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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靓妹仔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2020级研究生考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防控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统一部署,我校原定近期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推迟举行。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将提前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密切关注学校的正式通知。在后续通知发布前,希望各位考生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耐心等待,切勿提前来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研究生招生处(硕士招生:yjsy-zsb@zju.e.cn;博士招生:yjsy-zsb2@zju.e.cn),我们会及时予以回复。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同心协力,为国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浙大与你同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本文转载自研究生招生网本文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陈晗钰责任编辑:周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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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

本次报名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人。各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先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本次报名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请申请人尽早报名并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30,11月20日上午12:00以后不能新增报名操作,只允许已报名考生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二报名程序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见文末阅读原文),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內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选择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如学院(系)要求报考时选择导师的,一志愿导师必填,二志愿导师和三志愿导师选填。(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拍照并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三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联系和咨询方式(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或通过以下“浙江大学导师介绍”查询,招生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见文末阅读原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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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资料图)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编辑陆斯超)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学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学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学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学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学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学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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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完成十分之一

如果你询问一个不了解当下考博行情的人,可能他还会告诉你当前2020年考博才刚刚开始,甚至还会宽慰你说都还没有开始呢?但是,本文将告诉你,别太天真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完成十分之一。也许你会震惊,你看,大部分院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还没有发布,你怎么能够得出上述结论呢?是的,确实是不少院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还未发布,但是现实也绝非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下面从多个角度进行说明,希望能够引起你的警觉。根据相关统计,当下我国高校全年招收博士生10万人,那么你算一下1万人占10万人的比例是不是十分之一。清华大学当前每年的招生人数已经突破3000人大关,而当前的信息是大部分院系已经于上周完成9月份的博士招生工作。而计划招生7000多名博士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已经发布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月25日,虽然只有硕博连读,但是人数也不少,而且中国科学院大学还有直博生招生,仅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就招收直博生26人,因此招收直博生1000多人轻轻松松(112个研究所、18个院系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单说来,仅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10月份就可以确定录取人数在3000-5000人。浙江大学2020年拟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就接近3000人,另外诸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等院校都已经启动直博生招生工作。可能在部分专业看来直博生招生名额有限,但是很多专业的招生人数则特别多。仅以北京大学某学院为例,其拟招收99名博士生,全部采用推免制(直博、硕博连读)。以上总总虽然没有进行过认真计算,但是可以自信地告诉大家,人数远大于1万人。文末会附上已经发布的招生简章。2.当下博士研究生的招收途径主要有: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博生、普通考试制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那么你说说当前上述几种招生模式占的比例为多少?申请考核制占总招生人数的一半你有意见没有?硕博连读、直博生占据总录取人数的百分之10-30,你有意见没有?如果你没有意见,那么我就可以清楚地告诉你,直博生招生下个月就全部完成了,10月中旬之前基本上可以确定录取名单,而直博生的比例在很多高校中已经接近10分之1,你信不?另外硕博连读的选报工作不少院校当前也已经陆续开展,因此对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高校,本月末基本上就完成了十分之一的招生任务。3.根据我们有限的记忆,当前已经发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含直博)的院校已经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广州中医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航天十一所、军事科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海军工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等院所。文末会附上已经发布的招生简章。想必上述3点已经能够证明全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完成十分之一,只不过确实如很多人想的那样,不少学科的招生工作,特别是人文社科专业的招生工作才刚刚开始。但是也不要大意,诚如当你还不知道何谓考博时,直博生正在快速扩张,硕博连读继续发力一文所言,法学专业即将诞生前100名2020级法学博士研究生,而每年法学博士的招生总人数为1600人,也很快到达十分之一的比例,毕竟接下来的一个月将会有大批的申请考核办法发布。

觉性

一位普通院校的学生想考上浙江大学的博士到底有多难?

浙江大学各个学院2020年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其中直接攻博就是直博生,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无缘;硕博连续只有浙江大学本校的学生才有机会,我们外校的研究生无缘。那么我们如果想考入浙江大学唯一的途径就是普通招考。从当前很多学院发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来看,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名额占据一大半的比例,留给普通招考的名额非常有限,如果再具体到某一细分专业,可能不到1人。经过对下述部分已经发布招生简章的院系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招生名额有限,基于一个导师一般招1人的常态,普通学子如果仅联系一位导师,很大可能没有报名就得知导师今年没有招生名额了。2.大部分院系对普通招考的科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发表(含录用)影响因子≥3.0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浙大认定的TOP论文1篇及以上。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SCI收录论文;或在本学科顶级一级学报上发表一篇论文(每学科顶级一级学报范围由学科学位委员会审定);或以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影响因子5.0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三作者发表一篇影响因子10.0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的一级刊物论文或二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收录论文或一篇一级刊物论文、一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收录论文。这些要求会令大部分考生达不到报名要求。3.2020年学校首次不再组织博士入学外语水平考试,考虑到托福、雅思考试出成绩时间需要20多个工作日,因此英语成绩证明补交推迟至12月15日。而根据最新的消息,报考2020年1月1日后举行的考试,雅思考试费调整为2,170元人民币。用于英国签证及移民的雅思考试费调整为2,220元人民币!相比之前分别上涨150元和50元人民币。以下是我们从各个院系的招生简章中提炼的招生计划以及对普通考生的科研要求,希望对大家有用。浙江大学心理系计划招生13人,其中直接攻博9人,硕博连读2人,普通招考2人。科研成果要求为:以第一作者(或以申请者硕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SSCI/SCI或权威期刊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学术论文一篇。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计划招生29+2=31人,拟录取直博生约占学术学位招生总人数的60%。浙江大学化学系2020年计划招生57名,其中免试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占总招生人数的85%左右。普通招考博士生的申请条件为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需至少达到以下其中一项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发表(含录用)影响因子≥3.0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浙大认定的TOP论文1篇及以上。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参加普通招考的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至少发表(含录用)1篇SCI论文。浙江大学药学院计划招收药学专业(学术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名。专业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须有原硕士毕业学校证明)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SCI学术论文一篇。2)没有科研成果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药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合格。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计划招收2020年秋季入学博士生92人,其中直接攻读博士生约60%,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生各占20%。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获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SCI收录论文;或在本学科顶级一级学报上发表一篇论文(每学科顶级一级学报范围由学科学位委员会审定);或以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影响因子5.0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三作者发表一篇影响因子10.0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的一级刊物论文或二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收录论文或一篇一级刊物论文、一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收录论文。自然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视作第二作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视作发表一篇SCI收录论文,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视作发表一篇一级期刊论文。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和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专业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38名,其中直博和硕博连读的招生比例为85%左右;招收电子信息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研究生2名,该专业不招收直博生。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第一作者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SCI学术论文一篇或本学科GF报告(报考导师审核同意、报考导师所在研究所审核通过)一篇(论文有效期3年),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主持过国家科研项目一项。没有以上成果的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科研成绩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具体办法:申请人提交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拟报考导师向学院出具同意申请破格的书面报告,每位导师可推荐破格的名额按本年度招生名额少于50%比例;初审专家小组审核给出推荐意见,相应学科方向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决定申请人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2020年计划在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35名,在机械、资源与环境两个类别招收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名。普通招考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学术科研条件: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原则上发表或录用SCI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以第一排名(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或录用SCI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没有上述科研成果的申请人需参加当年学院(学科)组织的博士招生初试中的1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农业工程学科、机械类别——《工程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资源与环境类别——《生物化学》,且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学科)要求的最低复试要求。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计划招生56人,普通招考博士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SCI学术论文一篇。没有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的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科研成绩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具体办法:申请人提交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拟报考导师向学院出具同意申请破格的书面报告,每位导师可推荐破格的名额按招生名额1:2比例确定;初审专家小组审核决定申请人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6名。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53名,其中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比例为 90%左右,普通招考生10%左右。普通招考科研成果要求: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需以第一作者(或硕士期间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浙江大学外语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1名,招生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总名额的50%。普通招考学术研究能力: 已在CSSCI(CSCD)及以上等级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学术论文的,即为学术研究能力审核通过;在其他一般刊物上发表(含录用)2篇及以上代表作的,由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其发表的科研成果内容,审核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当然上述仅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浙江大学考博考生,如果想考上竞争更激烈,想毕业也将面对不小困难,你还愿意考浙江大学吗

若叶

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来源:杭州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弟子问曰

重磅!浙江大学发布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杭州网讯 记者从浙江大学获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浙江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釜山行

浙江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第四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第八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条 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第十一条 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第十二条 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七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第二十条 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第二十一条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二条 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五条 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第二十六条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学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第二十七条 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 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第二十九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电子邮件:zsc@zju.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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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念念浙大求是园?想圆自己一个博士梦?小编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浙江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已经开始啦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并转发给身边需要的小伙伴们吧~2019年浙江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学位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直接寄送给报考学院(系));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前四位代码为1051及1052)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还应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6.教育博士(代码前四位0451)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教育学院发布的“教育博士招生简章”;7.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简章》;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9.“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前四位:0305),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必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报名时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递交一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录取的考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至少保证考生有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考生毕业后保证回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需递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报考条件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9/20180930/1726266557.html;通过报考学院(系)审核的“少民骨干”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三、学制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3-4 年,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四、申请报名(一)报名时间安排注册报名: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5日,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30,12月15日以后不能注册报名,只能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后在网上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在以上时间安排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恕不再受理。(二)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程序前请先用手机号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每位考生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再登录报名。1.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2.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最好请事先浏览一下有关“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考生按照各类别下面的注释,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填写,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含照片页的电子版。(3)本科学历和学位:以下拉框方式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请正确填写已获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位(学历)证书。(5)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限选报3名导师。(6)学习或工作单位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7)联系方式: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以防贻误考试和录取。(8)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9)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10)根据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细则)要求递交材料的清单打包上传所有材料(zip格式)。(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去拍照,然后让照相馆帮忙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由于照片模糊、年限较长以及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用支付宝缴费或中国建设银行在线支付,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提示: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缴纳报名费后,不能退费。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https://grs.zju.e.cn/bssso/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cn%2Fbsbm%2F浙江大学导师介绍(点击进入)http://yjsds.zju.e.cn/shiInfoList.jsp?cid=525(三)联系和咨询方式1.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务必用EMS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研究生招生处411室,邮寄联系电话:0571-87951349,邮编310058;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联系,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联系方式见下表。4.报名前请务必登录报考学院(系)网站查阅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五、考核方式各学院(系)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报考学院(系)网上公布的招生信息(11 月份将陆续发布)。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选考小语种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其他考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考生除外)的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系)根据实施办法审核后确定,审核结果由报考学院(系)于2019年1月陆续在学院(系)的招生网页公布,考生也可于2019年1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查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以及具体招生简章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六、外语考试地点和时间学校初定于2019年3月9日(周六)组织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经学院(系)审核后要求参加学校外国语水平测试的考生。七、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系)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于2019年3月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八、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研究生奖助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 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 万元/人,获奖比例不少于录取人数的15%(包括各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九、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19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