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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原则是什么皆有所长

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原则是什么

据了解,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原则已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具体信息,一起来看:07:3801考试内容1.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教育部统-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详见附件2、3)。2.所有考试均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02录取1.我校将按照国家艺术类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及考生总体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者名单。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2.我校为第一志愿报考 学校,不接受校外调剂。校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各研究方向之间互不调剂。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生;定向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4.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职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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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及学制怎样?

据悉,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报考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05:2401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3.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4.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规定办理。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02研究方向及学制研究学制:3年招生名额:预计招收24名( 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现场确认与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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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合唱指挥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难不难?

据了解,此次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合唱指挥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已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可参考:05:3901合唱指挥1.演奏钢琴曲2首(复调乐曲1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另可加试演唱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1首2.多声部和弦连接听辨;变谱号视唱3.指挥乐队-合唱作品(Orchestral-choral) 1首,并提交该作品音乐分析4.指挥排练指定曲目1首(于考试前一天抽取)02乐队指挥1.演奏钢琴曲2首(复调乐曲1首,古典奏呜曲快板乐章1首) ;另可加试演奏管弦乐器或民族管弦乐器作品1首3.指挥乐队作品1首(交响曲快板乐章或单乐章管弦乐作品),或民族管弦乐队作品1首(民族管弦乐组曲的一个乐章或单乐章民族管弦乐作品),并提交该作品音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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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音乐学系各专业参考书目有哪些

据了解,音乐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主干课程有: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01:51以下,是关于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的介绍,艺考生们可参考查阅:01乐器学1.《世界乐器》鲁思●米德格雷著、关肇元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10月2. Curt Sachs, The history of Music Instruments, Dover Publications, Inc, 200602录音与扩声《录音技术》 朱伟,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 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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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好吗?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主课考什么?

作曲属于音乐专业。作曲是运用基本乐理、和声学、复调、配器法、曲式结构的技术理论体系来表达创作者音乐思想的方法。是指创作音乐的行为或音乐的创作过程,也表示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专业报考的信息,一起来看:05:2401作曲1.主科笔试:作曲2.面试:(1)演奏钢琴作品1-2首(299以上程度)(2)演唱民歌2-3首(3)就本专业研究方向回答问题02电子音乐1.主科:上机操作(3小时30分钟)2.面试:(1)演奏钢琴作品1-2首(299 以上程度),也可演奏与钢琴要求同等程度的其他乐器(2)演唱民歌2首03视唱练耳主科:1.笔试(1)听力测试(2)理论测试2.面试(1)新谱测试(2)演奏钢琴作品2首(也可以演奏钢琴作品1首,演奏其他乐器或演唱声乐作品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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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中国声乐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主课内容是什么?

声乐包括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因为唱法模式不同,故而风格也会有所不同。民族唱法注重歌唱发声的自然性,强调行腔与咬字的有机结合,主张字正腔圆;美声唱法注重发声的技巧性和规范性,追求具有强烈穿透力的“面罩集中点”以获得高质量的声音效果;而流行唱法则更多的是注重感觉,强调乐感和模仿的重要性。以下是具体信息,一起来看:02:5201中国声乐1.中国古典诗词作品一首(包括古人词曲类和近现代创作的古诗词类)2.中国民歌一首(含传统民歌、民歌改编、戏曲、说唱等多种风格作品)3.中国歌剧选段一首(男声不限)4.中国声乐艺术作品一首02美声1.中国艺术歌曲一首(含古典诗词艺术歌曲和近现代艺术歌曲)2.中国歌剧选曲或创作歌曲一首3.外国艺术歌曲一首(含德奥、法国、俄罗斯等各国艺术歌曲。此外,巴洛克时期和欧洲古典时期的古咏叹调、音乐会咏叹调、清唱剧、康塔塔等也归为此类)4.外国歌剧咏叹调-首(主要指十八世纪中期及+九世纪以后的大歌剧脉叹调)注:两首外国作品必须用不同语言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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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上的这几个信息值得关注

最近很多学校的招生简章都出炉了,我们也做了推送,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点击查看。江西财经、首经贸等高校公布21招生简章,赶紧来看看!暨南大学公布21招生专业目录,有扩招趋势很多同学看招生简章的时候可能只关注招生人数,专业目录等信息,但是其实招生简章远比大家想象得重要,招生简章的大部分信息都值得细细研读,因为如果一个不留意,可能就导致你无法报考,一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今天给各位同学盘点下招生简章中容易被忽略的点。报考点考研报考点是指考生选择报名和考试的地点,一般来说,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办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该选择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但是不是所有考生都按照以上情况进行,具体要求还得仔细查看招生单位的规定,比如2020年中国音乐学院就明确规定:所有考试均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报考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仔细核对,如果因为报考点填错,无法参加考试,那就得不偿失了。报考点的特殊要求,仔细阅读是否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有些学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但是有一定的报考条件,有些学校的有些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比如北京交通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通过英语四级,并且公开发表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复试时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关于北京市部分院校同等学力报考要求可以查看下表比如深圳大学从2018年考研开始就规定,“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是否对本科专业出身有要求云南大学的部分专业,对考生的本科专业有要求,比如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就有明确的“专业出身”:要求经济学类或者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是否保护第一志愿有些学校会明确表示不保护第一志愿的考生,比如河北大学从全年开始就不保护第一志愿了,表示复试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取消“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深圳大学明确表示“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这类不保护一志愿的学校可能在复试的公正性上有待商榷,录取会更偏向招收优秀的调剂生。是否要求“毕业证和学位证”通常来讲本科生有毕业证就可以报考研究生,换句话说有没有学位证不影响读研,但有的学校部分专业要求为“双证”,比如华南师范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在备注中就标明了“入学前须有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求: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一般情况下只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但是有些学校针对跨专业考生也会在复试时加试。比如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要求跨学科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科目。这一项一般在招生专业目录里表示,隐藏得比较深,各位同学需要仔细查看,充分准备。特殊计划类型考生中国人民大学的招生简章划分非常细致,比如援藏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简公告标记得非常清晰。专项计划的考生分数相对于一般统考生而言会低几十分,但是要求比较高,比如援藏一年,或者士兵退伍等。在我们通常理解里,“少干计划”似乎只有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但是,殊不知,汉族考生也是可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从而享受初试分数优惠的。在人大的招生简章中,有具体的生源范围要求:少干是按省报考人数录取,跟总体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没有冲突,少干不占统招生计划名额。其次,如果同省人数所报专业集中在大家所报的专业内,那么竞争会大一点,但是这种同省同专业扎堆的情况很少。查看招生简章不要马虎,最好一个字一个字看,如果实在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报考单位的研招办,询问清楚,不要因为小小失误,导致无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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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2021年优选青年人才100人 3月1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优选范围和数量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2021年枣庄市计划优选青年人才100名左右,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增减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二)具体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三、优选程序(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2021年优选公告。(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查询时间:2021年3月1日14:00—3月6日16:00报名网站: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或枣庄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具体办法: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其中,报名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2、网上初审。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结束后,各优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四、管理培养(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枣庄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枣庄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三)基层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五、待遇政策(一)补贴补助。对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优选的青年人才中未享受过我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的,参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引才政策,按照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上述租房和生活补贴,在试用期间(含挂职锻炼)由市级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负担。引进后工作3年内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住房所在区(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0632—8686809 8685889技术咨询电话: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0632—3362789附件: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山东省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2021年2月10日附件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共140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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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发布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优选范围和数量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2021年枣庄市计划优选青年人才100名左右,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增减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二)具体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三、优选程序(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2021年优选公告。(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查询时间:2021年3月1日14:00—3月6日16:00报名网站: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或枣庄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具体办法: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其中,报名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2、网上初审。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结束后,各优选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四、管理培养(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枣庄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枣庄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三)基层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五、待遇政策(一)补贴补助。对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优选的青年人才中未享受过我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的,参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引才政策,按照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上述租房和生活补贴,在试用期间(含挂职锻炼)由市级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负担。引进后工作3年内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住房所在区(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元、2万元购房补助。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0632—8686809 8685889技术咨询电话: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0632—3362789附件: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山东省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2021年2月10日附件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共140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可谓

只面试!市中区优选青年人才60名,4月12日开始报名!

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市中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有关要求,参照《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并结合实际,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优选范围和数量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2021年市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其中博士8名、硕士26名、本科生26名。根据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人数较多的岗位。具体岗位如下: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二)具体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三、优选程序(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6:00查询时间:2021年4月12日14:00—4月17日16:00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zzszq.gov.cn);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具体办法: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2、网上初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硕士或本科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参加面试考生前往枣庄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提供报销凭证(包括《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交通费票据原件、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凭证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销后由区财政打入考生个人账户。(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类职位各考场未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递补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察递补的方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进行体检。(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四、管理培养(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组织统一培训。(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五、待遇政策(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市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助。(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三)子女就学。优选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本公告由中共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0632—3083618(8:30-12:00;14:00-17:30,不含节假日)附: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 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共140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