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仿佛才刚刚结束,填志愿就已经来到了眼前。今年高考成绩及各类别分段线将于6月23日左右公布,考生须根据自己所在的类别和段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这段时间,浙江省内各高校正在召唤2019级萌新!你足够了解心仪的高校和专业了吗?你开始憧憬美好的大学生活了吗?有疑惑?有迷茫?别担心!相信看完小编倾情力献的内容,答案自然会浮现在心中。为了服务高考报志愿,这里特整理了省内各高校招生情况,招生录取政策+高考志愿填报+特色专业介绍,还有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全攻略等你来解锁!这些最新信息,考生和家长可能用得上,快快转发收藏吧~》》》浙江大学《《《在浙江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上,有一句被浙大人广为传颂的话:“此后,你将与历史上众多灿若星辰的名字一起,分享‘浙大人’这个光荣的称号,共同承担起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很多浙大新生,在入学之初,还将面对竺可桢老校长的两个问题:“诸位在校,有两个问题应该自己问问,第一,到浙大来做什么?第二,将来毕业后做什么样的人?”浙江大学是中国学科最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2个学科门类。浙江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18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认定学科,居全国高校第三。【部分新亮点】亮点一:“1+7+N”的2019年招生方案“1”对应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是浙江大学对优秀本科生实施“特别培养”和“精英培养”的荣誉学院。“7”是以优势学科为引擎,借鉴竺可桢学院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的学科群大类尖端精英平台。“N”是指各专业的国际联合培养项目和国际交流项目,今年学校将招生大类相关专业所包含的国际联培项目和国际交流项目,在各个大类里进行备注。亮点二:新增专业与班级今年新增两个专业:一是人工智能专业,该专业将在竺可桢学院图灵班招生,另一个是机器人工程专业。同时,竺可桢学院增设新财务和新金融两个招生类别,分别在智能财务班和数字金融班招生。除此之外,浙大今年还增设了中法数学英才班。【开放日】2019年6月23日(周日)8:30-12:00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教学楼东5—东7长廊分布:浙江大学(一楼)、其他“双一流”高校(二楼)参展单位:浙江大学各院系、各“双一流”高校届时浙大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老师、各学院一线教师、学长学姐等,将在现场为您解疑答惑。同时还邀请了多所“双一流”高校的老师共同莅临现场,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学校链接】浙江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https://mp.weixin.qq.com/s/CAAvILZy1xNWWs9JvadMPQ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招生“1+7+N”亮点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wPf-DJZgp-1rhqas-xcqTQ浙江大学超强报考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Y3j_Ygg0JEmpPqWJ_YqNhg学长版“欢迎报考浙江大学”https://mp.weixin.qq.com/s/KKdadiFHQr_IiRC0JkCEJA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文字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孔祥思责任编辑:周亦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2020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zju.e.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注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注册证件)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24:00。2.初审: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7月22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3.面试: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面试时间:7月25日。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四、培养及管理办法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五、其他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六、监督机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电子邮箱:zsc@zju.e.cn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cn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14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编辑 洪慧敏)
浙江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目录中标明,浙江大学2021年的招生计划为7627人,包括推免生,全日制统招生(学硕和专硕)以及非全日制招生;其中推免生计划招生3172人,实际招生2906人,推免计划完成率达到91.6%,这个数据在国内算是比较高的啦!全日制统招生为2765人,非全日制招生1690人。这个招生规模,在国内也算是颇具规模啦!浙江大学估计不用太多介绍了吧!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这所学校的实力也是无容置疑的,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浙江大学11个一级学科评为A+、11个一级学科评为A、17个一级学科评为A-。评为A+的一级学科有:0713 生态学、0803 光学工程、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8 农业工程、0835 软件工程、0902 园艺学、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 植物保护、1002 临床医学、1203 农林经济管理。评为A+的学科中,工科和农科比例较大。我们一起看一下浙江大学的2021年的硕士生招生计划:这些招生计划中,医学院和药学院是典型的医科类专业,招生人数接近千人(997人),是招生的第一大户。其他招生较多的院系还有管理学院(756人)和工程师学院(683人),这些招生大户中,招生主力实际上都是非全日制的招生计划为主。这个表中也可以看出推免生的计划,推免生招生计划最多的是医学院的449人和软件按学院的230人,这些都是招生计划。浙江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达到2906人,这些人都去了哪些招生单位呢?40个招生单位中,生命科学学院和物理学系是没有招收推免生计划的,其他38个招生单位都接受了推免生,工程师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超额完成了推免计划,其中工程师学院完成了233.73%。环境与资源学院125.71%。只有这2个单位属于超额完成计划。对于工程师学院而言,占用了全部统招计划都不够,看来今年报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考生的得提前考虑调剂啦!完成率最低的是浙江大学的医学院,完成率都不足招生计划的40%。其他即便冷门的专业也完成了超过70%的推免计划。预计2021年浙江大学的报考人数还会有较大的增长,这样看来2021年硕士生的录取难度还会更大,不过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就业还是不错的,就业大数据:身为985工程名校的浙江大学2019届毕业生都去哪了?今年你想过报考浙江大学吗?你还是已经在浙江大学求学呢?欢迎各位在下方互动区留言分享你和浙江大学的故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浙江大学2020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权威发布 !》。编辑 王驭时)
4月14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国家线之后,34所自划线高校也开始陆续公布各自的分数线,截止目前已经有9所自划线高校公布了复试分数线。分别是4月14日公布了分数线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兰州大学。4月15日,又有4所自划线高校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分别是四川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浙江大学,对于四川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的复试分数线在前一篇文章进行了介绍。看一下浙江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4月15日,浙江大学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分为学术学位分数线和专业硕士学位分数线,具体如下:一、学术学位各学科基本要求二、专业学位各类别基本要求同时,浙江大学的单科线补救方法和往年的一样,管理类联考除外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4月15日,成都的电子科技大学公布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一、统考/联考二、强军计划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科成绩不限,总分不低于对应统考/联考的学科门类(专业)学校分数线的95%(四舍五入取整)。来源:浙江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资料图)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编辑陆斯超)
盼望着,盼望着,在期待与忐忑中,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想知道自己有没有上线?进入复试之后需要注意什么?话不多说,快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一、分数线(一)基本要求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温馨提示上线并不意味着进入复试哦~生源特别丰富的院系可能会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次划定复试分数线或设定复试差额比例~(二)上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三)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凡在2018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9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考试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四)强军计划考生、工程师学院单独考试考生,外语不低于40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80分,可参加复试。(五)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5%。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35分。(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0%。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可参加复试。(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115分可参加复试。(九)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9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二、后续工作安排三、资格审查及体检(一)体检:要 求:复试前先体检。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由校医院在准考证上加盖已体检证明章。体检开放时间:3月9日至3月17日之间(详见具体通知)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包括统考、联考、单独考试考生等)、推荐免试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关于推免生体检:推免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院系研究生科。(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我校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在2019年3月11日-19日(具体复试安排见报考院系网上通知)。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查全部由所报考学院(系)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系)通知。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3)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4)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6年9月1日前毕业)。(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未通过名单会再通知里挂附件),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求如下:(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需提供: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3)其他原因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认证报告);3、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前置学历须为非法学专业;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前置学历须为法学专业。4、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上事项愿你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愿你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祝各位考生圆梦浙大!我们在求是园等你,如约而至!内容来源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图片来源:王磊今日编辑:芷凌责任编辑:李灵
各位2020级研究生考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防控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统一部署,我校原定近期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推迟举行。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将提前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学校的正式通知。在后续通知发布前,希望各位考生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耐心等待,切勿提前来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研究生招生处(硕士招生:yjsy-zsb@zju.e.cn;博士招生:yjsy-zsb2@zju.e.cn),我们会及时予以回复。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同心协力,为国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浙大与你同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本文转载自研究生招生网本文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陈晗钰责任编辑:周亦颖
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转载自:法硕联盟论坛截止目前,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大学一共有201所,依次是分10批获得法律硕士招生资格,一般而言,批次越靠前的学校,法学实力越强,比如第一批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几乎囊括了中国最好的几所法学名牌大学。但是,批次也不是一个学校法学实力绝对的标志,有的批次靠后的学校,其法学实力也很强,甚至比前面批次的个别学校还要强。第一批法硕院校: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第二批法硕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山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厦门大学第三批法硕院校: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湘潭大学, 浙江大学, 郑州大学, 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安徽大学第四批法硕院校: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辽宁大学, 山西大学, 云南大学, 兰州大学第五批法硕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第六批法硕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福州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河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第七批法硕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华侨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重庆大学, 深圳大学, 同济大学, 南昌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第八批法硕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扬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被暂停招生), 山东政法学院, 河海大学(被撤销资格),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九批法硕院校: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长江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州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医科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西南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南华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第十批法硕院校:安徽工业大学, 汕头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四川理工学院, 西华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