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来源 | 教育部官网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通知说,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对于春季毕业研究生,可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对于夏季毕业研究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通知》指出,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通知》强调,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知》指出,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压实各级研究生培养部门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随着部分自主划线高校的研究生复试成绩开始出炉,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也即将开始,又会有一批佼佼者脱颖而出,被录取为各高校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这当然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可是,这届研究生和其他的研究生有一点不同,还没有入学就面临着一种为严格的管理。2019年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针对这些年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中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就是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这可以说是抓住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牛鼻子。作为学术研究生,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是基本的要求。可是在这些年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术论文的存在质量不高,甚至是抄袭作假的情况。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放权要求,缺乏对学位授予环节的严格把关,影响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出现了学位注水的问题。最近暴露出的翟天临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但这并不是一个个案,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研究生学术严肃性的怀疑,也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学术的权威性,对一些培养单位的声誉造成很大影响。通知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培养单位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对于学术研究生的论文写作,首先就是要看是不是具备了开题的条件,这是对他前期学习和准备的第一次检验,如果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就不要开题。评阅是研究生论文质量审核的重要环节,这个一切必须严格按程序要求完成,避免形式主义。答辩过程可以全面了解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是对研究生学习质量的全面检验,应该特别注意答辩委员会成员都是熟人,答辩只是走过场的问题。学位授予是最后一关,这一关往往缺乏实质性审核,只是看表面材料。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对于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来说,这样严格的要求,可能会有一种心理的抵触情绪。现在已经有许多人在骂翟天临了。当然不是骂他学术不端,而是骂他引发了对研究生培养严格管理的要求。其实,仔细想一下,这应该是一件好事。攻读研究生不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学位,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这几年的学习时间里,真正是用心了,那么必然是有收获的。可是如果是混日子,靠放水拿到了学位,也只是表面的风光,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无所适从,对于个人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准备读研的小伙伴们,要有这个心理准备啊!其实教育部这种严格要求受益的是学生,教育部特别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要求。在前些年,有的研究生导师的精力根本不放在指导学生上,把学生当作劳动力。要想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就必须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责任心,这实际上是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个别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也是对学生负责任的,避免学生因压力过大出现心理问题,甚至发生恶性事件,这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关注教育新闻热点、分享个人观点,拙木侃教育,感谢您的关注、阅读、评论和转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导读:中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那么,如何严把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记 者丨王帆编 辑丨李博图/ 视觉中国近年来,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来持续扩张,从2016年的约8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更是达到了300万人。中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如何严把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此次印发《若干意见》就是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一直以来,研究生教育被认为是“严进宽出”,这对培养质量提出了挑战。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个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为此,《若干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具体措施包括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等。从最近一两年的趋势来看,一些高校已经在执行分流淘汰机制。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四川大学在不久前一次性清退了200多名研究生,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也都曾发布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江苏省曾介绍,研究生分流淘汰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无法完成学业,二是中期考核不合格,三是极少部分学术不端。对于学术不端的情况,此次《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到“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其中,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图/ 新华社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导师还需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等。《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出“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具体而言,研究生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若干意见》还专门强调了师德师风,提出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在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在导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本期编辑刘巷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通知》要求各地要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通知》提出各地要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出,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原标题:教育部新规给研究生学位“挤水”,让不合格的学生分流淘汰近年来,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来持续扩张,从2016年的约8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更是达到了300万人。中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如何严把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此次印发《若干意见》就是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一直以来,研究生教育被认为是“严进宽出”,这对培养质量提出了挑战。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个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为此,《若干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具体措施包括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等。从最近一两年的趋势来看,一些高校已经在执行分流淘汰机制。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四川大学在不久前一次性清退了200多名研究生,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也都曾发布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江苏省曾介绍,研究生分流淘汰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无法完成学业,二是中期考核不合格,三是极少部分学术不端。对于学术不端的情况,此次《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到“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其中,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导师还需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等。《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出“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具体而言,研究生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若干意见》还专门强调了师德师风,提出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在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在导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作者:王帆 编辑:李博)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来源 微信教育编辑 徐然编审 施昱凌
【环球网教育报道】记者获悉,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教育部)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全过程严抓研究生质量。《意见》强调,要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同时,也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不适合读研究生的及早分流退出《意见》特别提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来源:国际在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