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南京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对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复试分数线2020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学科及项目的复试分数线单列。各院(系、所)在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各院(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二、复试人选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各院(系、所)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应统筹考虑复试人数、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依据2020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各院(系、所)的发展需求及培养条件、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近两年的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确定,招生计划应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三、复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四、复试考核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院(系、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对考生再次复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安全、公平、科学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派专人到复试场所巡察。有关复试组织、具体要求、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各院(系、所)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院(系、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复试时间前一周左右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五、时间安排1、确定复试名单。请各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人数、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后,在本院(系、所)网站对外公布,并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各院(系、所)复试时间前完成。2、复试时间。我校原则上将于5月8日至15日开展复试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六、校内保障机制1、各院(系、所)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学防疫要求做好面试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校医院等部门的保障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2、各院(系、所)组织复试工作须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等工作。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专业远程复试工作。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及专家等进校须符合返校工作要求。3、复试小组在各院(系、所)指定场所进行,通过网络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对网络和设备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4、复试录取期间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各院(系、所)须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七、录取工作1、拟录取公示。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须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所长)审查,经签名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各院(系、所)在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我校本年度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调剂申请。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联系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3、调档审查。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须向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5、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其他1、保留入学资格。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和思政预备计划的推荐免试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先工作1-2年,再回来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计入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2、宿舍安排。学校资产管理处接受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全日制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交住宿申请,并安排和管理。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3、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的学费标准及入学后的相关政策情况详见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各院(系、所)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光明日报记者 晋浩天教育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一幅关于研究生教育的蓝图正在铺开——“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70多年来,我国累计培养了1000多万名博士、硕士,今年在学研究生将达300万人,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经过70多年的奋斗,我们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培养,有力支撑了科技创新和国家战略发展。”一份文件、一场发布会传递了哪些重磅信息?针对现存问题,又将做出哪些改变?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未来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索引。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意见》提出,严把入口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把愿意读书、忠诚可靠、德才兼备的好苗子选拔出来。严把过程关,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为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取得实效,教育部研拟‘十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以更好地发挥指导督导引导作用。”洪大用介绍,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行动。第一,学科专业建设改革行动。构建设置规范、动态调整的学科专业目录管理新机制,开展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提升专业学位培养能力和培养规模;建立国家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清单,健全国家急需学科专业的引导机制,提升学科专业体系与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匹配度。第二,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交叉学科门类发展机制,研究制定《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交叉学科发展特区,设立一批交叉学科中心,搭建交叉学科发展的国家级平台,构建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相互衔接的交叉学科发展体系,为交叉学科发展创造更好环境。第三,产教融合建设行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打造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带动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对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洪大用透露,着眼于战略支撑和高端引领的相关行动。第一,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已经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可比学科和方向上,尽快取得突破,进入并保持在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上,取得创新性特色性成果,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作出贡献,打造国际一流、中国特色学术标杆。第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行动。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组织“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一流企业(院所),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平台等资源,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作出贡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蔡长华介绍,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主战场,优化高等学校区域布局,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区等,建设研究生教育高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和一流平台资源,加快培养紧缺人才,为解决“卡脖子”问题和科技创新作出贡献。围绕人民生命健康,加大对生物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扩大高素质人才供给,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疾病救治和人民健康。保护“绝学”、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同时,着眼于夯实基础,培育核心竞争力的相关行动。”洪大用指出,第一,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支持一批事关原始创新支撑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学科,以及具有极高保护传承价值的“绝学”、冷门学科,改善相关学科发展生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深化科研组织和评价体系改革,健全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夯实长远基础。第二,博士生教育提质行动。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差异化扩大博士生规模;探索建立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予以必要限制;优化布局结构,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加大投入力度,改革完善资助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为博士生教育持续发展营造更好支撑环境。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着眼于固本培元,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相关行动。”洪大用说。《意见》指出强化育人导向,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明确指导行为“十不得”;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评选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激发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同时,根据《意见》要求,教育部门将印发相关文件,强化全过程培养质量管理;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检查结果与资源投入形成联动;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强化抽检结果反馈使用;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为学位授权点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提供参考;完善监督惩戒机制,提高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的底线思维和自觉意识。注重“教、学、评、管”,对学位注水问题零容忍洪大用表示,教育部对学术不端、学位注水的问题,一直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要坚决确保学位授予的含金量。一是重视“教”。从教师的角度来讲,对于学生的培养要严格学业管理,导师自身要以身作则,秉持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要将更多的时间用在育人上,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二是重视“学”。学生要有学业的投入,要严格执行学业过程规定,认真落实学习的各个环节。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报效国家、报效社会,养成严谨自律的行为习惯。三是重视“评”。在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相关的评审专家要真正硬起来。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评审,把好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把好毕业审核、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四是重视“管”。特别是要加强管理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加强对各个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和诊断,同时健全处理学位“注水”、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推动分类评价,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和不同层级的学位,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光明日报北京9月22日电)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清研发〔2020〕7 号为不断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1.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潜心学习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勇于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在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中传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2.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鼓励成立指导小组,集体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指导教师(小组)应客观公正地评价研究生创新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意见。在没有指导小组的情况下,经院系或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可以成立评审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独立评价,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意见。指导教师(小组)或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3.院系应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分流措施。4.院系应充分发挥最终学术报告环节在提高博士生创新成果水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最终学术报告组织形式,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最终学术报告评价结果可作为确定学位论文同行评审和答辩组织方式的重要参考。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完善评阅人选定办法和同行评价工作办法。鼓励建立健全自主开展学位论文同行评价工作机制。在满足学校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培养过程各环节评价情况自主确定同行评审方式,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6.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价中的关键作用。学位分委员会和院系应完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定方法。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全面考查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并在答辩决议书中给出客观公正评价。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标准,对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的综合表现、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学位授予建议。8.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研究生院2020年3月13日封面图 | 苑洁编辑 | 赵姝婧
前阵子四川大学清退全校多个学院200多名研究生事件在教育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对这件事不可思议和对这些被清退的研究生感到惋惜。而这个事件也将学校教育与学生对学习的心态的一些问题放大出来。有网友提出疑问:这些人当年是怎么考上读研的?未完成学业被退学,难道是天天在家打王者荣耀?四川大学这波操作可谓大快人心,一次性清退200多名学生,还全部都是研究生,在全国范围都是史上罕见,而且这次四川大学明显是动真格,明文通知要求这些被清退的研究生,2周之内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此次决策也是四川大学及时确定的,由于保证研究生质量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在最近时期,部分学生的学习心态发生改变以及“疫后综合征”等情况,许多学生沉迷游戏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这次被清退的研究生,涉及到多个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等都有被清退的学生,而四川大学给出的官方理由,基本上是“未在规定期限时完成学业”,例如化学学院清退的2名研究生情况就是如此。电气工程学院清退的13人也是同一原因:总的来说,大部分人对四川大学的做法还是表示支持的。网友们听到这个消息更是拍手叫好来表示支持,这下通过清退研究生队伍里的“混子”就可以确保其他学生在学校得到更多的学习资源,得到更好的教育学到更多有用知识了。四川大学身为老牌985大学,网友们还是很支持一次性清退200多名研究生行为的,你怎么看呢?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今天,清华大学正式发布《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关于完善和发展大学创新体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创新体系意见》)两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相关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充分分析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真问题” 、拿出“真举措”系统、创新设计具有引领性和清华特色的解决方案推动学校事业再上新台阶面向新发展阶段,吹响研究生教育改革冲锋号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研究生教育处于国民教育顶层,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多个“首次”,决心“满格”。2020年6月,清华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完成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改革。2020年7月29日,国家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清华大学于2020年9月举行首个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月,全校师生积极讨论、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剖析问题。10月8日,清华大学召开校史上第一次专门针对研究生教育的大会。今天,清华大学在充分研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彰显了学校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决心与信心。《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指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要和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导向,加快构建世界一流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提出“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急需的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坚持内涵发展,面向学术前沿完善学科布局,面向行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升自主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坚持开放融合,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能力。只有拿出“真举措”,解决“真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目标。清华大学结合全国研究生教育 会议提出的研究生教育整体层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全校研讨中总结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21个主要问题,提出12条举措,重点包括: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强调立德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石。凝聚“三全育人”合力,突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重点提出融汇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师德正、教风严、研究活跃、学术水平高的指导教师队伍,强化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传承学校导学优良传统,弘扬高尚师风,培育严谨学风,完善导学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党和国家需要以及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要求,提前布局和建设相关新兴学科,增设若干高质量的交叉学科,建设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学位项目。建立本研贯通培养新模式。以学生成长为本,以能力提升为要,推进本研贯通,协调推进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改革。实现本研培养方案统筹设计,加强课程衔接,推进学分互认转换,完善本研弹性学制。创新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与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融合衔接。加强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前沿性、研究性和挑战度,突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严格课程考核要求。健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支持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科教融合育人优势。鼓励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鼓励活跃在学术研究前沿的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鼓励研究生在自主探究和创造新知识的过程中涵养内在持久的学术品格、学术情操、学术志趣。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强化研究生实践教学,提升博士生社会实践、硕士生实践实习的育人成效。提升研究生发现真问题、解决大难题、定义新命题的实践创新能力。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最终学术报告、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大分流力度。坚持以学位论文作为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就业引导。建立研究生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规范、伦理道德教育,鼓励潜心学术研究,摒弃学术功利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充分激发研究生学术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术文化和优良学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层次。持续推动与世界一流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顶尖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一步提升国际学生招生质量,完善国际学生奖助体系。构建全覆盖的研究生发展支持体系。完善研究生兴趣培养、兴趣发展支持体系,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职业发展指导的精细化水平。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组织实施。坚持党委全面领导,加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落实院系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以及相关部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能。提出“大学创新体系”,开启科研创新新征程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大学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体系意见》的发布是一个重要标志,是清华大学在“创新体系”的框架下系统推进科研创新作出的重要布局,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等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战略部署,服务现代化强国建设,加快完善和发展大学创新体系,开启学校科研创新新征程。《创新体系意见》对清华大学要建设什么样的大学创新体系进行了明确阐述,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以健康的学术生态为基础,以制度健全、机制畅通的学术治理为保障,以一流学术成果产生和一流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大学创新体系,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成为服务国家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创新体系意见》指出,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度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理工文医交叉融合,实现各学科高质量发展。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坚持“顶天、立地、树人”科研宗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科研模式,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大学创新体系,服务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以服务国家、服务育人、文化引领和学术引领为基本原则。谋定而后动,凝聚共识开新局。《创新体系意见》是充分凝聚全校师生关于大学创新体系建设思考的重要成果。定期召开科研工作讨论会是清华大学的一项宝贵传统。在抗击疫情斗争的关键时期,学校努力克服困难,于2020年3月如期启动第十八次科研工作讨论会,确定会议的主题是“创新科研模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创新体系”。全校师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历时半年完成讨论会工作并形成初步成果。直面突出问题,激发创新动能。第十八次科研工作讨论会通过全面调研、深入分析,查找出制约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的20个突出问题。《创新体系意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13个建设重点,包括: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坚持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加大学术开放,完善学术评价,坚守学术诚信,遵守科研伦理,推进学术共同体建设,形成敢于质疑的学术氛围,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完善学术治理机制。尊重学术权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的作用,尊重学术共同体在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分类运用不同激励机制,统筹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支持基础研究领域的自由探索,建立以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的有组织攻关,强化跨学科交叉,建设一支适应不同科研组织模式需要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和服务支撑队伍。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最重要位置,尊重教师和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判断,鼓励师生自由探索。跨学科交叉研究是孕育原始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学科交叉的体制机制。强化面向重大问题的有组织科研。传承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推动学科“大交叉”、组建“大团队”开展科技攻关的成功经验。建立面向重大问题开展有组织科研的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进学科布局和学科建设。稳定支持基础学科发展,强化战略性关键领域的学科建设,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坚持学科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科动态调整与成效评价机制。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变革和学术创新,倡导研究中国问题,促进有引领性的思想创新成果和艺术创新成果的产生,推进人文社科与理工医的深度融合。建设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吸引一批世界知名的顶尖人才,汇聚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学者,造就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活力的青年科技人才。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水平。大力推进研究性教学,持续加强创意创新创业教育,通过科研实践加强对学生的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积极拓展企业和社会资源,促进学校、企业之间高水平人才的流动与科研合作。建设新型智库体系。构建以国家高端智库为龙头、辐射全校智库机构的新型智库体系,积极布局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的智库研究。针对重大现实问题,深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主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革,赋予实验室“人、财、物”方面更大自主权,使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提出者、牵头全国相关领域科技力量的组织者和国际重大科技合作的推动者。推进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大学和企业是创新的双引擎。加强与有行业影响力的国内外企业的多层次、前瞻性、战略性合作,深度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地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健全产学研合作体系,完善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提升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水平。推动建立有活力、多元化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积极参与推动国际重大科研项目,努力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人工智能治理、在线教学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据悉,学校后续还将研究制定两份意见的相关行动计划。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全校师生正以自强奋进的姿态,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为迈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建校110周年!文字 | 吕婷图片 | 霍元东排版 | 郭斯文编辑 | 赵姝婧
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公开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和形式: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4月初陆续开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下面麦麦就该校研招网最新公布的各学院(系)内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一个汇总!目前共整理了25个学院(系)。其中心理学系的3个专业已公布复试名单:学硕—基础心理学,学硕—应用心理学,专硕—应用心理。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系)复试分数线1,统计学院复试分数线:统计学(学硕)429分2,新闻学院复试分数线:新闻传播学(学硕)378分3,商学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4,哲学院复试分数线5,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分数线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复试分数线6,文学院复试分数线7,外国语学院复试分数线8,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9,数学学院复试分数线10,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11,国际学院复试分数线12,数学科学研究院复试分数线13,信息学院学术硕士复试分数线14,劳动人事学院复试分数线15,应用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16,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复试分数线1.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科目一55、科目二55、科目三90、科目四90、总分365。2.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科目一120、科目二60、总分245。17,心理学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请考生前往研招办自行下载。18,财政金融学院:学术硕士、金融、保险、税务复试分数线19,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分数线20,物理学系复试分数线21,社会与人口学院复试分数线22,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复试分数线23,化学系复试分数线24,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25,历史学院复试分数线-end-注:文中数据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麦麦仅作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转眼之间,又是一年一度的暑假,不少学生陆续进入手机不离手,微信时时有,课本睡觉觉的状态,在此我们想提示的是这些人正在错过2019年度的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机会。那么什么是推免生,如何申请呢?下面我们将以法学专业做简单介绍。推免生,顾名思义,就是推荐免试的意思,这个免试指的是国家每年一次的研究生考试,而不是没有考试。实际上很多学校的推免生还是需要参加考试的,包含笔试与免试。只不过相对于统考,其多了一次录取的机会。从当前了解的信息来看,法学专业的推免生主要分为法学硕士推免生与法律硕士推免生,而后者又可以分为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与法律(法学)专业硕士。一般来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的申请生须为法律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而且据我们了解到的信息,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招生法律硕士,特别是法律(法学)硕士。因此大家申请的第一步就是先确认其是否招生自己想报的专业硕士或者学术硕士。在确定院校招生自己想报的硕士之后,则需要去查阅其申请条件。除了爱国之类的条件,一般还会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及排名有所要求,另外还需要英语达到一定的要求。另外部分院校可能还对学生的出身提出一定的要求,这些都是报名之前需要了解的信息。从申请备考来说,当前应该进入相关资料准备期了,最好是有相关的科研成果以及把英语水平达到要求,另外如果申请多所院校的话,最好是提前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院校会在正式报名申请之前开通预报名系统。而对于考试的内容,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往年的报名办法获取,另一方面这也是当前进入备考状态的原因,我们需要去认真复习其指定的相关书目,以及对相关考察作出一定的准备。如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笔试主要考察(1)要求考生结合个案中的信息和考生个人的知识,对个案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2)按照指定题目,要求考生写出一定字数的小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语言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能力、对社会问题把握能力以及论文写作能力。这样我们如果想申请就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不然等九月份正式发布通知之后,只有一两周的时间准备,这是非常难得。另外我们一般还需要认真准备英语笔试与免试,这个也是非常费时间的。至于具体的报名时间,一般是从9月初到9月中下旬报名。然后是九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并于10月初报名之前确认录取名单及公示。所以这个时间还是非常赶的。特别是我们都知道法律资格考试的时间也是九月中下旬,而这可能就与推免生复试的时间重合,需要我们作出选择。当然推免生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的,我们认为只要按照拟报考学校及自己所在院校的要求走相关流程即可,关键点还是大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大家的实力。祝大家好运。
近日,清华大学正式发布《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关于完善和发展大学创新体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创新体系意见》)。《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提出“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急需的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坚持内涵发展,面向学术前沿完善学科布局,面向行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升自主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坚持开放融合,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能力。只有拿出“真举措”,解决“真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目标。清华大学结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的研究生教育整体层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全校研讨中总结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21个主要问题,提出12条举措,重点包括: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强调立德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石。凝聚“三全育人”合力,突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重点提出融汇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师德正、教风严、研究活跃、学术水平高的指导教师队伍,强化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传承学校导学优良传统,弘扬高尚师风,培育严谨学风,完善导学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党和国家需要以及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要求,提前布局和建设相关新兴学科,增设若干高质量的交叉学科,建设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学位项目。建立本研贯通培养新模式。以学生成长为本,以能力提升为要,推进本研贯通,协调推进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改革。实现本研培养方案统筹设计,加强课程衔接,推进学分互认转换,完善本研弹性学制。创新本科生综合论文训练与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融合衔接。加强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前沿性、研究性和挑战度,突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严格课程考核要求。健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支持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科教融合育人优势。鼓励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鼓励活跃在学术研究前沿的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鼓励研究生在自主探究和创造新知识的过程中涵养内在持久的学术品格、学术情操、学术志趣。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强化研究生实践教学,提升博士生社会实践、硕士生实践实习的育人成效。提升研究生发现真问题、解决大难题、定义新命题的实践创新能力。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最终学术报告、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大分流力度。坚持以学位论文作为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就业引导。建立研究生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规范、伦理道德教育,鼓励潜心学术研究,摒弃学术功利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充分激发研究生学术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术文化和优良学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层次。持续推动与世界一流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顶尖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一步提升国际学生招生质量,完善国际学生奖助体系。构建全覆盖的研究生发展支持体系。完善研究生兴趣培养、兴趣发展支持体系,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职业发展指导的精细化水平。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组织实施。坚持党委全面领导,加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落实院系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以及相关部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能。《创新体系意见》对清华大学要建设什么样的大学创新体系进行了明确阐述,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以健康的学术生态为基础,以制度健全、机制畅通的学术治理为保障,以一流学术成果产生和一流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大学创新体系,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成为服务国家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创新体系意见》指出,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度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理工文医交叉融合,实现各学科高质量发展。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坚持“顶天、立地、树人”科研宗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科研模式,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大学创新体系,服务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以服务国家、服务育人、文化引领和学术引领为基本原则。直面突出问题,激发创新动能。第十八次科研工作讨论会通过全面调研、深入分析,查找出制约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的20个突出问题。《创新体系意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13个建设重点,包括: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完善学术治理机制、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强化面向重大问题的有组织科研、推进学科布局和学科建设、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建设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水平、建设新型智库体系、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主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校地校企协同创新、提升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水平。据悉,学校后续还将研究制定两份意见的相关行动计划。来源:清华大学
3月13日,清华大学连续发布了关于学位管理和学风建设的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清华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截图清华大学新闻网截图在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中,清华大学明确,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意见》规定,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在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学术底线不可逾越,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充分发挥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作用,完善教师评聘制度,修订学位评价标准,推进学生评价、奖励和荣誉体系改革。以下为两份意见全文:以上来源:清华大学、软科恭喜清华大学又一次走在了前列。实际上也只有清北这种学校才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研究生未来走向,特别是在硕博士的研究生教育中,毕竟他们掌握了大量的本校就读机会。研究生的进一步发展走向,应该是一个综合评级的结果。这里面的考评标准就要值得好好研究一下了。但是,一旦牵扯到考评、考核之类的,一个标准往往会让更多的人口诛笔伐。研究生及早分流?一些研究生确实自身不具备深入研究的水平和能力,但是毕竟已经是研究生了,那么是不是也应该完成基本的研究生学习、研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