和深圳校区,和广州校区实行统一的招生代码,当然毕业证和广州校区是一样的。
2021年考研预报名明天就截止了,同学们都报名成功了嘛?预报名的确切时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有一点要注意,缴费完成后要注意这些,并不一定报名成功!系统收了我的钱却不帮我办事儿...支付成功后报名界面却显示未交费!!我该怎么办呢?在线等,挺急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再次进入系统查看是否欠费,没有欠费即表示缴费成功;如果重复缴费了,可以尝试申请退款。报名成功后,会生成一串9位数字的报名号。看到报名号之后,即算报名成功。大家支付完成之后千万不要急着关闭界面,在确保看到报名号之后才算真正报名成功。9月份各大高校陆续出招生简章,今天来看一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3.我校大气科学类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报考定向),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并按要求提交《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栏中下载)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确认。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1351开头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仅有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现场确认、初试地点均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仅在各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7.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我校部分硕士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具体专业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9.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现场确认要求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图像信息;(4)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及移动电话,后期复试通知、调档函寄送、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将通过登记的通信地址及电话寄送或通知。(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各方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参与考试。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五、初试(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0年5月),遗失不补。(二)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五)考试大纲及命题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二(201、204)、俄语、日语、数学一、二、三(301、302、30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及法律(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命题工作及考试大纲由我校统一组织和公布。(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六、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及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核具体方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具体时间及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七、学费、学制与奖学金(一)学费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为准。(二)学制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三)奖学金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八、招生计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我校无锡研究生院拟安排200人左右,具体专业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中备注的专业。2020年我校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九、其他1.我校研究生院网址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3.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若2020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也将相应调整,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一所高校增加大几百甚至上千的研究生,需要净增加多少名教授?!在教育产业化、扩招为增收的大趋势下,能坚守教育初心、坚持教学质量的名校,像北航、天大、南开、川大、重大、华科、人大、北大,未来看高一线,值得考生选择。近四年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数据来自软科,特此鸣谢!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
Party School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招生代码: 89644一、学校简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 1950年3月,当时校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1955年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72年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2001年8月广东行政学院与省委党校合并。我校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宣传理论干部培训的主要基地。199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 予 单位,当年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 2 0多 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 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共70多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 研究生 ) 20人。学校本着 “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 、行政学院 特色 ”的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针,坚持走“少而精、少而特、少而优”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 了良好成果 。 25 年来,累计招生 758 人,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610 人,毕业生大部分在广东省珠三角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就业,受到广泛好评。 近年来, 我校硕士 研究 生 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多人次 获得 “南粤优秀研究生” 和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称号 ,并有硕士论文被评为 “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我校设有 1 0 个教研部和 2 个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172 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 6 人, 其中二级教授 6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5 人,博士 64 人 ; 还有客座教授 67人。有1 7 名 教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5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和省劳动模范、省 “五一劳动奖章” , 4人获“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和“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 号 。我校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广州起义纪念碑、 中山纪念 堂、越秀公园、花园酒店 和珠江 呈一个大圆圈,在不远处环绕着校园。 目前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第二个校区在广州市花都区,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 。 学校 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 , 30层的党校学员大厦、27层的公务员培训综合大楼、11层教学大楼在绿茵环抱 中 矗立校园。各种规格的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 实训室、 学术报告厅、大礼堂一应俱全。 目前馆藏纸质图书 4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 完美的硬件与优质的管理服务,不仅保证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也保证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2 、 国家承认学历 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录取当年 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和 具有国家承认的 大学 本科毕业 学历的人员 。3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 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和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 学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免试直升研究生。6、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三 、 报名办法1、普通考生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 20 1 8 年 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 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 20 1 8 年 11月 8 日 —1 2 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2、 推免生 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 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四、 资格审查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 考试方式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 12月22日至23日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六、 录取办法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七、 生源调剂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 生为 中共党员 、 报考名校、名校毕业 和 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优先。八、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学费 、住宿费和学制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每生每年学费 4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学制3年。九、报考优惠和 奖助学 体系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 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被录取同时排名前25%(按学科门类划分)的考生,减免1年学费。2、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9600元助学金。3、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4、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住宿费减免。5、根据与合作方协议每年推荐3位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大学进行为期3周的学习交流,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6、每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推荐评选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和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者奖励2000元。7、对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评为优秀的科研成果和调研报告给予表彰及奖励。十、 毕业待遇被我校正式录取的 硕士 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招生代码: 89644联系部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 学三楼( 研究 生楼 ) 邮政编码: 510053研究生部网址 : http://www.gddx.gov.cn/bxwz/yjsb/ 电子邮箱: 2693937153@qq.com联系电话: 020-83122642 83122631 联系人:陈老师 、秦老师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