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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宁夏出台意见鼓励在职人员脱岗带薪读硕博,单位报销学费功之怒

给力!宁夏出台意见鼓励在职人员脱岗带薪读硕博,单位报销学费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夏将用5年时间,新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由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新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  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选拔100名左右45周岁以下、学术技术水平区内领先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6—10万元资金,力争培养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加大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选拔100名左右35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3—5万元资金,培养储备一大批后备骨干人才;  加大省际、校地(校企)人才合作培养力度,每年选送100名左右本土中青年人才,到中央和发达地区对口单位访学研修,培养一批专业紧缺人才;  加强科研、产业、金融、哲学社科、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用3—5年时间培养100—200名高层次人才。  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等深造,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3万元左右给予经费补助。  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由单位全额报销学费,须在原单位服务不少于8年,未满服务期限的,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记者 周一青)来源:新消息报推荐阅读●宁夏政府办公厅安排春节放假日期,还有这些消息,看完挺住……●宁夏近期将严打“黑恶势力”!这10类行为要当心了!●银川一驾校教练边教学边直播惹争议,这事你怎么看?●又临春节,中纪委已“瞄准”这20种饭局,一旦赴宴就会“出局”!编辑:王莹|责编:李涛值班编委:贺璐璐网址:www.nxnews.net 合作:|爆料:0951-5029811↓↓↓点赞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有助于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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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丨银川拟任用4名干部,名单公布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9号(2020年9月25日)根据《银川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对拟任用的4名市管干部公示如下:冯俊,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财税支队副支队长、主任科员、二支队(涉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三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苏波,1970年7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玉皇阁北街刑警中队中队长(副科级),兴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主任科员、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月牙湖派出所所长、解放西街派出所所长、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王燕华,女,198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讲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李勇,1976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宁夏幼儿师范学校一级教师、讲师,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副教授等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拟任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10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2,短信举报接收平台18795112380,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2:00,14:0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川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银川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来源:银川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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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拟任用25名干部,名单正在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0年第7号)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5名干部公示如下:周 刚,1967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拟任区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杨淑丽,女,1967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工党党员。现任石嘴山市副市长,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副主委(不驻会),拟提名为正厅级领导干部人选。朱 云,196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拟任区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姜怡邓,1974年6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区属高等院校正厅级领导职务。张治荣,1966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拟任区属高等院校正厅级领导职务。王 刚,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拟进一步使用。文学林,回族,197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魏 卓,1974年9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厅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王宝庄,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天奎,1965年3月出生,陕西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团长,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拟进一步使用。杨 柳,女,197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刘亦农,197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田生利,1974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拟进一步使用。李 军,197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天喜,1973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领导职务。胡银萍,女,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警务技术二级总监,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领导职务。李宁国,196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总队长、警务技术二级总监,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领导职务。马清林,回族,1969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会活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朱立军,1978年6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陈志勇,197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拟任区属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务。韩惠丽,女,1972年7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区属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务。王海燕,女,1970年1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副厅级),拟任地级市纪委书记,提名为地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刘兰芳,女,回族,1971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袁秉和,1963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隆德县委书记,固原市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韩秉文,1967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s://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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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以下7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2)宁夏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3)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地”指报考者考入普通高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人员;(6)父母或配偶于2020年7月1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7)我区2020年7月13日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本人与配偶须于2020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5年9月30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4)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9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5)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须体能测评合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9.现役军人;10.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11.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12.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二、报名方法(一)考录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报考者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三)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7月16日10:00重新开启,7月21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特别提醒:政法系统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17日至19日,报考者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持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评考场。体能测评前14天内,报考者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有境外和北京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在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解除隔离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北京低风险地区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在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四)报名程序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资格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狱医职位的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0年7月23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0年7月21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解答。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公安系统法医、司法系统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三、笔试(一)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级命制,自治区级职位使用A卷、市县级职位使用B卷、乡镇(街道)级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全区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和司法系统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20年8月22日、23日统一进行:8月22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月22日下午 《申论》8月23日上午 《专业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三)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四)笔试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五)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其中,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四、资格复审(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五、面试(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三)根据招录职位特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50分。报考公安系统法医职位、司法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四)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二)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三)公安系统法医职位、司法系统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和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中组发〔2019〕2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批准,可以延长30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八、公示、录用审批(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九、服务期限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非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批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得流动。面向“三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及“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十、注意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中组发〔2019〕21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留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四)报考者应当服从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或其他相关事项调整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五)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12、6669379、6669384温馨提示: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附件:(请到相关网站上下载)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自治区公务员局2020年7月2日来源:宁夏党建 自治区公务员局

磨刀工

宁夏拟任用28名领导干部,名单正在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0年第6号)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8名干部公示如下:刘 雨,196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拟任区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万新春,1969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李红军,1969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白建华,1969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永兴,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海雯,女,1971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进军,1974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行政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黄占宝,1964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刘桂萍,女,1965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杨晓红,女,196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拟提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何 莉,女,回族,1970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李清伟,1966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为副检察长人选。曹湘宁,1975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员(正处级),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张 炜,女,1973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安平,1966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仁汉,1979年12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明海,1967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经济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吴加敏,1965年6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遥感中心)党委副书记、院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马 元,回族,1972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副主任、办公厅督查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属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务。杨立国,196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经理、社长,拟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张正标,1966年4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闫学刚,1970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谭兴玲,女,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区长,吴忠市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王永福,196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邓冀宁,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档案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孙亚东,1964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姜守清,1965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郭耀峰,1975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s://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2020年12月3日

顺之则成

正在公示丨宁夏拟任用28名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0年第6号)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8名干部公示如下:刘 雨,196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拟任区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万新春,1969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李红军,1969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白建华,1969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永兴,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海雯,女,1971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进军,1974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行政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黄占宝,1964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刘桂萍,女,1965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杨晓红,女,196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拟提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何 莉,女,回族,1970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李清伟,1966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为副检察长人选。曹湘宁,1975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员(正处级),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张 炜,女,1973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安平,1966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仁汉,1979年12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明海,1967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经济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吴加敏,1965年6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遥感中心)党委副书记、院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马 元,回族,1972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副主任、办公厅督查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属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务。杨立国,196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经理、社长,拟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张正标,1966年4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闫学刚,1970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谭兴玲,女,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区长,吴忠市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王永福,196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邓冀宁,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档案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孙亚东,1964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姜守清,1965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郭耀峰,1975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s://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2020年12月3日来源:宁夏党建网编辑:张佳楠 实习生:马静雪 李瑞玲审校:马宝勤终审:杜晓明

吓死鬼

公示|宁夏两地拟任用一批干部,其中有一名“85后”!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一号(2021年1月12日)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名干部公示如下:冯斌,1968年10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谭润,1968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平罗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平罗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相关线索,可采取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石嘴山市委组织部举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举报电话:(0952)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5379612380。来信请寄: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邮编:7530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一号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8名干部公示如下:一、拟任用的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张志军,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沙坡头区政协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赵文胜,197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邱 斌,1968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宁县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尹鹏睿,女,1979年7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薛军勇,1972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原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委、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领导职务。白 旭,回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级群团组织正处级领导职务。二、拟进一步使用干部(1名)强 斌,回族,1975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宁县委常委、喊叫水乡党委书记,拟进一步使用。三、拟提拔的“85后”年轻干部(1名)贺伟龙,198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沙坡头区镇罗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区)人民政府副县(区)长人选。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55000)。举报电话:(0955)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4096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zwdj.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中卫市委组织部2021年1月12日(来源:石嘴山发布、中卫发布)编辑:徐海鹏 任勤娟实习:刘洋 邹晓航责编:张婷↓↓↓ 这些新闻你不该再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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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给导师“立规矩”:研究生学术不端导师要挨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意见》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职责,全面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保障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六个方面。《意见》要求,要健全导师遴选机制、导师评聘分离机制、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导师奖惩机制。对立德树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所带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导师,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特别是对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学生超学习年限、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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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丨宁夏拟任用28名领导干部,名单公示中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8名干部公示如下:刘 雨,196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拟任区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万新春,1969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李红军,1969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副厅级室主任。白建华,1969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永兴,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海雯,女,1971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进军,1974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行政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黄占宝,1964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刘桂萍,女,1965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杨晓红,女,196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拟提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何 莉,女,回族,1970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李清伟,1966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为副检察长人选。曹湘宁,1975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员(正处级),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张 炜,女,1973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安平,1966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仁汉,1979年12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张明海,1967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经济处处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吴加敏,1965年6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遥感中心)党委副书记、院长,拟任区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马 元,回族,1972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副主任、办公厅督查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区属高等院校副厅级领导职务。杨立国,196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经理、社长,拟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张正标,1966年4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闫学刚,1970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嘴山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谭兴玲,女,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区长,吴忠市二级巡视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王永福,196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邓冀宁,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档案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孙亚东,1964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姜守清,1965年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郭耀峰,1975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s://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2020年12月3日来源:宁夏党建网

权威丨银川拟任用12名干部,名单正在公示中!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2名干部公示如下:李维新,1971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杨和镇副镇长、武装部长。现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副书记,拟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镇长候选人。柳有,回族,1972 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电视台台长、望远镇副镇长。现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拟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为乡长候选人。李岳峰,回族,1973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档案局局长、主任科员等职务。现任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主任科员,拟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谢峰,1968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主任科员,拟任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宏,1967年11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农机局副局长、局长,农牧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永宁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永胜,满族,1968年4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望洪镇副镇长、武装部长、纪委书记、杨和镇副书记、主任科员。现任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拟任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维利,回族,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拟任永宁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学华,1967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望洪镇副镇长、镇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等职务。现任永宁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局局长,拟调任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马文君,1968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银川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现任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任永宁县李俊镇党委书记。唐健,1974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小麦育繁所副所长、所长,农牧局副局长,胜利乡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现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拟任永宁县胜利乡党委书记。许波,1978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永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望洪镇副镇长。现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任永宁县杨和镇党委书记。谢丽丽,女,回族,1982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永宁县望远镇副镇长,共青团永宁县委副书记、书记。现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80,来信请寄永宁县委组织部,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政府综合办公楼307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永宁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永宁县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中共永宁县委员会2019年3月5日来源:永宁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