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发布日期:2020-12-07 11:08浏览次数:888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538-8520993。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附件: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2020年12月7日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来源:泰安市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招生单位确定的时间,最晚不超过14:30)。(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和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一)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二)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三)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四)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四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0年12月3日【来源:济宁新闻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2019年12月11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广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以下是全文内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一、精心准备,提前做好规划(一)要牢记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要特别注意,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原则上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二)根据报考点说明,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工作,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寒保暖。二、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符合纪律要求的一切行为要自觉抵制、坚决不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均进行监督举报。(二)实行两次安检制度。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严禁考生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本人物品。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对出现的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三、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提醒考生们调整好心态,复习加油,考取理想的学校。
致广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一、精心准备,提前做好规划(一)要牢记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要特别注意,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原则上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二)根据报考点说明,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工作,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寒保暖。二、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符合纪律要求的一切行为要自觉抵制、坚决不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均进行监督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二)实行两次安检制度。本次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严禁考生携带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本人物品。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对出现的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三、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遗恨终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9年12月11日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山东教育卫视《教育新闻》出品微博:@山东教育新闻
亲爱的2020级考生们:见信安康!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校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学校已根据上级相关通知和部署要求,发布了《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动态制定了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就广大考生关心的重点事项做了专门研究部署,希望得到大家的积极支持与配合。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公布如下:请报考浙江工业大学2020级研究生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耐心等待和关注学校正式通知。研究生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硕士成绩查询及复查、硕士复试录取、博士招生考试、博士复试录取等研究生招生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相关信息。考试、复试等通知发布前请各位考生切勿提前来校。各位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联系学院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邮件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我们会及时查收邮件并回复。我们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阴霾定会散去,待到春暖花开时,让我们共同相约浙工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3日
各位考生: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本次考试属于国家级教育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诚信考试、守规、守纪、守法。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我们在此诚挚提醒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注意以下事项:一、考前准备(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二)牢记初试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三)提前做好证件、文具等方面的准备和检查,特别是准备并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避免出现不能进场考试的情况。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特别提醒”、“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避免违规。最好提前一天到考点查看考场位置。妥善规划安排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等问题。二、入场须知(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要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生在入场时,须通过金属探测仪或安检门检测后方可入场,考生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服和饰品,以免影响按时入场和考试情绪。(二)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三)考生按照招生单位要求需要自带的考试用具在当科考试入场时须主动交监考员检查,监考员确认后方可带入,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点未统一配备考试用具的,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四)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五)考生入场后,在《2020年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相对应的座位号位置签字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核验。三、答卷须知(一)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同时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四科答题卡上还要粘贴试卷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二)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三)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四)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交卷的,要遵守考点的相关规定,在指定的地方休息,在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五)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六)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骑缝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四、诚信提醒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忻州市教育局2019年12月17日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往期精选【紧急通知】忻州城区供热领导组出台八项措施积极应对近期供热缴费难问题重磅!忻定、忻原、忻太大道传来好消息……忻州古城墙正式开放 千余名群众相约欢乐开跑第四届山西文博会开幕 忻州展区精彩亮相文博会首日 忻州市成功签约16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12月5日忻州城区养犬注册登记正式开始忻府区双乳湖畔17幢湖景别墅均为违建,存在15年后被依法拆除!忻州召开供热政策解答新闻发布会 你关心的供暖问题都在这!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2019年忻州市项目建设掠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印发:近亲关系不得是同一单位上下级定了!山西又一机场、高铁开工时间已确定!高铁经过代县忻州市新增12个“国保”单位,忻口战役遗址榜上有名刚刚,忻州市人社局发布重要通知!事关你的养老金领取!刚刚公示!忻州古城被认定为2019年山西省特色商业街!好吃、好玩、好看全在这里泡温泉、房车露营…秋季错峰出行首选忻州云中河房车营地游忻州古城 品特色美食 享自在生活【重大便民举措】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山西公安出台“三大民生证件”一个工作日快捷办理新举措!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各位2020年研究生考生: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共克时艰。遵照安徽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校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校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政府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具体开学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请同学们耐心等候学校的正式通知,务必不要提前返校。请全体研究生同学寒假期间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发烧、干咳、乏力等或疑似症状的,及时报告导师和兼职辅导员。2、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工作请报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初试成绩查询、核分申请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将根据上级安排另行确定并发布。我们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在充分考虑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定招生复试方案,并及时公告。请大家注意查看“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的通知公告。3、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疫情变化,学校可能会适当顺延学位论文提交、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如有具体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同学,请与导师保持联系,加强与导师的学术交流,在确保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做好后续环节的准备工作。4、其他工作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月正常发放。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参加研究生三助的研究生推迟上岗。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相关工作将推迟进行,研究生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受理时间相应推迟。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1月31日
致长江大学全体研究生及2020级考生的信亲爱的研究生同学们、2020级考生们:新年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发生,防控形势严峻。长江大学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专门部署,发布了《长江大学关于延迟开学的通告》,同时积极研究和谋划春季学期有关工作。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工作。一、春季学期研究生日常教学科研、学习学业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另行通知。学校会相继制定特殊时期各项工作方案,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同学们开展相应学习活动,请各位研究生与导师、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保持密切联系,留意学校及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工作动态。学校已要求各培养单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为同学们假期的学习、科研以及日常教学计划调整作相应的支持和指导。二、2020届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2020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的论文提交、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学校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出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通知,尽最大努力避免对同学们造成影响。希望大家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各培养学院和导师将为大家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帮助。三、2020级研究生招生工作请报考我校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安心做好复试、考试准备,学校将根据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安排2020级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录取以及2020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等工作,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招生方面的有关信息。亲爱的同学们,你们的健康和平安是学校最大的期盼!请同学们不聚餐、不串门,勤洗手、戴口罩,科学做好防护,随时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自觉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日报制”等工作。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祝大家身体健康,新春快乐!长江大学研究生院长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0年1月29日
亲爱的各位考生:大家好!希望大家和家人平安、健康!鉴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学校于1月26日发布了《致全体师生的一封信》,表达了学校对同学和老师们的关切,并对疫情防控做了专门部署。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证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排硕士研究生成绩复查、复试录取工作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各位考生安心准备复试,耐心等待学校通知,注意查看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微信的相关信息。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各位考生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祝各位考生平安健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