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各位2020级研究生考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防控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统一部署,我校原定近期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推迟举行。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将提前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学校的正式通知。在后续通知发布前,希望各位考生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耐心等待,切勿提前来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研究生招生处(硕士招生:yjsy-zsb@zju.e.cn;博士招生:yjsy-zsb2@zju.e.cn),我们会及时予以回复。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同心协力,为国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浙大与你同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本文转载自研究生招生网本文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陈晗钰责任编辑:周亦颖
3月22日下午,浙江大学公布了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此次报考范围包括理科试验班类、社会科学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等在内的十个大类,计划招生320人,比2016年增加21人。考生可在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与往年相比,今年浙大自主招生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简章显示,招生大类新增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这是ZJU-UIUC联合学院首次开设工科试验班招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若被ZJU-UIUC联合学院录取,学生毕业后将同时获得浙江大学本科学位和UIUC本科学位。同时,简章对专业进行了细致的划分。除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机械工程、生物医学等传统理工科专业,教育学、法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专业也出现在了专业名单上。这意味着不管是偏才还是怪才,只要有专业落脚点,考生都可以来报名参加浙江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在今年的自主招生过程中,所有以“特殊创新潜质特长”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交一份创新项目说明报告,有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也可为学生实名推荐,但推荐信需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向全社会公示推荐信,实际上是为了强调学生创新成果的真实性,让录取过程更加公正公平。”浙江大学招生办主任王东说。总体来看,2017年自主招生政策对考生要求仍然很高,取得优秀竞赛成绩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在自主招生中占据明显优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简章公布的报名程序完成报名。学校将通过初审、综合测试等环节确定录取名单。获得自主资格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测试总分享受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附:《浙江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一、报名条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异、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需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须在阳光平台公示,查询网址http://gs.cyscc.org.cn/);具有特殊创新潜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秀理科学生也可报名。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2.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限报2所学校志愿,每人只允许填报1个招生大类,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3.申请材料递交: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②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手书并上传扫描件(上传途径同获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或特殊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③高中阶段获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④所有以“特殊创新潜质特长”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交一份创新项目说明报告,内容包含创新项目来源与背景、主要内容、本人承担部分、创新点、完成时间、成果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⑤高中阶段能证明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需邮寄至浙江大学,并上传扫描件,若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有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也可为学生实名推荐,推荐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需在推荐信中作出“本人同意推荐信及相关信息公示”的承诺,并提供专家本人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所在工作单位名称。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学科特长类考生只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具有特殊创新潜质类考生需同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于2017年4月5日前(以我校接收日为准)用EMS快递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浙江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四、选拔流程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2.综合测试: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具有特殊创新潜质考生须另行加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创新潜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甄别,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其面试成绩由综合面试成绩和创新专场面试成绩按1:1折合,满分100分。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内网站公告。考生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五、资格认定与录取政策1.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招生专业大类及考生综合测试总分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按考生综合测试总分给予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具体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进行调整)。备注: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A档指达到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B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C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2.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浙江大学”,且填报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大类。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A1B。5.录取:根据入选自主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专业大类将与其学科特长(创新项目方向)相关。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入选自主资格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必须与阳光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一致,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若不一致或不符合,造成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负。六、工作时间表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7年4月底。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测试时间:2017年5月15日-20日。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30至6月10日。5.综合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七、其他说明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资助。2.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转专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其高考分数(不含加分、自主优惠分)高于所在省我校(国标码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档线(含)。(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二等奖考生可不受此限制)。2)符合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八、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选自主资格名单、优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3.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十、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电子信箱:zsc@zju.e.cn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主页:http://www.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22日
随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各位考研小伙伴们披星戴月的备考生活也终于眼看着到了尽头啦~今年作为考点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考生加考务人员共计8000余人,比往年增加近一倍。而全国则有200多万大学生要参加考试!考研马拉松虽到了最后的关头,但大家不要光顾着冲刺而忘了比赛规则呀!除了复习和调整心态,还要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一不小心就做出了考试违规行为。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大家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小编掐指一算,预料到有同学可能此时心里一紧:“什么?什么考试须知?本宝宝一直沉溺于专业知识的海洋没注意过啊,本宝宝的心里只有学习!”别急,善良的小编为大家归纳总结了考试须知与一些重要的考试注意事项,之前没关注过考试须知的同学们也不需要太紧张啦,小编带你划重点!梆梆梆!敲黑板啦!重中之重的内容先来!没错,首先要强调的就是:一定要诚信考试!(重要的事情就说一遍)不论复习得如何,各位同学都要把堂堂正正考试,坦坦荡荡做人作为我们不变的考试信条。此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弹幕飘过,让我们一起默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弊不但不符合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对自己的要求,而且从2015年开始作弊入刑,一旦作弊,后果很严重!考前准备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温馨提醒 :迟到15分钟=考试结束)我省2017年研究生考试各考试单元的考场、考生座位号实行“按场轮换”,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25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届时,考务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入场;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所以各位考试的宝宝,准考证、身份证千万记得带上呀。考试中要沉着冷静答题。相信自己!!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早早刷完考卷的学霸们不要太心急啦)。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因此大家千万不要一时疏忽把手机带进考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属于作弊行为,这表明,不论考生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再再再再说一遍,一定要诚信考试!考试结束后,不能泄露试题,不要带走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也许你带走考场里的纸张,只是想留下一个美好的纪念,却不知自己即将获得一个惨痛的教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考试的宝宝们要认真阅读下面这份通知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25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为了做好考试组织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场封闭浙江大学考区下设紫金港校区东一(含东一A和东一B)教学楼和西一西二教学楼两个考点。由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上述两个考点届时将按国家考试要求实行封闭管理。1.封闭时间:自12月23日下午16:00起至12月25日晚上18:00止,其中西二教学楼至12月24日晚上18:00结束。2.封闭范围:封闭区域内除考试用途外的所有教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一律关闭。3.封闭管理:考务人员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入场;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应服从保卫人员管理。封闭期所涉及的理论课、实验课和课堂答疑等教学活动由责任教师或院系本科教学科负责另行安排。4.校园网络管理:考试日8:00-17:00,考场及周围将关闭校园无线网络。5.周边环境:考场周围禁止各类工程活动,确保考试期间无施工等噪音。二、交通管理今年紫金港校区考生加考务人员共计8000余人,比往年增加近一倍,届时校园内及校园周围的车辆通行和停车会非常困难,研究生招生处已经在准考证上提示考生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为了保障考试秩序,减小校内交通压力,安全保卫处将采取以下临时措施:1.学校将提前一周在紫金港校区有关出入口放置公告牌,提醒学校师生和周边市民尽量避免在考试时段尤其是考生进出高峰期进出校园(研究生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考试日安保处将视情况临时采取对校外非考试和考务车辆限制进入校区的措施。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有序停放,如因无序停放阻塞交通的,安保处将请拖车公司实施清理,有关费用由责任车主自行负担。3.考试日安保处将视情况采取限流、单向通行、开放临时出入口、教职工专用通道等措施,请进入校园的车辆服从指挥,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通行。4.学校将通过港湾家园物业公司发布通知,提醒港湾家园住户注意有关考试安排,错峰出行。三、校内活动考试日紫金港校区各单位请尽可能不要安排任何其他活动。考试期间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均不予举办,相关部门将停止审批考试期间的大中型活动及大中型会议室申请。为避免考试对继续教育培训的影响,考试日紫金港校区内有关培训项目暂停或采用改变上课时间、上课校区的方式进行调整。四、其他12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日中午11:30-13:00将是用餐高峰,提请广大师生尽可能错峰用餐,以免拥堵。最后的最后,考研之路漫漫而艰辛,前行的路上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永不放弃,回头想想,是否会感叹自己原来还能这么勇敢?从准备出发到走到现在,你的坚持已经证明了你的优秀,如果你认为自己在黑夜中前行,那么请抬头看,黎明前的曙光已经出现!现在的你,不论是什么样的心情,都请相信,自己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无愧于心地走下去吧,属于你的黎明一定会到来!祝大家考试顺利!听说你就算准备万全,考试那天,还是怕心里又惊又怕瑟瑟发抖?那就送你们保温杯暖暖吧!来源:浙江大学官方头条号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夏意意
心心念念浙大求是园?想圆自己一个博士梦?小编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浙江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已经开始啦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并转发给身边需要的小伙伴们吧~2019年浙江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学位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直接寄送给报考学院(系));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前四位代码为1051及1052)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还应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6.教育博士(代码前四位0451)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教育学院发布的“教育博士招生简章”;7.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简章》;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9.“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前四位:0305),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必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报名时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递交一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录取的考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至少保证考生有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考生毕业后保证回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需递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报考条件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9/20180930/1726266557.html;通过报考学院(系)审核的“少民骨干”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三、学制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3-4 年,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四、申请报名(一)报名时间安排注册报名: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5日,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30,12月15日以后不能注册报名,只能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后在网上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在以上时间安排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恕不再受理。(二)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程序前请先用手机号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每位考生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再登录报名。1.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2.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最好请事先浏览一下有关“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考生按照各类别下面的注释,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填写,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含照片页的电子版。(3)本科学历和学位:以下拉框方式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请正确填写已获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位(学历)证书。(5)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限选报3名导师。(6)学习或工作单位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7)联系方式: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以防贻误考试和录取。(8)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9)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10)根据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细则)要求递交材料的清单打包上传所有材料(zip格式)。(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去拍照,然后让照相馆帮忙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由于照片模糊、年限较长以及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用支付宝缴费或中国建设银行在线支付,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提示: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缴纳报名费后,不能退费。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https://grs.zju.e.cn/bssso/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cn%2Fbsbm%2F浙江大学导师介绍(点击进入)http://yjsds.zju.e.cn/shiInfoList.jsp?cid=525(三)联系和咨询方式1.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务必用EMS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研究生招生处411室,邮寄联系电话:0571-87951349,邮编310058;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联系,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联系方式见下表。4.报名前请务必登录报考学院(系)网站查阅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五、考核方式各学院(系)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报考学院(系)网上公布的招生信息(11 月份将陆续发布)。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选考小语种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其他考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考生除外)的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系)根据实施办法审核后确定,审核结果由报考学院(系)于2019年1月陆续在学院(系)的招生网页公布,考生也可于2019年1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查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以及具体招生简章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六、外语考试地点和时间学校初定于2019年3月9日(周六)组织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经学院(系)审核后要求参加学校外国语水平测试的考生。七、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系)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于2019年3月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八、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研究生奖助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 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 万元/人,获奖比例不少于录取人数的15%(包括各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九、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19年6月底。
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部署,浙江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今日19点公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成绩:(一)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可点击),考生凭准考证号+姓名+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网报时证件号码后六位,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如无法登录或不能修改密码,请用网报时填写的邮箱发邮件到yjsy-zsb@zju.e.cn,邮件内容请务必包含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可点击),考生凭姓名及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查询。准考证遗失的,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二、成绩复核申请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作校对。个别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复核系统中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21-24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核查一门科目,经审查同意后,由我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查卷只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若经核查,成绩确实有误,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分数增或减的情况。如核查无误,将于3月5日在复核系统回复,不再另行通知。成绩查询和复核申请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不提供电话、来人、邮件等查询和申请服务。复核系统登陆密码和查分系统一致,网址:复核申请系统(可点击)。 三、后续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的统一部署,原定3月上中旬进行的招生复试工作将延期举行,具体日期和形式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通知安排。请考生安心做好准备,及时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大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及所报考学院(系)网上通知,切勿提前来校。研究生招生处将保持电子邮箱(yjsy-zsb@zju.e.cn)联系畅通,解答回应考生咨询的问题。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2月20日内容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今日编辑:伊文责任编辑:叶鑫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文字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孔祥思责任编辑:周亦颖
盼望着,盼望着,在期待与忐忑中,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想知道自己有没有上线?进入复试之后需要注意什么?话不多说,快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一、分数线(一)基本要求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温馨提示上线并不意味着进入复试哦~生源特别丰富的院系可能会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次划定复试分数线或设定复试差额比例~(二)上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三)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凡在2018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9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考试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四)强军计划考生、工程师学院单独考试考生,外语不低于40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80分,可参加复试。(五)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5%。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35分。(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0%。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可参加复试。(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115分可参加复试。(九)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9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二、后续工作安排三、资格审查及体检(一)体检:要 求:复试前先体检。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由校医院在准考证上加盖已体检证明章。体检开放时间:3月9日至3月17日之间(详见具体通知)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包括统考、联考、单独考试考生等)、推荐免试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关于推免生体检:推免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院系研究生科。(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我校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在2019年3月11日-19日(具体复试安排见报考院系网上通知)。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查全部由所报考学院(系)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系)通知。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3)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4)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6年9月1日前毕业)。(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未通过名单会再通知里挂附件),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求如下:(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需提供: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3)其他原因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认证报告);3、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前置学历须为非法学专业;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前置学历须为法学专业。4、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上事项愿你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愿你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祝各位考生圆梦浙大!我们在求是园等你,如约而至!内容来源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图片来源:王磊今日编辑:芷凌责任编辑:李灵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之一;2.高中阶段获得科技类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之一。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2.志愿填报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填报符合报名要求的5个招生大类,填报的招生大类须符合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3.申请材料递交: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②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手书并上传扫描件(录入框内写 “见附加材料”,然后在“附加材料”里上传),否则视为无效。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③高中阶段获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科技类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④所有获科技类竞赛奖项考生必须提交一份获奖项目说明报告,内容包含项目来源与背景、主要内容、本人承担部分、创新点、完成时间、成果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说明报告须在“附加材料”里上传。⑤若科技类竞赛获奖成果和其他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获奖成果和其他纸质证明材料可在面试时递交。考生只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即可,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但通过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面试时携带纸质申请材料,递交面试专家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四、选拔流程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甄别审核。2.综合测试: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与化学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16日。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内网站公告。考生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五、资格认定与录取政策1.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考生综合测试总分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具体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进行调整)。备注: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A档指达到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B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C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2.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浙江大学”,且填报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大类。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A1B。5.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大类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专业大类将与其学科特长(创新项目方向)相关。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入选自主资格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必须与阳光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一致,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若不一致或不符合,造成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负。六、工作时间表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8年5月初。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测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22日。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9日-15日。5.综合测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七、其他说明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资助。2.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转专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其高考分数(不含加分、自主优惠分)高于所在省我校(国标码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档线(含)。(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二等奖考生可不受此限制)。2)符合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八、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选自主资格名单、优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3.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4.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5.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十、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电子信箱:zsc@zju.e.cn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主页:http://www.zju.e.cn文章来源: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学术学位各学科基本要求二、专业学位各类别基本要求三、上述两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四、强军计划考生、工程师学院单独考试考生,外语不低于40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70分,可参加复试。五、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4%。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0%。七、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外语不低于4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140分可参加复试。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发送到研究生招生处邮箱。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学院(系)官网通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4月15日(原标题《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发布》。编辑 洪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