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耿睿)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0〕4号),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政治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新增列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自2021年起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据悉,全国31家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本次共增列学位授权点46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201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9年增列的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名单,兰州大学名列其中,每年可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自主审核增设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这意味着兰州大学将享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为加快科学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兰州大学而言,学校可根据办学目标和学科发展现状制定学位授权点发展规划,支持发展势头好、社会需求高、学科实力强的学科申请博士学位授权。另外,学校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进一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截至目前,兰州大学共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2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一所大学的发展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对于其大学资金的支持、科研器材的采购,以及是师资力量的发展等,这些都是一个区域大学很关键的部分,而且也获得了较多游客的赞赏,当然,随着我国对于不少线路的持续重视下说,也有很多城市都会因此而获得更大的进步,当然,对于它的教育意义也更突出。这所大学就是渤海大学。这所大学从发展历史,以及是区域间区发展教育意义的提升等,都会起到比较强的推动作用,而且伴随着我国很多城市都很重视对教育的建设,像是这所大学的发展就是其中之一,很多大学的发展意义也会起到很大的影响力,而这也令当地人感到很有价值的部分。这所大学在辽宁区域中很受重视,它在辽宁的锦州松山新区,其实对不少学子来说,对这所大学还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它的名字是以海命名的,这就导致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所在位置和属性,而从其大学的历史变迁中看,它是从锦州师范学院改名成如今的渤海大学了,虽然辨识度低了,但对其大学的教育名气提升还是有作用的。同时在其大学内,它的教育学科重视程度也比较高,特别是对学科的建设,它更是拥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是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它的大学也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所以在学科内的建设和学术氛围上也就更突出的了,毕竟是当地一所很有地域作用的重点性大学。其也是辽宁被低估的大学,因为它在全国的名气很低,但在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它也有很高的地域意义,像是它的师资力量就很强,主要是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和辽宁省特聘教授等众多教师参与任教,可见对于学子的培育上也格外看重,只是如今它却是一所被低估的大学了,也比较令人遗憾。大学的发展一直以来都很受重视,因为很多大学的区域发展寓意也显得比较突出,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取得大发展的背景下,很多城市都很依赖大学的教育,也对其大学的教育发展对人才的培育程度,所以通过对这所大学的仔细管理下说,也让不少人都感到很有地域意义的了,所以它被低估也显得比较无奈的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0〕4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作为2019年安徽省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我校自1984年起开始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有着较好的学术传承,具有较为鲜明的学科特色。2016年3月10日,学校与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合作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在研究生院的指导和支持下,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基础上,结合与安徽省委党校开展的共建模式,积极申报动态调整增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6月21日经校学位委员会正式审议通过。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大力加强了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2019年6月25日,学校与武汉大学签署“武汉大学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协议”,通过借鉴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科发展经验,充分发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雄厚师资力量的支持作用,加快推进了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步伐。此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正式获批,是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的新起点,对于加大思政课思想性、理论性资源供给,推进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未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抓住机遇,坚持学科导向与教学导向相结合,关注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结合校情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研究,把学科研究方向凝聚到服务思政课教学上来,强化科研成果对思政课教学的支撑,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潜心立德树人、执着攻关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期编辑:刘源渤
上一篇文章我们讲了教育部公布的新增硕士学位点的情况,现在咱们一起来看看关于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具体情况。1、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只有三个,分别是北京大学一个,厦门大学两个。2、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81个。3、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89个。4、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11个。关于撤销的硕士学位,对目前有的考生来说很重要,如果你之前对这个学校该专业比较喜欢并且已经付出努力了,那么应该赶紧调整复习方向了。关于被撤销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近几年招生不理想,还有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佳导致就业不乐观等等,那么就可能涉及被撤销了。上次跟大家介绍过很多研究生导师不喜欢被要调剂的考生当作“备胎”也是这个原因之一,毕竟大家都喜欢奋进的人。好了,关于教育部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情况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大家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考的专业和学校做进一步了解哦,包括历年招生情况和研究生就业状况。只有对各方面尽可能地认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并对未来发展做到科学规划。有什么想法大家积极在评论区留言吧,期待与你们一起探讨。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2017年,四川有21所高校和2个单位审核增列了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电子科技大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四川农业大学的植物保护等7所高校的8个学科被授权一级学科,不再保留二级学科授权点。此外,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括四川大学的医学技术、西南交通大学的数学等6所高校的7个学科。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工程博士。快来看看有你的母校吗?【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赵雨欣 图片据教育部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名单中涉及江苏两所高校,常州大学增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盐城工学院增列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工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 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 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编辑:付静审核:王海超
关于青海省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根据《青海省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青学位委〔2020〕2号)要求,11月10日-12日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三所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的新增15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核查,现将资格核查通过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5日—19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联系电话: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电话 0971-6312917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电话0971-6310543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0971-6300090附件:1.青海省2020年申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格核查通过名单2.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及研究生培养方案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1月15日来源/青海省教育厅网站责编/何娴珺监制/钟自珍 总监制/薛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广西有哪些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名单有哪些?赶紧跟日报哥一起看全名单,认准这些高校学科和学位↓↓↓来源|综合微言教育、中国政府网编辑|沈程责编|唐莉莉值班主任|黄俪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精彩推荐到柳州看花?看拍花的人都笑到你疯!徐绍川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具体名单有哪些?随小编一起看↓↓↓ 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需求。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内涵式发展。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研究生教育还比较薄弱,对国家区域、民族发展战略的支撑还有待加强。必须坚持服务需求,针对上述短板弱项,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布局和平衡充分发展。二是坚持质量导向。在我国学位授权体系布局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高质量发展既是必须落实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因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设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导向,确保申请单位的基本办学质量;其次,通过组织高水平专家严格复审,对申请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三是满足人民需要。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各地、高校发展本地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和近十年没有开展新增单位审核的现实情况,在保证质量水平的前提下,以合理的博士、硕士单位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四是坚持以评促建。质量导向应贯穿于学位授权审核的全过程,既要在批准前的审核端强化质量,也要在批准后的建设端强化质量。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门作出决议,为保证质量、促进建设,对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使已经通过了审批,也要求其主管部门制定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支持新增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相应的办学水平。二、此次公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依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有六个环节,包括学校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对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关于推荐名额。对于有高校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推荐名额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高校都可推荐。同时,考虑到申请基本条件发布时间较短和各省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迫切需求,对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省(区、市),可按照国家、区域的需求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一所(此类申请高校以下简称“按需推荐高校”)。按需推荐高校的评议程序由各省按程序组织推荐。二是关于复审。对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无论是达到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还是按需推荐的高校,都要参加复审,且是差额的。对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只对按需推荐的高校进行差额复审,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不再进行复审,仅进行材料核查,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上述程序,国务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最终审批通过28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省(区、市)均有高校新增为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新增博士硕士单位的标准是什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复审中,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单位进行把关,博士硕士单位在水平要求上有一定差异。一是办学方向与特色。新增单位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二是师资队伍与水平。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合理,部分教师担任过研究生导师,新增硕士单位导师比例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三是人才培养与质量。现有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四是科学研究与贡献。应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师均科研经费充足。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若干高水平学术成果,有多项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或被政府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五是条件支撑与管理。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具有支撑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科研平台;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有实质性成果;学校生均经费收入合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健全,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较好。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强化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重点考虑了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优先支持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高校;二是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具有重大国家战略意义的高校;三是优先支持填补国家空白领域的高校;四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高校和民族高校;五是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布局在非省会中心城市且该城市没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别是一些办学年限长、对区域支撑作用强的高校。在复审过程中,专家组按照上述五条标准和五条政策导向,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四、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并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因是什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批准了复审中专家同意票数在三分之二(含)以上的2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高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根据复审专家组希望适当增加学位授予单位数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特别程序,对复审中专家同意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的10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和1所申请硕士单位高校,是否列入审批议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将这些高校中得票在二分之一以上的4所申请博士单位高校作为审批对象,列入审批程序。经表决,批准这4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余高校虽然进行了公示,但没有进入审批程序,未被审批为新增博士硕士单位。五、对于仍需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如何加强建设?对照申请基本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28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9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仍需加强建设的有21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5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建设方案,在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师资队伍、支撑条件等各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针对性地补齐这些高校的短板,使其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办学水平,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经统计,建设举措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凝练办学方向和目标,破除了“等靠要”思想,更加聚焦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动力明显增强。二是显著增加办学经费,统筹财政、社会、自筹等多元经费渠道。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立“编制池”等多个办法,预计增加教师编制两千五百余个。四是着力优化在校生比例结构,特别是部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通过大幅度的调整,推动全校整体办学结构的优化。五是更加重视科研育人,创新机制,采取支持实验室及平台建设、保持师均科研经费稳步提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校企校地服务与联系等多种措施,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发挥科研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六、未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否能够常态化实施?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新增学位授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今后将按照此规定,定期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来源:微言教育
原标题: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公布3月27日,国务院学位办今天公布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经各省推荐和材料核查,进入专家复审程序的新增博士点1429个,通过复审和公示655个,通过率为45.8%。其中,通过的博士点中原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83个,完全新增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只有372个,通过率仅为33.4%。二级学科博士点升级后,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范围内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再保留,对应减少3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此次学位授权审核改变了过去以分配数量指标为主的审核方式,更加突出质量在审核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补短板强弱项,着重解决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区域不平衡、边疆民族地区比较薄弱、对行业支撑还存在空白等突出问题,坚持稳中求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说,2017年的授权审核工作经过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制订申报指南、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省级学位委员会核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公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审批等7个环节,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此次学位授权审核从条件标准、政策导向、专家机制方面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严格把关。在评审上,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通讯评议。评议采取票决制,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共有1145名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参加评议。硕士学位授权点主要依托各省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了材料核查。(记者 万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