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2021考研大纲发布时间还会变吗?命题方式有哪些?无尽无休

2021考研大纲发布时间还会变吗?命题方式有哪些?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公布时间还未定,除了考研政治外,其他科目的研究生考试大纲内容会不会有太大变动?什么是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呢?研究生初试考试的命题方式是什么?一起随小编了解一下吧!1.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2.统考科目研究生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3.联考科目研究生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具体如下:(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3)“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专业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考研大纲和历年考研真题一样,都是硕士研究生考试中非常重要的复习资料,2021考研复习的同学们,记得一定要多做几遍历年真题,并熟练掌握考研大纲中的知识哦!2020考研大纲发布提前了2个月,在7月中旬,不知道今年的时间是否还会调整?各位小伙伴可是要及时关注小编发布的信息呀!

刀斧手

医学考研为什么这么难考?2020考研西医综合怎么复习?

从1988年医学考研纳入全国统考以来,每年的考试大纲变化很小,考路护航小编总结了一下科目:初试考试科目基础类——英语,政治,西医综合/生物综合/基础综合,专业基础临床西医类——英语,政治,西医综合,专业基础临床中医类——英语,政治,中医综合,专业基础各学校专业不同科目也有所不同,具体可以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处官网查询。临床医学硕士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英语100分,政治100分,西医综合300分(包括生理、病理、生物化学、诊断、内科、外科共六门),300分(其中生理20%,病理生化各15%,内科加诊断30%,外科20%)。由此可见,医学类考研除了临床中医考研,都要考西医综合。而西医综合和英语是靠平时的学习基础,没有办法考前突击的,尤其是生物化学,需要硬背的知识点特别多。1988年以来西医综合科目全国统考的数据来看,有些年份及格率竟然不如英语高,每年许多考研考生也只是因为西医综合拉后腿,实在可惜。而从西医综合300分计入考研总分开始,考高分对于想考研考博的学员来说非常重要了。那么西医综合为什么这么难考呢?1,难考的原因之一,对西医综合重视不够很多学员可能会花几年时间复习英语,却很少有人会花很多时间去复习西医综合,因为他们认为,西医综合的多选题,考前突击个把月,就能过关!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正因为西医综合都是多选题,考的知识点更广泛,不花几个月时间认真对待,想考高分是不容易的,对基本概念、基本病理、疾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区别有深刻认识才能脱颖而出。2.难考原因之二,西医综合知识点太多西医综合一共要学习生理、生化、病理、诊断、内科、外科六门课程。学完这六门课需要四年时间,等到考研时,大部分考生因为时间跨度太大,把前三门基础课已经抛之脑后,复习又得从头开始,而后学习三门内外科诊断时,又要兼顾考研复习,许多同学对临床实习的关注度不够,对许多疾病只有书面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没有实践经验,死记硬背的知识往往因为缺乏直观认知与书面知识的结合,很难坚持记忆考研结束。3.难考的原因之三,学习方法不合理这是每个专业考生的共同难题,在我的@考路护航 动态里有分享很多学习方法。很多学员的共同特点就是时间进度把握不好,那在我们复习前立下flag,要考研就要抱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制定好有效的学习计划,然后丢掉吃鸡农药,专注考研复习。4.难考原因之四,没有好的解题技巧俗话说,埋头苦干,也要抬头看看。很多学员会在网上找历年真题,自己闭门造车猛啃试卷,没有正确的理解分析命题老师的出题规则,做到有的放矢的复习。考路护航有各专业名师对考研历年真题解析,并分析出题老师的命题思路,然后针对考点进行模拟考试押题考试。怎样才能有效复习获得高分呢?根据考路护航名师团队多年深入研究西医综合真题,总结了几点供同学们借力:1、图片记忆比方说病理学,可以在病理学专业论坛下载一些代表性很强的照片来帮助理解书本知识和辅助记忆,特别是相近或相反的病理变化可以反复对比加深记忆。2、逻辑思维生物化学是对于习惯逻辑思维的同学来说比较简单,对于不善逻辑思维的同学来说,看了一个月的生化还没搞清楚,那些方程式就像一团乱麻。有的同学因为生物化学不好理解而放弃。如三大物质代谢中的一些关键酶、主要中间代谢产物、各主要物质之间的关系及其各关键反应的调节基本上每年必考的重点,当然如果专业基础不是生化的考生,可以不用弄清楚各种物质的化学结构式。因为在十几年考试中只出现过一次,1994年出过一次关于"α-酮戊二酸的化学结构式"。3、理解记忆每个考生的基础不同,学习的方法也不同。大部分人认为生理简单,容易得分,内科学得分最难,分值又高。历年来的规律:生理、生化每年试题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在复习西医综合时生理生化的历年真题和解析尤为重要,复习好拿满分也是可以做到的。复习重要的是理解记忆,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把课本看一遍,对课本有一个整体轮廓,然后再去看参考书,这样可以加深对参考书上总结的知识的记忆。同时,还要做点真题检验一下自己复习是否到位。4、优质复习资料医学考研复习,要学会借力打力不费力。目前来看,统编教材更新了出版版本号,但是教材内容没有什么变化,如果你只想西医综合考过关,只要认真看书,掌握了书本上足够的知识点过关应该不成问题。但是你高分通过,最好统编教材和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结合使用。首先,配合统编教材,听一遍考研西医综合历年真题解析视频,做第一遍真题,这时候不求正确率,只是对考试题目有个印象,老师出题规律是什么样的。然后,再听考研西医综合教材精讲和课后真题解析视频,再做第二遍真题,这时把做错的题目标记下来。第三,听考研西医综合教材精讲和真题串讲,结合考点和真题综合分析视频,再做第三遍真题,把两次做错的题目标记出来强化记忆。课后用过关必做2000题检验学习效果如何。考研本来就是一个反复搓磨的过程,一定要不厌其烦的反复练习,加深记忆。5、了解考点,掌握重点,突破难点自1988年西医综合纳入全国统考以来,考试大纲范围基本没有多大变化,那么历年真题对同学们的复习有很大帮助,研究历年真题解析有助于掌握考试重点。消化、呼吸和泌尿在内科学中占比约66%,普外、骨科在外科学占比约70%,物质代谢、大分子专业在生化中占比90%,按照这个比例,同学们应该知道复习的重点了吧?生理与病理学每个章节占比约15%,生理学"绪论"也多次出现考题,所以每个章节都要复习。每年还有约15%~20%拔高题,只有那些基本功扎实才能获得高分。考研不仅仅是一场知识的考试,也是对自己一种磨炼,最重要的是心态的的磨砺。@考路护航 小编认为既然选择远方,便要摒弃杂念,风雨兼程!未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学习的你

刀郎舞

考研常识:20考研小白看过来,你想知道的考研基础知识这里都有!

20的小伙们已经开始准备研究生考试了,但是经常让很多问题搞得一脸黑人问号,真的是傻傻分不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考研事宜,不在这些基础知识的了解上浪费时间,惠园教育小编今天就整理了一些考研常识,快上车,看看有没有你在疑惑的问题。一、院校及专业的选择1、考研高校选择A.三本(本地区、本学校、本专业)最容易成功B.三跨(跨地区、跨学校、跨专业)最难成功C.一本二跨(本专业、跨地区、跨学校)D.二本一跨(本地、本专业、跨学校)E.二本一跨(本地、本学校、跨专业)温馨提示:A、B两种选择较为极端,一般不可取;C、D、E三种选择是较为理想的考研模式,也是可取的。2、院校及专业选择(1)该院校是985还是211,亦或双一流(2)该专业在全国排名第几位(3)近五年该专业招生人数、报考人数、录取率(4)近三年该校本专业指定参考书变化情况(5)近几年该校本专业专业课真题有售与否(6)近几年本专业开办考前辅导班与否(7)近五年该校本专业硕士生研究生毕业就业情况(8)自己能否在这个专业找到一些关系这些因素归结起来就是内部的个人规划和能力,外部的院校分数和就业,20的考研er需要慎重考虑。二、考研各科目试卷分值分布及结构分析1、试卷分值考研分数(总分500分)政治:100分英语:100分数学或专业基础:150分专业课:150分其中:管理类联考分数是300分(包括英语二100分,管理类综合200分)。2、试卷结构政治:分为马原、毛概、史纲、思修、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五个大部分,其中马原和毛概是每年政治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具体的占分比则要依据每年9月出台的考研大纲。其中单选(16道)、多选(17道)、分析题(5道)。英语:分为完型填空、阅读理解、新题型、翻译、作文一、作文二这样几个部分。其中阅读理解和作文的总分分别为40和30,是英语考试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完型填空共20个,每个填空0.5分,总分10分;翻译和新题型分别为10分。英语一——完型10分,阅读A40分,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大作文20分,小作文10分英语二——完型10分,阅读A40分,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5分,大作文15分,小作文10分数学:理工类(数一、数二);经济类(数三)数一:高数56%、线性代数22%、概率统计22%数二:高数78%、线性代数22%、不考概率统计数三:高数56%、线性代数22%、概率统计22%3、考试时间第一天上午8:30-11:30:政治、管综;第一天下午14:00-17:00:外国语;第二天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第二天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4、英语一与英语二的区别(1)完全适用英语一的专业学硕:所有学术硕士全部适用(十三门类)。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单独考试外语可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全国统考科目。专硕:9类专业硕士适用(法律硕士含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中医(1057)、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汉语国际教育(0453)、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2)完全适用英语二的专业学硕:无专硕:7类专业硕士适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3)选用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专业学硕:无专硕:23类专业硕士适用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社会工作(0352)、警务(0353)、教育(0451)、体育(0452)、应用心理(0454)、新闻与传播(0552)、出版(0553)、文物与博物馆(0651)、工程(0852)、农业(0951)、兽医(0952)、风景园林(0953)、林业(0954)、药学(1055)、中药学(1056)、军事(1151)、艺术(1351)(3)不适用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专业学硕:无专硕:翻译(0551)温馨提示:以上仅限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5、数一、数二、数三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工科类的为数学一和数学二:①考数一的专业:其中工学类中的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20个一级学科中所有的二级学科和专业,以及授予工学学位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的一级学科均要求使用数学一考试试卷。②考数二的专业:而工学类中的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和专业均要求使用是数学二考试试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工科类要求的数学试卷难易程度是由招生单位决定的,比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料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对数学要求高的二级学科则选取数学一,要求较低的则选取数学二。③考数三的专业:经济类和管理类的为数学三,经济类和管理类包括经济学类的各一级学科、管理学类中的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的一级学科和授予管理学学位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的一级学科。 三、考研相关名词解释1、学术型硕士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13大类。2、专业性硕士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主要分为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学习两类。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区别:第一,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硕士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这是一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式。学术硕士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第二,培养方式不同专业硕士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的实践环节,实践学分比重较学术学位更大。学术硕士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第三,报考条件不同专业硕士,部分专业报考要求和学术硕士相同,但其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学术硕士报考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第四,招生专业不同。专业硕士,招生专业比较有针对性,包括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社会工作、警务、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等共计47个专业。学术硕士,招生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学科,及其下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涵盖所有的专业方向。第五,调剂要求不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硕的考试科目一般可以涵盖专硕的初试科目或者达到专硕的考试难度,因此调剂一般为学硕向专硕调剂。专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难度决定了它几乎没有调剂到学硕的可能性。即,学术硕士可以调剂到专业硕士,但专业硕士不能调剂到学术硕士。但要注意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则相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第六,入学难度不同对于大部分专业来说,专业硕士较学术硕士难度略低。专业硕士公共课英语科目多考英语二,难度相对较小;学术硕士公共课英语科目考英语一,难度比较大。专业硕士多数不考公共课数学科目或考数学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难度相对较小;学术硕士公共课数学科目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理学数学,难度较大。第七,学费标准不同全日制专业硕士收费标准,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术硕士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第八,学制不同具体表现为,专业硕士学制一般为2-3年,学术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情况依各招生单位当年政策为准。第九,导师制度不同专业硕士,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术硕士,实行单导师制。在基本职能方面,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进行研究生课程教学、课题研究指导与学位论文指导。在导学内容方面,研究生导师对其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研究生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对研究生作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并负责向导师组申请审查同意,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组织答辩。第十,学位论文不同专业硕士的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学术硕士的学位论文,强调科学理论研究与原创学术创新,形式相对传统,一般为学术性论文。第十一,读博方式不同专业硕士,一般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学术硕士,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者是指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是业务水平达到了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这类没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考生。4、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半脱产,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第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2016年“在职研究生”改称“非全日制研究生”之后,还剩下两种方式: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第二、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修班报名:专科以上学历 即可。申硕考试报名:本科有学位毕业3年以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大部分专业:本科学历(无年限限制)或专科学历毕业2年以上特殊的管理类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需满足本科学历毕业3年以上或专科学历毕业5年以上。第三、报名时间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修班报名:一般春秋两季招生开学申硕考试报名:每年的3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一样,每年10月在研招网报名。第四、考试时间同等学力申硕:申硕考试时间:一般是每年5月的第三个周日。非全日制研究生:12月联考,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圣诞节前后。第五、可以报考的专业同等学力申硕:绝大部分专业都为学硕,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但还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三个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是专业硕士,学硕很少。第六、可以报考的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学校就太多了,而且有的学校是这两种招生方式都存在,大家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非全日制研究生:大家可根据地区和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招生学校。第七、考试难度同等学力申硕:申硕考试为及格制,满分为100分,学员考到60分即为通过考试,一般学校的通过率在60%-70%。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的考试难度和全日制研究生完全一样,考试为择优选拔制度,一般的通过率在30%左右。第八、拿到的证书同等学力申硕:顺利毕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顺利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5、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6、非定向研究生 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7、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8、统考分为公共课统考和专业课统考。公共课统考包括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统考有以下专业:法硕、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9、联考联考也就是全国联考,是由招收该专业硕士的多所高校联合招收,统一命题,一般有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等。10、推荐免试研究生是指通过一定的资格审查,不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而直接攻读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推荐的标准略有差异,基本上都要求专业成绩前列、科研能力突出、外语水平较高等。四、本科成绩对考研的影响1、本科成绩不好对考研有影响吗?首先,挂科对保研有影响。绝大多数学校明确规定,有挂科经历着,无保研资格,哪怕你重修过也不行。所以,如果你的成绩不好,那么对于想读研的你就不能够走这条道路了。其次,挂科对初试无影响。对于考研的小伙伴,初试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研招办也不会调查你,而且考试报名也没有这一条限制,所以大家初试一定要好好准备,只有你初试成绩足够完美,一切都不是问题,挂个科就影响不大了。而且,假如你是三跨生,那么本科成绩几乎没有用处。本科阶段开设很多课程,这些课程很多和考研是不相关的,所以你的本科成绩不好甚至挂科是没有关系的。但要提醒一下,有少数名牌大学会把是否挂过科作为评价指标,但大多数学校是不在乎这个的,所以建议大家在报考前可以先调查一下。2、挂科能考研吗?大学期间考试挂科,学校一般会组织补考或重修,大四的时候还会有清考,所以考生清考必须通过。因为清考能否通过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顺利拿到学校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根据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若没有学位证和毕业证,就没有报考资格。因而如果你挂了科,只要能通过补考、重修或清考顺利的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就没有影响。五、考研调剂常识1、调剂的基本条件简言之,调剂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初试成绩达到调剂目标院校所在地区的国家线;二是调剂目标院校没招满;三是调剂目标院校允许参加复试且通过考核。此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还要满足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要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要相同。2、对特殊群体的要求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艺术学及艺术硕士、中医学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中医学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苏辙

昭昭医考:昭牌医学考研师资及课程优势

昭牌医学考研是北京昭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医学考研西综学习项目,主要服务于无法参加面授的大学在读及实习生、在职考研者。目前主要推广的理念为让考研的同学们以最低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课程内容和优秀的课程服务。一、师资介绍1.刘钊 / 昭昭老师主讲七大学科知名外科医生,现就职于北京某三甲医院。中国医学考试培训领军人物,资深医师资格考试及考研西医临床综合能力辅导专家,出版多部医学考试辅导图书。素有“医考之王”、“京城四大名师”、“中国医学考试培训画图理解综合记忆法集大成者”等称号。昭昭老师传授全新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助力考生过关取证,深受广大考生喜爱。2.张蕴新 老师(生理、生化)全部课程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型博士毕业,从事医学考研辅导教学工作多年,参加西医考研大纲解析工作,作为主编参与编写《考研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辅导讲义》等多本著作,擅长运用多种记忆方法帮助考生迅速掌握考点,对应试和报考都有着丰富的经验。3.唐子益 老师(内科、诊断)全部课程考研临床医学讲师,毕业于北大医学部临床医学院,现就职于北医附属教学医院,长期工作在临床一线,是“临床思维主线学习法”创始人,并通过多年临床教学经验,开创“考研12730”高效记忆课程,著有考研12730系列丛书——《临床医学综合记忆口袋书》《临床医学综合真题知识点分类解析》等多本畅销书籍。主讲考研内科学、真题解析、考研全程规划等课程。二、课程优势1、名师授课,实力保证西综精品全程班汇集了昭昭老师、张蕴新、唐子益等医学考研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各学科全部顶级名师,都有多年临床医学工作经验,且在医学考研培训领域有独特建树。能够深入浅出的解读医学考研知识点,让同学们用更少的时间掌握更多更重要的内容,深受广大医学考生欢迎。2、系统考点,全面讲解生理、生化、内科、外科、诊断、病理、人文精神等七大学科全覆盖,从考研复习规划及指导、基础精讲、强化习题、冲刺提高、考前押题五大阶段内容细致讲解,摒弃死记硬背,把全部的知识点都分析总结成口诀和应试技巧,强化记忆,剖析疑难考点。3、九版教材,全新录制将根据最新第九版教材授课,紧跟考试大纲,详细标记九版教材新增、修改内容,教学视频分学习阶段实时上传,保证学生可以看到一手课源,绝无盗版的可能。4、直播互动,定向答疑采用全程直播形式授课,课堂上产生的困惑可及时解决,与名师互动无距离。直播教学中支持全屏播放,已购课学员随时回看所有课程内容(支持倍速),方便学员复习和未能到场的学员补习,按需查漏补缺。5、配套资料,畅学无忧昭牌医学考研提供与教学视频配套的考研全套教材(可选择性购买),包括医学临床综合能力《大纲精讲(上下册)》、《精选真题考点精析》、《内外科病例精析》、《核心考点背诵版》、《最后冲刺5套卷及精析》等五本书籍,一站式学习,同步视频课程中所讲考点和真题,畅学无忧。6、全程督学,答疑解惑为了方便考研的同学们和研友们一起交流学习,昭牌医学考研建立了若干考研交流群,有专业的老师、学长(班主任)在群中负责指导大家考研择校、志愿填报、知识考点答疑等服务,带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群中有班委每天都会发布考研相关干货文章、考研历年真题和解析、福利活动信息等,陪伴大家考研的全过程,在线伴读。7、考前押题,报考指导在押题阶段,昭牌医学考研将发布多套独家考研模拟试卷,为同学们点出一些高命中率的考点,详细分析讲解卷中题目,让大家在考前重拾信心。每年的9~10月份会有考研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安排,我们会根据当年考研大数据分析,对比各大院校招生简章,为同学们填报志愿提供专业指导。

夫精粗者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传染病

2019考研临床医学外科学(105109)院校录取人数及专业用书全解析

以下数据来源于2018年官方数据,2019数据更新后我们将继续更新。考研学科:医学—外科学专业:外科学,代码(105109)1、学校:解放军医学院2、学校:河北医科大学【研究方向】(01)胸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02)心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03)骨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04)泌尿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05)神经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06)烧伤整形;专业:153,其中推免:51(07)普外;专业:153,其中推免:51【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3、学校:华北理工大学【研究方向】(01)普通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02)骨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03)泌尿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04)胸心血管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05)神经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06)整形外科学;专业:50,其中推免:1【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4、学校:承德医学院【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专业:20,其中推免:0(00)不区分研究方向;专业:4,其中推免:0(00)不区分研究方向;专业:6,其中推免:0(00)不区分研究方向;专业:5,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5、学校:锦州医科大学【研究方向】(01)骨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2)神经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3)胸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4)心血管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5)普通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6)泌尿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07)烧伤整形外科学;专业:127,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6、学校:沈阳医学院【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院系所:14,其中推免:0(00)不区分研究方向;院系所:6,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7、学校:北华大学【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院系所:51,其中推免:2【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3)日语: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8、学校:佳木斯大学9、学校:牡丹江医学院【研究方向】(01)普外方向;院系所:65,其中推免:10(02)骨外方向;院系所:65,其中推免:10(03)泌尿外方向;院系所:65,其中推免:10(04)胸心外方向;院系所:65,其中推免:10(05)神经外方向;院系所:65,其中推免:1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0、学校:徐州医科大学11、学校:宁波大学【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院系所:142,其中推免:28【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2、学校:杭州师范大学【研究方向】(01)普通外科疾病的临床研究;院系所:62,其中推免:2(02)心胸外科疾病的临床研究;院系所:62,其中推免:2(03)骨外科疾病的临床研究;院系所:62,其中推免:2(04)泌尿外科疾病的临床研究;院系所:62,其中推免:2(05)神经外科疾病的临床研究;院系所:62,其中推免:2【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3)日语: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3、学校:浙江中医药大学14、学校:蚌埠医学院【研究方向】(01)普外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02)骨外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03)泌尿外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04)胸心外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05)整形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06)神外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56,其中推免:9【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5、学校:皖南医学院【研究方向】(01)外科;专业:48,其中推免:0(02)外科(神经外科方向);专业:48,其中推免:0(03)外科(胸心外科方向);专业:48,其中推免:0(04)外科(泌尿外科方向);专业:48,其中推免:0(05)骨科;专业:48,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6、学校:济宁医学院【研究方向】(00)不分研究方向;院系所:12,其中推免:1(00)不分研究方向;院系所:6,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7、学校:滨州医学院18、学校:湖北民族学院【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院系所:14,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19、学校:广东医科大学【研究方向】(01)整形外科;研究方向:8,其中推免:0(02)肝胆外科;研究方向:11,其中推免:0(03)骨外科;研究方向:12,其中推免:0(04)泌尿外科;研究方向:12,其中推免:0(05)胃肠外科;研究方向:7,其中推免:0(06)神经外科;研究方向:5,其中推免:0(07)心胸外科;研究方向:6,其中推免:0(08)血管甲状腺乳腺外科;研究方向:3,其中推免:0(09)小儿外科;研究方向:1,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0、学校:广东药科大学【研究方向】(01)泌尿外科疾病;专业:10,其中推免:1(02)神经外科疾病;专业:10,其中推免:1(03)肝胆外科疾病;专业:10,其中推免:1(04)胃肠外科疾病;专业:10,其中推免:1(05)心胸外科疾病;专业:10,其中推免:1(06)乳腺外科的防治;专业:10,其中推免:1(07)颌面外科学;专业:10,其中推免:1【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1、学校:右江民族医学院22、学校:海南医学院【研究方向】(01)骨外科;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02)泌尿外;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03)普外科;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04)颅底神经外科;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05)颌面外;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06)整形外科;院系所:200,其中推免:1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3、学校:成都医学院【研究方向】(01)骨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2)脑血管病外科;专业:19,其中推免:3(03)心胸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4)胃肠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5)烧创伤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6)神经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7)肝胆胰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08)泌尿外科学;专业:19,其中推免:3【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4、学校:遵义医学院【研究方向】(01)普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1,其中推免:11(02)普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1,其中推免:9(03)骨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4,其中推免:9(04)骨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4,其中推免:12(05)胸心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2,其中推免:12(06)泌尿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14,其中推免:12(07)神经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9,其中推免:8(08)整形外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方向:8,其中推免:8【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公布考试大纲;(201)英语一:教育部公布考试大纲;(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教育部公布考试大纲;(--)无:见招生简章。25、学校:贵州医科大学26、学校:大理大学【研究方向】(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专业:35,其中推免: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7、学校:延安大学【研究方向】(01)脊柱外科学;院系所:85,其中推免:40【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28、学校: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方向】(01)普通外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2)骨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3)胸外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4)神经外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5)烧伤外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6)泌尿外科;专业:30,其中推免:1(07)重症医学;专业:30,其中推免:1【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统一命题;(201)英语一:教育部统一命题;(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教育部统一命题;(--)无:见招生简章。29、学校:青海大学【研究方向】(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普通外科);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2)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泌尿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3)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肿瘤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4)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胸心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5)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骨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6)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烧伤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07)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神经外);院系所:341,其中推免:56【考试书目】(101)思想政治理论:见招生简章;(201)英语一:见招生简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见招生简章;(--)无:见招生简章。权威医学—临床医学专业院校排名请关注我们获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我们是知了网伴随,大学生成长的趣味、高效在线学习平台,点关注不迷路,也欢迎大家私下交流,如若认同请帮忙分享转发。

小杂种

考研干货|2021考研科目几大类,考试时间详解?

明天2020考研的考研人已经坐进了考场里,那作为21届考研的你们,你们知道考研科目要考什么?如何考吗?为了让大家对考研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今天学姐特地整理了2021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23日(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研招网通知为准!)(备注:2017年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统考科目,医学学术学位业务课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同时,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考试科目: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备注: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西医、中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除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外,外国语(考研英语的备考就显得分外重要,俗话说,成也“考研英语”,败也“考研英语”,每年官方数据给出,考研英语的平均分在30~50分之间,如果英语可以考到70以上,可以说是绝对的占比,所以可以试着听一下张国静老师的全程班课程,张国静老师的课主要就是以考研英语弱势群体为研发,内容贴近基础,拔高整体,所以可以试试看!)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备注: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 3、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备注:自2013年起,统考的八个专业中的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和历史学,部分院校不参加专业课统考,所以虽为统考科目,但院校可以不采用统考试卷,自行出卷子。2014年不参加统考的院校有增加的趋势,这点要特别注意。三、复试复试由各院校自行安排。一般占30-50%比重,考查方式为英语能力测试(口语、听力),专业课、综合面试。专科生复试要再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加考的专业课要看你报考的学校规定。从复试的要求之中,我们可以看出考研英语的占比份额之重。在考研初试过后,复试的时候会再次对英语能力进行测验,所以贯穿我们考研整体的就是“考研英语”这门课程,千万不能忽视!张国静老师的课值得你认真对待!

明王之治

2021年全国考研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山盟

新祥旭考研一对一:2021报考医学专业的人数要上升?

很多人吐槽“学医难”,要拥有非同常人的忍耐力,虽然学医经常被吐槽为最累最苦的专业,仍然有远大志向的同学会义无反顾选择这条路。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医师数量达到386.7万人,较2015年增加了82.8万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57.4%,比2015年提高8.2个百分点。再就是因为疫情的原因,让人们对于医生的向往空前高涨,今年报考医学专业的人数大大增加,报清华医学院、协和医学院的人比去年增加了近30%,尤其是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业是医学门类中最核心、最基础的专业,被考生广泛关注,所以临床医学专业的竞争非常大,那么我们该如何在其中脱颖而出呢?首先当然跟你们自身的努力脱不了关系,再就是要科学备考,有时候好的学习方法比努力更重要。有些人真的很努力,一天可能说自己学习十二个小时,但是真正吸收了的只是却很少,而且这样学习很容易疲惫,不适合考研这场持久战,很多学生就是缺少一个老师去点拨,这就是我们新祥旭考研一对一辅导该出场的时候了。新祥旭考研是一家专门做考研辅导的机构,已有15年历史,深耕一对一领域,一对一辅导则可以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针对性指导,根据您的性格、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定制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帮助你攻克考研薄弱点,解析重难点,列出考研知识点框架,吃透考研大纲及历年真题,一路顺畅学习,如愿进入理想高校专业。

石蒜

昭昭医考:2021医学大专考研政策及报考院校汇总

今天小编来跟大家聊聊21医学大专考研政策及报考院校分析。目前报考研究生的同学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7.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从国家政策解析来看,所有大专以及专升本应届生/毕业生均可报考所有学校的学术性研究生,但是仅有少部分导师愿意接受大专以及专升本学历的学生,甚至有些院校招生简章上明确指出不接受第一学历为大专的考生。专升本分全日制专升本和非全日制专升本,二者差别非常大。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导师的认可度还是相对高一些,南方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江汉大学、暨南大学最近三年均有录取全日制专升本学术性硕士研究生的案例,主要专业为病理学、急诊医学、神经外科等。非全日制报考生建议报考二本院校或者二区院校的非热门专业学术性研究生,竞争相对小,同时国家政策不断变化,医学本科生扩招速度快于研究生扩招速度,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要求越来越高。大专及非全日制专升本可报考院校:1.延边大学医学院;大专生必须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或参加不少于12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2.中国医科大学;只能报考基础;专科生需要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发论文,复试加试三科,同时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3.中国协和医学院;只能报考基础和学硕。4.北京大学;只能报考学硕;大专要求发论文加试。5.首都医科大学;只能报基础;大专要求奖项及复试加试。6.北京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可以报考临床;大专只能报考基础。7.山东中医药大学;只考虑学硕。8.青岛大学医学院;只能报考学硕相近专业。9.潍坊医学院;只能报考学硕;大专要求发表论文,通过4级,加试。10.华北理工大学;可以报考学硕。11.海军军医大学;专科需要加试。12.厦门大学医学院;只招学硕。13.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临床不招专科,可招收专升本。14.湖北医药学院;只能报考学硕。15.长江大学医学院;不招专科,专升本可以。16.郑州大学医学院;部分医院可以招专硕,注意咨询研招办。17.新乡医学院;只能报考学硕。18.宁夏医科大学;只招学硕,加试。19.兰州大学医学院;只招学硕,加试。20.川北医学院;大专要求4级以及期刊文献。21.新疆医科大学;只招学硕。22.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只能报考学硕和基础。2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只能报考学硕;大专要求发表论文,通过4级,加试。2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临床不接受专科。25.山西医科大学;临床不接受专科。26.延安大学医学院;大专只能报考基础。27.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大专只能报考基础,不能报临床学硕,没有专硕。28.南京医科大学;大专报考学硕前咨询研招办。29.东南大学;大专只能报考学硕;发论文加4级考试;专业相近。30.南京大学医学院;大专只能报考学硕;发论文加4级考试;专业相近。31.徐州医学院;大专只能报考基础。32.中国药科大学;只能报考基础,没有临床专业。33.宁波大学医学院;只能报考学硕。34.南方医科大学;只能报考学硕。35.暨南大学;要求全日制专升本。36.安徽医科大学;要求全日制专升本。以上学校不乏名校,根绝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分析可以得出,专升本相对大专生还是比较有优势的,大专生条件限制比较多。因此想考研的大专生一定要抓紧时间了,留给大家的机会不多了!部分学硕自命题考研大纲:1.699考研大纲;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海军医科大学、陆军医科大学、空军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考试科目:生理、病理、生化、诊断、外科总论。2.650考研大纲;山东大学;内科学和病理学。3.706考研大纲;同济大学;内科、外科和病理生理学。4.306考研大纲;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生理、生化、病理、外科、内科、诊断。5.755考研大纲;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理、生化、病理、免疫、细胞生物学。6.627考研大纲:兰州大学医学院;生理、生物、内外、诊断、外科使用699大纲的学校比较多,复习前一定要决定好报考哪个学校,然后按照学校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大部分学校以客观题为主,部分学校会出名词解释和简答题这类型的题目,有利有弊,题型为非选择题的院校报考会相对没那么激烈,但是复习过程会比较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