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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无学位能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吗?鹤屋

本科无学位能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并以在职研究生的方式为各界人员分享,在职人员达到要求的条件便可报考。那么,本科无学位能报考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吗?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开设的在职研课程较多,以同等学力、高级研修和中外合办的方式招生,本科无学位人员均可报考。其中以同等学力和高级研修报考,可免试学习课程。以中外合办报考,还可在毕业后获取硕士学位,详情如下。能报考同等学力本校同等学力的入学报考条件学历达到大专,所以没有学位的本科生也可报考。报名入口为本网站,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便可缴费学习课程。无需参加考试,就读较为容易。读完后参加院校考试,通过可得结业证书。能报考高级研修班本校高级研修班的报考条件一般为具备本科学历,所以即使没有获得本科学位,只要拿到本科毕业证,便可拥有报考资格。入学也不需要参加考试,通过个人资料的审核即可缴费就读,毕业也可获得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能报考中外合办中外合办也是本校开设的招生方式,允许本科毕业生报考,只需达到报考专业要求的工作经验即可。目前的工作经验要求为一年到两年,达到要求者可通过本网站报名,个人资料经审核后参加院校组织的考试,通过即可入学。读完后参加答辩,通过即可毕业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经国家认证后可受到承认。综上所述,本科无学位的人员,可以选择本校在职读研,各个报考途径均可选择。其中同等学力和高级研修可免试学习课程,毕业可得结业证,中外合办则需通过院校考试入学,毕业可得学位证。

沈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博士课程常见问题一览表

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博士已经正式开始招生了,硕博通老师发现,很多想报考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博士课程班的同学问很多一样的问题,经过两个月的记录,筛选,我将同学们都会问的问题汇总成条目分享给大家:问:硕士学的是其他专业能就读吗?答:我们对你硕士所读的专业没有要求,只要你目前所从事的行业与金融或经济相关或者你之后有想朝金融经济方向转型的想法,都可以参加学习。问:全日制博士与在职博士有什么区别?答:统招博士与在职博士的区别在于,在职博士是宽进严出,统招的是严进宽出,在职的博士主要是以发表论文、写专著、省部级奖项等为获得学位的条件。问: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博士是否可以使用?答;近3年内的都可以,但得是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问:异地学员如何上课,可以通过视频学习么?答:不可以,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原因确实安排不开,可以请假,请教务老师把课件发给你,或者跟下期班补课。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答: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硕士学位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4张、报名费800元。问:导师如何选择?答:在课程第二学期,双向选择。问:英语有什么要求?考试是参加国家统考么?答:入学考试不考英语,毕业后申请学位时研究生院有英语考试,这个考试难度为四级到六级。问:发票如何开?答:社科院统一开具发票问:针对于有的学员认为我们就是一个课程班如何回答?答:我们不是课程班,因为我们是可以申请博士学位的,我们在职班的学分社科院研究生院是完全承认的。问:费用可以优惠么?答:不能优惠,这里是社科院,正规办学。问:博士论文有导师指导么?如何能保证通过?答:有导师指导,不能说保证你通过。要认真对待。问:社科院博士最亮点的优势是什么?答:国内唯一可招收在职博士的院校。具有单双证通道。社科院是国家部级单位,与教育部平级,再一点我们的师资力量与博导,没有任何一个院校可比。问:入学考试都考什么?有考前指导么?答: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的是与经济相关的主观题,面试是社科院院所领导做单独沟通,了解学员的的综合能力。问:报名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答:填写报名表-----发送入学考试通知------进行笔面试------发放录取通知书。问:申请博士学位需要哪些条件?答:硕士学位满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论文3篇加个人专著一部、省部级科研奖项3等奖提名、通过研究生院的考试问: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答:可以。问:博士学费是多少?答:现代服务与投融资128000 ,产业经济学:138000问: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可以读博士么?答:硕士在国家学位办做过认证就可以报读。问:只有硕士学位,没有学历可以报博士么?答:可以,有硕士学位即可。问:博士学位证书是哪里颁发的?也是国务院学位办么?答:该学位证书是国务院学位办统一颁发的,和统招毕业的学位是一样的。问:申请博士学位有名额限制么?录取比率如何?答: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满足条件,我们就授予学位。没有录取比例问:课程设置是怎样的? 答: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问:师资配备情况?答:大部分为社科院导师、研究员;部分外聘知名教授,专家。问:如果经常出差,确实没时间上课,学分怎么修?答:提前和教务老师打招呼。安排调课,回来后补课。补修学分。问:毕业论文有什么要求?答:结业论文3万字以上,毕业论文8-10万字问:除了上课还有什么增值服务没有?答:移动课堂,联谊活动。社科院论坛与讲座免费参加。问:申请学位考试考什么科目?答:马列,经济综合,英语,问:刚毕业的硕士可以读吗?答:可以,只要具有硕士学位就是可以报考的问:博士课程共修多少学分?答:32学分问:博士发表文章的主要刊物名称?答:目前有3个系列可选:一是(北核)北京大学图书馆,1000多个检索目录。二是(南核)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500多个检索目录。三是社会科学院,700-800个检索目录。问:博士有年龄要求,超过要求年龄也是可以申请的吗?答:一般45周岁一下。如果年龄超过,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社会层次,有机会破格录取。如果同学们有其他上面没有包含的问题要问我,欢迎留言或者加硕博通老师百家号后,私信回复常见问题,更多问题会出来。私信回复招生专业,会出来2020年所有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专业,私信回复上课地区,会出来2020年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开设课程班的地区。

仁政

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面试本周末举行

据硕博通老师获悉,受疫情影响,原本定在2020年3月份举办的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面试工作,改到2020年4月18日进行,面试也是以网络面试的形式开展。有志于今年报考社科院在职博士的朋友们注意了,不要错过。社科院是国内唯一可招收在职博士的院校。具有单双证通道。社科院是国家部级单位,与教育部平级,再一点我们的师资力量与博导,没有任何一个院校可比。本次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对学员要求有变化,要求学员硕士学位满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论文3篇加个人专著一部、省部级科研奖项3等奖提名、通过研究生院的考试。本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博士报考人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如果年龄超过,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社会层次,有机会破格录取。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在职博士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满足条件,我们就授予学位。没有录取比例。面试前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硕士学位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4张、报名费800元。有同学问硕博通老师,今年在职博士面试难不难?作为学术深造高端教育类型,在职博士的各类考试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在我们通常把在职博士分为免试入学的单证在职博士以及需要考试入学的双证在职博士,这两种报名方式的难度也是不一样的,且区别较大,下面具体看一下。 首先是单证在职博士,这种方式无需考试入学,只需要参加院校的笔试合格者即可入校学习,难度较小。而比较而言,双证在职博士难度略大,需要参加统一考试,但相对于全日制博士入学考试而言要简单。以社科院研究生院国学在职博士为例: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方式,约为每年3月11日-3月27日考试。复试于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分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更多问题,请关注硕博通老师的百家号吧。可以私信我。最后祝今年的考生考试顺利,尽快毕业拿到梦寐以求的博士学位吧!

许衡

法学在职研究生怎么样?

法学在职研究生怎么样?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很多考生选择读在职研究生来提高自己的能力。法律硕士确实是在职研究生非常热门的专业。考试科目根据考生选择的研究方向不同,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些情况。在职法学研究生主要通过申请同等学力的硕士来学习。法学的研究方向包括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宪法和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等学力申硕入学免试,大学及以上学历申请学习,学业完成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年的学生可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获得硕士学位。每年五月举行全国联考,考试的科目是外语和专业课综合,专业课综合就是平时所学的专业课知识,专业课程包括法学方法、法学前沿、宪法学和行政法、民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各论、刑事行政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港澳台刑法、欧陆刑法、英美刑法、证据法学、中国刑事法基本理论等。考生必须在规定年限内分别通过这两门课程达到合格线,及格线根据不同学校的要求分为六十分或七十分。规定年限一般是四年,四年内通过可以进入下个流程,没通过则会取消考试成绩。法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时间同等学力法学考试时间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员,在同等学力的条件下,入学方便,无需参加任何考试。完成学业后,符合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可申请参加申硕考试,考试时间约为5月20日左右,上午、下午各一次,考试时间约为一天。经过申硕考试,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即被认为申硕成功,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高级研修法学考试时间高级研修法学在职课程是由招生单位自主招生,学员在报名时全程无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只需参加院校自行举办的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学生免试入学后,学完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可获招生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院校1.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中国政法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四轮学科评估中,九项一级学科入选并全部上榜,在这些专业中,法学进入 A+,并列全国第一,而且法学专业可以免试入学,且可通过网络远程学习。专业方向:民商法、保险学、知识产权法、金融学、网络法律等。2.中国人民大学1950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第一家正式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称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摇篮。专业方向: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等。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78年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研究生院。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背景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民商法,诉讼法,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等。

道无终始

当你还在打游戏,睡懒觉时,别人却已拿到这大学最重要的竞赛奖项

大学的你是否还在浑浑噩噩的过日子,通宵打游戏,白天睡大觉,不去上课,挂科,毕业补考。然后还抱怨自己的大学不是985,211,毕业时受到就业单位的歧视?当你迷茫,彷徨的时候,看看别的同学都做了什么?同样是一般大学出身的同学一样可以在中国最重要的大学竞赛中拿到好成绩,为自己未来的保研,找工作获得人生重要的砝码,也为自己的青春赢得高光时刻。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大学生所有竞赛中最具含金量的竞赛:挑战杯先看看一下刚刚出炉的2019年第16届挑战杯的竞赛结果:2019年 第16届挑战杯结果特等奖一等奖怎么样?是不是看到看了自己的母校,很多非985,非211的大学一样可以傲视群雄拿到大奖。你是否还需要抱怨自己的学校和专业吗?行动起来,在大学里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的大学经历。下面我为你简单介绍一下挑战杯。什么是挑战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承办、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自1989年首届竞赛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挑战杯类型(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2)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1件。各类作品先经过省级选拔或发起院校直接报送至组委会,再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预审,并最终评选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终审的结果是,参赛的三类作品各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分别约占该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历届举办高校了解更多大学专业,就业,职场信息请关注百家号:简曰人生

辟谷

大检察官在政法实务大讲堂上与大学生面对面 解答法治26问

当代大学生关注中国法治的26问——大检察官在政法实务大讲堂上与大学生面对面2019年10月9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启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让政法实务专家走上高校讲台,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自2019年10月18日起,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2019年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授课。2019年11月10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讲座。2019年11月13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郑州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讲座。2019年12月7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在中国政法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授课。2019年12月13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以“走向法治——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几个问题”为题,与该校400余名师生交流互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住检察工作“大方向”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邹仪威: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您怎么理解和看待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两者之间的关系?张军:一个很好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章讲到党员义务的时候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对老百姓的要求是什么?你不违法就行。党员可不行,你得“模范遵守”。我们的司法人员大部分是党员,如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那不就是落实、推进法治吗?所以,我们说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管党不严,法治不昌。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有的司法人员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仅仅是司法的问题吗?不是!是司法部门管党治党出了问题,是司法队伍中党的建设出了问题!所以从根上讲,我们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然司法制度就能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谢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戈文:我们都知道,党的领导是我们司法制度的根本保证。在改革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我们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的蓝图之下,我们如何去理顺、把握我们党委、政法委、纪委与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曾军翰:请问您怎么看待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办案受到司法干预多不多?张军: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本质是一致的,是不冲突、不矛盾的。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建设四十年有今天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绝无可能的。二十几年前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载入国家宪法。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的司法制度才能有今天这样创新、稳健、有效的运行。扫黑除恶,中央作出统一部署,中央政法委具体协调督导运行,三年为期,一年半的时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打击“保护伞”是重点,那就是“刀刃向内”。“保护伞”是谁?主要是我们队伍中腐败变质的极个别司法人员。查处腐败分子,绝对不能够官官相护。倘若自己不去查,纪委也会介入,这就是我们的体制优势。同时,我们特别注重案件办理的质量,提出“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凑数”,在这个过程中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2015年就印发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抽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插手干预司法,被询问、被了解、被干预的检察官、法官、警察必须依法登记,然后层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向中央政法委报告,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可能的干预、依法办案。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把我们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有机地融为一体,让我们这个制度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把可能的弊病最大限度地去约束、去减少、去避免。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依法治理方式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我们现在必须坚定不移地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同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我们对党的干部的管理,强化关键少数的作用,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没有绝对的单一的治理方式。谢谢。(根据作答综合整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苦练检察工作“基本功”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史默然:我们看到法院、检察院最近几年经常强调服务大局的理念,会不会在司法实务中影响司法公正?张军:这是一个很有思想性的问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我们对司法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要求。大局是什么?就是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比方说,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处理同样的自然人犯罪和涉企犯罪是不是需要有个司法政策作个调节?我们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涉企犯罪的司法政策就要从大局考虑,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也就是法定自由裁量的空间内,为经济、社会、企业发展着想。仅仅是我们国家强调司法应当为大局服务吗?不是。英国上诉法院的法官丹宁勋爵《最后的篇章》,同学们也可以找来看看。书中写了一个英国伦敦钢铁工人罢工案。钢铁工人因为工资待遇罢工,挑战资方不公正待遇。丹宁法官的裁判是不许罢工。他算的是经济账、政治账、民生帐:如果允许罢工,那么钢铁产量会减少多少,而需求不会下降,国外的钢铁就会进来。等到解决了罢工的纠纷,重新恢复生产,但市场已经被外国钢铁占有了,这又需要多长时间才会恢复到原状,难免损害国家利益和工人利益。因此不允许罢工。丹宁法官就是没提罢工工人的合法权益、个人权益!这不就是英国版的讲政治、顾大局吗?所以,我们强调的为大局服务和司法公正,与维护国家、社会、人民群众、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就看我们在具体案件中的把握是不是客观、精准,是不是有这个能力。谢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陈瑆蔚: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对于我们检察机关的功能定位和调整是什么样的?检察机关在宪法里的地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现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职能已经转隶了,这个是否对检察机关在宪法中地位有一定的影响?张军: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规定,贪污贿赂案件、典型的腐败类案件由国家监察机关来办理,同时,诉讼法修改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这一类的犯罪案件,规定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样的监察制度改革会不会影响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呢?我们讲,会促进我们更加把焦点、注意力放在检察机关现有的职能建设上。转隶以后不仅没有影响检察职能的充分行使,反而为我们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原来腐败犯罪的立案侦查现在变为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和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分开,依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实践证明依法查办案件效果很好,不批捕的、不能够提起公诉的案件各地都有,说明制约作用发挥得也很好。谢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筑牢中国长治久安制度根基1.郑州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徐云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那么我想问一下咱们最高检将会在哪些方面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张军:谢谢您,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包括中国检察制度体系,首先是把已经确定的国家法律、司法检察制度落实到位,把已经出台的各项司法改革举措落实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到位。在这个基础上,再有序创新发展,而不能够好高骛远,我想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比方说员额制检察官的制度安排,就要抓好落实,这项改革最重要的举措就是让入额的检察官真正发挥作用,责任、压力要足够。这样一项带有根本制度性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这一两年、三五年是会有一个阵痛时期的,更要扎扎实实把它做到位。随着中央司法改革的贯彻落实,最高检会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和举措。谢谢您!2.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邢文升:您怎么看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这样一种制度,然后咱们现在这种制度在未来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谢谢您。张军:这是涉及到国家司法制度一个很深刻的问题。七十年、四十年,案件发生那么大的变化,类型发生那么大的变化,能够翻几番,翻十几倍、几十倍,大量的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法律无论如何跟不上。我们司法人员的整体能力素质还跟不上。在这样的特定情形中,司法解释就是我们最好的统一适用国家法律、一个尺度办案的做法。问题就是“解释”要严格依法,“解释”要符合规则。为了让这个解释能够符合程序,要征求立法机关的意见,检察院的解释必须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司法部的意见。我们在审议自己的“解释”时候,讨论过程当中、征求意见过程当中任何分歧都要在释义当中写明白,更要在四级检察机关培训当中说清楚,让我们的司法检察人员充分理解这个“解释”的背景,法律适用的时候用好这个“解释”。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王佳怡: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值班律师制度,从落实情况看,各地做法也不一。值班律师制度在理论上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和检察官就量刑问题进行斡旋。但在缺乏辩诉交易的中国实践中,您认为这样的职责能够实现吗?以及检察院方面如何看待这一制度的?张军:值班律师这个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现在实践中在充分运用。刚才讲到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有律师在场认可,绝不是当事人自己认罪认罚就行。难就难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建设、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建设还在过程中,还有的地方根本没有律师。我们动员律师采取“1+1”法律援助的方式给予支持,一名律师带一名应届毕业生到没有律师的边远县区去工作。尽管这样,仍然有值班律师不够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以至于我们有些案件就是没有值班律师。这就是法律规定和我们经济社会制度建设的现实有一个衔接的过程。少数案件没有值班律师,也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我们要求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有录音录像,诉讼中呈交法庭,看看以这样的方式来客观公正地让当事人了解法律制度、证据指控,法庭审理中,也实事求是地给予认可,这就是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依法办案过程。我们正在商有关部门朝这方面的建设努力。谢谢。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黄智杰:我听到这样一种观点,说我们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的审理从原来的“吃不饱”变成现在的“消化不良”,因为案件大幅度增加给法官带来过多压力,可能会影响案件审判的质量,请问您怎么看待这样一种观点?将来应该怎样实现审判资源的配比?张军:这是现在一个让我们又高兴又有压力的问题。正像你形象地说的,过去也不算是“吃不饱”,但是相对于可能的“消化不良”,那个时候确实就是“吃不饱”。我在司法部工作的时候,向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案件如此之多,可不可以让律师有偿提供民事商事案件诉讼调解。最高人民法院立即采纳,司法部当时推出这样一项改革,也得到了律师的广泛认同,现在这项试点已经在铺开。同时,我们的仲裁制度、法官的调解制度都在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中也引入了律师依法介入机制。在具体推进这一系列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自己这个办案环节把法律的运用、天理、人情都考虑充分,争取能够实现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老百姓打官司能够一次性了结自己的案件。这就需要我们司法人员的能力进一步地提升,把我们接手、承办的案件办到极致。谢谢您。5.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级本科生辛婕:我们知道具体案件过程当中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还需要公安、法院的参与,同时宪法规定公检法三家关系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的确碰到一些质疑,现在三家关系是分工不明、配合有余、制约不足。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以及应该如何打造三者关系?张军:政法机关之间依法相互配合做得相对更好,但是相互制约不足,从个案看确实有这个问题。配合有余、制约不足,有这种情况。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如果把握不好、落得不实,就可能产生弊端。党中央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项工作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特别是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正确把握好配合与监督和制约的关系,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您提出的这个问题。6.郑州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周昊文: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又肩负着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公诉的职能,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公益的代表人和法律监督机关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统一的吗?张军: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公益的代表。其中,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宪法的明确规定,办理诉讼法当中的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案件,跟其他司法执法机关是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作为公益的代表,在法庭上是一方当事人。案件如果判得不公正,可以提起上诉;案件如果终审了,检察机关认为不妥当,这个时候就要发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角色、作用,可以提起抗诉。刑事案件也是这样,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当中,检察机关是诉讼的一方,是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关系。但是裁判一旦生效,检察机关认为判决不公正,就要抗诉,这又是法律监督人的角色作用。在实践当中,总体运行没有什么更多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自己的监督能力还不足,我们也深深地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在努力通过司法改革,通过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予以提升。国家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这样一个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专门和特色制度安排,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我们能力的提升是第一位的。7.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9级博士研究生张悦:从宏观性和系统性的角度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从哪些维度上进行评价的?孙谦:怎么样认识中国法治、评价中国法治,这是个很好的问题。第一点,我们在追求法治的过程中,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我们还要经受很多艰难险阻。但是,我们共产党人追求法治的初心不改。法治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平等,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1922年二大时就提出男女平等,这是人之间最重要最基本的平等。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实现“耕者有其田”,这种平等在中国平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7.5亿人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有9000万人脱贫。脱贫是干什么?平等啊!每年有1500万人脱贫,这是多伟大的平等事业?!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在推行民主法治平等方面确实作出了很多的努力。当然,还有很多不够的地方,这是个过程。第二点,我们的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现在的立法步伐多快啊,而且立法增加了很多民主的因素。网上征求意见,多方便!人大代表讨论法案充分发扬民主,言无不尽,讨论有时甚至很激烈。这就说明我们的民主在不断发展,立法在不断地向民主化、科学化迈进。第三点,法治理论建设有了质的飞跃。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看到了许多先进国家的经验,很多学者借鉴了先进的理念和思想,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深刻地结合我们的国情、历史和文化,翻译出版了一批世界学术名著,出版了一大批法学著作,大大地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特别是,我们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有了科学的现代的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指引。第四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成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深刻、系统地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的实践,最重要的三条,第一、党的领导,第二、人民当家作主,第三、建设法治国家。党的领导是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目的,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途径。党的领导也好、立法也好、行政也好,都在不断地发展进步。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牟永川: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为了实现法治,特别是为了实施宪法,我们的检察院在实施宪法过程中,特别是合宪性的审查过程中将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孙谦: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是去年(2018年)开的,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里讲到要加强违宪审查,保障宪法实施。从保障宪法实施的角度说,各个党政机关都有维护宪法实施的义务。但合宪性审查,也叫宪法监督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的独有权力。大家学宪法都知道,违宪是个专门的概念,违宪和违法完全不同。违法,公民个人、单位、集体都可以构成;但是违宪,其主体应该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立法机构。公民能不能违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当然违反宪法,但是有部门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宪法是调整国家关系的,是处理国家权力纠纷的,或者地方立法违反宪法了,或者最高法、最高检制定的司法解释违反法律了,这个要监督。谁来监督?宪法明确规定,我们国家宪法监督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如果发生违宪案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委托它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比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但最后确认是否违宪及如何处置,决定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院维护宪法,是通过保证各个部门法的实施来实现的。检察机关不仅在保障刑事法律,包括民事、行政法律的实施中都负有责任,比方说民商法、行政法等等,保障这些法律的实施是通过监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来实现的。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9级硕士研究生汪玉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现中,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如何平衡天理、国法和人情?孙谦:这是个很哲学的问题。简单说,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中,这三者都要兼顾、都要考量。能把这三者统一起来,是我们处理案件的一种境界。天理,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天然的道理、自然法则,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可、推崇和维护的道德法则,泛指的是“道义”。“国法”好理解了,就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人情”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人的常情、世情、友情,人间的冷暖、理解、同情等等。我前面讲过,“司法是忠诚、善良、公平的艺术”。所以我认为,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体现的“人情”不是“私情”、更不可以徇私情,而是“善良”。作为司法人员,天理,是我们的精神指引;国法,是我们的根本依据;人情,是职业伦理的体现。天理属于道德层面,它比法律要求的要高,但它不成文、难以作为处理案件的具体依据;国法不少内容体现了天理,它具体、明确,又是最低标准;人情就复杂多了,在不同司法人员身上体现出来的方式、程度差别很大,这与具体司法人员的职业水平、职业操守、做人准则等等都有密切关系。在司法办案中,能遵从天理、恪守法律、心存善良,是一位优秀检察官、法官所具有的品质。回到现实中来,也回到你所提的问题上来,情况并不那么简单。我们会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形: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天理,却没有触犯法律;有的触犯法律却合乎天理人情。有一个青年,是一对残疾父母把他养大,含辛茹苦。他成年后,游手好闲,还经常辱骂父母,管父母叫“老东西”,邻居都说是“天理难容”。但这只是道德评价,并没有触犯法律。后来这个青年发展到骗亲友的钱酗酒、赌博。父亲管不住又经常被骂,有一天趁他睡觉把他的腿打断了,依律构成重伤害罪。邻居们纷纷到公安局、检察院求情。这种情况下执法司法机关怎么办?合乎天理触犯法律,天理没错、法律也没错,天理没法改、法律也没法改。对于这类案例,我们基本上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这个案例就是作了定罪、不起诉处理。再简单说一下“人情”。我在江西任检察长时,有一位基层检察长,他的故事让很多人感动。这个检察院办理一起私分公款案件,嫌疑人到案后,十分对抗、拒不配合。原来是嫌疑人妻子刚送进医院即将分娩,且医生提醒存在高龄难产风险。这个检察长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涉嫌犯罪数额不大,该人也没有其他妨害侦查的重大风险,就让他回去照顾妻子。该人在妻子手术第二天即带着私分的7万元钱到检察院,如实供述,真诚表达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处罚。这位检察长故事很多,还有一件类似的,嫌疑人家在外地的父亲病危,检察长派两名检察官陪同嫌疑人回到老家处理丧事,后来嫌疑人非常配合,不仅供述了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坦白了检察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所以说,人情、善良,是人性的体现,它能给我们司法人员以力量,它也能教育、感化很多犯有罪错的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官主导责任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温鸿炜:有学者认为我国的诉讼模式中存在所谓的侦查中心主义的问题,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我们检察机关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中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要在哪些方面作出改革调整呢?张军:这是我们国家现代诉讼改革制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过去,在客观上是以侦查为中心,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本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的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会议把这个问题的本质揭示得非常深刻,符合司法规律。在这样一个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有了明显地提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的具体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解决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和以证据为中心这样一个目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客观要求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的刑事诉讼中充分发挥主导责任,把好关口,防止案件质量不高的情况进入庭审。侦查、起诉阶段案件的处理,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庭上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检察官还要进一步提升能力,更加积极、主动、负责地担起。而法谚讲“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我们的诉讼模式大体上就是这样,但是运行中我们的主导责任还没有真正担起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地建设中,成效逐渐显现。谢谢您。2.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刘甜甜:2018年刑事诉讼法把认罪认罚正式确立了,在当下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践界,认罪认罚都是一个热词。其中精准量刑是推广认罪认罚的一个关键。请问您,精准量刑的推广会不会随之侵蚀法官的审判权?精准量刑所体现的检察官的主导责任会不会与以审判为中心产生冲突?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刘昊天:我注意到您在《关于检察工作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到,要发挥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那么在发挥这主导责任的时候,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实施以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审判中心地位?张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高三部”有一个意见,大家形成共识,常见多发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者是重大犯罪案件可以提出幅度量刑建议。实践中,我们认为精准量刑建议更有利于这个制度的适用。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的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责任,我们采纳人大代表意见正式提出来以后,许多专家学者撰文支持。以庭审为中心的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刑事案件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检察机关、在检察官。案件诉不诉、案件按什么方向起诉,检察官要承担起指控证明具体犯罪的法定责任。履行好这个主导责任是法律赋予的职责,而不是权力,必须承担起来,不能再像以前案件诉出去,无论是否定罪、定性是否改变、量刑是否恰当就不管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庭的质证、辩论会真正在控辩双方展开,法官居中裁判、作出判决、一锤定音,这不就是以庭审、以审判为中心吗?谢谢您这个很不错的问题。(根据作答综合整理)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8级本科生雷啸天: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当中的主导责任或者主导地位如何去理解?孙谦:很多人包括很多领导干部,知道公安是干什么的,知道法院是干什么的,就是不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这与中国检察不同于很多国家的检察有关。检察机关似乎有好几个名字,从宪法看叫“法律监督机关”,从诉讼法看,有人称之为“公诉机关”,过去还叫“反贪部门”等等。我们的检察制度不是土生土长的,是清朝末年透过日本仿效欧洲大陆。与国外最相通的是刑事公诉职能,最大的区别是它的核心职能即守护和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关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这是近来法学界讨论比较多的问题。我们看一下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了公、检、法、司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我们会发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司法行政负责刑罚执行,都具有阶段性。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更重要的,是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检察机关是唯一参加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机关。首先,对刑事案件立案进行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情形。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侦查机关如果出现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则即予纠正,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看是否需要起诉到法院审判。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起诉到人民法院。检察官公诉犯罪,与人民法院“不告不理”原则几乎是同时产生的。其次,检察机关还要出庭揭示证明犯罪。出庭公诉,要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同时要阐释法律适用、刑事政策,保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还有,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提出抗诉,发动二审或再审。最后,还有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对罪犯以人道主义待遇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合法性以及监管改造活动的依法进行。因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非常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在保证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方面责任重大。大家讨论的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是在这样一个语境下展开的。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不是“零和”博弈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崔卓群:有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来提起公益诉讼可能会对于审判中法院的地位产生一些影响,应当如何看待这种观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张军: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法律人也都在关注。公益诉讼作为法律监督职能也是一项诉讼制度,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更重要的是面向行政机关,面向政府的职能部门。党委、政府和我们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们要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共同目标、共同目的,因此就不是“零和”博弈。我们提出要在这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通过我们努力去实现双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多赢,实现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建设、我们的社会共赢。两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实际的,也收获了实效。大量的案件在诉前程序就解决了,必须提起诉讼的只是个别,社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也满意。2019年10月份,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这项工作,接受专题询问,得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认可。谢谢您。2.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陈东阳: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请问在未来我们在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诉讼程序规则上还会做哪些探索?张军:为了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完善,我们正在起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规则,同时要总结实践经验,估计出台总要有一个时间。规则总是要在大量问题总结出现以后才能够设定,毕竟这项制度正式开始也就是两年左右的时间,现在我们还在积累过程中,但是可以搞一个比较原则的,在适用过程中不断完善。2019年10月份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栗战书委员长特别提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机关应当直接、主动办理带有全国性和省域范围内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我们正在积极找这样的问题线索去实践,这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要求。谢谢您。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指导性案例追求最佳司法效果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赖根发:我们并非英美法系的判例国家,也没有德日国家这样的一个判例。作为逐步建设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最高检不定期颁布的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张军:世界上有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实还有我们自己的中华法系。我们传统的法律思想一直在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比如刑罚世轻世重、以刑去刑,天理、国法、人情的传统司法理念,等等。现代社会,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同法系间也越来越趋近相互借鉴、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就是现实。判例制度国家也在越来越多地完善自己的成文法。我们虽然是成文法国家,近年来也更重视采取案例指导的做法。颁布的指导性案例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它的权威性也不容忽视,下级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都要认真地学习、参照适用。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建设,让它更加规范,同时能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去了解。这些指导性案例体现的司法原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有的可能就会上升为相关的司法解释或国家的法律。指导性案例对于我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谢谢您。2.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余沁:最高检近年来发出了多批指导性案例,而且最近也对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意见作了相关的修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和应用性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请问您如何看待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性定位,在未来我们如何更好发挥检察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张军:两大法系虽然完全不同,但是在现代社会逐步地相互借鉴,有交融的趋势。一个最鲜明的例子,就是我们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越来越重视案例的指导制度,凡是指导性案例都通过法定程序经过检委会或者是法院的审委会讨论通过。指导性案例只有参照适用的效力,不具有法定作为裁判依据的效力。就是一个参考、指导我们正在办理案件的意义、作用。法律总是更抽象一些、更原则一些,案例就是一个直白的教程,只要相差不多,就照着做,谁都能看明白,当事人、社会、律师都能够有一个共同的理解,更有助于我们在追诉和审判过程中形成司法人员的共识,求得最好的、最佳的司法效果。检察机关的指导性案例把指控证明犯罪作为最主要内容列出来,它的可读性、可参考性更强。这项制度我们还在建设过程中,不仅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而且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最近还有一批涉农的指导性案例很快也会下发,范围会越来越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既“宽容”又不“纵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王庆耀:前段时间大连一个未成年人杀人的案件在网上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您有什么看法?能不能扩大学生代理案件的范围,或者说在全国更大的地域之内施行?张军:这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还不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杀人的刑事责任。案件披露后,老百姓都关心,当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也关心。立法机关正在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接下来的审议中肯定会讨论到这个问题。实践中,我们对未成年人违法涉嫌犯罪因为年龄不够而不追究的管理教育,现在制度建设上、执行上都还有不足。在这方面法律也在完善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拟由七十多条修改变成一百三十多条。最高检专门成立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专门做这方面的工作,既坚持教育、挽救、改造,也要依法严惩严重违法犯罪,既“宽容”也不“纵容”。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公民代理制度,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司法机关希望更加规范。这项制度只能是越来越严格,而不应该越来越宽泛。义务代理,当事人接受,当然可以。制度的建设效果,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司法机关正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个界限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制度建设着意考虑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运行良好检察信息公开尽力做到最大化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周雷: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2018年)底完成内设机构的改革,新成立的行政检察厅在职能上有哪些新的特点?当前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有哪些问题?张军:行政检察,总体办案还不多。民事、行政的案件逐年在上升,申诉案件也在上升,需要纠正改判的案件也在上升,这是我们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个特定的阶段。我们采取的措施就是加大检察长自己直接办案的力度、检委会审议案件的力度,司法改革实行员额制检察官制度,司法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五年以后检察官的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多会有新的改变。行政检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短板弱项,主要是我们的能力素质、专业人才还跟不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四级检察机关专门设置了一个“检答网”,由省级院、最高检随时回答各级、各地检察官办案当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正在组建一个“专家网”,任何一个在办申诉案件去掉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形成“裸案”后,可以在网上征求意见,专家学者,包括全国律协、省律协民事、行政委员会的专家型律师也要加入进来,提出他们的专业意见。我们也向教育部门建议,老师们介入实践提出意见被采纳应该“视同”发表论文。相信会对行政检察工作形成有力的促进。谢谢您。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吴梓怡:请问自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在检察工作中是否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有没有产生一些新的变化?张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我们作了充分的调研,总体运行良好,但是在磨合过程中也有突出的问题,比如捕诉一体改革。原来捕诉分开,批捕很难考虑到法庭是怎样使用证据,导致我们检察官有力使不出来,在法庭表现得往往不尽如人意,这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改制、组建新的检察办案机构过程中,这些问题我们都详尽地和专家学者,和我们的立法机构去介绍、去报告,最后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实践证明,机构改革使检察官办案专业性进一步体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了进一步提高。谢谢。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梁峥:请问人民检察院如何实现信息公开?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公开?张军:在司法机关信息公开最基本的就是诉讼文书公开,现在我们做到能公开的已经尽力都公开了,但还远远不够。我们还准备进一步地把捕与不捕、有争议的、社会关注的通过公开听证制度,让社会都能够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地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让社会、老百姓了解我们的司法制度、办案理念,进一步通过推进检察公开实现司法公正。人民群众有权利监督我们司法的正常运行,有了信息公开这样的制度倒逼我们更加严格地按程序、按法律规范管理我们的检务,进一步促进我们做到案件的公正办理,让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要求、公正司法的要求得到进一步更加充分的保障,目的就是这个。我们还在努力做,还有许多不足。谢谢您的问题。北京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人民大学专题讲座现场郑州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政法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专题讲座现场(图片:程丁钟心宇)

李璜

那些辞职考研的人都是怎么想的?

昨天广东中公考研在智联那边看到这样一篇推文这些辞职考研的人是怎么想的?从小到大,我们辛苦奋斗了一年又一年,终于坚持到了大学毕业,是就业还是考研,很多人都因此而感到迷茫。人生的方方面面都可能成为影响我们决定的绊脚石。要我说的话,从心吧,为自己的目标,为自己的梦想而活。其实所有的压力,不过都是过往云烟,人生虚幻缥缈。很多时候,告诉你人生经验的人自己也从来没有获得过成功,他们的经验或许一文不值,他们只能教会你如何向这个社会妥协。一转眼,就是平凡的一生。不用理会太多,去尝试,去追逐。有那么些人,毕业后选择了走上工作岗位,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但也有那么些人,工作后又从新选择了考研,看看他们是怎么想的?双非本科(工科),急于赚钱摆脱对家庭的依赖,大四下就工作,去了小公司,一段时间后发现那儿的人,都是每天抱怨生活,看看电视,不想着提高自己的技术,却整天勾心斗角,一共就那么十来个人,跟宫斗剧一样。加上感觉职业的门槛太低,发展前景不佳。遂辞职考研,现已被985录取。学历并不一定代表你的能力,却是一个很好的敲门砖。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的上限。对于工科靠技术吃饭的尤甚。——张丁月没考上怎么办?这个问题我当初也想过,最后决定辞职考研,全力以赴,如果真的没考上,那就再找工作!至少比起应届生没考上二战,我们有优势啊,我们有工作经验啊是不是!而且说起考研,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考的原因是,今年我24岁,我还年轻,毕业26我觉得ok,我不想等到30岁时想考但又会有一堆顾虑或者现实因素所限制,到时候真的是后悔也来不及。"当下是最好的时候",趁着来得及,不要让以后后悔。——乔艾艾艾斯我是工作很多年,孩子幼升小的时候辞职考研的,211中文系,选择的本科母校,其实不是很满意,但是保险一点。中文系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辞职的时候同事和同学冷嘲热讽,说“你不服老么?”“你这么大了为什么还要追求梦想?”等等,我考上后,晒了录取通知书,把他们拉黑了。现在研三即将毕业,文艺学学习三年,真的觉得人生圆满了,文艺学包含哲学和美学理论,文学和文化批评同时进行,我现在对作品和对文化现象的解读视角跟以前完全不同了。——32岁辞职考研36岁开始创业的藏书狂和冒险家下定决心考研,还是下定决心找各种方法让自己接受现在的工作,这种选择的利弊谁也说不清楚。  怕的是什么?一边不满意工作,一边想考研但是不去做,在犹豫不决中度过前半生,在自责懊悔中度过后半生。这就是平庸且因不能接受它而尤其平庸的人。——心猿经历大致同题主,打算年后辞职。今年6月份毕业,之后进了央企。工作单位还不错,但是待遇一般,个人感觉前景也一般。在这里呆的时间越久,想考研的念头越强烈,深深觉得自己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给自己一个更好的起点,应该继续充实自己,多出去见识见识(别笑,我真的这样想)。最后一句与志同者共勉:宁可后悔,不要遗憾。——匿名90年,今年26,单身,我是13年本科毕业的,工作2年,去年4月辞职考研,调剂到211,目前已经被召唤到实验室了。可能我心比较大吧,是某一个周五决定考研的,然后周一就去辞职了,辞职之后就满脑子想复习的事儿,其他没想,复习大半年进考场,然后就。。考上了。  有这个念头大概就是对现状不满意吧,所以我觉得在确定自己能学进去的前提下,想考就考吧。——喵酱酱今天上午查了成绩,LZ被中南财录取啦,超级开心,看到成绩大哭一场,估计是觉得没有辜负家人朋友的期望或者是压力终于得到了释放。——莹小姐不爱熊2015年考研没有考上,现在在一家券商的子公司也就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工作。再次更新。马上换一家证券公司去做证券柜员了,现在的想法是 如果刚毕业一两年,想辞职考研就去考吧。如果毕业两年以上,那还是好好积累工作经验吧,到时候可以读一个在职研究生提升自己的学历。再次更新。每个月只能拿基本工资,每天工作负荷太大身体也吃不消,遂辞职。现在在老家一家事业单位做合同工,工资很低,事情很多,自由时间很少,是的,我又想辞职考研了......——lu gu首先辞掉工作的原因有很多种:受不了现在的工作环境及性质、一起长大的小伙伴都在读研、工作需要更高的学术水平等等很多种。我就是第一条,所以在纠结了两个星期以后选择了考研。经历了第一次考研失败的经历就更加了解考研到底为何物,所以第二次考研准备起来就更有章法,更加自信。现在这一路走来,我深深的理解了一句话就是:你得到的始终是你付出的结果。经历了这5个月我最大的收获不是最后考上了,而是为了自己的目标拼死努力的经历真的太难得了!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过程比结果重要无数倍!!!——陈陈陈东北地区排名第一的财经院校(非211)金融学本科毕业,09届。毕业入职中国建设银行某边境城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税后月收入是当地平均收入两到三倍。12年离职,因为家在某计划单列市。就跳槽到本地的一家外资银行,港资,税前4500,13薪。一年下来,货币工资少了至少两万。遂裸辞。13年7月辞职,12月考研。14年9月入学辽宁地区某211高校读国际关系。今年毕业,去南京的某985高校继续攻读国际关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三年,入了党,得了中央党校举办的全国研究生社会科学研究生论坛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加起来全国30个人。独立发表两篇论文,第二作者发表一篇CSSCI扩展版论文。得了一个二等奖学金,一个一等奖学金,一个优秀科研三等奖(我们院就三个人得了,我排第三)。本地高校研究生辩论赛季军和最佳辩手。本院研究生会副主席。你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还得自己能要什么,与此同时,你还得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能够要什么。——李斌如果说读博是一个非常看个人选择的事情,那么对于读研,我可以说是无条件支持的。或者说读研这件事是只要你有机会就一定要读一个。哪怕水。无数的历史经验表明,学历贬值,挤占的永远都是低学历者的生存空间。有学历的人发现学历贬值了,是骂几句。而没学历的人是发不出声音的。如果说博士学历在近几年内对于国内的多数工作而言仍然带有“冗余”色彩,那硕士学历可以说就是一个必要条件。  低学历还能混起来的天才永远都是少数,对于多数人而言,低学历意味着你的天花板只会越来越低。如果对比硕士和博士的天花板,可能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么高的,没有必要理会;但硕士和本科的天花板差异就很鲜明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天花板越来越低。考吧,这个其实一秒钟都不用犹豫的。——曹丰泽以上内容取材于知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的人不少,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我觉得和天时地利有关,和运气也有关,但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自己的目标是否足够坚定,毅力是否足够强大吧。不管怎么样,想干就去大干一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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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26问中国法治,大检察官给出答案

当代大学生关注中国法治的26问——大检察官在政法实务大讲堂上与大学生面对面2019年10月9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启动“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让政法实务专家走上高校讲台,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自2019年10月18日起,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2019年10月18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首场专题讲座在北京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授课。2019年11月10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讲座。2019年11月13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郑州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讲座。2019年12月7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在中国政法大学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主题作专题授课。2019年12月13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以“走向法治——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几个问题”为题,与该校400余名师生交流互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住检察工作“大方向”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邹仪威: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您怎么理解和看待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两者之间的关系?张军:一个很好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章讲到党员义务的时候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对老百姓的要求是什么?你不违法就行。党员可不行,你得“模范遵守”。我们的司法人员大部分是党员,如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那不就是落实、推进法治吗?所以,我们说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管党不严,法治不昌。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有的司法人员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仅仅是司法的问题吗?不是!是司法部门管党治党出了问题,是司法队伍中党的建设出了问题!所以从根上讲,我们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然司法制度就能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谢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戈文:我们都知道,党的领导是我们司法制度的根本保证。在改革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我们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的蓝图之下,我们如何去理顺、把握我们党委、政法委、纪委与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曾军翰:请问您怎么看待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办案受到司法干预多不多?张军: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本质是一致的,是不冲突、不矛盾的。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建设四十年有今天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绝无可能的。二十几年前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载入国家宪法。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的司法制度才能有今天这样创新、稳健、有效的运行。扫黑除恶,中央作出统一部署,中央政法委具体协调督导运行,三年为期,一年半的时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打击“保护伞”是重点,那就是“刀刃向内”。“保护伞”是谁?主要是我们队伍中腐败变质的极个别司法人员。查处腐败分子,绝对不能够官官相护。倘若自己不去查,纪委也会介入,这就是我们的体制优势。同时,我们特别注重案件办理的质量,提出“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凑数”,在这个过程中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2015年就印发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抽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插手干预司法,被询问、被了解、被干预的检察官、法官、警察必须依法登记,然后层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向中央政法委报告,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可能的干预、依法办案。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把我们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有机地融为一体,让我们这个制度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把可能的弊病最大限度地去约束、去减少、去避免。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依法治理方式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我们现在必须坚定不移地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同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我们对党的干部的管理,强化关键少数的作用,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没有绝对的单一的治理方式。谢谢。(根据作答综合整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苦练检察工作“基本功”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史默然:我们看到法院、检察院最近几年经常强调服务大局的理念,会不会在司法实务中影响司法公正?张军:这是一个很有思想性的问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我们对司法人员政治上、业务上的要求。大局是什么?就是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比方说,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处理同样的自然人犯罪和涉企犯罪是不是需要有个司法政策作个调节?我们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涉企犯罪的司法政策就要从大局考虑,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也就是法定自由裁量的空间内,为经济、社会、企业发展着想。仅仅是我们国家强调司法应当为大局服务吗?不是。英国上诉法院的法官丹宁勋爵《最后的篇章》,同学们也可以找来看看。书中写了一个英国伦敦钢铁工人罢工案。钢铁工人因为工资待遇罢工,挑战资方不公正待遇。丹宁法官的裁判是不许罢工。他算的是经济账、政治账、民生帐:如果允许罢工,那么钢铁产量会减少多少,而需求不会下降,国外的钢铁就会进来。等到解决了罢工的纠纷,重新恢复生产,但市场已经被外国钢铁占有了,这又需要多长时间才会恢复到原状,难免损害国家利益和工人利益。因此不允许罢工。丹宁法官就是没提罢工工人的合法权益、个人权益!这不就是英国版的讲政治、顾大局吗?所以,我们强调的为大局服务和司法公正,与维护国家、社会、人民群众、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就看我们在具体案件中的把握是不是客观、精准,是不是有这个能力。谢谢。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陈瑆蔚:监察体制改革之后,对于我们检察机关的功能定位和调整是什么样的?检察机关在宪法里的地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现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职能已经转隶了,这个是否对检察机关在宪法中地位有一定的影响?张军: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规定,贪污贿赂案件、典型的腐败类案件由国家监察机关来办理,同时,诉讼法修改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这一类的犯罪案件,规定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样的监察制度改革会不会影响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呢?我们讲,会促进我们更加把焦点、注意力放在检察机关现有的职能建设上。转隶以后不仅没有影响检察职能的充分行使,反而为我们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原来腐败犯罪的立案侦查现在变为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和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分开,依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实践证明依法查办案件效果很好,不批捕的、不能够提起公诉的案件各地都有,说明制约作用发挥得也很好。谢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筑牢中国长治久安制度根基1.郑州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徐云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那么我想问一下咱们最高检将会在哪些方面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张军:谢谢您,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包括中国检察制度体系,首先是把已经确定的国家法律、司法检察制度落实到位,把已经出台的各项司法改革举措落实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到位。在这个基础上,再有序创新发展,而不能够好高骛远,我想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比方说员额制检察官的制度安排,就要抓好落实,这项改革最重要的举措就是让入额的检察官真正发挥作用,责任、压力要足够。这样一项带有根本制度性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这一两年、三五年是会有一个阵痛时期的,更要扎扎实实把它做到位。随着中央司法改革的贯彻落实,最高检会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和举措。谢谢您!2.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邢文升:您怎么看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这样一种制度,然后咱们现在这种制度在未来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谢谢您。张军:这是涉及到国家司法制度一个很深刻的问题。七十年、四十年,案件发生那么大的变化,类型发生那么大的变化,能够翻几番,翻十几倍、几十倍,大量的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法律无论如何跟不上。我们司法人员的整体能力素质还跟不上。在这样的特定情形中,司法解释就是我们最好的统一适用国家法律、一个尺度办案的做法。问题就是“解释”要严格依法,“解释”要符合规则。为了让这个解释能够符合程序,要征求立法机关的意见,检察院的解释必须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司法部的意见。我们在审议自己的“解释”时候,讨论过程当中、征求意见过程当中任何分歧都要在释义当中写明白,更要在四级检察机关培训当中说清楚,让我们的司法检察人员充分理解这个“解释”的背景,法律适用的时候用好这个“解释”。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王佳怡: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值班律师制度,从落实情况看,各地做法也不一。值班律师制度在理论上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和检察官就量刑问题进行斡旋。但在缺乏辩诉交易的中国实践中,您认为这样的职责能够实现吗?以及检察院方面如何看待这一制度的?张军:值班律师这个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现在实践中在充分运用。刚才讲到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有律师在场认可,绝不是当事人自己认罪认罚就行。难就难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建设、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建设还在过程中,还有的地方根本没有律师。我们动员律师采取“1+1”法律援助的方式给予支持,一名律师带一名应届毕业生到没有律师的边远县区去工作。尽管这样,仍然有值班律师不够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以至于我们有些案件就是没有值班律师。这就是法律规定和我们经济社会制度建设的现实有一个衔接的过程。少数案件没有值班律师,也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我们要求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有录音录像,诉讼中呈交法庭,看看以这样的方式来客观公正地让当事人了解法律制度、证据指控,法庭审理中,也实事求是地给予认可,这就是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依法办案过程。我们正在商有关部门朝这方面的建设努力。谢谢。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黄智杰:我听到这样一种观点,说我们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的审理从原来的“吃不饱”变成现在的“消化不良”,因为案件大幅度增加给法官带来过多压力,可能会影响案件审判的质量,请问您怎么看待这样一种观点?将来应该怎样实现审判资源的配比?张军:这是现在一个让我们又高兴又有压力的问题。正像你形象地说的,过去也不算是“吃不饱”,但是相对于可能的“消化不良”,那个时候确实就是“吃不饱”。我在司法部工作的时候,向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案件如此之多,可不可以让律师有偿提供民事商事案件诉讼调解。最高人民法院立即采纳,司法部当时推出这样一项改革,也得到了律师的广泛认同,现在这项试点已经在铺开。同时,我们的仲裁制度、法官的调解制度都在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中也引入了律师依法介入机制。在具体推进这一系列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自己这个办案环节把法律的运用、、人情都考虑充分,争取能够实现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老百姓打官司能够一次性了结自己的案件。这就需要我们司法人员的能力进一步地提升,把我们接手、承办的案件办到极致。谢谢您。5.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级本科生辛婕:我们知道具体案件过程当中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还需要公安、法院的参与,同时宪法规定公检法三家关系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的确碰到一些质疑,现在三家关系是分工不明、配合有余、制约不足。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以及应该如何打造三者关系?张军:政法机关之间依法相互配合做得相对更好,但是相互制约不足,从个案看确实有这个问题。配合有余、制约不足,有这种情况。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如果把握不好、落得不实,就可能产生弊端。党中央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项工作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特别是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正确把握好配合与监督和制约的关系,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您提出的这个问题。6.郑州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周昊文: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又肩负着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公诉的职能,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公益的代表人和法律监督机关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统一的吗?张军: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公益的代表。其中,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宪法的明确规定,办理诉讼法当中的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案件,跟其他司法执法机关是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作为公益的代表,在法庭上是一方当事人。案件如果判得不公正,可以提起上诉;案件如果终审了,检察机关认为不妥当,这个时候就要发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角色、作用,可以提起抗诉。刑事案件也是这样,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当中,检察机关是诉讼的一方,是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关系。但是裁判一旦生效,检察机关认为判决不公正,就要抗诉,这又是法律监督人的角色作用。在实践当中,总体运行没有什么更多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自己的监督能力还不足,我们也深深地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在努力通过司法改革,通过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予以提升。国家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这样一个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专门和特色制度安排,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我们能力的提升是第一位的。7.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9级博士研究生张悦:从宏观性和系统性的角度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从哪些维度上进行评价的?孙谦:怎么样认识中国法治、评价中国法治,这是个很好的问题。第一点,我们在追求法治的过程中,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我们还要经受很多艰难险阻。但是,我们共产党人追求法治的初心不改。法治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平等,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1922年二大时就提出男女平等,这是人之间最重要最基本的平等。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实现“耕者有其田”,这种平等在中国平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7.5亿人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有9000万人脱贫。脱贫是干什么?平等啊!每年有1500万人脱贫,这是多伟大的平等事业?!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在推行民主法治平等方面确实作出了很多的努力。当然,还有很多不够的地方,这是个过程。第二点,我们的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现在的立法步伐多快啊,而且立法增加了很多民主的因素。网上征求意见,多方便!人大代表讨论法案充分发扬民主,言无不尽,讨论有时甚至很激烈。这就说明我们的民主在不断发展,立法在不断地向民主化、科学化迈进。第三点,法治理论建设有了质的飞跃。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看到了许多先进国家的经验,很多学者借鉴了先进的理念和思想,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深刻地结合我们的国情、历史和文化,翻译出版了一批世界学术名著,出版了一大批法学著作,大大地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特别是,我们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有了科学的现代的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指引。第四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成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深刻、系统地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的实践,最重要的三条,第一、党的领导,第二、人民当家作主,第三、建设法治国家。党的领导是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目的,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途径。党的领导也好、立法也好、行政也好,都在不断地发展进步。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牟永川: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为了实现法治,特别是为了实施宪法,我们的检察院在实施宪法过程中,特别是合宪性的审查过程中将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孙谦: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是去年(2018年)开的,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里讲到要加强违宪审查,保障宪法实施。从保障宪法实施的角度说,各个党政机关都有维护宪法实施的义务。但合宪性审查,也叫宪法监督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的独有权力。大家学宪法都知道,违宪是个专门的概念,违宪和违法完全不同。违法,公民个人、单位、集体都可以构成;但是违宪,其主体应该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立法机构。公民能不能违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当然违反宪法,但是有部门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宪法是调整国家关系的,是处理国家权力纠纷的,或者地方立法违反宪法了,或者最高法、最高检制定的司法解释违反法律了,这个要监督。谁来监督?宪法明确规定,我们国家宪法监督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如果发生违宪案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委托它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比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但最后确认是否违宪及如何处置,决定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院维护宪法,是通过保证各个部门法的实施来实现的。检察机关不仅在保障刑事法律,包括民事、行政法律的实施中都负有责任,比方说民商法、行政法等等,保障这些法律的实施是通过监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来实现的。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9级硕士研究生汪玉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现中,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如何平衡天理、国法和人情?孙谦:这是个很哲学的问题。简单说,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中,这三者都要兼顾、都要考量。能把这三者统一起来,是我们处理案件的一种境界。天理,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天然的道理、自然法则,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可、推崇和维护的道德法则,泛指的是“道义”。“国法”好理解了,就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人情”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人的常情、世情、友情,人间的冷暖、理解、同情等等。我前面讲过,“司法是忠诚、善良、公平的艺术”。所以我认为,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体现的“人情”不是“私情”、更不可以徇私情,而是“善良”。作为司法人员,天理,是我们的精神指引;国法,是我们的根本依据;人情,是职业伦理的体现。天理属于道德层面,它比法律要求的要高,但它不成文、难以作为处理案件的具体依据;国法不少内容体现了天理,它具体、明确,又是最低标准;人情就复杂多了,在不同司法人员身上体现出来的方式、程度差别很大,这与具体司法人员的职业水平、职业操守、做人准则等等都有密切关系。在司法办案中,能遵从天理、恪守法律、心存善良,是一位优秀检察官、法官所具有的品质。回到现实中来,也回到你所提的问题上来,情况并不那么简单。我们会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形: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天理,却没有触犯法律;有的触犯法律却合乎天理人情。有一个青年,是一对残疾父母把他养大,含辛茹苦。他成年后,游手好闲,还经常辱骂父母,管父母叫“老东西”,邻居都说是“天理难容”。但这只是道德评价,并没有触犯法律。后来这个青年发展到骗亲友的钱酗酒、赌博。父亲管不住又经常被骂,有一天趁他睡觉把他的腿打断了,构成重伤害罪。邻居们纷纷到公安局、检察院求情。这种情况下执法司法机关怎么办?合乎天理触犯法律,天理没错、法律也没错,天理没法改、法律也没法改。对于这类案例,我们基本上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这个案例就是作了定罪、不起诉处理。再简单说一下“人情”。我在江西任检察长时,有一位基层检察长,他的故事让很多人感动。这个检察院办理一起私分公款案件,嫌疑人到案后,十分对抗、拒不配合。原来是嫌疑人妻子刚送进医院即将分娩,且医生提醒存在高龄难产风险。这个检察长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涉嫌犯罪数额不大,该人也没有其他妨害侦查的重大风险,就让他回去照顾妻子。该人在妻子手术第二天即带着私分的7万元钱到检察院,如实供述,真诚表达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处罚。这位检察长故事很多,还有一件类似的,嫌疑人家在外地的父亲病危,检察长派两名检察官陪同嫌疑人回到老家处理丧事,后来嫌疑人非常配合,不仅供述了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坦白了检察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所以说,人情、善良,是人性的体现,它能给我们司法人员以力量,它也能教育、感化很多犯有罪错的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官主导责任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温鸿炜:有学者认为我国的诉讼模式中存在所谓的侦查中心主义的问题,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我们检察机关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中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要在哪些方面作出改革调整呢?张军:这是我们国家现代诉讼改革制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过去,在客观上是以侦查为中心,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本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的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会议把这个问题的本质揭示得非常深刻,符合司法规律。在这样一个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的具体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解决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和以证据为中心这样一个目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客观要求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的刑事诉讼中充分发挥主导责任,把好关口,防止案件质量不高的情况进入庭审。侦查、起诉阶段案件的处理,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庭上指控证明犯罪的责任,检察官还要进一步提升能力,更加积极、主动、负责地担起。而法谚讲“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我们的诉讼模式大体上就是这样,但是运行中我们的主导责任还没有真正担起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地建设中,成效逐渐显现。谢谢您。2.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刘甜甜:2018年刑事诉讼法把认罪认罚正式确立了,在当下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践界,认罪认罚都是一个热词。其中精准量刑是推广认罪认罚的一个关键。请问您,精准量刑的推广会不会随之侵蚀法官的审判权?精准量刑所体现的检察官的主导责任会不会与以审判为中心产生冲突?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刘昊天:我注意到您在《关于检察工作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到,要发挥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那么在发挥这主导责任的时候,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实施以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审判中心地位?张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高三部”有一个意见,大家形成共识,常见多发案件一般应当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或者是重大犯罪案件可以提出幅度量刑建议。实践中,我们认为精准量刑建议更有利于这个制度的适用。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的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责任,我们采纳人大代表意见正式提出来以后,许多专家学者撰文支持。以庭审为中心的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刑事案件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检察机关、在检察官。案件诉不诉、案件按什么方向起诉,检察官要承担起指控证明具体犯罪的法定责任。履行好这个主导责任是法律赋予的职责,而不是权力,必须承担起来,不能再像以前案件诉出去,无论是否定罪、定性是否改变、量刑是否恰当就不管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庭的质证、辩论会真正在控辩双方展开,法官居中裁判、作出判决、一锤定音,这不就是以庭审、以审判为中心吗?谢谢您这个很不错的问题。(根据作答综合整理)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系2018级本科生雷啸天: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当中的主导责任或者主导地位如何去理解?孙谦:很多人包括很多领导干部,知道公安是干什么的,知道法院是干什么的,就是不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这与中国检察不同于很多国家的检察有关。检察机关似乎有好几个名字,从宪法看叫“法律监督机关”,从诉讼法看,有人称之为“公诉机关”,过去还叫“反贪部门”等等。我们的检察制度不是土生土长的,是清朝末年透过日本仿效欧洲大陆。与国外最相通的是刑事公诉职能,最大的区别是它的核心职能即守护和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关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这是近来法学界讨论比较多的问题。我们看一下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了公、检、法、司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我们会发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司法行政负责刑罚执行,都具有阶段性。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更重要的,是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检察机关是唯一参加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机关。首先,对刑事案件立案进行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情形。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侦查机关如果出现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则即予纠正,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看是否需要起诉到法院审判。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起诉到人民法院。检察官公诉犯罪,与人民法院“不告不理”原则几乎是同时产生的。其次,检察机关还要出庭揭示证明犯罪。出庭公诉,要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同时要阐释法律适用、刑事政策,保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还有,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提出抗诉,发动二审或再审。最后,还有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对罪犯以人道主义待遇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合法性以及监管改造活动的依法进行。因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非常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在保证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方面责任重大。大家讨论的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是在这样一个语境下展开的。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不是“零和”博弈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崔卓群:有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来提起公益诉讼可能会对于审判中法院的地位产生一些影响,应当如何看待这种观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张军: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法律人也都在关注。公益诉讼作为法律监督职能也是一项诉讼制度,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更重要的是面向行政机关,面向政府的职能部门。党委、政府和我们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们要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共同目标、共同目的,因此就不是“零和”博弈。我们提出要在这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通过我们努力去实现双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多赢,实现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建设、我们的社会共赢。两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实际的,也收获了实效。大量的案件在诉前程序就解决了,必须提起诉讼的只是个别,社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也满意。2019年10月份,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这项工作,接受专题询问,得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认可。谢谢您。2.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陈东阳: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请问在未来我们在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诉讼程序规则上还会做哪些探索?张军:为了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完善,我们正在起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规则,同时要总结实践经验,估计出台总要有一个时间。规则总是要在大量问题总结出现以后才能够设定,毕竟这项制度正式开始也就是两年左右的时间,现在我们还在积累过程中,但是可以搞一个比较原则的,在过程中不断完善。2019年10月份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栗战书委员长特别提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机关应当直接、主动办理带有全国性和省域范围内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我们正在积极找这样的问题线索去实践,这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要求。谢谢您。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指导性案例追求最佳司法效果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赖根发:我们并非英美法系的判例国家,也没有德日国家这样的一个判例。作为逐步建设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最高检不定期颁布的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张军:世界上有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实还有我们自己的中华法系。我们传统的法律思想一直在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比如刑罚世轻世重、以刑去刑,天理、国法、人情的传统司法理念,等等。现代社会,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同法系间也越来越趋近相互借鉴、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就是现实。判例制度国家也在越来越多地完善自己的成文法。我们虽然是成文法国家,近年来也更重视采取案例指导的做法。颁布的指导性案例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它的权威性也不容忽视,下级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都要认真地学习、参照适用。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建设,让它更加规范,同时能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去了解。这些指导性案例体现的司法原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有的可能就会上升为相关的司法解释或国家的法律。指导性案例对于我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谢谢您。2.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余沁:最高检近年来发出了多批指导性案例,而且最近也对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意见作了相关的修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和应用性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请问您如何看待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性定位,在未来我们如何更好发挥检察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张军:两大法系虽然完全不同,但是在现代社会逐步地相互借鉴,有交融的趋势。一个最鲜明的例子,就是我们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越来越重视案例的指导制度,凡是指导性案例都通过法定程序经过检委会或者是法院的审委会讨论通过。指导性案例只有参照适用的效力,不具有法定作为裁判依据的效力。就是一个参考、指导我们正在办理案件的意义、作用。法律总是更抽象一些、更原则一些,案例就是一个直白的教程,只要相差不多,就照着做,谁都能看明白,当事人、社会、律师都能够有一个共同的理解,更有助于我们在追诉和审判过程中形成司法人员的共识,求得最好的、最佳的司法效果。检察机关的指导性案例把指控证明犯罪作为最主要内容列出来,它的可读性、可参考性更强。这项制度我们还在建设过程中,不仅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而且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最近还有一批涉农的指导性案例很快也会下发,范围会越来越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既“宽容”又不“纵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王庆耀:前段时间大连一个未成年人杀人的案件在网上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您有什么看法?能不能扩大学生代理案件的范围,或者说在全国更大的地域之内施行?张军:这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还不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杀人的刑事责任。案件披露后,老百姓都关心,当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也关心。立法机关正在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接下来的审议中肯定会讨论到这个问题。实践中,我们对未成年人违法涉嫌犯罪因为年龄不够而不追究的管理教育,现在制度建设上、执行上都还有不足。在这方面法律也在完善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拟由七十多条修改变成一百三十多条。最高检专门成立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专门做这方面的工作,既坚持教育、挽救、改造,也要依法严惩严重违法犯罪,既“宽容”也不“纵容”。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公民代理制度,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司法机关希望更加规范。这项制度只能是越来越严格,而不应该越来越宽泛。义务代理,当事人接受,当然可以。制度的建设效果,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司法机关正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个界限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制度建设着意考虑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运行良好检察信息公开尽力做到最大化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周雷: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2018年)底完成内设机构的改革,新成立的行政检察厅在职能上有哪些新的特点?当前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有哪些问题?张军:行政检察,总体办案还不多。民事、行政的案件逐年在上升,申诉案件也在上升,需要纠正改判的案件也在上升,这是我们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个特定的阶段。我们采取的措施就是加大检察长自己直接办案的力度、检委会审议案件的力度,司法改革实行员额制检察官制度,司法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五年以后检察官的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多会有新的改变。行政检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短板弱项,主要是我们的能力素质、专业人才还跟不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四级检察机关专门设置了一个“检答网”,由省级院、最高检随时回答各级、各地检察官办案当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正在组建一个“专家网”,任何一个在办申诉案件去掉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形成“裸案”后,可以在网上征求意见,专家学者,包括全国律协、省律协民事、行政委员会的专家型律师也要加入进来,提出他们的专业意见。我们也向教育部门建议,老师们介入实践提出意见被采纳应该“视同”发表论文。相信会对行政检察工作形成有力的促进。谢谢您。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吴梓怡:请问自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在检察工作中是否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有没有产生一些新的变化?张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我们作了充分的调研,总体运行良好,但是在磨合过程中也有突出的问题,比如捕诉一体改革。原来捕诉分开,批捕很难考虑到法庭是怎样使用证据,导致我们检察官有力使不出来,在法庭表现得往往不尽如人意,这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改制、组建新的检察办案机构过程中,这些问题我们都详尽地和专家学者,和我们的立法机构去介绍、去报告,最后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实践证明,机构改革使检察官办案专业性进一步体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了进一步提高。谢谢。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梁峥:请问人民检察院如何实现信息公开?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公开?张军:在司法机关信息公开最基本的就是诉讼文书公开,现在我们做到能公开的已经尽力都公开了,但还远远不够。我们还准备进一步地把捕与不捕、有争议的、社会关注的通过公开听证制度,让社会都能够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地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让社会、老百姓了解我们的司法制度、办案理念,进一步通过推进检察公开实现司法公正。人民群众有权利监督我们司法的正常运行,有了信息公开这样的制度倒逼我们更加严格地按程序、按法律规范管理我们的检务,进一步促进我们做到案件的公正办理,让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要求、公正司法的要求得到进一步更加充分的保障,目的就是这个。我们还在努力做,还有许多不足。谢谢您的问题。北京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人民大学专题讲座现场郑州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政法大学专题讲座现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专题讲座现场(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图片:程丁 钟心宇)

海归老师聊择校丨说说我的母校—芝加哥大学

转自:北京新东方北美留学海归名师聊择校系列访谈直播由刘仁谦、章静二位老师担任主持人,访谈北京新东方北美考试项目部10余位美国名校毕业的在职教师。他们结合自身在美国读书的经历,针对美国近几十所优质大学的学习、生活、就业和社交等方方面面进行分享和解读,告诉即将留学学子们如何准备自己的留学生活。1月7日晚,我们特别邀请到了两位芝加哥大学毕业的学长学姐:谭博文老师和谢璐辰老师做客直播间,为大家讲述他们的母校芝加哥大学~谭博文,毕业于芝加哥大学社会学专业社会科学发展的早期,是在启蒙运动的时候,包括法学,政治科学很多先进性的著作,逐渐开始从哲学学科里脱离出来,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之后由于各自关注的研究对象的不同,分成了各个学科。政治科学所关注的是,一个政体如何去进行自我组织发展,怎样去建立一个有效的政治体制。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一般分为宏观中微观几个层次,宏观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它包含一个社会的文化或者是组织方式。中观的社会现象,包括一些社会体制机制。用一个例子形容下社会学家和其他几个社会科学的分别:假设两个人要结婚,法学家关注:什么样的两个人可以结婚,是不是在某一个国家要多少年龄以上的?我们婚姻的契约是个什么样的东西?经济学家关注: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婚姻怎么过省钱?那社会学关注什么内容?社会学关注婚姻作为一个社会现象,它不光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是两个阶层之间的事情。两种职业之间的这种交流关系,而这些都是社会学研究的内容。社会学作为社会科学,讲究研究方法,基本上都是跟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相近,通过科学理论的方法试图解决问题,当然也会使用统计调查的方法。例如:通过发放收入年龄性别等问卷收集信息,回答一些社会问题:不同职业的人收入水平大概是怎么样的?有什么样的生活习惯?这个方法在所有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里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以后对社会科学的任何一个学科,包括说对社会学感兴趣的话,在高中阶段要做好的准备。首先第一点,学好数学因为它和自然科学的很多方法论是相近的,后续需要用到数学的地方很多。现在的社会科学进入到数字化的时代,我在研究生的阶段上了一门叫做IT社会学的课程,它不是说去研究IT人士,他是利用编程计量大数据的方法去做一些社会学问题的研究。所以在研究方法层面,社会科学对统计的要求,甚至于对编程能力的要求,丝毫不会比一些自然科学要少。这个现象在美国尤其突出。如果说大家说我以后要去欧洲念社会学,你可以是一个哲学书读得特别多的人,欧洲的社会学系要求大家的理论功底很好,你上来就可以引用笛卡尔引用康德,你在社会学可以说是混得很好。但如果你要去美国的话,没有数学能力,数学考试分数不够,那是不行的。中国学生的数学水平高是公认的,因此如果大家选择社会科学专业,其实已经有一些先天优势了。第二点,积攒阅读量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科相比,更偏文科性质,要有一些阅读量。因为在学习过程中,老师会给大家很多阅读的任务,一个小时课时课下可能要读五六个小时的书。这些书很多都是社会科学领域,甚至是哲学领域的经典。所以如果大家要去学社会科学的话,先期有一些阅读量是非常有优势的。第三点,好好学习托福写作,SAT写作最后一个就是大家如果要去学社会科学,现在的托福写作,SAT的写作也要好好的学。以后到了社会科学领域,事实上有很多的论文。你需要把每个学期学到的理论方法运用到阐述某一个具体的问题上。所以这个时候大家的写作是一定不能够放松的。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系芝加哥的社会学系在全美甚至是全世界都是拔尖的。芝加哥大学的老师对学生的的要求会非常严格。芝加哥大学是一所无宗教派别的私立精英研究型大学。其“芝加哥经济学派”等以人文社科为主的芝加哥学派尤为著名。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是全美建立的第一个社会学系,于1892年建立。其社会学毕业生起薪约为46000美元,职业中期薪水约为60000美元。谭博谢璐辰—毕业于芝加哥大学金融数学专业我给大家介绍的专业是金融数学,它是一个跟实践结合更强的学科。有的学校的金融数学分在数学院下面,有的分在商学院下面,有的甚至分在工程学院下面也就是说这个学校把它研究生项目分在哪一个学院下面,它就会有不同的侧重。芝加哥大学的金融数学分在了数学院下面,更偏重数学。然后我聊聊大家最关心的学费问题,这个项目它是完全没有任何一分奖学金的,今年的话一学分是6500美金,毕业的话要求不少于1300个学分,也就是大概78000万左右美金的水平。芝加哥大学的金融数学要求学生掌握微积分,线性代数,还要求我们有一定的计算机编程的水平。这些前置要求如果你都满足了的话,芝加哥大学的金融数学系并没有它看起来的那么遥不可及。一个经验给大家分享一下,以后想申请任何一个专业,特别是这种专业性比较强的研究性专业,建议大家提前在你的本科阶段,把他的这些前置课程的需求弄明白,这样的话容易少走弯路。芝加哥大学的金融数学有一个特别好的地方,就是它可以交叉选课。我还记得我们项目当年有特别多的活动,可以给我们介绍在行业里面比较顶尖的人。17年的一届毕业生的平均年薪大概是85000美金。作为刚毕业的学生,我觉得这个还可以,特别是加上当然就最近美国经济形势可能也比较好,大家就业水平比较高。安全芝加哥大学在是芝加哥这个城市的南部,我当时住在学校里,治安状况还是有保障的,包括说每一个街区都会有个报警柱,基本上每一个街角都有一个警卫。我当时因为就在学校宿舍,警卫的值班时间也比较长,所以你只要想报警的话就会有校警开车过来。气候芝加哥它的大陆性气候比较明显,跟国内的东北要像一些了。长达半年六个月的冬天,基本上10月份到4月份,然后就会比较冷,一冷就下大雪,最后的时候会把街边停的车完全的盖掉,这个也是大家要去那边的话一定是要做准备的。金融数学的要求我感觉大多数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孩子对学经济是没有概念的,他们在他们的认知里想学经济,其实就相当于是想学金融。其实我本科一开始念的就是金融,学到后面,我觉得必须要和数学结合起来,它才可以帮助你从千千万万学金融的人里面脱颖而出,找到合适的工作。金融数学要求你的理工科背景很强,所以如果想学金融数学的话,我比较建议他本科就念单纯的数学,或者念一个理工科理工类的这种专业,把数学基础打好,把计算机技术打好,然后再去申请金融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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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生,怎样选择大学专业?

从整体上来看,文科生可选择的专业主要集中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专业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92个专业类,506种专业。文科专业集中的8个学科门看起来很多,但具体到一级学科(专业类)、二级学科(专业),差别就相当大了,因为500多种专业大多分布在理、工、农、医等门类下面,所以,文科所能报考的专业比理科要少。哲学类包括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4个专业,哲学一般都认为是纯文科专业,但也有个别院校招收理科生。经济学包括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四大类,17种专业。经济类中文理兼收的专业比较多,具体如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等。法学类包括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等六大类,共32个专业。法学近年来报考比较火爆,而其中,法学、社会学、公安学类中有很多专业是文理兼收的。教育学包括教育类、体育两大类共16种专业。其中也有一些文理兼收的专业。文学是文科生招生的大户,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三大类,共76种专业。大家熟知的汉语言文学、小语种、新闻、广播电视、广告、传播学等专业都属于这一门类。历史学包括一个大类,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等6个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9个大类,46种专业。同时也是文理兼收的招生大户,院校开设管理类的专业比较多,文理兼收的专业主要有: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艺术学门类包括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类等5大类,共33个专业。艺术类大多数专业都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查找。但也有部分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会在普通批次招生,如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等等。下面简单列表,希望能够让学弟学妹们和家长们更加明了。如果只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分类,文科生可选择的专业约有230种。但刨除一些特设专业、较偏的专业和一些布点数量较少的专业外,某些基础专业也不是所有院校都会开设。而且不同院校在不同地区招生的专业也不完全一样。所以,具体到实际报考过程中,文科生所能报考的专业就不会有这么多了。考生在报考时,必须仔细阅读各省当年下发的《招生专业目录》和各高校的招生章程,查看你所心仪的院校和专业的招生情况,以它们为依据填报志愿。最受文科考生青睐的八个专业及大学NO.1 会计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就业前景会计学专业在全国多数省份都是志愿填报的热门专业之一。考生报考会计学的主要理由是"好就业,待遇高"。然而,四年后的就业状况是否与期待相符呢?多项统计调查显示,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90%以上,大大高出全国同届本科毕业生平均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学同时也是失业量最大的专业之一。这种现象说明,劳动力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很大,但由于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太多、招生规模太大,其毕业生供给量已经持续性超出市场需求。也就是说,选读会计学专业,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多,但竞争也更激烈。在会计行业中,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职位,如果能取得这个资格,那在人才市场上就游刃有余了。就业目标会计师: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证券分析师:在债券股份公司工作;银行职员:在一些金融机构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湖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注意:1.会计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对数学成绩有一定的要求。2.做事细心、谨慎的人适宜报考该专业。NO.2 国际经济与贸易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就业前景它曾经是一个热得发烫的专业。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外商引资、中外合资等项目的不断扩大,懂国际贸易的人才成了许多大公司的"抢手货"。那时候,每年高考时,各高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往往就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上个世纪末,国贸人才在市场上就出现了"滞销"的迹象。所幸的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贸易组织的接轨,国贸专业又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当你看到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货品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外文商标时,当你看到大街上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名车奔跑时,当你看到你周围出现越来越多的洋面孔时,你就知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还会继续热下去。本科毕业时许多学生把出国留学作为首选。愿意就业的同学也不愁出路,涉及国际商务的各个领域都是本专业毕业生所选择的对象,外资企业、私营、国企、国家研究机构、事业机关,都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其中外企一般都是大多数毕业生的首选。国贸专业的毕业生在这方面的优势不言而喻,过硬的外语水平加上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计算机技能,自然可以获得一份优越的工作。该专业就业分布最多的地域是: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东。就业目标销售业务人员: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国际国内市场销售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部门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南大学。注意:1.外语和数学成绩优秀者适宜报考。在一些重点院校,大学英语只有考过了公共六级才有可能获得学士学位证。2.该专业无论搞研究还是做销售业务,都需要掌握外语和营销、财会、金融等相关知识。几乎所有招聘国贸方面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都提出要求;有英语六级证书,口语表达能力强;专业知识精通,知道做国际贸易的流程,能独立发盘、跟单、制单、结汇。有的企业还要求有报关员、报检员、制单员资格证。NO.3 新闻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中外文学史、世界文化史、大众传播学、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新闻摄影、新闻事业管理、广告学等。就业前景新闻学是文科专业中开设院校数量最多的专业之一。以往只有老牌的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开办,现在则是遍地开花。不少高校认为设置新闻专业是"投资小、见效快",相继增设新闻传播专业,一些新办的民营高校、独立学院,也纷纷设立,导致新闻专业毕业生规模空前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中开设新闻学类本科专业的有400多个,在校就读人数超过10万人。新闻学成为名副其实的热门专业。然而,与此同时,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方针,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整顿新闻出版秩序,削减停办了一批报刊。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近年来先后停办报刊共677种,其中削减、停办的多以行业报、地市报为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新闻媒体将维持现有规模,数量上不会有大的增长。我国新闻媒体目前的数量大体上控制在:报纸2200多种;期刊8000多种;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各约1000个;主要新闻网站300多家。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新闻专业出现了两个就业新方向。一是舆情分析,各级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很重视,不少部门和企业都需要招聘舆情分析和企业、政务自媒体的工作人员;二是新媒体,目前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各类新媒体平台有几十个,新媒体创业型企业数量更大,新增岗位很可观。就业目标编辑记者:在各级传媒机构如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从事新闻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文秘、宣传工作;创业型企业。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注意:1.新闻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考生居多。2.不同院校开办的新闻学专业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如外语类院校的国际新闻、财经院校的财经新闻、农业院校的农村新闻、政法院校的法制新闻以及各体育院校的体育新闻专业等。NO.4 法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等。就业前景十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州、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部分省份个别县只有一名律师。法学界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都说法学专业不好就业,而每年又有众多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考研时转到法学方向。另外还有许多在职人员,放弃原有的工作,加入司法考试大军。就业目标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辽宁大学。注意:1.读大四时,最好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达到了分数线,意味着在毕业之前就能拿到《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于直接进入了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2.该专业由于近年来扩招得很厉害,自2013年起已被列入控制布点专业。NO.5 国际政治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就业前景每天的《新闻联播》快要结束时,播的都是国际新闻。作为普通观众,对天下事的了解止于皮毛,而专业人士则会对这些国际时事评头论足。这个专业就是"国际政治"。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专业主要研究的是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对一些国际政治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并通过种种现象总结规律,给人们提供预测未来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理论基础。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期待的专业,当然它不属于一个赚钱赚到手抽筋的专业。从目前来看,设有国际政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多,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全国著名学府。由于"名牌效应"的作用,该专业的毕业生大多选择继续深造,或考研,或出国。直接就业则首选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很多与国际政治专业课的内容相似,所以很多人能够如愿以偿。当然,到事业单位任职的人数也占一定的比例。该专业就业地域分布最多的有五个省市:北京、山东、广东、天津和陕西。如果是在二本院校或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院校学这个专业,本科毕业后前景并不美妙,无论是考研还是就业,都需要你付出艰辛的代价。就业目标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任涉外工作;编辑记者:在各类传媒机构任国际时事评论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注意:1.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文科考生,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一定要求。2. 喜欢写作和理论性研究,口才较好的考生适合报考。NO.6 英语青睐指数:★★★★★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等。就业前景目前,全国所有的本科院校几乎都有外语学院或英语系。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全国高校各专业的招生情况,英语专业招收本科学生的人数已经连续多年排在所有专业的第一名。如今,每年英语专业毕业生规模约在10万人次以上。长期以来,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中国教育报》公布的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工作后的新酬水平也比其他专业的毕业生高出一大截。同时,他们考研也比其他院校容易得多,跨专业跨院校都比较方便。为什么?明摆着的事嘛,每年考研中榜者,都是沾了英语水平高的光,否则的话,你专业课成绩再好也是"一票否定"。从传统的角度看,翻译方向就业面比较广,可以在文化、科研、学校、出版、经济、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我国现有市场需求量较大、人才紧缺的专业翻译人才主要有以下5个方向:会议口译、法庭口译、商务口译、联络陪同口译、文书翻译。英语是求职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随着英语教育逐渐普及,人们学英语的意识不断提高,很多企业家或管理者已掌握了英语这个技能,不再需要专门的英语人才来帮助他,市场对单纯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正逐渐减小。自2009年开始,一些媒体报道说,英语专业已成为失业人数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当然,如果你对工作不挑不拣的话,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恐怕永远也不会失业。起码,广大的农村中小学对英语师资的需求,在几十年内也难以满足需求。如果想留在城市的话,目前市场上的各种层次的语言培训机构也需要大量的英语人才。就业目标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广西大学。注意:1.英语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生居多,考生需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不同学校对考生的英语成绩还有单科分数要求。2.英语专业对考生的文字理解和语言表达能力要求较高,考生应具备一定的语言天赋,对语言文字有敏感度。高中阶段,英语、语文成绩好的考生适宜报考。NO.7 物流管理青睐指数:★★★★☆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生产运作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物流学概论、城市物流学、国际物流学、仓储学、运输学、包装学、配送中心论、物流经营管理学、物流系统设计技术等。就业前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已经成为本世纪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许多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筹划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把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海市欲成为全球现代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深圳市政府将现代物流产业作为三个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都在加快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并加紧实施;天津已经连续多年每年拿出100亿元的资金用于物流基本建设,把物流产业作为天津经济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强势推进。我国的现代物流已经进入快速增长、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十二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物流需求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据智联招聘最新发布的网上人才招聘的数据显示,到2016年我国本科以上物流人才的需求量约为30万~40万人,而目前各类本科院校物流专业年培养规模在6000人左右。今后一段时期,除储存、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领域的物流人才紧缺外,相关的系统化管理人才、懂得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专业操作人才、电子商务物流人才将更吃香。据了解,目前最为抢手的物流人才,是那些掌握现代经济贸易、运输与物流理论和技能,且具有扎实英语能力的国际贸易运输及物流经营型人才,他们的年薪最高可达数十万元。就业目标管理人员:到国家和省市级经济管理部门、贸易公司、工商企业以及物流中心,从事与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物流管理等工作;技术人员:到铁路,航空,港口,仓储等企业从事技术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注意:1.与物流管理专业相近的专业是"交通运输类"中的"物流工程"专业。这两个专业都是个偏向男生的专业,因为从事物流行业需要能吃苦耐劳,在这方面男生较有优势,所以女生慎重报考该专业。2.一些学校规定本科毕业不仅要有毕业证、学位证,还要有专业技能资格等级证如物流师资格证。不过这个证考试的内容都是专业课已经学过的内容,还是比较容易考过的。NO.8 中医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籍、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等。毕业实习安排一般不少于48周。就业前景之所以把该专业也列入文科生青睐的十大专业,是因为西医类专业基本上不招文科生,而文科考生中确实有一部分人对医学很感兴趣,希望将来能穿上白大褂,当一名白衣天使。中医学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从《黄帝内经》到《本草纲目》,从"麻沸散"到针灸,中医创造了人类医学史上无数个世界第一。早年的中医都是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授下来的,好多都是中医世家。真正以学校教育方式传授则是在解放后才开始,开办学校都是中专性质。直到1962年,我国才有了中医学第一批本科生毕业。至今,"中医学院"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每年本科毕业生达上万人。近两年发展更快,你稍不留神,"中医学院"就已经更名为"中医药大学"了。"发展中医药事业、中西医并重",是我国政府在医疗界制定的基本方针。中医药具有坚实而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对中医学人才的需求是长期存在的。尤其是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中医在未来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但是,与西医类医学专业相比,中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确实比较困难。大中城市的医院即使需要中医人才,也是倾向于从社会上招聘富有经验的老中医。所以,该专业毕业生应该把就业的目光投向偏远的中小城市甚至县城或乡村。另外,有一部分中医学生选择了服务行业如足疗、按摩等作为谋生手段。"墙内开花墙外香"。与国内相比,中医在国外(如东南亚)却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因此,出国就业也是中医学专业毕业生的一条出路。中医本科毕业就业不太容易,考研深造还是比较容易的,由于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较多,专业试题难度不大,统考科目大部分学校只要达到国家线就可以进入复试。等你研究生毕业之后再就业就容易多了,医院毕竟还是一个重学历的单位。就业目标医生:到各级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以及中医教育机构等从事医疗工作;其他:到药厂或医药公司从事中药的研制、开发或药物的销售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注意:1.中医学专业一般文理生兼招,对古文感兴趣的考生适宜报考。2.中医对逻辑思维的要求并不高。不过入学后会开设基础课程,如高等数学、生理病理、生物化学等,文科生学没问题,只是吃力不吃力的问题。研究型:经济学、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类(技术师范类学校)、外语、中文、历史学、金融学、考古学等工具型:口腔医学、医学校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职业技术教育、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园艺技术等艺术型:中文、外语、电脑艺术设计、商业美术设计、动画设计、音乐表演、服装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影视编导等管理型:中文、历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旅游管理、旅游英语(论坛)、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国际贸易等注意:之所以要选择一些事务型、服务型的专业,因为大学毕业生出去后纯粹做管理的很少,只有先管好事,才能向管好人发展!这对于管理型的学生来说,是必要的迂回。事务型: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涉外导游等服务型: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幼儿教育等研究型:哲学、经济学、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类(技术师范类学校)、外语、中文、历史学等工具型:口腔医学、医学校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职业技术教育、物流管理等艺术型:电脑艺术设计、影视编导、商业美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管理型:国际文化贸易、经济贸易、国际商务、中文、哲学、历史、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事务型:文秘、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空中乘务等服务型: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法律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科生选择专业的常见问题文科选什么专业好?首先想明确两点:第一,无论你学文或学理、无论你大学选择什么专业、无论将来的你从事哪个行业,兴趣永远是第一导向。我坚信,一个人只有在选择了自己最想做、最愿意做、最擅长做的事情时,他才能感受到其中的快乐并长久地坚持下去。否则,无论为自己的前景找了多么大的一个圈,也只是画地为牢而已。而你的兴趣在哪里?我想,只有每个人去问自己的内心才能得到答案。第二,专业是会变的。高中生相对于社会来说还是太年轻了,高中的文理分科并不意味着大家永远与另一半的专业分道扬镳。我们见到过无数的同学在大学阶段文转理或理转文(当然有些理工科专业不收文科生,这样的客观原因另当别论),他们也都在未来的道路上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只因为他们对所学感兴趣。在这两个前提下,如果一个学生依然坚持选择大学里的文科专业,我会建议给出这样的建议:文科分为人文类和社科类两大类别。人文类专业以文学、史学、哲学为代表,注重人文素养的培养,需要做大量的阅读和书面工作,从就业前景来说,继续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比如在高校)是比较理想的选择;社会科学包罗万象,比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等,这些学科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因为这些学科无一不是在研究人类社会、与人打交道。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还需要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一些学科甚至需要数学能力,而它的就业前景除了在高校继续从事研究以外,还有各个企事业单位,应该说是比较广阔的。既然有这么多的方向可供选择,可见"文科生找不到工作"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更关键的问题在于,无论选择哪一专业,我们是否能在这个专业里汲取营养、达到更高的高度、打出自己的身价。这才是核心问题。最后,祝大家都能找到自己适合的、满意的、理想的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好吗,一本的华南农业大学怎么样,关于风景园林二本的大学哪些较好?风景园林专业这种技术类专业,未来的就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各级政府的园林规划局,这属于甲方单位,另一类是园林专业的施工单位,属于乙方。不知道你对这两类工作是否有足够的兴趣?如果有,那么这个专业对于你来讲就是可行的。老师你好,请问金融类经济类前途还可以吗?同学,如果前途指的是收入,你说的这两类专业可是现在最赚钱的呀!但是我还是要强调,人生除了钱,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另外,尽管行业是赚钱的,你最终能不能赚到钱,还得看你在行业里走到什么高度。都说电商行业赚钱,但是马云可以和俞敏洪谈笑风生,却不会跟电商行业里的一个低级别员工多说一句。决定前景的是你的高度,而不是你的专业。文科生学地质与金融谁前景更好?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问题,请问怎样定义"前景更好"?钱更多?地位更高?还是自己干的更快乐?如果是说更快乐,我还是认为服从自己内心的冲动,选择自己最想做的那一个就是最正确的。如果是说攫取更好的社会资源,那我认为各行各业都能够通向金字塔顶端,关键还是看我们自己的努力能在一个行业里达到什么高度。"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并不重要,关键看你在社会里是什么位置"。所以,随心去选,努力对得起自己的选择,才是真谛。请问外语专业的前景如何?哪些高校选择英语的同时还可以辅修其他小语种?同学,还是那句话,搞电商的马云会和搞教育的俞敏洪谈笑风生,但却不会理会一个电商公司里的低级别员工。所以决定你的前景的不是你的专业,而是你的高度。只要你在一个行业里干得好,哪条路都能通天。话说回来,所有专业外语类院校都设有小语种,比如北京的北外、北语、国关、二外,不知道你要报考哪里的学校。文科生想学习德语,请问德语和其他欧洲语言的前景,如果自学语言主修金融学前景是不是更好?首先谈前景。我们可不可以这么说,只要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人在使用德语,只要以德语为母语的国家还与中国保持外交关系与往来,德语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是有前景的。然后我们谈前途,如果你的意思是把德语作为一个实用的工具或跳板,那么报德语专业确实是没有必要是,因为大学里学术性和专业性的东西还是太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主修金融自学德语的选择是个合理的选择,我支持。语言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辅助学科了?学语言以后可以做什么呢?语言从来就是一个工具。语言类的就业无非是应用与传播。应用,比如我们国家那么多企业与政府部门都需要外事与翻译人才。传播,比如我亲身经历,公关、传播公司里的同事是学语言出身的。看你是不是对这些感兴趣了。妈妈叫我读文秘专业,这是就业很广泛的一个专业吗??急文秘专业的本质是一个管理专业,并不是一个技能型专业(比如开飞机)。这类专业的特点是,你未来的就业不完全取决于你的专业,而取决于你在这个专业中学到了多少技能。如果你有一门技能过硬,那么你毕业以后不做文秘做别的也是可以的!讲一个故事:某县委书记在座谈会上问一个历史系教授:"你怎么是历史专业毕业的呢?"教授反问:"你怎么不是书记专业毕业的呢?"可见,学习管理型专业与在此专业就业,不是完全划等号的。请问汉语言国际教育与汉语言文学有什么区别?首先澄清我不是语言类专业毕业的,所以如果对专业设置的回答有漏洞欢迎大家指正。我个人理解,汉语言国际教育的主体是"把中国的语言和文化教给外国人",也就是平常说的"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是对中文的研究,相当于"语文”。报考广告专业需要口才好吗?一个人拥有良好的口才,在哪个行业里都是一种难得的优势。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口才就一定不可以,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就拿广告专业的行业来说,在广告公司和公关公司里,每个人的技能都不一样,岗位也不一样,有的人是专门会设计的,有的人是专门搞策划的,有的人是专门搞媒体关系的,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需要把口才作为标准。所以,这个不一定。如果从政哪个专业几率比较大?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招考报名条件对专业的要求放的相当宽,几乎所有文理科专业都有可以涉及的部门。所以,论从政,不是看你的专业,而是看你的技能适不适合你想要去的岗位。比如,一个学计算机的考生,因为政府技术部门的需要,一样可以当公务员。所以,专业并不是主要矛盾。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人文地理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活动,它跟城乡规划有相似之处但范围要比城乡规划广。我的理解是,人文地理未来的就业更偏重于"研究型",而城乡规划更偏重于"决策型"(政府机关),看你对哪边更感兴趣了。环境科学和公共管理哪个前景好?我的研究生专业恰好是公共管理,应该说,这两个专业最大的不同是研究对象不同。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而是专注于政府。前景取决于你对哪个更感兴趣、更适合。还是那句话,决定你的前景的不是你的专业,而是你的高度。只要你在一个行业里干得好,哪条路都能通天。文科生报考中医药类的专业,毕业后有什么用?屠呦呦都从《本草纲目》中获得灵感、发现青蒿素、赢取诺贝尔奖了,中医药专业怎么可能没用?如果你喜欢这个专业,就大胆的去做出一片天地来吧!本科是未来就业的门槛吗?同学,说实话,现在研究生都不值钱了。关键看你自身的能力和履历,所以,学无止境,加油吧文科生找工作到底难不难?有一技之长就不难!常常有文科生抱怨工作难找,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对2013~2015届本科生毕业半年后就业情况研究发现,情况并不是“传说”中那么简单。如果将2013、2014、2015这三届本科生中的文科生和理工科毕业半年后就业率和月收入进行比较,可发现初入职场的文科生的确处于劣势。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文科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1.6%,比理工科生(92.9%)低1.3个百分点;文科生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为3926元,比理工科生(4253元)低327元。但如果把文科生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毕业生单独提出来再进行分析,就会发现经管类文科毕业生并非就业“困难户”。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经管类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3.6%,比非经管类文科生(89.9%)高3.7个百分点,该比例甚至比同届理工科学生高出0.7个百分点;经管类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为4023元,比非经管类文科生(3838元)高185元。文科生最好多掌握一门技能那么,有哪些核心知识是较高收入的文科生认为最重要的呢?研究显示,“销售与营销”“美术”“心理学”的知识,是2015届收入较高的文科毕业生群体认为最重要的3项核心知识。专家表示,国外一项研究表明,虽然具备某种技能,就能让文科生初入职场时身价大涨,但这并不意味着文科生应该轻视本专业的学习,转而在某些特定技能方面投入更多精力。文科生只需要对雇主的需求稍微多了解一些,多掌握一种技能,就可能获得以前他们没有机会得到的工作。而且这些技能中的大部分都可以通过实习、第二专业或类似经历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