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南都讯 近日,江苏、广东两省相继发布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报,江苏抽检出144篇不合格论文,广东40篇论文不合格或存在问题。此外,河北去年12月抽检出4所河北院校共有4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广东、江苏、河北三省总计抽检出百余篇不合格硕士论文。问题论文的问题何在?如何处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等是所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可能被撤销学位授权。目前,广东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抽检范围与评议方法:硕士论文抽检比例5%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为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2014年1月,教育部官网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该办法指出,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江苏抽检出144篇不合格论文2019年江苏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显示,江苏共144篇硕士学位论文不合格,含有38篇学术学位论文和106篇专业学位论文。抽检的学术学位论文平均不合格率较上年上升,抽检专业学位论文平均不合格率较上年降低。3月9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江苏省教育评估院2019年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按3.5%的比例,从51200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中抽取1790篇学位论文,并组织江苏省内外专家分类评议、对标评议、全盲评议。经专家评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审核,抽检的806篇学术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10.5%,比上年提高2.72%;平均良好率为72.58%,比上年降低2.4%;平均合格率为15.34%,比上年降低0.51%;平均不合格率为1.57%,比上年上升0.19%。抽检的984篇专业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4.61%,比上年提高1.08%;平均良好率为63.38%,比上年提高0.76%;平均合格率为28.42%,比上年降低1.73%;平均不合格率为3.59%,比上年降低0.1%。38篇不合格的学术学位论文中,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各有6篇,江苏大学4篇,南京医科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及中国矿业大学各有2篇。106篇不合格的专业学位论文中,数量超过5篇的高校分别是,东南大学12篇,苏州大学10篇,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各8篇,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各5篇。广东8篇、河北4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2019年度广东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3月12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通报称,2019年度广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评议工作按照“随机抽取,均衡比例”的原则组织,从广东27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3074篇学术学位论文中,抽取793篇论文送审,占广东学术学位论文总数的6.07%。另外,对部分高校保密期满的97篇学位论文(其中26篇为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送审,合计送审890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广东省送审的890篇学位论文中,有8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占送审总数的0.90%;另外32篇论文,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占总送审论文的3.60%。南都记者发现,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8篇论文中,中山大学2篇、汕头大学2篇、华南理工大学1篇、广州医科大学1篇、深圳大学1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篇。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32篇论文中,中山大学5篇,华南师范大学4篇,深圳大学4篇,华南理工大学3篇,暨南大学3篇,华南农业大学2篇,广州医科大学2篇,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篇,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州体育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各1篇。此外,2019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19年河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本次抽检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的23所院校15305篇学位论文,最终评议结果为4所院校共4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论文共性问题: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专家在评议过程中着重从论文的选题、内容、写作、格式等方面评价论文的质量。创新性不足、缺乏可行性与逻辑性、撰写论文态度不端正等是所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中表明,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广东省抽检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部分论文工作量有限,创新性不足;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缺乏可行性;论文结构松散,逻辑性不够,未凝练出重点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规范性不够,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此外,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报》指出,本次抽检学位论文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论文选题、内容、写作、格式4个方面。专家指出,部分论文选题陈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题目过大、过空;部分论文题目过小、深度不够、内容简单;个别论文题目缺主题词、研究内容与题目不完全对应。部分论文在科学性和创新性方面不足,无法体现作者在设计中的新思路或新见解、全文写作缺乏整体逻辑性。此外,参考文献胡乱标注,正文中无实质引用也是部分硕士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相关学位授权点可能被撤销学位授权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问题并非新问题,针对在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家早已制定相关处理办法。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该办法还规定,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在广东,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已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纳入到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评估考核,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包括招生计划、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名额、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配等。对抽检结果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单位和学科,还将继续追踪抽检,増加抽检数量,提高抽检比例。2019年度广东省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显示,华南农业大学的优秀论文比例为13.64%,为抽检高校中最高,并且不存在“不合格文论”与“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南都记者从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华农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措施严格。2018年9月,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印发《的华南农业大学对抽检结果“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明确,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学校暂时撤回该研究生的学位证书。研究生收到撤回通知起两年内,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再次匿名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若送审、答辩和学位讨论通过,准许保留学位,否则撤销学位。针对其导师,硕士学位论文出问题,终止其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且2年内不得再聘。之后,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将连续三届匿名送审。此外,江苏规定,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江苏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江苏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近三年学位论文不合格率连续较高或本年度论文质量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进行约谈。高校加强论文评估工作:中山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在国家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的背景下,国内多所高校纷纷严把硕士生“出口关”,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中山大学严把研究生“出口关”3月13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学位管理和学风建设的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清华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华大学明确,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清华规定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在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学术底线不可逾越,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充分发挥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作用,完善教师评聘制度,修订学位评价标准,推进学生评价、奖励和荣誉体系改革。在广东,中山大学严把“出口关”,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3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中山大学坚持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的简报,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将抽查50%、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对抽查“存在问题”论文,实行学位质量问责制度,强化导师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简报还提到,中山大学同时严把“进口关”,规范学校自命题环节和复试环节,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培训、指引,确保责任意识不缺位,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严把“培养关”,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逐年考核、逐步分流”的全程优质培养模式。
王铎 绘3月以来,江苏、广东先后发布了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加上2019年年底已发布抽检结果的河北,三省抽检共发现近两百篇“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据《光明日报》记者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中获知的信息,早在2015年的抽检中,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分布在各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门类的比例超过10%,管理学比例超过9%,法学超过7%,其他均在5%以下。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表示,研究生论文质量的提升,“不能单靠外审论文代替内部质量控制,也不能用后置检查环节代替前置控制环节”,既要严把“出口关”,也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把“进口关”和“培养关”。来源:环球网
热点背景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共29条的意见中,“严”字是最突出的特征。具体而言,招录上,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培养上,开论文写作必修课 签学术诚信承诺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的研究生及早分流退出;论文上,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导师上,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模拟试题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坚决给学位“挤水”,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研究生招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等,对此,你怎么看?中公解析当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个别混乱的局面,包括招考过程的“潜规则”、研究生培养目标模糊,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学术近亲繁殖、师生关系异化、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不足等现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录、培养、论文到导师工作,针对各种乱象出招整顿,进行严格的规范,是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视。学术论文造假的问题近几年新闻中不少出现,根源还是在于违法成本低,因此将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无疑是对学位论文质量的保证保驾护航,让研究生不能再在学位论文上投机取巧,这不仅是对教育成果负责,更是对我国的学术进步负责;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这既是对研究生个人的保护,更是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前提。导师本质就是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引导者,负责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一旦越过这条界限,安排学生从事与学术无关的事务,这是对研究生和教育事业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一意见的提出,倒逼导师工作回到正轨,也让研究生教育工作回到正轨;研究生招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这一意见的提出,积极响应国家对教育公平的明确要求,即使是在研究生招录工作上,仍然不允许戴“有色眼镜”,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为培训更多优秀的人才奠定基础。为了让研究生培养能真正“严肃”起来,还需将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督反馈机制,一方面,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高校的研究生招录、培养、论文和导师工作进行严格抽查,保证抽查频次和质量,把研究生也纳入检查对象中,匿名调查;另一方面,建立反馈专线,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发现属实,进行奖励;其次,将惩处落实到位,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及时予以处罚,不得延误;最后,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对研究生培育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公开通报,并对惩处结果公开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社科学术圈,ID:shkxquan】经微信公众号授权转载,如需转载与原文作者联系根据词条的词频统计状况,按占比情况由高到低排列,不合格学位论文大致存在“作者科研能力不足”“论文规范性欠缺”“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文献综述质量较低”“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正”及“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六大问题,占比分别为 38%、29%、13%、8%、7%和 5%。由于这六大问题下面又衍生出多个问题,受篇幅限制,本文仅从“不合格论文”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总结归纳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不合格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典型特征进行讨论,并摘录部分专家评阅意见为佐证。不合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典型特征分析(一)作者科研能力不足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言,科研能力是衡量硕士研究生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而作为教育成果集中体现的学位论文,其所反映出的科研能力的强弱,可以作为判断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作者科研能力不足,是“不合格论文”中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占比为38%。从学科门类来看,这一问题在人文社科类论文中比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严重。1.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主要包括:①文不对题。即论述不能很好地切合论题,甚至跑题、偏题。②概念界定不清晰。即对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或关键词的界定不清晰,导致论述不清或研究内容不明确。③论述不严谨、不充分,推理不严密。即论文论证缺乏严密性,论述单薄,没有根据论题进行充分论述与阐释;存在逻辑上的缺陷或逻辑混乱,造成论文内容前后矛盾或有漏洞,致使读者无法准确把握作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也将受到质疑。④理论性或研究深度不足。即论文在论述过程中,没有对论题的理论基础进行必要的分析介绍,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理论框架,使论述显得凌乱;论文的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对深层次的研究问题进行探究和解答,理论深度不够和缺乏学术性。⑤研究重点不突出。即论文论述没有突出研究重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问题不明确,对论文观点缺乏提炼等。专家评语如“缺乏严密的逻辑推导。(法学)”“论证单薄,论文许多部分论证不到位,浅谈辄止。(教育学)”“论文的主要内容缺少合理的理论框架,显得较混乱。(历史学)”“文章在内容和结构上严重地偏离了自己的主题。(文学)”2.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主要体现在:①研究方法单一或不恰当。即由于论文选用研究方法较少,实验设计不科学,未使用该论题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手段等原因,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客观研究,体现不出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影响结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②数据不够真实有效。即论文所运用的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不足;数据选取不科学,甚至选取错误。③样本选取的科学性不足。即论文在调查阶段选取样本的科学性和典型性不足,抽样方法不科学;样本量不足,难以代表研究对象的整体情况。专家评语如“文章研究工具缺乏,研究手段单一,除了描述性的资料或数据外,难以看到作者的一手资料和具体的研究工作。(医学)”“实验研究设计存在缺陷,且表达不准确,统计方法不明确。(理学)”3.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即作者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科基础知识薄弱,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专家评语如“对于学科知识的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思维能力、论文的理论深度以及专业的理论基础有待加强。(哲学)”“对经济学理论知识,体育产业基本理论概念、原理及研究方法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掌握,不具备体育产业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能力。(经济学)”4.论文结构不严谨论文结构是论文的脉络框架,只有建构好科学的框架体系,再充实以相应的研究内容,才能形成一篇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论文结构的严谨性,是指论文各个章节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论文结构安排合理。大量“不合格论文”存在结构不严谨的问题,包括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章节设定逻辑性不强,论文章节拼凑痕迹明显。专家评语如“论文结构不合理,论文摘要与导论相似,而论文当中又缺少导论。(文学)”“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行文内容的逻辑有些混乱,让人有种‘不知所云’的感觉。(艺术学)”“文中模型和文字拼凑痕迹明显,缺少内在逻辑。(工学)”(二)论文规范性欠缺论文撰写具有规范性是论文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本次学位论文抽检中,论文规范性欠缺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二大问题,占比为29%。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突出。1.格式不规范格式规范主要指论文的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的规范。对格式不规范,专家的意见集中在文章排版不规范、图表绘制和编制不规范、中英文符号和单位的简写不规范,以及摘要、参考文献、目录的写作或格式不规范。专家评语如“从整体版面来看,文章的完成程度较低,文字排版存在诸多问题,文字字体与格式、段落与行间距、符号公式以及图表格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错误,此处不一一列举,建议将文章从头到尾仔细排版修正。(经济学)”2.语言不规范论文语言的规范性,集中体现在论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简洁性与学术性,即需要用学术性的规范用语,将研究内容简洁清晰的进行表达。在“不合格论文”中,不少论文都存在语言表达不清晰、口语化现象严重、写作不简洁、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错别字或翻译不正确等语言表达上的疏漏。专家评语如“论文最大的问题是语言问题。语言表达还算流畅,但疏漏和错误较多,影响到作者思想和观点的清晰、准确表达。(法学)”“作者在行文中对学术语言掌握比较薄弱,语法错误比比皆是。(管理学)”3.引证不规范引证的规范性,是指在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成果或话语,需要在文中明确注明其确切出处,主要包括标注注释和列出参考文献。引证不规范也是很多“不合格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论文数据和引用文献没有标注来源,以及参考文献的罗列不规范。专家评语如“论文大量引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或技术,缺少引用标注。另外,绝大多数文献只是罗列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并未在文中标出实际引用位置。(工学)”(三)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论文的创新性和价值性,是论文立论的依据与落脚点。论文的创新性体现在研究思路的创新、内容的创新、方法的创新、结论的创新等多个方面;论文的价值性体现在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对现实问题的指导意义上。论文的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三大问题,占比13%。“不合格论文”在此问题上,主要表现为:①论文创新性不足,难以区别出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和创新点。②论文结论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没有达到研究应该有的价值水平;或研究结论不可靠,研究成果价值很低。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明显。专家评语如“本论文未能从新的角度切入,也未能提出有价值的新的见解和得出新的结论。(工学)”“所有数据都是通过作者模拟得出的,无法佐证,使得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不足。(理学)”“文章最后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性较差,并没有与前述的案例分析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法学)”(四)文献综述质量较低文献综述是指在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归纳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新的研究问题和研究路径的书面论证过程。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深入了解和评价,是引出新的研究问题和方向的重要前提,也是判断研究是否有意义的重要依据。文献综述的撰写,直接影响到论文的整体质量水平。而在文献综述的撰写上,大量“不合格论文”都存在参考文献不足和综述撰写水平较低的现象,在论文存在问题中的占比为 8%。1.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很多“不合格论文”对学科或论题所涉及的学科发展状况和国内外的研究动态了解不够,无法全面评判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也无法准确把握论文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致使论文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或仅停留在资料和数据的罗列上,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高度。专家评语如“文章是2014年的,但是参考文献一共28篇,其中21篇中文的,而这21篇中还有6篇来自知乎之类的网站。同时引用的文献还都比较陈旧,英文文献最新的就是2011年的。这说明作者没有深入了解学术现状,没有花力气认真撰写论文。(法学)”2.文献综述撰写水平较低文献综述撰写水平低,直接表现为文献综述结构混乱,没有对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脉络、研究进展和研究不足等问题进行宏观和深入的把握,仅停留在资料的罗列和简单的分析上,文献综述所得的结论无法支撑文章后续研究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当前的研究工作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推进。专家评语如“文献综述里没有综述对该研究有益的近年的国际前沿性成果,文献综述整体上写得混乱不堪,无法让评阅人看出其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工学)”(五)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正作者的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的不端正,也是此次论文抽检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有7%的专家评语明确提到了“学术态度不端正”或“学风不严谨”。而从“不合格论文”出现的本质原因而言,都可以归结为作者学术态度的不端正和学风的不严谨。而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是决定研究和论文质量最根本的因素。在这一问题上,“不合格论文”的表现主要有:①工作量不足,即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没有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而是仓促写成,敷衍了事。②存在抄袭现象,即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直接照搬相关的文献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合格论文”中,有部分论文是被专家直接判定为“完全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即无论是从选题还是研究方法、论文的撰写等方面,都不满足硕士论文的基本要求,这些论文无一例外都是由作者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不端正所导致的。专家评语如“论文的工作量明显不太够,没有对所提算法进行复杂性分析,更没有跟其他相关算法进行性能比较。(理学)”“论文中的2.2 节、2.3节的相关理论基本照搬网络上的内容。存在着严重的学术不端问题。(管理学)”(六)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选题,即选择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论文选题,一是需要有新意,即有区别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二是需要有关键性,即需要在学科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引起同行的关注;三是需要有可行性,即选题不能太难,要选择主客观条件基本具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研究目标的题目。“不合格论文”存在的问题中,有5%是在选题上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为:①选题的意义不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②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无关,属于其他学科和专业的研究范畴。③论文立题不规范,论题太宽泛或所述不明,没有聚焦论点,无法成文。选题所存在的问题,人文社科类论文相较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明显。专家评语如“该类选题在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研究领域已毫无新意,故研究的理论价值很小。(管理学)”“该选题应该归属于应用经济学范围内,不属于理论经济学的选题。(经济学)”“选题过于宽泛,在论题表述上不规范、不严谨。(教育学)”
针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已下文要求倒查5年。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9月均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上述几所高校发布的通知均提到:近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督促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部教育督导局8月26日下发《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现予以转发。例如,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在通知中表示:根据通报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启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要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和存在学术不端嫌疑的学位论文。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他几所高校也在各自通知中要求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上述通知中提到的教育部教育督导局8月26日下发的《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中,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向部署各高等学校提出:近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按照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督促各地、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通报还介绍,但近期网络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部分高校学生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暴露出有关高校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存在防控手段有限、问题发现不及时、主体责任未落实等突出问题。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为警醒各高校引以为戒,加强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通报了3起作假行为查处情况,涉及复旦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厦门大学。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由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知道教师,复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对此此番“倒查5年”的具体内容,上述通知明确要求:要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充分利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每篇论文的复核、排查结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签字后存档被查。对发现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严肃处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还在通知中要求各高校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各高校要抓紧收集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的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处理案例,面向所有研究生反复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学生潜心治学、刻苦钻研,告诫学生自觉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警示学生学校对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家行为将依法终身追责并通报工作单位,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小失大。对于导师责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上述通知中要求各高校:提醒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学术底线,告知指导教师如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将受到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严厉处罚。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教育部网站9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也着重提到了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问题。上述意见表示: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意见还提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评,根据评估结果责令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有关学位授权。来源:澎湃新闻
随着部分自主划线高校的研究生复试成绩开始出炉,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也即将开始,又会有一批佼佼者脱颖而出,被录取为各高校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这当然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可是,这届研究生和其他的研究生有一点不同,还没有入学就面临着一种为严格的管理。2019年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针对这些年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中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就是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这可以说是抓住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牛鼻子。作为学术研究生,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是基本的要求。可是在这些年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术论文的存在质量不高,甚至是抄袭作假的情况。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放权要求,缺乏对学位授予环节的严格把关,影响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出现了学位注水的问题。最近暴露出的翟天临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但这并不是一个个案,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研究生学术严肃性的怀疑,也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学术的权威性,对一些培养单位的声誉造成很大影响。通知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培养单位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对于学术研究生的论文写作,首先就是要看是不是具备了开题的条件,这是对他前期学习和准备的第一次检验,如果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就不要开题。评阅是研究生论文质量审核的重要环节,这个一切必须严格按程序要求完成,避免形式主义。答辩过程可以全面了解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是对研究生学习质量的全面检验,应该特别注意答辩委员会成员都是熟人,答辩只是走过场的问题。学位授予是最后一关,这一关往往缺乏实质性审核,只是看表面材料。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对于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来说,这样严格的要求,可能会有一种心理的抵触情绪。现在已经有许多人在骂翟天临了。当然不是骂他学术不端,而是骂他引发了对研究生培养严格管理的要求。其实,仔细想一下,这应该是一件好事。攻读研究生不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学位,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这几年的学习时间里,真正是用心了,那么必然是有收获的。可是如果是混日子,靠放水拿到了学位,也只是表面的风光,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无所适从,对于个人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准备读研的小伙伴们,要有这个心理准备啊!其实教育部这种严格要求受益的是学生,教育部特别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要求。在前些年,有的研究生导师的精力根本不放在指导学生上,把学生当作劳动力。要想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就必须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责任心,这实际上是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个别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也是对学生负责任的,避免学生因压力过大出现心理问题,甚至发生恶性事件,这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关注教育新闻热点、分享个人观点,拙木侃教育,感谢您的关注、阅读、评论和转发!
由于影响研究生论文写作能力所涉及的对象是多方面的,所以蓝译从以下几个层面提出对策。从国家层面提出对策:一是明确研究生类型的培养去向,目前国内招收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研究生,从课程安排来看,前者有实证类课程而后者没有;大部分毕业生有着共同的期盼,就是找到称心的工作,而找工作学术型研究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既然国家将研究生区分为两类,且对学术型要求较高,因此建议国家对两类的培养去向定;二是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要求,国家量化查重考核指标对于提高学位论文的抄袭率有制约作用,但有些学生只关注查重,不关注内容质量,对此国家也应有明确的不合格界定,这样才能促使学生端正写作态度;三是加大国家级奖学金的覆盖面,为了激发学生科研积极性,国家应在不降低奖励金额的前提下,规范奖励的覆盖程度,建议各学校国家级奖学金的覆盖面应不低于百分之十。从学校层面提出对策:一是优化课程设置,目前实证研究方法得到世界的公认,高质量的论文发表都与实证相关,因此我国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定位于实证分析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课程设置需要改进,做到理论与实验直接结合;二是建立优秀教师奖励机制,学校应建立优秀教师奖励机制,优秀教师的选择主要表现为指导学生的效果,包括关注教师所带学生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级别;三是要求跨专业考生扎实理论功底,例如,为了强化跨考生的理论功底,学校应规定,凡跨考生如果没有辅修过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的,必须重修这些课程,为了避免与现行课程冲突,重修课不能与本科生同上,应专门为其开设,学时可以压缩。从学院层面提出对策:一是关注学术讲座内容,虽然有些学院为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但大部分讲座内容并不合学生口味,所以学院应深入学生实际进行调查,探究他们的兴趣点和疑惑点,然后有针对性的安排讲座,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科研的兴趣和主动性;二是建立学生学术激励机制,从目前国家的招生情况看,对学术型研究生入学要求远高于应用型,为了营造学院学术文化氛围,建议建立研究生学术奖励制度,如果学生学习期间公开发表学校规定级别以上刊物论文应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从教师层面提出对策:一是要勇于挑战自我,教师的讲授形式是否灵活互动,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应勇于挑战自我,一方面不断跟踪本学科的前沿内容,将最新的知识介绍给学生,另一方面课前要设计每节课的授课形式,明确学生需要完成的任务,以与学生互动为主导,安排好每一节课;二是从理解角度安排授课内容,比如计量经济学和会计研究方法都是学生学习论文写作中不可缺少的课程,这两门科学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学位论文写作能否顺利进行,对于计量经济学课程,建议教师在每一个知识点后都应跟上案例分析,所选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三是专业课要训练学生综合知识的应用分析能力,专业课教师应在开课期间强化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比如会计相关的专业课包括财务会计研究、管理会计研究、财务管理研究等,各科都应该增加期中命题作文训练,学生写作中的典型错误要在课上点评,其写作成绩要计入期末总评成绩。从学生层面提出对策:一是更新观念,一直以来在一些学生的潜意识中,认为学术无用,最终的学位论文通过东拼西凑,拿出几周的时间就可以完成,这种观念要不得,必须纠正,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写作观,平时应大量阅读文献,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写作任务,以严谨的心态对待学位论文;二是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论文写作能力关键的一环在于学生自身,学生应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写作任务;课程学习中,应按照教师的提示,积极查找资料,主动阅读前沿文献,写作中如果出现问题应与导师或授课教师及时沟通,以师兄或师姐的论文为基点,重新跑数据,一方面验证所得结论的正确性,另一方面练习软件的驾驭能力。
针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8月26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全文详见文末),除通报了复旦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厦门大学等3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外。通报还要求:各高校要立即采取行动,全面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通报还要求:各高校要抓紧收集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的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处理案例,面向所有研究生反复开展警示教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至少3所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发布了《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此外,最近,对于打击学位论文作假、加强导师和研究生管理方面,教育部出台了多份重磅文件。9月22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论文抽检比,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近期还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详见:重磅:学位论文作假将纳入信用记录!教育部:将给予导师决定硕博士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重磅!教育部连发两文:不适合的导师,退出!不适合的研究生,分流!导师要接受学生评价?如何加强博导岗位管理?教育部深度解读据澎湃新闻统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9月均已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见文末)。上述几所高校发布的通知均提到:近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督促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部教育督导局8月26日下发《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现予以转发。9月30日,也就是今日,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在通知中表示:根据通报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启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要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和存在学术不端嫌疑的学位论文。其他几所高校也在各自通知中要求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在上述通知中提到的教育部教育督导局8月26日下发的《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中,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向部署各高等学校提出:近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按照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督促各地、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通报还介绍,但近期网络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部分高校学生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暴露出有关高校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存在防控手段有限、问题发现不及时、主体责任未落实等突出问题。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为警醒各高校引以为戒,加强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通报了3起作假行为查处情况,涉及复旦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厦门大学。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由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知道教师,复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对此此番“倒查5年”的具体内容,上述通知明确要求:要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充分利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每篇论文的复核、排查结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签字后存档被查。对发现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严肃处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还在通知中要求各高校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各高校要抓紧收集分析新闻媒体曝光的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处理案例,面向所有研究生反复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学生潜心治学、刻苦钻研,告诫学生自觉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警示学生学校对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家行为将依法终身追责并通报工作单位,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小失大。对于导师责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上述通知中要求各高校:提醒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学术底线,告知指导教师如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将受到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严厉处罚。9月2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也着重提到了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问题。上述意见表示: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意见还提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抽评,根据评估结果责令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有关学位授权。文件原文如下:特别声明:本文发布仅仅出于传播信息需要,并不代表本公共号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公众号转载使用,请向原作者申请,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案例研究型硕士论文的结构基本包括7个部分:1、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硕士论文的该部分主要包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也就是本部分需要回答:论文写作者研究本论文的原因?该论文的研究有什么现实和理论意义?国内外研究关于此类问题有哪些研究,进展到如何程度以及文章的创新性等方面。在论述研究背景时,不应该过大,硕士学员生应该阐述直接衍生出本研究问题的背景信息。研究背景可以从本研究关注的管理事件入手,也可以从现有的管理理论入手,从管理实践或现有的理论中提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该部分特别要强调数据来源。这一部分主要介绍的是硕士论文研究设计的过程。论文写作者应该对于案例资料是如何获取的进行清晰的表述、运用怎样的调研方法以及如何实施的过程,为后续的案例描述中所提供的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进行佐证。案例资料应主要采用论文写作者在实际调研中获得的原始资料。比如,在该部分加入本人在某某某公司工作的时间,做过那些工作,观察了什么数据,对什么人进行过访谈等内容都需要进行说明,增加读者的可信性。调研的过程应该遵循科学规范的研究程序,严谨而有逻辑性。2.案例企业所在的行业描述这一部分主要是描述案例企业所在的行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这部分研究内容如果在第一部分介绍了,就不必再进行单独撰写。3.案例企业描述(论文重中之重部分,从字数上讲应该占论文50%左右)这一部分主要是对论文写作者收集来的案例资料进行整理,通过一定的逻辑呈现出来。案例描述时应该是对管理现象或管理活动的事实进行客观的描述,不能掺杂任何本人的分析评价,只能是客观事实论述。案例信息的组织应体现出合理的逻辑结构,符合一般的认知规律。如,可以按照一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顺序阐述,也可以按照内容组织成为若干清晰的模块。案例信息应当丰富、翔实,包含必要的细节和对原始资料的引用。出于对案例对象信息保密的需要,允许对数据、单位名称、人物姓名等信息进行适当的掩饰性处理。4.案例分析与讨论这一部分主要是运用管理理论或原理分析案例,形成作者的主要观点。案例分析中所需要用到的理论和原理可以在国内外研究现状中介绍过,也可以在结合案例采用某些理论分析案例。理论原理和案例内容的结合应该是比较贴切的。切忌将无直接关联的理论内容堆砌案例分析与讨论中。引用的理论原理应该来源于质量较高的文献,例如正规的教材、专著、期刊等。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常也需要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有时可能还会包括在分析中发现现有的理论原理无法解释的现象,作者提出自己的新的解释。
今天(3月13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及早提出分流建议。今后,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都将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华研究生院计划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意见指出,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勇于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并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各院系应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分流措施。院系应充分发挥最终学术报告环节在提高博士生创新成果水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最终学术报告组织形式,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最终学术报告评价结果可作为确定学位论文同行评审和答辩组织方式的重要参考。意见还鼓励建立健全自主开展学位论文同行评价工作机制;在满足学校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培养过程各环节评价情况自主确定同行评审方式,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全面考查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并在答辩决议书中给出客观公正评价。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华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敏编辑:王海萍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