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随着考研报名时间的临近,各个高校2020年的研究生招生简章也陆续发布,对于每一个参加考研的研究生来说,招生简章是对考研整个流程的一个指导性文件,会使考生更精确地了解自己考研的整个流程,以及每一步的注意事项。可能有的考生会说,自己已经确定了考某个学校和某个专业的研究生,看不看招生简章对自己考研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觉得每年的招生简章大同小异,以前看过去年的招生简章,自己只需按去年简章中要求进行复习即可。但是塔主想说的是,这两年由于全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一个深化改革的阶段,因此各个高校在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上,会有一个较大的改动。也就是说部分高校今年的招生简章肯定和去年的相差很大,包括招生的人数、专业、考试的科目、初试和复试的形式以及所占的比例等,都有可能发生大的调整。作为一个即将参加考研的学生而言,如果你不去系统地掌握报考院校最新动态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你的复习出现偏差,以及在十月份的研究生报名出现撞车或者其他的一些意外情况。因此,塔主劝各位考生,一定要抽出自己宝贵的时间来看一下招生简章中的一些细节,让自己心中有数,及早应对。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看了招生简章后,面对茫茫字海,我们到底要注意哪些点呢?塔主根据自己考研的经验,觉得以下3点是每个考生务必要关注的:招生计划这一点是首当其冲的,因为你必须要知道自己所报考学校和报考的专业今年到底招多少人?同时还要注意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分别招多少人?如果你本来打算考某个专业,但是招生人数比去年缩减的话,那么势必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也就是说即使你分数考得再高,还是会有人跟你竞争那仅有的名额。塔主建议,在看完招生简章中招生计划的内容之后,可以跟报考学校的研究生院招生处或者有认识的老师和同学进行咨询一下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同时塔主给大家介绍一个小诀窍:当考研报名结束的前一两天,可以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打问一下本专业报名的人数,这个是可以打问到的,如果报名的太多,建议赶快更改考试科目相同的相近专业,以免撞车。注意专业课考试大纲很多高校考研专业课的考试大纲也是最近才陆续发布的,而大家考研复习专业课部分也是在最后的这两三个月才集中复习。因此关注招生简章中的专业课考试大纲可以精确地把握自己今年考研专业课的复习范围和考点,不再盲目复习。因为这两年各个专业都在调整和改革,专业课考试的考点也会有较大的调整,所以需要及时关注。关注住宿、学费、奖学金等事宜由于这几年高校在读的研究生数量逐年增加,导致部分高校的宿舍资源紧张。因此个别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就会明确写着:研究生住宿自行解决,学校不统一安排。因此对于考生而言,一定要看清楚,不要稀里糊涂地考上之后发现学校不给安排住宿,才慌忙出去租房子,给自己带来很多不方便。同时还要注意学费、奖学金的基本要求,以便自己及早的安排研究生的基本生活。以上就是塔主建议大家在招生简章中需要重点掌握的三个方面,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欢迎大家与塔主一起讨论。
Hi考研党们,说好的帮你们盯着招生简章的事儿,小编可没有食言~看看上面的考研流程到哪了,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又有好多好多院校所学校的招生简章更新了,配合之前整理的学校食用效果愈佳(这75所学校的招生简章已发布!!!)然而,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小编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使用招生简章。小编来给你划下重点:首先要看报考专业的招生人数、学费、学制等。这个一般在招生专业目录里。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对目标院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助于评估院校难度以及经济压力。其次是关注考该院校、专业的条件要求。尤其是对于同等学力,以及跨考的同学来说,报考条件非常重要。比如,武汉工程大学就明确表示了,会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一定要注意,因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导致无法录取,后果可是自负的。最后是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专业课的参考书目等。这个不用多说,有了参考书目,复试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性,能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如果还没公布,可以参考18考研的,一般不会出现太大变化。(老规矩:根据发布了的官方信息去找到对应的院校官网,记住一定是官网,找到对应的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当然,也有大量的有用的信息可以找到,比如考试大纲,历年的考试题目,具体还是要看院校那边工作人员勤不勤快)招生简章意味着已经正式进入考研的流程了,之后的考试大纲、考研预报名、缴费等等超重要的考研流程,好了,记得有问题直接问我!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肇庆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0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邮政编码:526061。星湖校区: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邮政编码:526061。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肇庆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其它省(区、市)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使用。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四条 本校在广东省招生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数及同分点的处理办法,普通类专业按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专业录取时,按一定比例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分均相同时,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仍相同时,按考生综合排位分择优录取;依次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排序。广东省本科批次的书法学专业,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对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志愿;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术科成绩仍相同时,按考生综合排位分择优录取;依次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排序。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市)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九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内蒙古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三十一条 本校在海南省、山东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海南省、山东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三十二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招生办法按国家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三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五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459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519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广东省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519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标准在700元-15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4000元/生·学年。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生·学年。3. 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免学费。4.学校奖学金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5.学校单项奖学金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6.学校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勤工助学酬金一般为310-620元/生·月。7.陈熹奖学金由香港慈善实业家陈熹先生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陈熹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一名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体能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的在册学生。8.香港福慧系列奖助学金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慧系列奖助学金,每年提供3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2500-4000元/生·学年。9.仲明助学金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5000元/生·学年。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8-2716043传 真:0758-2716010电子邮箱:zqxyzsb@zqu.e.cn学校网址:http://www.zqu.e.cn招生网址:http://zsb.zqu.e.cn第四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李老师监督电话:0758-2716246传 真:0758-2716586电子邮箱:zqxyzsb@163.com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肇庆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肇庆学院授权肇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2020考研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各高校2021考研招生简章也正在陆续公布。作为考研过程重要组成部分,招生简章可以给我们提供方向性作用。我们可以在招生简章了解到招收专业、报考条件与流程、参考书目和奖助政策等一系列信息。不同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时间会有不同,根据往年情况,从5月份开始,就有部分院校开始公布了,但一般7、8、9月份居多。那么现在有哪些院校已经公布了呢?小编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湖北文理学院小编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网并没有看到2021的招生简章,但在文学与传媒学院看到了《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公告显示了文学与传媒学院简介、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和奖助政策等信息。由于篇幅问题,小编只截取了部分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查看。湖南师范大学同样,湖南师范大学学校招生简章还没有公布,目前公共管理学院公布了《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告》,此公告包含了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简介、各专业介绍和学院奖、助学金设置等信息。另外在附件中有历年真题,别忘下载哦。注:此公告是依据2020年学校招生简章制作,仅供2021年考生报名参考。具体以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预计在2020年8-9月份公布。东华大学东华大学公布了《东华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在此招生简章中,也包含了很多内容,包括院校介绍、项目概况、培养方式、培养方案和报考条件等信息。具体招生信息可去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查看。注: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科目变更另外还有部分院校调整了初试科目,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例如:西北政法大学在研究生官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自命题科目调整的通知》,通知显示:各位考生:我校拟对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将拟调整方案公布如下(见附件)。最终方案以《西北政法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可去官网查看哦。另外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也公布了招生简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参考书目。在参考书目上有不少变化,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哦。最后小编想给大家说,目前各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以及参考书目大部分二级学院发布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简章还是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今天小编就暂时分享到这里,还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和小编互动。往期精彩回顾喜讯!又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确定,包括浙大、大连工业等大学东西南北,国内四所华字大学,你了解吗?喜讯!河南省这些考生将不用参加高考,直接读名校喜讯!一批高校秋季开学时间已经确定,速看,有你的·学校吗?
2021考研的复习已经过半了,由于疫情,今年考研复习备考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仅仅在家自己复习,可能对于学霸来说,很简单,但对于那些实力一般或者较弱的考生来说,影响不小。而今年的各大院校招简也快来了,留给2021考研的考生时间,是真的不多了。那么,在招简发布之后,我们该怎么看呢?有哪些值得我们着重留意的呢?留意点1:报考条件其实,每年的各大院校招简的报考条件不会有太大变化,每年与往年区别很小,但,说到了报考条件,可以轻视但一定要看一遍,对比自身是否符合,尤其没有学位证,自考生、党校毕业等等,请注意报考条件上的具体要求,是不是能够以同等学力报考,所有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中都包含报考条件,同学们自行查看即可,如果不是很明确的信息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招生办。留意点2:招生人数随着推免比例越来越高,留给统考的名额越来越少,招生人数应该是大家重点关注的。务必要弄清楚,给出的招生名额是否包括推免。统考招生人数相较往年变化情况对大家才有意义。留意点3:考试方式自命题逐渐成为考研招生的主流考试形式,越来越多的学校加入了自命题行列。大家要重点关注学校考试方式是否有变化。如果考试形式变化,相应的考试科目、参考书以及考题类型、数量等都会变,对大家复习影响较大。留意点4:读研学费出乎意料的是,学费其实是在不断变化的,专硕尤甚。当然,短期内这种变化幅度可能不是很大。像是管理类、金融类专硕专业学费变化幅度可能会比较大。留意点5:复试方法有的院校在考研招生简章中给出了复试方法,有的没有。没有给出复试办法的则是在每年复试前一段时间会发布相关方法,建议大家看一下往年的复试方法,重点关注一下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比例、初试复试成绩比重等。(免责及版权声明: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号立场)
研招单位每年会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重要考生参考数据,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文件发布时间。2020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校招生简章主要是介绍院校大概情况,学生可以通过该文件来了解院校的招生计划以及院校报考条件,是了解该院校情况的可靠数据。招生简章主要有学校招生专业、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流程等信息。院校招生简章分类院校招生简章中主要包含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是英语、政治、高数等公共课以及全国统一命题的专业课,专业课一般是由各招生院校单位自主命题。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要求之后才可以进入复试,复试通过就意味着录取了,获得研究生学习机会。毕业时,完成学校条例要求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2017年之前,非全日制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大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授予学位但是并没有纳入国家认可的学历范围之内。在职研究生上课形式比较灵活,主要是在周末节假日上课,以业余学习为主。在2017年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只是在学习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两者考试形式相同,分数线相同,毕业之后也都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总结而言,应届生和非应届生都可以报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者的上课时间不同,住宿安排和院校奖学金情况也有差异。三、研究生考试院校招生简章公布时间每年考研招生简章的公布时间在9月份左右,可以在9月份左右及时关注招生简章是否发生大的变动,做好及时调整。一般参加本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先查看院校去年的招生简章,每年院校变化情况不大。希望2020考研的考生在这个6月能够按时完成自己的学习计划,为暑假的强化阶段奠定基础。2020考研,我们一起加油!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考要求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影像学(105123)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超声医学(105124)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妇产科学(10511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逾期不再补办。2.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6卫管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二)复试1.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3.复试内容包括(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七、录取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录取类别与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学费: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左右(4人间)。3.教材费:自理。(二)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九、信息公开公示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2. 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十、招生咨询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附近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349、353、701、704、706、707、801)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 )广东医科大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考试科目名称:西医综合Ⅰ.考核目标西医综合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Ⅱ.试卷结构一、考试时间:180 分钟,满分:300 分二、题型结构A 型题 第 1~9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35 分第 91~1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B 型题 第 121~15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45 分X 型题 第 151~180 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 分Ⅲ.考试内容基础医学 约 60%其中 生理学 约 15%生物化学 约 25%病理学 约 20%临床医学 约 40%其中 内科学(含诊断学)约 30%外10%Ⅳ.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生理学(一)绪论1.体液、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2.生理功能的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3.体内反馈控制系统。(二)细胞的基本功能1.细胞的跨膜物质转运:单纯扩散、经载体和经通道易化扩散、原发性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出胞和入胞。2.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由 G 蛋白偶联受体、离子通道受体和酶偶联受体介导的信号转导。3.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及其简要的产生机制。4.刺激和阈刺激,可兴奋细胞(或组织),组织的兴奋,兴奋性及兴奋后兴奋性的变化。电紧张电位和局部电位。5.动作电位(或兴奋)的引起和它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6.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7.横纹肌的收缩机制、兴奋-收缩偶联和影响收缩效能的因素。(三)血液1.血液的组成、血量和理化特性。2.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生理特性和功能。3.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4.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体内抗凝系统、纤维蛋白的溶解。5.ABO 和 Rh 血型系统及其临床意义。输血原则。(四)血液循环1.心肌细胞(主要是心室肌和窦房结细胞)的跨膜电位及其简要的形成机制。2.心肌的生理特性:兴奋性、自律性、传导性和收缩性。3.心脏的泵血功能:心动周期,心脏泵血的过程和机制,心音,心脏泵血功能的评定,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4.动脉血压的正常值,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5.静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6.微循环、组织液和淋巴液的生成与回流。7.心交感神经、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缩血管神经及其功能。8.颈动脉突和主动脉弓压力感受性反射、心肺感受器反射和化学感受性反射。9.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血管升压素、血管内皮生成的血管活性物质。10.局部血液调节(自身调节)。11.动脉血压的短期调节和长期调节。12.冠脉循环和脑循环的特点和调节。(五)呼吸1.肺通气的动力和阻力,胸膜腔内压,肺表面活性物质。2.肺容积和肺容量,肺通气量和肺泡通气量。3.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气体扩散速率,通气/血流比值及其意义。4.氧和二氧化碳在血液中存在的形式和运输,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5.外周和中枢化学感受器。二氧化碳、H+和低氧对呼吸的调节。肺牵张反射。(六)消化和吸收1.消化道平滑肌的一般生理特性和电生理特性。消化道的神经支配和胃肠激素。2.唾液的成分、作用和分泌调节。蠕动和食管下括约肌的概念。3.胃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胃液分泌的调节,胃的容受性舒张和蠕动。胃的排空及其调节。4.胰液和胆汁的成分、作用及其分泌和排出的调节。小肠的分节运动。5.大肠液的分泌和大肠内细菌的活动。排便反射。6.主要营养物质(糖类、蛋白质、脂类、水、无机盐和维生素)在小肠内的吸收部位及机制。(七)能量代谢和体温1.食物的能量转化。食物的热价、氧热价和呼吸商。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和临床的简化测定法。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2.体温及其正常变动。机体的产热和散热。体温调节。(八)尿的生成和排出1.肾的功能解剖特点,肾血流量及其调节。2.肾小球的滤过功能及其影响因素。3.各段肾小管和集合管对 Na+、C1-、水、HCO-3、葡萄糖和氨基酸的重吸收,以及对 H+、NH3/NH4+、K+的分泌。肾糖阈的概念和意义。4.尿液的浓缩与稀释机制。5.渗透性利尿和球-管平衡。肾交感神经、血管升压素、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心房钠尿肽对尿生成的调节。6.肾清除率的概念及其测定的意义。7.排尿反射。(九)感觉器官1.感受器的定义和分类,感受器和传入通路的一般生理特征。2.眼的视觉功能:眼内光的折射与简化眼,眼的调节。视网膜的两种感光换能系统及其依据,视紫红质的光化学反应及视杆细胞的感光换能作用,视锥细胞和色觉的关系。视力(或视敏度)、暗适应和视野。3.耳的听觉功能:人耳的听阈和听域,外耳和中耳的传音作用,声波传入内耳的途径,耳蜗的感音换能作用,人耳对声音频率的分析。4.前庭器官的适宜刺激和平衡感觉功能。前庭反应。(十)神经系统1.神经元的一般结构和功能,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征,神经纤维的轴浆运输,神经的营养性作用。2.神经胶质细胞的特征和功能。3.经典突触传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兴奋性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突触后神经元动作电位的产生。4.非定向突触传递(或非突触性化学传递)和电突触传递。5.神经递质的鉴定,神经调质的概念和调制作用,递质共存及其意义。受体的概念、分类和调节,突触前受体。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相应的受体。6.反射的分类和中枢控制,中枢神经元的联系方式,中枢兴奋传播的特征,中枢抑制和中枢易化。7.神经系统的感觉分析功能:感觉的特异和非特异投射系统及其在感觉形成中的作用。大脑皮质的感觉(躯体感觉和特殊感觉)代表区。体表痛、内脏痛和牵涉痛。8.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运动传出通路的最后公路和运动单位,牵张反射(腱反射和肌紧张)及其机制,各级中枢对肌紧张的调节。随意运动的产生调。大脑皮质运动区,运动传出通路及其损伤后的表现。基底神经节和小脑的运动调节功能。9.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功能特征。脊髓、低位脑干和下丘脑对内脏活动的调节。10.本能行为和情绪的神经调节,情绪生理反应。11.自发脑电活动和脑电图,皮层诱发电位。觉醒和睡眠。12.学习和记忆的形式,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学习和记忆的机制。大脑皮质功能的一侧优势和优势半球的语言功能。(十一)内分泌1.激素的概念和作用方式,激素的化学本质与分类,激素作用的一般特性,激素的作用机制,激素分泌的调节。2.下丘脑与腺垂体的功能联系,下丘脑调节肽和腺垂体激素,生长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3.下丘脑与神经垂体的功能联系和神经垂体激素。4.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代谢,甲状腺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5.调节钙和磷代谢的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和 1,25-二羟维生素 D3的生理作用及它们的分泌或生成调节。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髓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7.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十二)生殖1.睾丸的生精作用和内分泌功能,睾酮的生理作用,睾丸功能的调节。2.卵巢的生卵作用和内分泌功能,卵巢周期和子宫周期(或月经周期),雌激素及孕激素的生理作用,卵巢功能的调节,月经周期中下丘脑-腺垂体-卵巢-子宫内膜变化间的关系。胎盘的内分泌功能。二、生物化学(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1.组成蛋白质的 20种氨基酸的化学结构和分类。2.氨基酸的理化性质。3.肽键和肽。4.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及高级结构。5.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的关系。6.蛋白质的理化性质(两性解离、沉淀、变性、凝固及呈色反应等)。7.分离、纯化蛋白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8.核酸分子的组成,5 种主要嘌呤、嘧啶碱的化学结构,核苷酸。9.核酸的一级结构。核酸的空间结构与功能。10.核酸的变性、复性、杂交及应用。11.酶的基本概念,全酶、辅酶和辅基,参与组成辅酶的维生素,酶的活性中心。12.酶的作用机制,酶反应动力学,酶抑制的类型和特点。13.酶的调节。14.酶在医学上的应用。(二)物质代谢及其调节1.糖酵解过程、意义及调节。2.糖有氧氧化过程、意义及调节,能量的产生。3.磷酸戊糖旁路的意义。4.糖原合成和分解过程及其调节机制。5.糖异生过程、意义及调节。乳酸循环。6.血糖的来源和去路,维持血糖恒定的机制。7.脂肪酸分解代谢过程及能量的生成。8.酮体的生成、利用和意义。9.脂肪酸的合成过程,不饱和脂肪酸的生成。10.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意义。11.磷脂的合成和分解。12.胆固醇的主要合成途径及调控。胆固醇的转化。胆固醇酯的生成。13.血浆脂蛋白的分类、组成、生理功用及代谢。高脂血症的类型和特点。14.生物氧化的特点。15.呼吸链的组成,氧化磷酸化及影响氧化磷酸化的因素,底物水平磷酸化,高能磷酸化合物的储存和利用。16.胞浆中 NADH 的氧化。17.过氧化物酶体和微粒体中的酶类。18.蛋白质的营养作用。19.氨基酸的一般代谢(体内蛋白质的降解,氧化脱氨基,转氨基及联合脱氨基)。20.氨基酸的脱羧基作用。21.体内氨的来源和转运。22.尿素的生成——鸟氨酸循环。23.一碳单位的定义、来源、载体和功能。24.甲硫氨酸、苯丙氨酸与酪氨酸的代谢。25.嘌呤、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原料和分解产物,脱氧核苷酸的生成。嘌呤、嘧啶核苷酸的抗代谢物的作用及其机制。26.物质代谢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组织器官的代谢特点和联系。27.代谢调节(细胞水平、激素水平及整体水平调节)。(三)基因信息的传递1.DNA 的半保留复制及复制的酶。2.DNA 复制的基本过程。3.逆转录的概念、逆转录酶、逆转录的过程、逆转录的意义。4.DNA 的损伤(突变)及修复。5.RNA 的生物合成(转录的模板、酶及基本过程)。6.RNA 生物合成后的加工修饰。7.核酶的概念和意义。8.蛋白质生物合成体系。遗传密码。9.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翻译后加工。10.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干扰和抑制。11.基因表达调控的概念及原理。12.原核和真核基因表达的调控。13.基因重组的概念、基本过程及其在医学中的应用。14.基因组学的概念,基因组学与医学的关系。(四)生化专题1.细胞信息传递的概念。信息分子和受体。膜受体和胞内受体介导的信息传递。2.血浆蛋白的分类、性质及功能。3.成熟红细胞的代谢特点。4.血红素的合成。5.肝在物质代谢中的主要作用。6.胆汁酸盐的合成原料和代谢产物。7.胆色素的代谢,黄疸产生的生化基础。8.生物转化的类型和意义。9.维生素的分类、作用和意义。10. 原癌基因的基本概念及活化的机制。抑癌基因和生长因子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11.常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原理和应用。12.基因诊断的基本概念、技术及应用。基因治疗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程序。三、病理学(一)细胞与组织损伤1.细胞损伤和死亡的原因、发病机制。2.的概念、常见的类型、形态特点及意义。3.坏死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及结局。4.凋亡的概念、病理变化、发病机制及在疾病中的作用。(二)修复、代偿与适应1.肥大、增生、萎缩和化生的概念及分类。2.再生的概念、类型和调控,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再生过程。3.肉芽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结局。4.伤口愈合的过程、类型及影响因素。(三)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1.充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2.出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3.血栓形成的概念、条件以及血栓的形态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念、病因和结局。5.栓塞的概念、栓子的类型和运行途径及其对机体的影响。6.梗死的概念、病因、类型、病理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四)炎症1.炎症的概念、病因、基本病理变化及其机制(包括炎性介质的来源及其作用,炎细胞的种类和功能)。2.炎症的临床表现、全身反应,炎症经过和炎症的结局。3.炎症的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炎性肉芽肿、炎性息肉、炎性假瘤的概念及病变特点。(五)肿瘤1.肿瘤的概念、肉眼形态、异型性及生长方式,转移的概念、途径及对机体的影响。肿瘤生长的生物学、侵袭和转移的机制。2.肿瘤的命名和分类,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癌和肉瘤的区别。3.肿瘤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分级、分期。4.常见的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原位癌及交界性肿瘤的概念。常见肿瘤的特点。(六)免疫病理1.变态反应的概念、类型、发病机制及结局。2.移植排斥反应的概念、发病机制、分型及病理变化(心、肺、肝、肾和骨髓移植)。3.移植物抗宿主的概念。4.自身免疫病的概念、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5.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6.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7.免疫缺陷病的概念、分类及其主要特点。(七)心血管系统疾病1.风湿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基本病理改变及各器官的病理变化。2.心内膜炎的分类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合并症和结局。3.心瓣膜病的类型、病理改变、血流动力学改变和临床病理联系。4.高血压病的概念、发病机制,良性高血压的分期及其病理变化,恶性高血压的病理特点。5.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各器官的动脉粥样硬化所引起的各脏器的病理改变和后果。6.心肌病的概念,克山病、充血性心肌病、肥厚阻塞性心肌病及闭塞性心肌病的病理学特点。7.心肌炎的概念、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八)呼吸系统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2.肺气肿的概念、分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临床病理联系。4.各种细菌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5.支原体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6.病毒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特点。7.支气管扩张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8.硅沉着病的病因、常见类型、各期病变特点及并发症。9.肺泡性损伤及肺间质性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10.鼻咽癌和肺癌的病因和常见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及它们的特点、转移途径及合并症。(九)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胃炎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2.溃疡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及其并发症。3.阑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其并发症。4.病毒性肝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肝炎的临床病理类型及其病理学特点。5.肝硬化的类型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和临床病理联系。6.早期食管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食管癌各型的形态特点、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7.早期胃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胃癌的肉眼类型和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8.大肠癌的病因、发病机制、癌前病变、肉眼类型及组织学类型,分期与预后的关系,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9.原发性肝癌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10.胰腺炎症及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病理特点。(十)造血系统疾病1.霍奇金病的病理特点、组织类型及其与预后的关系。2.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学类型、病理变化及其与预后的关系。3.白血病的病因分类及各型白血病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十一)泌尿系统疾病1.急性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新月体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膜性肾小球肾炎、微小病变性肾小球肾病、局灶型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系膜增生新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4.IgA 肾病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5.肾盂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6.肾细胞癌、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的病因、病理变化、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十二)生殖系统疾病1.子宫颈癌的病因、癌前病变(子宫颈上皮内肿瘤)、病理变化、扩散途径和临床分期。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3.子宫内膜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4.子宫体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5.子宫平滑肌瘤的病理变化、子宫平滑肌肉瘤的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6.葡萄胎、侵袭性葡萄胎、绒毛膜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7.卵巢浆液性肿瘤、黏液性肿瘤的病理变化,性索间质性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的常见类型及其病理变化。8.前列腺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9.前列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10.乳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十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1.结核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基本病理变化及转化规律。2.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发展和结局。3.继发性肺结核病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肺外器官结核病的病理特点。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因、传播途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和结局。6.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7.伤寒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机制、各器官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并发症和结局。8.细菌性痢疾的病因、传染途径,急性、中毒性及慢性痢疾的病理特点及与临床病理的联系。9.阿米巴病的病因、传染途径,肠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及肠外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10.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肠道、肝、脾的病理变化。11.梅毒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12.艾滋病的概念、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十四)其他1.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症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甲状腺肿瘤的肉眼特点、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3.糖尿病及胰岛细胞瘤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四、内 科 学(一)诊断学1.常见症状学:包括发热、水肿、呼吸困难、胸痛、腹痛、呕血及黑便、咯血、昏迷。2.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检查、腹部检查、四肢脊柱检查、常用神经系统检查。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常规体液检查,骨髓检查,常用肝、肾功能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4.器械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X 线胸片、超声波检查(常用腹部 B 超及超声心动图检查)、内镜检查(支气管镜及消化内镜检查)。5.常用临床操作:胸膜腔穿刺术、腹膜腔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导尿术、心肺复苏。(二)呼吸系统疾病1.肺炎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分类、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出院标准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防。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和预防。3.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分期和分级、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4.支气管扩张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肺脓肿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肺结核的病因、发病机制,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的发生与发展(包括结核病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分期、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间质性肺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9.肺血栓栓塞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分型、鉴别诊断和治疗。10.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原则。11.胸腔积液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气胸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1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包括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14.呼吸衰竭的发病机制、病理生理(包括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临床表现及分型、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三)循环系统疾病1.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及诱因、病理生理、类型,心功能分级、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2.急性左心衰竭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心律失常的分类及发病机制。期前收缩、阵发性心动过速、扑动、颤动、房室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包括心电图诊断)和治疗(包括电复律、射频消融及人工起搏器的临床应用)。4.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5.动脉粥样硬化的流行病学、危险因素、发病机制和防治措施。6.心绞痛的分型、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包括介入性治疗及外科治疗原则)。重点为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7.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包括介入性治疗原则)。8.原发性高血压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及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临床类型、危险度分层、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和防治措施。9.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10.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心肌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急性心包炎及缩窄性心包炎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3.心脏瓣膜病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并发症和防治措施。14.感染性心内膜炎(自体瓣膜及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消化系统疾病和中毒1.胃食管反流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2.慢性胃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胃镜及组织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3.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及治疗。4.肠结核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肠易激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肝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9.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10.肝性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胰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13.急性中毒的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抢救原则。14.有机磷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五)泌尿系统疾病1.泌尿系统疾病总论:包括肾脏的解剖与组织结构,肾脏的生理功能,常见肾脏疾病检查及临床意义,肾脏疾病常见综合征、肾脏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原则。2.肾小球肾炎(急性、急进性、慢性)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肾病综合征的病因、病理生理、病理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IgA 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尿路感染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慢性肾衰竭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六)血液系统疾病1.贫血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溶血性贫血的分类。常见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发病机制、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系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淋巴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临床分期和治疗。8.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及分型和分期、鉴别诊断和治疗。9.出血性疾病概述:正常止血机制、凝血机制、抗凝与纤维蛋白溶解机制及出血性疾病分类、诊断和防治。10.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七)内分泌系统和营养代谢性疾病1.内分泌系统疾病总论:包括内分泌疾病的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诊断方法和防治原则。2.Graves 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特殊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包括甲状腺危象的防治)。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分类、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库欣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病因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嗜铬细胞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糖尿病的分型、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综合治疗。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的发病诱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八)风湿性疾病1.风湿性疾病总论:疾病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2.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干燥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血管炎概论。贝赫切特病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五、外 科 学 (一)外科总论1.无菌术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及无菌操作的原则。2.外科患者体液代谢失调与酸碱平衡失调的概念、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3.输血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和并发症的防治,自体输血及血液制品。4.外科休克的基本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及治疗原则。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与防治。6.疼痛的分类、评估、对生理的影响及治疗。术后镇痛的药物与方法。7.围手术期处理: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目的与内容,以及术后并发症的防治。8.外科患者营养代谢的概念,肠内、肠外营养的选择及并发症的防治。9.外科感染(1)外科感染的概念、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2)浅部组织及手部化脓性感染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3)全身性外科感染的病因、致病菌、临床表现及诊治。(4)有芽胞厌氧菌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防治原则。(5)外科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0.创伤的概念和分类。创伤的病理、诊断与治疗。11.烧伤的伤情判断、病理生理、临床分期和各期的治疗原则。烧伤并发症的临床表现与诊断、防治要点。12.肿瘤(1)肿瘤的分类、病因、病理及分子事件、临床表现、诊断与防治。(2)常见体表肿瘤的表现特点与诊治原则。13.移植的概念、分类与免疫学基础。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及其防治。14.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1)麻醉前准备内容及麻醉前用药的选择。(2)常用麻醉的方法、药物、操作要点、临床应用及并发症的防治。(3)重症监测的内容、应用与治疗原则。(4)心、肺、脑复苏的概念、操作要领和治疗。
Party School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招生代码: 89644一、学校简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 1950年3月,当时校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1955年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72年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2001年8月广东行政学院与省委党校合并。我校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宣传理论干部培训的主要基地。199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 予 单位,当年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 2 0多 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 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共70多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 研究生 ) 20人。学校本着 “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 、行政学院 特色 ”的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针,坚持走“少而精、少而特、少而优”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 了良好成果 。 25 年来,累计招生 758 人,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610 人,毕业生大部分在广东省珠三角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就业,受到广泛好评。 近年来, 我校硕士 研究 生 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多人次 获得 “南粤优秀研究生” 和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称号 ,并有硕士论文被评为 “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我校设有 1 0 个教研部和 2 个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172 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 6 人, 其中二级教授 6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5 人,博士 64 人 ; 还有客座教授 67人。有1 7 名 教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5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和省劳动模范、省 “五一劳动奖章” , 4人获“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和“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 号 。我校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广州起义纪念碑、 中山纪念 堂、越秀公园、花园酒店 和珠江 呈一个大圆圈,在不远处环绕着校园。 目前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第二个校区在广州市花都区,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 。 学校 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 , 30层的党校学员大厦、27层的公务员培训综合大楼、11层教学大楼在绿茵环抱 中 矗立校园。各种规格的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 实训室、 学术报告厅、大礼堂一应俱全。 目前馆藏纸质图书 4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 完美的硬件与优质的管理服务,不仅保证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也保证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2 、 国家承认学历 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录取当年 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和 具有国家承认的 大学 本科毕业 学历的人员 。3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 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和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 学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免试直升研究生。6、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三 、 报名办法1、普通考生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 20 1 8 年 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 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 20 1 8 年 11月 8 日 —1 2 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2、 推免生 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 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四、 资格审查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 考试方式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 12月22日至23日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六、 录取办法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七、 生源调剂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 生为 中共党员 、 报考名校、名校毕业 和 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优先。八、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学费 、住宿费和学制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每生每年学费 4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学制3年。九、报考优惠和 奖助学 体系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 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被录取同时排名前25%(按学科门类划分)的考生,减免1年学费。2、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9600元助学金。3、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4、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住宿费减免。5、根据与合作方协议每年推荐3位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大学进行为期3周的学习交流,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6、每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推荐评选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和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者奖励2000元。7、对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评为优秀的科研成果和调研报告给予表彰及奖励。十、 毕业待遇被我校正式录取的 硕士 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招生代码: 89644联系部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 学三楼( 研究 生楼 ) 邮政编码: 510053研究生部网址 : http://www.gddx.gov.cn/bxwz/yjsb/ 电子邮箱: 2693937153@qq.com联系电话: 020-83122642 83122631 联系人:陈老师 、秦老师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和旅游管理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在原新华社外文干部学校基础上于1964年10月成立的,是全国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以“传承东西文明,促进中外交流”为己任,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有着独特的办学经验,产生了一批名家名师。新中国早期资深翻译家李越然、苏琦、周锡卿、董乐山、管震湖、李传松、王志佑、王文炯、舒雨等先生都曾在学校弘文励教。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构建具有二外特色的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外语专业强调“技能领先,注重实训”,狠抓“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训练;非外语专业依托优势外语教学资源和多元文化环境,坚持“应用导向,强化实践”,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学生国际视野宽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从二外走出的数万名毕业生,遍及大江南北和世界各地,涌现出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原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原中联部副部长刘洪才、徐绿平,原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原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中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常振明,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世界旅游联盟秘书长刘世军等一批政界、外交界、商界、文教界杰出人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哲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8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与美国宾汉姆顿大学联合培养翻译博士,与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联合培养旅游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分别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共建)。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旅游管理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外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6.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或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7.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报名。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2019年现场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报名流程:(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1. 初试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 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时间:2020年3—4月,详见《复试通知》。(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5)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我校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考生可在自己报考专业以外的语种中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6)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五、录取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六、学习方式与学制1.学习方式:专业学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为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为全日制。2.学制: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年。七、接收推荐免试生1.2020年除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原则上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接收专业和人数等信息详见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2.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3.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MTI)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MTCSOL)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MIB)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40000元/年/人;会计(MPAcc)全日制30000/年/人,非全日制40000/年/人。(二)住宿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年/人(住宿费用以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收费。)(三)奖助学金1.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四类,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具体执行情况以当年财政拨款为准,每年具体名额分配以当年度通知为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兼得。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3.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4.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和发布为准。九、其它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4.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培养单位联系咨询。5.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十、咨询方式1.我校招生网的网址:zs.bisu.e.cn;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2.咨询电话:010—6577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