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考研正式报名今天开始,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可进入报名系统。自考学历考研,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教育部发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了自考考生报名的条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报名条件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自考生报考情况分析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自考生需要符合以上标红的条件才能够参加2020年研究生预报名。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专科生毕业两年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就是说专科生毕业两年后是可以参加研究生报考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个地方,按照同等学力省份报考,不会有限制吗?很多学校对同等学力有要求,同等学力只能报考相关专业的研究生。选择好要报的学校,仔细看一下他们近年的招生简章里对同等学力的要求。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如果考生是专科学历,那么建议自考一个本科证书,因为自考本科在最后的环节会有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需要考生按照主考院校论文要求去写一篇合格的论文,那么对于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文章论文是非常有帮助的,复试环节才不容易被刷掉。自考还能帮助考生培养自学能力,提高自制力、个人规划能力等等,对于能够顺利研究生入学的考生来说能够帮助考生完成研究生学业任务。三、自考生报名注意事项【1】如果涉及到12月份申请毕业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来说,需要到本省的自考办申请成绩单,作为报考证明。来年1月份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可作为4月份研究生复审材料。【2】涉及到研究生报名学历(学籍)校验问题,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查询”学历(学籍)信息比对。时间流程: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校验学历学籍信息)→12月中下旬考试→2020年3月复试(有面试需要提供毕业证书)→通过等待入学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现已公布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现已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事宜介绍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事宜介绍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近期,有很多粉丝朋友在评论区留言问:“我自考本科文凭要等到明年才能拿到可以参加今年的研究生报考吗?”随着日前,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给大家梳理以下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特别是对于自考生,大家认真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今年的报考资格。一、总体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自考生的注意点1、关于报考的时候是否一定需要拿到本科毕业证上面已经说明了,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生是完全可以报考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另外,一个好消息是,自考生可以享受应届本科生的待遇——只要在入学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不影响录取!2、没有学位证怎么办?目前从教育部的招生简章中,没有学位证并不影响考研报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部分省市的研究生招生部分在进行现场核对的时候,要你提供学位证——所以需要你一定要打电话给当地招生办和学校,问清楚,免得进行现场核对的时候受到影响,最后白忙活一场!三、大龄自考生的利好从目前国家公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来看,对于自考生,国家越来越承认其学历了,并且逐渐获得了统招本科一样的报考认可。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我们广大已经工作的自考生,一定要把握住机会,认真备考,一战定音,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放弃,不要因为工作后基础太差,没有人咨询和帮忙而茫然困惑!请大家相信,我会努力做好在职大龄考生的咨询服务的,第一时间把信息送到各位的面前,有什么难题可以直接留言或入群交流。
今天考研预报名,好多自考生咨询自己能不能考研?首先肯定一点,自考学历是可以考研的。因为自考本科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拥有和统招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可以参加考研。哪些自考生可以在报考2019年12月份的研究生考试? ①已经自考本科毕业且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②已经自考专科毕业且获得自考专科毕业证书满2年的考生。③准备在2019年12月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自考生。注意:准备在2019年12月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自考生,只需要去准考证号码所属的市级自考办开具自考生考研证明就可以在2019年10月报考研究生考试。对于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需要注意什么呢? 1、按照国家的规定,自考学历和普通高校学历是同等效力。但是由于高校招生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不同的学校对自考生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必须有英语的四级证,或学士学位证。 因此,考生在报考前一定要看清楚院校的招生简章。2、每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自考生需要到本地的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等到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就可以了。 3、考研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举个例子,参加2020年研究生考试,按照19年的时间点推算,应该是在今年的10月份左右报名,12月下旬考试。到2020年的3月份复试,2020年的9月份入学。 如果有把握在2020年完成所有考试并且9月之前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 5.专科考研,一般都是需要毕业两年以后可以报名。注意,这里的两年不是你拿着专科证干等两年,而是从你毕业到研究生录取的那一年你能够两年就可以。总之一句话,自考学历是可以考研的,除了极个别学校要求特别严格的除外,自考生可以放心报考~ 知识小科普:拿到了毕业证,要不要申请学位? 自考生请注意!现在考研,好多院校要求本科生双证齐全,部分事业单位进编制一定要有学士学位! 拿到毕业证后一年内必须申请学位证,不申请就没有机会了。申请学位证的前提是要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学位英语毕业之前也可以考,成绩保留4年。学位证让我们的学历含金量更高
2020年自考结束,新的一轮备考陆续开始,最近后台留言咨询自考的同学多了,为了让大家更加理解明白自考,不妄作决定,小升又安排上了。言简意赅,对号入座,不懂就问。01自考是什么?答: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没有围墙的大学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宽进严出自考报名是不需要考试的,也就是“宽进”;但要拿到毕业证,需要通过多个科目的考试,也就是“严出”。具体来说,自考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通俗地讲,就是根据你选择的专业不同,会有不同的考试科目,你通过了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就可以申请毕业获得毕业证书。☆自考不等于自学自学考试(自考)是不是就等同于自学呢?其实不是,自考的定义前面也说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除了可以自己买教材买资料自学之外(适用于学习基础较好的同学),也可以通过社会教育机构报辅导班,进行考前学习。02自考的报名条件有哪些?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但需要注意的是:1)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一般需要先获得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2)部分省市已经开启了户籍限制,例如北京要求内地新生注册时需要有北京户籍或者《北京市居住证》等。3)部分省市也有学历方面的限制,例如云南要求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报考自考大专文科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要加考“大学语文”。03自考可以报考哪些专业?答:有3个原则,我是记牢了,现在分享给大家:1)结果导向原则,从提升目的出发;2)一是工作相关,二是感兴趣的;3)选择简单好考的热门专业,比如工商管理这门万金油专业。总结一下就是,1个原则+2个要素+简单粗暴法则。总之,专业很多,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04自考的报名流程是?答:① 了解你所在省市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在报名之前,你需要了解你所在省市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有哪些,每个专业的考试计划是怎样的,选择合适的专业或心仪的院校。② 了解你所在省市的报考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新生注册大多数省份一年是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部分省市1月、7月也有考试,我们广东是3次的自考机会,分别在1/4/10月。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时间之前,详细报名时间需要查阅官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你需要进行新生注册,并且按当地规定的流程进行现场确认。③ 报考当期要考的科目大多数省份自考每个考期最多可以报考4科,考生可以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报考。④ 学习并参加考试报考后当然就是去参加考试啦!自考都是60分合格,成绩合格后就可以继续备考其它科目,在一下考期继续报考,直到考完所有科目。⑤ 所有科目合格,申请毕业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和其它实践课程,达到其它申请毕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毕业,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和12月。05自考生可以报考研究生吗?答:如今,很多人为了提升学历选择了自考,并且在拿到学历后,还想要继续提升考取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中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也就是说:自考本科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那么,对于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需要注意什么呢?01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从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工作两年才有资格报考。按照国家的规定,自考学历和普通高校学历是等价的,但是由于高校招生拥有很大的自主权,所以不同的学校对自考生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必须有英语的四级证。因此,在考生在报考前一定要看清楚院校的招生简章。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自考生:每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自考生需要到本地的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等到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就可以了。02在职研究生考试自考学历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的条件与统招学生是一样的,其报考在职研究生的条件取决于考生选择的报考方式。在职考研的报考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其中同等学力申硕需要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此类学员只能学习相关课程知识,后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而想在后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就必须为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满三年。第二种而选择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的人员:同样需要大专以上学历,但与同等学力不同的是,考生并不需要一定具备学士学位,但是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专科学历人员需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人员需要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才可报考。总之,自考学历人员报考研究生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自考人员不必担心自考学历到底能不能考研。03拿到本科学历后,工作好还是考研好?我见过自考本科出身,考研拿了硕士学位,进了一家地方院校当老师,又读了名校博士,发展得很好的。也见过自考本科出身,直接工作,后来凭借自己的能力当上单位部门领导的。但最重要的是,同学们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去选择,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在两者之间做出合适选择。顺其自然,所有的选择都会是正确的。06自考生可以申请留学吗?答:近年来,我国自考学历越来越受到外国的认可,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其中,英国、法国、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已与我国教育部签订了学历互认协议,承认我国颁发的自考生学历证书,并会将自考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另外,这些国家不仅允许国内自考生本科留学,而且还允许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自考生直接申请研究生课程 。而对于 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自考生,英国大学还提供证书过渡课程(相当于硕士预科)供自考生申请 。具有合格的TOFEL和IELTS成绩的大专生,可直接申请某些英国高校的硕士课程 ,否则需先修一段时间的语言课程或硕士预科课程。不过,由于专业知识上的差距,国内的自考、成教的本科生、大专生在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时,需要在一年内修完8至10门研究生课程,相对来说比较吃力,所以自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自考生留学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呢? 1 留学申请材料: 申请表格; 推荐信(两封,英文原件,由老师本人签字); 个人陈述(一份); 个人简历(一份); 语言能力证明(IELTS或TOEFL,以提供 IELTS 为佳); 成绩证明(成绩证明要翻译件,而且还要经考试院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学位学历公证; 资金担保。 2 签证申请材料: 至少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 人民币支付签证费; 白底正面彩色照片,45*35; 签证函(开出日期距离申请之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资金证明; 如果资金存在您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需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 校方在签证函中提到的您的相关资格证书; 父母或监护人对你留学行动表示同意的信件(申请人为16或17岁)。07自考如何快速通过考试?答:① 自考是自己在家学习,自己去参加考试的形式。每年可以考2到4次考试,每次可以最多可以考4门。② 如果想要快速通过考试,建议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可以参考往年自考时间和自考科目的安排。每次考试前多掌握书本知识,争取一次性就通过。这样快的话能一年半毕业。③ 有经济能力的,可以选择报助学机构,助学机构对自考有一些优惠政策,可以在自考成绩基础上再附分,这样通过率就大大提高。每个助学机构费用不等,需自己辨别和选择。④ 可以报辅导机构,辅导机构会整理相应的学习笔记给你,也就是重点笔记,考前多学习多背诵,能一次通过也不难的。一般来说,自考的辅导机构和助学机构收费都不低,而且学习最主要的还是要靠自己。自己能坚持下去是最好的学习方式,学到的东西也是最多的。08自考专科和本科可以同时报考吗?答:可以,可以同时报考专科段和本科段的自学考试,但本科申请毕业前一定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也就是自考本科毕业前要先拿到大专证书。09大自考和小自考分别是什么?答:1大自考我们社会考生一般报名的是大自考,大自考需要社会考生自己在学赛网或者自考处办理报名、办理准考证、登记考籍,然后参加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全科通过后可以申请毕业。大自考只需缴纳每次考试的报名费,以及之后申请写作论文的费用、办理毕业证的费用,费用相对较低。2小自考而小自考就是部分机构或者省考试院和学院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报考特定的专业可以享受平时分的加成。缴纳一定学费安排老师授课,通过上课获得一部分的成绩来加在卷面成绩上,总的成绩计算方式是卷面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平时上课的百分之三。特点是缴费比较多,难度和大自考比会更低。3大自考和小自考相同点1)考生的准考证、考试形式、考试考点都是一致的,均是当地自考办统一安排的。2)两者的成绩均统一在各省的自考网上同网点同窗口查询,广东考生可在广东自学考试网进行广东自考成绩查询。3)证书都是一样的,并没有标明或是标注着“小自考”和“大自考”的字体。4)都是国家承认文凭学历证书,均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学历信息。10自考有参考年限吗?成绩有效期是?答:目前自考没有参考年限,已合格的成绩永久有效。有些自考专业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有可能会取消本专业。所以建议考生一旦决定参考,就尽可能快全部考完科目,申请毕业。11自考生如何申请学位证?答:① 自考本科毕业且学位课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的+学位英语考试60分(以广东为例)同时满足就可以向主考院校申请学位证书。② 每个主考院校的学位证书申请条件会有部分不同,建议考生去主考院校官网查看学位申请条件。③ 学位证书上只有主考院校的公章,没有自考办的公章。而且有些学校考研要求会要求自考本科生拥有学位证书才能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人最害怕的是突然没有了目标想换个工作,发现受到了学历限制有时候时间就在犹豫中缓缓流失如果不知道怎么开始那就果断开始自考征程吧
很多自考生在毕业后还想继续考研,想获取更高的学历,但是不知道自考生考研是什么样的流程,自考生怎么报名考研呢?自考生考研流程是怎样的呢?确定报考专业和院校首先大家在决定考研之后需要先确定专业,想好自己要考什么专业;然后就是选择院校,在这里主要搞清楚学校是否允许自己报名,专业是否有学历要求,不能凭自己想,或单纯查一些资料。之后就是对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和院校进行一个综合评价,比如说如果学校要求高,或者专业要求高,自己又确实达不到,就要考虑改专业或者改学校。搞清考研条件大家在确定好报考的专业和院校之外还要对报考条件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比如说研究生对于自考生的报考条件主要有:1.对于自考本科毕业生而言,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大家要看自己所报考的院校通知;2.对于自考专科毕业生而言,自考专科毕业生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3.对于还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生而言,每年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本地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学历认证、开考研证明这个步骤主要是针对于那些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而言的。首先建议大家在领取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以后,去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个学历认证报告,因为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历信息可能还没那么及时上传到学信网上,学信网上查不到自考学历信息,是会影响网上考研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其次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报名考研一定要去开考研证明。去开考研证明的时间,每个省份可能都略微不一样,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通知消息。预报名这个步骤,不论是自考本科毕业生,还是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预报名的时候都要去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报名考研,原因是熟悉一下考研报名流程,考研报名需要填写很多信息,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填写得不准确可能会影响考研报名成功。无论是考研网上预报名,还是考研网上正式报名,不需要任何证明材料,但所有信息尽量填写准确。现场确认及初试以今年的现场确认时间为例:2019年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初,一般都是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0日,也就是说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时刻关注每个省份公布的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错过现场确认时间,只能下一年考研了。另外一般情况下,各位自考应届毕业生都是回户籍所在地现场确认和考研初试。
大嫂说自考 第465期作者:教育部编辑:大嫂教育部官网专门有个留言答复的专栏,几乎每周都会有教育相关的问题答复,对应教育部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zczx_cjwt/我把里面和宝宝们相关的摘下来,大家了解下。一/自考本科是否有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考生不建立学籍管理档案,只建立考籍管理档案。(所以自考没有学籍,只有考籍,凡是打着再不报名就没法给你建学籍的就是大忽悠)对应教育部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53/202012/t20201230_508204.html二/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的咨询问题:网络传言教师资格证考试将进行改革,改革内容如下:1、提高学历要求: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只能考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证。2、提高专业要求:只有学教师资格证相关学科专业才可以考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而且只能考本专业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3、考试难度增加:从2019年11月考试开始,教师资格证考试单位将进一步提高考试难度,降低通过比例,提高教师选拔标准:笔试15%面试50%,综合通过率为7.5%。4、改革过渡期政策:老生老政策,新生新政策。在2019年11月前参加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至少考过一科,按照改革前新政策执行,没有参加过考试或者没有通过任何一科考试的考生,按新政策执行。请问以上信息是否属实?教育部答复:你们所咨询的信息为虚假消息。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政策,请以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e.gov.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cn)、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切勿轻信虚假消息,警惕考试诈骗。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56/201903/t20190314_373398.html三/关于成人自考学制的咨询问题:我是一个准备报名成人自考的学生。有教学机构告诉我教育部下发了红头文件,从2018年下半年起对成人自考实施学年制。从以前的学分制专科最快1.5年毕业,改为专科3年、本科4年才可以领取毕业证。请问消息是否属实?教育部答复:咨询人所听说的相关消息并不属实,自学考试相关政策没有变化。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53/201808/t20180808_344654.html四/关于特岗教师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政策的咨询问题:请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是否还依然施行?2017年国家取消在职研究生,特岗教师考研是否有新的政策支持?专科师范类特岗教师考研何去何从?望给予解答。教育部答复: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提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针对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另行制定具体办法。2011年,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启动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每年安排2500个招生计划,委托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44所地方师范大学,招收服务期满并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本科学历的优秀特岗教师,单独考试,在职攻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2016年,教育部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科毕业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达到招生单位具体业务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目前,“硕师计划”仍在施行,主要针对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全日制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业学位证书。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56/201805/t20180522_336707.html五/国家会取消自考吗?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下,国家会取消自考大专和本科吗?那如果想自考学历,只能去培训机构吗?麻烦解答时稍微详细一点,谢谢。教育部答复:考生您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辐射高等教育资源服务,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学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专科和本科是自学考试专业的基本层次,没有取消或更改的计划。自学考试以个人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为主,不设统一入学考试门槛,报考者可自主报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合格后,可颁发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由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建议向您所在省市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具体办法。自学考试专业设主考学校,由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学习,可以选择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多为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办法可向所要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69/201801/t20180119_325107.html六/非师范生还能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吗?问题:现在很多人说2017年是非师范生最后一次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机会,2018年禁止非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请问这个传言是否真实?2017年下半年及以后,会不会禁止非师范生报名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部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的分类、条件、考试、认定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56/201706/t20170620_307430.html七/关于跨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咨询问题:我在省外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一科目,回省内只考剩余科目即可?还是所有科目都需重新考?教育部答复:依据教育部2013年8月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笔试科目评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采取全国集中统一评卷方式,笔试科目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统一划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为此,考生在已加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的笔试单科成绩,在有效期内不必重复报考,亦可在已加入试点省范围内通用。但如考生所回省份尚未加入试点,则在其他省取得的笔试单科成绩暂不能通用,应按照该省要求报考。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moe_1346/moe_1369/201601/t20160118_228302.html八/法学(学术型)硕士与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区别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些考生不清楚法学(学术型)硕士与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区别。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法学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法学门类下设的一个一级学科,专业代码为:030100;法律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个类别,包括“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两种,领域代码分别为:035101和035102。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zczx_cjwt/201711/t20171129_320194.html九/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十大问答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条件是什么?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看看下面的10问答吧!1.教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哪些人?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考试方式?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2012年试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其它类别所有采用纸笔考试。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3.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命题依据是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试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4.教师资格考试分几种类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条件是怎样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6.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科目报名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7.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考核内容是什么?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8.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试题如何确定?面试试题分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和规定回答问题两种。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的确定:考生在备课前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并确认。规定回答问题的确定:考生在试讲(或演示)前,考官在面试考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后确定的。9.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要多长时间?抽题备课准备20分钟(幼儿园活动准备20分钟),试讲(展示)、答辩20分钟。10.考试合格和教师资格认定有什么关系?(1)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它条件。(2)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对应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hygq/hygq_zczx/zczx_cjwt/201701/t20170105_293941.html整理完这几年教育部回答的很多问题,其实我还蛮感慨的,很多东西,国家心里都有数,都知道。比如自考改革,根本没有的事,下面乱,上面是知道的,也发表了声明。关于教育部的答复,大嫂会定期去关注,给大家分享的,不要担心。
昨天考研结束,我们后台也有不少同学在咨询自考本科考研的事情,今天我们就其中关于“自考本科考上研究生,第一学历是研究生?”这一问题进行讨论下,因属于讨论问题,观点难免会有些片面,同学们权当参考!切勿较真!这解决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搞清两个概念“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把它们之间的区别理解了,上述问题也就清楚了!第一学历普通全日制教育第一学历,官方解释是这样的:第一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上级是各省市教育局,毕业时颁发的学历是由教育局颁发,称之为第一学历。统招出来获得的全日制学历,是第一学历。简单来说,就是你的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这代表的就是你的第一学历。最高学历高层次的学历经历最高学历就是一个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最后(即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意思就是指在修读普通全日制统招学历之后,修读第二专业获得的学历或者通过成人考试、自考等其它继续教育形式获得的学历。由此可知,自考本科考上研究生,第一学历就是研究生。举个例子:小石同学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出来工作一年后,攻读自考本科已经毕业。那他的第一学历就是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最高学历就是自考本科。拿到自考本科证后,她又考上了全日制研究生,那她第一学历就是研究生学历。但是,社会上还有一种说法:考研可以覆盖的第一学历的情况就是连读模式,比如你就读全日制本科的时候就进行考研,并且还成功考取;那么在毕业之后直接进入研究生院校直接就读的时候,那么你的第一学历就可以被硕士研究生学历覆盖,第一学历就是研究生。但是如果你在本科毕业以后直接从事工作岗位,随后才重新进行考研的那么你的第一学历就是你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比如大学本科,而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将会成为你的最高学历。综上所述,无论自考本科考上研究生,第一学历是不是研究生,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国家教育部官方并无第一学历的说法:“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最高或最后的学历,没有使用“第一学历”概念。一般来讲,在计划经济时代,第一学历在人们观念中指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通常是指全日制最高学历。第二学历在人们观念中指第二教育局颁发的学历,通常指非全日制学历。但现在,第二学历也更加严格了,且出现了统考方式,第二学历认可度也越来越高。当然,如果一定要强调“第一学历”,小学、中学也是(第一)学历。 当时人们旧观念里的所谓第一学历可以分清出身,一个接受了普通大中专教育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定是有铁饭碗和干部身份的人,例如毕业证书上表述为“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专业教育学历毕业生持有“全国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999年中国大陆大中专教育扩招后,更无第一学历的说法。学历被歧视问题我们说下歧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找工作都会看学历,但是如果你因为第一学历而被淘汰,大多不是因为歧视,而是公司制度。很久以前有一位985高校硕士生找工作被淘汰的问题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只因为他的本科是一个普通的二本大学。当时跟他面试的还有三个人,同样都是硕士学历,但最终要了本科是北大的。事实上,很多的500强企业、大型央企或事业单位,有明确规定:本科阶段必须为985或211院校。这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会考虑很多方面,但又不可能给你那么多时间展示自己,所以他们只能从第一学历来选择,即使这个第一学历,是教育命令禁止在招聘中出现的歧视。我们国家今年教育部有明令说明:公务员、事企业在招聘中不得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条件,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毕竟我们自考本科的有些专业名称和全日制的专业名称开始有所异同了。举个例子,某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国家规定不设置全日制和非全职的限制条件,但是他可以设置专业呀!就拿我们自考本科同学常考的行政管理来说,全日制毕业证上是“行政管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上是“行政管理学”一字之差,就把你PASS掉了。所以劝正在自考的同学,能够早点拿证就早点拿证,最好把学位证也一起拿到了!毕竟有些省市的自考本科专业名称还和全日制的一样。找工作不管用最高学历没有用?所以也有很多人因为知道自己第一学历不行,特意去进修最高学历,那又有人说找工作的时候最高学历根本不管用。乱讲!一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包括大部分的上市企业,只看最高学历。即使你的第一学历是初中,但你通过自考进修获得本科等其他最高学历,也能在应聘时杀出一条血路。没有很多人会刻意去看你的第一学历,只要不是特别高精尖的工作,最高学历就足够过门槛。总是看到有人在网上说什么这个学历受歧视,那个学历不管用,老师就想送他一首: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了。不管是第一学历还是最高学历,终究是我们挥洒着汗拼搏出来的,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否定你的努力。作者/来源:有趣的自考生小张#社会百态# 内容如有不妥,请点击头像-私信联系小编修改或删除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31日,记者从山东大学研究生官网了解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东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正式上线。考生需在11月5日至9日17:00上传材料。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考生均需进行信息确认。除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外,山东大学报考点确认对象须为济南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详情如下:一、确认对象山东大学报考点仅接受报名号前四位为3751的考生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二、确认方式2020年山东大学考点信息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考生可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建议用手机哦)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wsqr/stu/三、确认时间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19年11月5日-9日17:00。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11月10日12:00。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并提交我校审核,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强烈建议大家提早准备好材料并及时上传,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四、确认流程1.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等环节2.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3.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4.上传其它证明材料(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2)已取得本科学历考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南的证明材料。(3)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暂未毕业考生:①工作或户籍在济南的证明材料。②能证明自考身份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证明,如准考证、成绩单等。(4)单独考试考生: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可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5)强军计划考生:无。(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各类考生如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须补充提交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五、结果反馈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36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如遇提交材料高峰期请耐心等待哦),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系统将通过短信和站内信提醒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六、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手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提示: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的考生信息视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信息确认。3.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不实时同步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的提示为准。4.报考山东大学但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按所选择报考点的安排进行信息确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