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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的当铺,盈利的本质是什么,水很深套路更多方且治之

旧中国的当铺,盈利的本质是什么,水很深套路更多

在旧中国,有一种很奇特资本运行模式,那就是当铺。有人就很不理解,这不就是一个把自己东西典当成金钱,满足一时之需的铺子吗,怎么还和资本的运作扯上了关系。大家看完小编的这篇文章,就会明白了。当铺的真正运行模式是怎么样呢。从本质上来说,当铺就是一个现金借贷的组织,我们所典当的物品,其实就是实物抵押,跟现在的贷款模式是一样的。当时所能典当的东西很多,一般以金银首饰的价格最高,尽管这样也只能按照实际价值的一半套现,其他的东西更低。一旦典当的成交,当铺付给典当人现金,这并不是最后,这笔现金当你赎当的时候,当铺还会收典当人的二分利息。物品典当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1年左右,如果到期不能赎回,那么典当物就归当铺所有。从这里看,当铺作为一个解燃眉之急的机构,实际上就是一个贪得无厌,放高利贷的机构。当铺一般都有哪些固有的操作呢!旧社会当经济拮据,典当一般都会是一般人的出路。当铺的外形,和其他的店铺,有很大的不同,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一个高大的外墙上,书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当”字,这个字大的占据了整个墙面。当进入店铺之后,又是另一番景象,空间十分的狭小,光线也十分黑暗,在加上各种典当物的气味,混杂在一起,直接让人产生一种阴森的感觉。在四周的墙面上贴着典当的各种规矩“失票无中保不能取赎”“虫咬各听天命”“古玩玉器周年为满”,甚至在一些小当铺中,还明确表明典当的上限金额,或者哪种物品不接受典当。店堂的横门之前,有一排用青砖砌筑成柜台,差不多比一般人要高一头左右,典当的人只能,仰着脸踮起脚才能交接货物,因此被俗称为“高柜台”,这也就成为当铺的另一个别称。我们以江浙一带的典当行为例,具体的说一下。当铺作为一个暴利行业,并不是谁都可以开设的。在旧社会江浙一带的当铺,大多是徽州人开设的,如上海“裕和”, 苏州的“惠鲁”,他们有一个十分严密的组织,并沿袭旧社会传下的不成文规定,这些当铺完全是由乡亲或者亲朋好友集资创办,外人是不允许插手的。在这些店铺中,有很多的人既是股东,也是店铺的工作人员,以便随时监督店铺,保护资金的安全,一点店铺失窃或者监守自盗,便于追回丢失物品,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店铺就相当一个组织,一个乡帮。由于他的特殊性,他的人事的设置也很有意思,一般有经理人统一管理,下面设置了“三房”“四柜”位置。“三房”指的是钱房、饰房、包房。这个很好理解,钱房管理当铺的财物,也就是账房的意思,而饰房和包房主要负责管理典当物,比如金银首饰和皮布衣物。“四柜”指的是专门对外的部门,也就是直接和典当人接触的部门。看货、估价、赎当都由他们管理。四柜又以股权的多少、地位的高低、资历的深浅,一次分为头柜、二柜、三柜、四柜。除了这些工作人员外,还有一些雇佣的小工,主要有以下三种“写票”“清票”“小郎”,他们都是很普通的成员,只是帮助做一些辅助工作,比如打包存仓,拿票赎当等等。“四柜”有一个很神圣的称呼“朝奉”,这种叫法很多的人不理解,在封建社会,当铺的开张一定要获得朝廷的批准,从这个意思上来看,是“奉旨经办”,皇帝允许的干的,谁也奈何不了他,只要发生纠纷,把皇帝抬出来,就能把人下个半死。“朝奉”这个职位的功能,是我们大家最为熟知的。他们在估价上面,十分吝啬,而且绝不更改当铺中有很多的不成文的规矩,甚至能够看出他们的职业道德!第一个规矩,当价钱谈妥之后,写当票的朝奉会高喊一声“王———”,不知道实情的人,也许会大吃一惊,我命名姓李,为何喊王,是不是弄错了。其实并不是这样,一般情况之下,谁愿意进当铺,为了保护典当人的隐私,于是直接都统一称呼“王”,也有告诉别人这单典当生意成功的意思。第二个规矩,当铺会在当票上做手脚,就像我们看到的医学专用字体一样,只能在典当行业能看懂,典当人根本就不认识他们的那种,歪七八扭的古怪字体。他们一般会把纯金戒指,写成淡金戒,宝石写成石料,狐皮袍子写成光板无毛皮等等,万一以后出现纠葛,他们就会以当票为凭证,反正是都向孬处写,绝对不会写好的。总之最后价值连城的东西,进入当铺之后,就变成了便宜货。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绝对是一种赤裸裸的欺诈行为,可是在当时,确是一种本事。能够成为当铺的“头柜”,那绝对是眼光毒辣,对于鉴赏一类极为熟悉,不论是古玩字画、珠宝玉器、绫罗绸缎、皮毛衣物,可以说要样样精通才可以。除了自身的业务能力之外,还有善于盘剥,心思毒辣,又老于事故致人,才能担任。这样的人物,一般都是有几十年和社会各个阶层打过交道的人物,最会察言观色。要从进当铺的三教九流之中,进行精准的判断,看机行事,从中炸出自己的油水。

今子不去

马云:中国的金融当铺思想严重,喜欢给不需要钱的企业贷款

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发表主题演讲。 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10月24日,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金融的本质是信用管理,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马云在演讲中谈到了其与很多企业家的交流体会,中国的金融当铺思想最为严重,要么是资产全押了出去,压力巨大,压力大以后动作变形;要么肆无忌惮贷款,不断加杠杆,负债搞得很大。“大家都知道,你向银行借10万块,你有点慌;借1000万,你和银行都有点慌;借10个亿,你一点不用慌,银行会很慌。”马云说,还有一个习惯,银行喜欢给好企业、不需要钱的企业贷款,结果让很多好企业变成了坏企业,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钱太多也惹很多事。马云指出,抵押的当铺思想,是不可能支持未来30年世界发展对金融的需求的。必须用借助今天的技术能力,用大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来取代当铺思想,这个信用体系不是建立在IT基础上,不是建立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必须是建立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让信用等于财富。“其实要饭的,也必须有信用,没有信用,连饭都要不到。”马云说道。(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不择善否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 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监管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典当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准入管理。从做好证照衔接、审慎稳妥准入、完善准入管理、规范人员管理、优化审批服务、共享许可信息六方面提出要求。二是依法合规经营,稳健有序发展。要求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回归典当本源、改进收当服务、合理确定息费、依法处置绝当、严守行为底线。三是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压实各方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四是整顿行业秩序,实现减量增质。从细化认定标准、加强信息公示入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实施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从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当票领取、出台扶持政策、提供融资支持、发挥协会作用等方面促进典当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相关条例施行后,银保监会将就典当行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典当行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监管等规则。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制定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近年来,典当行业发展总体平稳,业务继续保持小额、短期特色。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397家,注册资本1722.6亿元,资产总额1602.7亿元,典当余额992.86亿元。2019年1-12月,全行业实现典当总额2860.48亿元,累计开展业务179.2万笔,平均单笔业务金额16.6万元,平均当期33天,最短当期1天。2018年职责转隶以来,银保监会积极推进规制建设工作。目前已基本起草完成典当行监管办法,拟在上位法出台后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适应现阶段典当行业发展、监管体制与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通知》。二、《通知》制定的总体原则是什么?《通知》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守功能定位。引导典当行回归典当本源,专注细分领域,培育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满足小微企业、居民个人短期、应急融资需求,发挥对金融体系“拾遗补缺”的作用。二是严守风险底线。要求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严守行为底线,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坚持简政放权。优化典当行审批服务,削减不必要的审批,减轻年审负担,方便当票领取,优化典当行业营商环境。三、对典当行实行后置审批的依据和具体安排有哪些?2017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明确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要求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通知》在证照衔接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即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环节告知典当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申请许可证,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证前不从事典当业务活动。四、绝当物处理方面,《通知》有哪些规则调整?在绝当物处理问题上,《通知》不再区分绝当物估价金额大小要求,统一要求典当行对绝当物采取协议折价或协议拍卖、变卖的处理方式,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多退少补”。即拍卖、变卖收入在扣除拍卖、变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应当继续向当户追偿。主要原因是《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明确禁止流押、流质,现行《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损溢自负的规定与《物权法》相抵触。五、在典当行利息和综合费用收取方面,《通知》有哪些新要求?利息方面,适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通知》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范围执行,不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综合费用方面,要求典当行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向当户收取综合费用,且不得超过现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上限。同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通知》鼓励典当行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综合融资成本。六、在“失联”“空壳”企业处置方面有什么考虑?《通知》从细化认定标准、加强信息公示角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失联”“空壳”企业处置力度。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向社会公示力度、采取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等方式,引导“失联”“空壳”企业主动退出,实现减量增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七、《通知》与现行规定是什么关系?目前,涉及典当行业监管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考虑到《通知》是为适应典当行业发展与监管的实际情况,对《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部分条款的修订,因此,《通知》发布后,《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仍旧有效,但与《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通知》为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升服务效率,完善准入管理(一)做好证照衔接。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办理登记注册的典当行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证前不从事典当业务活动。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被批准的典当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劝导其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对拒不配合的,依法向社会公示。(二)审慎稳妥准入。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公开透明、公正廉洁原则,审慎稳妥开展《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变更等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新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要持续跟踪半年以上,监督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违规违法经营等情况。(三)完善准入管理。支持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设立典当行、开展典当业务。即日起,不再对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设置前置条件;鼓励已设立的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增强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四)规范人员管理。典当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有犯罪记录;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个人责任;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五)优化审批服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典当经营许可证》发放、变更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寓管于服,优化改进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因地制宜实施“一窗受理”,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六)共享许可信息。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放、变更、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典当行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二、依法合规经营,稳健有序发展(七)依法合规经营。典当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坚决抵制“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八)回归典当本源。典当行应当回归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逐步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专注细分领域,提升鉴定评估能力,培育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九)改进收当服务。收当时典当行应当核对当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当物并予以登记,要求当户提供当物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当户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对当物的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十)合理确定息费。典当当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范围执行,当金利息不得预扣。典当行应当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向当户收取综合费用,且不得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上限。鼓励典当行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综合融资成本。(十一)依法处置绝当。典当行应当采用协议折价或者协议拍卖、变卖的方式及时处理绝当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拍卖、变卖收入在扣除拍卖、变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应当继续向当户追偿。(十二)严守行为底线。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集资、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三、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十三)压实各方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典当行实施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落实。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委托地市级、县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等部分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专职监管员的人数、能力要与被监管对象数量相匹配。(十四)实施分类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典当行的经营规模、服务对象、内部管理水平、信用状况、风险状况等,对典当行实施分类监督管理。(十五)加强日常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典当行的非现场监管。典当行应当按要求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如实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十六)加大处罚力度。典当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四、整顿行业秩序,实现减量增质(十七)细化认定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认定为“失联”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认定为“空壳”企业:近6个月未开展收当、续当、赎当、绝当物处置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十八)加强信息公示。对“失联”或者“空壳”企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向社会公示力度、采取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等方式,引导其主动退出典当行业。五、实施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十九)减轻企业负担。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每年选取1/3的典当行进行年审,三年内实现年审全覆盖,减轻典当行年审负担。同时,年审期限延长为6个月,起止时间为次年4月1日至9月30日。(二十)方便当票领取。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本着“安全、便民”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当票发放工作,方便典当行当票领取。(二十一)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扶持典当行业发展,引导典当行更好为中小微企业、居民个人提供融资服务。(二十二)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典当行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融资。(二十三)发挥协会作用。地方典当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典当行业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度;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5月8日

马赛人

中国金融的当铺思想,让很多企业迷失自己,最后都走上了破产之路

看了马老师的讲话,确实感觉有点醍醐灌顶,很多网友留言都说,这简直就是外星人的思想,太前卫,太超前。简单来说,马老师的全文讲话很多地方都值得深入研究,今天我们就先研究一个,“当铺”思想。这个话题今天比较火。金融中的“当铺”思想马老师讲话原文:第三,金融的本质是信用,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抵押和担保就是最当的当铺。这在当年也是很厉害的思想,没有抵押,担保这些创新,就没有今天的金融机构,中国经济40年来不可能发展到今天。但是靠资产和抵押的体制会走两个极端,我这几年跟很多企业家交流,中国的金融当铺思想最为严重,要么是资产全押了出去,压力巨大;要么肆无忌惮贷款,不断加杠杆,负债搞的很大。有个段子可能大家都知道:你向银行借10万块,你有点慌;借1000万,你和银行都有点慌;借10个亿,你一点不用慌,银行会很慌。抵押的当铺思想,是不可能支持未来30年世界发展对金融的需求的。我们必须用借助今天的技术能力,用大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来取代当铺思想,这个信用体系不是建立在IT基础上,不是建立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必须是建立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让信用等于财富。要饭也必须有信用,没有信用,连饭都要不到。这个“当铺”思想,估计也就马老师看破敢说破,有的即使看破了,可能说了也没人听。有些时候确实需要有一定地位的人,说了才会有促进作用。我们都知道,传统的当铺,很多时候可以周转一下资金,用自己家里值钱的东西。换点钱,来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但是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有,很多人去了当铺之后,很少有再去赎回自己的东西了。我觉得主要的问题,还是去典当的人,拿到钱后就去消费了,没有想到怎么去增值,导致没有能力赎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的金融活动中,很多企业家,是不是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把自己的家底全部典当出去,虽然很多人还是希望得到钱之后,让企业继续维持或者做大做强。但是很多时候,事与愿违。其实马后炮的分析一下,以下的两种情况,都会需要融资,但是结果可能都不是很理想。第一种就是经营困难如果说企业经营困难的话,这个时候,其实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已经处于颓势。在现有的管理层人员中,无法再回让企业重新找到自己的路。如果只是单纯的注入钱而不换人,那么就好像往一个漏水的篮子里面注水一样。创始人的思想认识,就是注水的漏洞。不换掉它,没法改变的。所以结局将是企业难以为继。第二种就是扩大规模如果企业经营的比较好,就要扩大规模。表面上看这说明经营有方,等扩大规模之后,发现市场行情变了,企业突然就无法维持运转了,资金链断裂。这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大环境,其实本质原因,还是经营者自身的认知和思想的问题。同样,这样的情况,你给他注资,他也不知道是自己的错误决策导致的资金链断裂,还以为只要都建好了,市场就会回暖。估计即使建好了,市场也不需要了,最后也是无法维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企业家这些超过认知的融资原因,不仅是企业家自身的问题,很多放贷的银行,也是难辞其咎。我记得日本曾经超市巨头八佰伴老总和田一夫说过,他在经营超市的时候,本来企业不太需要钱的时候,银行家门,主动去找他,让他贷款经营。当时和田先生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确实事业如日中天,就轻信银行家们,开始贷款经营。后来因为经营问题,导致企业出现破产征兆。这时候,银行家们,都来找到和田先生。希望可以得到还款,其中有的银行家,还承诺,拿到款后,再重新续给和田先生,让他的企业继续经营。结果和田先生再次相信了银行的说法,将最近收回的一笔货款,天真的还给了银行。等着3天后,银行再次放款。可是他没有等来银行的资金注入,只等来了企业的宣告破产。所以八佰伴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企业不要贷款经营。因为一旦这样,你就被绑上了一个急速行驶的列车,如果出现脱轨最终留在车上的,只有企业家自己。写在最后虽然马老师已经对金融中的“当铺”思维进行了点破,但是我觉得要是彻底改变这样的思维,还需要很多年,很多代的努力,让我从点滴开始,别让自己成了“当铺”思维的牺牲品。

爱背叛

黄金管家研究院:2019年中国互联网黄金回购行业报告

文章来源:黄金管家研究院一、 中国黄金回购行业现状中国的黄金市场自2001年开始逐步放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和普及教育,国内的实物黄金品类已经非常丰富多样,老百姓对各类购买实物黄金的渠道也已经不陌生。根据公开数据推算,目前我国的民间存金量已经超过1万吨(民间存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民间历史遗存黄金,约156吨,二是自产矿金形成的存金,约4075 吨;三是净进口形成的存金,约6500吨;三项总计约为1.07万吨)。按照黄金的公允价格计算,这些黄金价值约3.2万亿元。同时,民间持有实物黄金的人数已经达到近3亿人,也就是说几乎每个家庭都有黄金。2015-2018年,国内黄金回购业务量约占黄金零售量的30-40%,回购的黄金(也叫“再生金”)与矿产金、进口金一起组成国内黄金供给侧的“三家马车”。虽然国内黄金存量市场巨大,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黄金回购业务通常面临税收、物流、检测、定价等多重障碍,且用户的信任感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需要跨越极高的门槛,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内一直没有一个公允的、标准的黄金回购体系,黄金回购品牌缺失,存量客户流失严重。“让黄金流动起来”依然是行业的一个核心痛点。根据黄金管家研究院的跟踪调研,目前国内传统的黄金回购渠道主要有银行、金店、典当行和路边的小微回购店。其中,路边的小微店面占据了50%以上的黄金回购市场份额,银行网点和线下金店分别约占20%,典当行仅占约5%。2018-2019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数家互联网平台开始开展线上实物黄金回购业务,互联网平台成为一种新型的黄金回购渠道。互联网化的黄金回购渠道与传统的黄金回购渠道相比,定价更公允、检测更透明、服务更便捷,且因为集约化的极轻模式,持金人群的回购成本被大幅降低,因此自出现以来一直增长迅猛,目前推算约占3%左右的市场份额。来源:黄金管家研究院调研二、 解析互联网黄金回购模式: 从大数据出发:互联网黄金回购模式的本质是以科技赋能产业升级,旨在解决实物黄金流动性差、回购体验不便捷以及回购成本高的问题。在这个模式中,互联网平台、物流服务商、保险服务商和精炼服务商通力合作,集约化地为客户提供极致的黄金回购服务。中信旗下的黄金科技平台—黄金管家于2019年初正式以子品牌“存金通”开展线上无差别黄金回购业务,是互联网黄金回购模式的先行者,其运营经验对于整个黄金行业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我们选取了存金通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13801个已完成的订单数据,从用户特征、回购黄金的品类和形态等多个维度来解析互联网化的黄金回购模式。(一)用户群体年轻化 且长尾化,20-50岁用户占比超过90%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黄金回购的用户年轻化趋势明显。在存金通的用户中,20-50岁年龄段的用户人群占比超过90%。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年轻人群对互联网的认可度和依赖度较高,普遍受过高等教育,敢于尝试新鲜事物。这与此前很多机构公布的互联网用户群体特征的调研结果相一致。不过有意思的是,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黄金回购的用户中,年龄最大的超过80岁,用户年龄呈右偏长尾分布状态,这可能与黄金本身的悠远历史和持金人群的特征有关。数据来源:存金通,黄金管家研究院(二)粤豫鲁三省用户最为活跃,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女性用户居多广东、河南和山东是互联网黄金回购用户数量最为活跃的三大省份,这可能与国内黄金的生产和加工分布有关,因为广东是国内最大的黄金加工和流转集散地,而河南和山东拥有大量的金矿资源和众多全国性的黄金生产企业,因此这三个省份的持金人群可能最多。另外,与大多数省份男性用户居多不同,在一些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例如西藏、云南和贵州,女性用户的占比超过男性用户,这可能说明越是较为偏远或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黄金变现的需求越强烈。数据来源:存金通,黄金管家研究院(三) 用户对黄金价格敏感度中等,每日10-16点是回购订单高峰时段黄金本身是一个价格波动较高的商品和金融资产,所有买卖过实物黄金、参与过黄金金融产品交易的用户都会关注黄金价格的变化。不过与交易型用户多在国内时间20-22点进行交易不同,虽然互联网黄金回购支持7*24提交回购订单,但大约70%的回购用户都集中在白天10-16点之间进行回购,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大多数实物黄金的回购用户虽然对黄金价格有关注(例如在近期国内黄金价格突破300元/克之后,进行回购的用户数量明显增多),但可能只属于普通的黄金消费者范畴,远不是专业级别的黄金投资者,他们对国内黄金的定价机制仅有粗浅的了解,对价格波动的敏感度中等,甚至较低。大部分用户集中在10-16点进行回购数据来源:存金通,黄金管家研究院(四)杂牌金条回购量最多,单个品类中建设银行金条和老凤祥金饰占比最高近80%的用户回购的都是杂牌金条。但从单个品类的占比来看,在回购的金条中,中国建设银行的品牌金条占比最高,约为8%,其次是中国工商银行和山东黄金;回购的饰品中,老凤祥品牌的金饰占比最高,超过25%,其次是老庙和中国黄金的金饰。数据来源:存金通,黄金管家研究院(五)回购的金条大多有0~0.04克的正公差用户进行回购的金条中,标注了重量的,实际重量大多大于金条包装上标注的重量,克重公差集中在0~0.04克之间,只有少量杂牌金条的实际克重小于标注克重。按照国家标准,在我国生产销售的金条允许有0.025%的正负公差,即商家出售的金条重量可以有相当于标重0.025%的出入,但绝大多数品牌的正公差印证了黄金零售行业的商家确实保证了向消费者承诺的金条重量“只多不少”。数据来源:存金通黄金管家研究院三、 互联网黄金回购的未来随着全球新增矿产金的逐年下降,国内的黄金进口也必然会受限,因此,国内实物黄金零售消费和黄金金融产品投资交易的进一步扩大,更多只能依赖已有的存量黄金,可以预见黄金回购将是黄金行业细分领域中增速最快的板块。互联网黄金回购与传统的黄金回购相比,具备透明、高效和专业等优势,用互联网手段解决黄金回购是黄金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未来3-5年,黄金的线上直接回购和线上线下结合回购两种业务模式或将并行发展,互为补充。其中,互联网回购模式之所以被看好,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 集约化的回购流程将颠覆性地降低行业周转成本。互联网黄金回购可以集中地进行检测和后续处理,不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聘请专业检测人员、采购检测设备或设立检测场地,或许几个检测网点即可满足全国的业务总量。第二, 智能风控等技术的深度应用将解决实践中的安全障碍。互联网黄金回购流程中用户不在现场的检测过程,使得交易双方可能会产生纠纷,这其中最大的纠纷隐患来源是用户恶意欺诈,也是阻碍业务规模化发展的核心安全问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被深度应用到互联网风险管理和反欺诈领域,回购用户的信息将会被多维度识别,同时配合电子签名、实名认证、在线合同管理等技术,可以规避用户恶意欺诈或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声誉风险和资金损耗。第三, 黄金的物流保险管理正在快速改善。随着逆向物流步入智能化发展阶段,对于黄金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丢失、损毁、掉包等问题的处理流程,已经有诸多专业的物流服务商介入并逐步优化。互联网黄金回购的业务模式所带来的便捷体验意味着其在实践中需要较长的流程和技术建设周期。但是,回购这块最后的黄金实物流转领域的蓝海,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产业链企业和科技平台所关注,他们当中的一些已经在此领域作出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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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典当大行其道 典当行变身富人创业天使资金

中国搜索讯一直以来,典当行被视为穷人的银行,而现在富人开始更加频繁地出入典当行。美国知名财经商业网站CNBC3月5日以《富人用典当资金进行创业》为题报道称,富人们将其劳力士手表和艺术收藏品送到高端典当行,以换取快捷便利的资金投资到新创项目中。现编译如下:富人们正将其劳力士手表和艺术收藏品送到高端典当行,以换取快捷便利的资金投资到新创项目中。一些高端典当公司正利用这一趋势,通过高端收藏品抵押让其富有客户能快速拿到数千或数百万美元的借款。根据美国全国典当协会的数据显示,这一数额远高出平均典当额度150美元。有小企业主表示,典当奢侈品获得贷款出现增长的现象,说明从典当行获取贷款的金融压力更小,而且能更快抓住挣钱的机会。坐落于洛杉矶贝弗利山的典当公司首席执行官乔丹·塔巴班克认为,经济形势好转有利于小企业主拓展业绩,“业绩拓展必然提升对贷款资金的需求”。塔巴班克的公司在洛杉矶贝弗利山、芝加哥和纽约运营高端实体典当行。他表示目前公司业绩非常好,正在考虑第四家门店的地点。位于丹佛的高端资产资本公司今年1月底开通了线上典当服务。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杜威·伯克表示,这项服务的一大意义在于“教育那些富有客户,他们有那么多资产闲置在壁橱里”。该公司的一名客户用典当收藏手表的贷款购买了一套商业地产。伯克介绍道,10年来,该客户一直未能成功购买一套地产。去年,他突然遇到一套地产要出售,但必须在一周内付款。银行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办理完全部贷款。在该客户给高端资产资本公司邮寄来“四块非常、非常高端奢侈”手表后,伯克的公司在48小时内为其提供了40万美元的贷款。还有很多客户通过典当奢侈品是为了获得信贷周转。伯克说:“很多时候,当我谈起典当行业,人们一般会认为是为穷人提供借款,典当者的经济状况肯定不好。其实,这种观念十分错误。现在越来越多的客户是小企业主,而且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对于高端典当商来说,当前的趋势就是创业者短时间内急需一笔大额资金。在休斯敦,怀特典当和珠宝公司的帕米拉·怀特表示,过去9个月,典当放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0%,大多数是奢侈品典当。她称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有人要申请专利,创建一个化妆品品牌,通过电视购物销售;有人想要购买汽车,成为优步司机;还有人要成立送货公司,开展送货服务。怀特说:“看起来,确实有很多客户拥有不错的想法,准备付诸实施,投入市场。这些想法并非简单地在街边开一个三明治店。他们的想法都跳出了传统的框框。”(刘春晓编译)(来源:中国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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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说中国的金融当铺思想严重?金融业真的有问题吗?该怎么看?

来源:江瀚视野2020年10月24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外滩金融峰会”上,阿里巴巴创始人、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发表了演讲。其中有一点引发了大家的热议,这就是金融业的当铺思想,马云说: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抵押和担保就是当铺。这在当年是很先进。但是靠资产抵押会走向极端。我是中国企业家协会的主席也是浙商总会的会长,我这几年跟很多企业家交流,中国金融的“当铺思想”非常严重,也影响了很多企业家。有些企业家要把资产全抵押出去,压力非常大,压力非常大动作就变形。还有些人肆无忌惮加杠杆,负债搞得非常大。大家都知道,借十万块钱,你怕银行;借一千万,你和银行都有点慌;借十个亿,银行怕你。还有个习惯,银行喜欢给好企业、不需要钱的企业贷款。结果让好企业变成了坏企业。我们必须借助今天的技术能力,用大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来取代当铺思想。未来的金融体系要从过去的人和企业找钱,变成钱找人和好企业。创新走在监管前面,很正常。但创新远远地走在监管前面,当创新的丰富度和深度远远超越监管想象的时候,就不正常了。那么,马云的话到底该怎么看呢?说实在,我们看到马云的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当前金融业面临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当前金融业的确面临的问题,就是新旧时代交替的问题,我们一直都说传统的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是一个嫌贫爱富的产业,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要明白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主要利润都是有20%的用户所提供的,所以我们看到各家商业银行都要花大力气去维护所谓的高净值用户,那些在银行有高额储蓄和存款的用户,所以我们看到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能够发现,有一些人必须要到银行柜台前面去排很长的队才能办理一个业务,而有些人却可以大摇大摆的进贵宾室享受最好的待遇。同样的问题在贷款领域也是存在的,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实发放每一笔贷款的成本都是相近的,那么发放给一个普通人,它就要进行大量的银行贷款方面的审核,这对银行来说是巨量的成本而发放给有钱人的话,那么它的审核也是同样的,但是成本就相对更低,所以这位也是为什么商业银行喜欢做大规模贷款,而不喜欢做中小贷款。而且当前的商业银行贷款大部分都是抵押信贷,想要说没有抵押物来直接获取信贷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较多问题的原因。其次,我们要考虑到当前的金融科技,已经对银行有着巨大的冲击和变革了,金融科技的力量可以大幅度降低银行原先的高额成本,我举例来说,大家已经熟悉的手机银行,包括我们日常的支付工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已经替代了传统的银行业务,这些业务帮助大家不需要去银行的网点就可以获得类似的服务,从而极度的减少了时间和成本。而且金融科技也让原先难以做到的征信成为了可能性,我们举例来说,也许这家企业是一家创新企业,它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市场的资产可以抵押,特别是不会有什么房地产资产可以用于抵押,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可以通过大数据的手段拿到这家企业每天的经营流水,知道它的用户体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它进行估值,当然如果是从估值的角度出发,可能更多的是风险投资人的做法,但是如果从流水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构建一套征信体系来帮助这家企业获得信贷。第三,我们要考虑的是马云的这个说法,实际上是整个市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来说,没有合适的资产,缺乏银行的服务,如何能够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要解决其中蕴含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难题,马云提出的这个建议是一个方法,也是需要各家银行考虑的,我们能不能真正的降低自己的成本降低风险的同时,来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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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

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具有系统性风险特征。我国影子银行隐患一度非常严重,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初步呈现根本性好转势头。受金融体系结构、金融深化程度以及监管政策取向等因素影响,我国影子银行呈现出与其他经济体不同的特点。本报告详细描述了影子银行的起源和发展演变,中国影子银行的判别标准、范围和规模,以及影子银行三年治理的背景、过程和成效等,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隐蔽,交叉传染,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成为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改革的主要内容,同时也已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重点关注的政策问题。中国影子银行在2008年后迅速发展,随着金融业务范围的拓展和跨行业、跨市场综合经营的扩张,影子银行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界定影子银行有4项主要标准:监管覆盖范围和强度、产品结构复杂性及杠杆水平、信息披露充分性与全面性以及集中兑付压力。据此,影子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理财及其他银行理财、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其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和同业理财、理财投非标债权等部分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等业务,影子银行特征明显,风险相对较高,属于狭义影子银行。到2016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广义影子银行超过90万亿元,狭义影子银行亦高达51万亿元。影子银行已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不仅使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和暴露,违法违规问题日益严重,而且也大大抬高了我国宏观杠杆水平,吹大资产泡沫,助长脱实向虚,严重影响了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极大扭曲了市场资源的正常有效配置,对我国经济金融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构成重大威胁。一些国际组织也多次发出警示,认为中国影子银行已严重威胁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危机。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年初,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强调,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坚决治理市场乱象。金融管理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始对影子银行进行精准拆弹,主要措施包括:坚决打击“无证驾驶”的非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整治虚假注资、循环注资、股权代持和隐形股东;严肃查处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全力统一规范监管标准和监管流程;大力强化处罚问责;严密梳理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做到监管全覆盖。经过三年专项治理,影子银行野蛮生长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了12万亿元。其中,复杂结构的交叉金融业务大幅压缩,同业理财从6.8万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0.84万亿元,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从23.05万亿元降至15.98万亿元。影子银行不仅规模大幅压缩,更重要的是经营开始变得规范,结构更加简化,资本拨备开始计提,系统性风险隐患大为减弱,同时也为当前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腾挪出空间,特别是为逆周期宏观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影子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必须建立持续监管框架。在此基础上,推动影子银行健康规范发展,降低其风险水平,使之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积极因素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一部分 影子银行的起源与演变一、影子银行的提出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保罗·麦卡利(Paul McCulley)于2007年首次提出。他认为美国当时存在大量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活动,虽然游离于常规金融体系以外,但实际功能与银行无异。由于“在阴影之下运行”(operate in shadow),故而成为金融体系中隐匿的系统性风险。麦卡利曾于1998年提出“明斯基时刻”(minsky moments),预警俄罗斯金融危机。如同明斯基时刻一样,影子银行最初被提出时,只是描述了金融体系中的一种现象,并未获得应有的重视。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对危机诱因的反思使影子银行成为热点话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08年10月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出了“准银行”(near-bank)概念,指代那些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担保债务凭证(CDO)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调节常规银行信贷的特殊目的实体。同年,时任美国财政部长的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在一次演讲中表示,在常规银行体系以外存在着一个庞大的金融体系,并且主要投资于流动性差、风险高的资产,与常规银行体系构成了一个“平行银行体系”(parallel bank system)。2010年10月,时任美联储主席的伯南克(Ben Bernanke)在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总结报告中提出,影子银行是一类游离于银行监管范围之外的金融机构,他们充当储蓄与投资之间的信用中介;证券化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抵押公司以及其他诸多不同类型的机构,都具有影子银行特征。伯南克认为,很多影子银行业务已经存在了50多年,由于部分业务出现过度创新和快速扩张,才成为引爆危机的祸根。原英国金融服务局主席特纳勋爵认为,影子银行的发展并未背离金融体系的发展规律。金融本质上是资金中介,银行贷款是最传统的中介模式,而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发展速度惊人。1980年,银行按揭资产有80%留在表内;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35%,其余部分大多通过证券化方式出表,而这正是以基金为主的影子银行的重要来源。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影子银行是“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中介活动”,并初步估算,全球影子银行规模在2002—2007年间从27万亿美元扩张至60万亿美元。可以看出,这一期间尽管没有给出影子银行的严谨定义,但已勾勒出其基本属性: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和发展的产物,在功能上承担金融中介特别是信用中介职能,在依托载体上以金融监管边界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在开展形式上高度依赖具有复合和结构化特点的创新金融工具。影子银行本身是常规银行体系的补充,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影子银行很容易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隐患。二、影子银行的主要特点一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主要载体。这是影子银行最广泛的定义方式。只要常规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从事了相关业务,都可以被纳入影子银行范畴。金融稳定理事会在其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中采用了“其他金融机构”(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的表述,从形式上对影子银行进行界定,优点是非常直观,缺点是过于宽泛,针对性不强,无法瞄准影子银行的问题根源。二是功能上具有金融资产风险因素转换的作用。早期关注焦点主要在影子银行的金融中介职能类型,将是否具有信用中介职能作为区分影子银行的标准。较为典型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非银行信用中介”(non-bank credit intermediation,NBCI)的概念。但影子银行普遍结构复杂,且资金募集模式颇为个性化,难以直观判定其是否具有信用中介作用。此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都提出,关注影子银行的目的在于揭示其产生风险的原因。金融资产的风险根源是信用与流动性状况劣变,而金融中介往往充当风险因素转换的角色,最终会成为风险承担人。因此,影子银行应当是具有信用、流动性和期限转换功能的主体,这也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此后建立影子银行监测框架的基础。三是构成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隐患。一方面,影子银行具有常规银行信用中介职能,承担常规银行的各类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影子银行主要向常规银行覆盖范围以外的实体提供融资,这些实体信用水平较差,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相对较高,而且大部分业务跨市场、跨行业,透明度较低,容易成为系统性风险源头。例如,2008年的次贷产品就是由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和基金发行,普遍采用资产打包分层的复杂结构,并采用信用违约互换等增信手段,导致风险隐藏、难于识别。正因为影子银行是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隐患,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改革将其作为治理的重点对象。四是游离于审慎监管、行为监管和救助体系之外。金融业具有高度负外部性,各国监管当局都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框架,并且都采用特许牌照的准入模式。金融体系普遍受到央行流动性支持、最后贷款人以及存款保险和投资人保护等制度的保障。影子银行通常不受任何监管或者只受到较低程度的监管,也没有被纳入外部救助保障体系,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只能依靠自救。但由于普遍存在资本金和准备金储备的严重不足,其自救能力也仅是杯水车薪。三、影子银行的构成及其演变(一)影子银行定义的三种模式各国监管当局对影子银行范围的界定各不相同,评级公司等市场机构也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影子银行分析框架。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公认的定义模式,即资金来源模式、金融稳定理事会模式和非核心负债模式。资金来源模式是以金融活动资金的来源为区分标准,将资金来自于非银行机构的活动均纳入影子银行范畴。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数据标准统一且数据历史较长,缺点是没有考虑业务活动的经济实质。金融稳定理事会模式则是确定宽、窄两种标准,宽口径范围与资金来源模式基本相同,而窄口径则主要基于经济功能判断,聚焦可能威胁金融稳定的信用中介。非核心负债模式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试图完全突破形式特征的局限,认为只要不同于常规银行存贷款业务模式的任何其他融资活动都可算作影子银行。如银行表内投资和表外财富管理都可纳入影子银行。这对我国以银行影子为中心的影子银行体系颇具借鉴意义。(二)金融稳定理事会定义的影子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作为全球影子银行监测的组织者,其对影子银行的识别标准最具影响力。根据2010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首尔峰会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组建了专项工作组,并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加强影子银行监测和监管的建议》,提出影子银行的定义、监测范围和计算标准,并采用“两步走方法”(two-step approach):首先统计宽口径的影子银行,包括所有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信用中介活动;其次再通过聚焦风险特征,统计窄口径的影子银行,包括具有信用、流动性和期限转换功能和杠杆交易而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活动。自2015年开始,金融稳定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影子银行的定义和标准,引入了三层次和两步走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第一层次为宽口径影子银行,包括所有非银行金融中介业务(monitoring universe of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MUNFI)。第二层次为其他金融中介(other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OFIs),从宽口径中剔除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金融辅助机构后得到。第三层次为窄口径的狭义影子银行(narrow measure),是影子银行监测的重点,按照风险特征界分。为进一步甄别影子银行的风险因子和趋势,2016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引入经济功能(economic functions,EFs)的概念,将窄口径影子银行细分为5类。金融稳定理事会最新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底,全球金融总资产为378.9万亿美元,广义影子银行总量为183.7万亿美元,其中其他金融中介(OFIs)114.3万亿美元,狭义影子银行50.9万亿美元。目前,FSB已完成2019年数据的收集工作,正在进行统计分析,预计影子银行规模整体保持稳定。(三)危机后影子银行发展变化趋势自2012年以来,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组织开展数据收集和分析,至今已连续发布8期监测报告,揭示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影子银行发展的趋势变化。一是影子银行增速放缓。危机后,影子银行增速放缓;狭义影子银行尤其明显,2012—2017年的年度平均增速为8.5%,2018年进一步降至1.7%。二是高风险业务比重下降。以危机中暴露风险最为突出的结构性产品为例,近年来,欧洲和美国结构性融资特别是住房抵押证券(RMBS)和资产支持票据(ABCP)显著压缩。2016年底,美国住房抵押证券从2007年2.5万亿美元的峰值下降至不到1万亿美元;资产支持票据也缩减了近50%。第一类经济功能(EF1)影子银行极易引起流动性挤兑,2018年后增速下滑明显。三是业务透明度增强。影子银行业务标准化成效显现,证券化产品结构简单,层层嵌套的产品向简单的标准化(vanilla)产品转变。危机后,美国有10万亿美元投资于复杂结构产品的基金转为标准化集合投资工具。第二类经济功能(EF2)中最不透明的“其他非银行信用中介”下降了近7万亿美元,交易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危机前,几乎所有影子银行都以场外双边协议的形式交易,危机后场内集中清算和中央交易对手标准实施后,集合投资工具交易所集中交易(exchange-traded)数量增长了1倍。值得注意的是,危机后,新兴经济体影子银行增速开始高于发达经济体。2019年底,新兴经济体在全部影子银行规模中的占比已由危机前的4%上升至15%。四、影子银行的功能和作用影子银行业务由来已久,犹如硬币的两面,唯有辩证对待、因势利导、“抑恶扬善”,才能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一)影子银行是金融中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影子银行之所以在金融体系中具有一席之地,是两重因素结合的产物。一方面,银行体系无法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金融中介是撮合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桥梁,解决信息不对称是传统银行最专长和熟悉的。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银行不可能全部覆盖。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也不可能包揽全部金融中介。欧美国家在20世纪末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全能型金融体系,在许多国家形成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驾齐驱的双融资市场格局。美国1999年出台《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取消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此后又出台《商品期货交易现代化法》,将场外交易置于监管体系之外。借助直接融资体系的便捷,影子银行业务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影子银行满足了个性化的金融需求。部分金融消费者风险偏好较高,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换取较高的回报。而商业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审慎文化是立足的根本,远远无法满足这些多元化需求。(二)影子银行是套利行为驱使的产物,具有天使与魔鬼的两重性套利具有两面性,金融中介作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手段,其经营本质就是寻找市场的价格差异,亦即是一种套利(arbitrage)行为,本无可厚非。然而,影子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追求短期收益和绝对利润,演变成“为套利而套利”。例如,危机前出现的各种层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让人眼花缭乱。各种资产抵押证券、担保债务凭证(CDO)和信用类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普遍不符合银行授信的最低标准,但却呈几何级数野蛮生长,充斥了信贷、债券和股票市场,成为引爆系统性风险的“定时炸弹”。影子银行是金融工具,介于天使与魔鬼之间,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第二部分 中国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一、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历程中国影子银行并不是新生事物,部分业务有较长的发展历史。上世纪80年代,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大规模增长。2002年起,商业银行陆续开展理财业务。在这一时期,各类机构主要还是围绕自身业务经营范围发展,产品之间的边界划分较为清晰,影子银行整体规模不大。2008年以后,影子银行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货币政策由趋紧转向适度宽松,并取消了对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硬性约束。2009年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9.6万亿元,M2和M1分别增长27.7%和32.4%,为90年代以来最高。但随着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积累,货币政策开始收紧,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总量、节奏和结构的管理,贷款增速和投向均受到严格约束。在这一背景下,为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银行将资产大量移到表外。各类跨市场、跨行业的影子银行因而迅速增长。尤其是,银行理财与信托公司的“银信合作”业务急剧膨胀。银行利用理财资金购买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再以信托贷款方式投向房地产行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仅2010年上半年,银信合作业务就由年初的1.4万亿元猛增至2.08万亿元。证券资管、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将非标债权纳入投资范围,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银证基合作快速发展。委托贷款也异化为贷款出表的重要通道,相当一部分是“假委托”。这一时期影子银行业务大多是银行主导,信托、基金、证券、保险主要是通道方,资金大部分投向非标债权。2013年,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占全部理财的比例高达27.49%。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设置了比例限制。影子银行的重心开始转向表内同业业务,产生了同业三方回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信托受益权等新的合作方式。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从2012年末的3.6万亿元,跃升至2016年末的23.05万亿元。买入返售资产一路攀升,2014年中期达到10.5万亿元的历史峰值。资金信托规模从2012年末的6.98万亿元,快速扩张至2016年末的17.46万亿元。另外,互联网金融产品和网络借贷P2P贷款等新型业务模式也异军突起。市场统计,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规模从2013年度的16万亿元猛增至2017年度的143万亿元。余额宝于2013年6月上线,到2017年末净资产已高达1.58万亿元。二、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特点受金融体系结构、金融深化程度以及监管政策取向等因素影响,我国影子银行经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与其他经济体不同的特点。第一,以银行为核心,表现为“银行的影子”。这是由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所决定的。我国银行业资产一直占金融业总资产的90%左右。正是因为银行业资产规模庞大,影子银行资产端和负债端均与银行密切相关。从负债端看,银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影子银行资金的主要提供方。例如,基金公司私募资管业务一半资金来源于银行,资金信托40%以上的资金完全依赖于银行。从资产端看,影子银行的客户绝大部分是银行的客户,实质为通道业务。可见,中国的影子银行具有“银行中心化特征”。发达经济体的影子银行以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核心,资金较少直接来源于银行体系。例如,美国共同基金2019年底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17.7万亿美元,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所有参保银行18.65万亿元总资产规模基本相当。第二,以监管套利为主要目的,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各类机构利用监管制度不完善和监管标准不统一游离于监管边缘,在所谓的“灰色地带”大肆从事监管套利活动。另外,还存在大量“无证驾驶”,形成了“全民办金融”的小环境。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本应只承担信息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但事实上却从事贷款等资金信用活动,并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第三,存在刚性兑付或具有刚性兑付预期。多数产品承诺保本或保最低收益。有的还与投资人签订“抽屉协议”,承诺刚性兑付。有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隐藏风险,夸大收益,不及时充分披露信息,造成“买者自负”难以真正落实。第四,收取通道费用的盈利模式较为普遍。发达经济体影子银行主要是交易型模式,借助回购、卖空、做市等工具赚取利差收益。我国影子银行产品大多是认购持有到期,流动性低,以量取胜,拼市场份额。赚取通道管理费是盈利的主要来源。第五,以类贷款为主,信用风险突出。发达经济体影子银行投资范围广泛,以标准化资产为主,信用违约风险较低。资金大多通过互相拆借、回购等市场手段获取,面临集中大额赎回的流动性风险。我国影子银行绝大部分是银行贷款的替代,但客户评级标准显著低于贷款客户,无论是融资来源还是资金投向都承担直接的信用风险,且风险大于银行贷款。三、中国影子银行的判别标准、范围和分类确定我国影子银行标准,必须兼顾影子银行国际标准的共性特征和我国影子银行的特点。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确定的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和流动性转换等基本属性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各种产品的风险传导、隐匿方式以及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以此提出我国影子银行范围的判别标准,按照风险程度高低,区分广义和狭义影子银行,分别确定属于其范围的业务活动。(一)界定标准影子银行界定标准主要包括四项:一是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主要包括各类不受商业银行审慎监管标准约束的类信贷业务,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一是完全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以外却从事信用中介的机构和业务;二是虽然在监管覆盖范围内,但通过非洁净转移等各种方式规避商业银行审慎监管标准。例如,有些信用中介虽接受金融监管,但资本和拨备计提明显不足;有些非银行信用中介发放信贷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标准,借款人现金流覆盖和信用缓释不足;部分贷款流向房地产、产能过剩领域甚至“僵尸企业”等银行贷款的限制性行业。二是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发行分级分层产品,区分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有的涉及账户分拆、多层嵌套。由于结构设计十分复杂,导致底层资产不清,风险难以识别,真实风险水平被掩盖。基金、理财、信托等可以作为交易对手直接进入同业拆借和回购市场,有的大量使用衍生产品,质押回购方式加杠杆。部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和地方资产交易所还将本应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资管产品进一步拆分、转让,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一般个人客户。三是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产品存续期间完全未披露基础资产信息,或披露不充分,投资者和市场第三方机构无法准确掌握产品规模、收益变现、投资比例、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主要信息,也无从判断风险趋势和高低变化。由于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频繁,各类风险相互交织,产品最终持有人难以穿透识别整体风险水平和风险环节。四是集中兑付压力大,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高。各种以集合投资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产品具有明显的期限转换作用,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特征。当投资产品出现风险征兆时,从众心理将诱发“破窗效应”,极易造成挤兑冲击。此外,部分集合投资产品还集中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遭遇集中兑付后,风险会在金融体系内传染、叠加和共振。(二)影子银行的范围和分类按照上述界定标准,我国影子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其中,广义影子银行是基本符合四项界定标准的金融产品和活动,狭义影子银行则是其中影子银行特征更加显著、风险程度更为突出的产品和活动。1.广义影子银行主要包括: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银行理财、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由于没有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的统计数据,在计算中国影子银行规模时,暂不包括这几类产品。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是表内业务,指银行购买他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特定目的载体(SPV)的投资行为。按照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四分类标准,大多计为应收款项投资。这些业务透明底极低,表面看是购买各种资管产品,但基本上属“黑箱”操作,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十分复杂。经过穿透后大部分是类信贷资产,许多投向资金池产品。由于没有强制性的监管约束,银行将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作为监管套利的重要方式。委托贷款。传统的委托贷款属于银行表外业务,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贷款对象和利率发放贷款,不承担信用风险,不需计提拨备和资本。但2008年之后,委托贷款异化为银行规避信贷标准的通道,业务完全由银行主导,委托方和贷款对象都由银行确定,银行出具隐性担保或抽屉协议,承担信用风险,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委托”。2009年初,委托贷款规模不到3万亿元,2010—2015年连续6年增速超过30%,多家股份制银行2013年增速超过100%,2016年底规模猛增至13.97万亿元。资金信托。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按投资者人数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其中近三分之二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由于信托具有“跨界”的独特优势,资金信托具有严重的交叉金融风险。另外,信托产品设计灵活,普遍具有多层嵌套结构,容易成为投资者加杠杆、以小搏大的工具,风险传染性强,且容易隐藏和放大。银行理财。在理财业务发展初期,银行以发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为主,产品透明度较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特别是封闭式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不清楚收益和风险情况,偏离了“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业务本源。理财资金来源以普通个人投资者为主,比例基本在60%以上,2018年曾达到86.9%,集中兑付风险较大。非金融企业和金融同业直接持有理财产品比例也不少,集合投资特征明显。理财资金投资范围广泛,包括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管产品、委托投资和非标资产等。资管新规出台前,理财投资非标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为784天,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平均剩余期限为129天,期限错配严重。非股票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向多个投资者募集资金,根据事先确定的投资策略将集合资金进行投资运作,具有类存款的特征。为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部分公募基金提供“T+0”赎回提现服务。由于存在严重期限错配,当市场出现压力和波动性加剧时,公募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公募基金,很容易出现份额大量赎回甚至“挤兑”,因此,金融稳定理事会也将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等全部纳入影子银行范畴。证券业资管。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子公司所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这类资管产品以通道业务居多,2018年基金子公司通道类业务规模占比高达75.2%,资金超过80%以上来源于银行。保险资管。主要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产品,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元。资产证券化。主要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贷ABS),交易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企业ABS)和资产支持票据(ABN)三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般都设置优先与劣后的结构化方式,资金来源多为各类资管和理财产品,但是产品本身流动性严重不足。截至2019年末,市场存量为3.83万亿元。换手率不到30%,远低于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债券200%以上的整体换手率。由于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不充分,基础资产良莠不齐,还有部分地方交易所发行大量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透明度更低,一旦基础资产劣变,极易产生集中兑付压力,风险隐患突出。非股权私募基金。非股权私募基金是一种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基金。我国私募基金不设行政许可,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登记备案,由行业开展自律管理。近年来,私募基金重大风险个案时有发生,部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虚假不实、挪用侵占基金财产,与非法集资、P2P等相互关联,出现较大兑付风险。因不受直接监管,部分基金成为影子银行加杠杆的通道。网络借贷P2P贷款。网络借贷机构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平台,按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借款人与出借人通过平台直接对接,完成借贷。2013年以来,部分网贷机构逐渐偏离信息中介、信贷撮合等服务定位,违规开展信贷和资金池运作,甚至呈现出庞氏骗局的典型特征。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提供的融资,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这类业务本质上是类融资或为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是典型的信用中介,但信贷标准显著低于银行贷款。例如,融资租赁业务中大部分为售后回租,其中部分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虚化,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变相发放贷款,其资金投向主要集中于政府基建项目、房地产等领域。截至2019年底,中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为84.80万亿元,占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的86%,相当于同期银行业总资产的29%。2. 狭义影子银行在广义影子银行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理财和投向非标债权及资管的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的影子银行特征更为明显,风险程度更突出,属于高风险的狭义影子银行范畴。截至2019年末,狭义影子银行规模为39.14万亿元,占广义影子银行的46.2%,较历史峰值下降11.87万亿元。第三部分 三年治理(2017—2019年):攻坚克难,成效显著到2016年底,影子银行规模已经十分庞大,违法违规异常严重,濒临风险爆发的前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从2014年起多次对中国影子银行风险提出警示,认为同业投资、信托贷款和表外理财等已成为隐藏信贷增长和不良资产的温床,严重威胁到中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2016年7月,英国《金融时报》撰文指出,中国的影子银行可能成为中国式“雷曼破产危机”的源头。影子银行犹如悬在我国金融体系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若不及时强力“精准拆弹”,必将酿成全行业系统性风险甚至金融危机。一、风险居高不下(一)规模庞大,野蛮扩张到2016年底,商业银行表内各项投资共计23万亿元,理财产品29万亿元,委托贷款13万亿元,资金信托和证券化资管发行产品51万亿元。影子银行体量与同期银行信贷基本相当,且增速远超贷款增速。影子银行已成为信贷资产非信贷化的通道。商业银行为了规避各类监管,将贷款转移至信托公司等机构,信托公司以这些资产发行受益权产品,银行再购买,并以“投资类资产”记录于资产负债表,从而实现监管套利。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在2012—2016年间复合增长率超过60%,到2016年底已高达23.05万亿元,部分股份制银行投资余额超过贷款2倍。信托公司事务管理类业务迅速膨胀,年增速一度超过50%,其中一半以上是银行资金。另外,影子银行也成为表内资产表外化的通道。2010年以后,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银行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替代存款,2011—2015年四年时间,理财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0%,2016年底,理财余额升至29.06万亿元。在理财产品中,同业理财是一种最简易的以转移出表为目标的影子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承接本行信贷资产,其他银行以同业理财形式购入,通常还会签署回购协议。参与者分别承担资产出表、发行理财、同业投资和担保回购等不同角色,资金空转特征非常突出。据统计,2016年末同业理财占比超过20%,两年内增长了10倍以上。(二)结构复杂,风险交织一是影子银行成为隐性和虚假担保的通道。以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为例,通常的业务模式是A银行将本行贷款转移至通道机构,包装为通道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B银行认购资管产品的同时与A银行签署回购协议,一旦底层资产发生风险则由A银行回购。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债权风险权重显著低于一般贷款,银行资本占用较少;但A银行并没有将回购协议纳入表外担保计提资本,形成“抽屉协议”,滋生大量隐性回购和虚假担保。2013—2017年,这类业务增长迅猛,银行持有的同业资产规模累计增长了246%,但提供隐性担保的银行并没有将表外担保计算资本,少计的风险加权资产最高时一度达6万亿元,造成单家银行和银行业资本水平严重失实。此后业务模式更是由两家银行参与演变为多家银行合作,由于各自承担的责任关系复杂,信贷资产的发起、持有和风险承担出现割裂,风险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真实风险水平也变成一笔“糊涂账”。二是通道产品结构化。结构化产品主要是将信贷资产以证券化组合形式打包分层,发售给不同的投资者。结构化产品历来是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如金融危机中造成严重危害的次贷产品、信用违约互换以及担保债务凭证等。在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以通道形式存在的特定目的载体(SPV)是业务模式的中心环节,而这种模式本身就是从证券化业务中发展出来的,自然也会快速助推影子银行与证券化的互相连接。2012年后,不同市场主体均加快了证券化推广,全部规模在2012—2016年间扩大了30多倍。这些证券化产品虽然发行场所不同,但在资产端都是由具有信用属性的资产打包组成,其中既有来自于银行体系的信贷资产,也有直接将各类信贷资产组合打包的方式。在资金来源方面,多以资管产品形式发行,最终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大量银行资金投资认购证券化产品的优先级部分,优先级部分对应的风险权重仅为20%,显著低于一般资产100%的要求,从而推动了结构化通道业务的快速发展。非标准证券化产品在这一时期增长也十分迅速。将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以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进行结构化分层,通过双边协议等场外交易模式发售分销。最普遍的是银行以表内资产持有优先级部分,以表外理财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售资管持有劣后级部分。在证券化基础上还出现了所谓“再证券化”,基础资产和打包转移情况十分不透明,多层嵌套相当普遍,风险被巧妙地粉饰和掩盖。(三)关联风险突出,相互传染和叠加影子银行将横跨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捆绑,将单体风险转变为行业风险,将行业风险扩散成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以资管业务为例,2016年以前疯狂扩张,几乎每年增速都在50%以上。各类资管互相投资嵌套,形成大量资金池和资产池,负债与资产无法对应辨识,造成流动性错配严重。2016年底,大部分资管产品发行期限都小于3个月,90%以上不足1年,而对接的资产期限则普遍为3—4年以上。投资非标债权的久期与其负债久期错配有的高达5倍,若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募集,资金链会立即断裂,流动性风险在短时期就会像瘟疫一样在整个行业快速蔓延。二、影子银行的问题与危害一是不断推高杠杆水平。2008年之后,中国债务水平持续升高。宏观杠杆率在2013年6月突破200%后,2016年底达到239%,期间只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影子银行发挥了“关键”作用,不仅大大加重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债息负担,也降低了资金周转与使用的效率。 二是助长脱实向虚。各种完全空转、以套利为目的的影子银行经营模式不断涌现。2013年12月,推出同业存单业务,其后同业存单迎来爆发式增长,一些银行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和委外投资,虚增资产负债,资金只是在金融体系内部“绕圈”,并未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即使部分资金最终流向了实体经济,但由于链条拉长,资金成本也大幅提高。一些信托公司通过嵌套其他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形成大量“信托中信托”(TOT),资金并未离开金融体系。三是严重掩饰资产质量真实性。无论是信贷资产非信贷化,还是表内资产表外化,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源头并没有发生变化。经过影子银行包装,商业银行在会计科目上把贷款转为投资,或者完全转移至表外,“成功”逃避贷款风险分类和拨备计提要求,造成资产质量不实,资本和拨备虚高。2016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其《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收入不足以覆盖利息支付的中国企业贷款总额接近1.3万亿美元,占中国上市企业债务的14%,远高于公布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四是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激励。影子银行作为各种监管套利的通道曾经“盛极一时”。由于能够在短时期内通过加杠杆获得高额利润,各金融机构竞相效仿,希望在影子银行领域“大展拳脚”,极大地扭曲了市场行为。合法合规的金融业务增速缓慢甚至萎缩,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则野蛮生长,对前者形成巨大“挤出效应”。据统计,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在2010—2015年增长了50%,远超同期银行贷款增速。五是危及社会稳定。由于监管不严、不足和监管空白,违法违规和“无照驾驶”金融活动大肆横行。金融业具有高度外部性,一些金融风险已外溢为社会风险。例如,在银行理财、信托、证券资管、私募基金等领域,因产品无法按时兑付,投资人信访、聚集等事情不断发生。互联网金融、P2P贷款等网络金融业务发展迅速,没有纳入监管,2016年前后风险开始集中爆发,各种大规模聚集维权事件层出不穷,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威胁。三、治理方略与措施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年2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习总书记特别指出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金融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对影子银行重拳出击,努力消除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一)治理原则在整个过程中,始终把握以下工作方法与原则: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金融工作的方法论。稳是主基调,是大局,拆解影子银行始终做到力度和节奏的艺术把握,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务求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坚决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将整治乱象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二是始终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先处置最严重、最紧迫、最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领域。经过反复研究与评估,将治理的重点放在银行同业、理财和表外。这三个领域是整个影子银行体系的“钱袋子”,乱象最突出、资金空转最严重、风险最隐蔽,且联通多个行业、市场和机构,已对金融整体稳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三是做好统筹协调。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靠前指挥下,各部门密切协作,打好组合拳。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充分沟通协商,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形成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四是坚决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做到动态调整、相机调整,不刻舟求剑。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对各类影子银行分类处置,区别对待。既精准拆弹,又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五是时刻把握好既治标又治本的原则。既解决短期问题,压降突出风险和乱象,又立足长远,补短板,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二)主要监管措施第一,严厉整治市场乱象。2017年起,集中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乱加杠杆、脱实向虚、以钱炒钱的复杂结构化产品,严禁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抽屉合同等虚假交易,治理私售理财“飞单”,虚假宣传、强制捆绑搭售、误导欺诈、私募产品变相进行公募等不规范行为。区分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同业业务和信贷业务,筑牢风险防火墙。坚决清理和取缔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业务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推动修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坚定开展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网贷机构和借助互联网平台从事非法金融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2017年银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发现问题6万余个,涉及金额18.5万亿元,形成了强大的监管震慑。第二,规范对交叉金融监管。推动“类信贷”表外业务回表调整,按照信贷分类标准把非信贷资产纳入统一分类。将所有承担信用风险的影子银行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遵循相同的客户评级和大额风险暴露规定。重点压降结构复杂、层层嵌套、脱实向虚的高风险业务活动。对影子银行按业务实质进行一致性、穿透式监管,明确和落实资本占用与拨备计提的监管要求。细化完善统计监测,实现对资金规模、期限结构、底层资产投向的全覆盖。严查大股东操纵,侵吞、挪用公共资金以及把金融机构当成“提款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产品销售行为管理,落实“双录”,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第三,坚决拆解非法金融集团。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有序处置由工商企业违规参股控股金融机构所形成的实质性金融集团。强化穿透监管,严格股东资质,严查股权代持,隐形股东以及虚假注资、循环注资。要求金融集团内部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必须严格风险隔离。第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双线问责,既处罚机构也处罚责任人。坚持“上追两级”,既问责经办人也问责机构负责人。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相结合。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坚决顶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公开处罚信息,开展典型处罚案例通报,提高监管透明度,发挥处罚的警示作用。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坚守合规诚信和道德底线,推动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2017—2019年,对银行业保险业共计罚没70多亿元,超过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前十年行政处罚罚款总和,处罚机构9698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861件,处罚责任人员12043人次,以上处罚中相当部分与影子银行有关。第五,全面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属性,统一产品标准,减少跨机构跨市场套利。根据“资管新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监管规定、证券业资管细则、保险资管细则、资金信托办法等。按照功能定位,规范委托贷款、银信合作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厘清委托人和受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回归业务本源。对地方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专门规则,强化政策指导和专业协作。四、治理成效(一)野蛮生长得到根本遏制影子银行规模大幅压缩。自2017年初开始集中整治,影子银行规模从历史高位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影子银行占GDP的比例从2016年底的123%下降至2019年底的86%,降幅达37个百分点。狭义影子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较2016年底缩减了11.87万亿元。加通道、加杠杆和加嵌套的高风险业务得到重点清理。同业理财在2017年初曾达到6.8万亿元的历史峰值,2019年末降至8400亿元。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由2016年底的23.05万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15.98万亿元。同期委托贷款和网络借贷P2P贷款分别由13.2万亿元、0.82万亿元降至11.44万亿元和0.49万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同业理财、委托贷款和网络借贷P2P贷款分别进一步降至6607亿元、11.22万亿元和0.19万亿元。(二)违法违规活动大幅下降,市场秩序得到修复“无照驾驶”等非法金融活动受到严厉打击。2016—2019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稳步回落,增速由过去三位数降至两位数。“e租宝”“昆明泛亚”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案要案得到稳妥处置。利用影子银行跨行业跨机构腾挪资金、占用资金、窃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合规经营的理念与文化得到恢复,市场秩序开始好转。(三)风险水平由发散转为收敛一是摸清了风险底数。初步建立了我国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认定标准,厘清了影子银行的真实规模和业务分布。通过风险排查、现场检查与监管督查,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基本确认了风险最终承担主体。二是压降了存量风险,遏制了增量风险。脱实向虚、层层嵌套的交叉业务显著减少。2020年上半年,信托金融同业通道业务较2017年的历史峰值下降5.3万亿元。同期证券业资管规模下降幅度超过45%,基金子公司通道产品仅2018年一年就减少了1.55万亿元。影子银行集中加杠杆得到压缩,商业银行自营债券逆回购交易杠杆比率由2017年之前的40%以上降至30%以下。截至2020年上半年,实际运营的网络借贷P2P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9家,目前已完全归零。借贷规模、参与人数连续下降,一些高风险机构被精准拆解。三是提高了风险抵御能力。非信贷资产开始计提资本和拨备,计提水平逐年上升。减值准备与资产余额的比例由2017年初的0.62%提升至2019年底的1.93%,与贷款拨备率3.46%的差距不断缩小。影子银行资本占用不足的问题也有所缓解,表内风险加权资产平均密度从2017年初的52.07%上升了4个百分点,2019年末达到56.07%。(四)国际评价趋向积极正面2017年之前,国际组织和市场机构普遍认为中国影子银行是一颗“原子弹”,一旦引爆,将从根本上动摇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2017年之后,国际评价出现了彻底转变,对中国影子银行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不仅确保了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也成为全球影子银行规模下降的主要推动力。(五)为金融支持抗疫和复工复产赢得了先机,创造了有利条件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中国经济社会遭受巨大冲击,世界经济也面临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支持抗疫和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金融政策是其中重要一环,前期精准拆弹影子银行为金融政策的发力,特别是为逆周期调节措施出台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第一,为信贷大幅增长预留了空间。清理了大量淤积在过度授信的大型企业和僵尸企业的资金,压降了滞留于金融体系的空转资金。今年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达到12.09万亿元,有力支持了抗疫和复工复产,但并没有因为信贷扩张而引发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快速上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前期影子银行的“池子”得到了清空。第二,避免了风险进一步积累,从根本上消除了风险集中爆发的隐患。通过整治影子银行,我国金融风险水平大幅下降,一批高风险机构和高风险业务得到有序处置。当前受疫情影响,金融资产违约压力加大,风险形势更加复杂,但金融体系整体运行仍然比较稳健,金融市场没有大起大落,各类具有急重特征的风险大幅减少。如果前几年没有努力压降影子银行,今天面临的金融风险将十分严重,不排除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可能。第三,有效避免了杠杆率的快速上升。我国宏观杠杆率在过去几年稳中微降,扭转了过去每年十几个百分点的增速。非金融企业、居民部门和地方政府杠杆率快速上升的势头也得到控制。为应对疫情采取的扩张政策并没有大幅推高宏观杠杆率,也没有加重部门债务负担。如果没有前几年严厉的结构性去杠杆,我国的杠杆率绝不会是现在的水平,相关宏观对冲政策的实施会遭到严重掣肘,效果也将大打折扣。第四部分 监管方向与重点我国影子银行积累时间长,存量风险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仍然存在规模情结,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被真正打破,“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尚未真正建立,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借不当创新卷土重来。但也应看到,影子银行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不同类型的影子银行的作用和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第一,健全统计监测。影子银行具有监管套利的本质,其产品结构和组织形式始终在演变之中,各种创新手法层出不穷。影子银行横跨不同行业,数据不完整、口径不一致和重复计算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必须继续大力完善统计监测,及时动态掌握影子银行规模、种类,特别是风险演进路径和风险水平变化情况。第二,严防反弹回潮。一是坚定不移地将整治影子银行作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设立“禁区”,严禁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结构复杂产品和业务死灰复燃,以及假创新和伪创新行为等。三是坚持整改与转型相结合,按时合规完成业务整改,稳妥有序处置风险,同时积极调整业务模式,加快净值化转型。第三,建立风险隔离。重点是厘清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的边界,建立相应的防火墙,严防风险相互传染、相互交织、相互掩饰。第四,完善监管制度。一是确保监管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影子银行活动纳入监管。二是统一同类机构和产品的监管标准,减少资金空转式的套利。三是完善影子银行的风险分类、风险权重、资本拨备计提等标准。第五,慎重开展综合经营。商业银行以审慎经营为根本,保险要发挥风险分散与保障作用,证券资金要体现价值投资中介功能,信托、理财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能定位。建立覆盖全面、分工合理、有序流动的金融体系。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唐甄

中国古代典当文化

1.中国典当业的起源学术界普遍观点认为,典当业起始于东汉,在东汉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中,将“赘”解释为“以物质钱”;在《西京杂记》中也有“以衣裘贳酒”的记载,即用衣裘为抵押,赊账买酒。而当铺一般认为早于南北朝出现,当铺在历史上还有典铺、质库、长生库、解库、抵当所、解铺、寺铺等不同的称呼,在当铺出现之前,典当活动却早已盛行。“天书”当票2.当铺的行业内幕1)当票故意贬低商品价值“虫吃鼠咬,光板没毛,破衣烂袄一件”,一件上好的棉袄,当票上就变成了烂棉袄。当铺的这种做法不仅仅为了贬低抵押品的价值,能够以最少的价格抵押较好的货品,另一方面为了事先豁免当铺的保管风险,万一典当期间被虫鼠咬了,当铺也有推脱责任的空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用意,为了防止顾客在当票上修改添加文字来讹诈当铺,当铺通常会把当票写满,而“一件棉袄”四个字,明显不够数,所以通过添加贬低的形容词来把当票尽量填满。2)当票字迹难认当票上的文字不是潦草,而是天书,是外行人看不懂的专业术语。实际上是一种行业内部的信息封锁术,当铺学徒在当铺学买卖,学习“天书”是很重要的功课。当票上的这种奇怪文字被称为“当字”,据说只有自家当铺内部人才能辨认,一些清代当票别说外行人,甚至连别家同行都很难辨识,故俗语有“当店字有头无耳”之说。除了字形难辨外,当票上还故弄玄虚,常将“衫”字写成“彡”字,将“袄”写成“夭”字,“棉”写成“帛”字;又如把“皮袍”写成“皮夭”,“花梨紫檀木”写成“紫木”,玉器写成“假石”等;再如银钱数字都是用“壹”到“拾”的大写,第一个字特别大,下面的数字又草又密,简直如鬼画符一般。这种“天书”当票一是可以防止第三者冒领,通过询问物件形状及质典数字等,进行真伪辨别;二是当铺有本店的特殊文字,可以作为本店的特色;三则是为了防止以后若有“纠纷”,当票内容全都以当铺一方“为准”,可以信口雌黄。3)入口的高大屏风当铺一进门,会有一个高大的屏风,必须要绕过屏风才能进入当铺。站在大街上是看不到当铺里面的样子的。因为当铺为了招揽生意,通常开设在热闹的大街上,而来典当的客人,总会有点不好意思,所以高大的屏风可以保护顾客的隐私,这块屏风也被称为“遮羞板”。4)高高的柜台当铺的柜台很高,来典当东西的顾客,必须双手高高举起才能够得到柜台。这种做法使得当铺的人居高临下俯视顾客,有利于当铺压价;另一方面,防止发生冲突,顾客即使气得跳脚大骂,也只能动嘴不动手,因为动手够不到。5)典当为虚,放高利贷为实旧社会的典当,表面上是以货换钱,实则是一种高利贷的发放形式。通常情况下,当物需先由司柜看货定价,并按其所提供当物的价值打折扣算出贷金,贷金必须低于典当物价值的一半;成交后由司账记录上账,打包之后高声唱曰:“收货入库”,之后发放高利贷,约定期限收回本金和利息,期限通常是6至18个月,月利率高达二分五厘至三分。

母子行

马云:中国金融当铺思想严重 喜欢给不需要钱的企业贷款

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发表主题演讲。 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10月24日,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金融的本质是信用管理,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马云在演讲中谈到了其与很多企业家的交流体会,中国的金融当铺思想最为严重,要么是资产全押了出去,压力巨大,压力大以后动作变形;要么肆无忌惮贷款,不断加杠杆,负债搞得很大。“大家都知道,你向银行借10万块,你有点慌;借1000万,你和银行都有点慌;借10个亿,你一点不用慌,银行会很慌。”马云说,还有一个习惯,银行喜欢给好企业、不需要钱的企业贷款,结果让很多好企业变成了坏企业,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钱太多也惹很多事。马云指出,抵押的当铺思想,是不可能支持未来30年世界发展对金融的需求的。必须用借助今天的技术能力,用大数据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来取代当铺思想,这个信用体系不是建立在IT基础上,不是建立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必须是建立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让信用等于财富。“其实要饭的,也必须有信用,没有信用,连饭都要不到。”马云说道。【来源: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