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新闻 记者 何畅4月6日,浙江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正式发布。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等。此次“强基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简章显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分两类。第一类是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是基础学科拔尖,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记者了解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将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报考浙江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考试确认考生须于6月11日至6月20日期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测试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还须在参加校测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及后续选拔环节。(四)入围校考办法6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浙江大学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五)学校考核入围考生须全程参加浙江大学强基计划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测试将于7月2日前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及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I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理学II类和基础医学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的笔试科目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浙江大学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组织测试。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六)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高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浙江大学追加计划予以录取。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培养特色(一)“荣誉学院+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着力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构建更紧密的本研衔接: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大四提前对接研究生培养,保证本研有机衔接。配备更专业的导师队伍: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分专业的就业工作规划,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二)“基础学科+特色方向”的专业体系培育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三)“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强化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推进更顶尖的国际合作:与世界顶尖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强化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其他说明(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一、学术学位各学科基本要求二、专业学位各类别基本要求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01]和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三、前述两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考生:凡在2020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21年联考成绩达到相应类别国家A类线且政治考试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五、单独考试考生(工程师学院和医学院),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48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2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44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六、强军计划考生,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总分不低于330分,可参加复试。七、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不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上表中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总分降低19%。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20分。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总分成绩不低于上表中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总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2.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享受按国家文件规定加分政策,纳入报考专业普通招考复试录取程序,须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提交申请。九、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115分可参加复试。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学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发送到研究生招生处邮箱。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院系官网通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1年3月12日内容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本文编辑:周亦颖责任编辑:周亦颖
杭州网讯 4月6日下午,浙江大学正式发布了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全文如下: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考试确认考生须于6月11日至6月20日期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还须在参加校测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及后续选拔环节。(四)入围校考办法6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五)学校考核入围考生须全程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测试将于7月2日前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及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I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理学II类和基础医学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的笔试科目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组织测试。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六)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高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特色(一)“荣誉学院+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着力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构建更紧密的本研衔接: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大四提前对接研究生培养,保证本研有机衔接。配备更专业的导师队伍: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分专业的就业工作规划,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二)“基础学科+特色方向”的专业体系培育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三)“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强化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推进更顶尖的国际合作:与世界顶尖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强化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五、其他说明(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4月6日来源:杭州网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news@ersanli.cn
本次报名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人。各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先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本次报名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请申请人尽早报名并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30,11月20日上午12:00以后不能新增报名操作,只允许已报名考生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二报名程序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见文末阅读原文),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內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选择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如学院(系)要求报考时选择导师的,一志愿导师必填,二志愿导师和三志愿导师选填。(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拍照并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三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联系和咨询方式(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或通过以下“浙江大学导师介绍”查询,招生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见文末阅读原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10月23日
本次报名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人。各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先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本次报名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请申请人尽早报名并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30,11月20日上午12:00以后不能新增报名操作,只允许已报名考生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二、报名程序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选择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如学院(系)要求报考时选择导师的,一志愿导师必填,二志愿导师和三志愿导师选填。(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拍照并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三、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联系和咨询方式(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或通过以下“浙江大学导师介绍”查询,招生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招生导师请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询)浙江大学导师介绍参考(点击进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10月23日附件:1、专家推荐信2、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学科门类汇总表内容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今日编辑:浙江大学融媒体中心学生记者团 马天雪责任编辑:金云云
各位考生:+考博公众号/学之恒考博天地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0年,下设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7个系。学院以创新、创业为特色,拥有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创新基地(“985工程”),设立有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2个校级研究院,建有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1个校级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13个校级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研究所等10个校级研究所和11个院级研究所。此外,学院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1个浙江省创新团队。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浙江省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和工程管理、创业管理、技术与创新管理3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一、招生方式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考核方式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二、招生专业(含学制、学习方式)管理学院2021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与工商管理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查阅《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直接攻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学制3.5年。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一)直接攻博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3.全国重点院校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4.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前列(一般前10%);5.外语成绩优秀。要求通过国家英语6级548分及以上;或英语6级517分及以上且英语4级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6.获二次以上学校高等级奖学金;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上述4-6条件可适当放宽。(二)硕博连读1.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2.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本学院同届研究生中排名前10%以内;3.国家英语六级518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雅思6.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4.需通过学院综合面试;5.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6.经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三)普通招考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学业;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4.国家英语水平成绩六级518分及以上或托福 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或者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以上各类英语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英语报考条件为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5.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非在职脱产培养;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1.申请时间2020年8月4日~9月11日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免试生申报系统提交申请。2.递交材料报名系统上传附件需要包含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扫描件;(2)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3)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情况、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四级六级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4)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5)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9月16日~9月30日,通过短信通知复试考生。4.复试考核时间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在9月23日~10月10日左右。直接攻博具体申请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相关通知。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申请。1.线下申请时间2021年春季入学,线下申请时间为2020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2021年秋季入学,线下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中旬~5月中旬。(注:少干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硕博连读)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2)两位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3)外语证书复印件;(4)硕士期间成绩单。截止申请后1周内,通知初审通过考生。4.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春季入学,面试考核时间为2020年11月下旬,由博士生导师组织面试。2021年秋季入学,面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5月下旬,由博士生导师组织面试。5. 网上报名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0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1年4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预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考生将以下书面材料于2020年12月20日前递交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邮寄地址见后):(1)《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4)专家推荐书原件(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5)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9)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1月10日前,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初审通过名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上旬,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五、特色奖助学金在学校奖助政策的基础上,还设有管理学院春晓基金奖学金(下设“优异奖学金”和“助梦奖学金”)、管理学院文奇奖学金、管理学院新海公益责任奖学金和管理学院恒逸奖学金等。六、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在管理学院国际合作网络平台基础上,学院每年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荷兰蒂尔堡大学等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世琪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近日浙江大学公布2021校外研究生推免的通知,有需要报考浙大研究生的小伙伴注意关注一下哦。一、各学院截止时间需要申请的同学要注意这个申请截止时间,错过时间就无法再申请了。二、考核形式和材料准备:三、报名程序四、报名开始时间信息来源:浙江大学官微,仅作分享阅读,详情请咨询浙江大学官方网站。祝21考研学子成功上岸,欢迎继续关注考研先生,后面会第一时间更新各个院校的考研资讯哦。感谢阅读关注,欢迎收藏分享。考研先生,致力于分享教育就业最新资讯。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考试确认考生须于6月11日至6月20日期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还须在参加校测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及后续选拔环节。(四)入围校考办法6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五)学校考核入围考生须全程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测试将于7月2日前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及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I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理学II类和基础医学类的笔试科目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的笔试科目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组织测试。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六)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高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特色(一)“荣誉学院+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着力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构建更紧密的本研衔接: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大四提前对接研究生培养,保证本研有机衔接。配备更专业的导师队伍: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分专业的就业工作规划,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二)“基础学科+特色方向”的专业体系培育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三)“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强化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推进更顶尖的国际合作:与世界顶尖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强化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五、其他说明(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邮箱 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4月6日内容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周亦颖责任编辑:周亦颖
浙江大学今天发布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面向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展开招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12日-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申请材料的网上提交。5月30日后,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将公示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请注意,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将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来源:浙江新闻广播】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