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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研期间研究生导师会从哪些方面给予指导既雕既琢

读研期间研究生导师会从哪些方面给予指导

首先,研究生导师通常需要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同时要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能够为培养研究生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由于研究生教育主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所以培养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对于研究生导师的要求要相对严格一些,会从个人科研能力、课题级别、行业资源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定。研究生通常在研二开始进驻导师的课题组,根据所选择的不同方向来开展具体的科研任务。导师通常需要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完成对于学生的指导,其一是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特点以及个人意愿来安排具体的科研方向,围绕相关方向给出具体的科研路线,设定阶段性的目标;其二是根据课题的开展情况,给出具体的方案和建议,通常要结合目前最新的领域研究成果;其三是当学生遇到困难时,及时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保证科研任务的正常进行。导师通常会承担各种级别的科研课题,不同的科研课题往往有相应的成果验收和落地要求,所以不少研究生在读研的过程中也会参与到一些实际项目的研发,课题级别越高则科研任务的压力也会越大,参与的人数往往也会比较多。如果研究生读研期间能够参与到一些大型的科研项目,那么会积累更多的科研经验,同时也会积累大量的行业经验,这会为以后的科研或者工作奠定一个扎实的基础,所以读研期间应该尽量选择级别更高的课题项目,虽然会比较辛苦,但是收获也会比较多。有的同学在读研时会选择小型的科研课题,这样的课题虽然会相对比较轻松,有时候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但是在经验积累方面与大型课题会有一些区别。我从事互联网行业多年,目前也在带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主要的研究方向集中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我会陆续写一些关于互联网技术方面的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相信一定会有所收获。如果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问题,或者是考研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叶月

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资料图:教育部。富宇 摄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教育部强调,要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准则》提出,研究生导师要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准则》提出,研究生导师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准则》强调,研究生导师要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此外,《准则》要求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同时要求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生而长大

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李依环)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教育部日前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下称《准则》),针对个别导师存在的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明确提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基本底线。《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准则》强调,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此外,对于学校层面,教育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

骆驼草

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出炉,研究生终于有了“保护伞”

2020年11月11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则》明确规定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看到这个《准则》,研究生宝宝们是不是拍手称快了呢?这个规定来得及时而必要,因为近年来由于导师权力过大,导致研究生由于各种问题而自杀的事例越来越多,让人触目惊心。总结一下,研究生自杀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论文过不了关,不能顺利毕业10月13日,一名网名为红烧土豆叶网友发表了长达几千字的遗书,随后自杀身亡。后来得知这是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的一名硕士研究生,由于毕业论文长时间修改而始终不能通过,而家人又不理解不支持,因担心不能按时毕业,给自己蒙羞给家人蒙羞,所以用这种极端的形式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时看了这则视频内心很崩溃,研究生本是为了进一步深造,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即便是真的因为某些原因毕不了业,那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身为一名大学生,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会拥有美好的前程。可是当局者迷,他把能不能按时毕业看得比天还大,就是过不了这一关。我还在想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研究生的论文不能过关?是他们的研究水平没有达到,还是他们不懂人情世故遭到了导师的嫌弃?如果是学术水平不够,那么作为导师,为何不对他们进行一些针对性的指导,促使其在学习时间内有效完成任务,按期毕业呢?导师的职责是什么?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既然是为了培养人才,这种随意延迟研究生毕业时间的行为又算什么呢?二、被导师随意奴役和使唤有部分导师利用手中特权,认为自己主宰着所带研究生的命运,可以随意指使他们为干任何事情。西安交大博士生杨宝德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他经常被导师周某要求早上去停车场接送她去办公室,拎包送水,中午给她买饭,陪她吃饭,白天陪她逛超市,给她打扫卫生,做PPT,等等干各种私活,令他应接不暇。最终由于论文不能通过毕不了业,无法出国留学,不堪忍受导师奴役,他选择了溺亡。一个寒门所有的希望就此破灭,不敢想象他的家庭遭遇了怎样的重创,只是对导师的行为感到无比愤恨。三、女研究生被导师强迫发生不正当关系浙大女博士生在拿到毕业证后跳楼身亡的事件还历历在目,谁不为之感到痛惜?学习期间长期遭受导师凌辱,甚至出国留学也逃不脱他的魔掌,女博士生最终精神崩溃跳楼自杀。她向母亲求助,母亲担心影响她毕业,败坏她名声劝她隐忍;她向男友求助,男友则以对方是导师自己是学生为理由选择屈服。最后她终于忍受不了这种畸形变态的师生关系带来的伤害,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场场悲剧让人触目惊心,是时候该出手了。教育部发布的这项导师行为指导准则真的是太及时了,它或许会成为研究生的救星。不得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就像两记重锤敲在导师的心上,为构建健康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做出了重要保障。没有了后顾之忧,有了这把“保护伞”,研究生终于可以潜心搞研究了,这是研究生的福音,也是社会的福音。

葛覃

教育部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资料图:教育部。富宇 摄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教育部强调,要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准则》提出,研究生导师要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准则》提出,研究生导师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准则》强调,研究生导师要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此外,《准则》要求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同时要求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武辅

博士生导师同期指导多少研究生,数字超乎你的想象!

2019年10月12日,有个家长给小西留言:小西老师,您好。想问下,我的孩子今年读研,他的导师是博导,带11个研究生合理吗?博士生导师,简称"博导",是某个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学者、教师等。和"教授"、"副教授"的职称评定不同,博导遴选不是职称也不是荣誉称号,倾向于是一种工作岗位、资格。换句话说,博导才可以知道博士生开展工作。我读博时专业内就有个老师,做环境规划方面,更多的是做些规划类课题和上课教学。博导有对应的博士生培养考核,她评上教授后几年内都没进行博导认定。和表面的分光不同,导师名下有博士生后,自己面临的压力很大。通常,工科类不少专业一个博士生"烧"掉几十万科研经费后,才能出几篇不错的论文,并顺利毕业。因此,在不少大学内,经常有教授非博导、博导非教授等情形。这也是导致不少朋友经常将教授和博导混淆的主因,的确大部分教授都将成功遴选为博导。1.教授非博导职称评定为教授后,需要经过博导遴选、校学位委员会投票2/3通过。不少导师职称晋升为教授后,时间已错过当年的博导遴选、得下一年。或者,部分导师学生指导、在研课题、学术业绩等指标长期不符基本条件的,仅仅是教授级硕士生导师。2.博导非教授和之前的博导遴选不同,不少知名大学早已放开"博导是正高"的限制。学术业绩突出(如获批自科面上等)、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副教授、走"特聘教授"渠道引进(尤其是"青千")的年轻博士等都有机会遴选为博导。当然,不同学校遴选为博导的条件差异性很大,双非院校博导遴选的"个人材料"甚至达不到985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的标准。要想搞清楚"一个博导带11个研究生合理吗?"的答案,就得知晓一个博导每年可以指导几个研究生,按学制进行推测数字"11"是否合理。研究生包含硕士生、博士生。1.博导每年可指导的硕士生。之前,小西就有提到过,教授职称的博导每年约指导2-3名硕士生(副教授约1-2个硕士生/年),基本是优质推免生为主。按大部分硕士3年学制推测,一个博导同期在指导的硕士生可达到3-9名。硕士生基本每年都会招满,主要是考研的人数非常多,如2019年就有290万报名、80万人调剂。按政策,"十三五"期间硕士生也在扩招,相信这也是很多2020年考研学生最想听到的信息。之前的3:1的报录比,如今已达到4:1,四个人考研淘汰三个啊!2.博导每年可指导的博士生。985大学等名校的博士招生2015年之后,已经开始紧缩。和之前每个教授每年指导3-5个博士生的时代不同,如今博士生招生严格量化。如今,每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会根据上年度的学术业绩(论文、项目到账经费、人才帽子等)进行分配,普通教授基本都是年均分配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少量可以招2人。按博士学制4年计算,一个博导在指导的博士生可达到4人以上。另外,博士生延期、优秀推免生直博等都会增加博导在指导的博士生数量。当然,运气不好,当年也可能招收不到博士生(没人报名)。3.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不少科研平台好的大学,课题合作之类中的一些其他院校会将自己的研究生送过去联合培养,不占据这类学校博导的学生指标。综上,简单的推算下,一个博导同期指导11个研究生真的不算多。类似这样的博导,我就有认识不少,更多的是学生间的"老带新"、"博士带硕士"。毕竟,博导、博导,重点是"导"而不是"教"。其实,做科研大部分导师都会归属于某个团队/课题组,优质的博导可能是课题组带头人,也可能是某个成员。就我所知,高校内大的课题组有十余名梯度合理的导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后都有),上百人研究生,彼此间可能都不太熟悉;小的团队也有3-4个导师,二三十人的研究生规模。相对来说,一个博士生导师指导11名研究生,问题不大,关键是有没有足够的课题和经费支撑这些研究生做自己想做的内容。读博后,很多人会有些感悟:导师仅仅是大方向的控制和给经费,自己摸索、学习、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你读研读博的导师,名下有多少研究生呢?

満州編

研究生导师带几十个学生,指导得过来吗?

欢迎点击关注!01 导读大学考研已经成为很多人高考之后的又一次大考,考研人数逐年上升。大家为什么考研?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为了将来找工作的时候能够增加点筹码,能够找个好工作。与高考不同,研究生报考之前一般是先选定专业方向,复试时必须要选定导师,研究生三年,导师对自己的影响非常大。上学时,导师带研究生少的每届有两三个,三届加起来有六七个人;多的一届六七个、七八个,有的导师硕士博士加起来总共有三十多个。一起聚餐的时候,都要好几桌。这么多的学生,老师一个人能指导得过来吗?肯定不能啊!02 老师数量并不少为什么一个导师带这么多学生呢?是教师资源太紧张了吗?经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的高考扩招,每年我国录取几百万的大学生。四年后,又有两三百万的本科毕业生参加考研。如此多的学生,需要配备大量的老师,包括软硬件设备。虽然高考扩招刚开始出现师资短缺情况,但经过最近十多年的发展,高校老师已经不再紧缺了。一代数学大师丘成桐就曾经对国内大学的师资力量与哈佛大学的师资力量进行过对比。北京大学数学系有100多名教授,哈佛大学数学系的教授才20多名。前者是后者的4到5倍。学生方面,北京大学有1万多本科生,哈佛大学有6400多本科生。前者仅是后者的2-3倍。如果单纯从数量上来看,北京大学的师资力量是明显强于国外的。可是为什么国内一个老师却要带这么多学生呢?03 导师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事都可以做,都能做得面面俱到。尤其是科研这种工作,费时、费力、费钱。要想在科研方面做出点名堂,必须要付出非常大的心血和时间。而且大部分人都是默默无闻一辈子。带的学生太多,肯定指导不过来。1、学校根据老师情况招生学校要根据自己学校的老师情况招生。现在很多研究生导师,尤其是硕士,一届就会带七八个学生。不要说指导每个学生的论文和课题,就是每个学生的论文题目,如果想做得好,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老师之间学生分配失衡导师指导的学生一般是与年龄、职称挂钩的。比如,教授一般比副教授可以带更多的学生。虽然学校有许多老师,但是,很多年轻老师都没有带学生的资格,或者只能指导1个或者2个。小伙伴们,你们上学时导师带几个学生?欢迎留言讨论。多个关注多条路!欢迎点击加关注!

梦非梦

导师让研究生“干私活”?《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将出台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针对研究生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问题,9月22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表示,教育部即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据教育部数据,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他们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洪大用指出,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导学矛盾”问题时有发生,长期以来受到舆论关注。对于“个别研究生导师让学生‘干私活’”等问题,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指出,这实际上是导师滥用职权、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坚决予以纠正。洪大用表示,下一步教育部从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包括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同时,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洪大用称,教育部即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刘军

盖被子

如何科学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教育部详解

科学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日前,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核心要点有哪些?下一步推动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随教育小微一起听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的解读——问答一“《准则》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答: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对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也对导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迫切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着力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二是研究生导师队伍日益壮大的迫切需要。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靠力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 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导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为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导师应有权利,不断改善导师治学育人环境,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三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导师队伍水平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充分尊重导师,全力依靠导师,积极服务导师,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问答二“《准则》的核心要点有哪些?”答:《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针对导师指导行为,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一是既坚持正面积极引导,又划定基本底线。《准则》明确提出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严谨治学,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同时,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二是既着眼宏观总体要求,又重视微观具体规定。《准则》着眼于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领、培养过程、导学关系等重大问题,提出宏观总体要求,明晰导师职责。同时,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试命题、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开题、学术规范训练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规范。三是既坚决维护基本权利,又严格强调履职尽责。《准则》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培养过程指导,提出分流建议,严把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问答三“下一步推动《准则》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答:《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把落实《准则》和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全员知晓。坚持全覆盖、无死角, 要求各地各培养单位把《准则》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推动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二是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见效。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本单位实际,强化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让广大导师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更多教育信息

田颖

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好的研究生导师有多重要?北京某高校青年教师孙雨(化名)回想起读博期间导师对她的教导,至今都十分感激。“没有导师在学术规范上的严格要求,没有他对我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我没法顺利地在学术道路上走到现在。”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言传身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尤为重要。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日前,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从坚持思想引领、规范参与招生、把关学位论文质量、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准则》具体作出了哪些规定?下一步又该如何落实?师生矛盾多发,导师指导行为亟须规范不是所有人都有孙雨的好运气。抱着做学术的念头进入实验室,经过了两年学习后,北京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研二学生肖明(化名)却感觉“压力山大”。导师给他布置了繁重的实验室任务,并且不允许他参加校外实习。当他向导师透露“毕业后想直接工作”的想法后,导师甚至以延期毕业对他进行口头“警告”。这样的师生矛盾并非个例,此外个别研究生导师学术造假、让学生干私活、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师德师风失范的行为也不时出现。研究生师生矛盾为何频发?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罗燕告诉记者,伴随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当前一个导师要带的学生数量大大增加。与规模扩张相伴的,研究生导师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精神引路人,许多导师还掌握着给学生发科研经费和补助的权力。与上述变化对应的是,有不少研究生把导师喊作“老板”。玩笑之间,也暴露了一种微妙的师生关系。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些导师科研任务重、社会活动多,对研究生疏于指导,或是沟通方法不当,这些因素都可能加剧师生之间的矛盾。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导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八方面、“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好的导师应该什么样?“学术能力强,容易沟通,有充足的指导时间。”这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硕士毕业生谢婉怡心目中理想导师的画像。对北京某高校中文系研二学生罗倩而言,导师对学生的“尊重与包容”是她最看中的一点。不同人心目中好导师的优点或许各有侧重,但对所有导师而言,有一些底线是必须共同遵守的。此次出台的《准则》,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值得注意的是,《准则》不仅从正面积极引导,又划定了基本底线。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准则》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准则》不仅着眼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领、培养过程、导学关系等重大问题,提出宏观总体要求,明晰导师职责;同时,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试命题、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开题、学术规范训练等关键环节,也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规范。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研究生质量下降的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准则》既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培养过程指导,提出分流建议,严把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强化问责监督,导师违规或将影响学校学位授权《准则》发布了,如何才能具体落实对导师的要求,真正起到优化师生关系的作用?采访中,不少受访者表达了关切。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研究生导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此外,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来源:光明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