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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利根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本文转自【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8月24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 (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汝故惧也

2021在职生考研:备考路上经常遇到的难题汇总!

“今天又要加班啊,英语阅读还没做呢!专业课的题也没看到!怎么办啊?”“因为学历问题工作上很难再进一步了,把考研规划好好地,总是因为各种意外打乱,好烦啊!”小A在工位上加班,边工作边想考研的事。“这是第二次考研,再考不上就没有精力去准备了,但是时间已经规划很紧凑了,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去年公司事情多,同事小B 考研也考上了啊!”“先不想了,赶紧把工作做完,回家看书吧!”小A甩甩脑袋,投入到工作中……这是很多在职考研人会遇到的问题,在职考研人每天就算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一天工作也会占用8个小时,更何况现在哪有不加班的!可以拿来复习的也就上班前与下班后,最多再算上来回路上的时间。因此许多在职考研的同学认为在职考研的困难在于时间不够。确实“时间不够”是在职备考的最大障碍,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的问题了!查找信息难在职考研的同学都离开了校园,周围的人考研的很少,没有人进行信息共享,只能靠自己去搜集,考研信息需要及时搜集更新,是个耗时耗力的过程。考研君建议:在职考研的小伙伴要早做准备,将考研战线拉长,信息查找的工作不要占用复习时间。大家在上下班时间里也会刷微博、公众号之类,多关注一些关于考研资讯的账号,利用这个时间进行信息整理。工作学习双重压力每天忙完工作,在别人放松的时间去学习,因为复习规划被打乱感到焦虑,试题错太多失去信心……在职考研心态很容易崩溃,从而放弃。考研君建议:当复习进度被打乱时,不要焦虑,适当调整,把每天的目标可以制定为两天的或者三天的目标,只要在这个时间完成就可以;每天学习时制定一个学习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全身心去学习,效率自然会上来。家庭原因在职考生学习的时间以往是和家人交流的时间,当全身心投入学习后,有时家人会不理解,使考生在工作学习的压力上难上加难。考研君建议:要和家人来一次沟通,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考研,自己边工作边考研也很辛苦,希望得到家人的支持。考研也不能一直绷着,在自己压力特别大的时候,和家人一起聊聊天或就近出去游玩,家人是最亲近的人,会让自己放松,对考研也是有好处的。最后总结在职考研不仅是时间少的问题还有信息搜集,时间规划,工作家庭等多方面原因,大家要综合考虑后认真备考,有效率的学习才是有用的!同学们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发在留言区,大家一起来解决哦~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公考研立场。

闯王旗

关于2021考研报名,你必须知道的事

对于所有参加考研的同学来说,考研报名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研招网整理了考研报名需要了解的部分内容,包括“考研报名条件有哪些?要怎么报?预报名是什么?现场确认又是什么?”等,一起来看看。考研报名条件有哪些?在进行考研报名前,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当年考研报名条件。以2020年考研报名条件为例,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部分有以下内容:总体要求: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专硕报名条件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怎么报名?了解并符合考研报名条件后,就可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这里需要注意的事项:第一:考研报名账号:考生需要使用自己的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所以在报名之前,该牢记的牢记,该找回的找回,建议先绑定个人微信或支付宝,届时扫码就可以登录。第二:考研报名时间:考研报名一般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每年的考研报名时间会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研招网也会及时公布相关消息,大家记得提前关注起来;第三:考研报名流程:从2019年研招网报开始,研招网报系统优化了报考步骤,将网报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具体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视频:预报名是什么?每年考研正式报名前,研招网会开通考研预报名,预报名的目的一方面是帮助考生了解报名流程,另一方面则是缓解集中报名造成的网络访问高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研招预报名的信息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同学在预报名期间已经生成了报名号,且完成报名缴费,那么在正式报名时不需要重复报名。现场确认是什么?考生在完成研考报名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简单来说就是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现场核对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关于现场确认的要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点: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需要注意的是:2020研招现场确认阶段,有部分报考点试行了网上确认,这意味着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无需再“千里迢迢”去现场确认。另外要提醒广大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这一点考生要密切关注。注意:以上内容仅做参考,2021考研报名以当年招生管理规定为准。

连环炮

2021想考研,这几点常识必须要了解清楚

究竟要不要考研,自己适不适合考研,需要参考哪些因素,不是脑袋一热就能决定的事,也不是人云亦云随大流的事,而是要对考研专业知识进行了解,深思熟虑之后下的决定。那么,问题来了,在决定考研前考生都需要对哪些知识进行了解呢,一起随小编来看下吧。1、如何判断适不适合考研?主要结合两点来看,一点是自身的实力,如果自己本科成绩各科都很优异,学习也很有方法,那果断去考研吧,第二,院校考取难度,这个考生要全方面考虑后才能下决定。2、选择院校要考虑哪些因素?在选择院校时,考生除了考虑一些现实问题,如学校环境、地域问题、未来就业等之外,还需要综合考虑院校排名、参考书目、招生分析、复试线分析、复试差额比、调剂分析、专业分析等来决定。3、选择哪一种考研报考方式?总体来讲有两种,一种是全日制考研,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被择优录取后学习知识,毕业获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另一种是非全日制,也就是在职考研,包含不同的报考方式,有同等学力申硕和专业硕士。4、需不需要跨专业进行考研?跨专业报考难度系数对于各位小伙伴来说还是很高的,盲目地选择专业可能会满盘皆输。如果考生在上学期间没有好好学习专业课,或者对自己所学的本科专业不感兴趣,那不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跨考。5、考研需要做好哪些准备?考研所需要做的准备具体要根据考生的个人情况来定,一般情况而言,主要包括院校专业选择、参考书籍资料、院校真题试卷、目标院校基本情况等。6、考研备考中需要注意些什么?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宽泛的问题,小编建议大家做好以下几点:1、既然选择了考研一定要坚持下去;2、保持平和的心态,考研路上会遇到很多挫折和磨难,考生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3、找一个靠谱的研友,这点很重要;4、一定要坚持下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些考研常识知识,2021,如果你打算考研,那现在应该已经在路上了,如果还处于选择的迷茫期,那不如先尝试一下,勇敢迈出第一步,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世界。

宁固

官宣:2021考研预报名正式开始了!

2021考研预报名今天(9月24日)就开始了!9月27日结束预报名。预报名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预报名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这篇文章大家最好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二者都属于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只是接受报名的范围与时间段不一样。预报名的对象更多的是针对应届生,而10月份的正式报名,应届生和往届生或是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士都可以报名。注意:预报名虽然多是面向应届生,但有的省份往届生也能报,考生等待通知即可。预报名入口: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报名条件:基本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管理类联考报考条件: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的报考条件相同。预报名流程: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注册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注册;2、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报过名,如未报名,则点击将继续报名;如已报过名,则点击报名完毕;3、未报名人员继续报名时,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考试承诺书并点击认可;4、报考者需阅读各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并选择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专项计划;5、选择好招生单位后,需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最终选择意向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6、校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输入校验码提交;7、生成报名号,报名号需要大家牢记,建议大家截图、拍照或在记事本等物品上准确记录;8、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并交费后,选择报名完毕即完成报名。热门问题:Q:2021考研预报名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A:2021考研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27日,在此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研招网即可报名。Q:可以不参加预报名吗?A:可以的。预报名其实是为了让应届生提前报名,避免网络拥挤。大家可以在预报名提前报名,也可以等到正式报名再报名。Q:预报名报名后,还需要参加正式报名吗?A:预报名信息确认填写无误,报名成功后,可以不参加正式报名。如果在预报名的时候有信息填写错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登录账号进行修改。Q:怎样算预报名成功?A:预报名完成后,系统会生成9位数字的报名号。如果选择的是无需网上缴费省份的报考点的同学,只要生成了报名号就代表报名成功。考试相关安排: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温馨提示:每年参加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较多,考生们可以选择参加预报名,提早完成报名。另外,入学考试的竞争压力比较大,考生应在最后几个月里积极复习,争取成功上岸!

帝之所兴

2021在职考研直通车,“考研宝典”给迷茫的你指引方向

在前几天我们期待已久的考研国家线已经公布,其中有些冷门专业分数线意外的上涨,也令许多考生感到惊讶,其中不少考生也会担心2021年考研怎么办?该如何去选择?下面和大家介绍一下关于2021在职考研该如何准备?2021考研难吗?大家都在说考研会越来越难,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考研人数变多了,那难道只是考研人变多了才变难的吗?下面是根据2020年相关政策的影响可能会导致2021考研难度的两个因素:1、相关数据统计,2020年考研人数突破了340万人,且各研究生院校均有所扩招,扩招重点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将向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的领域倾斜,也就是扩招侧重专硕。这样就从客观上降低了考试难度,考生掌握了重点知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更容易通过考试,被招生单位择优录取。2、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社会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考研已经成为提升职场竞争力的首选,很多研究生院校也在不断扩招,主要针对临床医学、人工智能、公共卫生等专业。学员通过读研可以提升学历与学位,还能增加学识,在职场上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2021该如何选择考研呢?2021考研分为脱产和不脱产两种考研形式,脱产考研就是周一至周五全天在校学习,适合应届生或全身心投入学习的人群;不脱产考研可以在周末及假期业余时间进行考研,适合一些企事业单位白领、职员、公务员等在职人士进行报考。下面为大家推荐不脱产考研的四种在职考研方式,分别是: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高级研修和中外合办。选择不同的报考方式其中报考条件也会不一样。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学力申硕是免试入学,报名时间分为课程班报名和申硕考试报名,课程班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申硕考试报名时间在每年的三月中旬,申硕考试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报名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课程班学习,后期申硕需本科有学士学位满3年即可参加申硕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先考试后入学,报名时间在10月,11月进行现场确认,12月下旬或次年一月参加全国联考。报名条件: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工作经验或者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及以上均可报考。高级研修高级研修班一般没有固定的报名时间,各大院校所开设的高级研修班一般全年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招生时间可通过下方小程序咨询或查阅意向院校相关专业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报名条件:由于高级研修班不同招生院校所开设的专业有区别,所以高级研修班的报名条件也是各招生院校根据所招生的专业自定。中外合办中外合办属于招生单位自主招生,一般来说春季班多数在三月份开课,秋季班在九月份开课,可随时进行报名。报名条件: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工作的计划、报名和入学考试日期全国未作统一规定,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如何选择好的院校呢?选择一所好的院校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学校地点:对于职场人士来说,尽管有周末和节假日,因为需要上课、工作两地跑,上课的时候就会比较辛苦。那么就可以选择网络班随时进行学习,可以减少不少时间和精力,如果方便的话也可就近选择报考院校。2、院校实力:院校实力强大,才能具备雄厚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水平。3、上课方式:在职研究生的上课方式,主要有周末班、集中班和网络班,在选择报考院校的时候,要注意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人数及往年的录取情况及上课情况。报名注意事项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其中同等学力、高级研修、中外合办分为春季和秋季招生,选择春秋季期间申请入学就可以,可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报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名时间是10月份可在研招网报名。2020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现在的你已经准备好了吗

氪星石

2021考研:考研考研,考研到底怎么考?考什么?

前几天,我一个在职多年的朋友,突然跟我说想要考研,起因是公司有晋升的机会,因为他是本科学历的原因,最后公司任命了一个和他一样优秀的硕士职员,他错失了晋升的机会,就想考个研,提升一下自己的学历,但是他一点考研经验都没有,连考研应该考什么都不是太清楚,所以跟我咨询。确实,现在这个就业大环境下,本科学历确实不是很够用,越来越多的人想要通过考研进一步提升自己,那么考研怎么考、要考什么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考研的整个考试流程,预报名(9月24日-9月27日)、正式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注意报名成功后是不能修改信息了,只能在31日之前重新报名、报考点确认(11月中上旬),最好可以亲自到现场去、初试(12月21日-12月23日),有些专业只需考两天、复试(具体时间由各院校决定),过了目标院校的分数线的同学一定要记得关注该院校的复试时间哦。这就是考研的整个流程。考研的科目就主要就是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划分,一般来说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哪些科目需要根据学硕和专硕的区别、各专业的性质进行分析的。学硕的分类比较简单,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西医、中医这些科目只需考思想政治、外国语和业务课一,其他的专业则要多考一个业务课二。专硕因为专业实用性强一些,所以分类多一点。一般来说也是要考上面四个单元的,不过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这些专业只要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这些专业则只要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部分试点学校会考。说了这么多我是不是忘了考研数学?考研数学不是所有专业都需要考的,而且考的数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工学类专业不是数学一就是数学二,经济学类专业是数学三或选用,理学类专业是选用数学或者是院校自命题,农学类专业是数学(农)。至于到底是数学几?还是要看具体的专业和院校,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分析了,同学们可以再详细了解一下。考研的流程和科目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欢迎大家在评论留言中指出。还有什么疑问的同学也可以评论留言,少数同学疑问我会一一回答的,多数疑问的话我会详细地再给大家讲一下。

盛衰之杀

2021在职考研现在开始,如何规划复习?

在职考生复习考研的最大难度源自不知道该从何下手进行复习。因为好长时间没有碰书本了,自我感觉学习能力有所退化,在工作环境中,要面对的不光是各种诱惑还有一些工作应酬,周围也没有一个学习的氛围。从而导致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复习,该怎么规划复习节奏。今天给大家分享在职考生开始复习如何规划,希望能够助力各位在职考生实现自己的考研目标。首先对于工作和学习的协调对于在职的考生,首先要明白你在这段时间吃的苦或者说付出的努力一定会比全脱产的考生的要多,当然你得到的成长也会更多,为什么边工作边学习,是因为这份工作对于你,无论是意义上还是金钱上有一定的价值。不想丢掉工作,你需要和领导同事保持好关系,让领导同事自觉地给你分配少的任务,当然领导交代的任务一定要好好的完成,让领导满意,这样领导也会给你方便学习,不影响你以后的发展,不能说我要考研就不管不顾了,这样你不如完全脱产考,不用吃这份苦。对于边上班边学习的人,学习时间就是从休息时间里挤出来的,每天要保证6个小时左右的睡眠,白天很容易犯困,晚上下班去自习室,更加困,困的话就趴着睡一会,不要勉强,一般也就十分钟,脑子立刻清醒了。考研学习拼的是效率考研班对于在职的考生是尤其必要,闭门造车要不得,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大块时间,要避免无效的无意义的学习,要尽量的避免试错的过程,更加需要有人指导,才能让学习更有效率。考研讲课会给你一个主体的思路,会告诉你重难点,通常都是真正出题的方向,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帮你省大量时间。并且考研是场信息战,作为在职的考生,是很难有时间搜集到重要信息的,教务老师或者班主任老师,会在这上面帮助到你,为你保驾护航。具体的时间规划8月,基础强化阶段,跟着课程把每科考点过1-2遍,掌握考试规律;9、10月,提高阶段,通过做真题,并且通过提高课程的讲解,把每科重要考点和难点熟练掌握;11、12月,冲刺阶段,大量做模拟试卷,通过实战查缺补漏,提升应试策略。等你收到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时,你会感激现在努力的自己,加油,在职考研人!

年饥

2021在职人考研,如何抓住最后的复习黄金期?

各位打算考在职研究生的同学们,国庆十一假期复习得如何?小编猜,肯定有同学还没开始准备,甚至有的同学看到考研难度逐年递增,心理已打起了退堂鼓。小编想对那些打算考研,但是复习不得要领的考生说,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剩下的时间进行充分复习,考上目标院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是梦。确定目标院校信息今年有很多学校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了改革,改革的不仅是考试科目还有招生计划。比如说中国传媒大学今年改革力度就比较大,小编闺蜜茜茜原计划考中传新闻传播的非全日制硕士,结果刚准备了没几天,中传进行了考试科目改革,茜茜无奈只好重新换书。结果刚把书买齐,中传最新的招生计划又更新了。看到招生计划,茜茜差点晕过去,因为她心仪的专业今年不招收非全。无奈之下,茜茜准备改考难度更大一些的清华大学。复习前要摆正心态对于非全日制考生来说,大部分学校考试内容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并且很多院校,甚至包括部分211院校的非全分数线都是国家线。考研人数虽然多,但依旧有很多优秀学校依然招不满非全日制研究生。所以,对于非全的同学来说,好好准备初试,通过国家线,那么离录取也就不远了。小编认识的学员中,有很多非全的同学从10月份才开始进行复习,也都顺利考上研究生了。小编闺蜜茜茜虽然前期查信息时,经历了不少波折,不过她心态依然很好,她认为索性有工作保底,如果今年没有成功,明年也可以再考,学习又不仅仅是一年的事情。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在复习过程中,如何平衡工作和学习是非常让人纠结的问题。小编想说,既然想要考研,想未来收获更多,那现在就必须多付出。小编根据一些非全日制考上研究生学员的复习经验,为大家总结了一份学习计划单,供大家参考。上述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提供参考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上班时间和学习习惯进行调整。在大家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前,也要注意一些事项:1.保留一点娱乐休闲时间,如果每天都被学习计划排满,是很容易坚持不下去。2.两个大段学习的中间,尽量留10-15分钟的休息时间,作为两个大段学习时间的缓冲。3.大家尽量保证每天高效学习时间为6个小时以上,周末学习时间要更长。4.复习以历年试题为主,这些题目都是经过命题组老师们精雕细琢的,把这些题目做好了,对考试会有很大帮助。5.周末要保证一定运动量。以上内容为小编为在职考研同学们提出的一些学习上的建议,总结下来就是查询考研最新信息、整理好心态,做好时间规划。把该做的事情做好,那么离成功就不远啦。

若彼知之

想2021考研?专业迟迟确定不了?非全日制研究生这些专业比较好

想2021考研?专业迟迟确定不了?非全日制研究生这些专业比较好多少同学想考研却不知道哪个专业适合,无从下手,多少考研人学的困难没能坚持,半途放弃。一提及在职考研,各位脑子中最先蹦出来的是什么呢?是不是那种自己热爱的,而且受到广泛追捧的呢?如果你还不太清楚,那有福气了,必尚考研今天带给你们重点介绍一下:一、管理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种类繁多,从公共管理到工商管理、从会计到审计,在当前实用性社会中占据了较多的比重、彰显着重要的作用,也成为了诸多在职人士的首选备战专业。从全国范围来看,开设此类专业的院校也相对比较多,对录取考生上课方式的安排也是及其人性化:有的院校选择周六周日上课以避免工作日时间的冲突;有的选择兴办外地授课点,帮助学生尽可能节省路途来回的时间。说回到考试本身,由于笔试科目变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英语,可谓十分照顾在职人士了。从学费角度来说,各家院校受资源、平台的影响而不同,高的有几十万左右,低的也有3万上下,因此还是应该按照个人经济实力谨慎作出选择。最后,从前景角度来讲,各家单位受业务影响,对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在逐年上升,因此市场还是比较宽阔的。二、工程类专业工程类专业的面也是宽广的,但是与工程管理专业是有差别的,不能划归一类。加上“管理”一词显然就偏向于对工程实践进行包括计划、协调等管理型的工作,而纯工程类专业主要是在工程的实践应用方面体现价值,主要是偏重培养应用型的技术人才。从学位获取上说,想要顺利获取工程硕士学位,不仅要顺利完成相应课程并且在实践中锤炼2—3年,还要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因此,如此高要求、高标准的专业学习,对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具有巨大的帮助。从招收方向说,由于专业性较强的缘故,常常院校特别关注从事工程建设或工程应用方面的工作人员,这类人往往技术相对过硬、理论知识扎实,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三、教育类专业当前,教师职业成了香饽饽,得到了众人的追捧。因此,无论从专业对口、课程设置,还是时间安排上说,教育类专业都是广大在职教师人士备考最适合的专业。这类人群通过寒暑假的空闲时间集中学习,既是对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的进一步强化,又是对某门学科基础的知识进一步锤炼,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教育类专业培养下的在职教师们将能够更为适应中小学的教育工作。此外,攻读教育类研究生对处于管理层的教师们而言也是有重要价值的,不仅强化了教育、行政等方面的政策解读能力,还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总结:还有很多相对不错、有前景的专业值得各位选择,但是受篇幅限制,先重点介绍以上三个,必尚考研将继续介绍更多有价值、有用处的信息,大家可以持续关注。2021备考咨询私信: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