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座谈会聚则为生

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座谈会

9月16日,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座谈会。会上,与会人员一起学习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随后汇报了该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及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历年招生报名录取状况,各招生的二级学院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与会人员进行讨论。(石梓炜、林洁)来源:右江民族医学院官网

长城长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简章,看看有没有你的学校

考研报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看到它的招生简章。每天都会有学校陆续公布它们的招生简章。有更改考试科目的,学校也有专业停招的,和新增招生专业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密切关注!不要迷迷糊糊的错过了许多的信息。要不然到时候报名考试的时候都会有很大的麻烦,甚至会直接决定你考研的成功与否。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九月一些学校的招生简章。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大学的信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每个考研奋战的人都能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学!

道德不一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年〕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0599,英文名称为“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第三条 右江民族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第四条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自1958年创建以来,面向全国招生,是以医学学科为核心和优势学科,医、文、理、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质量优秀、特色鲜明的高等医科院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六条 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学校招生日常业务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实施。第八条 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招生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一)考生在政治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医学事业。(二)招生对象是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及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其他批次及省外招生录取不受民族成份限制。(三)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基础教学,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请慎报学校各专业。(四)英语本科专业仅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五)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专升本不能升入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六)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规定:1.报考学校各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2.助产专业仅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55米以上。3.医学类各专业不录取患有色盲、色弱、斜视的考生,不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录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录取两耳重听、口吃、嗅觉迟钝、晕血症的考生。4.所有专业不录取患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各种传染病和有精神病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肢体残疾不能正常运动、先天性疾病影响生活学习的考生。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广西区内文理兼招,区外仅招理工类考生。学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要求,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对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第十六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学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考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第十九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1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学生志愿和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第二十一条 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本科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升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学校招生工作。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98号 邮编:533000电话:0776-2853922(兼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ymcn.gx.cn/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yyzs.ymcn.e.cn/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右江民族医学院2020年4月8日

王充

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协调会

为了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开学工作,7月15日上午,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协调会。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曾怡首先汇报了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开学工作安排,各相关部门就硕士研究生开学工作事宜进行交流讨论,商定了一些具体细节问题。右江民族医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唐乾利在会上强调,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关心关怀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更应该善待学生,让他们一入学就找到归宿感;特殊时期大家要迎难而上,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做好研究生报到各项工作;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打折扣,认真负责,落实、落地、落细各项相关制度,确保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何志川)来源:右江民族医学院官网

巷伯

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教育大会

7月31日,右江民族医学院召开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教育大会。本次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大会,不仅有助于引导广大硕士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还帮助同学们全面而深刻地了解研究生的学业内容、培养程序等,明确了学习任务和学习目标,增强了学习自信心、进取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龚雪)来源:右江民族医学院官网

孤儿泪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考要求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影像学(105123)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超声医学(105124)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妇产科学(10511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逾期不再补办。2.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6卫管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二)复试1.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3.复试内容包括(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七、录取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录取类别与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学费: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左右(4人间)。3.教材费:自理。(二)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九、信息公开公示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2. 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十、招生咨询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附近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349、353、701、704、706、707、801)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 )广东医科大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考试科目名称:西医综合Ⅰ.考核目标西医综合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Ⅱ.试卷结构一、考试时间:180 分钟,满分:300 分二、题型结构A 型题 第 1~9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35 分第 91~1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B 型题 第 121~15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45 分X 型题 第 151~180 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 分Ⅲ.考试内容基础医学 约 60%其中 生理学 约 15%生物化学 约 25%病理学 约 20%临床医学 约 40%其中 内科学(含诊断学)约 30%外10%Ⅳ.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生理学(一)绪论1.体液、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2.生理功能的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3.体内反馈控制系统。(二)细胞的基本功能1.细胞的跨膜物质转运:单纯扩散、经载体和经通道易化扩散、原发性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出胞和入胞。2.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由 G 蛋白偶联受体、离子通道受体和酶偶联受体介导的信号转导。3.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及其简要的产生机制。4.刺激和阈刺激,可兴奋细胞(或组织),组织的兴奋,兴奋性及兴奋后兴奋性的变化。电紧张电位和局部电位。5.动作电位(或兴奋)的引起和它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6.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7.横纹肌的收缩机制、兴奋-收缩偶联和影响收缩效能的因素。(三)血液1.血液的组成、血量和理化特性。2.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生理特性和功能。3.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4.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体内抗凝系统、纤维蛋白的溶解。5.ABO 和 Rh 血型系统及其临床意义。输血原则。(四)血液循环1.心肌细胞(主要是心室肌和窦房结细胞)的跨膜电位及其简要的形成机制。2.心肌的生理特性:兴奋性、自律性、传导性和收缩性。3.心脏的泵血功能:心动周期,心脏泵血的过程和机制,心音,心脏泵血功能的评定,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4.动脉血压的正常值,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5.静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6.微循环、组织液和淋巴液的生成与回流。7.心交感神经、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缩血管神经及其功能。8.颈动脉突和主动脉弓压力感受性反射、心肺感受器反射和化学感受性反射。9.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血管升压素、血管内皮生成的血管活性物质。10.局部血液调节(自身调节)。11.动脉血压的短期调节和长期调节。12.冠脉循环和脑循环的特点和调节。(五)呼吸1.肺通气的动力和阻力,胸膜腔内压,肺表面活性物质。2.肺容积和肺容量,肺通气量和肺泡通气量。3.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气体扩散速率,通气/血流比值及其意义。4.氧和二氧化碳在血液中存在的形式和运输,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5.外周和中枢化学感受器。二氧化碳、H+和低氧对呼吸的调节。肺牵张反射。(六)消化和吸收1.消化道平滑肌的一般生理特性和电生理特性。消化道的神经支配和胃肠激素。2.唾液的成分、作用和分泌调节。蠕动和食管下括约肌的概念。3.胃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胃液分泌的调节,胃的容受性舒张和蠕动。胃的排空及其调节。4.胰液和胆汁的成分、作用及其分泌和排出的调节。小肠的分节运动。5.大肠液的分泌和大肠内细菌的活动。排便反射。6.主要营养物质(糖类、蛋白质、脂类、水、无机盐和维生素)在小肠内的吸收部位及机制。(七)能量代谢和体温1.食物的能量转化。食物的热价、氧热价和呼吸商。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和临床的简化测定法。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2.体温及其正常变动。机体的产热和散热。体温调节。(八)尿的生成和排出1.肾的功能解剖特点,肾血流量及其调节。2.肾小球的滤过功能及其影响因素。3.各段肾小管和集合管对 Na+、C1-、水、HCO-3、葡萄糖和氨基酸的重吸收,以及对 H+、NH3/NH4+、K+的分泌。肾糖阈的概念和意义。4.尿液的浓缩与稀释机制。5.渗透性利尿和球-管平衡。肾交感神经、血管升压素、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心房钠尿肽对尿生成的调节。6.肾清除率的概念及其测定的意义。7.排尿反射。(九)感觉器官1.感受器的定义和分类,感受器和传入通路的一般生理特征。2.眼的视觉功能:眼内光的折射与简化眼,眼的调节。视网膜的两种感光换能系统及其依据,视紫红质的光化学反应及视杆细胞的感光换能作用,视锥细胞和色觉的关系。视力(或视敏度)、暗适应和视野。3.耳的听觉功能:人耳的听阈和听域,外耳和中耳的传音作用,声波传入内耳的途径,耳蜗的感音换能作用,人耳对声音频率的分析。4.前庭器官的适宜刺激和平衡感觉功能。前庭反应。(十)神经系统1.神经元的一般结构和功能,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征,神经纤维的轴浆运输,神经的营养性作用。2.神经胶质细胞的特征和功能。3.经典突触传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兴奋性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突触后神经元动作电位的产生。4.非定向突触传递(或非突触性化学传递)和电突触传递。5.神经递质的鉴定,神经调质的概念和调制作用,递质共存及其意义。受体的概念、分类和调节,突触前受体。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相应的受体。6.反射的分类和中枢控制,中枢神经元的联系方式,中枢兴奋传播的特征,中枢抑制和中枢易化。7.神经系统的感觉分析功能:感觉的特异和非特异投射系统及其在感觉形成中的作用。大脑皮质的感觉(躯体感觉和特殊感觉)代表区。体表痛、内脏痛和牵涉痛。8.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运动传出通路的最后公路和运动单位,牵张反射(腱反射和肌紧张)及其机制,各级中枢对肌紧张的调节。随意运动的产生调。大脑皮质运动区,运动传出通路及其损伤后的表现。基底神经节和小脑的运动调节功能。9.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功能特征。脊髓、低位脑干和下丘脑对内脏活动的调节。10.本能行为和情绪的神经调节,情绪生理反应。11.自发脑电活动和脑电图,皮层诱发电位。觉醒和睡眠。12.学习和记忆的形式,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学习和记忆的机制。大脑皮质功能的一侧优势和优势半球的语言功能。(十一)内分泌1.激素的概念和作用方式,激素的化学本质与分类,激素作用的一般特性,激素的作用机制,激素分泌的调节。2.下丘脑与腺垂体的功能联系,下丘脑调节肽和腺垂体激素,生长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3.下丘脑与神经垂体的功能联系和神经垂体激素。4.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代谢,甲状腺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5.调节钙和磷代谢的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和 1,25-二羟维生素 D3的生理作用及它们的分泌或生成调节。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髓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7.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十二)生殖1.睾丸的生精作用和内分泌功能,睾酮的生理作用,睾丸功能的调节。2.卵巢的生卵作用和内分泌功能,卵巢周期和子宫周期(或月经周期),雌激素及孕激素的生理作用,卵巢功能的调节,月经周期中下丘脑-腺垂体-卵巢-子宫内膜变化间的关系。胎盘的内分泌功能。二、生物化学(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1.组成蛋白质的 20种氨基酸的化学结构和分类。2.氨基酸的理化性质。3.肽键和肽。4.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及高级结构。5.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的关系。6.蛋白质的理化性质(两性解离、沉淀、变性、凝固及呈色反应等)。7.分离、纯化蛋白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8.核酸分子的组成,5 种主要嘌呤、嘧啶碱的化学结构,核苷酸。9.核酸的一级结构。核酸的空间结构与功能。10.核酸的变性、复性、杂交及应用。11.酶的基本概念,全酶、辅酶和辅基,参与组成辅酶的维生素,酶的活性中心。12.酶的作用机制,酶反应动力学,酶抑制的类型和特点。13.酶的调节。14.酶在医学上的应用。(二)物质代谢及其调节1.糖酵解过程、意义及调节。2.糖有氧氧化过程、意义及调节,能量的产生。3.磷酸戊糖旁路的意义。4.糖原合成和分解过程及其调节机制。5.糖异生过程、意义及调节。乳酸循环。6.血糖的来源和去路,维持血糖恒定的机制。7.脂肪酸分解代谢过程及能量的生成。8.酮体的生成、利用和意义。9.脂肪酸的合成过程,不饱和脂肪酸的生成。10.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意义。11.磷脂的合成和分解。12.胆固醇的主要合成途径及调控。胆固醇的转化。胆固醇酯的生成。13.血浆脂蛋白的分类、组成、生理功用及代谢。高脂血症的类型和特点。14.生物氧化的特点。15.呼吸链的组成,氧化磷酸化及影响氧化磷酸化的因素,底物水平磷酸化,高能磷酸化合物的储存和利用。16.胞浆中 NADH 的氧化。17.过氧化物酶体和微粒体中的酶类。18.蛋白质的营养作用。19.氨基酸的一般代谢(体内蛋白质的降解,氧化脱氨基,转氨基及联合脱氨基)。20.氨基酸的脱羧基作用。21.体内氨的来源和转运。22.尿素的生成——鸟氨酸循环。23.一碳单位的定义、来源、载体和功能。24.甲硫氨酸、苯丙氨酸与酪氨酸的代谢。25.嘌呤、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原料和分解产物,脱氧核苷酸的生成。嘌呤、嘧啶核苷酸的抗代谢物的作用及其机制。26.物质代谢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组织器官的代谢特点和联系。27.代谢调节(细胞水平、激素水平及整体水平调节)。(三)基因信息的传递1.DNA 的半保留复制及复制的酶。2.DNA 复制的基本过程。3.逆转录的概念、逆转录酶、逆转录的过程、逆转录的意义。4.DNA 的损伤(突变)及修复。5.RNA 的生物合成(转录的模板、酶及基本过程)。6.RNA 生物合成后的加工修饰。7.核酶的概念和意义。8.蛋白质生物合成体系。遗传密码。9.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翻译后加工。10.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干扰和抑制。11.基因表达调控的概念及原理。12.原核和真核基因表达的调控。13.基因重组的概念、基本过程及其在医学中的应用。14.基因组学的概念,基因组学与医学的关系。(四)生化专题1.细胞信息传递的概念。信息分子和受体。膜受体和胞内受体介导的信息传递。2.血浆蛋白的分类、性质及功能。3.成熟红细胞的代谢特点。4.血红素的合成。5.肝在物质代谢中的主要作用。6.胆汁酸盐的合成原料和代谢产物。7.胆色素的代谢,黄疸产生的生化基础。8.生物转化的类型和意义。9.维生素的分类、作用和意义。10. 原癌基因的基本概念及活化的机制。抑癌基因和生长因子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11.常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原理和应用。12.基因诊断的基本概念、技术及应用。基因治疗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程序。三、病理学(一)细胞与组织损伤1.细胞损伤和死亡的原因、发病机制。2.的概念、常见的类型、形态特点及意义。3.坏死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及结局。4.凋亡的概念、病理变化、发病机制及在疾病中的作用。(二)修复、代偿与适应1.肥大、增生、萎缩和化生的概念及分类。2.再生的概念、类型和调控,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再生过程。3.肉芽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结局。4.伤口愈合的过程、类型及影响因素。(三)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1.充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2.出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3.血栓形成的概念、条件以及血栓的形态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念、病因和结局。5.栓塞的概念、栓子的类型和运行途径及其对机体的影响。6.梗死的概念、病因、类型、病理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四)炎症1.炎症的概念、病因、基本病理变化及其机制(包括炎性介质的来源及其作用,炎细胞的种类和功能)。2.炎症的临床表现、全身反应,炎症经过和炎症的结局。3.炎症的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炎性肉芽肿、炎性息肉、炎性假瘤的概念及病变特点。(五)肿瘤1.肿瘤的概念、肉眼形态、异型性及生长方式,转移的概念、途径及对机体的影响。肿瘤生长的生物学、侵袭和转移的机制。2.肿瘤的命名和分类,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癌和肉瘤的区别。3.肿瘤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分级、分期。4.常见的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原位癌及交界性肿瘤的概念。常见肿瘤的特点。(六)免疫病理1.变态反应的概念、类型、发病机制及结局。2.移植排斥反应的概念、发病机制、分型及病理变化(心、肺、肝、肾和骨髓移植)。3.移植物抗宿主的概念。4.自身免疫病的概念、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5.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6.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7.免疫缺陷病的概念、分类及其主要特点。(七)心血管系统疾病1.风湿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基本病理改变及各器官的病理变化。2.心内膜炎的分类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合并症和结局。3.心瓣膜病的类型、病理改变、血流动力学改变和临床病理联系。4.高血压病的概念、发病机制,良性高血压的分期及其病理变化,恶性高血压的病理特点。5.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各器官的动脉粥样硬化所引起的各脏器的病理改变和后果。6.心肌病的概念,克山病、充血性心肌病、肥厚阻塞性心肌病及闭塞性心肌病的病理学特点。7.心肌炎的概念、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八)呼吸系统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2.肺气肿的概念、分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临床病理联系。4.各种细菌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5.支原体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6.病毒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特点。7.支气管扩张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8.硅沉着病的病因、常见类型、各期病变特点及并发症。9.肺泡性损伤及肺间质性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10.鼻咽癌和肺癌的病因和常见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及它们的特点、转移途径及合并症。(九)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胃炎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2.溃疡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及其并发症。3.阑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其并发症。4.病毒性肝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肝炎的临床病理类型及其病理学特点。5.肝硬化的类型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和临床病理联系。6.早期食管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食管癌各型的形态特点、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7.早期胃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胃癌的肉眼类型和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8.大肠癌的病因、发病机制、癌前病变、肉眼类型及组织学类型,分期与预后的关系,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9.原发性肝癌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10.胰腺炎症及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病理特点。(十)造血系统疾病1.霍奇金病的病理特点、组织类型及其与预后的关系。2.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学类型、病理变化及其与预后的关系。3.白血病的病因分类及各型白血病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十一)泌尿系统疾病1.急性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新月体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膜性肾小球肾炎、微小病变性肾小球肾病、局灶型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系膜增生新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4.IgA 肾病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5.肾盂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6.肾细胞癌、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的病因、病理变化、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十二)生殖系统疾病1.子宫颈癌的病因、癌前病变(子宫颈上皮内肿瘤)、病理变化、扩散途径和临床分期。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3.子宫内膜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4.子宫体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5.子宫平滑肌瘤的病理变化、子宫平滑肌肉瘤的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6.葡萄胎、侵袭性葡萄胎、绒毛膜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7.卵巢浆液性肿瘤、黏液性肿瘤的病理变化,性索间质性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的常见类型及其病理变化。8.前列腺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9.前列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10.乳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十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1.结核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基本病理变化及转化规律。2.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发展和结局。3.继发性肺结核病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肺外器官结核病的病理特点。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因、传播途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和结局。6.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7.伤寒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机制、各器官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并发症和结局。8.细菌性痢疾的病因、传染途径,急性、中毒性及慢性痢疾的病理特点及与临床病理的联系。9.阿米巴病的病因、传染途径,肠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及肠外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10.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肠道、肝、脾的病理变化。11.梅毒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12.艾滋病的概念、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十四)其他1.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症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甲状腺肿瘤的肉眼特点、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3.糖尿病及胰岛细胞瘤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四、内 科 学(一)诊断学1.常见症状学:包括发热、水肿、呼吸困难、胸痛、腹痛、呕血及黑便、咯血、昏迷。2.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检查、腹部检查、四肢脊柱检查、常用神经系统检查。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常规体液检查,骨髓检查,常用肝、肾功能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4.器械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X 线胸片、超声波检查(常用腹部 B 超及超声心动图检查)、内镜检查(支气管镜及消化内镜检查)。5.常用临床操作:胸膜腔穿刺术、腹膜腔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导尿术、心肺复苏。(二)呼吸系统疾病1.肺炎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分类、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出院标准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防。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和预防。3.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分期和分级、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4.支气管扩张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肺脓肿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肺结核的病因、发病机制,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的发生与发展(包括结核病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分期、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间质性肺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9.肺血栓栓塞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分型、鉴别诊断和治疗。10.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原则。11.胸腔积液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气胸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1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包括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14.呼吸衰竭的发病机制、病理生理(包括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临床表现及分型、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三)循环系统疾病1.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及诱因、病理生理、类型,心功能分级、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2.急性左心衰竭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心律失常的分类及发病机制。期前收缩、阵发性心动过速、扑动、颤动、房室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包括心电图诊断)和治疗(包括电复律、射频消融及人工起搏器的临床应用)。4.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5.动脉粥样硬化的流行病学、危险因素、发病机制和防治措施。6.心绞痛的分型、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包括介入性治疗及外科治疗原则)。重点为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7.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包括介入性治疗原则)。8.原发性高血压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及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临床类型、危险度分层、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和防治措施。9.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10.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心肌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急性心包炎及缩窄性心包炎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3.心脏瓣膜病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并发症和防治措施。14.感染性心内膜炎(自体瓣膜及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消化系统疾病和中毒1.胃食管反流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2.慢性胃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胃镜及组织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3.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及治疗。4.肠结核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肠易激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肝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9.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10.肝性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胰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13.急性中毒的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抢救原则。14.有机磷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五)泌尿系统疾病1.泌尿系统疾病总论:包括肾脏的解剖与组织结构,肾脏的生理功能,常见肾脏疾病检查及临床意义,肾脏疾病常见综合征、肾脏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原则。2.肾小球肾炎(急性、急进性、慢性)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肾病综合征的病因、病理生理、病理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IgA 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尿路感染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慢性肾衰竭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六)血液系统疾病1.贫血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溶血性贫血的分类。常见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发病机制、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系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淋巴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临床分期和治疗。8.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及分型和分期、鉴别诊断和治疗。9.出血性疾病概述:正常止血机制、凝血机制、抗凝与纤维蛋白溶解机制及出血性疾病分类、诊断和防治。10.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七)内分泌系统和营养代谢性疾病1.内分泌系统疾病总论:包括内分泌疾病的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诊断方法和防治原则。2.Graves 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特殊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包括甲状腺危象的防治)。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分类、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库欣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病因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嗜铬细胞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糖尿病的分型、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综合治疗。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的发病诱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八)风湿性疾病1.风湿性疾病总论:疾病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2.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干燥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血管炎概论。贝赫切特病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五、外 科 学 (一)外科总论1.无菌术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及无菌操作的原则。2.外科患者体液代谢失调与酸碱平衡失调的概念、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3.输血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和并发症的防治,自体输血及血液制品。4.外科休克的基本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及治疗原则。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与防治。6.疼痛的分类、评估、对生理的影响及治疗。术后镇痛的药物与方法。7.围手术期处理: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目的与内容,以及术后并发症的防治。8.外科患者营养代谢的概念,肠内、肠外营养的选择及并发症的防治。9.外科感染(1)外科感染的概念、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2)浅部组织及手部化脓性感染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3)全身性外科感染的病因、致病菌、临床表现及诊治。(4)有芽胞厌氧菌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防治原则。(5)外科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0.创伤的概念和分类。创伤的病理、诊断与治疗。11.烧伤的伤情判断、病理生理、临床分期和各期的治疗原则。烧伤并发症的临床表现与诊断、防治要点。12.肿瘤(1)肿瘤的分类、病因、病理及分子事件、临床表现、诊断与防治。(2)常见体表肿瘤的表现特点与诊治原则。13.移植的概念、分类与免疫学基础。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及其防治。14.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1)麻醉前准备内容及麻醉前用药的选择。(2)常用麻醉的方法、药物、操作要点、临床应用及并发症的防治。(3)重症监测的内容、应用与治疗原则。(4)心、肺、脑复苏的概念、操作要领和治疗。

储泳

这几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出来了,变化挺大的!

每年都有小迷糊虫因为不知道招生简章变化,白白浪费时间。截至目前为主,这几个学校的招生简章都已经出来了,有没有你的学校?你备考的大方向还对吗?1.湖北文理学院新增中国语言文学硕士这一专业在研究生招生公告中公布了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专业课参考书目等内容。2.湖南师范大学与往年并无太大出入主要公布了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等重要内容,并且涵盖了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历年真题等内容。3.东华大学目前只公布了金融硕士专业2021年招生简章,主要包括初试科目、复试内容以及录取方式等内容,与往年的内容并无巨大出入。4.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的通知中,可以看到改动较大!应用统计学专业课一固定考数三;专业课二只考856经济基础,相较于去年少了很多选择;复试科目也有所增加!5.吉林大学考生科目与复试科目在一月初进行了公布,综合变动较大。主要公布了参考目录、考试大纲和题型示例等内容,考生可自行前往吉林大学研究生网进行查询。6.湖北师范大学目前公布教育管理硕士专业招生简章,但是该专业有年限限制,应届生无法报考。7.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专业专业课考试将采取全国统考的形式,不再自主命题,同一采用“313”历史学基础。8.安徽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招生简章中,拟调整专硕初试考试科目,专硕0854电子信息类专业,初试科目中的“204英语二、302数学二”拟调整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9.江西财经大学设置新专业——国土资源与生态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二级学科)拟招生8-10名,面向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地理学、资源科学等学科。10.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目前发布了法学专业自命题科目调整通知,主要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诉讼法学等科目。相较于去年刑事法学院几个专业专业课内容相同,今年则进行了较大调整,而且复试科目也进行了变动,值得考生密切关注!11.复旦大学软件学院2021年起不再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3500)专业的研究方向和部分招生计划调整到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代码081202)等专业。考研必备图书推荐考研英语《考研真相》/《考研圣经》张国静【巨微4轮全程班】(针对基础薄弱考生,研发了一套从词汇、语法到阅读、作文的学习技巧,带你轻松上岸!)考研政治《精讲精练》/《核心考案》《1000题》肖四肖八徐涛八套卷徐涛【全程班】考研数学李永乐《复习全书》张宇《高数十八讲》汤家凤《高数辅导讲义》

第二春

广西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于2月27日公布

我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7日由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登陆报考的招生单位官网了解具体成绩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和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只接受网络、传真等方式的复核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复核内容为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核内容。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告知考生。【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无尤无怨

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炉!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3个;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0个;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一、招生人数我校2021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三、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2021年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zsb.ynnu.e.cn/info/1013/1204.htm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五)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我校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推免生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八)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七、初试(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八、调剂复试(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九、录取(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十二、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力黑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