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对于一些大学生的政策是非常好的,在苏州这座城市出台了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政策,凡是符合要求的大学生都可以申请该项补贴,这也是国家级大学生的一项福利。很多苏州的大学生都不知道该如何申请补贴,那么,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向哪个部门申请?苏州购房新政策2019有哪些?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苏州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票据等证明材料。苏州购房新政策20191、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在苏府〔2016〕119号文件“苏十五条”政策基础上,制定进一步调控措施。2、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人才公寓等配建要求;合理设置住宅用地出让市场指导价以及一次报价区间,对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住宅用地,严格按照苏府〔2016〕119号文件规定的销售条件执行。3、为保证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推动土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并可采取限价销售作为招拍挂条件。加大保障房(定销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力度。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5、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6、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文章的全部内容便是小编给短分析的关于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向哪个部门申请以及苏州购房新政策2019有哪些的详细知识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大家在申请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时候,一定要看一下自己是否满足申请的条件。
硕士最高补贴10万?还有购房补助!网友:学历还是挺“值”的很多考生可能在想我到底要不要考研,考研的优势有哪些?除了提升学历,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工资待遇外,研究生还想有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多读几年书其实就是在给自己增值。不信,就一起来看看各城市对于应届生的人才引进政策福利。2019年各城市人才引进政策已出,硕士最高补贴10万?研究生优势大1. 深圳先来说说最吸引年轻人的深圳,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很给力。在落户上,只要大专以上学历、满足年龄小于35岁,且缴纳了深圳社保即可申请在深圳落户。最给力的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本科学历可补贴15000元,硕士25000,博士30000,关键还是一次性发放!在租房上,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优先承租,这在租房很贵的深圳来说,真的是大大的福利。在购房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也享有优先购买人才住房权。对于创新和研发型人才则更是优待,最高可提供5000万元的支持,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公布的人才政策,对你有没有吸引力呢?2.广州广州对于人才引进也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住房补助上很友好。对于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只需在广州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2万元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可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5万元住房补贴。可见,各地为了收揽人才,都是纷纷抛出了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橄榄枝。3.天津天津在落户政策上本科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在租房补助上也很给力,博士毕业生每年3.6万元,硕士每年2.4万,本科生则是1.2万元。对于高端人才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支持和200万元的奖励资助,而且在父母的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入学上都有相应的资助和政策扶持。4.石家庄石家庄最给力的是落户速度和购房补助。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是不是超给力的。5.南京外地应届生来面试就有1000元补贴的南京也是非常欢迎应届生人才的。租房补贴上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年限从2年改为3年,即毕业3年内在南京工作都能获得与学历相对应的租房补贴,学士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000月。除上面这5座城市外,沈阳、郑州、杭州、成都、武汉、长沙、海南、济南等城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创业补助、落户政策都各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扶持。如果想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可以去各地的政务大厅或者打联系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子们,别因为不了解就职地的相关政策而损失了不少福利。看完小编今天的介绍,只想说高考的学子们努力考上本科是硬道理,当然,考研的学子也要以此为动力,多多加油,毕竟读书真的是很有“钱”途的,学历优势别小瞧!
苏州再次紧急发布这类人才新政!最高买房补贴250万!4倍公积金额度!人才好消息又来啦!上星期苏州才发布的人才新政这次苏州又发布了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最高250万安家补贴!4倍公积金贷款额度!人才就是好啊!划重点:1、按A、B、C三类分别给予最高2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自认定并完成购房手续后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2、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其中A类、B类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3、配偶、子女随迁需落户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
社会在发展,国家在进步,人才需要培养,苏州出台了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政策,给了大学生一项很好的福利,符合申请条件即可申请补贴。如果你还不知道具体的补贴政策,那就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手续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上就是苏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以及手续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符合申请要求,想要申请的小伙伴,一定记得带好证件材料再去申请哟。更多苏州VR楼盘
最高250万安家补贴!4倍公积金贷款额度!刚刚苏州再出人才政策!苏府办〔2020〕29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和人才强体战略,进一步加强体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姑苏体育人才计划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分为人才引进、分层培养两大类。第三条姑苏体育人才计划目标是5年内在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单位,引进10名特聘人才,分层次培养10名体育领军人才、20名体育重点人才、30名体育青年拔尖人才。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根据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着力面向全国,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教练员作为特聘人才。第五条特聘人才分A、B、C三类,采取审核认定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A类特聘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了解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状况,掌握国际上体育训练最新技术。所带运动员在国际一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二)B类特聘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了解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状况,掌握国际上本项目训练最新技术。所带运动员入选奥运会参赛,或在全运会竞技类比赛中取得前六名。(三)C类特聘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通晓体育训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了解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状况,掌握国际上本项目训练最新技术,所带运动员入选全运会竞技类比赛,或在省运会上取得过前三名。第六条符合《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苏编办通〔2017〕32号)的特聘人才可使用编制“绿灯”政策,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为特聘体育教练员设立特聘岗位。第七条特聘体育教练员可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经主管部门审核及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协议薪酬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第八条特聘体育教练员按A、B、C三类分别给予最高2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自认定并完成购房手续后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其中A类、B类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配偶、子女随迁需落户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第九条特聘人才引进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具体程序如下:(一)用人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专业技术水平、学术研究方向等。经考察拟引进的,形成综合材料报当地体育部门。市属或无法归口到县级市(区)的体育单位直接报苏州市体育局。(二)主管单位审核。体育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同意引进的,经当地人才办审核后,报苏州市体育局。(三)市级复核认定。市体育局对符合引进标准的特聘人才进行复核,报人社和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经市人才办同意后,将复核结果反馈属地体育部门。(四)用人单位办理。高层次人才或取得相应成绩的特殊人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可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第三章分层培养第十条实施体育人才分层培养计划,分为体育领军人才、体育重点人才和体育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每两年组织一次。体育特聘人才在苏全职到岗满两年后,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第十一条人才培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本着鼓励创新、激发活力的原则执行。第十二条申报体育人才分层培养计划的体育人才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各层次申报对象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如下:(一)领军人才。1.教练员。申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精通体育训练专业基础理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流的带队能力,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最新的科学训练方法和手段,是相关体育运动项目带头人,在专业领域发表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定数量专业论文,所带运动员或输送运动员(7年之内)取得国际一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异成绩。2.运动员。近三年获得奥运会前三名、国际大赛取得杰出成绩的现役运动员,符合服役年龄要求,且具有较大发展前途。(二)重点人才。1.教练员。申报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通晓体育训练专业基础理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带队能力,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上先进的科学训练方法和手段,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定数量专业论文,所带运动员或输送运动员(7年之内)取得国内一类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优异成绩。2.运动员。近三年参加奥运会取得成绩、国际大赛、洲际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现役运动员,符合服役年龄要求,且具有较大发展前途。(三)青年拔尖人才。1.教练员。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较好的体育训练专业基础理论,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带队能力,了解和掌握本项目国内先进训练方法和手段,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所带运动员或输送运动员(7年之内)取得优异成绩(入选参加国际一类比赛取得前八名或国内一类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近两届省运会取得金牌4枚以上)。2.运动员。近三年入选奥运会,或获得全运会冠军且多次取得全国比赛冠军的现役运动员,符合服役年龄要求,且具有较大发展前途。第十三条对列入体育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自认定后下一年度一次性拨付。特聘A类人才、体育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高层次人才相应生活待遇。第十四条列入体育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人才,在5年培养周期内(自认定后下一年度起计),按照项目化方式,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2万元培养资助额度。重点资助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等项目。培养资助侧重于目前体育事业急需解决的难题和重点问题,且不得与已获得各级各类资助的项目重复,禁止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助项目与苏州市体育局年度局管课题项目同步申报、同批评审。第十五条培养资助每年申报一次,人才凭项目计划书和详细预算申报资助,经体育主管部门评审立项后,按预算先期拨付50%的启动经费。项目结束并经考察达成预期目标的,在额度内按实际支出拨付资助。5年内,单个人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培养资助经费按规定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培养资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由苏州市体育局另行制定。第十六条体育人才和培养资助申报按属地化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县级市(区)体育单位通过当地体育部门向苏州市体育局申报,市属或无法归口到县级市(区)的体育单位直接向苏州市体育局申报。申报须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后拨付奖励和资助。公示有异议的,由苏州市体育局负责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章考核和资金管理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主体,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搭建发展平台,落实配套政策,对获评的各类体育人才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八年的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业绩和经费使用等情况。用人单位在申报人才和培养资助中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行为,或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取消该单位设置特聘人才引进岗位和推荐分层培养对象的资格。第十八条各级体育部门应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细化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对获资助人才进行考核,并每年对用人单位引才育才、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拨付经费挂钩。人才在考核期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聘任合同,取消其相关待遇和资助,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一)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的;(二)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与任务的;(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五)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第十九条本细则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安家补贴、培养资助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其中市辖区的由市、区财政按1:1分担,市属单位的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市级承担的安家补贴从市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市级承担的培养资助从体育相关经费中列支。第二十条引进的特聘人才仅认定一次,安家补贴以认定时的类别为最终标准。分层培养的体育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滚动培养,同一对象入选更高层次培养对象的,一次性奖励和培养资助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各县级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好消息,在青研究生住房补贴即将申报了!市人社局昨天下发通知,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2017年1-12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3月26日-4月12日统一进行,用人单位3月22日起可以申报。此次申报范围为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在职研究生除外。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 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次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于3月22日-4月12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研究生住房补贴”模块,在单位用户处填写用户名(社会保险账号)、密码进入补贴申报页面。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补贴毕业生相关信息。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经系统对申报人员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申报补贴人员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全市补贴申报人员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或已享受人才公 寓等政策性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地点为: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青岛市人才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进行审核。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之前发人才相关的内容时小编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疑问看起来待遇挺好的就是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要求也不知道去哪里申请今天小编给就大家介绍张家港人才礼遇的实施细则操作简单,直接可以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行动喽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从张家港市以外全职引进到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F类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认定标准1、关于“首次”的认定 即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曾在张家港就业创业后离开张家港,2019年11月1日 以后再次回张家港工作,可正常享受政策。但享受政策后流动到张家港以外, 过一段时间再次回到张家港工作,不可再次申请享受政策,也不可申请接续享受政策。2、关于“引进”的认定即申请对象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张家港以外。张家港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张家港本地生源毕业生回我市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3、关于“全职”的认定即申请对象应全职在张家港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 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企业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1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苏州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申请材料及认定流程申请材料:①《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申请表》②身份证件③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④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用⑤社会保险缴纳凭证⑥最高学历证书⑦人才资格佐证材料⑧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认定流程: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和认证预约→现场认证→媒体公示和认定发文网上申请操作指南1,用户注册申请人登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点击右上角选择“个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2,用户登陆1.申请人完成注册后,可通过不同方式(支付宝、账号密码等)直接登陆;2.申请人成功登陆后,将区域切换成“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3.点击滚动广告栏图片“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进入“人才专栏”空间;人才专栏从上至下依次为:办事服务、政策文件与信息公示。申请人在办事服务处选择自己所要办理事项;在政策文件中查看人才事项的相关政策文件(点击“更多”查看其余政策文件);在信息公示中查看公示中与公示结束的人才信息,并可在公示的人才信息处添加自己的意见反馈。右侧“人才空间”为用户的个人信息界面。3,人才分类认定流程1.点击“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进入申报流程;2.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情形选择,完成后进入“下一步”;3.根据申请人已选的情形,系统会提示所需材料,申请人确认无误后进入“查看申报须知”;4.申请人进入“申报须知”页面,确认无误后选择“我要申报”;5. 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流程;6.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注意:其中“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申请表”会根据填写的个人信息自动生成,直接进行“下载”;“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直接选择“空白表格”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7.申请提交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人可在右上角进入“人才空间”“我的申报”查看申请进度。4,预审通过/退回1.预审退回修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有误退回后,申请人将收到通知短信提示修改;申请人进入“人才空间”,“预审退回”中查看“退回原因”并点击“继续申报”进行修改,待修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确认申报”,完成修改。2.预审通过。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同步收到“预审通过”的提示 短信。需注意“预审通过”后将直接进入3个工作日公示期(从收到短信的第二天起算3个工作日)。3.信息公示。申请人可返回到“人才专栏”“信息公示”一栏中查看公示情况,若对其他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点击“意见反馈”进行反馈;申请人也可以直接至“人才空间”“我的公示”查看公示情况。4.现场认证。申请人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递交人才分类认定线上提交材料的纸质原件(其中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工作人员现场直接向申请人出具“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证明”并留存一份分类认定申请表和真实性材料承诺书进行留档。办理时限及资格延续办理时限:人才礼遇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开展,申请材料即时受理,认定工作办理时限一般为网上审核环节3个工作日;现场认证当日办结; 媒体公示期3天。办理时限不含审核退回后重新提交材料时间和市外核查时间。资格延续:为实现对人才工作、在岗等情况动态跟踪管理,认定结果每满两年需要重新申请资格延续。资格延续实行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主要核查人才在岗在职情况。其他事项1、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细则申请相应人才层次的变更认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认定资格,原认定结果在系统中予以注销: ①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③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 ④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⑤有其他不符合人才身份行为的。3、本细则自2020年5月25日起实施。2019年2月21日印发的《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才办会同人社局解释。人才申请通过后有很多好处,比如领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薪酬补贴来源:苏州本地宝责编:邱欣欣
在苏州工作的大多数人都是以租房子为主。每次提到租房子小编就一肚子火,运气好碰到个靠谱中介、好房东,房子分分钟租下来。要是碰到个不靠谱的小区看遍了,也没自己中意的还得和房东“唇枪舌剑”降房租费甚至说还有没住多久,中介就没影了,房东又不负责。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有委屈自己憋着,想想都是一件麻烦事呐!好消息来啦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2020年5月人才安居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园区虚拟优租房补贴政策将做如下调整实施范围扩大虚拟优租房政策实施范围扩展至整个苏州城区,即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园区人才,承租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高新区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成套个人住宅,也可申请虚拟优租房补贴。当前园区优租房管理软件升级中,园区外租赁房源开放申请时间,请密切关注园区公租房网站通知(预计为6月底)。房源类型扩充园区范围内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长租公寓和集宿楼等集中式公寓纳入虚拟优租房体系。通过园区管委会审核可申请虚拟优租房补贴的集中式公寓名单将于园区公租房网站公示(首批名单预计6月底)。补贴标准提升2020年7月1日起,区内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本科单身500元/月,本科已婚或硕士800元/月,博士900元/月。因园区以外房屋租赁成本相对较低,为平衡区内区外人才租赁补贴,区外各档虚拟优租房补贴相应调减100元/月。补贴标准一览表如下:特别提醒:5月份已发放的虚拟优租房补贴(即补贴季为5-7月的)存在的差额不再补发。6月份即将发放的虚拟优租房补贴中,补贴期开始日期在7月份前的,仍按照老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期开始日期在7月份起的,按照新的补贴标准发放。园区优租房管理软件升级中园区外租赁房源开放申请时间还没定,所以现在能申请的还是在园区租房的小伙伴哦!那么如何才能申请到虚拟补贴呢?申请准备在进行补贴申请时,需要填写房东、房屋相关信息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1,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用于审核房源资格,申请时房屋坐落需对照房产证一字不差填写。2,房东银行卡复印件用于补贴发放,必须为房东本人储蓄卡,需作为附件上传。3,房屋租赁合同用于核定合同信息,需作为附件上传。申请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就可以在线填写申请表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园区公租房官网https://www.sipprh.com/点击登录申请人通过“单位申请账户”自助进行补贴申请(用户名为企业公积金编号登录密码咨询企业联系人)选“申请虚拟优租房”点击下一步申请人查看“补贴申请服务条款”勾选后点击“同意并发起补贴申请”申请人自助选择虚拟优租房补贴申请填写“申请人信息”、“单位信息”、“出租人信息”、“承租信息”等待审核回复审核状态提交申请后自己是否通过申请?什么时候才能领到补贴?下面用一张图直观地告诉你整个虚拟补贴的审核状态园区租房的小伙伴快申请吧!在园区工作住在别的区的小伙伴也别急,等能够申请了小编一定立即通知,敬请期待吧!(来源:苏州本地宝)
之前有跟小伙伴们分享过园区虚拟优租房范围扩大好消息来啦!园区外租赁房源已于7月1日正式开放申请虚拟补贴虚拟优租房政策实施范围扩展至整个苏州城区,即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园区人才,承租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高新区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成套个人住宅,也可申请虚拟优租房补贴。具体详情可戳下方了解最高补贴900元/月!苏州市区租房的注意啦!网上即可申请!很多人都会来问小编满足什么条件能申请?那我们就再回顾一下虚拟补贴申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1,申请条件NO.1,人员要求未在苏州市区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区无居住条件。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入选“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虚拟优租房”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入住优租房后退租的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即享受过实体优租房的,将无法申请虚拟补贴,可选择继续申请实体优租房享受完剩余租住年限。NO.2,房源要求苏州城区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成套个人住宅。园区范围内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长租公寓和集宿楼等集中式公寓。2,申请流程3,补贴标准4,补贴年限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考虑到社会租房的不稳定性,承租人可能会变更租房地点。承租人变更租房地点的,应登录个人账户终止租房补贴的支付并可重新申请新租赁的社会房源纳入“虚拟优租房”。承租人租房补贴分段进行后,其租房补贴发放截止日期从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月起不能超过60个月。(来源:苏州本地宝)
园区各企业:按照我市关于企业新引进研究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企业新引进研究生2019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1.毕业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2.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3.取得本市户籍。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已获得原莱芜市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的人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二、申报程序1.网上申报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帐户和权限。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1)身份证件;(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4)劳动合同;(5)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打印社保证明材料时,请申报人从研究生就读日期开始打印)(6)户口簿本人单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申报人选信息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属地提报至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园区内注册企业请提报至天桥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经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操作流程请点击下方链接“阅读原文”:http://www.cn-jnrc.com/read.jsp?md=4&infoId=514&infoType=25】三、注意事项1.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2.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3.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各用人单位(企业)须于3月31日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5.天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在申报受理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和人员信息严格审查,逐一核实。6.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经市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才可在申报系统内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所有向系统提供的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可带回)及复印件,报送至天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7.联系方式:天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5872680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7楼713室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人力资源中心电话:0531-88087217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0531-87081719、87081613(政策咨询)0531-87081612(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