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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各专业报录比,心理学高达93:1慎勿与之

浙江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各专业报录比,心理学高达93:1

20考研结束后,各大院校开始公布数据。为了让小伙伴们获得最新报录比信息,海文考研将及时更新已公布报录比信息的院校。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浙江大学2020考研报录比数据。(考研咨询:私信发送“咨询”)浙江大学为了,方便报录比大于10的专业标了黄色。注意:下列统计中不含非全日制、推免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退役士兵计划以及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录取人数中包括了由本校其他相近专业调剂到该专业录取的考生。浙江大学2020考研报考人数超过2万人,录取人数不到4000人。看着满眼的“黄色”就知道浙大的考研竞争有多么激烈,像心理学专业的报录比竟然高达93:1,真正的百里挑一了!各位同学在选择目标院校时一定要慎重,并且评估好自己的实力!学校简介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九校联盟(C9)。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求是书院,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37年浙江大学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中国科学院和其他高校,主体部分在杭州重组为若干所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金融、税务、国际商务、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建筑学、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兽医、风景园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艺术大精神——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校训——求是创新学科实力双一流学科浙江大学有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等18个学科入选了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以下是具体名单,供大家参考。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园艺学、化学、电气工程、农业资源利用、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光学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凝聚态物理、通信与信息系统、作物遗传育种、肿瘤学、教育史、植物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应用心理学、生物物理学、化学工程、内科学(传染病)、中国古典文献学、生态学、农业机械化工程、儿科学、理论物理、固体力学、环境工程、外科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生物化工、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药物分析学、农业经济管理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浙大共有39个一级学科被评为A类学科,其中A+等级学科11个,A等级学科11个,A-等级学科17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8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总结给各位报考浙江大学的同学提一些建议:1、避开热门专业填报(不然就是自寻死路啊!)。2、相关专业也可填报(进去后都是一样的啊!)。3、能走推免一定要走,推免一定要记住时间!最后,祝各位考生都能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

一唱一和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德合一君

浙江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

一、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情况简介 2020年我省共有26个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2所,科研院(所)3所,党校1所,详见各单位招生简章。 26个招生单位分别为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浙江音乐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二、报考条件及规定 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招生单位、报考点公告。 我省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三、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提前预报名。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核对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四、现场确认(信息审核) 现场确认(信息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9日17:00,逾期将不予办理。我省今年开始实施网上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网上确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上传”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信息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标准请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携带相关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各报考点现场审核地进行原始材料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或网上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五、我省报考点设置情况 我省硕士研究生1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4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 1. 3301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 2. 3302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3. 3303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4. 3304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5. 3305 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6. 3306 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7. 3307 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8. 3308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9. 3309 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0. 3310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1. 3311 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2. 3312 浙江大学: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及“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 13. 3313 中国美术学院:各地报考本校统考。 各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有相应期限社保缴纳记录)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本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3日,考试地点:报考点指定考点。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圣人无名

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2020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zju.e.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注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注册证件)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24:00。2.初审: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7月22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3.面试: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面试时间:7月25日。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四、培养及管理办法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五、其他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六、监督机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电子邮箱:zsc@zju.e.cn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cn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14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编辑 洪慧敏)

金鸳鸯

浙江大学2020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权威发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内容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芷凌责任编辑:李灵

根除者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资料图)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编辑陆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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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权威发布!等你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文字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孔祥思责任编辑:周亦颖

锯成

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请查收~

本次报名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人。各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先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本次报名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请申请人尽早报名并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30,11月20日上午12:00以后不能新增报名操作,只允许已报名考生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二、报名程序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选择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如学院(系)要求报考时选择导师的,一志愿导师必填,二志愿导师和三志愿导师选填。(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拍照并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三、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联系和咨询方式(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或通过以下“浙江大学导师介绍”查询,招生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招生导师请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询)浙江大学导师介绍参考(点击进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10月23日附件:1、专家推荐信2、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学科门类汇总表内容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今日编辑:浙江大学融媒体中心学生记者团 马天雪责任编辑:金云云

皇极

重磅!浙江大学发布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杭州网讯 记者从浙江大学获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浙江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苦体绝甘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学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学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学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学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学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学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