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3个;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0个;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一、招生人数我校2021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三、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021年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zsb.ynnu.e.cn/info/1013/1204.htm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五)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我校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推免生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八)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七、初试(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八、调剂复试(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九、录取(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十二、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选调条件,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省级单位招考职位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18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录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人员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7月17日18:00至7月1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14日0:00至7月19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费40元/科。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四)招录计划裁减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上中旬至开考前,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录专题网页”,并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级机关职位、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下同)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安排为: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月22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具体安排为: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测试按照“就近安排考点,减少人员流动”的原则,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结合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地和报名时填报的生源地、8月1日至开考前主要居住地等信息,综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此次考试不提供考试用具,请考生自行携带。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的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0年9月21日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合成。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3日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二)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 9月下旬在“考录专题网页”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资格复审省公务员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局于10月上旬在“考录专题网页”上发布。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单位在“考录专题网页”和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2.组织实施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和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和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五、大职位选岗设置大职位招考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六、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和招录单位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八、重要提示(一)省公务员招录官方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8月上中旬,省公务员局还将依托“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在参加各环节考试前,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公务员局2020年7月10日
2019年8月19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在职研究生招考信息,为方便大家报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2020年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报考条件。一、2020年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在职研究生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三种方式报考。同等学力申硕:目前正在进行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2020年报考时间还未公布。非全日制研究生:2020年报名时间在2019年10月10日-31日期间。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和同等学力申硕一样,因为自主招生,所以现在还在进行2019年的招生工作。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不知道自己的条件是否能报名?可点击在下方“小程序”查看简章。二、2020年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申硕:入学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可;申硕条件:持有本科学位毕业3年或持有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申请人在专业方面做出相关科研成果或发布相关文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科毕业2年或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若报考部分管理类专硕,专科毕业5年,本科毕业3年可报。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一般要求本科有学位,毕业年限一般在1年及以上,各校自主招生条件各不相同。
日前红河州楚雄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迪庆州7州市发布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找工作的小伙伴快看过来!迪庆2020年迪庆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3名。通知公告↓↓↓迪庆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迪庆州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一)2020年迪庆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二)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范围:1、经批准招聘的全州事业单位;2、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单位。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填写《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二)对象: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2、符合2020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岗位,不含村官。3、年龄在16-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4年9月21日-1985年9月21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四、应聘人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20年10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五、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二)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 至 26日18:00;2、审核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 至27日18:00;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至 28日24:00;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 至24日10:30。5、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三)报名资格初审1、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的方式。2、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3、报名咨询电话:0887—8881977(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费。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4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五)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六、考试(一)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栏目公布。3、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本次考试只设综合管理类(A类)1个类别,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二)面试(或实作)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应试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6、面试(或实作)考察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操作为主,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7、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三)笔试加分1、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时间10月2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一)综合成绩: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八、体检1、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2、体检执行相关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九、考察1、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2、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只递补一次。十、聘用(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二)维西县及香格里拉市部分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按照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十一、招聘纪律(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二)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三年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十二、其他事项(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岗位表会有细微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岗位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四)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diqing.gov.cn/xwzx/tzgg/7192044038703583363楚雄2020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7人,其中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5人。通知公告↓↓↓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楚雄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2020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7人,其中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5人(岗位信息9月22日发布),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xz.gov.cn/)查询。9月11日发布的《岗位信息表》在9月22日9:00报名前将作调整,职位代码届时一并发布,请报考人员报名前重新下载《岗位信息表》查看。二、招聘对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可以报考。三、招聘条件(一)招聘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4.截止2020年9月22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6.现役军人;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1.年龄认定。30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22日(含9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22日(含9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届定。2.专业认定。要求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限制专业名称一致。(1)专业一致的认定。专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均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及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2)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3)专业方向认定。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括号以内内容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报考时不需填写专业方向。(4)报考人员专业未收录在《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中的,仅可报考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不限的岗位。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全日制、成人脱产、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4.户籍认定。①报考人员身份证地址码与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划代码相同,如要求楚雄州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即可报考;②报考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③报考人员父母或父母一方、配偶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且本人持有户籍迁入证的。5.毕业年份认定。2018年6月1日以后毕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份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认定。四、报名程序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http://hrss.yn.gov.cn/ynrsksw/)进行网络报名。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二)报名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26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27日18:00;(三)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报名后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报考人员务必真实准确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一公司两市场2幢一楼101室)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可重新报名。(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1.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8日24:00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由省人事考试院收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建档立卡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实行先缴费后退费。2020年9月30日17:00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报考岗位县市人社局或州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建档立卡户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2.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8:3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五)招聘计划裁减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2.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成绩受最低控制成绩的限制。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五、考试(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考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1.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二)面试。仅《岗位信息表》中“是否另行组织面试”栏标注“是”的岗位进行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并须在最低控制成绩以上。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公告将于9月22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进行考核。(三)成绩计算。不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考核军人成绩(100分制)×50%(四)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起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五)最低控制成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定向招聘岗位除外),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最低控制成绩由组织面试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六、资格复审(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退役军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考生户籍地离工作单位近的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二)资格复审责任和时间。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写出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凡学信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岗的须在选岗前写出书面放弃申请和承诺,若选岗后放弃或不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定岗位后,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七、考察、体检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一)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二)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健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考察合格因处于孕期的人员可先公示,在公示中注明如无其他影响聘用问题,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九、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县乡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州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十、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十一、纪律要求(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人员递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五)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七)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6.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十二、重要提示(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二)楚雄州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3年服务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5年服务期。(三)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招聘条件、岗位取消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四)报考人员要真实填写信息,准确操作报名系统。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仅为提示性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认定结果为准。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具体条件,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报名系统操作准确、照片清晰,因本人填写虚假信息和不按要求操作报名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五)报考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六)本次笔试考试所有岗位均为综合类试卷考试,请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对照招聘条件,慎重选择报考,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公告和岗位要求。(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十三、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0-0911004.htm普洱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7名。通知公告↓↓↓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普洱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职位信息表》内容以2020年9月22日9:00职位信息为准。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9月1日;部分岗位年龄条件以《职位信息表》为准;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三)户籍要求1. 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20年9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4. 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设岗位教师”四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所在县(区)符合条件的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请选择填写所服务县(区)的名称。(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2. 2020年9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3. 2020年9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4.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6. 现役军人。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2020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一)报名方式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陆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特别提醒:注册成功后,请各位考生记住自己的用户名、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的信息修改、分数查询等环节使用。(二)时间安排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3.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24:00;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0:30。(三)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询问。报名资格初审由普洱市负责,其中: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1.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8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2.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10:30期间,登陆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2.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五)招聘计划裁减1.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2. 紧缺急需岗位未达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3. 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不进行岗位调剂,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由系统自动为考生办理退费。4.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六)有关要求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4. 报考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所学专业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1)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2)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 “及” “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3)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4)对于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可将“所学专业”栏选择为“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或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后续栏目填写所学专业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合格即可报名。5. 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措施。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济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若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7.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8.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七)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1. 加分政策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2. 申请事项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报考普洱市属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前按管理权限到普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填写申请表格,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前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各县(区)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招聘程序(一)笔试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个科目考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务工作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途不休息。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4. 笔试成绩于2020年11月23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普洱市人事考试机构接受考生分数查疑书面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5.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6. 特别提醒:笔试结束后开展雷同卷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二)资格复审1. 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市、县(区)和乡(镇)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包含加分成绩)。2.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3.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4.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2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市属事业单位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县(区)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5. 资格复审时由于部分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致使部分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三)面试1.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部岗位必须进行面试。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必须按管理权限将面试方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根据方案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如具备全市统一组织面试条件的岗位,部门、县(区)接到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2.面试工作应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进行操作,注重提高面试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3.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选择适合的面试方式,可以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采取多种面试方法。4.面试满分100分,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5.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以组织、人社部门或组织面试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四)各项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成绩)×100÷笔试总分}×50%+面试总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工作且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获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和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五)体检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六)考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考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七)公示和聘用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属事业单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在各县(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3.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4. 根据相关规定,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 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六、招聘纪律(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二)遵守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七、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一)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 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2. 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三)2020年普洱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通过面试的人员,若决定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按自愿放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八、其他事项及要求(一)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二)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三)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四)参加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九、重要提示(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和各县(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进场。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4.(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七)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十、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pes.gov.cn/info/1189/102731.htm西双版纳2020年西双版纳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5名、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2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合计208名。通知公告↓↓↓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020年西双版纳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5名、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22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合计208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查询。网址:http://zrsj.xsbn.gov.cn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范围和条件,由各县市各部门根据当地和岗位需要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其中:军人随军家属,是指驻西双版纳州部队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四、招聘基本条件(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7.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8. 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措施。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济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若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2. 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3. 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5. 吸毒人员。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官方网站和网址将于报名开始前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告(网址:http://zrsj.xsbn.gov.cn)。(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官方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1. 登录报名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二)时间安排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 至 9月26日18:00;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 至 9月27日18:00;3.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至 9月28日24:00;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 至 24日10:30。5.笔试时间:时间:2020年10月24日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三)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考生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询问。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4日8:30前登陆报名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五)招聘计划裁减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开考比例(明确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0日前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zrsj.xsbn.gov.cn)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六)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六、招聘程序(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网址:http://zrsj.xsbn.gov.cn)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见附件)。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二)资格复审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的公告通知。(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能开考。(四)各项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六)考察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七、招聘纪律(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八、重要提示(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二)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s://zrsj.xsbn.gov.cn/312.news.detail.dhtml?news_id=4678德宏2020年全州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1人,其中:定向招聘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23人。通知公告↓↓↓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二、招聘计划和岗位2020年全州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1人,其中:定向招聘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23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三、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一)普通岗位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2020年毕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8至40周岁,其他人员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9月1日。(二)定向岗位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5年、2016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0年9月1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2017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2018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0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6年、2017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四、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3.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5.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络报名。(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1. 登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2.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二)时间安排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 至 9月26日18:00;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 至 9月27日18:00;3.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至 9月28日24:00;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 至10月24日10:30。5.笔试时间:时间:2020年10月24日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三)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由德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考人员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可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咨询。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人工审核的权限为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4日8:30前登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打印准考证。(五)招聘计划裁减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0日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帐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六)有关要求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3.2020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对照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六、招聘程序(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布。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满分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测试的时间安排请报考人员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告(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三)综合成绩计算1. 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运动员加分+加分。2.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技能测试×50%〕+加分。3. 笔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岗位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体育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五)体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六)考察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八)聘用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七、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八、其他(一)除报考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二)除报考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三)除报考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四)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五)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条执行。(七)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八) 截止2020年9月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十)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十一) 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报考人员本次考试结果和个人的诚信档案,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九、招聘纪律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3.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dh.gov.cn/rsj/Web/_F0_0_28D00DG2L64B2NRDNLIVEG1LE6.htm红河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通知公告↓↓↓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各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二、招聘范围及对象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是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含2020年转业待安置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处于改革过渡期的原公安边防、公安消防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三、招聘的基本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我州6·13专项招聘考试并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非应届在校生;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四、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注意查看缴费状态,确认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一)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免除报名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也需要进行注册、报名、缴费。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针对部份哈尼语翻译、文艺表演、播音主持、教练员等特殊岗位,采取先初试,初试合格后再进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后续阶段。初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详阅初试方案(附件9)。(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此提醒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网络缴费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020年9月28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四)招聘计划裁减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五)退费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六)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0月24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五、笔试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一)考试类别本次笔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5)。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二)笔试科目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三)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4日: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四)笔试成绩公布省厅人事考试院完成阅卷将笔试成绩下发后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示笔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五)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六)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南部六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限制本县生源地或户籍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且在加分范围内的,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笔试成绩加8分。办理程序: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情况备案表》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限及加分情况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告。六、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二)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阅《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人社部门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七、面试岗位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面试公告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具体事宜以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八、成绩计算(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二)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九、体检和考察(一)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十、公示和聘用(一)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三)选岗设置大岗位招考的,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四)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1年1月31日前基本完成。(五)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按同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十二、纪律(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十三、重要提示(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五)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本次考试继续执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政策,对涉及的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七)报考乡镇岗位和南部六县岗位考生须遵从最低服务期限、调出控制限额的相关规定,具体事宜直接联系各县市人社部门咨询。(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九)本次招聘的政策、笔试考务、网络报名等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对岗位设置方面的疑问,直接联系州属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市人社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8。(十)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十五、 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918临沧全市共计划招聘584人,其中:市直单位95人,县(区)489人。通知公告↓↓↓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 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非临沧市户籍生源,截止2020年9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原为临沧市户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的,视为临沧市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或本县区户籍人员进行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县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二)“三项目”人员“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安排13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其中:临翔区2名、云县2名、凤庆县2名、耿马自治县2名、永德县2名、镇康县1名、沧源自治县1名、双江自治县1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5年、2016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二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16年、2017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8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三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6年、2017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三)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市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人数的实际,全市安排20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其中:临翔区3名、耿马自治县3名、沧源自治县3名、镇康县3名、云县2名、凤庆县2名、永德县2名、双江自治县2名。各县(区)要按市级安排的招聘计划抓好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工作。(四)未就业退役军人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退军发〔2019〕50号)有关要求,各县(区)需拿出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数8%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并在学历等资格条件上给予适当放宽。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全市招聘人数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空编内,并征得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招聘计划申报。全市共计划招聘584人,其中:市直单位95人,县(区)48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临沧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职位信息表》最新内容以2020年9月22日9:00更新的职位信息为准。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市级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区乡镇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设置。(一)若一个单位招聘2人的,在确保岗位资格条件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男女各招聘1人进行岗位设置。(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招聘环境,给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报考机会,各县(区)可对专业性不是太强的岗位进行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消专业、学历性质限制等资格条件设置,此类岗位应达到县乡招聘计划的10%左右。(三)未就业随军家属限制到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教师岗位需有教师资格证。(四)未就业退役军人的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非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需在临沧市境内服役2年以上。(五)“三项目人员”学历要求限制到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服务地为本市。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团级以上军官未就业随军家属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六)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二)截止2020年9月1日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2020年9月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2020年9月1日前,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以及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五)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六)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七)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八)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九)现役军人;(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统一使用网上报名,报名入口请关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index.html)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26日18:00;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27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至28日24:00。(三)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四)网上报名程序及报考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基本流程为:登陆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报名入口导航页面→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登录→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复审确认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职位信息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并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对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根据岗位所属级别分别由市级招聘单位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人工审核。(五)岗位报名情况及岗位裁减网络报名期间,为方便广大报考者掌握各岗位报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变化情况。报考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或报考乡镇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成功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裁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取消或裁减情况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六)报考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个类别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8:30。六、考试安排考试严格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进行严密组织。(一)考试内容此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二)考试方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为笔试,不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三)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报考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地点原则上全部在临沧考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四)重要提示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2)为准,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七、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八、确定笔试最低控制线笔试最低控制线划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未就业随军家属和未就业退役军人笔试最低控制线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60%),笔试最低控制线确定以后,将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九、资格复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由军人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临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盖章,再由随军家属将证明提交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未就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再由未就业退役军人提交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册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市级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以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或不合格的考生,由考生在《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本年度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十、体检和考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一)体检。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负责组织。体检之前,由市级招聘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参加体检的考生签订《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按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公安局帮助完成。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本年度内依次递补一次。(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市级各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区)招聘单位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考核时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可根据实际,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重点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十一、公示和聘用考核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和聘用,公示和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级招聘单位按要求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县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二)聘用。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因考生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十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十三、有关要求(一)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结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工作过程中科学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三)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临沧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所有附件请到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查看或下载(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index.html)。(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2日完整招聘公告详情及附件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9464/561562/index.html转发,周知!云报客户端综合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红河人才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等责编:戴菲
进入12月份,2018年已经接近尾声,陆续报考2019年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可是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多,哪种方式更容易考呢?2019年在职研究生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三种方式报考。考试难度较高: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先考后学的形式,入学要参加2个考试,一个是全国统考,另一个就是院校复试。统考的难度和全日制一样,要通过国家线,国家线每年都不同,具体以当年的分数线为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的淘汰制度,只有达到标准的学员,才有资格参加复试,获得录取资格,否则将直接被淘汰,而且没有补考的机会。考试难度较低: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同等学力申硕:入学难度低,可免试入学,想要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就要参加全国统考,统考采用的合格制度。考试共两科,每科达到60分可通过考试,达到了这个标准就可以通过考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入学难度也较低,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但是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或笔试。面对的人群多是管理层的在职人士。对申请人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考察的比较严格,而且多数要求有英语对答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与其他两种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主要区别在于面对的人群不同。总体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度高,但是,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难度低一些。
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选调条件,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省级单位招考职位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18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录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人员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7月17日18:00至7月1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14日0:00至7月19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费40元/科。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四)招录计划裁减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上中旬至开考前,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录专题网页”,并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级机关职位、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下同)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安排为: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月22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具体安排为: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测试按照“就近安排考点,减少人员流动”的原则,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结合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地和报名时填报的生源地、8月1日至开考前主要居住地等信息,综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此次考试不提供考试用具,请考生自行携带。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的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0年9月21日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合成。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3日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二)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 9月下旬在“考录专题网页”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资格复审省公务员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局于10月上旬在“考录专题网页”上发布。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单位在“考录专题网页”和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2.组织实施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和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和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五、大职位选岗设置大职位招考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六、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和招录单位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八、重要提示(一)省公务员招录官方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8月上中旬,省公务员局还将依托“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在参加各环节考试前,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公务员局2020年7月10日
在职研究生有三种不同的报考方式,分别是: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每种方式的报名网站是不同的,下面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一、学校官网:报考方式: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众多,个别学校会在自身学校官网开设报名入口,若报考这类学校可以在学校自身官网报名。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学位网”)报考方式:同等学力申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据中心)主办,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是中国唯一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全国统一网报,具体报名时间教育部会在3月之前在该网站公布。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报考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隶属于教育部的以考研为主题的官方网站,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及调剂网站,主要提供研究生网上报名及调剂、专业目录查询、在线咨询、院校信息、报考指南和考试辅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和信息指导。同时网站上提供多渠道功能链接,学信网、学历查询、学籍查询、学历认证、在线验证等。这是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网报的教育部指定官网。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网报,12月份进行全国统考。四、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报考方式: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专门发布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平台。同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该工作信息平台依托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该网站是国家所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开设的所有学校和专业,可在该网站查询所报考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是否是可认证的项目。五、育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方式: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育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学生提供在职研究生的招生院校、专业的报1名服务,协助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报考方式、院校、专业。打算报考在职研究生,但不知道有哪些招生院校、专业?可在下方“小程序”中查看详情。
在职研究生分为在职硕士和在职博士,在职硕士所指符合条件的人群利用周末或其他业余时间学习并考取硕士证书的称呼,那什么样的人可以报考在职硕士呢?2019在职硕士不同方式报考条件各不相同。目前在职硕士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三种方式报考,具体条件如下:2019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条件:该方式可免试入学,但入学并不代表就能获得国家承认的证书,还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因此,入学相对容易一些,想要拿到并不容易,而且入学条件和统考条件是不同的。入学条件:专科、本科生都可以入校学习。申硕条件:学历方面要求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毕业时间也有要求起码要毕业3年以上。且该学员在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所成就。2019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该方式可先考后学入学要求参加全国统考和学校复试,这个全国统考就是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和全日制考研统考,所以条件也是相同的。报考条件:一般要求专科学历毕业时间起码在2年,或者持有本科证书。注意: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硕士条件要严格一些。2019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报考条件:这种方式与前两种都不同,整个报考过程都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但需要参加学校的自考。多以面试为主,而且招生条件并不统一。报考条件:一般是要求本科有学士学位。注意:报考这三种在职硕士都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还可以在学位网查询。
报考在职研究生选择专业要比选择学校更重要,专业的选择关系到了后期的就业方向、事业发展情况,所以,如果打算报考在职研究生,在选择专业要多上心。小编这里有8点建议,分享给大家。1、按照个人兴趣选择兴趣是工作或做其他事情的原动力之一,因此,在在职研究生选择专业时,您可以选择您感兴趣的专业,以便在学习过程中获得动力和乐趣。2、职业发展规划我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定的未来职业发展计划,按照这个职业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以确保规划有序进行。3、选择就业前景比较好的专业就业发展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必须在选择专业时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选择一个有良好就业前景的专业,将来找工作会更容易,反之亦然。4、热门专业应该清楚所选择的专业是否是受欢迎的专业。一般来说,选择一个受欢迎的专业的就业机会会更大,就后期的事业发展也会带来一定的帮助。5、开设院校学校的专业实力是一个考虑因素,不要仅仅关注学校的名气,而是要根据学校的名气,学校的专业,学费和其他因素来综合考量是否报考这所院校。6、报考条件不同的专业、不同的报考方式报考条件是不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允许专科生报考,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更适合本科有学位的考生报考,7、报考难度热门专业报考人员多,竞争较大,通过率低,没有把握的学员最好不要选择。8、学习费用学习费用一般专业相差都不大,一般专业学费在3万至5万左右,但是MBA和EMBA比较特殊,学费在10万至几十万不等,因此没有一定经济能力还是不要选择这两个专业。如果大家不清楚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就按照这8个问题来问问自己,再做选择,这样就会更容易选出适合自己的专业了。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但不知道有哪些学校、专业,可点击下方“择校小程序”查看具体详情。
很多在职者因不同的原因,最后选择了在职考研,但不同的方式也会有不同的要求,下面为大家介绍,2019年在职研究生只能考试入学?2019年在研究生主要分为3种招生方式,所以入学方式也就各不相同。第一种:难度最大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什么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难度最大,因为这种方式与全日制一样,不但要考试入学,而且考试内容及难度也是完全一样的,想入校学习,就只能先参加考试。在参加考试之前,大家要先完成网上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10日-10月31日左右,登录“研招网”报名。但是11月份与要参加现场信息确认,之后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全国统考时间在12月底,考试均为笔试,与全日制考试内容相同;在通过统考,满足复试要求后,还要参加学校安排的考试,主要是笔试+面试,是对综合能力的考查,最终,只有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之后才有资格入校学习。学制为2-3年,均为面授,一般在周末学习。第二种:入学简单的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学习再考试的方式,考生要先完成研修班学习,之后才有资格参加统考,获得证书。研修班可以免试入学,主要分为春、秋两季,想报名可以直接咨询学校,学制为2年,不可省略,必须先学习。之后考生在完成研修班学习,且本科有学士学位,毕业满3年及以上之后,可参加申硕统考。申硕考试在3月份报名,5月份参加考试,只有外语和学科综合2门,各科达到60分即为通过。之后再参加论文答辩,顺利完成后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第三种:考试难度小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也是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式之一,考试难度小是因为他不需要参加统考,只要满足招生要求,只需参加学校自己的考试。报名时间也主要分为春、秋两季,想报名可咨询学校,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部分院校也有笔试,通过之后即可入校学习。学制多为1.5年,完成学习,且通过答辩后,可获得国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一般可在“中留服”认证,之后与国内双证肯有相同的作用。所以,报考2019年在职研究生,大家可通过以上3种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