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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类期刊《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创刊童梦

思政类期刊《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创刊

12月28日上午,思政类期刊《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创刊号在中央财经大学正式发布。发布会上,8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该刊学术顾问。未来,该刊将聚焦服务思政课教学的核心任务,广泛汇聚思政课教学研究的优质资源,为广大思政课教师搭建交流平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是由教育部主管、中央财经大学主办的思政类期刊,今年7月获国家新闻出版署许可创办。该刊主要刊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成果,常设高端论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理论前沿、思政课教学、党的建设与思政工作、比较与借鉴等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何秀超任刊物主编。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顾海良、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韩庆祥、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吴潜涛等8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该刊学术顾问。何秀超表示,今后,该刊将精准聚焦服务思政课教学的核心任务,广泛汇聚思政课教学研究的优质资源,为广大思政课教师搭建交流研讨的新阵地和大平台,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育宣传,筑牢夯实立德树人的思想阵地。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实习生 郑宏民编辑:王雯淼流程编辑 邰绍峰

哀悼人

重磅!北京日报理论周刊·2018年理论视野中的热点问题

致读者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我们走过改革开放40周年,即将迎来新中国70华诞。在岁末年初之际,我们一如既往为读者诸君送上一份特刊。让我们从理论的视角回顾那些追梦中书写的精彩答卷,从而总结中国经验,提炼中国智慧;让我们从实践的视角审视那些重大舆情的前因后果,从而查找体制漏洞,完善制度体系;让我们从学术的视角盘点人文社科领域那些备受关注的真知灼见,从而梳理学术创见,夯实学术根基……历史已经刻下了时间的坐标。2018年,我们过得很充实、走得很坚定。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19年,我们将以“业绩清零”的心态,不忘初心、自我超越,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努力做好媒体融合传播这篇大文章,更好地为读者诸君服务。北京日报理论部2019年1月7日■宪法修正案: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学者认为,宪法修正案全面体现了自上一次修宪以来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了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理念。有学者指出,宪法修正案亮点纷呈,其中最重要的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其二,在宪法总纲中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强调“党的领导”。其三,宪法单设一节,专门规定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织、职权,以及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等。其四,修改第七十九条关于国家主席任职期限方面的规定。这是在全面总结党和国家长期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下午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有学者认为,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我国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伟大改革开放精神成为中国人民最鲜明的精神标识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列举了改革开放十个方面的伟大成就,特别是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九条宝贵经验,并强调这些经验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这篇讲话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动员令。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的“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有学者指出,伟大觉醒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觉醒,其标志是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伟大觉醒的成就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伟大创造。有学者认为,讲话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伟大改革开放精神”的概念,这是对改革开放在精神层面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创新。中国典型的精神类型,在革命时期可以集中概括为革命精神,建设时期可以集中概括为建设精神、创业精神,改革开放时期可以集中概括为改革精神、时代精神。应深入研究和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的作用,最大限度增强社会的动力和活力。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的“改革开放极大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对于中华民族形象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改革开放在塑造国家形象、人民形象、中国共产党形象的同时,建构了中华民族新形象,在强化中华民族变革、开放形象的同时,为中华民族形象注入了创新、富裕、包容、担当等新内涵。民族形象是一种软实力,中华民族新形象的建构,为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有学者指出,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要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更高层次开放新格局,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一步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和提升党的领导力2018年3月1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变革新征程。 有学者认为,这次机构改革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这次机构改革中的合并、归类、重组,对党的体系进行重大改革。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从政府层面上来讲,一共突出了六个重点改革事项,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效率。三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等。有学者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内容是“机构改革”,实质是“领导体制和机制改革”, 本质是通过建构一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来确保党的领导力提升。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以及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这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纲举目张的统领作用。学者认为,所有这些改革举措,说到底都是直接确保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为党的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提升奠定必要的政治上层建筑基础。有学者认为,新一轮机构改革更加注重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反映了我们对于当代世界主流改革趋向“整体政府”理念的吸收。另外这次机构改革新组建了应急管理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部门,符合学界和人民群众一直以来的呼吁,反映了机构改革紧盯世界强国的标杆。■民营经济:在变革与发展中找到新定位新方向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释,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学者认为,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激发微观经济活力的主阵地,民营经济要把握时代脉搏,立足于融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去谋求高质量的发展,在变革与发展中找到自己的新定位和新方向。有学者指出,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各种针对民营企业的经济歧视,根据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实践的经验,需要逐步推动产业政策向竞争政策过渡,推进形成公平正义取向的普惠制政策。这是给民营企业安心求发展的真正定心丸。有学者认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还需要文化积淀的嬗变为经济行为和制度安排提供合理的道德支持,民营企业家要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创新理念、调整模式,集中精力分析面临的困难,坚守实业,做精企业,承担起更大的国家使命和责任,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中美贸易战: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力中美经贸关系一直是中美两个大国关系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是2018年以来,美国采取单边主义措施,挑起贸易战,导致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和争端不断升级。2018年3月,美国炮制出所谓301调查报告。7月6日,美国不顾多方面反对,对中国34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25%关税。8月23日,美国对另外16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中国政府为维护正当权益,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反制措施。学者认为,美方发动贸易战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利益敲诈。通过贸易战或发动贸易战的威胁,迫使贸易伙伴开放市场、让渡经济利益。二是战略遏制。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上升,美国对华认知与情绪全面转向,把中国定义为美国长期的“战略竞争对手”。三是模式打压。美国在发动贸易战时施展出舆论战、关税战、科技战等组合拳,究其动机,就是要通过舆论战把中国发展模式污名化,通过关税战、科技战等逼迫中国改变原有发展模式。妥善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学者认为,必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力,首先我们既要丢掉幻想,坚定应战;又要保持理性,努力维护大局稳定。要充分认识中美贸易摩擦的复杂性,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坚持“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的原则立场。其次是综合施策,妥善应对短期冲击。如做好出口受阻企业的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调整进口结构、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再次是保持战略定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应对美国挑起贸易战的行为,关键是不受对方干扰,保持战略定力,避免犯颠覆性错误。履行与自身实力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大国责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新贡献。■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国际公共产品2018年11月5日至10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举行相关活动。这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一大创举,此次博览会吸引了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参与,有超过5000件展品在此次博览会上展出。有学者认为,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经济全球化遇到波折,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贸易保护主义给发展中国家开放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何深度参与国际分工,通过扩大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是有关国家面临的新课题。国际社会对拓展中国市场、搭乘中国发展“快车”的愿望更加强烈,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热情日益高涨。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对优质、特色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以进口为专题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既符合中国自身发展需要,也符合世界共同发展需要。有学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举办以进口为主题的博览会,这是首创,在全世界恐怕也是唯一的专题性博览会。举办进口博览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实际行动,是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个税法第七次修正:税制更加公平,有利于构建以消费拉动为主的现代经济体系2018年10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这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个税改革中最受人关注的举措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此次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无疑是进行了一次大幅调整。在改革措施中还包括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学者认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有学者认为,个税改革有助于塑造收入橄榄型社会。无论是免税额提高、专项扣除增加,还是税率级次的调整,都有减税的效果。当然,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可能因为征管的加强而实际纳税增加。但总体上有助于扩大中产阶层的规模,塑造收入橄榄型社会。学者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是为了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和有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个税法第七次修正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标志着我国个税将由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转变。综合所得,是改革的关键所在;专项扣除和反避税,有利于税制公平。在不远的将来,新一轮个税改革将惠及更多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无疑将有利于构建以消费拉动为主的现代经济体系。■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是阿里巴巴的山洞,还是潘多拉的盒子2018年11月26日,来自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他们团队创造的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就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此消息一出,骤然间便引起全球哗然,大量质疑指向其背后的伦理问题。国家卫健委回应:立即要求调查,依法依规处理。有学者指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起了科学界对于其可能带来的伦理后果的广泛担忧。对于科技上的创新应该支持,毕竟这是人类文明走向明天的方式。不过,也正因为科技中所蕴含的巨大能量,让它可能成为一把杀伤力巨大的“双刃剑”。所以,在面对科技的突破时,不能不保持足够的敬畏。科学的意义,永远在于展现其天使的一面而非魔鬼的一面,在于为人所用,而非让人类自毁长城。这不是反科学的态度,恰恰是科学的自爱。否则,打开的可能就不是阿里巴巴的山洞,而是潘多拉的盒子。有学者认为,任何时代科学技术都有双重性,既造福人类,又损害人类。科学技术给人的尊严带来了一种不确定性。我们所追求的宪法和社会发展之间,特别是与技术发展之间存在着冲突,而这种冲突将带来日益严峻的整体性变革。最令人忧虑的是,科技系统和经济系统在相互结合以后,出于经济利益的追逐而使矛盾日益激化升级。一些公司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未必充分考虑人的隐私和人的尊严问题。在不断涌现的科技面前,或者新的科学技术面前,如何始终确保人类主体性人格的自由发展?面对这种风险,法治应该如何应对?这确实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宪法课题,必须寻求宪法共识,用宪法的价值来保障一个国家科技的健康发展。■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文明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根安全带2018年10月28日,位于重庆的万州长江二桥上,一辆载客的公交车在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撞击后,从近40米高的桥面坠入长江,造成包括司机与乘客在内十余人遇难。事故原因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所致。该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深入思考。学者认为,从此次坠江事故的起因以及今年舆论场上反复热炒的高铁占座等事件来看,规则意识的淡漠是最基本肇因,相关当事人的行为未能体现出足够的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有观点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社会成员的过激行为,极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攻击公交车驾驶员明显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这件事对公众来说也算是一次安全教育,在公共场合,切不可放任戾气,对规则、对自己以及他者的权益需要充满敬畏。有学者指出,许多制度与伦理看似约束着你我的手脚,但却十分必要。我们必须建设法治社会、强调规则意识,因为这是陌生人社会最简单的“红绿灯”,是全社会收获稳定预期的基本保证。文明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根保证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安全带。有学者认为,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女乘客丧失理智毫无法律底线,公交车司机无视安全操作规范,乘客只顾冷漠围观、无动于衷。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和社会公共道德素养是一对孪生姐妹,一味道德上的呼吁并不会引起社会对规则的普遍尊重,对规则和文明的捍卫更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去保驾护航。■明星“阴阳合同”事件:法律面前没有“明星”2018年5月28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上爆料某演员签订了“阴阳合同”。几个月后,江苏省税务部门对某演员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共计8.84亿元人民币。同时,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有学者指出,所谓“阴阳合同”不是合理避税,而是违法的行为。首先,因人性的弱点加上税法知识不足,导致纳税人有意无意地违反税法的问题,值得引起进一步重视。其次,从演艺界明星到一般纳税人,作“阴阳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收入普遍增加而税收调节感受也在增加的情况下,各行各业的人士都有可能受到偷漏税诱惑。因此,对“阴阳合同”的围观就不能止于看热闹,而应引起大家反思。再次,管理部门在尽职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应从积极引导、生动宣传、服务纳税人的角度来举一反三,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和尊重税法,征纳双方更规范和自觉地依法治税、依法纳税。这也是社会进步、国民素质提高所必须认可的一个基本取向。在大数据支持下,各种收入来源越来越多地存有可查的电子痕迹,所有个人收入未来将按照个人身份证号码即个人纳税号码记录归类,税务机关能够更快、更全面地查清纳税人的真实情况,铤而走险式逃税被发现的几率将大大提高。纳税人与其心存侥幸,不如更自觉地顺应税法要求,及时足额完税。这是对个人长远利益的保护,也是我国纳税机关和纳税人建立更和谐关系的必要基础条件之一。■滴滴顺风车事件:各社会主体应共同达成维护公共安全的共识,把风险拒之门外2018年5月5日晚,某航空公司空姐李某执行完航班后,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滴滴顺风车前往市区,结果惨遭司机杀害。时隔三个月,滴滴再出重大事故,温州女乘客赵某在乘坐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钟某杀害。在两起事件中,滴滴存在着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客服应急处置效能低下,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学者指出,虽然在规范层面要区分网约车和顺风车,把前者作为运营行为,把后者作为中介行为,但实际上顺风车公司也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只是比例上有一定差异,所以从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经营行为。即便目前把它定位为信息服务的中介,公司仍然需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危险信息的有效识别和传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顺风车本来是一种非盈利性质的互惠行为,但目前有些人、有些平台让顺风车变了味道。像滴滴这些企业靠着激进的业务策略和资本的力量大行其道之时,不应偏离法治轨道。有学者认为,如果从经营行为的角度进行行业管理的话,整个管理层级就要提高,准入门槛、同步管理都会更严格,可能效果会更好一点。应参照网约车提高顺风车的行业准入门槛,提高管理标准,这样既杜绝了安全风险,又提高了行业内部的规范运作水平,这是治本之策。有学者指出,随着各种新业态新经济形式的迅速崛起和壮大,互联网企业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控体系。只有各社会主体共同达成维护公共安全的共识,担负起肩头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才能把风险拒之门外。(本版文字整理:夏鸣涛 袁昕)

没有爱

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在宁夏银川召开理论研讨会

党建之友聚宁夏 共谋守正创新策——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在宁夏银川召开理论研讨会研讨会现场神奇宁夏,塞上江南。九月的银川,秋高气爽,色彩斑斓。9月19日,中宣部《党建》杂志社“牢记使命任务,推动守正创新”理论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党委宣传部系统的140多位代表齐聚银川,共话牢记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进一步守正创新的思路和良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杜银杰,银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虹出席会议。杜银杰代表区党委宣传部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党建》杂志社社长慈爱民作工作报告,《党建》杂志社总编辑崔海教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名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杜银杰致辞杜银杰在致辞中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党委宣传部对本次研讨会在宁夏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全国宣传系统代表莅宁表示欢迎,对《党建》杂志一直以来积极宣传宁夏党建工作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他表示,宁夏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在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征程中继续前进。《党建》杂志社社长慈爱民作工作报告慈爱民社长在全面总结回顾《党建》杂志社一年来办刊学刊用刊工作的主要工作及成绩后强调,作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的重要党刊,《党建》杂志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埋头苦干,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新思想宣传更鲜活、更有温度、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在观念、内容、形式、手段上实现全方位创新,精心策划,精选主题,精编稿件,加大融媒体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创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七十华诞献礼。《党建》杂志社总编辑崔海教主持会议银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虹出席会议研讨会现场会上,8位会议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建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党建》杂志社社领导与代表们参观西夏博物馆会议期间,代表们考察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西夏博物馆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通过参观、学习与调研,代表们进一步加深对宁夏历史、自然、文化的认识,接受深刻而生动的党性宗旨、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进步教育。(记者:王群星、王慧 摄影:武淳、王高林)转载请标注来源:党建网微平台监制/慈爱民 责编/刘文韬 编辑/赵丹阳 制作/赵丹阳

生者

黔东南日报《理论周刊》创刊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实践看到新变化理论洞见新未来——写在本报《理论周刊》创办推出之际我们致力于共同打造一个高端化、智库化、常态化的地方党报理论宣传和思想交流平台;我们致力于共同点燃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创新、善于实践的干事创业激情;我们致力于共同引擎各行各业比学赶超、提速增效、跨越发展的强大理论支撑点和智力源。为此,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从2020年1月1日,在《黔东南日报》5版正式创办推出一份属于黔东南470万干部群众的《理论周刊》。理论二字,大家都不陌生,顾名思义即为说理论证,泛指人们对自然、社会现象,按照已知的知识或者认知,经由过滤、归纳、信息一般化处理、推理等方法,进行合乎逻辑的可靠的总结。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指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邹韬奋先生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表达:“理论和实践是统一的,总是分不开的。”黔东南日报《理论周刊》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党委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和推进情况,突出地域性工作研究与实践探索。其办刊宗旨为:“贴近、专业、创新、引领”;办刊定位为:“探讨交流、共享经验、聚焦实践、指导工作”。我们《理论周刊》重点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思考、工作研究等实践性为主,兼具地域民族文化、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等发展经验表达。设置有“政策解读、特别关注、文化思考、工作研究、学习笔记、脱贫攻略、热点时评”等子栏目。提起笔,任您文思泉涌;跃上马,愿您纵横千里。欢迎您积极参与,推荐更能多的人关注支持,让我们一起共同实现“探讨交流、共享经验、聚焦实践、指导工作”的办刊理念和周刊价值。END来源: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总监制:吴会武 监制:龙卫东责任编辑:杨勇 编辑:吴铭莹(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留LOGO)

沙我

《理论界》杂志征稿启事

《理论界》杂志创办于1985年,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近30多年来,《理论界》杂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理论探索,鼓励学术争鸣,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各学科学术前沿问题、最新学术研究动态,刊登了大量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社科理论文章,培养了一大批社科理论人才,为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理论界》坚持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及应用性的办刊原则,欢迎理论联系实际,学术结合时代,追踪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稿件。本刊注重文章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鼓励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优先刊发国家、省(市、区)社科基金项目稿件,请直接将稿件发到本刊电子信箱:lilunjie2007@163.com或理论界网站(http://lilunjie.net)。 投稿指南:为严格体现刊物编排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现对各方来稿提出下列要求,敬请作者一体知悉。一、来稿须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网站上发表过,字数以6000~10000字为宜。二、本刊优先刊发国家、省(市、区)社科基金项目稿件,请直接将稿件发到本刊电子信箱:lilunjie2007@163.com。三、在文首注明基金项目、作者简介、通联信息。基金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级别、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历;通联信息内容包括: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四、作者署名在文章标题下方。 五、正文前撰写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3~5个。作者来稿需有英文要素,内容包括:标题、作者名、摘要和关键词。六、正文后的参考文献,请采取通行的顺序编码制加以注明。七、本刊对来稿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及三审制度。来稿经审核准备录用的,本刊将及时通知作者;作者在投稿后1个月(30天)内未接到通知的,可自行处理。八、凡向本刊投稿,如未注明非专有许可,将视为专有许可,本刊对所刊登的稿件拥有长期专有使用权。九、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性删改,有特殊要求的作者请在来稿时注明。十、为了扩大宣传和影响,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万方及其系列数据库,并有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理论界)对相关文章进行全文展示,如若作者不同意本刊上述行为,请在来稿时说明,如若没有说明,则视为同意。 敬告作者:为防止一稿多投现象给《理论界》杂志及您本人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请您务必确认所投稿件为专投于理论界杂志社,且从未在任何公开刊物或网站上发表过,也不存在一稿多投问题。在稿件按照杂志社流程如期进行编排出版的情况下,发生一稿多投或此稿件在其他刊物发重的事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作者承担,理论界杂志社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特此说明,望作者周知!!来源:理论界

是信情乎

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社迎来新社长:夏伟东接棒李捷

据《新华日报》消息,近日,由求是杂志社和江苏省委主办的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在苏州举行。求是杂志社社长夏伟东出席。上述报道显示,夏伟东目前已任求是杂志社社长。资料显示,他此前担任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中宣部副秘书长、理论局局长。(杨亚澜)此前,求是杂志社社长由李捷担任。据青海省杂多县委办公室微信公号“杂多在线”报道:8月2日,求是杂志社原社长李捷一行莅临我县调研指导工作。这表明,李捷已卸任求是杂志社社长职务。夏伟东同志简历夏伟东,男,汉族,1960年1月生,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求是》杂志副总编,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中宣部副秘书长、理论局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责任编辑: 李志强转自新华网

回也

《党建》杂志社召开增强“四力”专题理论研讨会

为大力推动宣传思想战线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深入探讨增强“四力”的做法和经验,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8月21日下午,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在江西南昌大学召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增强‘四力’”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部分与会人员合影研讨会上,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黄恩华致辞。人民日报社研究部主任崔士鑫,新华社解放军分社原社长贾永,浙江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徐勤惠,安徽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李兵,福建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陈辉宗,湖南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刘学,江西日报社社长、江西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晖,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总编辑马玉玲,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陈信凌,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永明等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作了精彩发言。大家的发言,既有从理论层面对“四力”的深刻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阐释,也有从实践的角度对增强“四力”所作的探讨研究,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与会的有关省委宣传部领导和各新闻单位负责同志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分别介绍了增强“四力”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探讨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力”的措施和办法。《党建》杂志社社长慈爱民作了总结发言。研讨会现场大家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年华,以增强“四力”的生动实践和优异成绩,向新中国70年华诞献礼。与会代表踊跃发言(记者:张纪、摄影:赵丹阳)监制/李小标 责编/刘文韬 编辑/赵丹阳 制作/王高林

林与夕

成都日报社和市委政研室联合出品:《理论周刊》年终特别策划明日推出

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2020,世界经济政治格局面临深度调整,中国吹响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2021,“十四五”将开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2020,成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2021,成都将以高质量发展攻坚年统筹全年经济工作,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这是一个关键的空间点。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深刻改变国家和城市的发展位势,世界城市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看中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看成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天府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正中流击水奋楫前行。时光的长河奔腾向前,即将结束的,是我们每个人的2020。时空的经纬编织记忆,铭刻脑海的,是城市巨变的壮阔画卷。 人们常用年度字词描摹社会变迁和世间万象,什么是成都2020的鲜明标签?“新”,是我们观察城市的一种视角。新,是一种新格局,新机遇。对表中央战略安排,成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百年目标”上明确了更切合城市特质的路径安排和战略方向,鲜明昭示了成都与党同心、与时代同向的政治站位、前瞻谋划和发展自信。站位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服务新格局,成都需要在认识机遇中赢得先机,在抢抓机遇中赢得主动。新,是一种新担当,新动能。扛起国家中心城市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形象、参与国际竞争的时代担当,要求成都必须立足“三步走”第二步开局的关键阶段,加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整体推进,系统增强追赶跨越的比较优势。唯有加快构筑带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更多成都力量。新,是一种新生活,新期待。人民的获得感,就是城市发展的含金量。穿越记忆的隧道,拥抱年初的心愿,雪山下的公园城市,有多少梦想正在成真?当“像成都人那样生活”逐渐成为引领潮流的价值选择,当成都第13次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当10个领域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重大工程次第推进,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已在成都人心中温暖升腾。承接历史面向未来,成都的2020,在“极不平凡”的宏大乐章中奏出澎湃与激扬。和着“下一个五年”的铿锵鼓点,成都的2021,还将腾跃追梦不息的奋进身姿。回望2020,载梦前行的成都,城市更有高度,脚步更增力度,发展更显深度,幸福更添温度。滴水见日,细处传神。明天,成都日报社和市委政研室将联合推出《理论周刊》年终特别策划——“成都向‘新’力 ·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2020 年度记录”,选取三个重要片段,与读者朋友们打开我们的共同记忆,感受这城市逐梦向前的强劲脉动。历史由每一个今天写就,未来由每一个今天铸造。梳理2020的城市答卷,每个人都是执笔的主角。成就与辉煌留给历史,机遇与希望赋予未来。2021已扑面而来,所有的告别与开始,都是一种砥砺,都是一种归零之后的重新出发。敬请期待。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本报评论员 何晓蓉 海报设计 姜蓉 编辑 田莉 校对 李旻【来源:成都日报锦观】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好兆头

从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的知产论文中,我发现了这些问题

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原标题: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研究综述文 | 姜丹明 史少华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2018年-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立法方面,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专利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2018年国家知识产局重组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打击非正常申请、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等净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学者们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结出累累硕果。本文对2018-2019年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与评述,供学界业界参考。本文以中国法学会界定的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1]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为样本[2]。这16种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知识产权论文基本反映了知识产权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整体状况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一、总体情况2018年-2019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128篇,占全部CLSCI论文的3.7%。其中25篇涉及知识产权基础理论,36篇涉及著作权领域,24篇涉及专利领域,16篇涉及商标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领域27篇。两年来,相较于专利法研究、商标法研究而言,著作权法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显示度更高,一方面反映了著作权领域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另一方面也说明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需要加快进程以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2018年度CLSCI知识产权法论文共有57篇,2019年增至71篇,主要因为基础理论、著作权、专利方面的研究数量增加。图1:2018-2019年CLSCI知识产权论文研究分布图表1:CLSCI知识产权论文数量统计表(单位:篇)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能在CL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即是对自己研究能力和文章质量的一种肯定。而这两年来在这16类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知识产权论文的所有作者里,王迁与蒋舸是最多产的学者,各自发表了5篇论文。紧随其后的是孔祥俊和马一德,各自有4篇文章。吴汉东、罗莉和谢晴川各贡献了3篇论文。这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这几位学者们不俗的研究实力。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是整个知识产权法研究大厦的基石,支撑着整个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为专利、商标、版权等具体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指导着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实践,帮助知识产权工作者从容应对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一)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数据分析两年来,学者们从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实践出发,深耕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为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018-2019年度 CLSCI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方面的核心论文共有25篇,其中2018年10篇,2019年15篇。自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针对我国开展301调查开始,中美贸易战边打边谈,知识产权作为导火索和谈判焦点之一,引发广泛关注。除了应对美方谈判压力,数据时代技术发展与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迫切需求,都给学者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2018-2019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历程、制度正当性、侵权损害赔偿、停止侵权救济、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人工智能(AI)与大数据技术带来的新挑战等主题展开。(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热点述评01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四十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进入了新时代。2018年我国完成了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组,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管理,并将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集中、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正式形成。随着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我国形成一个“知识产权上诉法庭+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法庭)”的跨区域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体系,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在这两年内取得了卓越进步。这两年关于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方面的研究,侧重于经验总结与展望。知识产权事业蒸蒸日上,离不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深刻认识。吴汉东[3]试从思想基础、基本内容、实践意义三个方面研究分析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探索其知识产权法治观与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指出习近平站在创新驱动发展和建构全球治理体系的战略高度,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等重大问题作出的分析和深刻说明,是指导当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和行动指南。马一德4撰文回顾了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从私权自觉到创新自信,从接轨国际到全球治理,从分散扩展到集约改革,整个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作实际是知识产权法治逐渐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释放的发展过程。对于未来中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将何去何从,吴汉东5提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应在吸收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本土理论创新和制度变革,逐步从移植、引进走向自立、创新,展现本土化、现代化、一体化的发展基本面向。曹文泽与王迁6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发展对内要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立法执法,适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科学引导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对外则要关注国际形势,在WTO和WIPO框架下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利用“一带一路”的政策优势,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等手段打造以我国为核心的多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02 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研究通说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为了促进知识扩散传播、激励创新、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投资与收益,而赋予创新者的一种法定权利。自产生以来,知识产权制度切实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充分向世人展现着该制度产生的生命力。然而到了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网络效应的加持下,知识产品的复制传播成本低到趋近于零,这对于现行强调通过保护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知识传播与权利保护在促进创新方面孰重孰轻,让学者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从法理层面进行反思。在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解释中,何鹏7认为从功利主义法学、目的法学和利益法学三种理论解释知识产权立法目的存在一定合理性,但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真实生活时难免沦为教义论。而从实用主义的视角研究知识产权立法目的,更注重分析知识产权法所反应的真实需求,强调的是规则的社会属性和规则的可操作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当未来知识产权立法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的时候,特别是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立法可能会体现出一种多元主体互动的开放式立法结构,同时体现出更专业化、技术化、精英化的特征,那么采用实用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灵活态度则更为有利。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知识产权法似乎更具有解释力,在对行动主体的“理性”给予重视的同时,将“效率”作为衡量行动、规则的标准,通过比较各种方案的“成本——收益”作出取舍。周泽夏8认为这种方法背后的法哲学基础是在作法律选择时,需要用科学的方法与实用主义来修正道德论证的不确定性,但是用经济分析法存在着对知识产权其他价值的忽视与量化的局限,其结论应当作为知识产权法律选择时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不应无限扩大。冯晓青和周贺微9认为整个知识产权制度要发挥激励创新的功能,不能仅限于对知识产权这一独占权的保护,还需通过充分保障公共领域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创新这一价值目标。公共领域保留能够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与学习,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益循环,而现实中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正逐渐压缩公共领域的范围,同时信息数字化与数字网络给公共领域范围扩大提供了工具,降低了知识传播成本,影响到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当今日益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发展中,尤其要注重公共领域的足够保留,理性处理和对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领域的平衡,以促进创新。知识产权司法判决是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的重要来源。安雪梅10通过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创设知识产权司法规则的案例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审级更高的法院法官成为实施上的法律续造主体。既然如此,其建议通过不断完善法官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运用法律续造进行审判的技巧,同时辅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规则和指引,统一法律评价,以弥补知识产权制定法的不足。新兴技术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保护问题。虽然,曹博11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现阶段只是数据算法,其本质是计算与模仿而非智力劳动,不具有智力财产属性无法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应当属于公有领域,冒名发表人工智能“作品”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解释中现有规范体系内加以解决。但是未来呢?有感于此,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12,针对数字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意涵展开了讨论,在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理论价值、阐发创新战略的历史逻辑、发掘新兴权利的话语体系。03 知识产权保护这两年来,知识产权强保护是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强调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落到实践中,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之一,学者们在侵权赔偿方面的研究颇为丰富,也切实推动了我国侵权赔偿制度的改进。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关于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主要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和法定赔偿四种。曹新明13通过对2011-2016年知识产权判例样本采集与统计分析指出,在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实践中,我国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比率非常高,超过了判例样本总数的90%,判例统计结果证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低与法定赔偿计算标准正相关。这些判例样本同时证明了“举证难”是导致人民法院过多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额的关键原因。为此,他建议我国法律对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适用顺序进行调整,法院应当采取更加有利于原告方的证据制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以方便权利人更有效地采集证据支持其索赔诉求。吴汉东14根据市场价值说,认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认定应以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为基础,计算其收益能力(市场价值)在特定时间的市场条件下的货币表现(市场交易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损害赔偿计算的“三步观察法”,即:市场类型分析法、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及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在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时,应基于权利种类差异,就其不同的损害构成因素进行市场类型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占有份额分析法和市场交易机会分析法计算出非法所得、实际损失或合理使用费的赔偿数额。蒋舸15则指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高度不确定性其实具有全局性,因此不应将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难以精确计算”的重担全部压在法定赔偿之上,而应当将法定赔偿的相关功能疏导至传统的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与许可费倍数这三种损害赔偿方法中,只有在传统赔偿方式中给予法院足够的自由裁量权,才不至于使法官被迫在法定赔偿的框架下寻求裁量空间。如果适用侵权获利的方法计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那么当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的利润时,确定侵权获利的最大困难在于确定侵权行为对侵权人利润的贡献比例或分摊比例。刘晓16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将中国和美国所采用的各种分摊方法从优到劣进行了排序,依次为:替代品比较法、消费者调查法、量化比例法和定性分析法。他建议我国法院在综合采用这四种方法时须满足一定条件,即:是否存在替代品、替代品利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大小是否超过消费者调查成本、是否存在量化比例、侵权内容与其他非侵权要素对产品整体利润的贡献度证据是否可以获得等,同时法院应对分摊方法与适用条件进行解释,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为加大惩罚侵权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王利民17建议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规定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为相关知识产权特别法提供上位法依据,在特别法没有惩罚性赔偿规定时,应适用民法典的一般规则,但要通过明确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且客观上构成情节严重,并规定赔偿数额限制,来保障该规则的准确适用。事实上,这两年来我国正在构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商标法推广到专利法修正草案,法定赔偿额上限也显著提高。2019年1月公布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1倍以上5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杨涛18认为,停止侵害救济方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属于财产规则范畴,基于权利界定难度、谈判成本、交易障碍、要挟策略引发的讹诈风险以及社会公共福利减损等诸多因素的考量,若绝对化适用易引发“市场失灵”。因此,他建议当权利人的损害可通过金钱救济予以弥补,或者停止侵害的适用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或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判令侵权方不停止侵害,而以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替代之。在侵权责任方面,杨立新19认为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应该进一步扩大反通知权的范围,不仅平台内经营者享有,还应包含采取必要措施而受到损害的他人,以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司晓20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抽象为一个完整公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服务类型*行为类型*权利客体”,综合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高低,进而决定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此外,杨鸿21建议通过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增加相关措施,将过境、临时仓储、加工出口等不进入境内市场的特殊货物,纳入到海关执法的监管范围,并将其与一般进出口货物区分开,采取原则上不扣留的特殊知识产权海关措施,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自贸区扩大开放两种价值间的平衡。04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规则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而这几年美国特朗普政府奉行“美国优先”的外交政策,对原有的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国际贸易体系形成猛烈冲击。中国作为国际贸易体系深度参与者和受益者,如何去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朝着更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成为这两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之一。WTO多边贸易谈判停滞,催生出大量的区域贸易协定,其中欧美所形成的自贸协定显著超出WTO水平并将深刻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如果我国要构建中国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范式,王衡和肖震宇22建议应以《TRIPS协定》为基础,推进相关规则在优先领域的形成与完善,对于一些超TRIPS规则,则需要考虑其是否会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法律移植与自主规则创新的关系。余成峰23通过分析印度知识产权自相矛盾的法律系统被“全球社会”接受的经验,指出法律全球化不是被动法律移植,而是一个商谈性的政治过程和法律过程,应该让不同的利益群体深度参与到国家法律设定和全球规则解释的博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已从贸易领域延伸到投资领域。徐树24指出投资者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通过投资待遇条款和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挑战东道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虽然目前这类案件不多,但需要未雨绸缪,调整国际投资条约及改革其仲裁机制,明确投资条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边界,维护东道国法律制度自主空间。何艳25则认为对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而言,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和WTO争端机制都不是投资者寻求救济的最佳路径。为了保证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投资利益,建议结合目前ISDS机制所面临的问题,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一带一路”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和机制。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导致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联结日益密切,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这一交叉领域也愈加受到重视。阮开欣26指出全球化背景下,在知识产权的初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过程中,基于在先关系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属普遍制的适用空间。而要解决权属普遍制和被请求保护国原则共存所导致的法律冲突,法院应当遵循被请求保护国对于本国知识产权归属规则享有最终决定权的准则,且反致规则的适用内含于被请求保护国原则的概念本身。除了涉外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判决项目”也一度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中的重要议题。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特别委员会在2017年11月形成了《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草案)(简称为“草案”),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有效性等问题的外国法院判决纳入了承认与执行的可能范围,作为备选方案供各国进一步讨论。王迁27认为我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数量、保护水平以及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均处于劣势,承认和执行外国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决可能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利益失衡,我国应力争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允许各国对知识产权侵权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声明保留。参考文献1据统计范围为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创新网”上的16种法学类期刊分别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政治与法律》。2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及各刊物官方网站,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3吴汉东:《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思想纲领与行动指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4马一德:《中国知识产权治理四十年》,载《法学评论》,2019年底6期(总第218期)。5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变迁的基本面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6曹文泽 王迁:《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四十年:历程、特征与展望》,载《法学》,2018年第11期。7何鹏:《知识产权立法的法理解释——从功利主义到实用主义》,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4期。9周泽夏:《知识产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产权的经济结构>的讨论》,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4期。9冯晓青 周贺微:《公共领域视野下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载《现代法学》,2019年5月第41卷第3期。10安雪梅:《指导性案例的法律续造及其限制——以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为视角》,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期。11曹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智力财产属性辨析》,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4期。12资琳:《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与新兴权利的法理论证——“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八次例会述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5期(总第149期)13曹新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新设计》,载《现代法学》,2019年1月第41卷第1期。14吴汉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分析:理论、规则与方法》,载《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总第207期)。15蒋舸:《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向传统损害赔偿方式的回归》,载《法商研究》,2019年第2期(总第190期)。16刘晓:《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侵权获利的分摊方法》,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17王利民:《论我国民法典中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则》,载《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8期。18杨涛:《论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适用——以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为分析视角》,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183期)。19杨立新:《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规则》,载《现代法学》,2019年3月第41卷第2期。20司晓:《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设定》,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21杨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特殊问题与制度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22 王衡 肖震宇:《比较视域下的中美欧自贸协定知识产权规则——兼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规则的发展》,载《法学》,2019年第2期。23余成峰:《全球化的笼中之鸟:解析印度知识产权悖论》,载《清华法学》,2019年第1期。24 徐树:《国际投资条约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及其应对》,载《法学》,2019年第5期。25何艳:《涉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反思与重构》,载《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26 阮开欣:《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5期。27王迁:《<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中知识产权条款研究》,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1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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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四个问题

当我们发表论文时,不仅要关注这个研究本身,更需要根据当下主流的社会环境对整个研究的需求来对研究的价值进行判断,并考量研究方法的适切性。有些很适合某一类研究的研究方法在其他研究中并不一定有效。很多论文的发表与相关的政策、制度紧密相关,因此研究与实践要与当下社会意识形态与政策结构相关联。例如有些高校要求老师们必须在国际期刊上面发表论文(如SSCI期刊),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社会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没有一个政策是永恒且必须遵循的。同时,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扩大,中国研究者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将会得到更多的支持。接下来易智编译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下在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几个问题。一、在国际期刊上可以发表综述类文章吗?在国际上发表综述类文章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文献综述在一篇论文当中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文献综述表示的是作者对自己所研究领域的系统化认识,包括研究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的系统概述以及支持这个研究进展的相关证据等。完成文献综述需要仔细阅读并且综合回顾所有相关文献。更重要的是,文献综述不仅仅是概述,更是作者对于本次研究问题深层次的整理和认识,它是一个对前人研究成果与作者对该类研究的理解与认识的综合体。其次,文献综述类的文章如果可以发表,一种情况为作者是一个领域内非常杰出的人才。另一种情况是作者对某个领域中公认的理论或观点有了全新的、独特的认识与理解,这样才有可能被杂志社所接受并发表,但是这个难度很大。所以易智编译建议大家,如果有类似想法的话,还是不要在这一方面花费很大的精力。二、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的文章的影响力呢?想要提高自己文章的影响力,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参考文献,特别是英文文献。如果你想让自己的文章具有说服力,你需要参考与你的研究领域相关的文献与研究过程,这样才能告诉读者你的研究是有依据、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如果你的文章是发表在中文期刊上,那你可以引用中国的一些研究者的论文。但是,如果你的文章需要发表在国际期刊上,最好尽量多的引用国际上的著名文献,当然不是说所有文献都必须是英文的,但是大部分应该是英文文献。因为国际期刊的编辑对于中国的一些研究并不熟悉,所以你需要对国际上现有的研究做一个详细的综述。很多期刊在论文发表前的评审阶段会对所引用的文章原文做非常细致的追溯,所以一定要保证引用文章的准确性与质量,这样才能体现整个研究的质量与水平。另外,在引用文献时不要过多地引用自己的文章。其次,你可以将自己已经在中国发表的论文通过各种方式,例如咨询提供论文翻译的公司,机器翻译或者人工翻译等,将其翻译成英文文章,并放在类似于Academia.e等学术平台上。这样其他研究者就可以通过谷歌学术搜索引擎发现你的研究。如果你的文章被其他人引用就可以增加你的学术影响力。将文章翻译成英文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请尽量去尝试,这是将你的研究推广到国际范围内的一个很有效的途径。三、论文写作完成以后,如何找到合适的期刊投稿呢?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重点关注期刊自身的特点,并且以此作为参照来选择适合发表自己论文发表的期刊。例如,根据文章的研究范围去选择该文章是发表在区域性期刊还是国际期刊上。如果你是中国人,论文内容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研究,那么发表在中国国内的期刊上会比较合适。同时,还要考虑论文面向的读者是理论研究者还是实践研究者,如果是面向理论研究者就选择偏向于理论方面的期刊,如果是面向实践研究者就选择实践方面的期刊。(2)认清论文的研究方法并以此来选择期刊。比如,论文使用的是质性研究方法,国际上有很多对质性研究感兴趣的期刊,那就可以选择这些期刊投稿。这样做会增加自己的论文被录用的概率。(3)选择期刊的时候要注意该期刊的编辑或编辑委员会发布稿件的要求,注意让自己的论文符合相关要求。其次,是要仔细阅读目标期刊中已经发表的文章,查看一下论文的语言表达方式、参考文献的引用等方面是否与期刊中已经录用的文章相似。这样可以也增加投稿被录用的概率。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想法,无论我选择中文或英文期刊,我只要选择SSCI中的期刊就好,但是这样会增加论文发表的难度。所以,在期刊的选择上不要仅局限于SSCI期刊。对于其他数据库中的期刊,可以通过谷歌学术搜索影响论文录取或退稿的相关因素:比如期刊的出版频率和文章数量、投稿论文的接收率、文章从投稿到发表的时间以及期刊是否开放访问等因素来进行选择。论文的发表途径总体来说包括两种:(1)直接发表在可开放获取的期刊上:这些期刊有直接免费获取文章或缴费后获取文章两种方式;(2)发表在非开放访问的杂志上:这种情况下需要判断是否可以转载到其他可以开放访问的数据库中,比如某些可以被谷歌学术公开搜索到的数据库。一种情况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之后才可以转载。还有一种情况是访问时需要收费并且不能转载到其他数据库中。四、已经向国际期刊投稿后,还需注意什么?很多论文发表都不是一次通过的,都需要进行反复修改和评审。所以当你收到杂志社“需要修改”或者“请重新提交”等要求时,不要认为是自己的文章被拒稿了,这说明你的文章很有可能被录用。当你的文章被要求修改并重新提交时,编辑部会将主编和外审评论者的意见汇总起来反馈给你。请结合自己实际的研究情况认真考虑,修改有问题的地方,但是不需要遵循每一位评论者的建议,对没有采纳的意见标注出具体的原因。对原始文稿,修改使用修订视图,将文章修改的痕迹显示出来,并重新提交修订版本的修改稿。这样会让编辑更加清楚文章修改的位置以及文章修改之后与原稿的差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对论文进行查重,保证论文的查重率。另外,从投稿到录稿中间会有一定的审核时间,在没有得到所投杂志的确切答复之前,不要将一篇文章同时提交给两家杂志,这会影响到你的学术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