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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最多”的8种研究生奖学金,读研无压力,考研它不香吗木曜日

“给钱最多”的8种研究生奖学金,读研无压力,考研它不香吗

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01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高校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手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具体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国家助学金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在选修博士课程阶段,国家助学金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02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要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03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设立,对象是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奖学金情况记入其学籍档案。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奖助政策资助。04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要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到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05“三助”岗位津贴“三助”岗位津贴指的是助研、助教、助管津贴。高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通过“三助”岗位津贴,高校也能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通常来说,高校注重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展自主研究,并对人文社科、基础学科等科研经费较少的学科给予倾斜支持。0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高于12000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国家对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07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08 学校应急助困体系在以上的7大奖助体系之外,一些学校还设置了应急助困体系,从学校层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综合整理自研招网、北京考试报(免责及版权声明:仅供个人研究学习,不涉及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号立场)

抬驴

「教育教学」@大学生,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始了~

谯城发布(qcfb001)——谯城区委宣传部官方账号,是谯城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政民互动的最权威平台,是展示和谐谯城、人文谯城、生态谯城、魅力谯城的政务新媒体。我们将发布第一手资讯,传播谯城声音,服务谯城人民,在亳州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中“打头阵、当先锋”。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和按时发放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4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评审认定程序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随意增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得减少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资助标准不降低,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合作办学形式的学生均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负责指标分配、评审和发放; 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各高校要在初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依据的总人数及名次,统一按国家奖学金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确定;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均应按照分档标准评审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时,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重启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实行一年多次论文答辩并申请毕业的,或学生符合高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的,自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次月起,停发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资助。各高校在落实相应资助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于11月30日前,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奖助学金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应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494号)执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及时报送评审材料(一)本专科生材料报送1--报送材料(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报送电子文档,只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6日前。(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报送正式文件pdf格式扫描文档,不需寄送纸质材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送excel文档,不需寄送纸质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pdf格式扫描文档,不需寄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3日前。在评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校必须分别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报送正式文件pdf格式扫描文档,不需寄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5日前。2--报送要求(1)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评审报告须分别以学校的正式文件报送,报告主送单位为省教育厅。(2)各高校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①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 ②“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 ③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二)研究生材料报送1--报送材料(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其中,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应反映名额分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培养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工作程序、公示、评审结果等情况;评审报告须以学校的正式文件报送,报告主送单位为省教育厅。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3日前。(2)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2018年11月1日前。2--报送要求研究生评审材料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其中评审报告正式文件报送pdf格式扫描文档,不需寄送纸质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情况统计表》需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excel格式电子件。(三)系统信息填报各高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及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84号)要求,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方式联系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坤 联系电话:0551-62811153 电子邮箱:bzkzz@ahe.gov.cn(本专科)yjszz@ahe.gov.cn(研究生)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1410室 邮编:230061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编辑:伊明 云燕转发请标明来源谯城发布欢迎您的投稿新闻投稿邮箱:850855627@qq.com关注我们

妄称文武

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5号)(见附件1)及《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今年是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第二年,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根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二、精心组织,按时发放。(一)合理分配名额今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分别负责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按照程序下达至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全市110名奖学金名额,教育系统的中职学校名额为86名,人社系统的技工院校名额为24名,学校名额分配计算方法为每个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在全国技工院校系统注册人数除以全市10所技工院校系统注册总人数乘以24,名额分配见附件2。(二)严格按程序做好评审工作各校做好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与报送等工作,在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培训中心,市人社局对各校推荐的人选组织再审核与评审工作,经市人社局审核评选同意的人员名单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统一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后将奖学金发放至各技工学校。(三)及时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各校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2021年1月6日前学校将国家奖学金发放情况上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一)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电子版)1.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加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章。2.提交《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需按序进行编号。3.提交《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报送材料需装订成册,汇总表中的名单次序与《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查阅。三、规定要求各校按规定时间将国家奖学金发放情况与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严国章,联系电话:0574-89298046,电子邮箱:2583648378@.qq.com; 市人社局人才培训中心,联系人:联系人:李海燕,联系电话:0574-83867303,电子邮箱:nbpxzx1@126.com,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720 室)。附件:1、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2、全市技工院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0月9日【来源:宁波市人社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虽有寿夭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与发放工作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校要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要求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各高校要按照规定,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各项奖助学生信息。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另附文字说明。各高校在评审国家奖学金时,要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适当倾斜。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严格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和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必须严格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各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国家政策框架内,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具体情况研究确定,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超过规定学制的获奖学生需另附文字说明。二、严格落实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政策我省已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核准2020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分别下达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和高职院校学生(含普通高校专科学生,下同)名额,请各高校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全部分别用于符合条件的本专科学生,不得将高职院校学生分配名额用于本科学生。三、按时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一)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统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报送材料包括:1.电子材料(11月1日前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2.纸质材料(11月6日前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及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各一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为确保材料上报的及时和准确,纸质材料请各校派专人送达。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详见附件1。(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高校及省委党校于11月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材料包括:1.反映本校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及评审结果等情况的评审报告。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省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励志成长成材的故事,使学子们鲜明地感受到这些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使他们行有楷模、赶有目标,我省2021年将继续编印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汇编,并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现征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于12月31日前以电子方式报送至电子邮箱。(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各校评审材料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后,还需经过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公告等环节。为确保国家奖学金能在12月31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务必按本通知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由此产生的后果,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所谓圣者

身份证号泄露“身份”,怎样公示才能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

近日,部分高校在网站公示大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信息时,透露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这一做法引发社会关注。有人担心,这些信息如被不法分子利用,将把大学生暴露于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中。网络时代,人人关心的个人信息安全,如何才能受到保护?  多地学校师生身份证号被“曝光”  今年10月,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农业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4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在网站上公示了这份审批表,公示时间长达半个月。在审批表“基本情况”一栏,除了荣获奖学金研究生的姓名、出生年月、学号等信息外,还有学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公示信息如此详细,这引发外界关注。  17日,武汉轻工大学悄然将这些含有学生身份证号的公示信息从网站撤下。记者发现,高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透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湖北高校。  长沙医学院在公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份初审名单时,显示了109名贫困大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两份名单表的公示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0月。但在公示期满后,公示继续公开了一年多的时间。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官网公示的《2014年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包含了88名学生的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号。2014年12月21日公示期结束后,这份信息继续公开了近三年。  22日又有媒体报道,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同样存在公示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仅2017年就公开了347名师生的完整的身份证号。这些信息来自贫困教师受助对象、中央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受助学生等等。  涉事校方:确有不妥,但不违法  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老师有关负责人回应:“学校撤掉这份公示,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公示期已结束,按工作要求进行撤除;二是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学校已经要求研究生处和经管学院等部门,注意保护好学生的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最新修正本)第十九条,机关单位或金融、教育、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公示中包含学生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违法?对于这一问题,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认为,做法确实存在不妥,但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公示的初衷,是想确保国家奖学金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为这个奖学金涉及每一位申请人和学生群体的利益。也正因为如此,为了更好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无意间透露了身份证号等信息。  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表示,“公示”和“泄露”是两种出发点完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出于集体利益的需要,一种为了获取非法个人利益,两者本质不同。相关法律的条款,主要是针对一些部门内部人员为了获取非法所得或者其他非法目的,有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学校做法没有明显触犯法律法规。  个人信息如何加上“安全锁”  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关键词。围绕个人信息,出现了人肉搜索、财产公示、电信网络诈骗等新的社会热点问题。网络时代,几乎人人都想要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如何才能加上“安全锁”?  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指出,个人信息公开应建立在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一方面应完善信息公开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配套明细法规,建立公民个人可以公开的事项清单及信息公开内容的限制清单;另一方面应完善信息公开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限制权力,防范任性。  李牧表示,个人信息应当获得法律保护,已经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但是,各国却制定了不同的保护途径和方式,以寻求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信息共享之间的平衡。在我国,由于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急需从立法层面得到解决。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日向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发出预警,要求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要求,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文章来源:新华网

毕沅

政府高校泄露个人信息曝光后: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平衡点待寻

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贫困生家庭情况以及残疾人的疾病诊断结果……这些由政府部门或高校主动公开的资料在互联网上均可长期反复查阅。11月7日以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读者举报和信息检索的双重引导下,揭露了个人信息“裸奔”的冰山一角。它们并不是深藏于网络的某个角落、从来无人问津。在澎湃新闻已经曝光的个案中,就有网页浏览量超过四千的事例。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到高校学院官网,各涉事方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多回答,并非刻意泄露。但正如法制网文章所说,一旦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损失很多时候是不可逆的。一件件事例抖落之后,部分报道也有了回声。11月9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此外,绝大多数涉事方都承诺,将尽快展开相应排查并完成整改。澎湃新闻记者通过新一轮检索发现,部分原先未经任何处理的网页已匿去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不少媒体连日来的评论都谈到,为了防范暗箱操作,对个人信息予以适当地披露有利于公众监督,但尺度问题需要牢牢把握。《中国青年报》近日也就此事刊文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近10年,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深入人心。然而,粗暴式信息公开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则提醒人们,信息公开如何确保专业、规范,如何处理好与信息保护的关系,依然任重道远。皖赣苏渝等多地政府网站泄露居民身份信息早前,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安徽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www.zwgk.tl.gov.cn)存在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的情况。这个由铜陵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网站一度泄露了居民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身份证号码等,有的还公开了残疾人的疾病诊断结果。譬如,铜官区阳光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8月31日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阳光社区201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名单》(索引号 080313743/201708-00058)。在该名单中,阳光社区服务中心公布了40对夫妻的姓名及检查日期,其中77人的身份证号码完整呈现,名单仅对现居住地地址做了模糊处理。类似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的网页还出现在了铜官区人民社区服务中心、横港社区服务中心、鹞山社区服务中心等多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发布的公开信息网页中。11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接获读者举报后查实, 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zwgk.hefei.gov.cn/zwgk/public/index.xp)上,由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2017年10月31日发布的《庐阳区杏林街道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花名册(1-10月)》(索引号:77499343X/201710-00017),公开了居民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此外,这些人的病情也可以被查看,包括尿毒症、肺癌、慢性肾衰竭等。类似的情况并非仅在安徽发生。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jdz.gov.cn)曾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了《第二批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信息索取号:H00140-0403-2017-0077),公示单位为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责任部门为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可供公众下载的文件公布了学生姓名、完整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等。此外,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2017年10月10日于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cf.gov.cn)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宜春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信息索取号: C00120-0403-2017-0005)中,也包括了泄露详细个人身份证号码的人员名单。澎湃新闻记者11月14日又发现,江苏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3月29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qsc.gov.cn/index.html)发布了一则《关于发放创业补贴(第一批)的公示》。在这份公开文件中,创业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创业项目名称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被公布。11月17日前后,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同样存在多份文件泄露教师、学生个人信息的情况。泄露学生隐私现象遍布吉湘鄂浙闽苏桂陕等地多所高校官网在澎湃新闻连续报道全国各地多起政府官网泄露居民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例后,记者注意到,在国内部分高校的官网上,类似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同样存在。其中,长春理工大学就连续三年泄露了职工身份证号等。在长春理工大学官网的“公告”栏目中,该校从2015年到2017年先后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关于2016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而这3则通知下方所附的、可自行下载的表格文件包含了部分职工的姓名及详细身份证号码等,累计593人次。此外,2017年5月22日,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官网(www.zhengfa.ccsfu.e.cn)发布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困难补助名单公示》。该公示称,“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选,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现拟定下列42名毕业生分别获得2017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澎湃新闻发现,在上述公示页面提供公开下载的附件“长春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汇总表(一档).xlsx”中,公示了政法学院32名获补助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院系、专业、性别、民族、入学年月、补助金额以及交通银行卡卡号。该汇总表文件中,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码均被完整披露,未做任何保护处理。湖南、湖北两地也存在高校官网大面积泄露学生隐私信息的情况。近期,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了该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该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农业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四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了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述官网公示了5位获奖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审批表的基本情况一栏里,除了姓名、出生年月、学号外,还披露了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公示期为10月26日-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半个月后,这份涉及5名硕士研究生身份证信息的公示网页仍悬挂在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2016年10月28日,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公布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初审名单表》。这份初审名单表显示了96名贫困学生的姓名、班级、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此外,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同日还公布了一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该份初审名单亦公布了13名贫困学生的姓名、学号、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上述两份名单表的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0日。尽管公示期已经结束一年有余,但截至目前上述两份涵盖109名学生个人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的名单表在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仍有显示。浙江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福建的福建商学院、江苏的河海大学、广西的广西民族大学、陕西的西安音乐学院也存在类似泄露学生隐私的情况。涉事方大多表态立刻整改大部分被点名的涉事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即表态:马上去查,若有不妥立刻整改。11月7日,澎湃新闻中国政库栏目刊发文章《安徽铜陵一官方网站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等,涉事部门:立刻处理》,报道了部分网页未对居民信息做必要处理的现象。随后,涉事的铜官区人民社区服务中心、横港社区服务中心、鹞山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对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的情况立刻采取补救措施。而在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安徽省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存在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的情况。11月9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上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排查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对于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存在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通知要求应作区分处理,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此外,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网)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于11月20下午下班前将排查结果和处置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截至11月10日,安徽省内多个地市已通报具体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11月14日,澎湃新闻登陆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w.huangshan.gov.cn)发现,在安徽省政府办公厅11月9日发文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之后,前述由黄山市委、市政府主办的网站上仍然存在居民个人信息被公开的情况。上述问题在14日当天曝光后,接着,在11月15日下午,黄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就收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此事下发的《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黄山市政府网站泄露居民个人隐私信息的通报》。这份文件指出,省政府办公厅于11月9日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7〕47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黄山市相关问题暴露在前述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的数天后,应深刻反思和警醒。《通报》还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立即行动,切实按照《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彻底排查本地、本部门网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此外,江西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曾发布了《第二批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目前,泄露学生信息的网页已被撤销。在长春理工大学官网的“公告”栏目中,该校从2015年到2017年先后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关于2016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目前,泄露职工信息的有关表格附件均已撤下。在澎湃新闻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存在泄露学生隐私的长沙医学院管理系、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后,涉及泄露学生完整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的网页均已从上述两所高校学院官网撤下。媒体: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不可偏废在澎湃新闻连续报道政府和高校官网泄露居民个人身份信息期间,不少媒体曾刊文就此事展开讨论。例如,《检察日报》刊文指出,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满足大众的知情权,这是政府在依法行政和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迈出的可喜一步,值得肯定。但同时,政府掌握着公民很多核心信息,严重的信息泄露,会侵犯公民隐私,影响个人生活。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文章称,应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这样的问题,两种做法要不得。一是因噎废食,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再公开;二是无视公民个人隐私权,放任这种行为继续。各地政府应该在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上做进一步改进,建立相应的审查制度,织密织细制度规范,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公民个人隐私作为人格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政府在这方面理应成为全社会的表率。《华商报》评论文章指出,人们期待所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切实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杜绝信息公开变成隐私公开现象发生,并发挥积极示范作用,引导其他机构与单位更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以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获得更为切实的保障,在更大程度上防范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保障公民权益不遭受不法侵犯与损害。广西新闻网刊发的评论称,地方政府官网“主动泄密”是“赤裸裸”的懒政行为。虽然在上述单位中,有个别单位出面解释说明,公开身份证号等做法是为防重名,但此种做法仅为了图一时方便,就将公众的基本隐私权置之不理,可谓过于简单、粗暴。其不仅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把关职责,而且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燕赵晚报》文章写道,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不可偏废,并且政府信息公开还应建立在尊重与保护公民信息隐私的基础上,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诉求。注重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保护,除了自上而下加强监督之外,更需要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加快配套建设,找准守牢公开与保护的界线。一方面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配套明细法规,建立公民个人可以公开的事项清单及信息公开内容的限制清单;另一方面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限制权力,防范任性。中国网报道则提出,面对个人信息“过度”公开,各级部门务必应积极采取补救,限时进行整改,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县、乡级政府发布的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人事招考录用、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扶贫救济等方面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切实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在降低信息泄露风险的同时,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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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路不迷,资助部帮你|国家资助政策解读之二:国家奖助学金

大家好~奖助学金来了,请注意查收!或许曾经需要帮助的你却一直以为奖助学金离你很远看了这次的文章你会深有感触国家资助就在身边本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解读重磅来袭!0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参评对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参评学年内无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6.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病残、孤儿、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8 .按照有关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免申请即获得二档及以上档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划分:助学金一档2200元助学金二档3300元助学金三档4400元●申请流程:(1)在学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认定的基础上,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材料(申请书不少于1000字)。(2)通过学校下发的名额,学院对各专业以及各班进行名额划分。(3)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划分名额,以贫困认定成绩作为参考,进行最终评定。(4)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上报学校学生处,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学生处、教务处进行复查拟定名单。●发放方式:理论上,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但根据实际情况同时也便于大家积少成多办大事,绝大多数高校都是采取每年秋季、春季各发放助学金的50%,一般会在每年的11月(秋季)和3月(春季)进行发放。02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10月评审。●申请流程: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流程与国家助学金大致相同,但需要格外注意的是:①要品学兼优:每个学校都会对成绩和在校表现设置具体标准。②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事迹材料、《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③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继续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首先确保缴纳学费.●发放方式: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情况下高校将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将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计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注:具体实施办法请参照学校相关规定。防骗小知识在这里小声儿要郑重的提醒大家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如有类似要求请先向学校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奖助路不迷资助部帮你今日份资助小科普就是这样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预告:国家资助政策解读之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立卡文案来源| 资助部 宁晓贤图文编辑 | 吕小川责任编辑 | 陈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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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多所高校官网泄露学生隐私 校方:将吸取教训

原标题:湘鄂多所高校官网大面积泄露学生隐私信息,校方:将吸取教训近日,澎湃新闻相继披露了安徽铜陵、合肥、黄山,江西景德镇、宜春等市政府官方网站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均可从上述网站公开获取,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整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类似的情况在部分高校的官网上也有发生。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近期,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了该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该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农业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四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了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述官网公示了5位获奖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审批表的基本情况一栏里,除了姓名、出生年月、学号外,还披露了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公示期为10月26日-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半个月后,这份涉及5名硕士研究生身份证信息的公示网页仍悬挂在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针对奖学金结果公示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11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有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联系未果。高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湖北的高校。澎湃新闻记者检索相关信息发现,湖南的两所高校也存在类似泄露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长沙医学院管理系泄露贫困学生的姓名、银行卡号等。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2016年10月28日,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公布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初审名单表》。这份初审名单表显示了96名贫困学生的姓名、班级、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此外,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同日还公布了一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该份初审名单亦公布了13名贫困学生的姓名、学号、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上述两份名单表的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0日。尽管公示期已经结束一年有余,但截至目前上述两份涵盖109名学生个人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的名单表在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仍有显示。“之前公示学生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是为了便于让学生核对信息是否有误,核对完了后马上就会删掉,可能是工作疏忽,没有跟网站的工作人员沟通好。”11月16日,长沙医学院管理系负责奖学金工作的佘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将立即联系学院网站的工作人员删去相关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下一步还将核查清理学院官网的类似现象。她还强调,今后奖学金的公示会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泄露学生银行卡号等。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此外,澎湃新闻记者在检索时还发现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也存在奖学金公示泄露学生完整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的情况。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官网公布的一份名为《2014年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披露了该学院88名学生的姓名、完整的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号等信息。公示期截至2014年12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该学院之前,这份公示结束已近3年的推荐名单表在该学院的官网仍能找到。11月16日,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办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立即会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学院的有关部门处理,撤下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公示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信息确实不太合适,如果有规定要公示身份证号的话,下次也会把中间部分处理隐去,因为这确实涉及到个人隐私,以后在这方面会吸取教训。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将相关情况反映给长沙医学院管理系、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后,涉及泄露学生完整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的网页均已从上述两所高校学院官网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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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多所高校官网大面积泄露学生隐私信息,校方:将吸取教训

近日,澎湃新闻相继披露了安徽铜陵、合肥、黄山,江西景德镇、宜春等市政府官方网站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均可从上述网站公开获取,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整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现,类似的情况在部分高校的官网上也有发生。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近期,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了该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该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农业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四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了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述官网公示了5位获奖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审批表的基本情况一栏里,除了姓名、出生年月、学号外,还披露了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公示期为10月26日-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半个月后,这份涉及5名硕士研究生身份证信息的公示网页仍悬挂在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针对奖学金结果公示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11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有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联系未果。高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湖北的高校。澎湃新闻记者检索相关信息发现,湖南的两所高校也存在类似泄露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长沙医学院管理系泄露贫困学生的姓名、银行卡号等。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2016年10月28日,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公布了《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初审名单表》。这份初审名单表显示了96名贫困学生的姓名、班级、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此外,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同日还公布了一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该份初审名单亦公布了13名贫困学生的姓名、学号、完整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卡号。上述两份名单表的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0日。尽管公示期已经结束一年有余,但截至目前上述两份涵盖109名学生个人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的名单表在长沙医学院管理系官网仍有显示。“之前公示学生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是为了便于让学生核对信息是否有误,核对完了后马上就会删掉,可能是工作疏忽,没有跟网站的工作人员沟通好。”11月16日,长沙医学院管理系负责奖学金工作的佘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将立即联系学院网站的工作人员删去相关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下一步还将核查清理学院官网的类似现象。她还强调,今后奖学金的公示会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泄露学生银行卡号等。图片系澎湃新闻基于保护隐私需要打码,原页面没有打码。此外,澎湃新闻记者在检索时还发现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也存在奖学金公示泄露学生完整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的情况。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官网公布的一份名为《2014年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披露了该学院88名学生的姓名、完整的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号等信息。公示期截至2014年12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该学院之前,这份公示结束已近3年的推荐名单表在该学院的官网仍能找到。11月16日,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办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立即会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学院的有关部门处理,撤下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公示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信息确实不太合适,如果有规定要公示身份证号的话,下次也会把中间部分处理隐去,因为这确实涉及到个人隐私,以后在这方面会吸取教训。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将相关情况反映给长沙医学院管理系、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后,涉及泄露学生完整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的网页均已从上述两所高校学院官网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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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泄露“身份”,怎样公示才能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

新华社武汉11月23日电题:身份证号泄露“身份”,怎样公示才能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冯国栋 廖君 陈俊近日,部分高校在网站公示大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信息时,透露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这一做法引发社会关注。有人担心,这些信息如被不法分子利用,将把大学生暴露于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中。网络时代,人人关心的个人信息安全,如何才能受到保护?多地学校师生身份证号被“曝光”今年10月,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农业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4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在网站上公示了这份审批表,公示时间长达半个月。在审批表“基本情况”一栏,除了荣获奖学金研究生的姓名、出生年月、学号等信息外,还有学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公示信息如此详细,这引发外界关注。17日,武汉轻工大学悄然将这些含有学生身份证号的公示信息从网站撤下。记者发现,高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透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湖北高校。长沙医学院在公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份初审名单时,显示了109名贫困大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两份名单表的公示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0月。但在公示期满后,公示继续公开了一年多的时间。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官网公示的《2014年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包含了88名学生的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号。2014年12月21日公示期结束后,这份信息继续公开了近三年。22日又有媒体报道,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同样存在公示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仅2017年就公开了347名师生的完整的身份证号。这些信息来自贫困教师受助对象、中央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受助学生等等。涉事校方:确有不妥,但不违法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老师有关负责人回应:“学校撤掉这份公示,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公示期已结束,按工作要求进行撤除;二是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学校已经要求研究生处和经管学院等部门,注意保护好学生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最新修正本)第十九条,机关单位或金融、教育、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公示中包含学生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违法?对于这一问题,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认为,做法确实存在不妥,但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公示的初衷,是想确保国家奖学金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为这个奖学金涉及每一位申请人和学生群体的利益。也正因为如此,为了更好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无意间透露了身份证号等信息。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表示,“公示”和“泄露”是两种出发点完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出于集体利益的需要,一种为了获取非法个人利益,两者本质不同。相关法律的条款,主要是针对一些部门内部人员为了获取非法所得或者其他非法目的,有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学校做法没有明显触犯法律法规。个人信息如何加上“安全锁”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关键词。围绕个人信息,出现了人肉搜索、财产公示、电信网络诈骗等新的社会热点问题。网络时代,几乎人人都想要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如何才能加上“安全锁”?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指出,个人信息公开应建立在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一方面应完善信息公开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配套明细法规,建立公民个人可以公开的事项清单及信息公开内容的限制清单;另一方面应完善信息公开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限制权力,防范任性。李牧表示,个人信息应当获得法律保护,已经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但是,各国却制定了不同的保护途径和方式,以寻求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信息共享之间的平衡。在我国,由于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急需从立法层面得到解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日向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发出预警,要求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要求,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