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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研,四川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哪所高校更好,为什么?蛇杀手

2021年考研,四川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哪所高校更好,为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部分省市2020年考研国家线将从下个月中旬开始陆续公布,这也意味着,等待了这么长时间之后,国家线终于要和大家见面了。2020年考研初试的结束,也意味着2021年考研备考的开始。近日有同学问我,自己是2021年考研,对于四川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这两所高校,哪所高校更好呢?四川大学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说:这还有什么疑问?四川大学是一所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综合实力非常强劲,为什么不选择四川大学呢?但在我看来,如何从这两所高校之间做出选择,其实并不一定要按照这两所高校的名气和综合实力。四川大学是我国非常有实力和名气的一所大学,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在一些学科领域内堪称全国顶尖。但是,对于一些想要报考中国药科大学的同学来说,这所大学也有一些非常强势的专业。四川大学那么,我们在四川大学与中国药科大学之间做出选择时,应该考虑哪些方面呢?首先,我认为自己的实力最为关键。四川大学是我国著名985院校,目前也是我国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其影响力之大、地位之高,是很多学生考研时的目标,如此之多的学生报考,要求自然就不低,肯定在考研初试分数、英语成绩等多方面都有较高要求。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211院校,虽然也是我国双一流院校,但是相对于四川大学,肯于要好考一些。中国药科大学其次,考虑这两所高校的专业优势。大家想考研,肯定不想考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而是尽力考一所更好的学校,这里说的“好”就需要和专业联系在一起。如果大家不是想跨专业考研,也要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专业的考研方向,而不是盲目的报考名气更大的学校。而且,你仔细想想,自己读完研之后,面临就业之时,能为你提供诸多便利的,可不只有学校的名气,自己的专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和实力也非常重要。中国药科大学那么,四川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到底在哪些专业方面比较占优势呢?我们不妨从这两所高校的一流学科说起,四川大学是一所一流大学A类院校,其一流学科自然也更多一些,主要包括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当然,作为一所综合性世界一流大学A类院校,其比较强势的专业还不止这些,比如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等等,这些学科对于想要报考四川大学的同学们来说,相信都是非常想要报考的专业。四川大学再来看中国药科大学,从这所高校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中国药科大学在我国药学相关学科方面比较有优势。现在中国药科大学的中药学专业是我国一流学科,但是其药学专业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获得了本学科领域内的最好成绩(A+),这也证明,这所高校在中药学和药学两个学科方面都比较有优势。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因素,我们选择这两所高校中的其中一所,还需要考虑自己喜欢哪座城市。四川大学位于四川成都,中国药科大学位于江苏南京。相信对于不同的考研党,对于这两所高校的所在地也都有着各自的看法,至于最后做出怎样的选择,当时是由大家自己来决定。最后,希望考研党好好准备复习,顺利考上自己喜欢的大学!

此六子者

2021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学专硕考研备考指南

本文将由新祥旭考研简老师对2020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学专硕考研进行解析,21考研可以参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板块:北京大学的介绍,北大药学介绍,药学研究方向,考研科目介绍,复试分数线,考试内容及占比等几大方面。一、北京大学北京大学(英文: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京大学由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C9联盟以及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的重要成员。二、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系)介绍:北京大学药学院是全国重点药学院(系)之一,也是国家最早建立的高等药学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北京大学中药研究所,始建于1941年。在此基础上,1943年建立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1952年医学院独立建院,随之改名为北京医学院药学系;1985年随学校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2000年4月更名为北京大学药学院。曾设本草、制药、药学、药检、药物化学、生药学、应用化学(医药)、药理学等专业,现设药学专业(六年制本硕连读)。药学专业于2007、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级、北京市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于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药学专业点。北京大学药学院是一个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目标的药学院。三、2020北京大学药学专硕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1055药学(专业学位) 招生人数:33 研究方向:01 药学(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合成与生物活性评价) 02 药学(多肽自组装与仿生治疗) 03 药学(新型药物递送系统和靶向给药) 04 药学(转化医学给药系统) 05 药学(新型纳米药物载体与靶向给药) 06 药学(纳米药物细胞药代动力学)07 药学(纳米技术与纳米材料) 08 药学(离子通道药物研究) 09 药学(杂环化合物的设计、合成及对神经系统疾病的作用) 10 药学(基于糖类的药物研究)11 药学(基于小分子-大分子调控作用的分子探针和创新药物) 12 药学(海洋天然药物化学) 13 药学(中药化学成分分析新方法) 14 药学(有活性的天然产物及结构修饰研究) 15 药学(中药复杂体系的药效物质和质量评价) 招生人数:216 药学(中药体内代谢及代谢组学研究) 17 药学(天然产物发现及合成生物学) 18 药学(神经、免疫、中药药理) 19 临床药学 招生人数:920 药事管理 招生人数:5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49药学综合四、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学专硕2020复试分数线:五、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学专硕考研近四年复试分数线:六、考试内容及占比:I.考试范围 药学综合包括药事法规、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及药剂学五门药学专业的内容,考试范围是针对上述五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II.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系统掌握药事法规、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及药剂学的基础理论、基 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咨询考研辅导加微:15010247108 并且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能力要求:主要测试考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1.对药事法规、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及药剂学领域中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 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2.运用上述理论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III.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时间:闭卷、笔试、180 分钟 二、试题分值:300 分 三、题型分数比例 题型主要涉及名词解释、填空、选择(包括单选和多选)、问答(包括简答、计算、论 述等)。具体题型及分数比例待出题当年由出题小组讨论确定。药事法规、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及药剂学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依次为:10%、 20%、20%、25%和 25%。

雌节

2021年苏州大学药学专业考研经验

一、专业相关研究方向01(全日制)药物化学02(全日制)药剂学03(全日制)生药学04(全日制)药物分析学05(全日制)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6(全日制)药理学07(全日制)临床药学初试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637 药学基础综合复试考试科目:1、笔试:01、有机化学(70%)、药物化学(30%);02、药剂学(50%)、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50%);03、天然药物化学;04、药物分析;05、微生物学;06、药理学;07、药剂学(50%)、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50%)。2、综合面试初试参考书:《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药剂学》崔福德主编,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理学》主编朱依谆,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物分析》杭太俊主编,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药事管理学》杨世民主编,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复试参考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剂学》其他复习资料:真题二、初试经验1.政治9月开始其实不算晚,这也是我唯一一门可以从容备考的科目,用大致一个月的时间听完徐涛的强化班,边听课边做了徐涛的《优题库习题册》。听完课马上开始做肖秀荣的1000题,其实有1500多题,我每天要求自己完成32个单选、34个多选(两套的真题数量,中间也用整套的历年真题练手),从前往后刷完,刷完第一遍发现来不及刷第二遍了,于是我便一遍一遍地复习错题(我错的可不少,可用满江红形容),到考试前错题已经被我复习了共十几遍了,培养的题感跟刷两遍、三遍题的应该差不多。个人感觉徐涛的课+肖大爷的1000题真是绝配,1000题真是可以通杀选择题的一切细节,总结错题的时候记得在旁边标注教材的页码,即这个错题的知识点在教材上具体是哪个知识点,复习错题的时候教材也要放手边随时翻看,这个过程一定要做,不要偷懒,否则错题复习无效。等肖8、徐涛8套等一众老师的模拟题出来之后,1000题练完,就可以开始整套的模拟了,此时每天也要拿出相当的时间复习前面的选择题错题,不能让这些题白做。等肖4、徐涛20题等主观题预测出来,背就完事了,不用多想,主观题大家都背这些,出题会的大家都会,不会的大家都不会,实在太多背不完,至少也要熟读。考试时原题很少(今年肖4就看出来了),考前背这么多答案的主要目的,其实是防止考场词穷,机灵点。2.英语一这个我考的不高,在复试名单里英语成绩也是倒数,要说行之有效的经验倒是有一些:阅读要精读,最起码最近五年的阅读每篇都要逐句翻译、总结同义替换、分析每个正选和干扰项的出题套路,用心体会,多次复习。写作,这个大家好像都用模板,说一点个人感悟吧,就是把字练好。还是我高中留下的习惯(被外界称为“衡中体”嘛),每天晚上睡前我都会练10-15分钟的英文书写。即便是我考前已经把自己的书写水平挖掘到极限了,到考场落笔的时候手还是会发抖(发抖会影响笔画的流畅和整体美感),难以想象我考前如果不练字的话,到真正的考场上字会烂到什么程度。3.专业课(624 药学基础综合)药剂学,其实就是生化。药剂算是比较简单的,只要能捋清各种药剂就行了。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做真题,每年的题目都差不多,重复率相当高,我去年考试的时候遇到至少四五道原题,很多题型都是见惯的,资料可以少买,真题一定要买,买到了真题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药剂学,基本的理论知识例如药物代谢动力学,生物利用度,这些书本上每章总结性的言论,都需要熟记,如果觉得经常翻书很麻烦,可以把这些摘抄下来,方便复习,例如微晶纤维素,羧甲基壳聚糖等的新辅料也是重要研究方向。三、时间安排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是三月份开始的,我手上的资料有从网上下载的教材以及视频讲解,到5月份我才全部看过一遍,也已经差不多掌握了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的理论知识,我是直接抄下来的,因为有很多专业术语,当时只有电子版本,所以抄下来方便复习。7月份的时候我通过一些渠道买到了真题,刚开始做真题的时候挺有难度的,只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下书,所以我决定重新看。这一次我看的很仔细,争取把书里的东西吃透,这时候已经5,6月份了,很多人这时候开始复习会容易产生焦虑,担心来不及,这个顾虑完全就是多余的了,因为6,7月份相反却是最好的开始时间,暑假的时间已经足够。所以这时候我基本不太慌乱的,由于真题已经拿到手,我是一章一章的进行第二遍的,看完一个章节后,先做书后的练习(我打印出来了),然后梳理归纳一下,做一个笔记,然后才开始真题,真题要保证99%能做出来,容不得一点失误,如果真题还有的不会做,就再看书,做不出来只能说明书不够熟。一直到8月快结束的时候我才差不过第二遍结束,进度其实要比我预想的要快一些,我每天7点到十二点,2点到6点,八点到十二点都是用来学习的,我要保证的就是我必须集中注意力,这对大部分人来说是考验,往往很多人在学习到第6个小时的时候就很难集中注意力了,这就要看你的毅力和决心了。我用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整理了简答题和分析题,是边抄边背的,不需要死太多的脑细胞,能够背下来就是迈向成功的第二步了。我整理下来的原因是为了利用最后考前的几天方便复习,做笔记就是为了方便复习。选择题不会了还可以凭基础蒙出来,简答题不会就是真的不会了。药剂学就考三门,政治等到十月份也来得及,平时多看看新闻。英语从小学就开始学啦,好在我基础还不错,大二就过了六级,所以英语我保证每天给三四个小时的时间就足够了。这样一来,我就有大量的时间留给专业课,选择药剂,你是幸运的,科目少就算了,题目重复率还高,这样都考不上,就是你没有努力,要不就英语太差,但大家都知道,英语拉分最多也就十几分,归根结底,还是不努力。到9月底的时候,我真题已经差不多做了两遍了,我已经熟练到,看到这个前言我就知道要考什么,真题不做个至少两遍就敢上考场,我也只能说佩服 。真题很难买到很多,大部分人只能收集到近五年,如果你能收集到更多,又肯用心去钻的话,那么你毋庸置疑的,稳了。一直到11月份吧,一直都是刷题模式。11月份临近考试了,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了。我没有再狂刷题,我也自认为我对题目很了解了。这个时候重点是考前的查缺补漏,我选择报了新祥旭的一对一考前冲刺课程,他们会安排你报考院校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当你的老师。毕竟是考过的高分学长学姐,对考试内容是非常了解的,所以很好地帮我过了一遍考点和难点,指导了我很多有用的提分技巧。特别是后来复试的时候,告诉了我很多面试中要注意的细节和经验,对我的帮助很大。除此之外,我考前主要是看之前整理的基础知识点,任何时候都别忘本,任何题目都是建立在基础上,就跟建房子一样,地基不都不打好了,其他都是无用功。背一些分析简答题,没准你刚好背的那个就是等下要考的,我就是。考研这件事情,一定得坚持,得认真,二者相辅相成。我见过很多中途放弃了的,我想未来他们一定会后悔吧。既然选择了考研,那就要为之奋斗,为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

春之梦

复旦大学药剂学2021年考研经验和复习建议

在没有真正投入的时候就不会知道考研有多艰辛,所以很多小伙伴都是以一种轻松的状态选择考研的,他们或许就是抱着来试一试的心态,觉得能行就坚持下去,不行就转换策略找工作。实际上压力真的很大,好几次差点崩溃,需要及时调整心态。考生一定要多看和了解想要报考的学校和考研复习经验,避免造成恶性循环,影响复习成果。政治:三月到六月我把肖秀荣老师的政治知识点看了两遍,是很认真做笔记的那种,搞清楚每部分的内容,理清每一部分的时间、事件线索。8月底开始做1000题,一共做了两遍,并整理错题本,对于自己反复错的题仔细分析并进行第二次基础知识复习,10月以后看形势与政策,11月开始做各种机构的模拟题,最后反复背诵肖4和政治考纲,前期准备充足使我后期冲刺十分轻松。可以在考研文库搜索学长学姐的复习方法做一个参考。政治推荐跟好肖秀荣老师的书籍顺序,我没有听过网课。英语:词汇方面我找了朱伟的恋词系列和红宝书进行对比,后面买了朱伟的恋词,看了两节单词的视频讲解感觉太费时间,果断放弃视频直接开始背。开头我是书结合着单词APP百词斩一起背的,后面发现百词斩上看着提示的图片猜得出意思,但下来自己背效果不好。后面换了墨墨,里面的词汇衍生或者联想记忆都比较适合自己。现在都还在用墨墨背单词打卡。词汇方面我感觉没有特别推荐的,适合自己背得下来就好。三月到五月我才把整本词汇完整背了一遍,后面刷真题时我就只着重背高频词汇。六月忙着期末考试和实习分配的事儿没怎么背单词,只在APP上进行打卡。十月左右跟着唐迟的蹲坑词汇,都是真题词汇总结下来会发现重复率挺高,背完后刷真题效果很好。真题方面买的张剑的黄皮书搭配唐迟的阅读视频。我从2010年的真题视频开始看的,因为2010年是个考研英语的分水岭,开始分英一英二。2010年英一的阅读很经典,也有一定难度。我看了三遍左右然后开始刷真题,前期一天做一篇阅读,自己做一遍结合视频讲解改一遍,因为2010以前唐叔的阅读视频还加了长难句讲解,所以每完成一篇就会把长难句,熟词僻义以及作者出题的点总结在笔记本上。按照这个进度到了后面十月左右开始刷第二遍真题,保持每天两篇的量练手感。个人感觉唐叔2010以前的视频讲解深得我心,2015之后的视频有些讲解就有些强行扯逻辑,自己可以根据后期阅读做题的手感决定跟不跟视频。完型和新题型我没有做特别的练习,完型看了两节视频和自己不看视频做题都差不多在6-7分左右就没有管了。新题型看具体是哪种,排序和选标题之类的自己做着比较可以。这两个板块我都没有特别去攻克,十月二刷真题之后才开始练习的。作文方面我十一月才开始,跟的王江涛,讲课比较有趣,教的作文高分句式和结构比较多,拯救了自己写作无话可说的局面。不过后期对比自己写的作文和范文,会发现语言华丽但是内容空洞,很多套话。但已经来不及了,自己客观题答案对下来还可以但最终英语没上80分可能就是作文拉了后腿。所以啊,作文还是得前期老老实实积累着走。专业课考研经验初试:752药学基础考试内容是有机、无机、生化、物化、分化,可以说复旦的考试科目应该是国内顶尖药学院中最多的啦,其他985可能就考两三本书,所以相对而言,复习压力太大一些。因为大学课程学的不怎么好,我考虑了新祥旭一对一辅导,在迷茫备考阶段,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书一定要看透看薄。鉴于今年题型有变化,物化新增了多选题,无疑是增加了难度,直接导致今年专业课分数普遍低,连专业课单科线都降了20分,这是近五年来从来没有的事情。明年就不好说啦,所以还是要好好复习,万不可掉以轻心。比如像物理化学这个部分,复旦药学院编的物化1000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考过的人才知道不会有原题的,但是复习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并弄透每个题的知识点,然后领悟,不要光记答案,没有啥用处。分析化学的法,内容其实比较少,分析化学只考前面几个章节,所有各滴定法的细节和适用范围一定要熟记于心。无机化学的法,重点就是元素那几章,题不难,但是很细碎,填空题分值大3分一个,有碱性大小比较之类的问题。复试:今年复试是线上,给学弟学妹的建议是:1. 自我介绍的时候不要紧张,语速可以放慢一些。2. 专业课问题回答与文献读译,相信自己,切忌慌张。3. 问到本科阶段参与的项目内容、细节:真实描述,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潜心钻研,把之前浪费的时间都不回来。4. 关于开放性问题,抓住关键点,有的放矢。个人觉得考研复习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一起战斗的研友们,有些没有坚持到最后,还有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考研更像是个参禅的过程。每天如苦行僧般在教室枯坐,似乎很无聊。但学习的同时也让人的心真正静下来。这样一段时间,你会发现自己的变化。学习的同时,心也在成长。总之,希望考研的同学们都能有一个自己满意的结果!

杨慎

复旦大学生药学2021年考研经验和复习建议

为了给自己的考研生活做一个总结,也是为了让后来的同学可以少走些弯路,因此我写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我的英语基础不是很好,这是我考复旦最大的劣势,所以大三上学期定下考研目标时,我就开始备考英语了,英语是花费时间和备考跨度最长的一个科目。英语的复习我没有太好的技巧,就按部就班的来,自己规划好时间,分清楚重点,前期主要就是每天一成不变的记单词,在考场没时间的情况下,完形填空这种就可以纯靠技巧,不走心的去做。考前也要自己做一下整套卷(预测卷模拟卷),时间自己定好,我去年用的是张剑五套卷,简直劝退(平常做真题是每篇错0-2,但张剑一上来保底2,四篇错一半一点都不夸张)。作文我用过王江涛的20篇作文书觉得不太适合我,就听了石雷鹏的网课,后期发现李旭老师的作文课简直惊艳!自己整理了两套只属于我自己的模板,用起来也得心应手。上考场直接往上套,这个真的强推!(缺点可能就是老师讲课语速较快,且经常批评学生,对于考研后半段急需要鼓励的时期,听完课可能会心情低沉。) 政治:买肖秀荣的书看徐涛的课,风中劲草,市面上所有选择题,肖四肖八等。因为咱们都学过马原跟毛中特,所以这两门学起来压力没有那么大。我是从暑假开始每天空出来一个小时来看徐涛的视频课,看一节做一节1000题。把1000题反反复复的刷了有三四遍。我推荐你们就是不要在书上写,你们买个草稿纸,然后这个书可以反复利用。然后等到那个风中劲草出来的话,你就买一本儿,一定要熟读,不需要背。一定一定要熟读,因为你现在熟读,等到你复试的时候,近代史学的就特别的容易。到后期的话就天天刷题,把市面上所有的选择题都做一遍,然后把每次不会的知识点都在答案中标注出来,每天下午空出来一段时间把他们熟读。关于政治主观题你就不用操心,等到最后就是肖秀荣的肖四肖八出来的时候,你就把那个大题背一下,到时候灵活运用就可以。可以在考研文库上看看学长学姐的建议,有问题也可以留言提问。专业课:752药学基础考试内容是有机、无机、生化、物化、分化,可以说复旦的考试科目应该是国内顶尖药学院中最多的啦,其他985可能就考两三本书,所以相对而言,复习压力太大一些。因为大学课程学的不怎么好,我考虑了新祥旭一对一辅导,在迷茫备考阶段,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书一定要看透看薄。鉴于今年题型有变化,物化新增了多选题,无疑是增加了难度,直接导致今年专业课分数普遍低,连专业课单科线都降了20分,这是近五年来从来没有的事情。明年就不好说啦,所以还是要好好复习,万不可掉以轻心。比如像物理化学这个部分,复旦药学院编的物化1000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考过的人才知道不会有原题的,但是复习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并弄透每个题的知识点,然后领悟,不要光记答案,没有啥用处。分析化学的法,内容其实比较少,分析化学只考前面几个章节,所有各滴定法的细节和适用范围一定要熟记于心。无机化学的法,重点就是元素那几章,题不难,但是很细碎,填空题分值大3分一个,有碱性大小比较之类的问题。以上就是我的考研经历,希望能够给学弟学妹们一些帮助,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留言,我会尽量帮助大家,最后祝大家金榜题名。

大私枭

2021中南大学药学院药剂学考研成功经验指导分享

中南大学药学院药剂学考研成功经验分享距离2020考研拟录取已经有一会儿了,一直想静下心来用文字记录一下自己这一年来的历程。最近终于把毕业相关的事情以及杂七杂八的琐事儿都弄完了就想着写一下自己在考研过程中的心得。本人考研中山大学药学院药剂学学硕 初试:英语一77分、思想政治理论78分、专业课666药学综合A 213分,总成绩368分。一、关于择校和定专业我是在大四那个寒假才开始着手收集考研的目标院校资料,自己先敲定了考研的专业大方向,那就是药学专硕或者是学硕中的药剂学或者药理学,再结合自己喜欢的城市最终筛选出了:(1)北京协和医学院的药理学(学硕)专业课考试科目是652药学综合(在微生物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中任选两门)(2)中山大学的药学专硕专业课考试科目是349药学综合以及药学学硕中的药剂学和药理学专业课考试科目是666药学综合A或667生物综合或668医学综合或669化学综合(3)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的药学专硕考349药学综合(包括药事管理、药理学、药剂学)湘雅医院的临床药学学硕考781医学综合(包括生理、生化、病理、内科、外科)或741药基综合(包括基础、有机以及分析化学)(4)华中科技大学的药剂学或临床药学(5)电子科技大学的药学专硕考349药学综合(包括药理、药剂、药分、药化)综合考量下来,因为自己本科时四大药学得较好,其它科目学得一般,而且有自己相熟的本科直系学姐去年成功上岸中大药学专硕,想着找专业课的资料以及进行后期各种咨询会方便。再有就是沿海地区的药学发展相对较好,中大的药理毒理学,药剂与制药工程在全国都是顶尖学科。药学院有广州校区和深圳校区,深圳校区往年分数线相对要低一点,两个校区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一样就想着自己先复习着走。看十月份的状态再具体选择校区。中山大学的药学学硕每年竞争都比较激烈,除掉推免名额,一般药剂统招只有2-4个名额,药理有6-8个左右,专硕除掉推免名额一般招50-60个,今年因为国家政策招了80个左右。所以除非是本科特别优秀且有拿得出手的科研奖项不然就报专硕稳妥一点。关于在择校和定专业中,自己一开始也是很小白,在搜集了大量的资料之后慢慢有了清晰的方向。在后期医院实习中了解到了临床药学在医院主要做治疗药物监测、不良反应的申报以及患者的用药教育,但是在国内该专业发展起步不久,认可度还不够,需要掌握的知识面较广。在和本专业的老师以及师兄师姐聊过之后最终决定考药剂学。考研的过程中信息收集很重要,方向有时候比努力还重要。另外推荐一些个人觉得特别实用的公众号: 掌上考研(能在里面搜学校、查专业、找导师等等)、药学考研同盟(特别特别实用,里面会更新各个药学类招生高校的考研科目、分数线、招生目录、报录比等情况汇总)、中国教育在线EOL(根据自己想要了解的领域提供精准服务也很实用)还有医学硕博会PHARM PARK等公众号也比较可以。  二、关于考研初试复习经验(1)英语:词汇方面我找了朱伟的恋词系列和红宝书进行对比,后面买了朱伟的恋词,看了两节单词的视频讲解感觉太费时间,果断放弃视频直接开始背。开头我是书结合着单词APP百词斩一起背的,后面发现百词斩上看着提示的图片猜得出意思,但下来自己背效果不好。后面换了墨墨,里面的词汇衍生或者联想记忆都比较适合自己。现在都还在用墨墨背单词打卡。词汇方面我感觉没有特别推荐的,适合自己背得下来就好。三月到五月我才把整本词汇完整背了一遍,后面刷真题时我就只着重背高频词汇。六月忙着期末考试和实习分配的事儿没怎么背单词,只在APP上进行打卡。十月左右跟着唐迟的蹲坑词汇,都是真题词汇总结下来会发现重复率挺高,背完后刷真题效果很好。真题方面买的张剑的黄皮书搭配唐迟的阅读视频。我从2010年的真题视频开始看的,因为2010年是个考研英语的分水岭,开始分英一英二。2010年英一的阅读很经典,也有一定难度。我看了三遍左右然后开始刷真题,前期一天做一篇阅读,自己做一遍结合视频讲解改一遍,因为2010以前唐叔的阅读视频还加了长难句讲解,所以每完成一篇就会把长难句,熟词僻义以及自己作者出题的点总结在笔记本上。按照这个进度到了后面十月左右开始刷第二遍真题,保持每天两篇的量练手感。个人感觉唐叔2010以前的视频讲解深得我心,2015之后的视频有些讲解就有些强行扯逻辑,自己可以根据后期阅读做题的手感决定跟不跟视频。完型和新题型我没有做特别的练习,完型看了两节视频和自己不看视频做题都差不多在6-7分左右就没有管了。新题型看具体是哪种,排序和选标题之类的自己做着比较可以。这两个板块我都没有特别去攻克,十月二刷真题之后才开始练习的。作文方面我十一月才开始,跟的王江涛,讲课比较有趣,教的作文高分句式和结构比较多,拯救了自己写作无话可说的局面。不过后期对比自己写的作文和范文,会发现语言华丽但是内容空洞,很多套话。但已经来不及了,自己客观题答案对下来还可以但最终英语没上80分可能就是作文拉了后腿。所以啊,作文还是得前期老老实实积累着走。(2)思想政治理论:政治我是九月才开始的,因为在医院实习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实在太少,专业课压力又重,就只能把政治的时间压缩了。我买的核心考案搭配徐涛的强化课,前期刷题买的肖秀荣的1000题,后期肖四肖八(听起来有点奇葩)。徐涛可真是宝藏男孩,讲课太太太好好玩了,刷1000题正确率还行,可是后面做肖八时完全和白痴一样错误率很高,心态差点崩。不过还是赶紧把1000题中的错题拿来看,认真总结肖八。后期刷肖四时选择题稳在40分左右。最终就是选择题救了命,因为2020的政治大题,肖大大很多没压上,一言难尽。十月开始每天跟着徐涛公众号和小册子背政治大题,给后期背诵减轻了压力。(3)专业课:专业课的资料我是找的中大学长买了真题集和视频资料,课本在网上买。前期我对照中大本科教学PPT将笔记补上,中途因为期末考试以及实习分配的事儿到八月才开始完整把四大药第一遍过完。第二遍开始我结合课后习题以及B站上的一些视频查漏补缺慢慢整理思路。但是四大药内容太多了,看了又忘忘了又看,看书+刷题效果一般。我只能改变策略将药分和药化结合在一起看,药剂和药理直接开背。到十一月开始我将中大近十年的666和349药综真题进行整理,在课本目录上标注每个章节所涉及到的考试内容,为自己背书提供思路。专业课决定你考研能否高分,自己这方面做得不好,中大九月研招网公布专业课参考书目时多加了一本药化,但自己直接放弃没看。导致考场上近二十分的题不会做。血的教训。时间充裕没有实习的小伙伴一定要认认真真将四大药反复背反复做题琢磨。三、关于复试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复试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普遍采取线上复试。中大药学院2020考研划线和往年没有大的变化,英语和政治单科没有变,专业课划线降低。报录比在1:2左右,药理和药化的竞争很激烈。二月初试成绩出来之后自己联系了老师,所以在等待复试的过程中着重看了药剂专业知识,找了相关文献进行阅读和翻译。但是因为今年疫情一直呆在家,每天强迫自己学习但效率还是不好,到后面五月开始陆续复试才真正学进去。网络复试形式没有参考意义我就不赘述了,我讲一下复试的流程和内容。我们第一个环节是进行思政回答,我抽到的是关于十九大的,接下来是英文自我介绍,这个环节自己本来对着镜子练习时还可以,上场后背稿迹象很明显但也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后面是文献翻译,投屏出来的字很小,自己又紧张导致这个环节答得极差,一度以为自己凉凉。接下来是专业问题考察,我抽到的是简述三种新制剂新技术,这儿都答上了。还抽到让我设计一款新冠药物,我答的老药新用的思路。后面老师还问了我读研完有什么打算之类的。总体来说因为今年线上复试考察时间有限,需要脑袋转很快才可以跟得上。还有就是即使答不上来我也一直保持微笑,落落大方的展示自己总是没错的。乱七八糟写了许多,想感谢坚持到了最后的自己。尽人事,听天命。确定了目标就加油去做,行动创造好运。希望在今后的求学生涯也要加油,成为更好的自己。(本文来源于公众号“上海考研集训营”,相关考研资讯可前往查看)

李尚

山东大学2021年药学考研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注意:有机化学为必答部分,分析化学和生物化学任选其中一科作答。有机化学部分一、考试目的《有机化学》是从事药学及相关专业研究人员的必备知识。《有机化学》考试力求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有机基础和综合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二、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于有机化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有机化学问题的能力。三、考试内容1. 有机化学概述1)有机化合物的特点2)结构理论、共价键的参数及断裂方式、酸碱理论3)各类化合物的命名2. 烷烃1)同系列、同分异构现象、结构和构象2)化学性质(反应和卤代反应机理)3. 烯烃1)同分异构及构型的表示2)化学性质催化加氢、电加成(加X2 、HX、H2SO4、HOX,机理、马氏规则及过氧化物效应)、硼氢化反应、氧化反应。3)制备4. 炔烃和二烯烃1)炔烃 结构和性质(炔氢的反应、碳碳三键的反应)2)共轭二烯烃 结构和性质(亲电加成)3)共振论,电子效应(诱导效应、共轭效应)5. 脂环烃1)结构和构象(环己烷的构象)2)化学性质(卤代反应、加成反应)6. 立体化学基础1)异构分子的对称性和手性,对映异构体和构型的表示方法,外消旋体、内消旋体和非对映异构体的概念,构象异构和构型异构。2)对映异构的合成及化学手性中心的产生,外消旋体的拆分及烷烃卤代反应的立体化学。7. 芳香烃1)结构与化学性质取代反应(卤代、硝化、磺化、傅-克反应)及亲电反应机理,烷基苯侧链的反应(取代、氧化反应),加成反应。2)取代苯的亲电取代反应定位规律3)多环芳烃和非苯芳烃萘的结构和化学性质,休克尔规则。8. 卤代烃1)分类和结构2)化学性质亲核取代、消除反应;还原反应;有机金属化合物的形成。3)亲核取代、消除反应的机理及影响因素4)不饱和卤代烃和芳香卤代烃9. 醇、酚和醚1)醇 结构、制备与化学性质与金属反应(Na、K、Mg),卤代烃的生成,无机含氧酸酯的生成,脱水反应,氧化与脱氢,二元醇的性质。2)酚 结构、制备与化学性质① 酚羟基的反应 酸性、酚酯的生成及重排、酚醚的生成及克莱森重排。② 苯环上的取代反应 卤代、硝化、磺化、傅-克反应、柯尔柏-施密特反应、瑞穆-悌曼反应。③ 氧化反应3)醚① 醚的结构、制备与化学性质② 环氧化物的性质及开环机理4)硫醇和硫醚10. 醛和酮1)醛和酮的结构、制备与化学性质① 亲核加成反应(与含碳、含硫、含氧、含氮亲核试剂的加成)② α-活泼氢的反应(羟醛缩合反应、卤代与卤仿反应)③ 氧化与还原反应④ 其它反应(魏悌希反应、安息香缩合、达参反应、醛的聚合)2)α,β-不饱和醛、酮的结构与性质3)醌11. 羧酸和取代羧酸1)羧酸① 结构和酸性② 化学性质(成盐反应、羧基中羟基的取代反应、还原反应、α-氢的反应、脱羧与二元酸的热解反应)与酯化反应的机理③ 制备(氧化法、腈水解法、格氏试剂法)2)取代羧酸卤代酸、羟基酸的化学性质12. 羧酸衍生物1)结构及化学性质(水解、醇解和氨解,与有机金属化合物的反应,还原反应,酰胺的特性)2)羧酸衍生物的制备3)碳酸衍生物和原酸衍生物13. 碳负离子的反应1)缩合反应(羟醛缩合型反应、酯缩合反应)2)β-二基化合物的烷基化、酰基化及在合成中的应用(乙酰乙酸乙酯、丙二酸二乙酯、迈克尔加成)14. 有机含氮化合物1)硝基化合物的结构与性质2)胺类化合物结构、制备与化学性质(碱性和铵盐的生成、烃基化、酰化和磺酰化、与亚硝酸反应、芳环上的取代反应)3)季铵盐和季铵碱(霍夫曼彻底甲基化反应、霍夫曼消除规则)4)重氮化合物和偶氮化合物① 芳香重氮盐的反应② 重氮甲烷5)卡宾15. 杂环化合物1)六元杂环化合物① 吡啶的结构与性质② 喹啉的性质与制备③ 含两个氮原子的六元杂环④ 含氧原子六元杂环2)五元杂环化合物① 吡咯、呋喃、噻吩的结构与性质② 含两个杂原子的五元杂环16. 糖类1)单糖的结构及化学性质2)双糖、多糖的结构及性质17. 氨基酸、多肽、蛋白质和核酸α-氨基酸的结构、性质及多肽的结构18. 萜类和甾族化合物1)的结构与分类2)甾族化合物的骨架、构型和构象分析化学部分一、考试性质《分析化学》是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分析化学》考试要力求反映药学硕士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专业基础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二、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于分析化学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考试方式与分值本科目满分150分,化学分析部分大约占35%,仪器分析大约占65%。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四、考试内容(一) 化学分析1.绪论【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分析化学的任务和作用;分析化学的发展;分析化学的方法分类(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结构分析和形态分析;无机分析和有机分析;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常量、半微量、微量和超微量分析;常量组分、微量组分和痕量组分分析);分析过程和步骤(明确任务、制订计划、取样、试样制备、分析测定、结果计算和表达)。2.误差和分析数据处理【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与误差有关的基本概念:准确度与误差,精密度与偏差,系统误差与偶然误差;误差的传递和提高分析结果准确度的方法;有效数字及其运算法则;基本统计概念:偶然误差的正态分布和t分布,平均值的精密度和置信区间,显著性检验(t检验和F检验),可疑数据的取舍;相关与回归。3.滴定分析法概论【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滴定分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计算;滴定分析的特点,滴定曲线,指示剂,滴定误差和误差计算公式,滴定分析中的化学计量关系,与标准溶液的浓度和滴定度有关的计算,待测物质的质量和质量分数的计算;各种滴定方式及其适用条件;标准溶液和基准物质;水溶液中弱酸(碱)各型体的分布和分布系数;配合物各型体的分布和分布系数;化学平衡的处理方法:质子平衡、质量平衡和电荷平衡。4.酸碱滴定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各种酸碱溶液pH值的计算;酸碱指示剂的变色原理和变色范围及其影响因素,常用酸碱指示剂及混合指示剂;强酸(碱)、一元弱酸(碱)、多元酸(碱)的滴定曲线特征,影响其滴定突跃范围的因素及指示剂的选择;一元弱酸(碱)、多元酸(碱)准确滴定可行性的判断;强酸(碱)、一元弱酸(碱)滴定终点误差的计算;酸碱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非水溶液中酸碱滴定法基本原理:溶剂的分类,溶剂的性质(离解性、酸碱性、极性、均化效应和区分效应),溶剂的选择;非水溶液中酸的滴定和碱的滴定。5.配位滴定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配位平衡;EDTA配位化合物的特点,副反应(酸效应、共存离子效应、配位效应)系数的含义及计算,稳定常数及条件稳定常数的概念及计算;配位滴定曲线;金属指示剂;配位滴定中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配位滴定的终点误差;配位滴定中酸度的选择和控制,提高配位滴定的选择性;配位滴定的各种方式。6.氧化还原滴定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氧化还原反应及其特点;条件电位及其影响因素;氧化还原反应进行程度的判断;影响氧化还原反应速度的因素;氧化还原滴定曲线及其特点、指示剂;滴定前的试样预处理;碘量法、高锰酸钾法、亚硝酸钠法基本原理及测定条件、指示剂、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7.沉淀滴定法和重量分析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法的基本原理;三种确定滴定终点的方法,即铬酸钾指示剂法、铁铵矾指示剂法和吸附指示剂法,每种方法的指示终点的原理、滴定条件和应用范围。重量分析法中的沉淀法,沉淀的形态和沉淀的形成;沉淀的完全程度及其影响因素,溶度积与溶解度,条件溶度积;影响沉淀溶解度的主要因素:离子效应、盐效应、酸效应和配位效应;影响沉淀纯度的因素:共沉淀、后沉淀;沉淀条件的选择:晶形沉淀和无定形沉淀的条件选择;沉淀的滤过、洗涤、干燥、灼烧和恒重;称量形式和结果计算;挥发法,干燥失重。(二)仪器分析8.电位法和永停滴定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电化学分析法及其分类;化学电池的组成,电位,液接电位;指示电极及其分类,常见的参比电极;pH玻璃电极构造、响应机制、Nernst方程式和性能,测量溶液pH的原理和方法,复合pH电极;离子选择电极基本结构、Nernst方程式、选择性系数,电极分类及常见电极、测量方法及测量误差;电位滴定法的原理和特点,确定终点的方法;永停滴定法的原理、I-V滴定曲线。9.光谱分析法概论【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电磁辐射及其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电磁辐射的概念与特征,波长、波数、频率和能量之间的关系及其计算,电磁波谱的分区,电磁辐射与物质作用的常用术语;光学分析法的分类:非光谱法和光谱法;原子光谱法和分子光谱法;吸收光谱法和发射光谱法;光谱分析仪器的主要部件;分光光度计中常用的光源、分光系统和检测器;光谱分析法的发展概况。1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电子跃迁类型,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中的一些常用术语,吸收带及其与分子结构的关系,影响吸收带的因素,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定律(朗伯-比尔定律),偏离比尔定律的两大因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主要部件,仪器类型及光学性能;紫外-可见分光光度分析方法:定性鉴别,纯度检查,单组分定量及多组分定量(计算分光光度法),紫外吸收光谱法用于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研究及比色法。11.荧光分析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荧光及其产生,激发光谱和发射光谱及其特征;荧光与分子结构的关系,影响荧光强度的因素;荧光强度与物质浓度的关系,定量分析方法;荧光分光光度计;其他荧光分析技术简介。12.红外吸收光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红外吸收光谱法的基本原理,即分子振动能级和振动形式、红外吸收光谱产生的条件和吸收峰强度、吸收峰的位置、特征峰和相关峰;脂肪烃类、芳香烃类、醇、酚及醚类、含基化合物、含氮有机化合物等的典型光谱;红外光谱仪的主要部件及性能;试样的制备;红外光谱解析方法及解析示例。1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原理:原子的量子能级,原子在各能级的分布;共振吸收线,谱线轮廓和谱线变宽的影响因素;原子吸收的测量:积分吸收法、峰值吸收法;原子吸收值与原子浓度的关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基本结构及各部件的作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测定条件的选择,干扰与抑制,灵敏度和检出限;定量分析方法。14.核磁共振波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核磁共振波谱法的基本原理:原子核的自旋,自旋能级分裂和共振吸收,自旋弛豫;化学位移:屏蔽效应,化学位移的表示,化学位移的影响因素,几类质子的化学位移;自旋偶合和自旋分裂,偶合常数,磁等价,自旋系统的命名,一级和二级图谱;氢谱的峰面积(积分高度)与基团氢核数目的关系;氢谱解析方法;碳谱和相关谱;核磁共振仪。15.质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质谱法的基本原理及特点;质谱仪及其工作原理、主要部件和性能指标;质谱中的主要离子:分子离子,碎片离子,同位素离子,亚稳离子;阳离子裂解类型:单纯开裂和重排开裂;质谱分析法:分子式的测定,有机化合物的结构鉴定;几类有机化合物的质谱及质谱解析;综合波谱解析。16.色谱分析法概论【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色谱分析法及其分类和发展;色谱过程;色谱流出曲线和有关概念:保留值、峰高和峰面积、区域宽度、分离度;分配系数和保留因子,色谱分离的前提;色谱法的分类,各类色谱的分离机制;色谱基本理论:塔板理论,二项式分布和色谱流出曲线方程;速率理论,范第姆特方程及其各项的含义;色谱分析法的发展。17.气相色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气相色谱法的特点;气相色谱仪的组成及工作流程;气液色谱固定液的分类:非极性、中等极性、极性以及氢键型固定液,固定液的选择;载体及其钝化方法;气固色谱用固定相,高分子多孔微球;气相色谱流动相(载气);检测器及其性能指标,氢焰离子化检测器、热导检测器和电子捕获检测器及其检测原理;气相色谱速率理论;气相色谱实验条件的选择;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归一化法、内标法、外标法和内标对比法;毛细管气相色谱法的特点和实验条件的选择,毛细管气相色谱系统:分流进样和柱后尾吹装置。18.高效液相色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的主要类型;化学键合相色谱法:正相、反相键合相色谱法和反相离子对色谱法;疏溶剂理论;其他高效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手性色谱法、亲合色谱法;化学键合相的种类、性质和特点,溶剂强度和选择性,流动相优化方法简介;高效液相色谱中的速率理论;各类高效液相色谱分离条件的选择;分离模式的选择;高效液相色谱仪;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19.平面色谱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平面色谱参数:比移值及其与保留因子的关系、相对比移值、分离度和分离数;薄层色谱法及其主要类型;吸附薄层色谱中吸附剂和展开剂及其选择;薄层色谱操作步骤,定性和定量分析;高效薄层色谱法;薄层扫描法;纸色谱法。20.毛细管电泳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毛细管电泳的基础理论:电泳和电泳淌度,电渗和电渗淌度,表观淌度,分离效率和谱带展宽及主要影响因素,分离度;毛细管电泳的几种主要操作模式:毛细管区带电泳,胶束电动毛细管色谱,毛细管凝胶电泳,毛细管电色谱,非水毛细管电泳;毛细管电泳仪器的主要部件。21.色谱联用分析法【基本内容】本章内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和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的原理,仪器(接口、色谱系统、质谱系统);毛细管电泳-质谱联用简介;色谱-质谱联用的主要扫描模式及所提供的信息,全扫描:总离子流色谱图、质量色谱图、色谱-质谱三维谱及质谱图,选择离子监测,选择反应监测;气相色谱-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联用;高效液相色谱-核磁共振波谱联用;全二维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联用;薄层色谱有关的联用简介。生物化学部分一、考试目的《生物化学》是生命的化学,是从事药学相关专业研究人员的必备知识。掌握生物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仅有助于药物的研究和开发,还将为从分子水平上研究药物代谢规律、阐明药物作用的机制等奠定基础。《生物化学》考试力求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生物化学基础和综合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二、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于生物化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生物化学和药学相关问题的能力。三、考试内容1.生物化学的概述1)生物化学的涵义与研究目的2.糖的化学1)糖的概念、分布及生物学作用2)多糖的分类、重要多糖的化学结构与生理功能3)多糖分离纯化与降解原理4)多糖的理化性质及结构分析的原理3.脂类化学1)脂类的概念、分类2)结构、性质与生理功能4.蛋白质的化学1)蛋白质在生命活动中的意义2)蛋白质元素组成和基本结构单位3)蛋白质的分子结构①一级结构②构象4)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①一级结构与功能的关系②空间构象与功能的关系5)蛋白质的性质①蛋白质分子的大小、形状及分子量的测定②蛋白质的变性③蛋白质的两性解离与等电点④蛋白质的胶体性质⑤蛋白质的沉淀反应⑥蛋白质的颜色反应⑦蛋白质的免疫学性质6)蛋白质分离、纯化基本原理5.核酸的化学1)核酸的概念和化学组成①生物功能②分子结构2)核酸的理化性质3)核酸的分离和含量测定6.酶1)酶的催化特性和作用特点①生物学意义②催化特点2)酶的化学本质和结构①化学本质②分子组成③结构与功能的关系④活性的影响因素3)酶的作用机制4)酶促反应动力学5)酶的分离、提纯及活性测定6)寡聚酶、同工酶、诱导酶、别构酶和固定化酶的概念7.生物氧化1)生物氧化的概念2)呼吸链(线粒体氧化体系)8.糖代谢1)糖的消化吸收2)糖的分解代谢①无氧代谢途径②有氧代谢途径③磷酸戊糖途径3)糖原的合成与分解4)血糖水平的调节9.脂类代谢1)脂类在体内的消化和吸收2)脂肪的分解代谢3)脂肪的合成代谢10.蛋白质的代谢1)蛋白质的功能2)必需氨基酸3)氨基酸的一般代谢①氨基酸脱氨基作用②尿素生成过程及意义4)“一碳基团”的代谢及意义11.核酸与核苷酸代谢1)核酸的分解代谢2)核苷酸的生物合成12.代谢和代谢调控总论1)新陈代谢的概念2)物质代谢的相互联系3)代谢调控总论13.DNA的生物合成1)DNA的复制①DNA复制方式及特点②参与复制的酶类③复制过程2)反转录的定义及过程14.RNA的生物合成1)转录①转录的模板②参与转录的酶类③启动子的概念④转录的过程2)转录后加工3)操纵子学说15.蛋白质生物合成1)RNA的分类及作用2)蛋白质生物合成①基本过程②特点③蛋白质生物合成参与的酶类④真核细胞与原核细胞蛋白质合成的区别3)蛋白质合成后修饰加工的类型16.中心法则的概念17.药物在体内的转运和代谢转化1)药物代谢转化的类型和酶系2)影响药物代谢转化的因素3)药物代谢转化的意义

马永贞

2021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生药学专业考研备考指导

本文将由新祥旭考研简老师对2020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生药学专业考研进行解析,21考研可以参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板块:北京大学的介绍,北大药学介绍,药学研究方向,考研科目介绍,复试分数线等几大方面。一、北京大学北京大学(英文: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京大学由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C9联盟以及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的重要成员。二、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系)介绍:北京大学药学院是全国重点药学院(系)之一,也是国家最早建立的高等药学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北京大学中药研究所,始建于1941年。在此基础上,1943年建立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1952年医学院独立建院,随之改名为北京医学院药学系;1985年随学校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2000年4月更名为北京大学药学院。咨询考研辅导加微:15010247108 曾设本草、制药、药学、药检、药物化学、生药学、应用化学(医药)、药理学等专业,现设药学专业(六年制本硕连读)。药学专业于2007、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级、北京市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于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药学专业点。北京大学药学院是一个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目标的药学院。三、2020北京大学药学院生药学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100703生药学招生人数:5 研究方向:01 中药活性成分的生物合成 02 有活性的天然产物及结构修饰研究 03 生物活性天然产物与创新药物研究 04 天然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 05 天然药物活性成分及其化学生物学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763药学综合(一)四、2020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饥之渴之

划重点!10医学2021年考研学硕:第一年招生专业及院校

虽然最近这几年,考研呈现一个扩招趋势,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学历的重要性,因此每一年的考研竞争都不亚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掌握考研的第一手资讯,比如新招专业及院校,无异于在考研的赛跑中乘坐了一匹骏马在奔驰,会离成功更近。2021年10医学专业扩招趋势很明显,在2020年的基础上,10医学学硕新增33个专业,其中1001基础医学新增专业9个;1002临床医学新增专业9个;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增专业5个;1005中医学新增专业2个;1006中西医结合新增专业2个;1007药学新增专业2个;1008中药学新增专业1个;1010医学技术新增专业3个01新增专业02新增专业设立院校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点关注不迷路,也欢迎大家私下交流,如若认同请帮忙分享转发。感谢你的阅读以上数据均由研无学数据中心提供,严禁转载!

千年狐

教育部公布2021考研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进行初试

据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