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科技部的通知教育部、科技部通知根据2020年最新的2号文件,科教两部门联合对科研论文中的“SCI至上”这种思想进行了批判,并要求破除这种想法!最终,我们要建立更加合理地对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以此来营造一个更加具有创新性的科研环境!这份通知还做出了一个时间限制,也就是在8月1日前就要求教育部的各个司局上报各个单位的落实情况!当然对于地方的大学则需要自己“看着办”,也就是要结合高校自身的实际,参考这份要求来完善科研评价! 通知的具体内容SCI论文的10条意见,事关所有教授、研究生关于这份对SCI论文的指导意见,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不再以SCI的篇数以及“IF分数”以及引用次数等作为科研人员的硬指标!咱们希望的是,国内能有更多的、自己的外文期刊,不仅仅是SCI,咱们需要的是高端的SCI期刊!需要集国内外的各类优秀研究成果,而不是“灌水结果”!我们需要在国内做实验、做科研,然后更需要的是把好论文、高水平结果都写进自己的期刊内!论文涉及的附属问题:署名、买卖、外逸、人情论文等这10条意见真的是直奔主题,几百字直接戳中当前科研环境的痛点,关键在于怎么落实,尤其是地方的学校!我们期待学校的科研部门能真的破除这种硬指标!我们也希望以此为机,把论文乱署名、论文买卖、论文外逸等SCI论文涉及到的附属问题也都一并纳入进来处理。 第4-6条意见教授们:被SCI压得喘气难!同时应该破除论文至上的思想,多少硕士博士毕业之后只会写文章不会看病,单位招聘、评职称时都是论文、课题至上,跟临床几乎无关。期待改变,顺便改变只有sci才能毕业这个普遍的博士规定,落实到研究成果有科研意义或工程价值层面即可。 教授们的心声SCI论文也不该一刀切!SCI论文一刀切也是不好的,“唯SCI论”在追求真实方面确实不好,可是这让原来那些努力做科研发论文的研究生们怎么办?没有能力发SCI的人是高兴了,可是为了研究成果付出真实努力的人又该怎么办?他们的努力确实有一定现金或者加分奖励的诱惑,可是那是符合标准的,这样的努力就该没有任何的结果吗?同行评议真的公平吗?马上毕业的或者没有任何人脉的“青椒”该怎么办? 后三条意见关键是我们必须管理好国内的期刊,选择真正负责任、高水平的审稿人,杜绝人情论文,提高论文质量和期刊声誉。科研成果要看内容,不能只看SCI收录就完事。为了SCI而SCI的科研,有些人都不知道自己科研的意义何在了! 材料期刊也有科研人员“喜欢”发论文专利也不发,论文也不发,高校科研人员喝西北风?出去拉横向、干工程?还是天天都去上课?没了论文的客观指标,拿什么评价水平高低?拿横向还是拿教学量?纵向项目就更是大团队的垄断了呗?反正你干多干少也没指标衡量,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那就是想变成“大型垄断”?一位研究者说出心里话:“连个论文都发不出来,你们还有理了呗?说论文灌水,你们也灌不出来,到底是谁更水?”
今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南京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复试分数线2020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学科及项目的复试分数线单列。各院(系、所)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各院(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二、复试人选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各院(系、所)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应统筹考虑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依据2020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各院(系、所)的发展需求及培养条件、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确定,招生计划应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三、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四、复试考核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对考生再次复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安全、公平、科学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巡察。有关复试组织、具体要求、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各院(系、所)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院(系、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复试时间前一周左右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五、时间安排1、确定复试名单。请各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人数、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后,在本院(系、所)网站对外公布,并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各院(系、所)复试时间前完成。2、复试时间。我校原则上将于5月8日至15日开展复试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六、校内保障机制1、各院(系、所)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学防疫要求做好面试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校医院等部门的保障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各院(系、所)组织复试工作须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等工作。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远程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及专家等进校须符合返校工作要求。3、复试小组在各院(系、所)指定场所进行,通过网络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对网络和设备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4、复试录取期间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各院(系、所)须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七、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须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经签名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各院(系、所)在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调剂申请。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联系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3、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5、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其他1、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和思政预备计划的推荐免试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2、宿舍安排。学校资产管理处接受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全日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交住宿申请,并安排和管理。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3、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的学费标准及入学后的相关政策情况详见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各院(系、所)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意见》强化了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是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的三大基本素质要求。 《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七个方面。 《意见》指出,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白雪报道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洪大用司长在教育部近日举行的2020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关键改革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强调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意见》提出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新机制,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着力推动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按照高校自主调、国家引导调、市场调节调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国家依法施策,同时推动培养单位依法办学,用好自主权。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意见》指出要更加注重分类培养,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增强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资源调控的精准度,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教育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时响应,已经布局20所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同时与国家卫健委联合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四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意见》提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同时,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五是严格质量管理。《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六是加强条件资源保障。《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支持。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引导行业产业等各方有效发挥力量,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教育部9月22日消息,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意见》要求,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按照单位自主调、市场调节调、国家引导调的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退出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意见》提出,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省域研究生教育布局,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优质研究生教育,振兴东北地区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与国家及区域战略相匹配的学科专业。《意见》指出,要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
转眼之间,又是一年一度的暑假,不少学生陆续进入手机不离手,微信时时有,课本睡觉觉的状态,在此我们想提示的是这些人正在错过2019年度的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机会。那么什么是推免生,如何申请呢?下面我们将以法学专业做简单介绍。推免生,顾名思义,就是推荐免试的意思,这个免试指的是国家每年一次的研究生考试,而不是没有考试。实际上很多学校的推免生还是需要参加考试的,包含笔试与免试。只不过相对于统考,其多了一次录取的机会。从当前了解的信息来看,法学专业的推免生主要分为法学硕士推免生与法律硕士推免生,而后者又可以分为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与法律(法学)专业硕士。一般来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而且据我们了解到的信息,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招生法律硕士,特别是法律(法学)硕士。因此大家申请的第一步就是先确认其是否招生自己想报的专业硕士或者学术硕士。在确定院校招生自己想报的硕士之后,则需要去查阅其申请条件。除了爱国之类的条件,一般还会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及排名有所要求,另外还需要英语达到一定的要求。另外部分院校可能还对学生的出身提出一定的要求,这些都是报名之前需要了解的信息。从申请备考来说,当前应该进入相关资料准备期了,最好是有相关的科研成果以及把英语水平达到要求,另外如果申请多所院校的话,最好是提前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院校会在正式报名申请之前开通预报名系统。而对于考试的内容,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往年的报名办法获取,另一方面这也是当前进入备考状态的原因,我们需要去认真复习其指定的相关书目,以及对相关考察作出一定的准备。如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笔试主要考察(1)要求考生结合个案中的信息和考生个人的知识,对个案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2)按照指定题目,要求考生写出一定字数的小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语言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能力、对社会问题把握能力以及论文写作能力。这样我们如果想申请就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不然等九月份正式发布通知之后,只有一两周的时间准备,这是非常难得。另外我们一般还需要认真准备英语笔试与免试,这个也是非常费时间的。至于具体的报名时间,一般是从9月初到9月中下旬报名。然后是九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并于10月初报名之前确认录取名单及公示。所以这个时间还是非常赶的。特别是我们都知道法律资格考试的时间也是九月中下旬,而这可能就与推免生复试的时间重合,需要我们作出选择。当然推免生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的,我们认为只要按照拟报考学校及自己所在院校的要求走相关流程即可,关键点还是大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大家的实力。祝大家好运。
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总体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 资料图:一所大学迎来2020级研究生报到。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意见》指出,要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此外,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按照单位自主调、市场调节调、国家引导调的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退出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意见》提出,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省域研究生教育布局,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优质研究生教育,振兴东北地区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与国家及区域战略相匹配的学科专业。 《意见》明确,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供需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 《意见》还提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分流选择机制;深化开放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意见》指出,全面从严加强管理,提升培养质量。要求加强学风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培养单位要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还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严格规范管理。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优秀学位论文示范制度,鼓励培养单位和学术组织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意见》还提到,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加大博士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此外,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培养单位要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多支持。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清研发〔2020〕7 号为不断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1.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潜心学习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勇于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在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中传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2.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鼓励成立指导小组,集体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指导教师(小组)应客观公正地评价研究生创新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意见。在没有指导小组的情况下,经院系或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可以成立评审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独立评价,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意见。指导教师(小组)或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3.院系应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分流措施。4.院系应充分发挥最终学术报告环节在提高博士生创新成果水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最终学术报告组织形式,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最终学术报告评价结果可作为确定学位论文同行评审和答辩组织方式的重要参考。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完善评阅人选定办法和同行评价工作办法。鼓励建立健全自主开展学位论文同行评价工作机制。在满足学校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培养过程各环节评价情况自主确定同行评审方式,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6.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价中的关键作用。学位分委员会和院系应完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定方法。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全面考查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并在答辩决议书中给出客观公正评价。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标准,对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的综合表现、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学位授予建议。8.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研究生院2020年3月13日封面图 | 苑洁编辑 | 赵姝婧
近日,从教育部传来消息今年的国家线将在4月中旬公布,目前教育已经将招生计划下发到相关招生单位,只要各个招生单位上交汇总后,教育将会尽快划定今年的国家线分数,此消息一出终于给考生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要知道按照往年的时间来看,国家线一般都会在3月中旬公布,虽然晚了一月的时间,但是对于考生来说依然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只要公布了国家线,考研录取的其他工作才能陆续展开,按照惯例公布了国家线复试工作也要马上启动了,但是在今年特殊情况下,如何进行复试又是一个困扰高校和考生的难题。近日,沈阳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展教授提出,取消2020届研究生的复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并且已经将该建议交给了相关部门。张教授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于取消研究生复试进行了论证。1、可以将研究生录取简单化、高效化。2、减轻政府部门的管理压力,有助于稳定家长和学生的情绪,避免在特殊时期带来负面情绪和舆情。3、有利于家长和学生的就业抉择。对于该建议能否执行我们暂时不去讨论,就目前来看在考生中已经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坚决支持取消考研复试,另一种则认为考研复试很有必要。至于原因都是各执一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下面笔者来谈谈我的一些看法,要知道考研复试在整个录取分数在中占据着很多高的比例,有的学校初试和复试各占50%,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复试选取更为优质的生源,避免出现“高分低能”的情况,一般的面试环节只有20分左右的时间,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英语水平、应变能力等等,老师们可以根据考生的回答看出考生的能力水,有些分数高的考生复试如果发挥不好,也很有可能无缘录取。此外,有些高校为了获得质量较高的生源,也都会在复试上做文章,因为初试方面是无法把控的,但是复试则不同,有很大的人为因素在内,例如,二三本大学的学生考取985、211院校研究生,如果分数没有绝对的优势,很容易被刷下来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从高校的角度来看肯定也是不愿意取消复试的。综上笔者认为,取消复试的概率是很低,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高校都发布了网络复试的通知,所以建议各位考生在国家线出台之前,还是要认真的准备复试,最后希望考生朋友们的都能考取理想的院校!各位网友你支持取消研究生复试吗
2020-09-28 19:23:0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全过程严抓研究生质量。《意见》强调,要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同时,也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不适合读研究生的及早分流退出《意见》特别提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编辑: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