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职教育事业体系不断的完善,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在职教育,对于没有学历的人员在社会上找工作越来越难,所以近几年报考在职教育的人越来越多,而博士在我们的脑海中是多么渴望的学历,在一群人中也就有那么一两个博士,这也让在职博士的热潮不断,而那些人适合报考在职博士呢?关于报考在职博士最合适不过的三种人员:教育领域、经济领域、公务员。教育领域教职及管理人员教育这个词对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从我们出生就一直不断的接受教育,对于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人员来说,学员对他们的执教能力和学历要求是很高的,这就需要不断的学习,深造自己。可利用较长的寒暑假期时间报考在职博士。从事经济领域在职人员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离不开既有工作经验又有在职博士文凭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比如工商管理、金融等行业都是和经济领域相关行业,那么就应该掌握更高的管理技巧。公务员公务员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短暂,那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报考在职博士,而随着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博士学位也对将来升职加薪也是有帮助的。在职博士属于高等教育,通过报考在职博士,可继续深造提高知识,也能为以后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的就读。
也许不少人不太明白,已经遴选为硕士生导师,为什么还需要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呢?之前临沂大学拒绝与300余硕士学历教职续约的新闻,不知道您看了没有?2000年之前,不少院校新进教职达到硕士学历即可。不是这些高校不想要招博士,而是年毕业的博士生数量有限,且大部分都被经济发达区域的高校引进。因此,非省会城市的双非院校不少教师都是硕士学历。在专科升格为本科、学院升格为大学等过程中,都有明确的教职博士学历比例要求,这些院校就出台了鼓励在编在岗老师以在职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如在职离岗、在职半离岗、在职不离岗。如在职离岗之前规定博士的3年学制,现在大部分院校调整为4年学制。延期毕业的话,只能走延期离岗学习渠道。博士研究生毕业典礼和学校签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后,读博期间有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的,可参与年度考核和正常晋升,但需完成规定的工作和学习任务。因此,年龄较大的硕士生导师以在职形式攻读博士学位是正常的呢。在国内不少普通高校都有类似的情况,甚至有博士生导师年龄比在职博士生还小的,毕竟是学无先后、达者为师呢!这类硕士生导师中大部分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没有问题的,正常指导硕士研究生是完全没问题的。换句话说,博士生导师也就是博士学历,不也在指导博士生吗?但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将硕士研究生撰写的论文署名自己一作是否合理,得看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的贡献程度。科研论文撰写为什么大部分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署名二作,而博士研究生不少署名一作呢?首先,学术论文的贡献分配。在整个论文“产出”的过程中,和硕士研究生大部分内容由导师安排不同,如思路、实验方法、论文修改润色等,尤其是部分课题组第二导师对硕士研究生的一篇论文付出不比研究生小。当然,遇到全程不指导的"无良导师"也是有的呢。反而,博士研究生贡献非常大,导师仅仅是掌握个大方向,自主完成一个课题是博士的基本要求。也不是博士研究生中没有这样的情况,不少博士毕业求职时无法进入高校也是因为发表的论文都是二作,只能有2个选择:1)走师资博士后渠道,力争2年内有足够的科研产出后留校。2)进入企业工作。往往这样的团队口碑不是很好,不少人在报名读博时打听到类似的情况后都会选择退缩呢。其次,现有体系的影响。一个论文的署名贡献不是单纯的撰写个论文初稿,而要看想法、实验操作(经费)、数据分析、论文撰写、润色修改等。一般来说,国内较为看重的是通讯作者和一作者(一单位),导师署名一作、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署名二作的学术论文同样符合毕业要求。硕士生深造读博时,二作的论文同样可以作为支撑材料,但博士生毕业后求职时引进单位只认一作和通讯。其实,这就是国内大部分硕士生无法署名二作的原因之一,硕士就业时论文数量和质量不是关键,而二作也符合毕业条件。通讯作者一般是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的申报、经费和结题等工作都由其完成,往往也是圈内大牛,也是研究生们口中常说的"大老板"。一作往往是课题组内负责具体指导的青年教师(小老板)。现有体系有个"死循环",就是职称评定支撑材料、科研绩效奖励等认定仅认可一作或通讯,整个研究生指导工作是青年教师做的,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后却没有收获,谁有热情来做这个事情呢?因此,国内大部分院校的青年教师都要“争”硕士生的一作。青年教师科研起航也许不少人会问,为什么青年教师不自己做实验,发文章呢?有这样的青年教师,而且比例不低,且给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挂个二作。往往在这个过程中,又容易造成团队研究生管理的困惑,同时指导几个研究生,到底论文给谁挂个名呢?都不挂名,无法毕业怎么办?这个时候平时积极主动,协助年轻老师开展实验的同学肯定优先,对不对?是不是感觉又回到了之前的"死循环"。遇到论文署名的问题,尽量和导师沟通好。自己的实验思路、撰写的论文初稿、联系的老外帮忙修改润色、回复审稿意见(中文还有个版面费问题)等,贡献较大的话,且有读博的意愿可以和导师沟通尽量署名一作(尤其是部分导师没有团队,自己可以通讯作者的情况下,没必要争学生的一作呢)。若是导师在论文的产出过程中贡献很大,自己贡献有限,署名二作也是可以的。青年教师实验室内开展实验不要走极端,比如导师都没什么贡献,为什么要带他名字呢?没导师名字,你做的课题就没法结题,没有经费支撑你也无法做这个课题出成果呢。另外,不是每个导师师德都很高,避免激化矛盾,影响自己毕业。之前,上海某211高校就有导师将硕士生的数据给博士生后,引发硕士生和导师双双离世的悲剧,心态一定要调整好,这样的悲观心态不要有。小西觉得越是学校平台不高的院校,产出的科研论文有限,类似的一作之争越多。想要改变这个情况,就得从源头做出改变,如研究生一作、青年教师二作的论文同样可以作为其晋升和科研奖励的支撑材料。最后,小西聊得比较散,也没有说为某些老师洗白。具体的署名顺序和对错,不了解到整个论文的产出过程,我也无法下定义是否合理呢。您觉得呢
问:本人目前在东部一所一本院校工作,从事经济类专业课方面的教学,挺喜欢目前的工作状态。2019年考上了北京一所知名财经类院校的经济学类博士,但是需要调档案,学校规定档案一走,人就辞职。本人今年34岁男,小孩马上面临上学,爱人工作较忙,不能接送孩子,老人倒是可以来帮忙,但是四年失去收入会面临极大的经济压力,还有每月2400房贷需要还,目前住着学校提供的周转房,老人不能给经济上的支撑。考博院校的知名度较高,导师人也挺好,如果放弃着实可惜,且在高校没有博士学位,总觉得难以抬头,且发展必定受阻。但是如果去读,没有了工作和收入,可以预见将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心理方面的压力。34岁男应该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此时全职读书,总感觉有点对不住家人,爱人倒没有什么意见,无论我做什么决定她都支持。想过明年再考在职的,但是名额变得越来越少,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长远考虑,读博是好事,但眼前的困难就摆在眼前,内心无比纠结,真是难以选择,不知道何去何从,恳请给些建议,谢谢~答:针对您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别轻率下决定,三思而后行。在下决定之前,你要思考好以下这几个问题:1、读博四年后能否顺利毕业,毕业后就业形势会有什么变化?2、你对未来职业的规划是什么?博士毕业后是否还想进高校?3、读博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能否支持你进入更理想的高校?4、目前的情况专心走学术路线天花板在哪里?副高就没法上去了么?有没有可能保持目前工作进度的同时努力一下重要学术成果?5、如果仅仅是想拿学位的话,读在职博士是不是更合适?另外,以你现在的情况辞职读博,还会出现以下三个问题。1、年龄问题34岁了辞职读博士年龄也是个硬伤,博士毕业差不多38岁了,估计大部分高校都去不了。目前高校和公务员招聘都有35岁的限制,外加你博士毕业也没法申请青年基金了,最后别丢了西瓜捡了芝麻。2、未来发展的限制目前你的爱人工作稳定了,孩子马上上学,学校也基本稳定。如果你去北京的话,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就算您读的院校的知名度很高,导师也很牛,你也很强,能拿到北京户口在北京扎根,也会涉及到爱人工作调转,孩子入学学区等问题。如果毕业不留北京,再回到原来城市或到其他城市找工作,谁能保证一定会比你现在的发展情更好呢?3、博士毕业后未必还能获得你目前的岗位现在高校的招聘条件不知您了解多少,现在对于高校教职员工的文凭真的是越来越苛刻,普通的高校不仅要求求职者有博士学历,还要求有海外留学经历。所以,四年之后,就算您博士毕业也不一定能够再获得同样的岗位了。现在大多数老牌高校是不差人的,甚至因为生源减少,既有教职工的薪资都变成了一个很大的负担,非重要的人员少一个算一个。尤其在博士博士后越来越不值钱的今天,高校的学历门槛越来越高,走一个硕士马上就有一个博士来填补,走一个国内博士马上就有一个海归博士。现在高校教师圈流行这样一句话:出校容易,进校难。也就是说你在高校想辞职很容易,但再次进校就很难了。说实话,您现在的工作状态其实是很多目前在读博士生追求的,我身边儿的很多读博的朋友都是在努力发文章,希望毕业后能够进高校当老师,过上安稳的生活。不过,话又说回来,您现在的生活虽然是别人想要的,可能未必是您自己想要的,每个人的生活追求不同,这要看您自己的选择。其实这种事儿,您和爱人和父母达成一致就行了,选择了就别后悔。就您的这个问题,我刚才咨询了一些读博的朋友,有朋友建议您跟单位协商一下能否签个协议,协议保留目前的岗位,可停发相应绩效,毕业后可回来继续工作。朋友也面临过这种情况,他跟学校签了协议,学校可以为他继续留编,但工资冻结了,没有绩效,公积金其他照旧。高校教师要不要辞职读博?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来源丨微信公众号:在职研微厅 )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夏将用5年时间,新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由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新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 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选拔100名左右45周岁以下、学术技术水平区内领先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6—10万元资金,力争培养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加大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选拔1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3—5万元资金,培养储备一大批后备骨干人才; 加大省际、校地(校企)人才合作培养力度,每年选送100名左右本土中青年人才,到中央和发达地区对口单位访学研修,培养一批专业紧缺人才; 加强科研、产业、金融、哲学社科、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用3—5年时间培养100—200名高层次人才。 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等深造,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3万元左右给予经费补助。 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由单位全额报销学费,须在原单位服务不少于8年,未满服务期限的,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记者 周一青)来源:新消息报推荐阅读●宁夏政府办公厅安排春节放假日期,还有这些消息,看完挺住……●宁夏近期将严打“黑恶势力”!这10类行为要当心了!●银川一驾校教练边教学边直播惹争议,这事你怎么看?●又临春节,中纪委已“瞄准”这20种饭局,一旦赴宴就会“出局”!编辑:王莹|责编:李涛值班编委:贺璐璐网址:www.nxnews.net 合作:|爆料:0951-5029811↓↓↓点赞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有助于身心健康!
还记得2018年临沂大学被曝出与校内300余硕士学历教职不再续人事代理合同的新闻吗?而这些不能续签的教职主要是两类,一是2012年公开招聘引入的教职工,二是符合解决配偶工作条件的人才家属。其实,临沂大学之前升格为大学时就有"老区"因素,尤其是博士学位教职占比仅为26%(比例真不高)。站在学校发展的角度,也许这样的选择没有错呢。但是,后续报道中曝出临沂大学曾出多项政策鼓励校内教职"深造",但效果不佳!临沂大学美景在高校工作,若是仅仅教学型,不做科研的老师,很容易被日常生活的琐事分神,安逸的氛围很容易让不少年龄较大的讲师放弃了读博的打算。或者干脆不少人眼看职称晋升无望,转为行政岗希望可以有所改变呢!小西建议有政策扶持的高校教师,真的非常有必要攻读博士学位。哪怕是学历在贬值,但是博士研究生学历依然较为短缺,尤其是部分非省会城市的双非院校。这些学校每年都提供高额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配套政策(如解决配偶工作等),尤其是3-4月份工信部组织的博士全国巡回招聘,大红的"100-120万安家费"、"提供90平米住房一套"、"配偶安排工作(带编制)"还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呢!就小西知道的情况,部分院校在评定副高职称时同样明确有要求"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因此,退无可退,只能选择再次前行!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授予仪式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名校的博士招生不再接受在职攻读学位,非定向已明确要求脱产学习且提档,而这个时候原单位可沟通"同意提档",但是需要签订《保留工作协议》,即博士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福利就是可报销博士学费、工资照发、推荐院校和导师呢!若是希望借助攻读博士学位后去更好的城市和平台,不再想回原单位工作,就得"下决心"辞职,压力不小!毕竟,毕业时大于35岁的男博士、大于40岁的女博士,如理工科将无法申请青年基金,区域或平台较好的高校不会引进呢!其实,还有个不错的途径,即本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且自己专业一致或近似的,可选择在职攻读本校的博士学位,也算是一种"在职读博"。2000-2010年,双非院校类似这样获得博士学位的老师不再少数呢,尤其是部分院校博士点较少的。这样的选择同样存在弊端,就是平台没有改变,博士期间更多的是完成自己的课题和发表部分论文,个人能力和学术成果提升非常有限,仅仅是获得一纸"博士学位证"。导师和博士毕业生交流在选择读博时,肯定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选择合适的学校和导师呢?博士学位授予的要求比较高,尤其是平台更好的双一流院校。不宜将考博过于功利化,4-5年的博士学习阶段其实非常有帮助,而一个好导师在小西看来比平台更应该优先。也许,不少人会想到自己之前读研时的导师,说不定几年过去后已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学校、导师和研究方向熟悉的优势很难让人拒绝。不过,小西还是不太推荐继续回原来的院校攻读博士学位,毕竟大部分人工作后进行的研究方向和原先还是有不小差异,应该选择更贴切自己目前工作的研究内容。一是对自己能力和学识都有显著提升;二是融入导师所在该领域的小圈子,利于自己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小西觉得可以直接邮件沟通一些自己研究领域较为知名的大牛导师,不要觉得这个方法"老土"或"笨",只有你很好的表明自己的学术理念和选择他作为导师读博的原因,一般都会收获导师的认可,邮件中那句"欢迎报考!"是对你最大的激励呢!博士生入学考试还有个小细节,不少院校不会售卖每年的考博真题,不过学校内的小打印室肯定有售卖或者在小木虫等也有分享。相对硕士入学考试,博士的2门专业课难度不会很大,不少人被拒之门外仅仅是因为"被丢下"多年的英语不能过线(划线50分左右,看学科)。只要努力,且导师同意接受,成功的机会很高呢!最后,预祝各位朋友有兴趣、有想法读博的,都能4年顺利毕业,棒棒的呢!
山东临沂大学一项五年规划显示,学校要在2020年将博士比例达到50%,拟安排近300名教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300名教职工的共同点是,都没有博士学位,大部分人是硕士学位。关于临沂大学想让硕士学位给博士学位腾职让路的举措,你是如何看待的?首先解释一下这些硕士绝大多数是当年紧缺专业人才进来的。比如阿拉伯语专业等,毕竟全国也没几个博士,另外这些硕士在职期间有些人申请了在职读博,被学校告知必须辞职,不能和在编人员一样享受在职读博。其次是关于他们这些硕士职称是助教的问题,这批硕士进入学校后。比正常时间推迟了一年给他们定的级别。导致他们在学校开放职称评定时都差了一个月的时间,无资格进中级。最后,这些人在按照在编人员一样连续考核合格且即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将其派遣给劳务公司,临沂大学是在故意利用规则,不愿承担责任。这既与当初承诺不符,也缺乏责任和担当。虽然我们都知道,硕士学位的老师,不一定比博士差劲。学位越来越好拿,含金量越来越低,硕士老师已经工作了那么多年,经验远胜刚入职博士。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学校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博士学位越来越好获得,更多的博士人才流向社会,他们迫切的需要就业。而此时,大学为了提高教师质量,提高学校简介上博士教师的增加,不得不为。只是学校太过急功近利了,应该早就想好这些人的安置工作,要不然当初不应该随便招,随便给承诺,现在又想把这些基层员工给变相辞掉,难免让人争议学校缺乏远见,卸磨杀驴。其实,如果大学实行“非升即走”用人制度,也就没有硕博之分和编制非编制之别了,也就完全实现了“都是社会人,不是单位人”的科学用人体制了,也就完全实现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科学机制了。还是希望硕士老师摆正心态。既然有实力,总会有慧眼识珠的地方。或者退一步,读一个在职博士提高学历,就是给学校一个证明自己的方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踏踏实实,不怨天尤人。好好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王道。
今天,有个朋友在百家问小西:读书读到博士后奖励5000万,你觉得自己能读到吗?小西看到这个问题,觉得挺有意思的,和这位朋友沟通交流了蛮久,也想在这里做个分享呢!比如说,过来人小西已经博士后出站,真的没有领导这个5000万啊!昨天小西在百家写了一个关于"博士后"的文章-"为什么博士有“后”,而硕士没有?",聊了聊博士后具体是什么,如非职工、非学生,更不是学位或学者,仅仅是个"工作经历"。虽然阅读不高,但是算是很好的分享呢!其实2019年最火的"博士后",小西不说也有不少朋友知道,就是翟天临。北京大学相比硕士的入学、博士的毕业,国内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流动站或企业的博士后工作站进站难度都不大,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申请基本都会审核通过。之前,还要求跨学科进站做博士后,小西记得2019年初还有发文说可以做本学科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类似毕业)的要求同样不高,如1-2篇中科院三区的SCI论文就可以,关键是和合作导师签订的"协议"中备注的任务难度。注意不是"导师",而是"合作导师",还是有不小区别的呢!合作导师在和博士后相处方面,大部分会将博士后定义为自己的科研合作者或伙伴,而不是单纯的学生(如博士生)。另外,不少人做博士后是为了缓冲就业,完善自己的科研成果,在职博士后的话,更多的是倾向于拓展自己的人脉和圈子。博士毕业生每年毕业的5万余博士,要是听说有5000万奖励,相信大家都会选择进站做博士后的喔。如长沙的企业工作站博士后,会有10万元的人才补贴。因此,题主的问题就变成:"读书读到博士毕业奖励5000万,你觉得自己能读到吗?"。其实,大部分人读博士是为找一份自己合适或满意的工作,如高校。还有部分人读博是为了做自己想做的研究或课题,不管有没有这个"5000万"奖励,选择读博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比如小西当时读博时也是稀里糊涂的。不过,后面同样找到自己的方向和努力的理由,而不是博士进入单位的几十万到百万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最后,作为博士过来人,小西想说给自己读博找到一个坚持的理由,朝这个方面努力,中途放弃是对自己和导师、团队最大的伤害和不负责,加油!
小伙伴们关心的博士学费意义不大啊,基本上都有学业奖学金抵消博士学费的。其中,稍微特别的定向就业类博士,得你本人、原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年招生额度不超过5%),这类博士才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换句话说,这样的博士才需要缴学费,不过都是原单位给,或者回去报销。博士补贴2016年调整过一次,高校的博士津贴上涨了一些,另外部分高校在博士招生之前,明确要求导师将部分经费拨到专用账户用于给博士发点补贴,否则不给予招生指标。当然,众所周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待遇普遍比高校要好,小编有朋友在中科院大学读博士跟在职职工一样拿工资。非定向就业博士,在高校的话一个月补贴1300-1500元/月,算上导师额外补助的1000元/月左右,合计在2500元/月。若单身,生活是没有问题的,但也想积蓄点钱是很难的。这也让一些博士很难堪,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总用父母的钱。想出去兼职吧,往往导师安排的活和学术论文占用时间满满的,根本没时间出去兼职。大部分专业博士学费在12000元/年的左右,学制如果是4年,就是得缴纳4年的学费,同时领4年的补贴。基本上,博三提前毕业的人不足10%,近半的人都是博四毕业呢。欢迎关注我一下!且听下回分解!路上天天捡钱!知识天天提高!游戏天天出货!腰酸背痛,小编正在努力地码字,您的一个关注或点赞小编会继续弘扬正能量!欢迎下方关注、点赞或吐槽!
近日,山西忻州师范学院一名女博士因离职问题被学校告上法庭:不交51万补偿费不能走。2019年9月25日,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向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递交了辞职报告,被学校领导以“不允许”驳回后,她选择申请劳动仲裁。2019年10月23日,贾某青向忻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2020年3月25日,该仲裁委裁令忻州师院自裁决生效后30日内终止与贾某青的劳动关系,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忻州师范学院不服仲裁委的这一裁决,于2020年4月8日一纸诉状将贾某青起诉至忻州市忻府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忻州师院“不为被告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忻州师院在起诉状中说:双方于2018年9月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于2018年6月取得博士学位后回原告单位工作,为原告服务满5年(2018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后,方可提出调动要求。如果要提前调离,根据未满的服务年限,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补偿费(因原告为培养被告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按照该协议规定,被告不得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如被告提出解除合同,至少应缴纳各项费用共计51.0504万元。因此,被告在未支付原告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仲裁委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裁决,显然是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在贾某青看来,自己需要支付的离职赔偿金额应该是84612元。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离职赔偿金的数额。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5月20日下午开庭审理忻州师范学院与贾某青劳动争议纠纷一案。4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分别与忻州师范学院相关负责人和贾某青取得了联系,采访了双方对此事的看法。忻州师范学院。图片来源于网络女博士离职被学校告上法庭:要走得交51万补偿费忻州师范学院是山西省忻州市唯一的一所二本院校,近年正在申办硕士点,因博士、博士后等教师比例不足,该院对此类人才非常渴求,但同时也颁布了《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引进的博士,如未满服务期离职,应按比例退回安家费;根据未满的服务年限,按每年5万元交纳补偿费;按每年0.5万元交纳服务年限补偿费;如在校期间通过职称评定的,根据未满的服务年限再交纳补偿费,正高职称5万元/年,副高职称4万元/年,中级职称2万元/年。除此之外,在职培养的博士,还要全额退还学习期间单位承担的工资、补贴等全部费用。上述规定是否有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成为贾某青与忻州师院劳动争议案的焦点。忻州师范学院的《起诉书》。 本文图片除标注外均由受访者提供“即使我们已经签订了劳动协议,我作为劳动者也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且学院提出的赔偿金额是违背国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管理条例的,但他们拒不承认。”贾某青说。贾某青告诉澎湃新闻,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她自认为需要赔偿的金额应为84612元。“我于2008年硕士毕业到忻州师范学院工作,2015年向学院提出申请前往西北师范大学读博,2018年6月博士毕业。读博三年期间,学院为我正常发放基本工资,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其中一年为脱产学习,学院分10个月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共计5万元。博士毕业后,学院为我报销了34612元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车费,共计84612元。”“看到51万的赔偿金额时,我非常惊讶,至今仍在失眠。”贾某青认为,自己读博期间仅占用了学院5万元的生活补贴和3万余元的学费、住宿费和车旅费,却要赔付51万元,十分不合理。“学院要求的赔偿,在合法范围内我都能接受,但必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贾某青认为,忻州师范学院制定的《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曹瑞东对此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学校提出的索赔金额要求合法合规,“学院计划在2022年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目前博士生缺口为180人,对博士非常珍视。但对于执意要离职的博士,我们也支持其走法律仲裁程序,并按照学校发布的《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等条例对学校进行赔偿。《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是公开发布的,学校教师用工号登陆学校网站即可查询到,学校并不存在刻意隐瞒的问题。”“如果她坚持要通过劳动仲裁离职,那就应该遵循学校的劳动管理办法,若对此有异议可以继续走法律程序。”曹瑞东说。贾某青与忻州师范学院签订的《协议书》。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5月20日下午开庭审理忻州师范学院与贾某青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而在忻州师范学院官网上,还有贾某青的名字和介绍:贾某青,讲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主讲《环境地理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气候变化与地表过程。主要研究成果:主持和参与山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教育部教材开发项目及山西省软科学项目等多项;在《地理科学》、《自然资源学报》、《生态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4月17日下午,贾某青收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传票。女博士称因待遇不公提离职,校方:我们把博士当宝贝据贾某青介绍,2019年4月30日,学院发布《教职工在职进修学历学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自该《办法》发布之日起,为外出读博毕业返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发放安家费,20-50万元不等,视科研成果确定。“但学院制定上述《办法》前并未征求教师和博士的意见,直到文件发布时我们才知道,2018年博士毕业回校教师的安家费并没有被学院纳入考虑范围,向学院领导提出兼顾我们的福利待遇的要求也未被允许。”另外,贾某青了解到,同为该校在职教职工,读博期间的生活补贴有差别,“我是5万元,化学系一名教师10万元,还有7.5万元的。”“我之后又发现,忻州师范学院与员工签订的《协议书》、《晋升职称协议书》以及《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均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悖。除此之外,我申请的已经立项的校级课题无故被取消,但学校并未给我任何解释。”贾某青说。忻州师范学院于2018年6月发布的《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鉴于以上不透明、不公正的制度政策,我无法在这种涉嫌公然违法的制度环境下继续工作。”2019年9月25日,贾某青向学校人事处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没有得到回应。2019年10月,贾某青当面向忻州师范学院院长张虎芳递交辞职信,但院长直接回应“不允许”。“学校的离职管理办法规定,离职要经学校主要领导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才行。但学院领导态度非常坚决,无奈之下,我只好申请仲裁。”贾某青说。2019年12月11日开庭后,双方达成共识先进行调解。贾某青称,学院方面在调解时对她说,“你要走的话必须给忻州师院招到一到两名博士。”“在调解的一个半月里,我联系了至少四位博士生,甚至还把博士生的简历送到了人事处一位老师家楼下。”贾某青说,“但学院对此事并不积极,甚至有博士生问我为什么递交简历好几天了,却还没有收到学校的任何通知。”“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希望退让一步就可以被允许离职,但学校从未主动找我沟通,总是说‘再等等’、‘再看看’,一直推诿。从他们的态度里,我感到这些努力已经失败,便只好继续联系仲裁。”贾某青说。对此,曹瑞东有不同的说法。他告诉澎湃新闻,学院并没有规定必须新引进博士才可以离职,是贾某青主动建议以引进几个博士的方式来离职更顺利。“我们也从人员流动的角度考虑到这一建议的可行性,就答应了这种协调方式。收到简历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联系对方,但她推荐的那些博士生不来,我们为了招聘博士生,甚至曾晚上12点还在组织面试。”“我们求贤若渴,态度冷淡是绝不可能的。忻州师范学院一直把博士当作宝贝、心头肉,想尽方法引进博士。”曹瑞东说。对于贾某青提出的受到学校“不公正待遇”,曹瑞东表示,在学校的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无法满足所有博士的要求,由于原有的博士已经是“自家人”,所以需要他们有点牺牲精神,学校也会在科研、课题等方面向他们倾斜。“学校领导也多次说到过大家都是自家人,如果选择留下,以后仍然会一视同仁地提供科研教学条件,但即使执意离职,学院也希望她能去更好的平台。”曹瑞东说,学院非常珍惜贾某青的声誉,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到她的事业发展。贾某青称,忻州师范学院给她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机会和成长平台,“我内心很感激他们对我成长的帮助。我只愿能顺利辞职,不希望这件事给学院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贾某青表示,如果一审败诉她会继续上诉,“即使在一审法院胜诉,漫长的司法程序也会将我拖垮,而无法尽快找到新工作。”贾某青说,不少教师畏于辞职经历的巨额经济赔付和漫长的司法审理程序而选择放弃辞职,但她不会。来源:澎湃新闻
贾女士是山西忻州师范学院的一名教师。2019年9月,贾女士向学校提出了辞职,但学校并没有批准,同时向贾女士提出了51万余元的补偿费用。 贾女士在校任职期间,其中有三年的时间去进修了博士学位,学校为贾女士报销了学费以及住宿交通等费用,并在贾女士取得博士学位后,与她签订了至少为学校服务5年的协议书。在职期间读博获得学位后签订服务5年协议贾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贾女士提出辞职申请至今,学校一直没有批准,所以她目前仍在校任职,“给本科生指导毕业论文”,学校也一直正常给贾女士发放工资。不过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王先生说,无论如何,贾女士离职的决心是不会改变的。2008年8月,贾女士硕士毕业,开始到忻州师范学院工作。2015年8月,贾女士申请到西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并于2018年6月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期间贾女士与忻州师范学院一直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王先生说,在贾女士读博的这三年期间,有两年的时间一直往返于两个学校之间,“虽然没有教课,但是仍会为忻州师范学院做一些科研方面的工作。”另有一年贾女士脱产学习。2018年9月,忻州师范学院与取得博士学位的贾女士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学校给贾女士报销了读博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往返车费,共计34612元,并给贾女士发放了脱产学期期间的工资45892元,以及生活补贴5万元,此外还给贾女士提供了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二是要求贾女士在校工作至少5年(从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才可提出调动要求,否则要根据未服务满的年限,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补偿学校。辞职不被批准申请劳动仲裁并提出45万元赔偿在工作期间,王先生说贾女士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不告知贾女士的情况下,学校取消了贾女士的课题。比如2019年学校下发了新的文件,在职教职工读博返校后学校将给安家费,“有几十万元。”王先生说,不过文件是从2019年开始执行,而贾女士取得博士学位的时间是2018年,因此贾女士并不享受这项福利政策。“这个程序不公平,不透明。既然涉及到博士群体,应该经过博士群体的同意。”王先生说,贾女士曾向学校反映,争取这部分安家费,不过遭到了学校的拒绝。对这一工作环境不满意,贾女士提出了辞职。“当时院长明确答复,不允许。”王先生说,贾女士还是递交了辞职信,不过此后一直没有收到学校的书面回复。辞职没有成功,2019年10月23日,贾女士向忻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学校支付共计45万元的经济精神损失、生活补贴以及安家费用,并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忻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2020年3月25日做出的裁决书显示,裁令自裁决生效之日30日内,学校与贾女士终止劳动合同,并为贾女士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同时驳回了贾女士的其他仲裁请求。提前解除合同需补偿学校51万忻州师范学院不服上述裁决。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民事起诉状显示,4月5日,学校向忻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贾女士取得博士学位回学校工作,为学校服务满5年(自2018年7月1人至2023年6月30日),方可提出调动要求。如果要提前调离,根据未满的服务年限,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向学校缴纳补偿费,并表示因学校为培养贾女士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如果贾女士提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应该承担至少51.0504万元的补偿费用。因此学校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贾女士存续劳动人事关系,学校不为贾女士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此外仲裁书显示,学校表示关于博士安家费一事,相关文件的制定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而贾女士是在2018年取得的博士学位,因此不在实施对象范围内。学校:索赔金额合法合规贾女士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她愿意承担一部分补偿费用,不过不是学校说的51万。王先生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他们只愿意退还学校当时报销的八万多元,“况且我爱人已经在学校里工作了一年多了,到现在快两年了,按理说应该再减除这一部分的费用。”记者拨打忻州师范学院的多部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不过学校一位曹姓工作人员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提出的索赔金额要求合法合规,是按照学校发布的《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等条例提出的赔偿。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对博士非常珍视,不过如果贾女士坚持要通过劳动仲裁离职,就应该遵循学校的劳动管理办法,若对此有异议可以继续走法律程序。律师:用人单位只能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举证,然后要求劳动者赔偿。范辰表示,贾女士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中,“根据未满的服务年限,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补偿款”属于“霸王条款”,学校提出的51万元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部分受法律保护,但是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学校可以规定贾女士的服务年限,但是不能要求服务不满就赔偿,只能要求她赔偿培训费。”王新亮说,用人单位“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如果用人单位想减少劳动者在培训后离职所带来的损失,可以在协议中提高培训费的金额,“因为现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只有培训费。”王先生说,最近学校一直在跟他们沟通,希望贾女士能留下来。不过贾女士去意已决,现在她只希望能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学校进行赔付。据悉,5月20日下午,忻州市忻州区人民法院将审理此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