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理工大学发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常见问题解答和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信息,相关内容如下:浙理什么时候组织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浙江理工大学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30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学校研招网、微信以及各学院网站。复试会采取什么形式?根据教育部部署,各高校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会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会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如采取远程复试,可能会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目前,我校复试方式尚未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关注学校研招网公告。学校哪些专业接收调剂?今年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硕、专硕均有一定规模扩招,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见下表:专业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咨询相关招生学院,调剂名额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情况确定,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调剂方案为准。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研招办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1、硬件设备要求: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1部智能手机(确保电量充足,建议选择稳定的WiFi联网,并设置电话免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干扰)。2、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3、复试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与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和可视电子屏幕。房间内不得有其它人,也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拟采用钉钉(以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应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并熟悉视频会议功能。如有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三、复试所需有关材料请参加复试考生准好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建议使用PDF格式),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一)资格审核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2、初试准考证3、学历学籍证明(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的允许缺盖本学期注册章)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复试材料1、大学学习成绩单(须有学校部门章)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及学科竞赛获奖证明材料4、个人简历5、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三)其它材料1、政审表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3、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四、复试注意事项1、考生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和省教育考试机构。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请听从报考学院安排,提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5、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6、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需将五官清楚显露,正面朝向摄像头,不得东张西望,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7、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8、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9、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不要慌张,应立刻与报考学院保持联系沟通,服从安排。10、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一旦涉及到钱财,请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各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详见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答考生问请报考浙江理工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关注教育部和学校正式通知,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疫情发展情况,在保证考生健康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1、招生计划问: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是多少?答:学校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国家招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目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考生可参考我校研招网主页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初试问: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是否有排名?答:我校不做初试成绩专业排名。待复试线确定后,研究生院将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其初试成绩。问:国家线何时公布?答:国家线往年在3月中旬公布,今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请注意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网通知。3、复试问: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时间何时公布?答:我校为非自主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需等国家线公布后拟定。原定4月初左右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否延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复试工作,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注意查看我校研招网或微信的通知,并保持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问:硕士研究生复试包含哪几个环节?怎么样录取?答:复试含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心理测试环节。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问:复试前是否需要联系导师?答:复试前联系导师不是必须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如需提前了解导师信息,可登陆我校研招网,进入报考指南栏目下方【导师信息】查询。问:目前我的成绩可否进入复试?答:复试线需要等国家线出来以后,结合我校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测算才能确定,确定后将会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请注意查看我校研招网通知。往年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考生复试名单均在研招网公布,可作参考。4、调剂问:报考专业今年是否接受调剂?答:国家线公布后,如个别专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我校研招网会公布调剂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之前,研究生院将开通我校调剂预报名系统。调剂预报名系统可选的专业是根据2019年国家线预测今年可能需要接收调剂生的专业。通过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无需再通过电话登记或邮件发送本人简历。我校预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确定,在国家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关闭。请注意,调剂预报名仅供招生学院参考,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最终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信息为准。问:我想申请调剂到浙理,请问怎么操作?答:调剂政策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招生文件为准。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相应专业填写调剂志愿。学院会根据调剂名额和申请考生情况,择优遴选复试考生。5、其它问:何时可以知道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答:复核结果将在3月10日前在浙江理工大学研招网公布。问:差额复试比例是多少?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专业复试要求见后续公布的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问: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分数低于国家线还有机会进复试吗?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持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国家线40分、单科不低于国家线10分。问:报考非全日制的硕士生,复试录取相关政策是怎么样的?答: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问:通过何种方式获取招生信息和联系学院?答:1.通过我校研招网和微信查询通知信息。2.学校正式开学前通过研招网公布的招生处和各学院招生咨询电子邮箱咨询,正式开学后可以通过学院招生电话和电子邮箱咨询。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参与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虚假宣传,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浙理欢迎你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
今年2020年的考研是一个十分竞争的过程,并且也是令人十分焦急的过程。原本定于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就完成了复试工作,而今年因为疫情的影响推迟到了五月中下旬,这也是可以理解,也可以理解的,因为以家国一盘棋疫情的就是命令,不可能忽略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好在很多学校都已经展开了一志愿的复试工作。几家欢喜几家忧,有多少一志愿上万的人,就有多少一志愿被淘汰的人,这些没有被一志愿所录取的人或者是没有a区线的学子们一定是非常焦急的。小编,就在这里分享一个学校的一些调剂的信息,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专业?如果有自己的专业化,请及时到相应的研究生院中查询具体的调剂详情。这个学校就是是浙江理工大学,是位于浙江省的理工类的高等院校,学校公布了自己没有招够的一些调剂专业,这些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来说是比较好,现在可以去浙江理工大学的研究生院查询具体的调剂专业和要求。希望有符合你们的一些专业,也希望你们能够调节顺利被自己的理想院校所录取。调剂的意思是大学科门类必须是相同的,不可以跨学科进行调剂,还有一点要求的是就是学硕可以调学硕,也可以调剂专硕,但是专硕只可以调剂专硕不可以调剂学硕所以。调剂的小伙伴们,一定要看清自己的一些专业代码,不要因为一些基础性的错误而丧失了我们的一个调剂的机会。希望你们都能够顺利上岸,能够被一志愿或者是调剂的院校录取。
我校部分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可接收调剂生源,欢迎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学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0日以后。三、调剂办法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5月20日开通,调剂考生按要求登录填报志愿,按流程完成调剂。四、预调剂目前有大量考生在线咨询我校研究生调剂事宜。为了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提前了解考生个人情况及调剂意愿,现开通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平台(http://yjszsxsb.zstu.e.cn/),请有意向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登录预调剂平台进行登记。(特别说明:预调剂系统仅作为学校提前了解考生情况和调剂意愿,不能替代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流程,在预调剂系统登记的考生,也必须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最终调剂复试录取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五、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admission.zstu.e.cn/sszs.htm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gradadmission.zstu.e.cn/info/1011/2106.htm
浙江理工大学官方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文都比邻教研老师整理了2020年心理学考研招生目录,详情如下图。经过对比与去年无变化,想要报考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考研的学生可以安心备考继续按照复习计划进行复习。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学校拟招收研究生15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博士研究生7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心理学考研专业是在理学院,目前学院现已拥有数学、化学、物理学、心理学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心理学专业2019年已招生人数是23人。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目录(信息来源于官网)以上就是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目录,文都比邻专注心理学考研辅导和教育学考研辅导,想要获取更多心理学考研学校信息和教育学考研信息,请持续关注文都比邻官网。心理学考研秋季集训营8月29日正式开营,同学们可以利用最后108天集训认真备考初试。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于5月13日陆续启动。请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一、复试前准备(一)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1.支持“双机位”远程视频复试的硬件设备要求。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台式(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均可。1.1 面试主机位要求(使用钉钉平台)。主机位设备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面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主机位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1.2 面试副机位要求(使用QQ软件)。副机位设备固定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电脑屏幕及周边环境情况(监考机位建议使用智能手机+4G/5G网络)。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稳定畅通的宽带网络和4G/5G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电脑、手机、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考生可访问www.speedtest.cn为本人设备进行网络测速。3.独立的复试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环境封闭,明亮,安静,不逆光,房门在可视范围内并处于关闭状态。4.提前下载钉钉和QQ软件。请考生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报备。复试时钉钉为面试主机位平台,QQ软件为面试副机位平台。5.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复试。(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三)复试所需提交材料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参考《浙江理工大学关于资格审核和复试材料的说明》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四)模拟测试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学院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一般会安排在复试前1-2天进行,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二、各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13日-17日之间,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通知。三、复试流程(一)试前1.复试准备:考生准备复试设备和环境。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和紧急联系人电话(与考生本人电话不重复),记录复试小组紧急联系人电话。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二)试中1.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提醒:(1)关闭移动设备语音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铃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功能和应用程序;(2)副机位QQ视频开启后关闭副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只留视频画面;(3)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4)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5)清理桌面,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指定证件、签字笔和A4空白纸。2.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1)根据学院复试开始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上线等候。(2)根据随机抽取的复试顺序参加复试。(3)阅读《浙江理工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确认双方紧急联系人电话等。(4)工作人员检查考生面试环境。3.进入主考区。(1)考生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清晰的面部,并起立全身出镜,以便考官确定身份。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2)再次检查考生面试环境(考生持其中1个摄像头360度旋转展示)。(3)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4)随机抽题,答题等。(具体按照报考学院要求进行)(5)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视频复试界面。(三)试后1.身份复检:通过复试视频、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2.成绩公布: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拟录取结果,调剂生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确认接收拟录取。3.办理手续:拟录取考生按学院要求调取个人档案,定向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4.复查复测: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复试注意事项见《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四、复试违规处理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二)未按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三)独立复试房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复试成绩的。(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题目答案、复试成绩的行为。(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九)复试过程有录音、录像和录屏等行为,或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的。(十)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所有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按规定将该生及其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报所在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01学校简介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02近三年分数线03近三年招生人数04参考书目(以2018年为例)《时装设计元素:拓展系列设计》. 袁燕, 张雅毅译. 中国纺织出版社《时装工业导论》. 郭建南, 孙虹等编著. 中国纺织出版社《服装·产业·设计师》. 莎伦·李·塔特著, 苏洁, 范艺, 蔡建梅, 陈敬玉译. 中国纺织出版社《大学通用艺术欣赏与审美教程》,刘长庚,上海人民出版美术社,2010 年《人一生要知道的中国艺术人一生要知道的世界艺术》,夏德美、王小岩等,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年05复试录取情况06复试录取情况陈峰:任教于浙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研究领域:动画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丁继军: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美丽乡村人居环境研究所执行主任。浙江省文化厅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浙江省文联浙江民间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CEC)研究员、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CIID)资深室内建筑师。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T)高级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家创意产业与创新研究中心(CCI)研究员。研究领域:环境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金雅:浙江理工大学中国美学与艺术理论研究中心主任,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授,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 研究领域:1、中国现代美学文艺思想 2、艺术学美学基础理论 3、文艺美学与美育 4、审美文化实践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庆玲)5月19日,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签约仪式举行。据悉,浙江理工大学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旨在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解决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选题与工程实践脱节、工程实验条件不够等问题,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具备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浙江理工大学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学位授予单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合作单位,双方在机械工程、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等工程类专业学位开展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由双方各指派导师共同指导。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丁金昌指出,作为“双高计划”A档前十的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理应担负起探索职业教育类型教育体系构建的使命,除了夯实三年制大专层次人才培养基础和大力开展本科层次高职教育探索之外,还要进一步探索更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未来将和浙江理工大学紧密携手,合作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合作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促使我校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层次更高质量的人才。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陈文华表示,浙江理工大学正进一步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教育,而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业教育方面走在前列,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具有很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条件,双方的合作可以互动有无、取长补短、实现双赢。期待双方的合作能创建全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内“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就读地点为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第九条 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艺术类部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教育部授予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7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欧特克公司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7个,“十三五”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5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6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2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材料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92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2250余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94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90余人。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1.实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其中,按类招生的有:数理类以数学类招生,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专业;化学类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电气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专业;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建筑类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电子商务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法学类含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其它仍按专业招生。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省统考成绩省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等因故未完成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在普通文理类中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第十四条 除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限招男生15名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125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05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项目)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项目):70分;美术类专业(非中美合作项目):60分。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同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项目)等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 美术类:1.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浙江、辽宁、河北、山东、安徽、湖南、广东等省份采用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综合分。 分省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1)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2)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各省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2.采用校考成绩录取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江西、湖北、福建、贵州、云南、广西、海南等省份按美术类专业校考政策执行,采用校考成绩录取。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类专业。(1)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学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2)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折算综合分,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高考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二)时装表演类: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不分文理,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启新学院是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设立了三类实验班。其中启新卓越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优势学科专业中自主选择学制相符的修读专业。符合学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进入启新学院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学习。(二)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或第一段)、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及报到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其中一等奖15名,奖金额为6000元/人,二等奖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三)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港、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第二十二条 对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预科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和“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同等享受校内转专业政策。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学校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五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第二十七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以16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第二十八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校长特别奖、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单位或个人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20余种奖学金。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cn电话:0571-86843333传真:0571-86843999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