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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目标院校有多难考?这些医药类院校考研难度全国排前十!爱情树

你的目标院校有多难考?这些医药类院校考研难度全国排前十!

在20年7月,中国考研网发布了一份全国100所高校难度排行榜,其中有十所医学/医药类院校上榜,可以说除了北京协和医院之外,这几所医学院校的考研难度是全国前十了。仅仅看表格可能还没有感觉,一个院校是否好考可以根据院校往年的报考情况进行判断,比如计划招生人数、分数线、推免人数等等方面,先看这些院校21考研的报考情况。(招生计划人数数据从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中获取,实际招生人数还以院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主)北京大学医学院① 计划招生人数690-694人;拟接收推免数272人 891基础医学院计划招生数36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7人 892药学院计划招生数33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6人 893公共卫生学院计划招生数79人(含非全日制30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24人 894护理学院计划招生数47人(含非全日制20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3人 895医学人文学院计划招生数9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7人 910第一临床医学院计划招生数69-70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39人 920第二临床医学院计划招生数78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3人 930第三临床医学院计划招生数77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37人 931第四临床医学院(积水潭医院)计划招生数12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6人 940口腔医学院计划招生数62-63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不超过31人 950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计划招生数20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0人 960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计划招生数39-41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20人 971第五临床医学院(卫生部北京医院)计划招生数18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7人 972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计划招生数24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2人 973第九临床医学院(北京世纪坛医院)计划招生数10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74航天临床医学院(航天中心医院)计划招生数3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75 首都儿科研究所教学医学院(首都儿科研究所)计划招生数10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5人 976民航临床医学院(民航总医院)计划招生数2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77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深圳医院)计划招生数17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2人 978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计划招生数1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79地坛医院教学医院(北京地坛医院)计划招生数5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80 302临床医学院(解放军302医院)计划招生数5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81解放军306医院教学医院(解放军306医院)计划招生数2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82北京回龙观医院计划招生数6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人 983中医药临床医学院(西苑)(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计划招生数2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 984医学技术研究院计划招生数24人,其中拟接收推免数12人② 复试分数线医学(学术学位):政治/外语/专业课1/总分,55/55/180/32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政治/外语/专业课1/总分,55/55/180/350。复旦大学医学院① 计划招生人数:拟录取推免生后剩余统考计划580名。 101基础医学院计划招生人数40名 102公共卫生学院计划招生人数76名 103药学院计划招生人数75名 112实验动物科学部计划招生人数1名 114放射医学研究所计划招生人数3名 115上海市计划生育研究所计划招生人数8名 117护理学院计划招生人数28名+10名(单独考试),共38名 120临床医学计划招生人数303名 132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计划招生人数10名 151生物医学研究所计划招生人数11名 152脑科学研究所计划招生人数15名② 复试分数线 临床医学(1002):政治/外语/专业课1/总分,60/60/220/350。临床医学(1051):政治/外语/专业课1/总分,60/60/210/345。③ 总成绩计算方法(比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① 计划招生人数:932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389名(以当年推免公示结果为准) 710基础医学院50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25名。 711公共卫生学院46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19名 712护理学院20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8名 720瑞金医院138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55名 721仁济医院128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50名 722新华医院101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46名 723第九人民医院125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55名 724第一人民医院92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39名 725第六人民医院106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42名 727儿童医院22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9名 728胸科医院15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6名 729精神卫生中心23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9名 730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22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9名 731儿童医学中心31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12名 732同仁医院13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5名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南研究院)计划招生人数:10名 基础医学院招生计划数3名(学术学位)公共卫生学院招生计划数7名(专业学位)③ 复试分数线临床医学(1002):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55/55/170/300。临床医学(1051):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55/55/200/340。④总成绩计算方法(比例) 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0.2)+复试成绩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① 计划招生人数:545人(含推免生计划数) 内科学(105101)拟招生人数108人 儿科学(105102)拟招生人数23人 老年医学(105103)拟招生人数7人 神经病学(105104)拟招生人数57人 神经病与神经卫生学(105105)拟招生人数8人 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拟招生人数7人 急诊医学(105107)拟招生人数9人 重症医学(105108)拟招生人数8人 全科医学(105109)拟招生人数16人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0)拟招生人数6人 外科学(105111)拟招生人数136人 儿外科学(105112)拟招生人数9人 妇产科学(105115)拟招生人数25人 眼科学(105116)拟招生人数23人 耳鼻咽喉科学(105117)拟招生人数28人 麻醉学(105118)拟招生人数14人 临床病理(105119)拟招生人数6人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拟招生人数3人 肿瘤学(105121)拟招生人数13人 放射影像学(105123)拟招生人数19人 超声医学(105124)拟招生人数15人 核医学(105125)拟招生人数5人② 复试分数线临床医学(1002):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80/300临床医学(1051):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5/55/185/330③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天津医科大学①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计划招生人数:297人,拟接受推免生17人,单独考试7人 100201内科学拟招生人数70人,拟接收推免人数2人、单独考试1人 100202儿科学拟招生人数6人,拟接收单独考试3人 100203老年医学拟招生人数3人 100204神经病学拟招生人数18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 100205神经病与神经卫生学拟招生人数4人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拟招生人数5人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拟招生人数18人,拟接收推免人数2人 100210外科学拟招生人数76人,拟接收推免人数2人,单独考试1人 100211妇产科学拟招生人数13人 100212眼科学拟招生人数22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拟招生人数1人 100214肿瘤学拟招生人数48人,拟接收推免人数8人,单独考试2人 100217麻醉学拟招生人数7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 100218诊断医学拟招生人数6人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招生人数:404人,拟接受推免生95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1人 105101内科学拟招生人数92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人 105102儿科学拟招生人数28人,拟接收推免人数25人 105103老年医学拟招生人数4人 105104神经病学拟招生人数18人,拟接收推免人数7人 105105神经病与神经卫生学拟招生人数16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拟招生人数5人,拟接收推免人数2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105107急诊医学拟招生人数10人 105109全科医学拟招生人数4人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拟招生人数1人 105111外科学拟招生人数92人,拟接收推免人数9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 105112儿外科学拟招生人数10人,拟接收推免人数5人 105115妇产科学拟招生人数17人,拟接收推免人数4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105116眼科学拟招生人数23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4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105117耳鼻咽喉科学拟招生人数3人 105118麻醉学拟招生人数16人,拟接收推免人数7人 105119临床病理拟招生人数4人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拟招生人数4人 105121肿瘤学拟招生人数24人,拟接收推免人数4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105122放射肿瘤学拟招生人数7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105123放射影像学拟招生人数17人,拟接收推免人数4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105124超声医学拟招生人数3人,拟接收推免人数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105125核医学拟招生人数6人③ 复试分数线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0 临床医学(核医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8 临床医学(眼科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13 临床医学(除影像医学、核医学、眼科学以外的其他专业):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00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内科学-心血管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25 临床医学(内科学-血液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7 临床医学(内科学-呼吸系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6 临床医学(内科学-消化系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9 临床医学(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1 临床医学(内科学-肾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0 临床医学(内科学-风湿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2 临床医学(内科学-传染病):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00 临床医学(精神病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8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神经卫生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4 临床医学(外科学-普外):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8 临床医学(外科学-骨外):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10 临床医学(外科学-泌尿外):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2 临床医学(外科学-胸心外):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05 临床医学(外科学-神外):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00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31 临床医学(眼科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65 临床医学(麻醉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59 临床医学(肿瘤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63 临床医学(放射影像学):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46 临床医学(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临床专业):政治/英语/专业课/总分,50/50/160/300③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考研,往往是选择大于努力,而选择一所适合自己的目标院校能使努力不被白费。小昭告诉大家,可以参考下列这些因素选择目标院校。1考研院校报录比实际录取人数 ÷ 报考人数=报考比报录比能反映该专业的受欢迎程度。一般而言,院校的报录比会达到12:1的比例,夸张一些的可能会到16:1,这能反映什么呢?这是指120名考生中或许只有10名同学能被录取,不是说考生分数高过12名同学就可以了,你的分数必须要是这120名同学中的前十名才行。从报录比中可以很真实的看到考研的难度。一般院校会在官网公布各专业的实际录取人数和报考人数,如果没有找到,可以通过联系院校、咨询学长学姐、联系老师等方式获得信息。2考研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最低的复试比例应该达到1:1.2,也就是说进入复试的12名考生中,只有10名考生会被录取。这是最低的标准,不同的院校复试比例还会不一样,有些院校的复试比例能高达1:1.8,竞争十分激烈。3考研推免比例院校的招生人数中是包括推免生的,也就是说当有推免生被接收了,统考生能够获得的招生名额就少了。院校都会有一个推免生招生比例,除了推免生外还有夏令营,可以通过了解往年的推免比例分析留给统考生的招生名额,如果剩下的招生名额不多,想进这个院校自然就更有难度了。

大只佬

2021考研人注意:这10种情况不能调剂!

国家线虽然还没有公布,但大家都在着手准备考研复试或调剂的事了,不过并不是所有考生都可以调剂的,大家一定要注意看自己是否满足调剂条件。01未过国家线总分过线,单科未过线:一般不可调剂,若专业课分数较高,可申请破格录取,但难度较大。B区没过:这种情况肯定是没法调剂的;过A区:过了A区国家线可以在AB区调剂,也就是全国;过了B区未过A区,可调剂B区,不可调A区。02专硕调剂学硕专硕不能调学硕,学硕可以调专硕。当然,学硕调剂专硕也是必须要过国家线的。03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别较大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比如考生报考的是文学,但是想调剂到工学类专业,是不可行的。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别较大,没有相关性一般不可调剂。04七个专业不能调七个管理类联考的专业,只能在这些专业内调剂,不能调去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能调入。05法硕非法与其他专业不能互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0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07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08临床医学类专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09非全日制不能调全日制非全日制不能调全日制,全日制可以调非全日制。全日制生源基本饱和,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有名额限制,非全日制一般不能调全日制,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10学校有特殊要求某些学校自己有调剂要求,需要满足要求才可调剂。一些985/211院校或科研所可能会要求本科出身是985/211高校,还有一些院校可能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是985/211高校、四六级成绩等,如果不符合要求肯定是没法调剂的。有部分学校部分专业只接收校内调剂,外校学生没办法调剂。34所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可自行确定调剂政策。

解脱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医学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已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以下简称“研招动态栏目”网址:http://yjsy.bjmu.e.cn/zslq/zsdt/index.htm)公布。各学院复试名单医学部各学院在医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具体名单(分批)在研招动态栏目公示。复试要求及程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各学院招生复试细则中的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不能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空白表格后填写。(2)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参见各学院招生复试细则。(7)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照复试学院要求提交。学院须妥善保存和保管考核过程中产生的电子版材料(如上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拟录取考生须补交纸质版报名及资格复审材料存档(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3、复试细则复试细则、安排由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也可在研招动态栏目查看网站链接汇总。(1)医学部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将于5月中旬(5月11-19日期间)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医学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平台选择由学院自定)。考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考试,复试专家组在学院会议室或办公室集中,学院做好专家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公布复试名单后与考生联系,核实参加复试的硬件和软件准备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2)学院根据医学部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建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在复试开始前告知考生《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学院复试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一般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发布。(3)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试题应突出个性化全面综合考核。鼓励学院根据本学院本学科专业特点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和考核题目,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4)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应指派专人担任复试专家组秘书,并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5)医学部将于5月11日向所有复试考生统考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邮件,考生根据邮件内提示,必须于当天完成线上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4、复试基本流程(1)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3)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料。(4)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5)复试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6)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7)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学院复试细则。5、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专家组根据医学部制定的复试考核表、复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权重进行打分。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原报考学科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调入学院复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及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4)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5)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学院专业所在学科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9)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之间原则上不互相调剂。2.医学部内学院间调剂复试:由研招办统一安排。程序如下:(1)第一轮调剂。指报考我校考生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分数线但未能进入一志愿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的调剂工作。①研招办公布调剂信息。②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邮件报名,研招办审核后发送调剂学院。③学院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④研招办公示调剂复试名单。(2)第二轮调剂。指经过学院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在各学院间进行的调剂工作。流程同第一轮调剂。3. 各学院院内调剂原则参照本规定自行制定。4.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被医学部拟录取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时间内可自行联系其它院校。考生按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在网上办理调剂手续。录取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学院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学院在复试期间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医学部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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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初试时间定了!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教育部官网【来源:潇湘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气禀

2018 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报名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已通过 2018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四、报考须知及缴费(一)报考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 9 时至 3 月 14 日 17 时。(二)考生报考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 “医学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医学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七类”;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3.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4.参加高职单独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报考费 150 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5.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5 日 17 时,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zmc.cn/)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括号们

考研调剂?一篇就搞定了

随着34所自主划线院校陆续公布复试分数线,网上调剂工作算是正式开始。虽然很多人在之前一个月已经开始着手调剂,但可能还是会有一些疑惑。“什么是预调剂系统?”“我到底能不能调剂?”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希望在各位在调剂时能有所帮助。什么是考研调剂?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这个过程即称为考研调剂。考研调剂的基本要求(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网上调剂的具体流程第一步: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登记。第二步:拟调剂考生将申请材料寄送给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拟调剂考生应多份寄送申请表,以提升被调剂的机会;尽早与拟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获得调剂信息。第三步: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审核后发接收调剂函至考生原报考单位。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研招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调剂情况。第四步:拟调剂考生向原报考单位申请调剂。第五步:原报考单位同意并转寄报考资料。第六步: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接收拟调剂考生的报考资料。第七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第八步:研招办调档第九步:录取什么是预调剂系统学校自己的考研预调剂其实就是学校汇总调剂意愿的系统,并不能代表填写了就一定保证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可以在多个学校的调剂系统平台填申请,这不会影响你在研招网信息网调剂系统的填写。但必须要注意的是:预调剂系统填写的信息只是学校的参考!请务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后,尽快填写调剂信息。预调剂的好处:1.一些学校会根据填写的信息来调整名额。2.一些足够优秀的考生会主动联系,有优先调剂的资格。调剂的注意事项:1、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36小时内不允许修改(每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36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2、考生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3、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被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4、未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一志愿考生例外)。5、只有上线考生方可查询由招生单位设定的缺额信息,填报的调剂志愿必须是招生单位设置缺额的专业。如何跟调剂学校进行交流1、了解是否有调剂名额首先要了解的信息当然就是询问是否有调剂的名额,有的话有多少,还可以问问征求调剂一共有多少,揣摩一下具体的调剂情况。当然不要一上来就问"有调剂吗",还是要注意礼貌问题的。2、有哪些调剂要求如果了解到有调剂的名额,下一步了解一下自己能够达到门槛。问问看总分和各科分数的要求,以及还有无其他的要求。很多要求其实是隐性的,比如官网上写的分数要求是达到国家线即可,但是学院内部可能自己设定了一个更高的分数线。问清楚分数是否有其他要求,以免浪费时间和机会。3、调剂复试安排可以问一下复试的时间安排、考核方式安排,需要交哪些材料等等。这些内容大多能在官网的信息公告中查询到,如果没有,可能是还未发布,这个时候更要问一下,如果能问到,就可以提前开始准备。还可以参考一下第一批的复试安排,当然还是以明确的安排通知为准。4、后续更多相关信息去哪里查询打电话给研招办,往往很多信息他没办法即时地回答你,这个时候可以问一下后续的那些信息能去哪里查询,大概什么时候会出来。这样以免自己错过一些重要的信息。5、询问分数调剂的希望分数达到了要求,但最好是院系老师自己分数的调剂希望,好让自己有一个心理预期。6、关于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一定要明确一下调剂系统什么时候开放,什么时候关闭,不然很可能错过填写调剂信息的时机。7、递交调剂申请后:确认是否获得复试资格提交调剂志愿后,招生单位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时间很长都很动静,要打电话询问清楚志愿状态,不要等36小时过去。如果得到了申请调剂院校的准许,应该怎么做?1、首先,电话联系,表示感谢;并找找调剂院校导师,表达一下自己的优势和想要深造的愿望2、其次,马上联系调剂院校的研招办,礼貌的表达希望对方寄出《调剂函》的愿望3、如果学校不提供《调剂函》,可以直接拿学生证或其它证件去研招办调信息一些其他问题:1、复试被刷后还能调剂吗?可以。1、想要调剂的学校接受调剂;2、想要调剂的学校复试在之前参加复试学校的复试时间之后;3、想调剂的学校审核愿意接受调剂。2、调剂名额会没公布就没有了吗?不会。高校必须提前公布系统开放和关闭的时间,并且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3、能参加多场复试吗?不能。高校能锁定考生的调剂志愿,此期间内不能投递其他学校专业,但锁定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6小时。4、专硕可以调剂学硕吗?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一般学硕是数一英一,专硕是数二英二。数一英一可以往数二英二调剂,但反过来是不可以的。所以说学硕调剂的机会是比专硕要多的。喜欢的我们的可以jinghujiao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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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注意:考研这十种情况下无法调剂

来源:新浪财经什么是调剂?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必须单科和总分过线),但在原报考单位没有复试资格,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很多同学会觉得考研如果没有考上心仪的学校,至少还有调剂这条路可以选,不至于无书可读。但要注意的是有十种情况是不能进行调剂的~1未过国家线B区没过:这种情况肯定是没法调剂的;过了B区未过A区:可调剂B区,不可调A区;总分过线,单科未过线:一般不可调剂,若专业课分数较高,可申请破格录取,但难度较大。2专硕调剂学硕学硕可以调剂到专硕,一般而言专硕是不能调剂学硕的。学硕调剂专硕也是必须要过国家线才能调。3调剂专业差别过大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别较大,没有相关性一般不可调剂。比如考生报考的是文学,但是想调剂到工学类专业,是不可行的。4七个专业不能调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5法硕非法与其他专业不能互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7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8临床医学类专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9非全日制不能调全日制全日制生源基本饱和,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有名额限制,非全日制一般不能调全日制,具体一学校要求为准。10学校有特殊要求一些985/211院校或科研所可能会要求本科出身是985/211高校,还有一些院校可能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是985/211高校、四六级成绩等,如果不符合要求肯定是没法调剂的。有部分学校部分专业只接收校内调剂,外校学生没办法调剂。34所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可自行确定调剂政策。本文内容来源:新浪教育

向南方

考研学子注意了:这10种情况不允许调剂!

虽然现在分数和国家线还没有出来,但大家都已经开始了备考复试和准备调剂的事项了,我们也反复提醒大家,不论是复试还是调剂,都一定要及早准备。调剂是很多同学的无奈之举,谁都想能顺利进入院校复试,然后平安上岸。但既然初试分数比较危险,那还是做好调剂的准备,毕竟能上岸还是不要再来一年了,一年的成本太高了。不过,这里也要提醒大家,有些情况是不允许调剂的。有调剂想法的同学,可以参照以下的情况,看自己是否满足调剂的条件,以防空忙活一场。1、未过国家线如果你知识总分过线,但是单科未过线,这种情况一般不可以调剂。不过,如果你的专业课分数较高,可申请破格进入复试,大家可以看小编三天前写的这篇文章(没过线也能进复试?这项政策很多人都不知道!)。过A区国家线:过了A区国家线就可以在AB区调剂了;过了B区未过A区:这种情况只能在B区调剂,但是不可以在A区调剂;B区没过: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调剂了。2、专硕调剂学硕学硕考生可以调剂专硕,但是专硕是不可以调剂学硕的。不过,学硕能调剂专硕也是要满足第1条规定,也就是要过国家线。3、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别较大如果你报考的是文学类专业,调剂的时候想要调剂到理工类专业,这种情况是行不通的。调剂的时候,要调入的专业要与你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在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内才可以。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没有相关性,一般是不可以调剂的。4、七个管理类联考专业与其他专业七个管理类联考的专业,只能在这七个专业内互相调剂。这七个管理类联考的专业不能调剂到其他的专业,其他专业也不能调入这七个管理类联考的专业,这点同学们也要注意。5、法硕非法与其他专业调剂如果你第一志愿报考的是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那么你是不可以调入其他专业的,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这个专业。这点和第4条七个管理类联考专业与其他专业不能互调有相似之处。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可以调剂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可以调剂入该计划录取。7、单独考试的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可以调剂。8、临床医学类专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是,报考了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却不可以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也就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其他的专业调剂的时候,“只能出,不能进”。9、非全日制调剂到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专业,但是报考全日制专业的却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这点我们之前的文章也反复提到过了。全日制专业报名人数较多,生源丰富,名额饱和,所以全日制的可以往非全日制的调剂,但是非全日制的不可以调剂到全日制。10、学校的政策规定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学校自己有单独的调剂要求和政策,只有满足了这些政策,才有资格调剂。比如,有些985、211院校或者科研所接收调剂生的时候,要求调剂生本科需要是985、211院校。有些院校的部分专业,只能接受校内调剂,其他学校的考生是不可以调剂的。还有些院校要求调剂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是985、211院校,另外,有些院校对四六级成绩也有一定的要求。34所自划线的高校的调剂政策往往是自己确定的,考生也需要随时关注院校发布的信息,及时调整。同学们一定要对照上面的要求,对比自己的情况,不要走了错路和冤路,丧失了调剂成功的良机,浪费了一年的机会。同时,随时关注院校发布的信息,多多关注研招网、公共号等发布的调剂信息,抓住时间,早做准备,打好这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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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调剂的6大“潜规则”,这些事情你不懂,白调!

现在,同学们都已经查到了自己的分数,等待着国家线的公布。其实,同学们现在要做的不仅是等待国家线公布,还要根据自己的成绩,预判自己是该复试还是调剂。想要调剂的同学,现在就需要提上提上日程了。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考研调剂的有关事宜,看看有哪些“潜规则”,哪些你要知道的事情?调剂“潜规则”一:调剂宜早不宜迟尽管现在还没有公布国家线,但是不少院校已经发布了调剂公告。如果你觉得自己是需要调剂的话,一定要提前了解信息,力求调剂上。如果你了解得比较迟,可能那些比较好的学校就没有名额了,因此,一定要记住:宜早不宜迟。调剂“潜规则”二:先了解各院校调剂办法考生在调剂前需要认真了解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办法、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比如有些院校可以接受电话调剂,或者寻找导师,但是有些学校除了研招网上提供的调剂名额外,其他情况一概不接受。调剂“潜规则”三:可填三个平行调剂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每个调剂志愿一旦提交即会被院校锁定36小时,只有当不符合调剂才会被解锁。另外,三个平行调剂志愿可以分次填报。调剂“潜规则”四:要了解清楚调剂资格1、至少过B 区国家线。过了A区国家线可以在AB区调剂也就是全国;过了B区国家线可以在B区调剂。2. 调剂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通俗地说就是专业代码前2位要相同,有些要求是前4位。3. 非全日制不能调全日制,全日制可以调非全日制;学硕可以调剂成专硕,专硕原则上不能调剂成学硕(医学生不参照此条)。4.单科和总分都要过线,如果你是A专业调剂到B专业,那么你必须要过A、B两个专业的国家线。5.除了这些普遍性的硬性要求,有的学校还会对本科院校&第一报考志愿有要求,大家注意看各个学校的通知。调剂“潜规则”五:了解不能调剂的情况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4.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医学专硕可以调剂学硕,但是学硕不能调剂专硕。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6. 七个管理类联考的专业只能在这些专业内调剂,不能调去其他专业。调剂“潜规则”六:调剂完成需要确认招生单位发布待录取通知后,需要考生在研招网上确认。所以,大家一定要及时查看研招网上的信息,或者及时关注招生单位的通知。以上就是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考研调剂的六大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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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成绩出来后,不能调剂的9种情况,快来看看你符合不符合!

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参加考研的学生已经开始了复试或者调剂的准备,国家线已经公布出来了。可以说是很多人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但是今年面临新的不一样的情况,相信大家都已经等不及了,新冠肺炎的影响,很多考试都面临着推迟,学校延期开学,伴随着一些地方陆陆续续的开学,相信不久之后在家待得快发霉的学生就可以去学校上学了!虽然包括34所自主划线的学校在内都没有公布分数线,大家也要时刻关注考研的的消息,今天就为那些成绩不是特别理想的学生讲一讲考研调剂中要注意的事情。一说调剂可能会有很多学生都认为只要成绩高,调剂自然而然就成功了。君不见,370高分没学上,所以对待考研调剂还是要多加注意。其次,这十种情况要注意了,不能参加调剂。第一、没有过国家线国家线分为A、B区,两者的分数线并不一样,B区的要低一点。只可以从A调剂到B区,不可以逆向调剂,再跟大家说一件事,不同学科的分数线不一样,在调剂一同开放之后不满足A区分数线的同学并不能报A区学校的调剂名额。一般来讲,未过国家线并不能参与调剂,但是还是有特例的,若是专业课分数较高,还是可以破格录取,其中的难度大家仔细想一想。第二、专硕调剂学硕学硕、专硕之分在考研报名的时候相信各位考生机已经了解了,全称为学位硕士、专业硕士,其中,学硕调剂专硕是可以的,逆向调剂一般而言是不可以的,因为考试的科目就不相同,难度也不一样。第三、这几个专业不可以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与此同时,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四、专业差别较大参加调剂,在报考专业的开头是有编号的,例如:哲学01,一般情况来说,前面编号不同的专业是不可以调剂的。第五、法硕非法与其他专业不能互调在考研报名时的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此类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研究生考试中比较特殊的类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第七、临床医学类专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第八、非全日制不能调全日制全日制生源基本饱和,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有名额限制,非全日制一般不能调全日制,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同时要求也会稍微低一点。第九、学校有特殊要求最后一点并不是明文规定的,以上的各个情况除了少数是明文规定,很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变通的。除此之外,有一些985/211院校或科研所对学生生源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他们会要求学生也是985/211高校毕业的本科生。还有一些学校要求第一志愿的学校需要是985/211高校,还有一些其他要求,例如四六级成绩等,如果不符合要求肯定是没法调剂的。所以,看了这么多要求,大家对考研调剂很了解了吧,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在下方留言咨询!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需要调剂的学生调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