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长三角研究院挂牌成立2019年考研备考已经启动,对于考研学子而言,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区别,是报考的第一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两种,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与此不同的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都是全日制的。在这里,笔者带领大家认识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全日制学术学位(以下简称专业学位(专业硕士)与学术学位(学术硕士))的11点区别,以帮助大家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规划好学业和职业。什么是专业学位?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区别:第一,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专业硕士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这是一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式。学术硕士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第二,培养方式不同。专业硕士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的实践环节,实践学分比重较学术学位更大。学术硕士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第三,报考条件不同。专业硕士,部分专业报考要求和学术硕士相同,但其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学术硕士报考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第四,招生专业不同。专业硕士,招生专业比较有针对性,仅包括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社会工作、警务、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建筑学、工程、城市规划、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林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艺术等,共计40个专业。学术硕士,招生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学科,及其下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涵盖所有的专业方向。第五,调剂要求不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硕的考试科目一般可以涵盖专硕的初试科目或者达到专硕的考试难度,因此调剂一般为学硕向专硕调剂。专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难度决定了它几乎没有调剂到学硕的可能性。即,学术硕士可以调剂到专业硕士,但专业硕士不能调剂到学术硕士。但要注意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则相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第六,入学难度不同。对于大部分专业来说,专业硕士较学术硕士难度略低。专业硕士公共课英语科目多考英语二,难度相对较小;学术硕士公共课英语科目考英语一,难度比较大。专业硕士多数不考公共课数学科目或考数学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难度相对较小;学术硕士公共课数学科目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理学数学,难度较大。第七,学费标准不同。全日制专业硕士收费标准,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没有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校,应参照当地其他院校同类专业的有关收费标准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术硕士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第八,学制不同。具体表现为,专业硕士学制一般为2-3年,学术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情况依各招生单位当年政策为准。第九,导师制度不同。专业硕士,实行双导师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在培养过程中校内导师以教授理论知识、学术指导为主,而校外导师则以培养技能、指导实践为主。学术硕士,实行单导师制。在基本职能方面,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进行研究生课程教学、课题研究指导与学位论文指导。在导学内容方面,研究生导师对其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研究生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对研究生作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并负责向导师组申请审查同意,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组织答辩。第十,学位论文不同。专业硕士的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学术硕士的学位论文,强调科学理论研究与原创学术创新,形式相对传统,一般为学术性论文。第十一,读博方式不同。专业硕士,一般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硕士毕业后若进行考博,请咨询招生单位了解相关政策。学术硕士,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西北工业大学长三角地区2019年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均为双证研究生,毕业后可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其中MBA、MEM实行提前批面试录取和正常录取两种方式。提前批成绩优秀的考生,联考成绩达西北工业大学自划线B线,将直接进行拟录取。
什么是药学?药学主要研究药物的来源、炮制、性状、作用、分析、鉴定、调配、生产、保管和寻找(包括合成)新药等。主要任务是不断提供更有效的药物和提高药物质量,保证用药安全,使病患得以以伤害最小,效益最大的方式治疗或治愈疾病。药学类专业学什么?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药学类属于医学之中的一个一级学科。包含的专业有:药学、药物制剂、临床医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化学、生物学、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与评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药科人才。主干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药物毒理学、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与评价、人体解剖生理学、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工艺学等(专业课程因各校侧重不同会有一定差异)。修业年限:五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学位一:药学主要课程:医用物理学、生理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定量分析、仪器分析、物理化学、基础化学实验、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理学、毒理学基础、药物的波谱解析、药事管理学、专业技能实验等。就业方向:药品研发 销售 检验 公考注意:药学需要有一定的化学功底,新高考方案选修科目也会要求选修化学,自古医医药不分家所以医学类选修科目也会要求选修化学和生物。注意注意说医药不分家是指临床要学药学课程,不是药学类要学医学课程。药学类本科做研发几无可能性。做研发基本要求硕博学历。选择药学类可根据就业方向选择不同的院校,选择药品研发的可去南药 、北药及浙大、 北大 、山大、 中山、 复旦、 川大、 上交、 武大 等一流高校。如选择药品销售则可以选择一些医学类院校。逻辑很简单,毕业后从事药品销售你会有一大批做医生的师兄师姐给予你助力。二:临床药学主要课程:医用物理学、基础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寄生虫与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人体系统解剖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细胞生物学、药物毒理学、病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警戒、药物经济学、医院药事法规与GCP、医学伦理学、药学信息检索等。就业方向:医疗单位从事临床用药指导 药品研发和销售 考公临床药学和药学的区别:(1)学制不同 临床药学是5年制 药学是4年制(2)学位不同 临床药学是医学学位 药学是理学学位 (3)主要课程不同 临床药学除了要学药学专业的课程外还要学临床类部分课程(4)就业岗位不同 临床药学的主要岗位是在医疗单位从事指导医生临床用药工作代表院校:中国医科大、 山大、 川大、 南医大、 温医、 重医、 哈医、 徐医、 昆医、 福建医等三、药物制剂主要课程: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物理药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生物药剂学、工业药剂学、制剂设备与车间工艺设计。就业方向:药物制剂学毕业后可从事药物制剂研究、开发、生产及质量管理,能够在制药企业、医院药剂科、研究所及药政管理部门从事药物制剂研究、开发、生产、各类医药经营、生产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从事药品制剂、质检、管理、购销、问病给药等工作。药物制剂专业就业岗位包括:药物制剂研究员、制剂研究员、药物分析、药品研发 销售人员、生产工艺员、药物制剂、药物制剂研发人员、药物制剂项目经理、制剂工艺研究员、研发人员、药品研发、制剂研发人员等等。代表高校: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吉林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四、药事管理主要课程:临床医学概论、基础医学概论、药事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药学概论,会计学、财务管理、药事企业管理、中医方药学、中药商品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与加工、药理学、中药药理学、运筹学、国际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等。就业方向:在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监察、医药经济调控等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从事 卫生和药政活动的监督管理、医药资源调查研究、医药市场行为和特征分析、策划及经营的高级药事管理工作。代表院校: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等五、药物分析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用物理、化学原理与化学分析、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品质量管理技术、药品生产过程验证、现代药剂应用技术、现代药物分析检验技术、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药物分析质量管理规范、药事概论、药学微生物基础技术、仪器分析、药学英语等。就业方向:可在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监察、医药经济调控等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从事 卫生和药政活动的监督管理、医药资源调查研究、医药市场行为和特征分析、策划及经营的高级药物分析工作。代表院校: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六、药物化学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高等药物化学,药物合成设计,药物合成反应,近代有机合成,甾体、抗肿瘤、抗病毒前沿研究跟踪,药物设计进展,天然产物化学,有机光谱鉴定,有机结构测定的物理方法,现代生物技术与新药研究开发等。就业方向:药物化学专业就业领域很广,涉及医学和非医学领域的各相关专业。1)医学领域可从事临床工作(进传染病科室)。从事临床科研工作(进流行病、地方病研究所),或者从事卫生防疫、卫生宣传普及,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研究等相关工作。2)非医领域可从事环境保护与监测、海关疫检等。代表院校: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和北京大学七、海洋药学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程序设计语言、高等数学、概率统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药用生物资源学、海洋药物生物技术原理与实验、海洋药物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遗传学、药理学、药剂学、生物制药工艺学、生物信息学以及文献检索等。就业方向:该专业的毕业生有着多方面的就业机会,可到科研部门、高等院校、制药企业、医院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应用开发研究、药物生产、技术管理、药物检验、药物营销、质量控制、药物管理和监督合理用药等工作。代表院校:中国药科大学、海南医学院就业与考研药学类专业与医学类专业相比,认知度普遍不高,但在医疗卫生行业却必不可少。与医学类专业相比,药学类专业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工作相对轻松,但起薪较低,工资的天花板低,通过考研提高自身的专业性仍然是药学类专业学生提高薪资的最佳路径。考研方向: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学、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药学类专业刚毕业的学生最好把两个证考下来:执业药师资格证和初级药师资格证书,有两个证在手,不管是考事业单位还是进入药企药店,都是一个优势,有的地方对证书是有要求的。执业药师资格证:考到这个证在有些企业和药房可以涨工资药学职称考试(即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考试):在医院里评职称使用与医学不同,药学对于学历的要求并不高,本科毕业能够找到的工作很多,而由于专业性不够,所以起薪也不高。但想要进三甲医院的药房抓药,过稳定安适薪资中上的小生活,还是需要读研考证熬过漫漫长夜才能实现。大部分药学专业的学生本科或大专毕业后去做医药代表,在医药相关的销售岗位周旋。学生看法:药学就是研究药的,如果想当医生的就不要报,因为学药学的是不能考医师证的,只能考药师证。很多人认为药学比较枯燥,外向性格的人学不了,其实不然,药学也有很多岗位可以选择,可以选择做药品研究;如果觉得研究太费脑子,就在医院的药局,做配药抓药;如果觉得这些都不能挣大钱,而且太闷的话,可以做药品或医疗器材的销售代表,这一行的发展空间很大,而且收入也非常丰厚,关键要有很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但是随着我国医药改革,药品流通渠道和售价的空间也会受到限制。所以,在选择就业领域的时候最主要的是考虑自己的价值观和性格要求。就业方面,药学的本科就业率还是挺高的,相对于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的就业更好些。临床药学是药学中最常见的专业之一,但是现有医疗体制和教学体制导致临床药剂师缺乏明确的定位,位置比较尴尬,很容易陷入迷茫。教学方案中过于偏重药学而缺乏临床知识,导致工作内容流于表面,面对复杂的临床症状参与不了,即便发现不合理用药等情况也因为没有处方权无法参与会诊。久而久之,这个职位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导致陷入职业迷茫期。因为社会大环境尤其是医疗体制,导致没有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整个行业发展缓慢,也导致药企收入普遍不高。不要只看部分国际药学大厂部分高端职位,国内药企研发类职位普遍不高。收入高的基本上是做医药代表的,但是做医药代表对个人综合能力要求特别高,很少人能够胜任。本科生就业竞争力很差,读研的必要性非常大,但是就是到了研究生层次收入也属于中等水平甚至偏低。科研教学领域,相关职位趋于饱和,和生化环材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偏“坑”的那一类,这条路也比较难走。医药代表:这是公认的收入高,但是只能适用一部分人。化妆品行业:也招聘药学专业,尤其是药妆,属于常青树行业,对女生有吸引力。日化行业:比如宝洁和联合利华、强生等快销品牌,主要是运营和销售管理,收入很好,但对能力要求比较高。公务员:食药监局、卫生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等。医院药剂科:对追求安稳平淡生活的女生是个不错的去处。临床检察员:要求不高,本科生就可以,收入还凑合。高校推荐药学类专业主要存在医药类院校,以及部分综合类院校,比如传统药学的两校三院,就是指南药(南京药科大学)北药(沈阳药科大学)北大复旦川大的药学院,算是药学届的黄埔军校。1007 药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双一流”建设学科院校中药学入选的院校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自定)。
学校概况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现在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3.9万册、电子图书79.7万册、古籍善本近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2所教学医院,其他类实践教学基地100余处。有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中医学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临床医学学科首次跨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药学、电子信息、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500余人。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0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8项,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30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76人,硕士生导师828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壹招生规模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1468名,其中拟招收推免生400名(含长学制转段生180名)、单考生1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实际招收人数和相关政策以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结合学科专业培养条件、导师数、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贰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满4年(截至报名时)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章程》见“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五)部分专业报考限制条件1.中医临床各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各专业及护理学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所属各专业均不接受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报考)。2.中医授专业学位的临床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仅接受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规定,能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或已经取得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考生报考。3.中医授学术学位的临床各专业(专业代码100506-12,100602)、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学术学位)、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11或1054)不接收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07)、中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或非医学门类考生报考。4.报考中医学院方剂学专业需要具有学士学位证或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5.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报名时只能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报名时一般应报考学术型研究生。叁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报考点选择(报考点约束规则)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2.济南市驻地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南市的考生,凡报考我校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10441山东中医药大学)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并在我校长清校区参加考试。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为报考点进行确认和考试。4.所有非报考我校的考生,均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确认和考试。(二)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要求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确认要求1.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户籍证明或济南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缴纳的社保证明,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肆考试1.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2.考试科目初试:(1)医学、教育学门类考三门: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或203日语;③综合(根据报考专业任选一项):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8护理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49药学综合、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611中药综合01、612中药综合02、613药学综合01、614药学综合02、615管理学综合、616数学(自命题)、698中医综合、699西医综合。(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考四门: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2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④801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400)考四门:①101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02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或803数据结构。(4)科学技术史考四门: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28科学技术史;④808中国医学史或81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复试:外国语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课笔试(见各专业复试科目栏)、综合面试(临床专业、护理专业含临床技能操作考核)。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考生加试《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加试《中药化学》和《中药药理学》;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考生加试《数据库原理》和《计算机操作系统》;报考心理学类专业考生加试《医学心理学》和《中医心理学》;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伍收费标准收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1085号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生·学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山东省教育厅最新批复文件为准。陆研究生奖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20000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缴费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覆盖率100%。第一年标准为每生5000元。第二、三年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每生每年4000元。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基础类学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统招硕士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除外)一次性发放3000元~10000元不等。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5.“视光之星”学科奖学金资助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眼科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方向研究生,用于资助优秀学生科学研究、发表论文及出国深造,培养中国未来的视光之星。柒其他1.我校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2.目录中标为博士招生专业,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
(教授点评200多个热门专业,近期陆续发出,欢迎点击上面关注我们)药学考执业证时,药学类考的时执业药师证,不能开刀、治病,负责和药品打交道。教授点评药学类在医学院来说算是就业率比较高,压力比较小的。药学除非做研究,一般在本科毕业之后就可以就业。 从就业环境来看,首选一般是大型三甲医院药剂科药房,各级食药检所,药监局,相对稳定。其次临床监察员、医药代表,工作累一些,但做得好收入也会比较高。做研发的话,高学历更有优势,比如海归或者国内比较强的博士。专业综述就业上看,药学专业是:偏热门,毕业生规模较大,社会需求大就业率排第24名,比较高;就业满意度排第123名,比较低;毕业薪酬水平排第78名,较低;工作3年后工资涨幅排第34名,比较低;毕业后去向最多的行业是全科住院医院、医疗设备及用品制造业、药品与医药制造业;毕业后去向最多的岗位是药剂师、销售代表、化学技术员药学专业适合的学生:高中化学、生物学得好, 数学、英语还行性格上喜欢安定,踏实稳重,勤学好问,思维缜密,遵守规则,善于钻研基本介绍专业代码:100701所属学科类别:医学→药学类修学年限:4年主要专业方向 –营销;中药;临床药理;临床药学;食品药学;医药经济主要学习课程 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培养目标与学习要求:本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鉴定、药物设计、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药学各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药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评价及指导合理用药的基本能力。“临床药学”专业的学制是5年。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前两年会学习医学基础课程。就业形势深造情况对应考研专业:药学;药理学; 药物化学深造率(含考研和出国): 深造率非常高(排名前1/4)适合哪类学生:课程方面文理比例:1:99与高中课程相关度:非常相关:生物、化学比较相关:物理、英语适合哪类学生:性别与性格男女比例:32:68适合的性格:研究型:同现实型的一样,这种人对周围的环境也不太敏感,不同的是,他们的洞察力很强,他们勤学好问、思维缜密,善于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观察分析、逻辑推理探究事物的本源。他们能够全神贯注于长期性地思索当中寻根问底,他们能够置身困惑当中思索头绪,他们能够在逆境中成就自己,任何能够给他们带来挑战的事物都能引起他们的兴趣。然而,这类人往往无法忍受繁文缛节、例行公事,因此,他们需要有科学分析创造性和成就感的工作。
日本的药学专业一直备受留学生的青睐。今天就日本药学专业的相关信息进行简单的整理,希望对报考日本药学专业硕士的学生有所帮助。一、日本药学专业简介:日本的药学专攻中有「药学」和「药科学」两个相似的专业。「药学」是以医药品的正确使用为目的的综合学科,主要是培养药剂师,学制是学士6年、博士4年;「药科学」作为以医药品的研发、生产为目的综合科学,主要学习药科学的基础和应用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学制为学士4年、修士2年、博士3年。二、日本药学的研究方向:制药学:主要是进行医药品的开发、制造、以及药品安全性的研究。医疗药学:主要学习医药品的调剂、使用、管理等知识。卫生药学:主要是从社会环境卫生角度对化学物质的安全性等影响进行研究。生物药学:主要是利用自然界的细菌等微生物来进行疫苗开发方面的研究。三、开设药学专业的日本国公立大学: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东北大学、北海道大学、九州大学、名古屋大学、广岛大学、金泽大学、熊本大学、千叶大学、冈山大学、长崎大学、名古屋市立大学等等。四、申请注意事项:在日本药学是前景比较好的专业,考入的难度较大。不仅要求日语水平较高,托福或托业成绩也是需要的(SGU项目的话就不需要日语成绩了)。语言成绩(日语和英语)是教授对学生的考核标准之一。最重要的是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写出高质量的研究计划书,获得教授的认可。最后以九州大学药学研究科申请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如何申请药学硕士。九州大学,日本国内设立的第三所老牌旧帝国大学,日本文部科学省指定的“超级国际化大学计划”A类顶尖校之一。一、九州大学药学研究科:1. 创药科学专攻(修士、博士)临床药学、生命药学、生体分子情报学、医药化学、药物传达系统学、汉方医药学、临床药物治疗学、化学疗法分子控制学、创药产学官联合2. 临床药学专攻(博士)临床药学、生命药学、药物传达系统学、汉方医药学二、留学生的选拔方法:专业课+英语+面试1.专业课考试(15题里选6题):2.相关费用(日元):日本药学专业硕士申请相关情况,可以咨询。
众所周知,2018年8月国家药监局和人社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这项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执业药师即将迎来新政改革,那么新规具体将会有哪些变化?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一、中专学历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以上截图来源于《意见稿》,关于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新规中对本科和大专学历做了说明和要求,但并未提到中专学历。这意味着报考学历门槛将提高,未来中专学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二、工作年限将放宽《意见稿》提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药学类、中药学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消工作年限限制。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年限从五年改为两年,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年限从三年改为一年。这表明执业药师报考学历门槛提高后,工作年限将大大放宽。其中规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的药学类本科学历取消工作年限,目的是促进药学、医学专业高学历人员加入执业药师队伍,并与其他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三、报考“相关专业”范围或将改变按照现行制度,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照《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范围来执行。而新《意见稿》中规定,“相关专业”将由国家药监局和人社部另行确定。这说明未来“相关专业”范围可能会有所改变,具体变化官方目前暂未作出说明。四、免考专业科目条件有变!免试专业限定新增: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两个科目的专业课,至于原来大专、中专的15-20年的工作经验还能否免考专业课,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到。五、考试周期延长,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新规中,执业药师的免考科目年限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两年,考试周期由原来的两年改为四年,参加全部科目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的考试。六、药师注册证有效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新规:注册证有效期从三年改为五年,但同时也提出了继续教育学分制。延续注册者,还应当按规定修满继续教育学分。小编解读:结合上面六大变化可以看出,学历和专业将成为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的重要门槛!不过,以上仅为意见稿内容,目前暂未实施,具体的实施时间、未来会不会有其他改变仍无法确定!所以,小编建议各位考生以现有制度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赶紧积极备考,也许今年还能赶上末班车,在此预祝大家早日拿证!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转自:新东方网越多越多人选择专硕的原因一、获取文凭时间较短从学制来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一般为2年,其中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期;而全日制学术型基本上以学习理论为主,学制一般为3年。而在校的主要课程基本上是完全一样,生活、学习与导师培养方式等等都没太大区别的。较短的学制对于想要镀金的同学来说可以说是最省时省力的一个办法,所以自然就会倾向于专硕。二、专业设置更齐全我国目前已经设置了39种专业硕士,遍及经济、教育、心理、管理、法律、园林、医学等多个热门学科。由于专业硕士重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因此迈出校门之时,会比学术硕士在专业技能上更显优势。当然,这也并不是绝对的,毕竟学习还是要靠自己,能力也是需要磨练的,专硕只是提供了一种培养模式,而如何成为非常适合社会的人才,还得看自己。三、更具有实用性学术型硕士是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而专业性学位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其实大部分选择读研究生的同学,并不是为了对学术的兴趣,而是为了让自己在千千万万的就业大军中能够拥有绝对的优势,让自己在学历上面脱颖而出。而专硕学习时间短,实用性强的特点恰恰符合了这样一批人的心理。39种专业硕士,该选哪个?一、专业硕士种类目前,我国设立的专业硕士共39种,分别为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建筑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军事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林业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二、专硕种类选择1、真正认识和了解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所学内容和能力要求。不要单单从字面上了解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如管理类专业硕士虽带有管理的字眼,但其带有典型的理工科性质,明显的是,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在实际工作当中要求你用数据来进行对比和理性的分析。有着理工科背景的考生无论在复习过程中还是以后的读研就业中都具有很大的优势。经济类硕士中的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等虽然要求有很强的理性思维,但是也要求你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是个交叉应用的学科,尤其以后你做到管理岗位,特别需要既能感性认识又能理性分析,并且需要具备管理经验和感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选择专业时,分析报考热度和自己的实际情况。专硕的种类众多,其“冷”、“热”程度是不同的,如管理类和经济类专硕近年来非常热,竞争异常激烈。同时,经济管理类专硕,资产评估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等经济类硕士的热度就要比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差很多。报考的热度不同,所面临的难度和风险也会有很大的不同。此外,要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短板在哪里。比如,数学成绩不好可以选择不考数学的专硕,如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传播硕士等偏文科类的专硕。3、本科所学专业直接对应的专业硕士。如果本科就读的专业有直接对应的专硕,那可谓是进水楼台先得月。比如你本科专业学的是金融学,你可以直接选择金融硕士。本科就读的是会计专业,可以直接选择会计硕士。这样对未来的考研复习和以后的硕士学习都有很多的帮助。4、跨专业报考,尽可能选择与本科专业相近的专业硕士。需要提示的是,虽然前几年通过学习专业硕士转行成功的例子比较多,但是随着各行业发展的成熟,跨行业攻读硕士越来越难,而与本科专业比较接近的专业学位硕士所面临的难度无疑要小很多。例如本科专业就读的是管理类的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或工商管理,可以在管理类专硕中进行选择,可以优先考虑相对比较成熟的会计硕士或审计硕士,如果数学成绩不理想可以考虑报考不考数学的图书情报硕士。专硕院校选择院校的选择相对种类的选择要简单一些,因为影响院校选择的因素比较客观一些。一、院校位置专业硕士在择校方面还是和学术型硕士有一些区别,学术型更多的是在选学校的时候看这个学校是不是“985”和“211”,但专业硕士更多是考虑这个学校所在的地理位置,考虑这个位置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个地方的开放程度。这是最重要的。因为你考的是专业硕士,是双导师,你的实践性导师也就来自所在的城市,如学金融的学生,跑到成都去搞金融和在上海搞金融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二、院校实力院校在实力方面的排名在作为选择项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判断院校实力通常可以看以下几个方面,在该专业领域内的地位、导师质量、近年来学术成就等。三、院校名气名气其实就是学校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名气越大的院校越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也更加有利于就业。四、院校特点一个院校的就业特点潜移默化中决定了你在未来工作中的定位,比如读研期间选的是财经类院校,读研期间所接触的一些人和课题研究可能是围绕财经类展开的。那么你未来就业首选的肯定是一些和财经类相关的企业,如银行、证劵等。虽然各个院校的专业名称、主修科目一样,但是并不代表专业侧重点和特点也相同,因此在选择专业时,要弄清自己未来的工作重心与该院校专业的侧重点是否一致。专业学位硕士的选择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要想进行正确的专业学位硕士选择就要按照其规律行事,符合科学。
全日制本科一般由全国普通高校招收,国家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推荐等,学制为4-5年,学生在校学习,这是最常见的教育方式。大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技术人才,即大学培养的目标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一批具有大学知识和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知识的教学是以充分性和实践性为基础的原因1:本专科教育定位不同专科因为有明确的实践应用方向,更注重于职业定位,就少了一部分通识教育的课程。而本科除了应用以外还有部分理论研究的需要,为今后可能的硕博阶段打基础,所以本科第一年都是通识教育,学习的知识面更广一点,因此本科需要比专科花更多一点的时间。本科以理论为主,多学习专业知识,满足社会对知识人才的需求;专科以技能为主,学习技术,满足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原因2:本专科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专科与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所以培养方式,教学模式,课程实践等都不同。专科培养的是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本科培养的是有基础理论功底的知识型人才(也需要培养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等)。所以在年限方面就体现的不同了。理论扎实,实践结合,需要一定时间,而能够用的专精的专科技能,则需要了解简单原理即可。那么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还有什么不同呢?师资结构的不同专科:任职教师中以拥有学士学位的教职员工为主体。教师以教学为主要任务,对教师的评价主要取决于教学效果。“双师型”教师备受青睐,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寥寥无几。当然,由于近年来研究生发展迅速,一些实力雄厚的高校也开始加大对硕士、博士的引进力度。本科:任职教师以硕士、博士学位的教职成员为主。教师既要教学又要承担科研任务,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是教师评价的主要依据,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较多。社会对学历的认可程度不同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的社会认同程度不同。企业在招聘专科生和本科生时提供不同的岗位和起薪。专业起薪低,而本科起薪相对较高,发展空间相对较大。对未来发展的差异本科生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但是大专生需要有同等学力的考研,也就是说,毕业2年(毕业至入学当年9月1日)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2年以上。很多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才能报考,而大专生报考职位却很少。所以,在社会上,还是有很多限制的。除了这些肉眼可见的区别之外,还有什么差异呢?过来人有话说:▲本科忽悠你四年专科忽悠你3年。▲好多国企都要求本科,专科都没机会。▲在高考时决定基础知识的差距,在高校学习时决定了知识的差距。▲由于门槛问题,专科生比本科生的机会少了点也有人这样说:▲在自信努力的人看来,就没有专本差距。▲上了专科才知道与本科的差距,现在能做的就是缩小差距。▲但愿每一个专科生不要因为是专科生而泄气,本科生不要因为自己的优势而懈怠,每一个层次中都有高低之分,我们不论身处哪个层次都要争做最好的。▲本科也分三六九等,乱七八糟的本科还不如好点的专科。▲作为一个专科生,有很多人对我报有希望,希望我能通过努力改变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家都很容易理解。医学是最尖端的学科,全国有五分之一的博士他们都学医。另一方面,也与国际接轨。所有的外国都有五年制。五年制医学本科课程为:在学校学习4年书本知识,在医院各科室轮换实习1年,医学专业课程多。学习52门课程需要4年时间,更不用说像其他专业一样3年。另外,即使你已经完成了五年的所有科目,医学本科生就业也非常困难。这是医生继续攻读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的唯一途径。五年远远不够,有的甚至八年。临床医学与其他医学专业不同。分为5年制本科、5+3综合招生(元气年制连续读,调整为5+3一体化),8年制3读。三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5年制本科毕业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但是毕业后工作还需要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3本硕连读也就是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毕业生可获得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8年制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可获得本、博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是博士毕业后,拿到合格证,至少要经历一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3一体化学习后,硕士直接就可以上岗了,而8年制博士还是要经历一至两年的培训。所以从时间上来看,优势并不会太大。考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来进行选择。而选择几年制除了看考生意向之外,更重要还是看考生高考成绩。一般来说八年制录取分数最高,而五年制录取分数较低。自古以来,这种职业可以说是必要的,而且要求比较高,待遇也很公平!目前,医疗就业仍然是最好的就业之一,我相信将来也不会差。以临床医学为例,许多二、三线城市急需基层医务人员,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特别是高学历优秀毕业生需求旺盛。为了吸引人才,一些地方医院会与政府联合投资,引进海归或高学历人才。即使他们是从优秀大学毕业的博士生,他们也将有机会得到房子。因此,只要他们足够优秀,就没有必要担心就业问题。如果你想得到更好的治疗,可以考虑当地医院。当然,临床医学生除了当医生,毕业后还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研究等部门从事医疗预防、医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尤其是现在一些工作正被人工智能所取代,教师和医生至少是两个值得担心的职业!一是关心灵魂,二是关心身心。他们都有技能和人文素养。它们不是可以替换的冷机器。尤其是医生,与许多职业的“青春餐”相比,这才是真正的“老到红”。北京电视台6月25日播出《我要当医生》之“志愿选择救死扶伤”,邀请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马超处长、内分泌科李乃适医生和大学二年级一个小姑凉做嘉宾访谈,请他们讲一讲当年自己为什么要学医。李医生笑容淡定,眼神清澈,不急不缓用了“傲娇”这个词。这种带着几分萌萌的自信,就是一个优秀医生的状态。国际公认,医学是精英教育,毕竟,医生面对的是生命,而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对生命的维护,当然需要精英才能承担。只有内心够傲娇、够强大,才能学医,这是学医的第一条件。最后,给准备学医的考生一些建议和忠告。意志力差的学生不建议学医。学医的人要学习大量的知识,可能经历比别人时间更长学制,而且基本上学医的人大部分是要读研读博的。承压能力差的不建议学医。相对而言,医生是一个压力较大的职业。体质较差的学生不建议学医。医生的生活作息可能不会很规律。责任心差的学生不建议学医。医生的一次疏忽大意断送的可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和自己的职业生涯。英语一定要学好。(很多医院要求英语六级!)当医生一定要与时俱进,时常要查阅国外最新的文献期刊和相关资料,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基本专业特色专业医学院校的“五大门派”在高校医学界,有这样五个门派,几乎将所有的顶尖高校都囊括在内。意向学医的考生,如果成绩还不错,绝不能错过这些医学院,今天就统一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参考。01 医学霸主北京协和医学院在医学界,有这么一种说法:对于临床医学这个专业来说,中国只有两种医学院:协和,其他!北京协和医学院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唯一一所重点医科大学,是我国最早设有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本科教育的医学院校,被誉为中国医学殿堂。2006年9月,北京协和医学院与清华大学于起开展合作办学,并依托清华大学。2016年2月,中国一流大学百强榜发布,北京协和医学院排名第45。2019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北京协和医学院第一02 南北医学双雄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医学部,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是中国政府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学校。2000年4月3日,原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5月4日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医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学科覆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六大门类,专业齐全,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实行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分为五年制和八年制两种。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始建于1927年,原为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是中国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1959年被定为全国16所重点高等学府之一。2000年,上海医科大学和复旦大学合并办学,组建成为新的复旦大学。2011年,新的上海医学院成立。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生物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个:内科学(心血管病、肾病、传染病)、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眼科学、眼耳鼻喉科学、肿瘤学、妇产科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药剂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03 地方医学四大精英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国家卫计委首批共建的10所部属高校医学院之一,是全国同时拥有国家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三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两所院校之一。拥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免疫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概论、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9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 中山医学院中山医学院最早得名于1957年,其源头可以追溯到1866年成立的中国最早西医学校——博济医学堂。2001年10月,原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为新中山大学,并成立了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实验室规模、实验仪器设备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同类学院前列,已成为一个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优越、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基地。目前拥有基础医学、生物学、中西医结合和生物医学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药理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病原生物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基础医学”为广东省重点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基础”为广东省重点二级学科。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医学中心的前身为原卫生部直属的华西医科大学,是我国最早的医学综合性大学,也是我国现代高等医学教育的发源地之一。2000年9月,四川大学与华西医科大学实现强强合并,组建新四川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省级重点学科3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卫计委重点实验室2个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隶属于中南大学的二级学院,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首批教育部、卫生部共建高等学校医学院,也是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建的十所部属综合性高校医学院之一,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与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在中国同时进行两个标准试点研究的两所院校之一,第一批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五所院校之一。04 军队四大精英南方医科大学(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消化系病)、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学(骨外)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行列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简称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军队3所获准设置研究生院的单位之一。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外军医学留学生培养基地。现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基础医学、药学),二、三级学科26个;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3个(后方专业勤务、军事航海医学、军事预防与防护医学);总后“53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5个(卫生勤务、野战护理学、热带医学、军事药学、中医中药野战应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坐落于直辖市重庆,是一所有着鲜明军事特色的军医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全国重点大学,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副军级编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中心)6个,教育部、军队重点实验室3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免疫学等6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ESI前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简称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医科全国重点大学,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临床与转化医学学科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成为军队系统仅有的3所入围高校之一。05 医学十一大金刚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现浙江大学)、西安医科大学(现西安交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现吉林大学)、山东医科大学(现山东大学)、天津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总之,无论是大专3年、本科4年还是医学教育5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勇往直前。不管是考研还是直接就业,年轻的时候都要更加努力,如果现在不努力,将来的回报就要翻番!在高中,我们只有一条路可以努力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但是大学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因为大学里有无数的可能性。大学不再以学习为主导。你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提高自己。在这个越来越务实的社会,每个公司都渴望人才,要求能力。只要你愿意努力,没有人会被教育所阻碍。你可以说一个好的学位可以带来更多的机会。但是,机会是留给那些有准备和有专业能力的人的。打吧,孩子们!让大学不留遗憾!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教育部官网【来源:潇湘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