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昊友们送福利了!M+ IPA 项目介绍“马靖昊说会计”联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共同推出M+ IP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会籍资格认证服务,昊友们通过本项目的认证,可取得IPA澳洲注册会计师会籍资格,同时还获取对应的IFA英国财务会计师会籍资格,实现双资格、双证书一条为首席财务官和财务总监提供获得国际资格头衔的最快捷通道1M+ IPA 认证项目的优势享受限量豁免专业能力水平测试通道一试双证:IPA+IFA成本效益高 时间、资料、考试、后续教育中国区“考评”结合提升个人技能,开拓国际视野与财界领袖同窗,建立高层次人脉网具备中国市场上其他同类国际财会职业资格证书所具有的价值:雇主认可、服务认可 法律地位(澳洲法律明文认可)可享丰富的国际财税资讯更新线上线下免费继续教育资源行业论坛展会高端社交群、业务支持拓展、移民便利符合商业国际化带来对国际性人才需求2M+ IPA 认证项目的权益本项目推出的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MIPA)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级别是IPA正式会籍资格,是澳洲注册会计师。可在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申请多达9项执业资格,进入受法律许可的会计、审计、税务、金融服务、管理顾问、破产执行、投资顾问及高层管理等领域工作。IPA AU执业会员可以直接申请澳大利亚政府注册审计师及注册税务师。IPA AU也是澳大利亚移民局指定认可的会计类技术移民评估机构,作为国际化的职业团体,满足自我追求进步的需求,也满足升职、择业需要向外界展示个人才能的需求。3IPA 会籍资格查询中注协登记中国注会IPA资格http://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public/query0/2/00.shtml中注协官网关于IPA境外组织的认可http://www.cicpa.org.cn/intercommunication/professional_organizations/dyzkjzyzz/201808/t20180809_51203.html4IPA 项目会员的特色服务1.双月刊杂志《国家会计师》(澳直邮)2.两周一次专业技术更新邮件(澳直发)3.季刊会员学习资料《国际公共会计师》4.IPA巨大的网络技术资源5.IPA国际会计搜索引擎6.技术更新光盘(单独开会计师事务所时)7.继续教育讲座(会员可享免费网络继续教育课程)8.每年一次的年度高端专业峰会9.全球范围实际操作案例(财务,审计等)10.有机会获专业权威人士指导11.参加全球会计会议12.免费在线学习平台关于MIPA FIPA及AFA FFA证书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MIPA)持有IPA认可的会计类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学历及五年(含)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或具IPA认可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满足核心课程评估要求)及三年(含)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或具IPA认可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满足核心课程评估要求)及两年(含)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考试科目若通过评估只需通过以下课程考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澳大利亚公资深共会计师(FIPA)FIPA一般不受理申请人直接申请。持有IPA认可的会计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满足核心课程评估要求),并具10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其中有5年以上高级管理经验,且目前从事财务直接相关工作,则IPA中国办公室可以接收申请,但评估结果依据个案情况决定。考试科目如果你足够优秀,例如在财会行业有特殊影响力、在特殊的学术贡献、有大型公司或事务所高级项目工作经验,若满足FIPA(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申请一般要求,可以通过【M+IPA】项目,有机会全部免试获取FIPA&FFA证书。(证书样式)5M+ IPA 认证项目 报名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中文申请表2 寸个人彩照申请人本人签字的英文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及各学习阶段所修课程证明复印件(包括学位 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会计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文或英文个人履历(非强制)英文雇主证明信(证明申请人有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材料真实性证明信6M+ IPA 认证项目 报考流程递交考试资格相关文件进行免费评估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习考试递交考试及申请相关费用参加专业课程学习和考试7M+ IPA 认证项目 报名及咨询如有意向参与此项目,请添加微信mjhacct获取报名表关于IPA IFA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是澳大利亚立法正式认可,并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小事务所的全球最大专业会计团体。自1923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专业形象,扩大对政府政策制定及立法的影响力。IPA会员已逾40,000名分布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亚太地区设有常驻办公室。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及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的全会员资格成员,IPA AU在推动知识交流互换、以最佳执业构建跨边界商业关系方面拥有着广阔的全球视野。协会并与印度成本会计师公会(ICAI,原名ICWAI)等其它多家国家会计专业组织签署互认协议。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IFA )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IFA)成立于1916年,是受到国际认可的专业会计师会员资格机构。IFA是公共会计师协会(IPA)集团的一部分。公共会计师协会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代表中小企业的会计师协会集团,在8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35,000名会员和学生。 IFA是全球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和监管者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全资格会员。,是英国资格及考试办公室(Ofqual)认可的资格授予机构。Ofqual是负责维持和监控英国普通及职业资格和考试的公共机构。 同时,还被英国财政部认可在《反洗钱条例2007》方面监管我们的会员。
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在北京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首届高峰论坛以来及本届高峰论坛期间,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了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包括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融资类项目、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共6大类283项。一、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二)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四)中国政府将实施“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五)中国发展丝路主题的债券,便利境内外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继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七)中国科技部与有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八)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未来三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境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十)中国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融资,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增长。(十一)中国海关总署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家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共享项目信息数据。(十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间的标准信息交换和共享。(十三)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增加硕士、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十四)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十五)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未来5年邀请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政治组织、政要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十六)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开展创新交流合作。(十七)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版权贸易合作计划。(十八)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发起并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项目。(十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二十)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在巴基斯坦推进中巴急救走廊项目。(二十一)中国将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二十二)中国工商银行发行首支“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深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二十三)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活动。(二十四)中国将启动第一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与世界银行合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二十五)中国财政部所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二十六)中国2019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于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二、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一)中国政府与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卢森堡、牙买加、秘鲁、意大利、巴巴多斯、塞浦路斯、也门等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二)中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吉布提、蒙古、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政府以及非盟、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三)中国政府将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四)中国政府与肯尼亚、瑞典、智利政府签署税收协定和议定书。(五)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利比里亚、尼泊尔、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沙特阿拉伯、老挝、哈萨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六)中国政府与老挝、保加利亚、拉脱维亚、萨尔瓦多、巴拿马等国政府签署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合作协定,与以色列政府签署创新合作行动计划。(七)中国政府与尼日尔、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几内亚等6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文件,将与尼泊尔、罗马尼亚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合作文件。(八)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规划框架下共同建立中匈合作促进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签署关于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双边行动计划。(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老挝计划投资部签署中老经济走廊合作文件,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规划,与印度尼西亚海洋统筹部签署关于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规划。(十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奥地利数字化和经济事务部,瑞士财政部、经济教育与科研部签署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签署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实施框架的谅解备忘录。(十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欧委会发布关于开展中欧基于铁路的综合运输通道研究联合声明。(十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国-希腊重要领域三年合作计划(2020年-2022年)。(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与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签署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五)中国农业农村部与孟加拉国农业部、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缅甸农业部、尼泊尔农业部、巴基斯坦食品与农业部、菲律宾农业部、泰国农业部、斯里兰卡农业部、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促进“一带一路”合作 共同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合作意向声明》。(十六)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7国铁路签署《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十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效实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加强邮政和快递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二十)中国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泰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在埃塞俄比亚、斯里兰卡的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议,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设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贸部签署关于相互设立贸易促进机构的备忘录,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二十三)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系部签署关于编制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2019-2023年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二十四)中国财政部与日本国金融厅、日本国注册会计审计监管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文件,加强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二十五)中国银保监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局、毛里求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等国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六)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签署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文件,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署、乌拉圭教育文化部、南非科技部、以色列科技部、马耳他科学技术理事会、印尼研究技术与高等教育部签署成立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文件。(二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巴西科技、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通信部,卢旺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二十八)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与俄罗斯海关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蒙古海关总局签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文件。(二十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能源领域合作文件。(三十)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宣言。(三十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哥拉财政部、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关于开展授信合作的协议文件。(三十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电信联盟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项下数字领域合作以促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三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机构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三十四)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协同合作推进小水电国际标准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三十五)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行动计划(2019-2021)。中俄民机标准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中俄民机标准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协议备忘录。(三十六)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议。(三十七)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4家国际成员和伙伴共同通过《关于推进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发展的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三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将发起实施“丝路一家亲”行动,未来2年将推动沿线国家社会组织建立500对合作伙伴关系,在沿线发展中国家开展200项民生合作项目。(三十九)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西非旅游组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四十)更新海上丝路指数体系,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口指数(NPI)。(四十一)中国与俄罗斯开展国际铁路联运“一单制”金融结算融资规则试点。(四十二)中国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共同成立“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签署合作协议。三、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一)中国与埃及、斯里兰卡、阿联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意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交通和海关等机构,重要港口企业、港务管理局和码头运营商的代表共同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二)中国与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阿联酋、中国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三)中国财政部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集团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授权开发银行以该项目项下的“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名义执行。(五)中国与俄罗斯、巴基斯坦、蒙古、老挝、尼泊尔、新西兰、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越南等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机制并发起《“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等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召开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七)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安哥拉、亚美尼亚、柬埔寨、古巴、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冈比亚、危地马拉、伊朗、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亚、老挝、马尔代夫、毛里求斯、蒙古、缅甸、尼日尔、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多哥、阿联酋等25个国家环境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老挝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等4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九)中国与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冈比亚、佛得角、刚果(布)、蒙古、苏里南、汤加、柬埔寨、乍得、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与小城镇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在组织亚太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等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十二)中国地震局与亚美尼亚、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亚洲地震委员会、非洲地震委员会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十三)中国海关总署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简称‘关铁通’)”。(十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拉美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十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长沙倡议》。(十六)中国科学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尼亚大学、泰国科技发展署、欧洲科学与艺术院等37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十七)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议》。(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新加坡、文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成都倡议》。(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划》。(二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文化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共同发展倡议》。(二十一)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家美术馆和重点美术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二十二)中国有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全国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艾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二十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与有关国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媒体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二十四)新华社与波兰通讯社、意大利克拉斯集团、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阿塞拜疆通讯社等32家机构共同成立“一带一路”经济信息网络。(二十五)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项目,并在埃塞俄比亚等国进行试点。(二十六)中国科学院启动实施“丝路环境专项”,与沿线各国科学家携手研究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路径和方案。(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的中国-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就共同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当局能力建设达成共识,双方于4月中旬在基金组织维也纳联合学院举行首次联合培训班。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下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成员机构开展经济政策培训。中国银行开展“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研修班。四、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桑比克、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与乌干达有关部门签署产能合作框架协议。(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法国财政总署签署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清单(第三轮)。(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捷克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中捷合作优先推进项目清单(第二轮)。(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清单。(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泰国交通部、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政府间合作建设廊开-万象铁路连接线的合作备忘录。(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产业园、基础设施、物流中心以及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与通信部递交木姐至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八)中国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新加坡盛裕控股集团建立联合投资平台。(九)中国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法国投资机构Trial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参与美国KKR全球影响力基金、美国华平金融基金、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期。(十)中国丝路基金投资阿联酋迪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文旅项目和油气合作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亚投行合作开展阿曼宽带公司贷款项目。(十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发起新型双边基金,包括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意产业合作基金、中法产业合作基金。(十二)中国光大集团与有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十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同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等项目。(十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交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十五)中国再保险集团与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十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城和布比延岛开发机构签署《“丝绸城和五岛”开发建设咨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五、融资类项目(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公路、矿产、电力等领域项目贷款协议,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智定银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融资合作协议。(二)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议。(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桥梁、管道项目贷款协议,与阿根廷财政部、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签署电力项目贷款协议,与玻利维亚发展规划部签署铁矿钢铁厂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交通部、尼日利亚财政部签署铁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卡塔尔AL Khalij商业银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项目贷款协议。(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士信贷银行合作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韩国进出口银行、意大利外贸保险公司、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等合作为莫桑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六、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中塞友好工业园区项目,在阿联酋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在柬埔寨开展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合作项目,在塔吉克斯坦投资建设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在塞内加尔建设加穆尼亚久工业园区二期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收购塔塔钢铁公司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工厂项目,在辽宁盘锦与沙特阿美建设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在巴基斯坦投资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在沙特投资建设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城项目。来源:外交部网站流程编辑:孙昱杰
2019年湖南金融工匠候选名单(共计20项)18、候选金融工匠:蔡丛光申报机构: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人寿蔡丛光:发挥财务的创造作用用匠心追求卓越推荐理由:财务会计部党支部书记、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正高级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社会兼职:财政部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青联第十届委员;湖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湖南大学兼职校外硕士生导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深入研究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保险行业交流时提出有影响力的专业意见,对新金融工具的运用进行模拟测试并对未来公司的投资资产配置提出建议。2017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IFRS17(新保险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后,积极深入学习,组织团队讨论,跟财政部会计司和银保监会财会部相关人员沟通。并于2019年7月在宁波召开的全国保险科技创新论坛上参加IFRS17实施的小组讨论中,提出IFRS17对保险财务管理的挑战,在行业内引起较大的反响。安排部门投资核算人员对即将实施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研究和测算,根据新准则对公司未来投资资产配置提出了建议。充分发挥财务的价值创造作用,为公司扭亏为盈做出突出贡献。2019年带领团队落实公司“开源创效、降本增效”工作要求,牵头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公司成本管控和费用管控取得好效果;精心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深入分析各项指标与预算的差异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在机构增加、部分开支标准提高的情况下部分费用实现同比下降,为公司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精研专业,打造学习型团队。先后主研、参研国家社科基金《利益相关者财务伦理与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对策研究》、财政部《财务供应链融资研究》、银保监会《研究评估国际和国内会计准则变化对保险业审慎监管的影响》等课题5项,出版专著3本,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等论文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湖南大学兼任校外导师指导学生;在集团财务人员中分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7年学习期间的体会和感悟;在公司精研专业,分享会计准则学习的体会和一些重要会计原则的把握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鼓励部门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学以致用,目前所带领部门有正高级会计师一名,部分员工通过CIMA、CPA、中级会计师考试,部分员工正在参加北美精算师、ACCA、CPA、中级会计师等考试。带领部门制订“开源创效”、“降本增效”实施方案。在开源创效方面:推动业务渠道深耕湖南,实现渠道之间客户迁移、产品共享、渠道共享,提升客户体验,引领业务发展。在降本增效方面:区分降业务成本和业务费用、降人力成本、降运营成本等后援管理成本等七个方面制定出三十条核心举措,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及分支机构。公司在机构增加、部分开支标准提高的情况下部分费用实现同比下降,为公司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曾参加中国银保监会组织的偿二代二期工程研究课题《研究评估国际和国内会计准则变化对保险业审慎监管的影响》,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
小桥给大家汇总了截止目前各省院校公布的会计专硕分数线,并且还包括了20年至18年的分数线,大家可以更好的对比了解一下自己目标院校的分数线增减情况,早点定个合适的目标。注:图表数据皆来自研招网或院校官网手工数据统计难免有错误如有错误可在文末给小桥留言指正报考会计专硕的同学务必要记住,初试分数线低并不意味着报考难度就低,选择院校还是要多方考量,选择大于努力!
近日,经管之家荣幸邀请到国内财会专业领域超高人气、素有“会计女神”之称的清华大学会计系主任肖星教授做客经管之家·学术之星直播间,为网友做了主题为“会计视角公司治理研究”的精彩讲座分享。肖星,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兼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被誉为清华会计女神!同时肖星教授任全国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会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本次直播肖星教授首先提出会计视角公司治理研究的框架:从探讨制度开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之下,公司层面存在公司治理问题,而公司的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公司行为,公司行为又会最终产生经济后果。然后对研究框架的前两部分内容进行了全面文献梳理、回顾与总结。在肖星教授精彩的讲座之后,经管之家还安排了答疑环节,与网友进行深度的互动。整场活动吸引了超过4000名网友参与,直播间全场人气爆棚。经管之家论坛是国内最大的经管专业人群线上社区,长期以来为国内经管人群输出高质量的学习与职业赋能内容。为了使网友们更好地了解到经管专业的学科发展前沿与业界发展方向,经管之家专门策划了大型学术公益项目——学术之星,目前的形式分为在线文字访谈与在线直播两种形式,举办以来,已经邀请到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等重点高校的近百位知名教授学者参加,共有数十万经管网友以不同方式参与了经管之家·学术之星活动。
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年会(2018)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红网时刻12月19日讯(通讯员 蔡颂 孔祥蕊)12月16日上午,以“大数据时代的会计与管理”为主题的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年会(2018)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来自省内外30多所大学的专家教授、师生代表以及业界专家等200余人参加会议。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善平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学校会计学科的发展情况。他指出,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代,应着力思考会计学科和其他学科的对接,做到兼容并蓄,不断促进会计学科进步,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曾力勤充分肯定了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性。他表示,学科的发展要对接社会需求,他希望专家学者们共同探讨学科前沿问题,为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在主题发言中,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张敦力教授、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陈志斌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院长王泽霞教授、用友财务吉培尧先生围绕此次年会的主题,就数字经济、技术变革、商业创新和会计学科发展进行了精彩的演讲。16日下午同时进行了院长(系主任)论坛交流和优秀论文汇报。闭幕式暨优秀论文颁奖仪式上,来自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南华大学的8位同学获奖,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理事长龚光明教授为获奖个人颁奖。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记者 郑琳“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超600家单位及个人现金及物资向武汉捐赠,总额超80亿元……”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赵宇恒副教授在《基础会计》课上,结合时事热点,鼓励学生从这次武汉疫情中学习财会相关知识,做好企业信息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与沟通,打赢企业信息战!话题一经抛出,气氛顿时便活跃了起来。“赵老师将课程知识同支援物资相结合,把抽象的概念问题具体化,让我对相关财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会计学院2018级本科生张诗怡说。学院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活动,确定数十门课程作为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努力将思政工作融入到各专业课程中,在特殊时期把课程思政工作以“云课堂”形式推向纵深,以“键对键”与学生“心连心”。聚焦热点时政,激发学生动力在“云课堂”上,会计学院的教师们聚焦热点时政,在激发学生探索学习的热情的同时,不断提高学生们的专业素养。“互联网在这次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带来了大量的信息。而中医药逐渐得到更广泛采用的事例,指出只有科学严谨的实验研究才能让每一味中药发挥正确的作用,才能让大家更加相信中药的科学性。而对于会计研究的方法也是如此,只有科学严谨的研究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让大家心服口服。”会计学院院长邓川教授在《会计研究方法》课程中结合本次疫情的热点问题,培养同学们严谨、求实、独立、批判的科研精神。不仅在课堂上,他在课外也坚持与学生互动交流,以热点启发学生,鼓励学生思考疫情所带来的危与机,引导学生学习更新审计理念与方法,及早认识到自身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各位同学,虽然因为疫情我们无法到校上课,但 ‘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大家在家仍要抓紧学习,这是一篇较好的文章,请大家学习阅读。” 邓老师的声声叮嘱让学生们在学习上不敢有一丝的松懈。审计系宋夏云教授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款捐物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为切入点,并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线上讲授《国家审计》课程,用时事热点问题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拓展了学生的专业视野。国际会计系袁怡闻老师为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学得更加扎实,全天候在线,反复优化线上教学方案,课前课后持续追踪学习效果。特殊时期即使没有面对面,老师们也纷纷通过课堂内、课堂外、QQ、微信、钉钉等各种途径和方式关心鼓励学生,激发学生身上的使命感、责任感,让思政教育延伸到线上的每一个角落,真正落实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任务。打造云端思政 新模式新效果“这周你上党课了吗?”会计学院3月以来坚持每周一堂“云党课”,从党委书记到支部书记,通过微信、钉钉、学习强国、斗鱼等平台,充分运用战“疫”这个活教材,通过“云开讲”这个平台,开展了多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云党课”,做到党建引领“不停歇”,党员学习“不掉线”。党委书记张虹首先通过QQ课堂开启第一讲,以《感受战疫力量,在经历中成长》主题为学院师生党员上了一堂生动而又精彩的“云党课”。她带领同学们充分高手了疫情中的‘中国速度’、‘中国力量’和‘中国精神’。并激励师生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扛起时代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党委副书记陈炜通过“抖音”直播给同学们上了一堂题为《让爱国主义成为青春底色》的思政“云微课”。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朱丽娟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理论学习不放松》的微党课。各党支部也通过QQ、钉钉、学习强国、斗鱼等多种平台陆续“开讲”。让师生宅在家里不忘学习教育,保持党的引领始终在线。“正如张虹老师在云党课中提到的那样,我就自己现有能力参加志愿服务,为村子里的人员进行摸排,为抗疫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17级的党员陈晨说。“陈炜老师分享的思政微课,让我感受到了爱国的力量,深刻理解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18级本科生姚莹洁说。学院积极打造特殊时期的云端思政,在“键对键”中增长知识,在交流中与老师“心连心”。“云课堂”上,老师们也及时抛出问题,从“你宅在家多久了”,到 “你觉得疫情防控战胜利靠什么?”,“我与国家的关系?”。通过大家的思考与讨论,思政教育在润物无声中走进学生心里,触动学生心灵,用新模式实现新效果。讲好浙江故事,服务浙江经济会计学院结合疫情开展了3场主题为“疫情下的思考:讲好浙江故事,服务浙江经济”云端论坛系列活动,引起师生的热烈讨论。会计硕士论坛中,师生就本次疫情对部门上市公司现金流等产生的影响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资产评估硕士论坛中,刘芳老师以疫情对浙江资产评估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为切入点,教诲学生要更加深入学习资产评估职业道德规范,无论是在当前的学习还是将来的工作,始终要牢记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审计硕士论坛中,师生就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延期、远程审计等内容展开了讨论,激励学生进一步增强审计使命感,深刻认识到审计监督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努力为推动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云端论坛上,老师向学生展现了浙江经济发展以来的巨大变革。副院长李文贵指出,“我们既要倾听浙江故事,更要追逐青春梦想,大家不仅是浙江故事的倾听者,更是实践者,创造者。同学们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树立崇高家国情怀,争取将来为浙江乃至中国经济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15级会计研究生唐芳丽表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一定要积极引导身边的人员理性、客观地分析疫情影响,坚定对浙江和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信心,同时也要守住‘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初心。”“云课堂”上满屏的“点赞”、屏幕前的一抹抹暖心的微笑,从“键对键”到“心连心”,会计学院思政“云课堂”以新模式,赋予思政教育新活力,正不断启发着一颗颗赤子之心……
眼看年末将至,2020年的学习考试安排也该提上日程了!除了传统的学霸必备类考试注册会计师,企业事业单位评职称必备的中级、高级会计职称,以及最近一直很火的管理会计师岗位能力证书等等,在这些琳琅满目的考试和证书中,哪些张证书最适合财务管理人员?先从国家宏观政策来看,2019年国家大规模推广减税降费政策,减税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完善,企业面临着更加严格的征管要求。从个人职业发展来看,业财税三者的融合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开具发票、记账、报税的财务会计思维,还应懂得当前最新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能够将税收紧密嵌入战略、预算、成本、投融资等管理流程中。税务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与社会急切需求,该项目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根据税务管理人员的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其中高级税务管理师项目则侧重于全面提升财税管理能力、降低企业财税管理成本、充分防范财税风险,培养新时代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的税务管理复合型人才。与中级税务管理师相比,高级税务管理师更注重管理能力的培养,因此高级税务管理师更适合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财务人员;税务局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计、审计、税务、金融、证券、律师等中介机构合伙人。高级税务管理师报名资格是什么?如何报名?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可获得直接报名资格:获得中级税务管理师证书1年及以上;获得省部级会计(或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律师等国内外执业资格证书。学员可以直接在百度中搜索北京国家会计学员税务管理师官网,直接进行注册,线上提交相关证明等待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始线上学习。高级税务管理师的培养模式是什么?课程如何设置税务管理师项目的培养采取的是“OTO线上+面授”相结合的混合式培养模式。学习周期最短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学习周期从开通线上课程开始计算,至提交考试申请,计算为一个学习周期。高级税务管理师线上课程共设有6大模块,选修课和必修课一共22门课,共计102学时可供学习,完成必修课就能申请面授培训。高级税务管理师设有8天的面授培训课程,面授设有八大模块,分别从国际税收概括、CFO视角下的税收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综合培养高级税务管理师人才的管理能力和战略思维。学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高级税务管理师有哪些福利政策?学习高级税务管理师项目的学员可以免费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每年组织的税务高峰论坛;高级税务管理师的培训学时,可计入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期间所修学时计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分银行,该学分可用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抵免和学费减免;取得高级管理会计师证书的学院可免修高级税务管理师项目的线上课程,按规定提供相关审核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直接参加高级线下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高级税务管理师证书。报考税务管理师,为什么要选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业高端人才培养机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是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董事单位之一,北京国家会计学员是专业国家级会计后续教育培训基地,多年致力于中国财税理论与实践研究。致力于中国财税理论与实践研究学院早在2013年成立了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建立了开放的研究平台,主要由国内外著名的财税专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专家、业界著名的实务专家共同组成;学院于2016年成立了“税收大数据实验室”,为国家提供制定税收政策数据。承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项研究、咨询工作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曾配合我国财政部税政司及国家税务总局从事“营改增”、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国际税收及全国重点税源调查等多项重大税制改革及税收管理的研究工作,同时在建筑、金融、石油、煤炭、通讯、航空、电力、房地产、租赁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税务政策咨询经验,先后承担了多家大型中央企业或单位的税收政策咨询工作。
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在北京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首届高峰论坛以来及本届高峰论坛期间,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了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包括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融资类项目、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共6大类283项。一、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二)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四)中国政府将实施“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五)中国发展丝路主题的债券,便利境内外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继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七)中国科技部与有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八)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未来三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境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十)中国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融资,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增长。(十一)中国海关总署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家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共享项目信息数据。(十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间的标准信息交换和共享。(十三)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增加硕士、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十四)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十五)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未来5年邀请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政治组织、政要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十六)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开展创新交流合作。(十七)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版权贸易合作计划。(十八)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发起并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项目。(十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二十)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在巴基斯坦推进中巴急救走廊项目。(二十一)中国将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二十二)中国工商银行发行首支“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深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二十三)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活动。(二十四)中国将启动第一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与世界银行合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二十五)中国财政部所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二十六)中国2019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于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二、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一)中国政府与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卢森堡、牙买加、秘鲁、意大利、巴巴多斯、塞浦路斯、也门等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二)中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吉布提、蒙古、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政府以及非盟、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三)中国政府将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四)中国政府与肯尼亚、瑞典、智利政府签署税收协定和议定书。(五)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利比里亚、尼泊尔、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沙特阿拉伯、老挝、哈萨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六)中国政府与老挝、保加利亚、拉脱维亚、萨尔瓦多、巴拿马等国政府签署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合作协定,与以色列政府签署创新合作行动计划。(七)中国政府与尼日尔、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几内亚等6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文件,将与尼泊尔、罗马尼亚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合作文件。(八)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规划框架下共同建立中匈合作促进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签署关于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双边行动计划。(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老挝计划投资部签署中老经济走廊合作文件,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规划,与印度尼西亚海洋统筹部签署关于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规划。(十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奥地利数字化和经济事务部,瑞士财政部、经济教育与科研部签署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签署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实施框架的谅解备忘录。(十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欧委会发布关于开展中欧基于铁路的综合运输通道研究联合声明。(十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国-希腊重要领域三年合作计划(2020年-2022年)。(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与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签署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五)中国农业农村部与孟加拉国农业部、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缅甸农业部、尼泊尔农业部、巴基斯坦食品与农业部、菲律宾农业部、泰国农业部、斯里兰卡农业部、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促进“一带一路”合作 共同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合作意向声明》。(十六)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7国铁路签署《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十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效实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加强邮政和快递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二十)中国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泰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在埃塞俄比亚、斯里兰卡的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议,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设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贸部签署关于相互设立贸易促进机构的备忘录,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二十三)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系部签署关于编制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2019-2023年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二十四)中国财政部与日本国金融厅、日本国注册会计审计监管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文件,加强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二十五)中国银保监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局、毛里求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等国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二十六)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签署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文件,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署、乌拉圭教育文化部、南非科技部、以色列科技部、马耳他科学技术理事会、印尼研究技术与高等教育部签署成立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文件。(二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巴西科技、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通信部,卢旺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二十八)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与俄罗斯海关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蒙古海关总局签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文件。(二十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能源领域合作文件。(三十)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宣言。(三十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哥拉财政部、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关于开展授信合作的协议文件。(三十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电信联盟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项下数字领域合作以促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三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机构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三十四)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协同合作推进小水电国际标准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三十五)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行动计划(2019-2021)。中俄民机标准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中俄民机标准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协议备忘录。(三十六)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议。(三十七)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4家国际成员和伙伴共同通过《关于推进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发展的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三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将发起实施“丝路一家亲”行动,未来2年将推动沿线国家社会组织建立500对合作伙伴关系,在沿线发展中国家开展200项民生合作项目。(三十九)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西非旅游组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四十)更新海上丝路指数体系,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口指数(NPI)。(四十一)中国与俄罗斯开展国际铁路联运“一单制”金融结算融资规则试点。(四十二)中国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共同成立“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签署合作协议。三、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一)中国与埃及、斯里兰卡、阿联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意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交通和海关等机构,重要港口企业、港务管理局和码头运营商的代表共同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二)中国与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阿联酋、中国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三)中国财政部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集团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授权开发银行以该项目项下的“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名义执行。(五)中国与俄罗斯、巴基斯坦、蒙古、老挝、尼泊尔、新西兰、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越南等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机制并发起《“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等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召开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七)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安哥拉、亚美尼亚、柬埔寨、古巴、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冈比亚、危地马拉、伊朗、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亚、老挝、马尔代夫、毛里求斯、蒙古、缅甸、尼日尔、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多哥、阿联酋等25个国家环境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老挝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等4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九)中国与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冈比亚、佛得角、刚果(布)、蒙古、苏里南、汤加、柬埔寨、乍得、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与小城镇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在组织亚太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等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十二)中国地震局与亚美尼亚、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亚洲地震委员会、非洲地震委员会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十三)中国海关总署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简称‘关铁通’)”。(十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拉美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十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长沙倡议》。(十六)中国科学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尼亚大学、泰国科技发展署、欧洲科学与艺术院等37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十七)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议》。(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新加坡、文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成都倡议》。(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划》。(二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文化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共同发展倡议》。(二十一)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家美术馆和重点美术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二十二)中国有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全国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艾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二十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与有关国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媒体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二十四)新华社与波兰通讯社、意大利克拉斯集团、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阿塞拜疆通讯社等32家机构共同成立“一带一路”经济信息网络。(二十五)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项目,并在埃塞俄比亚等国进行试点。(二十六)中国科学院启动实施“丝路环境专项”,与沿线各国科学家携手研究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路径和方案。(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的中国-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就共同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当局能力建设达成共识,双方于4月中旬在基金组织维也纳联合学院举行首次联合培训班。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下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成员机构开展经济政策培训。中国银行开展“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研修班。四、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桑比克、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与乌干达有关部门签署产能合作框架协议。(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法国财政总署签署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清单(第三轮)。(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捷克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中捷合作优先推进项目清单(第二轮)。(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清单。(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泰国交通部、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政府间合作建设廊开-万象铁路连接线的合作备忘录。(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产业园、基础设施、物流中心以及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与通信部递交木姐至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八)中国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新加坡盛裕控股集团建立联合投资平台。(九)中国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法国投资机构Trial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参与美国KKR全球影响力基金、美国华平金融基金、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期。(十)中国丝路基金投资阿联酋迪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文旅项目和油气合作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亚投行合作开展阿曼宽带公司贷款项目。(十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发起新型双边基金,包括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意产业合作基金、中法产业合作基金。(十二)中国光大集团与有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十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同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等项目。(十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交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十五)中国再保险集团与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十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城和布比延岛开发机构签署《“丝绸城和五岛”开发建设咨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十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五、融资类项目(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公路、矿产、电力等领域项目贷款协议,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智定银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融资合作协议。(二)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议。(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桥梁、管道项目贷款协议,与阿根廷财政部、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签署电力项目贷款协议,与玻利维亚发展规划部签署铁矿钢铁厂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交通部、尼日利亚财政部签署铁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卡塔尔AL Khalij商业银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项目贷款协议。(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士信贷银行合作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韩国进出口银行、意大利外贸保险公司、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等合作为莫桑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六、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中塞友好工业园区项目,在阿联酋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在柬埔寨开展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合作项目,在塔吉克斯坦投资建设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在塞内加尔建设加穆尼亚久工业园区二期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收购塔塔钢铁公司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工厂项目,在辽宁盘锦与沙特阿美建设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在巴基斯坦投资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在沙特投资建设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城项目。来源:外交部网站监制:张力编辑:姜晶晶流程编辑:孙佳星
从2009年开始,国家试点25所大学开始招收全日制双学位的会计硕士,但是在2010年考研招生中,25所试点大学中的三所: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并没有招生。2012年,专业硕士开始进行试点改革,扩大考试科目和评价方式改革试点范围,部分专硕初试将取消政治科目的考试。这是近年来第一次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初试不考政治理论,而相应地把政治和专业课转移到会计硕士复试中考察。会计硕士考研的满分由以前的500分(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减少到现在的300分(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能力综合:200分)。可以说,这次改革的直接结果就是使得会计硕士的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的国家一区管理类分数线非常高,另一方面,国家大力扶持发展专业硕士,虽然会计硕士奖学金体制还不完善,但是面对良好的就业前景,2年的学制,以及相对较小的竞争压力,很多同学还是选择了专业硕士。中国教育在线之前推送了一篇《统考名额下降严重非全日制招生人数大幅增加 会计硕士还值得报考吗?》,分析了MPAcc非全日制招生人数大幅增加的原因和MPAcc新增院校的报考难度,以下汇总了全国综合类院校MPAcc排名TOP10近四年录取分数线和学校特色亮点、MPAcc名校2014届毕业生现在平均薪资,仅供有意向报考MPAcc的同学参考。一 全国综合类院校MPAcc排名TOP10TOP1厦门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190501002017年录取分数线:19050100(在职100人)2016年录取分数线:230551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3055120(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会计专业办学历史久。从1924年开始,发展成型,拥有一系列成型完善的教学和教育体系。南派会计代表。2、就业好,市场需求大。各大企业争抢厦大毕业生。2007年200个CC毕业生有企业提供的2000多个岗位,其就业前景可见一斑。3、师资力量雄厚。聘请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著名的大型企业的CFO、国内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为会计硕士开设专题讲座。4、厦门大学本身属于985、211院校,院校资源可以共享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大学。5、1987年厦门大学会计专业就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学科。第一个会计博士生诞生地。第一批会计专硕试点院校。6、厦门大学的会计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与众多企业合作,社会实践较多,所以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高!TOP2中国人民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35601202017年录取分数线:230601202016年录取分数线:240601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3560120(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第一批会计专硕试点院校,会计专业拥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育教学体系完善。2、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实践点,培养的会计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属于国家级别的水平。3、人大的会计属于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北派会计的代表。4、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TOP3湖南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15551302017年录取分数线:220551302016年录取分数线:220651402015年录取分数线:22555110(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湖南大学原为“岳麓书院”,始自宋朝,办学历史从未中断。2、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基地3、会计学科排名中国前十4、湖南大学属于985、211院校,走国际化道路,借助优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开展会计专业的研发教育教学工作。5、毕业生就业率极高,湖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生为大多企业争抢,特别是在湖南省,更是炙手可热!TOP4暨南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462017年录取分数线:248(会计)、234(审计)2016年录取分数线:2232015年录取分数线:215(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中国第一所由华侨创办的华侨学府,是中国境外生最多的大学2、直属国务院侨务办领导,暨南大学属于211院校3、梁实秋、钱钟书、周建人等都曾是暨南大学的教师,暨南大学会计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4、暨南大学CC毕业生的就业率极高,广东的各大企业争抢,侨资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TOP5武汉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190501102017年录取分数线:195551102016年录取分数线:215601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3065125(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就业非常好,和四大有合作,要是考下CPA的话,企业回来抢人2、985院校,历史悠久ACCA2010年已招实验班,综合实力排名全国前十名(排名第七)3、专硕的研究方向:01财务会计 02管理会计 03审计 04财务管理 05电算化会计4、隶属于教育部。硕士点374,博士点250,博士后流动点32个。5、知名校友:易中天,池莉,邓晓芒,吴惠良6、本科学生毕业时,全国500强企业,有200家来学校招聘TOP6中山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5060120(会计) 23560120(审计)2017年录取分数线:255601202016年录取分数线:230601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2060120(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中山大学是中国十大超重点名校之一(排名第九),985院校,中山大学会计学科是全国重点学科,学术实力强2、就业趋势:去四大的较多,生源好3、知名校友:黄药眠,林若,杨秦芳等TOP7中国海洋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175(A线) 165(B线)2017年录取分数线:220(全日制)、186(非全日制)2016年录取分数线:2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19(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中国海洋大学会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税务、管理等多个领域的著名专家教授之群力,在国际范围内考察、筛选和聘用MPAcc项目师资。2、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是目前山东省唯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会计学专业TOP8西安交通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00551102017年录取分数线:200551102016年录取分数线:230601202015年录取分数线:230751202014年录取分数线:22060120985院校,综合排名第18(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始建于1928年,是我国最早的管理学院之一, MPAcc试点学院之一。。2、西安交通大学专任教师98名。其中教授34名,副教授43名,助理教授/讲师21名,获得博士学位者92人,占教师总数94%。目前学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1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8名,长江创新团队1个。3、西安交通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首批举办MPAcc教育的高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惟一具有非全日制MPAcc单证培养教育授权的高校。聘请了多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作为MPAcc授课老师。4、拥有各个银行,四大行居多,多位分行、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西安经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TOP9复旦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180601052017年录取分数线:185601102016年录取分数线:18539782015年录取分数线:170(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复旦大学是我国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批准的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项目特色:专业化、管理型、实践性、国际化3、财智汇,校友会:李达三和叶耀珍最高捐赠1.1个亿4、复旦大学MPAcc项目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多渠道外聘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业内知名人士以及知名院校的优秀老师过来给学员授课。此外,项目会定期邀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领导、证券公司的总经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跨国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等实业界高管为名誉教授、兼职教授,以讲座、论坛等形式与学员双向交流。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金融出版社、高盛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大中企业都是院校的合作企业。TOP10北京大学(一)、近四年的录取分数线2018年录取分数线:24560150(全日制)2017年录取分数线:24050130(第一年招全日制)(二)、学校特色与亮点:1、北京大学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光华管理学院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商学院之一。2、光华管理学院拥有中国商学院中最强大的师资阵容, 会计学科是国内最具前沿性的会计学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属一级学科工 商管理设有博士后流动站。3、2017年以前只招收在职MPAcc,2017年首次招收全日制MPAcc。三大国会就业官方说:“国家会计学院的定位在于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高级人才,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现实说:“80%同学进入到了国企和外资事务所(证券金融类行业居多)其他多数考取公务员。”背景支撑三大国家会计学院在政府、央企国企以及大部分企业认可度很高。三大国会虽然不是985、211,但是实力强劲,相比普通的211院校不差,虽与央财、对外经贸、人大等名校综合实力上还有一定差距,但就会计专业来看,一点不差。地区优势从报考难度上来说,MPAcc作为经济类专业,考取经济大省对自身未来的发展有利无害,这也为什么一直在说:会计专硕择校要优先考虑就业地区。二 MPAcc名校2014届毕业生现在平均薪资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9.45%就业行业分布:硕士毕业生流向最多的十个行业,由高到低排列为:金融行业占56.64%,资讯占6.7%,政府事业机关占4.83%,制造业占4.83%,IT占4.93%,会计师事务所占4.93%,房地产占3.51%,教育科研占2.2%,电力能源占1.54%;就业单位性质:2014年毕业生进入国企工作的比例最高,达到34.24%,其次分别为民营企业,外商合资,中外合作等。硕士生有41.28%进入国有企业,24.72%进入了民营企业……就业薪酬:我校2014年毕业生签约平均税前月薪为6185元。本科生平均月薪为5845元,硕士研究生平均月薪为6534元,博士研究生平均薪水为7718元。北京交通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9.4%就业行业分布:由高到低排列:信息技术占19.46%,轨道交通行业占14.15%,金融行业占7.85%,教育行业占7.42%,建筑业占5.94%,电力行业5.38%,军工行业占5.22,核电占0.36%,部队占0.24%,其他占33.97%。就业单位性质:由高到低排列,国有企业占62.92%,民营企业16.27%,党政机关3.19%,科研单位2.59%,教育单位占6.94%,三资企业占3.55%,地方基层项目占0.96%,部队占0.32……就业年薪:针对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年薪进行了抽样调查,具体情况如下:10万/年占43%,10万~15万/年占8%,15万以上/年占8%,5万以下/年占1%,5万~7万/年占17%,7万-10万/年占23%。中央财经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9.24%就业行业分布:我校毕业生签约单位行业广泛,其中金融业一直为主要的行业流向。从2014年的情况看,硕士生签约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人数众多,其中银行业仍位居第一,占签约人数的33.62%。主要签约单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移动,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证证券交易所等。薪酬水平:调查显示,研究生平均期望起薪为6598.4元/月,实际获得的平均起薪为5953.5元/月,毕业生薪酬期望高于实际薪酬,但期望水平较为合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9.22%就业行业分布:2014届毕业生就业仍以我校学生传统就业行业为主,金融,外贸会计审计类行业仍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超过50%的毕业生在以上三个行业就业,其中到银行类金融机构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最多,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政策性一行每年到校招聘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的单位以国有企业为主,约三分之一的毕业生在国有企业就业。用人单位满意度:2014年,通过对147家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总体满意程度达到96.71%(包括满意和很满意)。其中,对我校毕业僧满意度最高的是专业基础(96.77)和外语能力(95.16%)。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99.2%单位所属行业:从单位所属行业来看,毕业生就业人数较多的行业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就业单位性质:清华大学2014届毕业生签第三方就业的单位以企业单位为主,达到62.5%,其中国有企业占37.8%;其次是高校、科研及其他事业单位,比例为27.3%;再次为党政机关,比例为9.8%。就业单位:根据第三方就业人数统计,接收我校毕业生15人以上的单位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99.15%用人单位行业:金融业22.33%,政府机关,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19.76%,教育占10.87%,房地产也9.6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4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8.7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6.92%,制造业占6.52%,其他行业5.73%。薪酬待遇:中国人民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报告和中国人民大学2014届毕业生择业过程调查报告显示,98.56%的毕业生实际薪酬待遇与期望薪酬待遇比较一致,仅1.44%的毕业生认为差距较大。满意度:"中国人民大学2014届毕业生择业过程调查报告"显示,95.16%的毕业生表示对就业单位"满意"和"非常满意"。参考:中国会计硕士网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综合免责声明:本头条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头条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头条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