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6日讯(通讯员 徐照宜)日前,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学联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圆满闭幕。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的小组作品《外汇风险攻坚战: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问题与对策——对4种类型80家工业企业的调查研究》荣获特等奖。该小组由来自金融与统计学院的胡坚强、方泽、赖春和肖元海4位同学组成。在导师杨胜刚教授、徐照宜博士的带领下,自2018年末开始,小组开展了调研工作,并历时八个月最终完成调研报告。杨胜刚教授和徐照宜博士在调研和报告书写过程中给予了调研团队极大的支持和指导。报告初稿完成后,杨胜刚教授从多维度提出外汇管理框架的构建建议,极大加强了作品深度和学术内涵,提升了整个报告的视野和格局。在整个报告形成过程中,徐照宜博士全程跟进,从在细节上不断创新,通过对正文内容的不断改进,力求将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目前,这份调研报告也得到了商务部智库、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金融学会、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多家机构和智库的关注和认可,并表示此报告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较高的参考价值,此调研问题也是国家亟待填补的调研空白。
抖音的属性决定女博士的悲剧抖音似乎有魔力能够让人在有限的极短的时间之内,喜欢上他。它上面有无数的创造者,也有无数的观众,每一个创造者都是一个观众而每个观众也都是创造者。很多人在上面成了网红获得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物质收益获得了大量的金钱和财富。成为了中国第一批网红。网红带动了一种网络草根能够致富的效应。大家疯狂地涌向了这短视频的创作,然后短视频成为一个产业。无数的人都想从中获得一杯羹,而且是利用资本获得更多的收益。投一分钱收货,十分钱。这样抖音就更加的火了。抖音面对的对象,主要是我们大众,是我们每一个喜欢娱乐的神经,我们每一个普通生活的民众。抖音不是一个高大上的,高端上档次的平台,他是民中的一个娱乐平台,而且是一些比较世俗通俗的娱乐视频。也就决定了它的消费者群体文化水平一般。若更加准确一点,大家在抖音中不是要接受高大上的东西,而是用一种娱乐的吉欢快的心态去接受一些。耳濡目染的接触到一些自己所熟悉的喜欢的一些社会上的世俗视频。很多有高学历者也参与到其中,或者说有真知灼见的公知领袖也来到了抖音,网络大v明星也来到了这里。抖音成为了一个中国个路人的表演舞台,成了中国最大的一个网络视频平台。其中具有一些高学历者参与到其中,也火爆了起来。这几天有一个女博士,火了,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遭到了网友的指责和谩骂。他的人设崩塌了。这个女网红的博主名字叫相宜。原名是张婷,陕西西安地区的女孩儿。她在抖音上的基本介绍和视频中传递出来的信息,她是一个硕士两年博士三年的女博士,然后长得非常的漂亮,讲的内容也非常的清新和脱俗,非常的正能量。她讲自己的身世,讲自己经历过的人生历程,她做过讲解员,做过销售员等等等等。讲一些国学的内容,讲各个地标的建筑。慢慢的火了,然后再近一个月,他涨粉700万乃至900万,最终粉刺数量达到千万成为了抖音上头部网红顶级网红。就在这他开始了自己的直播,是非来了。在直播之中他会谈论一些固定的主题,我听了一些谈吐,非常的优雅,讲述的也非常的认真。但是就在前两天发现她在直播的过程中哭泣了。然后镜头不再对向她。今天我发现网上说大家都质疑她的学历,认为她的女博士学历是假的。学历造假,意味着诚信。大家都很敏感。但是我想说,这个事情肯定是造不了假的。张婷也是这样辩解的大家可以去学信网上核实。但是很多人都不信,然后很多人都来蹭热点,掀起了所谓的女博士网红相宜,高学历事件大揭秘揭露张婷学历造真相等等等等。一些无良的抖音号,博主为了博取眼球,获得流量去大肆渲染张婷在视频之中有对自己的经历和学历有夸大的成分。然后狠狠的在她哭泣的面庞上踩上了一脚。后来我听一个博主他的分析非常有道理,他认为相宜的学历应该是真的,她那些经历也是证明了他在成长过程中奋斗向上的历程。她可能对出的学历是个大专,但是她通过自己努力最终实现了梦想,拿到了博士学位。她在读书过程中,可能跟自己的学长谈过恋爱,自己的学长对自己的学术提供过帮助,自己的学历拿到获得了学长的很大帮助,后来两人分道扬镳。但这两者是同时发生的,并不是一个递进关系,因为有了学长才考了博士,有了博士学位,然后抛弃了学长,这其中的很多隐私,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发现或者无法说明其中的细节。真相只有他们知道,但我相信相宜的学历是真实的,否则他也不会这样出镜,大胆的在一个公众网络上去露脸,去讲述自己的经历和学历。但是那个博主说的一句话也说明了张婷学历遭到无端的质疑和指责。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抖音账号抖音平台的属性决定的抖音平台多数是普通人,而张婷是博士。博士不在搞学术,不是长的人老珠黄,不是一心问学,而是到抖音这样的平民账号中,去直播,去发视频,去挣钱。所以大家心里感觉不平衡。白天鹅长的白没有错误,但是落到乌鸦群里,乌鸦就认为她长得白是一种错误。因为她白天鹅抢了乌鸦的风头。张婷抢了很多网红的风头很多,网红努力了好多年,也没有出人头地,而张婷简简单单的170多个视频,一个月的时间成了头网红,然后嗯,直播一夜的收入达30万,所以大家感觉它动了自己的奶酪。社会妒忌强者,喜欢八卦强者缺点我们这个社会似乎对比自己强的人都心生敬畏,但是敬畏之中都透露着一些酸酸的感觉,进而引发对强者的妒忌。因为强者往往拥有我们想要,但又得不到的东西。强者在自己的拼搏下,拥有了诸多光环,拥有了著作等身,金钱满屋,满天下的美名。这么多的好事都归结于强者,那些优秀的人,这让我们占多多数的普通人心里感到很不爽。因为强者好东西多了,那我们就会相对的少了,而且他们很可能会从我们身上赚钱,因此,名人是非多,找人妒忌就是一个普遍的历史现象。人多不患寡,而患不均!我们会从强者的鸡毛蒜皮中找寻它的不完美之处。然后,抓住蛛丝马迹猛烈的攻击似乎自己战胜了强者在攻击之中,在言语的谩骂指责之中,获得了人生最大的欢乐,看别人越惨,自己就快乐。自己的快乐一定是建立在别人的快乐的基础之上,这是多么的病态的心理,但这是多么正常人的心理。地瓜说:找好自己的山头野蛮生长,华人遭排挤一个原因就是去了别人的山头我们现在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着生活拼搏着想打出一片天地。而这就让我们见钱眼开看到什么赚钱赚什么,但是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因为容易赚的钱并不一定适合我们去赚,容易赚的钱,我们看似太容易,但实际背后有很多的猫腻,其实水很深。就像张婷闯入了那些初中生高中生遍地的抖音之中,抢了他们的饭碗,动了他们的奶酪。所以他就会遭到抨击。因为这是他们生活一个重要来源,是他们能够获得衣食口粮,轻轻松松获得好收入的宝地。这是他们的山头。谁来的晚就应该比他们惨,不应该超越他们更不能比他们做的好,收入的多。这是他们不可以接受的。就相当于我们本地人不能接受外地人来到我们当地做买卖。而且,最忌讳的是当地人的买卖不如外地人做的好,那么外地人的厄运就来了。就像我们古代海外华人在东南亚非常的勤劳,积攒了很多的财富但是招致了当地人的仇恨,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大屠杀。我们的同胞就这样在异国他乡遭受到了,像张庭受到一样的暴力。只是那是真正的流血式暴力,而张婷,这是舆论的暴力没有流血,但是她的心在颤抖,也是在流血。华人闯入了别人的山头,就应该低三下四,夹着尾巴做人,活的差一点正常,超越了他们不行。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凭借自己的本事自己最擅长的技能,建立好自己的山头。争取不让别人来抢我们的东西,然后我们也不去抢别人,因为那样很危险,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等待着我们。我们要克制自己,坚持本心,不要这山看着那山高。
日前,一夜爆红的女博士相宜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粉丝马上就要突破千万。而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有网红八卦质疑相宜博士身份,导致女网红相宜泪洒直播间,让不少粉丝心疼不已。如今,关于相宜是不是女博士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探讨的必要,经过证实,女网红相宜确实是货真价实的西安某高校女博士,大家的关注重点是,女博士该不该做网红这件事。到目前为止,质疑相宜身份的网红八卦已经道歉,相宜在自己的简介中写道:正在收集材料,对接法律援助,大家勿念。坦坦荡荡,宠辱不惊。至于相宜如何维权暂且不论,不过,对于博士该不该做网红这件事,外界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事,能够给大家带来正能量,让大家看到农村女孩的逆袭,做网红有何不可,别人土木工程毕业就非要从事相关行业,没有必要吧。也有网友认为,博士不搞科研就是不务正业,靠博士身份制造话题更是不妥。总之,外界对于女博士相宜的一夜爆红,争议还是很大的。其实,早在两年之前,这个话题就被讨论,交大博士夫妇也是给出了答案。当年,交大博士公式相声创始人李宏烨郑钰夫妇参加《相声有新人》节目引发热议,节目中,李宏烨因为和评委郭德纲互怼更是引发热议。当年,也有网友评论,好好地博士教书育人就好了,为什么非要说相声,干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过,李宏烨夫妇依然坚持说相声,后面,李宏烨和他的新语相声也是红极一时,受到了不少观众的追捧,也获得了相声名家姜昆的认可。只是,这段时间,公式相声没有多少新作品推出,大家的关注度不如从前。另外,在央视综艺《上线吧!华彩少年》中,也有一位清华研究生放弃学业参加选秀,让甄子丹、王佩瑜等导师非常惋惜,认为其不应该放弃学业,去做一位歌手,也不具备这样的天赋。随后,潘超也是晒出了自己的学历证书,自己并没有放弃学业,已经研究生顺利毕业,只是想要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喜欢唱歌,未来还会去搞研究。不管怎样,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自由和选择的理由,博士和普通人一样,也有自己喜欢和追求的兴趣爱好,普通网友无权干涉别人的选择,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多一些宽容和理解,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呢?希望未来能够更加美好吧。
不到现场,照样看最干货的学术报告!嗨,大家好。这里是学术报告专栏,读芯术小编不定期挑选并亲自跑会,为大家奉献科技领域最优秀的学术报告,为同学们记录报告干货,并想方设法搞到一手的PPT和现场视频——足够干货,足够新鲜!话不多说,快快看过来,希望这些优秀的青年学者、专家杰青的学术报告 ,能让您在业余时间的知识阅读更有价值。人工智能论坛如今浩如烟海,有硬货、有干货的讲座却百里挑一。“AI未来说·青年学术论坛”系列讲座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主办,百度全力支持,读芯术作为合作自媒体。承办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协办单位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生会、网络中心研究生会、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微电子学院学生会。“AI未来说·青年学术论坛”第六期“机器学习”专场已于2019年6月23日下午在中科院举行。南京大学赵申宜为大家带来报告《SCOPE: Scalable Composite Optimization for Learning》。Shen-Yi Zhao is currently a Ph.D. candidate of the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Nanjing University,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Dr. Wu-Jun Li. Before that, he received his B.S. degree from the 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at Nanjing University. His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parallel and distributed optimization for large-scale machine learning. He has published four first-authored papers at top conference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machine learning. He has won multiple awards including national scholarship and Bai scholarship.报告内容:Many machine learning models, such as logistic regression (LR) and support vector machine (SVM), can be formulated ascomposite optimization problems. Recently, many distributed stochastic optimization (DSO) methods have been proposed to solve the large-scale composite optimization problems, which have shown better performance than traditional batch methods. However, most of these DSO methods might not be scalable enough. In this talk, I will introce a novel DSO method, called scalable composite optimization for learning (SCOPE). SCOPE is both computation-efficient and communication-efficient. Theoretical analysis shows that SCOPE is convergent with linear convergence rate when the loss function is smooth and strongly convex. Furthermore, empirical results on real datasets show that SCOPE can outperform other state-of-the-art distributed learning methods, including both batch learning methods and DSO methods.SCOPE: Scalable Composite Optimization for Learning赵申宜博士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介绍、SCOPE方法、非凸的模型和结论等四个方面。他首先介绍了如何学习一个模型,即先收集相关的数据和选择模型,再选择相应的优化器,然后通过迭代获得最优的模型。以此为基础,引入了合成优化的方法,损失函数为所有样本的损失函数的平均值,优化目标为最小化损失函数来获得与理论最优参数值距离非常小的模型的参数值。并以逻辑斯蒂回归(LR,Logistic Regression)和支持向量机(SVM,Support Vector Machine)的方法为例介绍了它们的目标函数和随机梯度下降(SGD,Stochastic Gradient Descent)的优化方法。现有的数据集的规模越来越大,如包含14,000,000 张图片的 ImageNet 数据集和包含 2,500,000,000个单词的 English Wikipedia 数据集,一般来说,数据集的样本数目越多,训练所得到的模型的泛化性就越好。由于数据集的规模太大,为了提升计算效率,需要用分布式的方法来训练模型。由此引出了传统的分布式算法:分布式系统中有不同的worker,每个 worker 都有自己的数据集,每个 worker 在所拥有的数据集上进行采样,然后分别计算每个worker的梯度,并把这些梯度发送给server来更新模型的整体参数,再把更新后的模型的整体参数回传给每个worker,如此不断迭代优化,直到模型收敛。此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分布式算法,如异步的 SGD、SVRG、SDCA和 SAGA,分散的 SGD 以及块坐标下降等算法。但这些算法都有一个问题,就是需要频繁的通信,即每计算完一个梯度就要与别的机器进行通信,这样会带来O(NT)的通信开销,N通常是非常大的,因此算法的速度就变得非常慢。为了解决频繁通信的问题,他们的团队提出了一种新的分布式SGD算法叫做SCOPE。该方法主要有三点贡献:一是局部学习(local learning),每一个worker可以更加的自主,并且可以减少通信的开销;二是对于光滑的严格凸函数有线性收敛速度;三是可以使用恢复规则来处理高维稀疏数据。接着赵申宜博士介绍了SCOPE算法的框架:分布式系统中有不同的worker,每个worker都有自己的数据集,每个worker在所拥有的数据集上进行采样,并计算每个worker的梯度,并通过计算的梯度来更新每个worker的模型参数值,然后把所有woker的模型参数值传递给server,更新后的模型整体参数值即为传递到server上的所有参数值的平均值,再把模型整体参数值回传给每个worker,如此不断迭代优化,直到模型收敛。与传统的分布式算法的不同点是,该方法向server传递的是每个worker的模型参数值,而不是每个worker的模型参数的梯度值。赵申宜博士介绍了SCOPE的框架之后,又详细讲解了SCOPE的算法,受SVRG算法的启发,SCOPE算法计算的梯度为全梯度;采用局部学习的策略,使用每一个worker的本地数据来更新每一个worker在不同时刻、不同样本的模型参数值;在该算法的内层循环中没有通信。赵申宜博士在讲目标函数时,先讲解了局部目标函数,即通过最小化该目标函数来获得每一个worker的局部最优参数。并由此引出了局部-全局差异性的指标,以及如何通过该指标获得好的数据划分。接着讨论了SCOPE算法的收敛性,并进一步讲了非平滑正则条件下SCOPE算法及其收敛性。通过SCOPE算法的通信复杂度,可以进一步推断出局部学习可以减低通信的次数的这一结论。在展示实验结果之前,先讲解了如何使用SCOPE算法处理高维稀疏的数据,即仅仅更新模型中与样本中非零值坐标位置处对应的参数值,该等价条件可以通过恢复规则来保证。然后讲了在rcv1和avazu数据集上使用8个CPU训练的逻辑斯蒂回归模型和Lasso模型的实验结果。实验结果表明:从梯度和收敛时间角度,SCOPE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有很大的优势,且在一定worker范围内,模型的加速随worker的数目的增加而线性增加。然后又讲到了非凸函数模型,非凸函数表示模型存在很多局部极小值,此时局部学习的策略受到限制,可能的原因是由于训练的样本数目不够大。为解决该问题,提出了在同步SGD算法中压缩每一个worker梯度的GMC算法,可以把模型的开销从O(d)降低到O(rd),其中r≤1%。并进一步展示了非凸函数在CIFAR10数据集上训练ResNet20和AlexNet模型中的实验结果。最后,赵申宜博士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总结:面向通信的有效分布的SGD算法,对于凸函数模型,可以使用本地学习策略的SCOPE算法;对于非凸函数模型,可以使用用于稀疏通信的压缩梯度的GMC算法。留言 点赞 关注我们一起分享AI学习与发展的干货欢迎关注全平台AI垂类自媒体 “读芯术”
“我是真的出身在农村寒门,大学四年的本科学费都是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我在博士论文致谢里,首先感 谢的是国家的资助和培养!我感谢我们的中国教育,因为他不会让一个诚心想念书的人,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我就是那个受益者!我也感谢我的父母他们都是最普通的农民,但是却倾尽所有,砸锅卖铁也要供我读书下去……….我相信读书有用,我相信努力的意义,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是那些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忍耐,让我爬到了学历的最顶峰。我也相信我曾经为这付出的努力和汗水,在将来都会成为我生命里最重要的支撑。都是我安身立命之本!苏轼说:古之力大势者不为有超世之才,亦为有坚忍不拔之志!论语说是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这是相宜女博士网红的一段满满正能量的一段视频。由于相宜不仅年轻漂亮、清纯美丽而且还有一个博士头衔,她在DY视频里不传递着正能量,所以,她在DY里非常火,粉丝更是直逼千万….然而,最近相宜却受到了质疑:什么学历造假呀、什么博士不去搞研究去排视频呀、有团队包装呀等等。近日她在直播室面对黑粉的质疑竟然哭得一塌糊涂,梨花带雨,看完她的直播我的感触很深:她从一个端庄严肃的女博士被舆论搞的瞬间崩溃,哭成一个泪人…….她真的有错吗?她的错究竟在哪里?我们不能否认,任何人看了她发的视频都无不被她的学识她的书香气息所打动,她发的每一个视频都是满满的正能量,这也是当前众多的小视频平台所最奇缺的!整容可以修整你的外貌,但是一个人的学识和书香气质是整不出来的。在当前的时代孩子们需要的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平民榜样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这也是相宜视频最可贵之处。如果说相宜有错的话,我们只能说,她火得太快了,火得让人嫉恨了!我们也不得不佩服当前的网络暴力真的太可怕了!因此,当前相宜博士真的要选择以后的人生之路了,是走自己的博士专业路线呢?还是走网红赚钱的艺人路线呢?脚踩两只船长久下去是行不通的!时间长了人会分裂和崩塌的。所以,该舍弃的必须舍弃!虚拟的形象与真实的生活毕竟是有差距的,如何将诗和远方与柴米油盐进行融合?如何从虚拟的镜头中回到现实的生活中,这些都是相宜女博士必须要面对的。最后祝愿相宜女博士好运!
01短期看,诱惑太大最近出现的造假事件太多了。第一件就是《令人心动的offer》里有一个选手,因为简历造假,被取消掉了所有的实习成绩。被取消的,可不光是实习成绩,可能是他近10年的就业机会。这一造假其实比较常见,在简历上说了自己没有做的事情,会计事务所的实习经历就是他自己瞎造的。他也发微博回应,诚恳道歉,并且接受一切后果。只是代价确实有点大。《令人心动的offer》收官,那么多人都拿到了心仪的工作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甚至红了,而他的造假事件被放大和扩大,未来10年的路都不好走。第二个造假事件就是前一段时间上了热搜的抖音女博士,相宜博士的学历造假事件。不过这件事情并没有一锤定音,大家都在等待后面的结果。一夜爆红,千万粉丝。一般人在抖音上做5年,都不见得能够得到千万粉丝。她因为分享了自己获得博士学位的3条到5条视频,就轻轻松松做到了,多少人眼红和泛酸。所以当有人对她的学历提出质疑的时候,大家蜂拥而上,希望她能够提供学信网的信息或者学位证书,可是直播了两个多小时,她也没有拿出来。到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局,不知道。可一旦出现了学历造假,那么MCN公司和人设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任何变现都不太可能了。因为一个人一旦失去了信誉,就连带货都不允许。第三个造假事件肯定就是郭敬明的抄袭事件了,事隔10多年,他终于得到了报复,这一点挺让人唏嘘的。10多年前抄袭之后,风云变幻,他在江湖地位屹立不倒,反而越做越红,赚得盆满钵满。等他幡然醒悟了,稍微低调了,结果那件事情反而被翻出来,一击把他击中了。他的电影被下架,也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你知道人为什么会造假吗?是因为把短期利益看得比长期利益重。只要你给简历造假,就能获得这份工作。只要你给学历造假,就能够得到自己望而莫及的名利。只要你给文章造假,就可以年少成名。眼前的诱惑太大,而代价却发生在不确定的未来。人只要心念稍微一松,就容易走入歧途。02长期看,得不偿失可是造假真的划算吗?如果你是一个有能力、没有资历的人,不要造假。一旦你对资历进行造假,这会成为人生的一颗定时炸弹。等炸弹爆了,你所有的能力都被否定了,得不偿失。郭敬明最可惜的在于,他不是没有才华,他的写作水平比一般人要高,他的商业才能确实高出一般人太多。其实只要他踏踏实实努力,5年、10年早晚会出来的。可是就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造假,他这辈子都要抬不起头,恍惚活到了30多岁,说自己这一生都未得到心安。很多人说,他好歹得到了钱。但你觉得,他这个地位的人在意的真的是钱吗?在意的是自己从未得到的认可。简历造假其实很难被发现,因为我们在日常投递简历的过程当中,也会做一定的美化,可是你到节目上简历造假,如果最后没有红,没关系,一旦你大红,一定会被扒出来的。群众的眼光那么雪亮,就是监督那些走了捷径的人。我没有看过《令人心动的offer》,不过能够进入那个节目的人,实力都相当不错。因为资历造假,所以能力不被认可,这就是最大的代价。如果你没有资历,也没有能力,就更不用造假了。因为造假早晚有一天会被揭穿的。你的能力不大,所以会造成大家对你资历的质疑,谁又能瞒一辈子?在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翟天临,翟天临没有什么学历,在有一次直播的时候居然说漏了嘴,连知网是什么都不知道,明显就不是正规毕业的。就算直播不翻车,以后也会翻车。翟天临越红,他的竞争对手就越会盯着他,那么多人纠你的错,还怕揭不穿这样的一个弥天大谎吗?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有资历、没能力。有资历、没能力的人,是没有什么造假可能的,因为能力不能造假。这种人可能会拿到机会,但是走不远。所以不管你是有资历还是没资历,有能力还是没能力,造假都不可取。这个社会信任太薄了,一方面我们都在抱怨社会上充满了造假,另外一方面,一旦被抓到真实的造假证据,这个人就很难再翻身了。03幸福是心安我特别喜欢一个哲学流派,叫斯多葛学派,多次介绍过他们的书。他们说人们容易误入歧途,以为自己追求的最终结果叫名利,但其实名利背后还有一个词,叫幸福。而幸福是什么?幸福不是拥有很多、被人羡慕,幸福是一种心安。所以斯多葛哲学学派终生都在追求“宁静”两个字。他们说,如果你做什么事情,内心不宁静,一定是走了人生的弯路,这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你必须要达到一种内心的协调和宁静,才是终极的幸福状态。普通人都羡慕郭敬明们,他们名利双收,就算身败名裂,也比一般人得到了太多的东西。可是换做你是郭敬明,幸福和痛苦的比例倒真的不一定。普通人如果能够安心地过一生,未尝不是一种能力和幸运。
一月六号抖音网络美女博士主播相宜在直播时,遭到黑粉质疑:相宜是某公司人设网红,经过整容,博士学历是假的等等。相宜百口莫辩,泪洒直播间,也因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我是一个很早就关注了相宜的粉丝,一路见证了相宜粉丝的增长过程。早期的作品现在删除了,穿着旗袍的相宜介绍古都西安的人文历史,言谈举止那么得体,博学才气给抖音平台带来一股清风,自然关注她的粉丝日益剧增。我是从几十万粉丝开始关注相宜的,一百万,二百万,相宜不是每天都直播,一个礼拜就周六直播一次,相宜的抖音直播依然风平浪静,获得了不断的赞美声;粉丝涨到六百万的时候,相宜的抖音留言和直播中开始出现零星的诋毁语言,这是每个网红主播都会经历的,相宜一笑而过;最近一段时间,相宜过了博士论文答辩,取得了博士学历,发了几个励志视频,粉丝暴涨;这段时间相宜又因直播频率增加,粉丝量直逼千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黑粉在直播间质疑相宜博士学历有假,她是一个人设的网红主播。学历造假,在这个网络透明度很高的社会里,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上网一查便知,哪个公司也不会犯这个低级人设错误。事实证明相宜的博士学历是真实的,只要登录其大学官方网站一查便知。说是经过人设整容,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为了拍视频和直播,美容美颜又有什么错误吗?难道一个灰头土脸女博士做直播就是最好的吗?黑粉们喷主播不碍乎为了蹭蹭热度,为自己涨点粉丝,或者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进行诽谤。这是非常寻人不利己的事情,是有违道德底线的人。相宜在直播间洒泪,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面对粉丝的质疑,相宜完全可以一笑而过,没有必要和那些毫无道德底线的人去争论什么,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事实会说明一切。相宜之所以泪洒直播间,还是心态不成熟,社会阅历少,带着满身的书生气息。相宜,你的粉丝要过千万了,你准备好了吗?你是准备继续走网红之路,还是做自己的土木专业,一定要有个规划,脚踩两只船,到你精疲力竭的时候会翻船的。你在我心中是当代林徽因,她是一个颜值、才华超俗的女人,做到了爱好和专业齐头并进,梅开二度,诗歌写得好,建筑学艺很精湛。相宜一个三十岁的女博士,面临着结婚生子,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得问问自己,是想过一种平淡生活,还是要做一个公众人物,这都需要进行人生规划。博士毕业是一个终点,同时有是一个新的起点,希望相宜能好好规划以后的路。不管走什么样的路,做自己喜欢的事,走适合自己的路,过自己的幸福生活才是正道和王道。
近几年关于新能源的话题热度一直居高不下,毕竟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推进节能减排,营造碧水蓝天,推广和应用新能源客车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是百益而无一害的事情。近日,400余位业界大咖近期就新能源问题一起聚在宇通,搞了个大会!2月27日,来自全国各地的400余位公交企业代表及专家等齐聚一堂,参与“睿智引领全新升级·宇通新能源公交全系产品推介会”,共同探讨新形势下的新能源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之道。在此次会上宇通重磅发布了“全新升级的睿控技术及新能源公交整体解决方案”,再度引领行业迈向新高度。宇通客车国内营销总监王建军致辞政策导向更加聚焦市场需求和技术提升 行业考验升级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客车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未来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出,如何确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别是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后,新能源客车又将走向何方,无疑考验着全产业链的智慧与实力。专家深入探讨新能源客车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路在何方?在会上,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吴忠宜博士、国家电动客车电控与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尹利超博士、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宋天峰等业界专家,围绕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吴忠宜博士吴忠宜表示,新能源补贴新政提高了技术门槛,更加强调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率,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和择优扶强。而且,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贴正由购置环节逐渐向运营环节倾斜,购置环节的补贴力度将逐渐变小,直至完全退出,而运营使用环节的补贴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大。尹利超指出,国家政策未来对动力电池的比能量、能量密度、寿命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充分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经济性和使用便利性需求。宋天峰则表示,在“互联网+”大趋势下,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成全球共识,这也是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家电动客车电控与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尹利超博士全面走向市场立足技术提升 宇通技术再突破显然,新能源客车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全面走向市场,立足于技术提升。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宇通深知,只有基于市场真实需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更多技术突破,打造出让市场更加放心的产品,并为用户量身定做、不断升级整体解决方案,才能真正做到让用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也才能助推新能源客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1.睿控及整体解决方案全新升级此次,宇通对其新能源客车独有的睿控技术及新能源公交整体解决方案,进行了全新升级。据宇通高级产品经理周宝介绍,全新升级的睿控技术首先针对已上升为国家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宇通3S安全技术要求”,在防火、防水、防触电的基础上实现了“3S+安全升级”,涵盖监控、涉水以及碰撞安全升级等,确保新能源客车运营安全。宇通高级产品经理周宝同时,结合补贴新政对电池能量密度的新要求,睿控技术还进行了电池升级,不仅提高了能量密度,还提升了高原适应性。针对混合动力车型,全新升级的睿控技术则不断实现节油率升级,通过系统构型改进以及专用发动机开发等,国内典型城市工况节油率最高可达60%,且提升了高寒适应性。客户参观宇通新能源公交产品2.提前布局未来新能源客车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行业引领者,宇通对新能源客车的未来发展看得更远。会上,宋天峰围绕“智能网联与车联网发展趋势”指出,交通运输行业要实现转型升级,最有力的措施就是自身的智能化和网联化升级。而电动化是智能网联的基础,三者融合正在变成现实。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宋天峰在宇通看来,未来新能源客车将是智能网联电动客车,简言之即“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是指基于睿控电动客车,实现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调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未来客车。客户参观宇通生产车间实际上,宇通早已进行了全面布局。宇通国内营销总监王建军表示,宇通不仅专门成立了智能网联研究院,而且对公司技术和营销体系的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调整,提供更适应市场与客户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而包括行人碰撞预警、前向碰撞预警、车道偏离预警、车距监测警告、限速标志识别等技术的宇通Buseye Pro辅助驾驶系统解决方案,将于今年内在宇通新能源客车上全面应用。
注:本文原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0年04期,第126-137页。本文共计16,540字,建议阅读时间33分钟目录一、引言二、日本明治民法典的诞生及解释学发展的总括(一)明治民法典的诞生1.旧民法典制定的前夜2.旧民法典招致的批判3.由日本学者制定的民法典(二)日本民法解释学发展的总括1.德国学说继受期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争鸣期3.民法学界的自信期三、民法注释书种类的概览(一)涉及立法者初衷的资料1.立法理由书2.民法立法者的见解(二)针对学生及实务人员的注释书1.前辈法学家所著的注释书2.学者共著的新类型注释书(三)面向学者以及法官等专业人士的注释书(四)结合判例的注释书四、以《日本民法典》第176、177条为例分析民法注释的演变(一)概述(二)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分析及思考1.物权变动模式的分类2.相关的比较法分析3.关于《日本民法典》第177条的讨论以及判例的沿革五、结语 摘要:民法典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由于民法典不仅涵盖的内容庞杂、术语专业、概念抽象,且伴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各类新型纠纷层出不穷,条文规定的滞后在所难免,故法典诞生后需对其进行解释。在亚洲,日本堪称摸索司法制度健全化的先驱,《日本民法典》在诞生后的百余年间为维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颁布,框架已成型,在对其进行注释时,同样以继受比较法经验为基础,并采用相同立法体系的《日本民法典》的解释学成果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通过以日本民法为比较对象,对其立法历程、解释学发展等进行简要梳理,并基于实证性分析,剖析存有争议条文的解释方法后,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与日本相比,中国学者在进行民法典的注释研究时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困境; 第二,展开注释工作时,学者们不仅需要留意对论述顺序进行统一,而且必须慎重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关键词:民法典;日本民法注释;明治民法典;民法注释书一、 引言历经了漫长的立法摸索及诸多单行法的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 已于日前颁布,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本次立法凝聚了海内外学者的睿智以及法律实务成果。民法典是左右经济发展的基本法,自由、平等、人格尊严等核心价值始终贯穿其中。一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典不仅可促进各类交易蓬勃发展,尚能通过维护民众的财产利益及意思自治而激发社会的整体活力。由于民法典不仅涵盖的内容庞杂、术语专业、概念抽象,且伴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各类新型纠纷层出不穷,条文规定的滞后在所难免,故对法典进行注释,使其得以恰当运用是学界同仁所无法回避的难题。纵观亚洲,日本堪称摸索司法制度健全化的先驱,在跨越法典论争及旧法典夭折等曲折后,一部继受了当时先进西方法学思想的《日本民法典》于1896年诞生。虽经历了战败、高度经济发展等重要历史变革,在长达百余年间,该法典发挥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功不可没。《日本民法典》是明治维新后的全新产物,因当时的日本社会具有较浓郁的封建特色,忠孝理念根深蒂固,故该法典不仅在制定阶段备受挫折,而且在摸索如何使其迅速根植于社会的过程中,学者们付出了诸多艰辛努力。此外,为达致在短期内消除治外法权的目的,《日本民法典》博采众长,荟萃当时西方诸国的优秀立法,使得该法典无法避免规则间存在龃龉。为解决条文整合性等适用过程中呈现出的问题,学者们时常通过对母法以及该国的社会背景进行考察而探寻符合日本现实社会的处理方案,而这种日积月累的学术成果使得日本民法解释学日臻完善。在中国,民法典的框架已经成型,潘德克顿体系的采纳基本上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在对其进行注释时,同样以继受比较法经验为基础,并采用相同立法体系的日本民法典的解释学成果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本文拟以日本民法为比较对象,对其立法历程、解释学发展等作简要的梳理,并基于实证性分析,剖析存有争议条文的解释方法,为中国民法典的注释研究提供比较法上的启示。二 、日本明治民法典的诞生及解释学发展的总括(一)明治民法典的诞生1. 旧民法典制定的前夜日本在明治维新成功后便开始尝试民法典的制定,1868年(明治元年)政府创设“制度寮”,后改制为“制度局”,由江藤新平主导民法编撰工作,后于1871年,制定了近代化后首部民法草案《民法决议》。该草案主要以《法国民法典》为范本[1],融入了少量符合当时日本社会状况的规则,但受限于当时的翻译及学术水平,草案中存有较多弊端,该案在短期内经历了两次修改,为其他版本草案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照[2]。此外,这一时期,不仅司法省官僚城井国纲曾尝试在修订《民法决议》的基础上提出民法草案,司法省“民法寮”以及短期存在的立法机构“左院”也在探寻其他版本[3]。经历了上述立法探索后,日本于1876年3月重启民法典起草工作,并于1878年完成“明治11年民法草案”。该草案长达1820条,不仅全面采纳了《法国民法典》的内容,而且翻译痕迹浓重。由于该草案未能考虑日本国情及习惯,仅作出部分修订无法完全弥补这一缺陷。比如,博瓦索纳得博士在司法省民事会议上指出,日本火灾频发,完全可以缩短参照《法国民法典》规定的30年取得时效。鉴于此,立法机构于1880年决定重新制定符合社会现状的法典[4]。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阶段日本不仅在制度创设方面做了不懈努力,而且在裁判制度的近代化领域亦有相应进展。比如,有学者认为,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得知,日本在明治维新早期短短数年内便迅速完成了由垂直结构向水平结构转移的构造性变革[5]。综上所述,明治维新初期,社会变革的呼声高涨,为废除西方列强强加于日本社会的不平等条约,解决治外法权问题,明治政府于创设当初便全力推动包括立法、诉讼制度改革在内的司法现代化。从江藤新平的名言“误译也无妨,唯需速译”[6]即可窥见当时立法的急迫性。在此大环境下,各派学者各抒己见,纷纷提出他们认为符合日本传统民俗及今后发展趋势的草案。这种畅所欲言,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难能可贵,在近期的民法典修订中亦有同样感受[7]。而在裁判实务方面,民事规则的制定尚处于萌芽阶段,虽然以各种“太政官布告”形式而出现的民事单行规则逐步增多[8],依然无法满足实务界的需求。在此阶段,尽管“习惯”,“条理”已成为法源,但当法官依然无法确定审判依据时,时常会向司法省或其他行政机关作出请示并获取“指令”,这类指令汇编为《法例汇纂》(1875年)、《民事要录》(1875年)等出版物,成为该时期重要法源[9]。 2. 旧民法典招致的批判《明治11年民法草案》被摒弃后,日本于1880年设置“民法编撰局”,着手制定全新的民法典。在立法过程中,法国法学博士博瓦索纳得在财产法的制定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与此相对,“法律取调委员会”认为,由于人事编以及继承部分涉及各国“国体”及“风俗习惯”的差异,相关部分应由日本“本邦人”起草[10]。1890年3月及10月“民法财产编财产取得编债权担保编证据编”,“人事编以及财产取得编的赠与、遗赠、夫妇财产契约部分”陆续得以公布。在制定期间,编撰委员虽有变化,但博瓦索纳得博士始终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旧民法典的法国特色显著,在编别构成以及内容上两者极为相似[11]。 以《法国民法典》为范本制定的旧民法典贯穿了自由平等的精神,解放了封建制下对个人的束缚,然而该法典公布后,招致了诸多批判[12]。主要理由如下:一是法典中存在着与旧惯民情,传统国民生活相悖的内容,尤其身份法有害于淳风美俗;二是未能参照当时最为先进的德国民法典草案及英美法规则;三是编别构成方面存在学理上的缺陷;四是法典中混有公法程序性规定;五是抽象性规定不足导致法条错杂重复;六是定义性、说明性规定比比皆是导致条文繁杂;七是翻译特征鲜明。在这一时期,日本国内出现了近代史上著名的“法典论争”。围绕旧民法典是否应该施行,由帝国大学(东京大学)毕业生创立的“法学士会”于1889年5月发表《法学士会关于法典编纂的意见》[13],成为“法典论争”的导火索。随后,以法国法学派为主的“断行派”与以英国学派为主的“延期派”全面对立[14]。东京大学穗积八束教授甚至提出了“民法出而忠孝亡”的观点,诱导了社会舆论的走向。“法典论争”涉及诸多社会背景,其中,西方法律与日本民间习惯的冲突,法律家间的阵地争夺,以及政府对废除治外法权的紧迫愿望与社会矛盾之间的调整贯穿其中,最终,“延期派”获胜,政府以3年修改期为条件,重启法典编纂[15]。3. 由日本学者制定的民法典“法典论争”后,1892年日本议会决定延期施行民法商法,1893年3月创设直属内阁的“法典调查会”,由伊藤博文担任总裁,西园寺公望任副总裁。两人对民法典的态度有所不同,伊藤专注于国家富强,无视人民基本权利,而西园寺曾留学法国,深受自由主义思潮影响,时常在调查会会议中阐述自身观点[16]。调查会委员控制在50名以内,而穗积陈重、富井政章、梅谦次郎这三位东京大学教授则作为主查委员,在起草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多次调查会会议后,明治民法1-3编(总则、物权、债权)于1896年提交国会,而4-5编(亲属、继承)则于1898年公布。法典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年内完成,这不仅与三位起草委员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而且旧法典在修订时发挥的基石作用亦不可忽视。具体而言,起草过程中不少条文沿袭了旧法典的精髓,其中部分条文,比如本文稍后将作详述的第177条则是原封不动地延续了旧法典第45条的内容[17]。就法典的法源而言,有学者指出,与主要以法国法为基础的旧民法典不同,明治民法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参照了各国立法,其中包括了瑞士债务法、奥地利民法、普鲁士普通邦法、萨克森民法、德意志民法第一草案、第二草案,以及隶属英美法体系的加利福利亚州民法、纽约州民法草案、印度契约法等。而立法者梅博士则以谦虚及公平的态度整理、评析了各国制度的特色[18]。此外,另一位起草人穗积博士早年留学英国,若查阅《法典调查会议事速记录》即可发现,该记录中时常引用英国判例,由此可见英美法对明治民法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19]。就法典的特征而言,在财产法领域,首先,明治民法采穗积博士的意见改罗马式编纂方式为德式潘德克顿体系[20],重新安排了编章构造,修补了形式上的缺陷。有学者认为,采用潘德克顿体系不仅能发挥梳理旧民法典条文错杂的作用,而且这种立法方式简明扼要,符合交易规则的需求。不仅如此,在法典中区分债权和物权还有利于促进增长商品流动过程中的自由主义[21]。其次,立法者在侵权编中坚持采用过失主义原则以确保民众的自由经济活动不受妨碍[22]。而在家族法部分,立法者充分尊重日本社会独特的家族制度[23],强化户主的权利,在继承编中规定家督继承制度以保障户主权的继承[24]。总体而言,法典的基本原则不仅符合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基本国策,同时也应对了日式资本主义的特征[25]。 (二) 日本民法解释学发展的总括1. 德国学说继受期如上所述,19世纪末诞生的《日本民法典》是继受西方法律的产物,因此相关内容与日本既有的习俗、规则之间存在断层。为了对抽象条文规范加以具体解释以便用于纠纷解决,法典在施行后日本学界便开启了外国学说继受时期。尽管围绕法典中各外国法影响所占具体比例存在争议[26],但由于起草过程中参考德国法部分比比皆是,且法典采用潘德克顿体系,因此学者受德国学说的影响甚巨,川名兼四郎博士,石坂音四郎博士,鳩山秀夫博士为代表性人物。在这一时期,涉及立法者意思说、法律意思说的学术书籍散见于世,而明治民法起草人之一的富井政章博士倾向于主张前者[27]。再如,学说继受期的代表性人物石坂博士认为,形成基本概念时应该遵循目的或价值作出判断,即,按照价值判断运用逻辑方法明确大前提中的概念。通过逻辑方法推演出的结果不符合现实生活时,那也只是法律自身的缺陷,而并非是解释方法的缺陷[28]。由此可见德国法学在学说继受期所获有的巨大影响。有学者认为,大正(始于1912年)至昭和(始于1926年)初期,日本法学界虽呈现转机,少数优秀学者会对当时的法解释学作出反思,但多数仍停留于迷离状态[29]。在概念法学盛行的阶段,最具影响力的批判来自于末弘严太郎博士。末弘博士虽师从川名兼四郎博士,但却对德国法万能的倾向敲响了警钟,认为研究法律需要依靠判例与新闻,前者有助于了解法典如何结合事实进行适用,后者则能提供掌握现实社会动向的重要素材。末弘博士还强调,在思考法律问题时,不能仅仅依附于概念或是发挥想象力创造某种概念,脱离现实生活讲述法律不仅相当危险而且毫无意义[30]。末弘博士的批判对学界造成了巨大冲击,此外由于判例研究在当时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观点在该时代背景下具有重大意义。2.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争鸣期总体而言,二战后日本迎来了法解释学高度发展期。渡边洋三博士认为,触发当时法解释争论的直接契机是,政府肆意解释宪法招致了民众的不信与不安。具体而言,由于日本战后特殊的政治状况,法与权利之间出现了激烈矛盾,政府大幅超越其通常拥有的目的性解释的权限肆意解释宪法,这引发了学者广泛的关注[31]。而在民法研究领域,来栖三郎博士在1953年秋季举行的日本私法学会上所作的报告激起了学界的巨浪[32]。来栖博士认为法律解释并非绝对的客观认知,而是在法律赋予的复数结论中挑选出一个优于其他结论的主观性价值判断。在来栖博士提出其直率的观点后,学者间展开激烈讨论,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川岛武宜博士[33]强调结合社会学进行法解释的观点[34]。川岛博士所著的《所有权法の理论》堪称结合民法与法社会学研究的不朽之作,该书不仅受到了“该书是战后民法学有决定性影响的”私法理论核心大作这样的高度好评[35],同时也是法社会学领域的经典名作。法解释学论争涉及的范围较广,除了上述法解释的客观性、唯一正当的解释是否存在这类论点外,甚至还涵盖了解释者的责任[36]这样的问题。由于争论的内容过于抽象化、理论化,日本学界最终未能就论争达成一致见解,学者们转而思考能够适用于具体事例的解释方法,而利益法学的解释方法恰好产生于这样的时代背景。利益衡量理论的倡导者为同属东京大学的加藤一郎博士和星野英一博士,两位学者均主张结论先行性的观点,即事先通过具有主观性的利益衡量来判断纠纷中的哪一方更应该受到保护,但两者在概念用语和思考路径上有所不同。加藤博士采用利益衡量这一术语,认为通过法规得出唯一正确结论几乎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由法规而产生的理论构成不是为了推演出结论而存在的,其目的在于作出理由说明。而在进行理由说明的方法中,既有概念法学中由上至下的演绎型方式,也有由下至上的归纳型方式,两者浑然一体。实际上,人们在不断重复思考假设的结论以及用于验证该结论的理论构成的过程中,得出一个最终的判断[37]。星野博士则使用利益考量一词,认为从效果入手就是首先对互相对立的各种利益和价值进行筛选,然后从多方面对这些利益和价值作出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随后需要将该结论同既有的规范进行结合作出具有说服力的阐述[38]。对于两位博士思路的差异,濑川信久教授认为,加藤博士思路如下:一是抛开法规,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二是探寻理论构成;三是如有必要通过利益衡量修改结论。而星野博士的思路如下:一是适用法规得出结论;二是通过利益考量分析结论的妥当性;三是如有必要修改由第一步骤的思考所确定的结论[39]。值得一提的是,在二战后的日本,除了上述理论研究得到蓬勃发展外,马克思主义学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该学派在战前遭受军国主义的压制,战后又快速得到了恢复[40]。而在民法学理论以及教材方面,我妻荣博士的教科书、体系书可谓独树一帜,广为流传。对此,加藤雅信教授认为,我妻学说的特色在于,避免对各种要件的外延进行明确定义,通过某些具有标语性、比喻性的命题让判断标准分解,使其不僵硬死板,以维持解决具体纠纷时的个案妥当性。其结果,针对如何确保个案妥当性和判断基准性,我妻法学能以中庸的形式加以调和,这也是我妻学说能在实务界被广泛接受并成为通说的原因所在[41]。综上所述,二战后的日本民法解释学在较短时间内摆脱了概念法学的束缚,在摸索本土化的道路上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加藤雅信教授认为,在这段时期不仅日本判例研究已极为盛行,而且学者也能够通过分析社会状况去探索相应的法律规范,因此二战后的民法学已呈现出相当独立于外国法学的面貌[42]。 3. 民法学界的自信期《日本民法典》自诞生后为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尽管民法典中绝大多数的规定来自于西方法律,但在适用过程中,得益于诸多法学家的不懈努力,解释上并未出现长期僵化的弊端。对此,有比较法学者认为,日本百余年来的民法学研究历史,可以总结为经历了模仿法学、概念法学、实践法学、利益法学的阶段[43]。在民法研究领域,自上述我妻荣法学的鼎盛期后,学界呈现出群雄割据的面貌,在近期的民法典修订过程中,学界热火朝天的景象更是显现得淋漓尽致。日本民法的修订始于21世纪,大致背景如下。第一,《日本民法典》财产法部分自制定以来基本未作改动,尽管2004年对民法典作出了口语化的调整,但条文晦涩所造成的普通民众难以理解的弊端依然存在。第二,由于法典在长期适用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判例,这使得制度的透明度大幅下降。第三,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凸显,修改财产法的陈旧规则以适应国际社会变迁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背景下,加藤雅信教授于2005年底集结了近20位民法学者成立了民法改正研究会,开始分析国内外动向,并探讨修订之可行性[44],这项学术活动开启了新世纪日本学界对民法修订的尝试。此后,对民法典修订的讨论活动便如火如荼地展开,学者们各抒己见,各类关于民法修订的建议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除上述民法改正研究会的成果[45]之外,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讨委员会的学术成果也备受瞩目,成为了法律修订的重要参考素材[46]。此外,其他学者小组[47]以及律师协会[48]也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提出自身的观点。总体而言,在这一期间,围绕民法典修订,日本民法学界呈现出一番火光四溅的景象。经过了这一番学界长期的讨论,有关民法部分修订的法律案最终于2017年5月26日在国会获得通过,《日本民法典》债权部分终于完成了其诞生后的首次全面修改。新法已于2020年4月1日正式施行,围绕新法的诞生会给实务界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学界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因此,近期的最高法院的判例动向值得密切关注。回顾本次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历程,不难发现,历经了约120年的法典适用,日本学界已进入不必借助外国立法也可独立进行立法探讨的成熟期。举例而言,笔者对一次小型研讨会中的讨论记忆犹新。会上一位外国立法专家向日方参与立法的学者提问,日本在本次立法中是否会把外国的法律当作条文修订的理由而提出,答曰:学者可能会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思考国外的立法动态,但立法中这些内容不仅无法成为修改理由,估计即便有人提出也会被嗤之以鼻。可见,日本民法典的本土化已基本完成,日本学者的自信心亦可窥见一斑。三、民法注释书种类的概览(一) 涉及立法者初衷的资料1. 立法理由书在对日本民法作出注释时,《法典调查会民事议事速记录》堪称最为原始、客观的资料。该速记录如实地记录了法典调查会中的讨论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问答双方的名称,具体的讨论内容等均记载其中,成为了解立法背景的第一手材料。比如,关于在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中坚持采用过失责任原则的目的,穗积陈重博士作了周详的说明,认为确保个人的正常活动、自由的范围,避免损害交易的发展以及维护民众的安定生活是采用该基本原则的主要原因[49]。《法典调查会民事议事速记录》的原始资料藏于司法部,日本学术振兴会于1934年对其进行整理、印刷。二战后,商事法务研究会将其编为32卷,在1983至1988年期间给予出版。由于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普及,学者可以通过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网站进行查阅[50]。在中国,某重要法律出台后各类立法理由书即刻上市,同过去的同类书籍相比,近期的书籍在内容上获得了极大的扩充,但笔者认为,相关书籍在信息的客观性和透明度上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围绕意思表示瑕疵导致民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对第三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以下简称《民法总则》) 第14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关于本款内容,原草案中存在但书,即“但是双方均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此外,草案155条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因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被撤销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此条最终被删除。关于作出上述修改的原因,国内最详细的立法理由书记载:“有的意见指出,意思表示瑕疵导致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能否对抗第三人,只考虑第三人是否为善意还不够。依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还要考虑标的物是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是否已经登记或者交付等条件。鉴于上述条文中规定的对抗第三人问题,涉及的就是物的归属,民法总则在此可以不作规定,适用物权法专门解决此问题的善意取得制度即可”[51]。阅读以上内容后不难发现,与日本明治时期的立法理由书相比,中国的相关书籍在详细程度上有待作出改进,否则将成为法典注释研究中的瓶颈。2. 民法立法者的见解另一类民法注释中的重要参考书籍则是立法者的著书。比如,被誉为日本民法之父的梅谦次郎博士所著的《民法要义》可谓典型。该书出版于1911年,共计5册,按照潘德克顿体系编排。在作出具体论述时,梅博士按照条文顺序逐条解释,虽言简意赅,但勾勒出了各条文的主旨及适用方法。比如,《日本民法典》中常用条文94条规定,通谋虚伪表示无效,但此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本条文,书中以近4页加以概述[52]。文中不仅举例说明何为通谋虚伪的无效,而且明确了该无效可能有害于交易安全,故需要通过该条第2项对无效进行限制。此外,梅博士在文中还对94条规定以外的涉及纠纷解决的其他周边内容作出概述,比如书中阐明,适用94条2项后,真正权利人可对通谋虚伪表示中的相对人提出不当得利的请求。因此,梅博士的这种注释方法十分有利于读者理解制度的整体框架。(二) 针对学生及实务人员的注释书1. 前辈法学家所著的注释书1950年,我妻荣博士携同有泉亨博士推出大型法典注释书,其目的在于,理清规则中的概念,阐明各条文的主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与其他条文的关系,明确民法框架体系下该条文的位置[53]。在我妻、有泉两位博士辞世后,2005年该书由清水、田山两位教授负责其新装版的撰写。书中有重要判例的梳理,但总体而言,本书偏重于条文本身的注释,而涉及学说汇编的内容相对较少。 2. 学者共著的新类型注释书自2004年法科大学院制度创设后,为培养符合实务界需求的人才,民法教学的方式发生了巨变。为了迎合这种变化,新型的注释民法应运而生。2012年松冈久和及中田邦博两位教授召集了10余位学者,共同撰写符合法科大学院教育特点的注释书籍,从实务需求的角度对条文作出剖析。其成果《新注释民法》的特色在于,尽量回避学说状况的详细叙述,基于判例和通说(多数说)对条文作出注释。而在说明过程中,偏重于明确条文主旨,适用范围,条文要件,法律效果,问题所在以及举证责任等内容[54]。(三) 面向学者以及法官等专业人士的注释书在各类注释书籍中,有斐阁出版的注释民法系列可谓最为专业、详尽,该系列丛书的出版始于20世纪60年代,每隔20-30年将会对此重新编写,每次重编时系列名称会出现细微变化,分别为《注释民法》(出版始于1964年),《新版注释民法》(出版始于1988年),《新注释民法》(出版始于2000年)。总体而言,相对于《注释民法》,《新版注释民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补充了新的案例与学说,而在论述顺序等方面变化甚微。然而,与《新版注释民法》相比,《新注释民法》中的变化显而易见。第一,在以往的两个系列中,比较法的内容会占较大比重,而在新系列中,比重有所压缩,这也许与前述日本民法学界的自信与日俱增的现象密切相关。第二,论述顺序的变化较大。具体而言,在对各具体条文进行注释时,虽然形式方面尚未完全统一,但按照条文主旨、争议性内容进行排序,并依照论点作出阐述的倾向较为明显。第三,或许是受到近期法学教育方法变化的影响,刻意明确各条文要件以及法律效果的作者增多。由于《新注释民法》系列正在陆续出版之中,以上变化是否延续值得继续观察。(四)结合判例的注释书近期,按照各条文的论点,结合判例动态进行注释的书籍行销于世。这类书籍主要便于实务界人士查阅,比如《论点体系判例民法》[55]已获得了广泛的关注。该系列由学者共著,按条文顺序汇编,对重要判例进行整理,成为了便捷的工具用书。四、以《日本民法典》第176、177条为例分析民法注释的演变(一)概述上述内容大致概括了《日本民法典》制定的过程,诞生后民法学界总体的发展动态,以及各类注释书籍的出版状况。以下,本文将尝试以在日本民法学界颇有争议的第176、177条的解释为例,通过实证性分析,梳理相关理论发展的脉络以及判例在民法注释研究中所起到的所用。在《日本民法典》中,第176、177位于物权编,是有关物权变动的重要条文。第176条规定,物权的设定及转移只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其效力。而紧接其后的第177条却规定,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得丧及变更,不按不动产登记法及其他有关登记的法律之规定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上述两个条文的龃龉引发了物权究竟何时转移,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究竟具有何等效力,以及第177条中第三人的范围应该如何确定等解释上的疑问。这些难题不仅涉及物权变动的基础理论,更影响到实务界的走向。相关论文为数众多,是学界讨论的重要课题之一。比如,在上述《注释民法(6)》中,第176条的分析为第107至139页,第177条的注释为第139至388页。而在《新版注释民法(6)》中,由于重要判例的不断积累,第176条的内容变为第224至263页,而第177条的则为第264至767页,多达500余页。由此可见,第177条的注释在学界所占的地位绝不容小窥。由于物权变动在中国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论点,日本解释学中的讨论不仅可对中国的理论发展起到参考作用,相关内容同样也是观察日本民法注释的重要素材,本文拟通过对两国讨论进行比较,梳理大致的现状。 (二) 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分析及思考1. 物权变动模式的分类法学名家铃木禄弥博士在对瑞士物权法中的登记制度进行详细考察后认为,现行的各国制度中包括了第一种是法国或日本民法所采纳的意思主义;第二种是德国民法采用的实质性合意主义(das materielle Konsensprinzip);第三种是瑞士民法中的登记形式性合意主义(das formelle Konsensprinzip)[56]。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三种模式之外,在现行德国民法制定之前,曾经在德国北部地区出现过第四种即形式性效力主义(Prinzip der formellen Rechtskraft des Grundbuchs)。而第四种模式由于完全无视真正权利人的利益而过度地保护了交易安全,未能被现行德国法及瑞士法继承[57]。此外,原岛重义博士将上述第一、二、三种立法模式分别定义为:契约主义(Vertragsprinzip)或合意主义(Konsensprinzip),物权合意主义(Einigungsprinzip),登记主义(Eintragungsprinzip)[58]。尽管两位博士在对三种模式进行定义时使用了不同的名称,但笔者认为,称谓上的差别仅仅是由于他们强调的侧面不同而造成的,而对应概念的本质间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59]。2. 相关的比较法分析在中国法学界,不少学者认为中国立法采用的是瑞士或是奥地利的,即第三种的折衷模式,因此需对这种模式的内涵作出一些具体分析,以确定“区分原则”的内容。相关的分析主要归纳为以下两点。其一,明确模式三与其他模式的不同之处,尤其是与二的实质区别。其二,明确在模式三中,是否有必要承认物权行为以及独立性的概念。有关第一点,在模式一中,债权契约中的合意使物权发生变动;而在模式二中,在理论上物权变动需要具备债权契约、交付或登记、以及物权契约这三个要件;在模式三中,只要债权契约以及交付或登记存在,则物权发生变动。由此可见,模式二与三之间的第一项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独立的物权契约。此外,模式二与三的第二项重要区别在于,在模式二中,由于无因性原则的存在,物权的变动与否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而在模式三中,契约的无效或被撤销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物权是否发生变动。关于第二点,可以说这是在中国引起争论的焦点问题。日本有分析认为,物权行为概念以及物权行为理论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在理论上需要利用与物权行为理论相关的无因性理论来完全切断债权契约与物权行为的关联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因性理论是物权行为概念出现的基础,而且通过无因性原则的确立,可以在理论上对第三人的保护作出充分的说明与解释[60]。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因性理论出现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仅仅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如果法律承认登记具有绝对的公信力同样可以保护动态安全。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现行德国民法采纳无因性的主要初衷在于,在创设无因性理论的基础上,可以限制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的审查范围,继而实现排除繁琐的登记审查之效果,进而达到不动产交易能够简单进行的目的[61]。相对于德国法中的立法模式,模式三并未采纳无因性理论的做法,而是维持了债权契约与物权变动之间的一致性,这便使得承认物权行为的必要性大幅度减少,并造成了“瑞士法并未明确区分原因行为与物权行为”[62]这一结果。综上所述,中国的制度类似于采纳了瑞士或是奥地利的折衷模式,即登记生效主义,其实质结果与采用有因主义时的并无二致。因此,日本学界的讨论对中国的理论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此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这样的理论构成有一特点,当出现不动产交易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时,在理论上该物权将会发生复归性的变动,权利回归至真正的权利人。因此,和采用无因主义的立法相比,在有因主义原则下,出现登记和实际权利关系不一致的可能性更大,换言之,虽然理论上原权利人能够重新取得所有权,而在某些情况下登记簿并不能够立即反映出真实的权利状况,此时倘若有第三人加入交易,极有可能出现危害交易安全的情况。 3. 关于《日本民法典》第177条的讨论以及判例的沿革由于第177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如何确定第三人的范围不仅是解决不动产一物二卖纠纷的基础,也是本条注释研究的核心问题。相关学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早期,学者倾向于立法者所提倡的第三人无限制说[63],因为在立法当初的社会背景下,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有待全面落实,采用第三人无限制说意味着不动产的买主不尽快完成登记就无法享有完整的物权,因此该学说有利于促进登记制度的普及。然而,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倘若采用第三人无限制说实质上就等于采纳了登记效力要件主义[64]。此后,恶意人排除说、背信性恶意人排除说、公信力说等学说纷纷出现,而背信性恶意人排除说则逐步成为了通说[65]。初期的日本判例并没有采用第三人无限制说,而是在判决中指出了第177条中所述的第三人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而言,1908年的判例强调,第三人应该是提出主张后可享受“正当的利益”的[66]。因而,在此判例之后,各种学说针对何谓“正当的利益”进行了具体的分析。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化,恶意人排除说与背信性恶意人排除说形成了对立的局面。而从1968年开始,关于一物二卖纠纷,日本最高法院开始采用背信性恶意人排除说[67]。在此判例理论下,第一买主即便没有登记,也可以向“背信性恶意第三人”,也就是第二买主主张物权。值得注意的是,深入分析此学说的名称则不难发现,“背信性”是一个极为模糊的概念。众所周知,“恶意”在民法中具有特殊含义,通常指知晓、了解、清楚,因此,从判决的主旨来看,第二契约中的买主仅知晓第一契约的存在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不动产所有权。正因法官需在个案中对具体事实进行认定才能够确定该案中的第二买主是否具有反道德性、反伦理性,所以日本最高法院通过采用“背信性”这一暧昧的词汇来应对现实生活中错综复杂的纠纷。五、结语在中国,在各方的群策群力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了,学者们将进入艰辛而漫长的法典注释研究时期。在亚洲,日本堪称摸索司法制度健全化的先驱,其民法典在诞生后的 百余年间为维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采用相同立法体系的《日本民法典》的解释学成果对中国民法学界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笔者以日本民法为比较对象,对其立法历程、解释学发展等进行简要梳理,并基于实证性分析,剖析存有争议条文的解释方法,以期通过梳理日本这一法律继受国家的经验为中国学界提供可参考的素材。总体而言,与日本相比,以下原因使得中国学者面临更为严峻的困境。首先,在中国,民法规则的可视性有待提升。比如,《民法典》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类叙述屡屡出现,由于何谓另有规定不甚明确,无疑造成注释上的窘境。其次,部分民法条文中存在着一些不符合学理的痼疾。比如,原《物权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本条规定在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中被改编为第387条1款得以沿用。然而,按照物权法的一般理论,通常只有物的所有权人(=债务人)才能够成为担保物权的设定人,因此,本条在主语,即“债权人”的设置上存有弊端。这种欠缺同样也会带来条文注释时的疑惑。再次,如前文所述,与日本的立法理由书相比,国内相关书籍在记述的客观性以及详细程度上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如果明确具体提出建议的学者,将有利于了解该学者平时所持的观点,进而作出整体性的分析,否则有可能会使注释者陷入盲人摸象的困窘。通过对日本民法注释的分析,笔者认为中国在进行注释研究时有必要对以下两点形成共识。第一,对论述顺序进行统一。注释的目的之一在于便于法曹利用条文,因此统一要件、效果、论点、判例等内容的排列顺序有助于查阅者快速掌握整体概念结构。第二,在民法注释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典型判例勾勒出条文适用的最新动态和走向,而如何筛选案例则是学者们面临的重大难题。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并非所有的在法律上具有重大争议的纠纷都能获得最高法院的审理,而最高法院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可能在现实的审判中并不能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68]。与全国动辄上千万件的年案件受理数相比,指导性案件能起到的作用似乎微乎其微。因此如何选择适合条文注释的案例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以上仅为笔者对日本状况梳理后得出的些许思考,望能对中国民法典注释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注释:[1]由于法国民法是当时世界上最完备的法典,不仅江藤新平所属的组织,日本国内其他研究小组也在尝试翻译。参见手冢丰:《明治民法史の研究(上)》,东京:庆应通信,1990年,第14页。[2]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东京:成文堂,2004年,第222页。[3]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247-474页。[4]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481-482页。[5]参见桥本诚一:《明治初年の裁判》,京都:晃洋书房,2017年,第2页。[6]参见穗积陈重:《法窗夜话》,东京:有斐閣,1915年,第209页。[7]2017年,日本完成了民法典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修订,在此过程中,学者们通过集结理念接近的友人,纷纷公布了自己的草案。[8]参见渠涛:《日本民法编撰及学说继受的历史回顾》,《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号,第273-274页。[9]参见广中俊雄、星野英一编:《民法典の百年Ⅰ》,东京:有斐閣,1998年,第6-7页。[10]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611-612页。[11]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942页。[12]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944页。[13] https://dl.ndl.go.jp/info:ndljp/pid/786137[14]关于“法典论争”的概况可参考丁相顺:《日本近代“法典论争”的历史分析》,《法学家》2002年第3期,第109-115,101页。[15]关于当时社会背景的概述可参考渠涛:《日本民法编撰及学说继受的历史回顾》,《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号,第278-280页。[16]参见福岛正夫:《日本资本主义の发达と私法》,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第158页。[17]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945页。[18]参见冈孝:《日本民法典の編纂-梅谦次郎文书の绍介をかねて》,法曹时报51巻4号(1999年),第994頁。[19]参见前田达明:《民法学の展开》,东京:成文堂,2012年,第134页。[20]参见前田达明编:《史料民法典》,第1118页。[21]参见福岛正夫:《日本资本主义の发达と私法》,第169页。[22]参见广中俊雄、星野英一编:《民法典の百年Ⅰ》,第24页。[23]日本工匠精神的延续与其独特的家族制度密切相关,直至战后,受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以及宪法修改的影响,历经激烈讨论,男女平等、限制户主权利、废除传统的家族制度等理念才在1947年修订亲属继承编时得以实现。相关详情可参考福岛正夫编:《家族-政策与法1总论》,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75年,第76-112页。[24]参见广中俊雄、星野英一编:《民法典の百年Ⅰ》,第27页。[25]参见福岛正夫:《日本资本主义の发达と私法》,第171页。[26]明治時代的民法学者冈松参太郎分析当时立法过程后指出,各国法律影响法典的大致比例如下:德国60%、法国30%、英国2%、日本习惯8%。参见和仁阳:《冈松参太郎――法比较と学理との未完の综合》法学教室,183号(1995年),第79頁。[27]参见来栖三郎:《法とフィクション》,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第62页。[28]参见石坂音四郎:《改纂民法研究(上)》,东京:有斐阁,1919年,第28-30页。[29]参见来栖三郎:《法とフィクション》,第63页。[30]参见末弘严太郎:《物权法(上卷)》,东京:有斐阁,1921年,第5-6页。[31]参见渡边洋三:《法社会学と法解释学》,东京:岩波书店,1959年,第4-5页。[32]参见来栖三郎:《法の解釈と法律家》,私法11号(1954年),第16页以下。[33]川岛武宜博士师从末弘严太郎博士,受导师影响,在二战期间便对日本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34]参见川岛武宜:《近代社会と法》,东京:岩波书店,1959年,第Ⅳ页。[35]参见加藤雅信等编,牟宪魁等译:《民法学说百年史》,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09页。[36]参见渡边洋三:《法社会学と法解释学》,第3页。[37]参见加藤一郎:《民法における論理と利益衡量》,东京:有斐閣,1974年,第2931页。[38]参见星野英一:《战后の民法解释学方法论研究ノート》,《民法论集(第5卷)》,东京:有斐阁,1986年,第64页之注21。[39]参见濑川信久:《民法の解释》,星野英一编集代表《民法讲座 别卷1》,东京:有斐阁,1990年,第62页以下。[40]参见渠涛:《日本民法编撰及学说继受的历史回顾》,《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号,第291页。[41]参见加藤雅信等编,牟宪魁等译:《民法学说百年史》,第60-61页。[42]参见加藤雅信等编,牟宪魁等译:《民法学说百年史》,第 57页。[43]参见渠涛:《日本民法编撰及学说继受的历史回顾》,《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秋季号,第291页。[44]参见民法改正研究会(代表 加藤雅信):《民法の改正と世界の民法典》,东京:信山社,2009年,第Ⅴ页。[45]民法改正研究会(代表 加藤雅信):《民法の改正と世界の民法典》,《民法改正 国民法曹学界有志案》,东京:日本评论社,2008年,以及民法改正研究会(代表 加藤雅信),朱晔、张挺译:《日本民法典修正案 第一编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都是该研究会的学术结晶。[46]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讨委员会编:《详解债权法改正の基本方针(1)―(5)》,东京:商事法务,2009、2010年。[47]圆谷峻编著:《民法改正案检讨(第1卷)-(第3卷)》,东京:成文堂,2013年。[48]大阪辩护士会编:《民法(债权法)改正の论点と实务(上)、(下)》,东京:商事法务,2011年。[49]参见《法典调查会民事议事速记录五》,商事法务研究会,1984年,第297页。[50]https://dl.ndl.go.jp/info:ndljp/pid/1367527[51]参见杜涛主编:《民法总则的诞生-民法总则重要草稿及立法过程背景介绍》,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410-411页。[52]参见梅谦次郎:《民法要义 卷之一总则编(复刻版)》,东京:有斐阁,1984年,第214-217页。[53]参见我妻荣、有泉亨、清水诚、田山辉明:《注释民法 总则物权债权(第六版)》,东京:日本评论社,2019年,第1页。[54]参见松冈久和、中田邦博编:《新注释民法(财产法)》,东京:日本评论社,2012年,第ⅱ―ⅲ页。[55]参见能见善久、加藤新太郎编集:《论点体系 判例民法(1-10)》,东京:第一法规,2009年。[56]参见鈴木禄弥:《抵当制度の研究》,东京:一粒社,1968年,第360-261页。[57]参见藤本秀麿:《独逸法系不动产登记簿の公信力に就いて(一)》,《法学协会杂志》53巻4号(1935年),第108页,曾对此问题作出过具体分析。[58]参见原岛重义:《债权契约と物权契约》,《契约法大系Ⅱ(赠与买卖)》,东京;有斐阁,1962年,第107页。[59]具体而言,铃木教授认为②与③基本上属于同类,但在债权行为的有效与否是否直接影响到物权变动的效果这一点上,两者之间存有差异。因此,为了在强调两者属性基本一致的同时区分这种差异,铃木教授在“Konsensprinzip”之前附加了“materielle”与“formelle”。而原岛教授为了强调各种立法模式下的合意均具有不同含义,在对各项概念作出说明时,刻意没有统一选用“Konsensprinzip”这一词汇。[60]参见原岛重义:《“无因性”确立の意义について―“无因性”概念の研究その二》,《法政研究》24巻1号(1957年),第87页以下。[61]参见川島武宜:《新版所有権法の理論》,东京:岩波書店,1987年,第206页。[62]参见舟桥諄一,徳本鎮編:《新版注釈民法(6)》,东京:有斐閣,2000年,第246页。[63]参见梅谦次郎:《民法要义 巻之二物权编 (复刻版)》,东京:有斐阁,1984年,第18-19页。[64]参见川島武宜:《所有権法の理論》,东京:岩波書店,1949年,第266页。[65]尽管各类学说可以在理论上对第三人作较明确的区分,但在实际的审判中,如何界定主观恶意却并非易事。[66]参见大連判明治41年12月15日民録14輯1276页。[67]参见最判昭和43年8月2日民集22巻8号1571页;最判昭和44年4月25日民集23巻4号904页。[6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适用情况分析报告》显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2日,共有531件案件参照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案件489件,行政案件35件,刑事案件7件”。(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88832.html)
文/高校百事通网络媒体时代,仅仅看着几十秒的短视频就迅速爆红的普通人数不胜数,丁真,摩登兄弟,费启明等都是极为典型的代表,我们今天要说的网红女博士相宜也不例外。相信不少人都曾在这段时间刷到过这位女博士的视频,她姣好的面容,优雅的谈吐,优秀的个人履历实在让人无法对她心生恶意,更为可贵的是,她还是靠读书改变命运的寒门学子的典型代表,靠着国家的资助和个人的努力,一路读到博士毕业。在如今的网络大环境中,这样一位充满正能量,书卷气息又格外浓重的女生,如何能够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呢?所以女博士相宜发布视频仅一个月就吸引了九百多万的粉丝。人工是非多,随着关注度的增加,对于这位女博士相宜的质疑也就变得越来越多了起来。有人质疑她的学历造假,有人质疑她的人设是公司包装,还有人质疑她的直播是录屏。和当初的复旦网红教授陈果一样,相宜在一夜之间也被拉下了神坛,成为墙倒众人推的存在。那么相宜的博士学历真的造假了吗?她的人设是否有过刻意包装。笔者选择了较为靠谱的几个回应和大家一起分享。1.学历是真实的,但是现在姣好的容貌和之前差距较大很多人质疑相宜的学历造假,对于这一点,相宜本人和相宜不少校友都给出了回应。据说她原名为张婷,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工科博士,她的个人毕业信息在官网中均可以找到。而她博士就读的大学虽然不是双一流,211和985,但是也是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学校的综合实力在众多普通大学中,仍属于比较优秀的存在。不过相宜之前的容貌和她现在的容貌有较大的差距。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相宜恬淡如菊,眉目如画,而大学时期的她,容貌看起来并没有现在这么突出,至于是美颜的力量,还是整容的力量,我们就无从考证了,现在相宜的官方主页上也有正在寻求法律援助的信息,相信很快我们就可以看到她的完整答案。2.人设部分是包装的,例如成绩特别优秀相宜在她的视频中曾说过,她硕博连读,一共读了七年,这七年基本都是靠着国家的资助和个人的打工才走到今天的。能够硕博连读,的确很优秀,但是硕博连读七年在众多学霸中就显得没有那么出彩了。所以说,她的一些人设肯定是有美化过的,毕竟人无完人,我们能看到的大多都是别人愿意给我们展示的一面。不得不说,我们国家现在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的特别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学生靠着国家的资助完成了学业,相宜只是这其中极为普通的一员。3.文化底蕴的确比普通学生深厚许多网络上有很多相宜直播时的录屏,虽然她是工科博士,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她的文化底蕴确实要比普通学生深厚很多。“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等诗句都对她运用的很好,再加上她娓娓道来的叙述方式,会给人一种特别好的体验。不过要说她的文化底蕴堪比很多资深大学教授,那就未免太过了。她在直播中的表现,更偏向于一个书卷气息浓厚的成熟网红。其实不管这位爆红全网的女博士相宜有多少包装的人设,她言语之中随处可见的正能量都是真实存在的,不管她接下来会不会带货,会不会人设崩塌,我们只要记住的就是:出身蒲柳并不丢人,读书是真的有用的。今日话题:你怎么看待女博士相宜的表现?你们的认可是小编创作最大的动力!(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