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点击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不一样的考试升学资讯!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规定》相较于2020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1.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2.专业调剂部分。《规定》指出,“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20年的规定为“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可见今年进一步严格了调剂工作。3. 复试录取人数上限算法有变化。《规定》指出,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2020年为“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经济类综合能力为新增统一命题科目,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5.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规定》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6.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7.将联合考试纳入全国统一考试分类,不再单独列出。如2020年《规定》中提到的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在2021年《规定》中统一称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最后,大家比较关心的学硕、专硕和非全的相互调剂部分,在2021年的《规定》未发生变化,仍为“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非全日制招生对象仍为“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喜欢的朋友欢迎多多关注、点赞、收藏和分享哦,有你们的支持,我们才能更有动力!声明:本文内容为“指南针升学”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内容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作者及时更正。
在2019年考研分数线陆续公布之际,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考研分数线的划定规则以此来帮助2020年考生更好的为自己设定考研的目标院校。不要通过盲目对比考研分数线来为自己设定目标院校和目标专业。第一、考研录取过程中初试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并不能决定你的录取情况在考研的过程中,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考过国家线后还有后面的院校专业复试线,达到院校专业复试线后,方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在进入复试后又要通过复试的笔试、英语复试、专业面试,然后取总成绩择优录取才结束整个考研的流程。因此考生在设定目标时,一定要综合考虑这些环节并客观评价自身的实际水平。比如,有些高校在对外招收研究生时特别看重考研数学成绩,而数学恰恰又是你的弱势科目。小编不否认你的努力会为自己争取来好的结果,但是这些因素是要考虑的,毕竟在复习过程中你也要将自己的精力合理分配好。第二、非国家统考专业的考试内容是不相同的,因此总分分数线没有可比性。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同一专业不同院校的考试难度以及考试科目除国家统考的英语、政治、数学外是不同的,因此我们不要单纯通过对比两所不同院校的分数线来帮助自己设定考研目标。比如在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里面有一个常见的考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学过这个科目的同学是比较清楚的,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的知识难度与宏观部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微观部分的学习内容不仅涉及到企业日常经营的常识及各种数据采集、比对、决策依据等等,甚至还会运用的部分数学建模的知识。而宏观部分的考试重点基本就跟政治相差不大。那么同样的分数线,考微观部分的学校即便是比考宏观部分的学校的分数线低,那你能说那就好考吗?第三、对于统考专业,招生院校在选拔时会更加重视复试这个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对于统考专业而言,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招生院校没有办法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考核,那么就必须把这个任务交给复试了。甚至很多院校为了能够选拔出适合自己培养方向的研究生入学,会在复试阶段采取复试成绩不达标一票否决的录取政策。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极端的,但是之所以研招院校会采取这种措施,也绝不是心血来潮。小编为大家举个例子,在当下比较热门的专业——会计专硕。首先来说,会计专硕属于专业硕士。从专业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的考试难度设置上而言,专硕的考试难度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就会比较倾向于报考会计专硕。其次我们直到会计专硕的考试科目为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这个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查的内容为,数学基础、写作和逻辑(不考高数),那么就让很多对数学有抵触心理的考生倾向于选择该类专业;最后还有很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同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的工商管理硕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MBA是不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基于以上三个重要原因,每年报考会计专硕的人非常多。但是我们从考试科目中可以看到:研究生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与会计专业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对于招收会计专硕的院校来讲如果不把自己的复试设置的科学一点,那么他跟本无法预料选拔上来的考生是否具备学习会计专业的基础知识。第四、如果你选择的专业是有考研数学的,一定要充分认清它的重要性在这里为大家普及一个考研数学常识:数学在考研中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考研数学是业务课,满分150分,但却是统考科目;考研数学分为三类,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不同的类别对应不同的考试专业,并且考试范围和难度有一定的差别;考研数学是业务课单科不过线的重灾区。了解到以上常识后我们再来看考研数学的重要性,单科分数高,(150分)那么他在总分中所占的比重就不言而喻了,要想总分考得好没有数学成绩的支撑几乎是不可能的;考研数学单科也是参与划线的,如果考研数学成绩不过线,考研也就直接宣布失败了;很多研究生招考单位比较看重数学成绩,如果数学学得好,在考研复试中会有很大优势的。第五、考研单科没过线就彻底没救了吗考研单科没过线就彻底没救了?吗一般来讲是这样的,考研的分数线分为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理论上来讲,你的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都要过线,你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但是以下两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是你报考的是A类地区的学校,虽然总分或者单科没有考过A类地区的分数线,但是却过来B类地区的分数线,对于这样的考生是可以申请调剂到B类地区进行下一步的复试的,这种情况在考研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另一种情况是有些院校有时会有特殊政策,比如浙江大学就曾经出台过总分冲抵不过线单科分数的现象,用总分的20分来冲抵某一科目的一分。其实这也挺悲催的,你得在总分上多考出多少个20分才能冲抵把你的弱势学科补上来啊?总结:考研分数线在一定意义上确实能反映出招考院校的考试难易程度,但是影响考研分数线的因素确有很多,考生在为自己选择目标院校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到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为自己设定目标。选择并不比努力所占的分量低多少。
1.请考生认真阅读涉考违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监测、随身物品检查及安全检查等,为避免在安检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物和饰品。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我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参加农学门类化学(农)(科目代码为315)的考生需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4.按考点规定时间有序进入考点。在考点入口处接受体温监测,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对于居民身份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请考生提前补办新的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需另出示本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或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5.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入场,在每科目考试入场时主动将本人《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需另提交本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或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监考员。入场前须通过监考员的安全检查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入座后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7.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首先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确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四门统考科目,考生还应同时将粘贴在试题册上的“试卷条形码”揭下来,然后将它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的椭圆形“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漏贴条形码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答卷,责任由考生自负。8.考生应试时填涂信息点部分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9.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全国统考科目答卷由监考员整理回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册、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然后考生用本人签名的密封签密封试题袋。经监考员收齐本考场答卷,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册、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离考场。11.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与科目名称相对应的答题卡上,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案应书写在考点提供的自命题答题纸上。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以下24科为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基础(313)、数学(农)(314)、化学(农)(315)、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498)。其他名称及代码的考试科目为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12.我省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考场视频录像回放进行认定,请考生诚信应考。【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19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发布准考证,今年不妨多备几张华声在线12月13日讯 眼下正是“考研党”们“奋力一搏”的时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2日-23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将在12月24日进行。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获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下称《规则》)已经发布,12月14日-24日可打印准考证。提醒考生关注的是,今年新增了有关复试还要使用准考证的规定。这意味着准考证在初试、查成绩、复试的时候都会用到,部分学校入学的时候也有要求。所以,保存好准考证的电子版很重要,多打印几张也无妨,以备不时之需。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根据安排,上午开始考试的时间是8:30,下午开始考试的时间是2:00,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规则》 要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巴中考点),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在巴中市第三中学举行,考试前需要准备什么?考试时哪些东西需要带,哪些不能带?一起来看。问1:请问疫情防控怎么做?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按照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省将在今年硕士硏究生招生考试前14天起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监测。一是所有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即12月12日开始),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硏招考试毎日健康填报″,按要求毎日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直到12月25日结束。二是所有考生须在12月12日至12月25日期间,下载《健康情况承诺书》(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硏招考试每日健康填报”,进行下载;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cn,按提示下载),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自行打印,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在首场考试时须携带《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三是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的绿码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的(体温超过37.3℃)、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准备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并将考生本人信息提前报报考点。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应安排考生在隔离考点(考场)参加考试。问2:进入考点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答:一是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5分钟(第一堂课考前40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全检查。二是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仍≥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三是进出考点、考场时,考生均需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四是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问3:考生什么时候可以熟悉考场,熟悉考场时应注意什么?答:考生可在12月25日下午3:00—5:00,到巴中市第三中学熟悉考场。各考点候考区都有考场分布示意图,考生应认真对照准考证与考场及座位信息是否一致,特别应注意参考科类对应的楼栋和考场号。考生还应熟悉考场周围交通,规划好赴考时间,尽量错开出行高峰期到达考点。问4:考试时间及安排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分别是:101、199、201、202、203、204、301、302、303、306、307、311、312、313、314、315、396、397、398、408、414、415、497、498,共计24科。问5: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注意什么?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和书写。问6:考生可以携带哪些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答:考生只准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者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同时,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用于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还应注意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问7:考生可以提前交卷吗?答:开考后15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对于交卷的考生,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其答题卡、答题纸、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考生再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退出考场。提前交卷退出考场的考生不得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问8:如何做到诚信考试?答:一是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二是考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同时要自觉遵守安检秩序,入场时要排队有秩序地接受安检,切忌拥挤、推搡。问9:违纪舞弊会受到什么处罚?答:一是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9月4日下午,教育部发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除明确了今年考研时间为12月26——27日外,还强调了以下三个关键信息:一、以金融硕士为代表的经济类专硕(共六个专业),命题权收归教育部考试中心。【解读】此前,经济类专硕的初试科目比较分裂,以人大为首的十几所学校从2011年起试点联合命题,初试考查一门叫《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6)》的试卷;另外大多数学校不用这个396,而是考查统一命题的《数学三(303)》。根据此次发布的《规定》要求,该《综合能力》试卷将不再采用联考的方式,而是把命题权收归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命题后,虽然名义上仍允许各招生单位自主选择是否使用,但对照2010年《管理类专硕综合能力》由“联考”到“统一命题”的变化过程,相信绝大多数院校将会使用这套试卷。从研究生招生改革的发展历史看,这次命题权的变化体现了以下规律:一个新的门类最初以“联考”的方式来试点,当专业影响力和招生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命题权收归教育部,以体现公平性。当年管理类专硕也正是在2010年,联考举行13年(1997——2009年)后,完成了这一转变。从命题本身和考生角度看,在“联考”时代,试题是由金融专硕教指委组织专家命制。而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后,大概率不会使用原命题组,所以命题难度、风格会发生明显变化。但是,当一个新的命题组刚开始接手后,会倾向于保守稳健。因此可以预期,今年首次统一命题的试卷难度会相对温和,且这一尺度至少会持续2——3年。此外,原来不考396而考数三的同学们,也要同步降低对高数的准备力度,增加对逻辑和写作科目的投入。二、明年调剂时,必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间调剂,且如果调入专业(接收方)在初试中使用了统一命题的科目,想调剂的考生在初试中也必须考了此科目。【解读】这一规定和上述第一条紧密相关。换言之,教育部恰是通过调剂阶段的约束,倒逼招生单位使用统一命题的试卷。可以预见,如果某一招生单位依然使用自主命题或大家较少采用的统一命题试卷(比如大家都考新396,而我非要考数三),将在调剂时被孤立,无法完成吐纳。进而影响考生在报名时的选择,慢慢变为非主流。是为政策的导向,标准的力量。三、专硕不再按学科门类划线,而是按专业划线。如以MBA为代表的管理类专硕,七个专业将分别划线。【解读】这一政策的出台完全在情理之中,且稍显滞后。众所周知,管理类专硕的七个专业针对两类不同人群。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要求考生必须有本科三年、专科五年、硕士两年的工作经验。其中头部院校实际录取的考生,平均年龄能达到32——34岁。而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审计硕士(MAud)的考生主体则是应届生和刚毕业一年的二战人员。考研划定分数线的初始动机是设定一个门槛,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稀缺性。但由于管理类专硕大部分专业供大于求,即认真复习的报考人数远少于各招生单位实际能录取的人数(如MBA约为5万:10万)。所以分数线还要兼顾调节供求关系,而非设立高门槛。因此,最终划出的分数线只能“就低不就高”,即优先确保应试水平较弱的在职人员能够获得入学机会,同时也保证超过半数的2007年左右才开始相关专业招生的单位得以生存。因此,我们看到的管理类专硕分数线长期徘徊在165——170之间,即不足满分60%的水平(不及格),这一分数自然对以应届生为主要报考人群的三个专业毫无意义。而反观其他考四门、满分为500的专业,绝大多数分数线都会划定在330分(满分的65%)以上。二者相较,更反衬出MBA等管理类专硕发展近三十年,一直在数量与质量间纠结的尴尬现状。2020年4月,石破天惊,管理类专硕在疫情所导致的扩招背景下,仍然强行划出统一命题后11年来的最高分——175,超出市场所有人的预期。考生一片哗然,不能自主划线的招生单位也徒呼奈何。至此,分数线要兼顾“选拔”和“供求”两个原则的自我矛盾式设定彻底破产,必须用新的方式来重构。此次将划线标准下沉到专业,体现了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积极意愿。可以预见,明年MPAcc等三个专业的国家分数线完全可以上调20分左右,进一步提高一志愿考生,特别是非全日制的门槛;同时降低复试压力,激活调剂市场,平衡头尾部院校的巨大差距。同时,以MBA为代表的四个专业可以进一步降低分数线,以滋养众多非头部招生单位。特别是考生平均年龄达到38岁的EMBA专业,可以借此进一步切入下沉市场,扩大录取规模。从此,七个专业各安其位,各取所需,岂不悦乎?!综上,对于广大考生而言,这次改革的利好因素远大于利空。未来3——5年,考研将在国家政策的强力驱动下,进入快车道。在不远的将来,研究生会成为就业市场上的必要条件。因此,从长周期的视角考虑,一个此生迟早要获取的要素,如果当下内外部环境基本允许,则宜早不宜晚。本文作者:王金门王金门作者简介:王金门,北京社科赛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校长、股东、合伙人。南开大学 2004 级 MBA,机工版《MBA面试高分指导》副主编。深谙院校录取规律和考生特点,社科赛斯核心辅导体系 ——“系统梳理与亮点挖掘”设计者,熟悉各行业、职能特点,善于引导考生寻找定位,归纳提升,多年来帮助众多考生考取理想院校。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规定强调,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规定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定提出,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2020考研初试的最后时刻,小编带大家来了解考场规则和考试该注意的相关细节,做到规范考试,诚信考试。1、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研招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里说道: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除了规定携带的文具用品外,手机,电子表一律算违禁物品。就连别的颜色的笔,胶带、涂改液也不能带进考场,带进考场的笔袋也必须完全透明。2、在考场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保持安静,规范考试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虽然考生需要在考场保持安静,不能扰乱考场秩序,但是如果有什么问题,也要及时举手询问监考老师。3、不要提前答题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不然视按考试违规处置。4、不要提前交卷研招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里规定: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但是最好不要提前交卷,如果提前做好了,那就仔细检查一遍。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千万不要动笔一旦考试结束信号想起,就不要再作答了,这个时候再动笔,会按考试违规处理。6、不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而且考试的时候,试卷、答题卷、草稿纸都要按规定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7、诚信考试,不要作弊这个就不用小编多说了吧,一旦被抓到,取消考试成绩,档案记过,停止参加考试1年以上3年以下这些还算轻的,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自觉遵守考试规则,顺利考试,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