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考博资讯#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研究生招生信息技术工作组等,确保全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稳妥开展。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初试、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相关工作。5.学院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考核方式、时间根据教育部“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形势,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核方式由传统的线下考核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远程初试,第二阶段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自行选择初试、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环境相对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光线明亮(不逆光),以网络视频方式参加考核。考核平台及软硬件、环境条件等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及各学院后续通知。三、考核平台将采用钉钉网络远程视频系统、腾讯视频会议双平台进行考核。四、网络远程初试网络远程初试时间是6月14日,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核内容分三个科目,分别为英语、专业课1和专业课2,具体科目见《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等。三个科目的考核时间均调整为1个小时,每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见准考证。五、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时间暂定6月底,具体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提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告知。1. 基本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参照学校确定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执行。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过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120%。2. 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其中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相关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3. 复试主要形式和基本内容。(1)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网络远程机考、提交附加材料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实行百分制。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学院自定,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七、录取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提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包括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不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录取前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5.学院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6.学校统一打印被录取考生的《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转交学院,学院及时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7.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8.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9.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各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八、信息公开1. 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 复试实施细则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学位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实施细则,应包括招生计划、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复试成绩的组成、各部分复试内容所占百分比及咨询、申诉渠道等。要求复试前在相应学院网站公布,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办备案。3. 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公布前须报研究生院备案)。4. 复试成绩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5. 录取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比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6. 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 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九条 学校地址: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莫干山校区地处湖州市德清县长虹街999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朝晖校区、屏峰校区就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两个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以上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学校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政审、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学校在江苏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照江苏省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考生报考学校健行学院实验班的基本条件(不含“三位一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高出省第一段线50分(含)以上。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3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学费(建筑类为五年);学校聘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其新生师友;大学期间可享受两次学校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的国(境)内外交流学习机会,具体标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免试推研的条件,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6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学费(建筑类为五年);学校聘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教师为其新生师友;大学期间可享受两次学校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的国(境)内外交流学习机会,具体标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免试推研的条件,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9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大学本科前两年学费;学校聘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教师为其新生师友;大学期间可享受一次学校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的国(境)内外交流学习机会,具体标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二)选考科目物理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学校理工科类内专业确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确保专业确认到其所填的专业。(三)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中学表现,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情况,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奖金额为5000元/人。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今天,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推迟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的通知》,具体如下各位考生: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原定3月份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招生)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届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提前通知。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注意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招网站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微信,安心在家复习备考,同时保护好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3月23日来源 |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赵滢傑详细通知请参见学校官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第五条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诚、毅、勤、朴”校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第六条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第七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第八条我校2021年拟招生人数(参照2020年实际招生数)为82人(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14人,统计学17人(含数量经济学1人),工商管理22人,法学8人,外国语言文学6人,食品科学与工程15人)。各学科招生人数待国家正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第九条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博于接收推免硕士、博士阶段完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十条报考基本条件及要求(一)申请考核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8. 2021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联合培养,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3)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9.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硕博连读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三)直接攻博我校2021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zs.zjgsu.e.cn/View-1741.html)第十一条报名手续和方式(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2.缴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因学校财务系统年终结算临时关闭,故中间2020年12月15日-31日暂停缴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在《报考登记表》打印界面点击“缴费”按钮→待网页跳转到支付宝交易平台→核对缴费信息→扫码付款→缴费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二)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递交(顺丰或EMS邮寄)至各学科(招生学院):1.《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本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yjszs.zjgsu.e.cn/List-24.html)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三)材料审核材料审核时间在2021年1月中上旬。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注:材料审核内容与评分依据详见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第十二条 复试(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7.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8.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我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第十三条 录取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2021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第十五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第十六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三)国家奖学金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四)其他奖学金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五)“三助一辅”岗位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六)“绿色通道”制度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第七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十七条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址: http://yjszs.zjgsu.e.cn电子邮件:yjszs@zjsu.e.cn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28877233(传真)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第八章 附 则第十八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录取本科新生4826人,录取博士研究生243人,硕士研究生4077人,录取的研究生与本科生比例接近1:1。学校在读各类研究生10022人,在校本科生19000人,研本比为1:1.89,实现了学校“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研本比1:2的目标,为高水平建成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科生数据研究生数据看完了新生数据,你是否对即将见面的新同学新校园充满了期待?2020与你欣喜相逢,愿所有浙工大本硕博新生扬帆起航 筑梦工大,收获独特而美好的校园生活。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 研究生招生办 制图 / 吴雨纯 于凝慧 陈忆璐 蔡雨峥 推送 / 夏凌星 文字 / 陈钱英 赵晨昕 夏凌星
10月15日,浙江工业大学召开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布置会。副校长郑华均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申报新增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点负责人参加会议。郑华均在讲话中强调了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授权审核工作的几个注意事项。一是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事关学校发展全局,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紧密对接浙江省三大科创高地、“双一流”学科建设,尽全力冲击校内或省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空白领域。二是要有大局意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应将学校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聚焦学校总体目标和规划,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申报,个人、学院利益应服从学校发展需求,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三是学院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应对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亲自把关,凝练学科特色,凸显优势特色,从更高站位思考学位点增列问题。会上,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相关文件,分析了拟新增学位点的材料报送情况,并对申报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报送时间安排进行了说明。随后,各学院、学位点负责人就申报工作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是今年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学校优化学科布局的重要抓手。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10月14日,浙江省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布置会在浙江工业大学召开,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原则与程序要求。浙江工业大学自3月份启动预填报工作以来,认真做好各申报点材料的筹备与审核工作,全力以赴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3月3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一条明确指出:(十四)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将人工智能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综合考虑有关高校高水平师资、国家级科研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攻关任务,以及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等情况,安排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招生计划专项增量。积极引导高校通过实施常规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办法,切实优化招生结构,精准扩大人工智能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继硕士扩招、博士后扩大岗位规模之后,部分高校博士扩招似乎也有新动作。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40多所院校陆续发布招生简章。以下为6所知名高校在2019年与2020年的博士招生人简章中相关博士招收人数的公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30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40人。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31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000人。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南开大学南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900多名,涵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以及普通招考四种考试方式。南开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00多名,涵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以及普通招考四种考试方式。东南大学东南大学2019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800余名(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东南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余名(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200名左右(含医学院),录取时根据学校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500名左右(含医学院),录取时根据学校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9年国科大计划在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7大学科门类的160余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7000余名(具体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20年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备案导师12789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070名。2020年国科大共有130余个培养单位(具体指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中心、园、台、站及国科大所属各院系,下同)计划在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8大学科门类的160余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000名(具体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以下是明确表示扩大博士生培养规模的3所高校河南大学2020年3月31日,河南大学召开2020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了2020年研究生招生有关事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要求,要逐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研究生招生比例,尤其要拓展博士生招生渠道,扩大博士生培养规模,适应一流大学建设需要;要调整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发挥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广州大学近日,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动态中更新,2020年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均大幅增长,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增加至2281名,增幅达30.2%;其中学术学位632人、专业学位1649人,分别较去年增加36.5%和28%。博士研究生指标增加至104名,增幅19.5%,其中学术学位77人、专业学位27人,分别较去年增加10%和58.8%。指标数、增幅率双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之多。空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也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增加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由原计划115人(学术型60人、专业型55人)增加至145人(学术型75人、专业型70人);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由58人(学术型41人、专业型17人)增加至73人(学术型50人、专业型23人)。博士研究生扩招质量难保? 中大校长回应:“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去年的两会,罗俊就提出要扩大博士生招生规模。中山大学校长罗俊称,通过调研发现,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已成为我国科学研究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我国博士生培养规模偏小与高水平创新人才需求迫切之间矛盾突显。“就中大来说,在保证了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博士生指标外,一般都是2-3个教授去竞争1个博士生指标,一批优秀教授并不是每年都能招收博士生。”罗俊说。博士生扩招引发培养质量下滑的忧虑,罗俊果断表示:“不存在必然联系。”他强调,这个要看主流,而不应该以偏概全。罗俊认为,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关键在于导师,“一流的大学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导师是否优秀直接决定了学生是否优秀。因此,他认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首先必须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核心是师德师风建设。其次,严师出高徒,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还必须狠抓培养过程。要让博士生在四到五年的学习过程中,经历完整、严格的科研学术训练,强化学生的原创探索意识和独立创新能力。
各位考生:截止4月3日,我校部分专业尚有少量调剂名额,具体见下文附件,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报考我校。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具体时间、调剂名额等以各学院正式通知为准。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拟接收调剂的专业(统计时间:2021年4月3日)(以下拟调剂情况仅供考生参考,最终请以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来源 | 研招网 排版 | 汪俊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国家线已经公布,#浙江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可接受调剂考生:化学(02 无机纳米化学与技术方向)、化学工程与技术(05 绿色化学与技术方向)、化学工程与技术(06 海洋化学与化工方向)、农药学、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非全日制)、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会计(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生物化工、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非全日制)、药学(非全日制)、药学、软件工程、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信息、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应用心理(非全日制)、应用心理、法学、设计学(01 设计理论方向)、设计学(04 公共空间艺术方向)、设计学(05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方向)、艺术设计(02 环境设计方向)、艺术设计(03 公共空间艺术设计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非全日制)、能源动力(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工业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药学(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公共管理(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应用心理(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工商管理(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退役士兵专项)。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9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由学校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成为全国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5年4月,浙江工业大学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调整正式志愿。
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简称南大(NTU),是新加坡的一所世界著名研究型大学。南大是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成员,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创始成员、AACSB认证成员、国际事务专业学院协会(APSIA)成员,也是国际科技大学联盟的发起成员。南洋理工大学前身为1955年由民间发动筹款运动而创办的南洋大学,南洋大学的创办人是新马胶业钜子陈六使先生,云南园校址由新加坡福建会馆捐赠;1981年,新加坡政府在南洋大学校址成立南洋理工学院,为新加坡经济培育工程专才;1991年,南洋理工学院进行重组,将国立教育学院纳入旗下,更名为南洋理工大学,与快速发展的教育事业齐驱并进;2006年4月,南洋理工大学正式企业化。NTU位列2021QS世界大学排名第13位;2021QS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1位,2020QS亚洲大学排名第2位 ,2019THE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3位。课程介绍商学院· 会计(ACC)· 银行与金融(BF)· 信息系统(IS)· 运营管理(OM)· 市场营销(MKT)· 领导,管理与组织(LMO)· 战略,国际商务与创业(SIE)工程学院· 化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土木与环境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电气电子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械与航天工程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 艺术,设计与媒体学院· 人文学院· 社会科学学院· 魏金维传播与信息学院理学院· 亚洲环境学院· 生物科学学院· 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院· 跨学科研究生课程李光前医学院· 终生医学· 人口医学· 医学生物学· 医学工程· 医学教育研究拉贾拉特南国际学院· 战略研究· 国际关系· 国防和安全管理· 国际政治经济学国立教育学院· 艺术与人文· 教育· 体育· 科学注:每个学年有两次入学,一个在第一学期(八月),另一个在第二学期(一月)。入学截止日期:1月31日(8月入学);7月31日(1月入学)。学术要求:申请者必须具有至少二等荣誉或更高的学士学位或*(荣誉)(荣誉),并具有在候选人提出的高级研究领域中进行研究的能力。 。语言要求:托福成绩92以上;GRE1200以上;GMAT650以上(商学院)。奖学金南洋校长研究生奖学金:每月津贴3,000新元,会议津贴每年最高4,000新元,每年将有500美元的期刊订阅或购买图书赠款。 南大研究奖学金:每月津贴2,000新元。新加坡国际研究生奖(SINGA):该奖项为长达4年的博士学位研究提供支持,包括:① 学费;② 每月2,000新元的津贴,在合格考试通过后将增加到2,500新元;③ 一次性机票补助最高1,500新元;④ 一次性安置补助金S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