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天津4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胡春艳 通讯员 刘晓艳)经过约两个小时的在线答辩,近日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5级博士生杨艳鹏在江苏宜兴市家中通过腾讯会议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成为天津大学首位采用线上方式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这场线上答辩的另一端是由六位教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程大学杨德森教授,西北工业大学宋保维教授,清华大学阎绍泽教授,北京大学刘才山教授以及天津大学王树新教授、何柏岩教授分别在哈尔滨、西安、北京等地参加线上答辩会。与此同时,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何芳、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王天友、副院长孙涛作为校院两级督导人员参加了答辩会。答辩还吸引了机械学院相关领域50余名师生旁听。尽管是线上答辩,但程序与线下答辩相同。杨艳鹏首先介绍了其博士阶段的研究工作,对论文创新性成果进行了总结,并逐一回答了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随后无关人员退出腾讯会议,答辩委员会在线讨论形成了答辩决议,并通过问卷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杨艳鹏的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其工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天津大学在疫情期间本着“开学延期,答辩不延期”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完善的线上答辩方案,并实行校院两级答辩督导制度,以有效保障线上答辩质量。“此次答辩会或将开启天津大学答辩模式的变革。”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刚看来,这将为天津大学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国际化,特别是学位论文答辩的国际化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遇,推动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国内双轨评价以及将高水平人才纳入国际一流标尺下进行评价。而与传统线下答辩相比,博士生学位论文在线答辩将成为国内外同行深入研讨和交流的新平台,对促进思想碰撞和学术交流意义非凡。据悉,本学期天津大学将有3000余名研究生进行毕业答辩,受疫情影响研究生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与此同时,本着“不因疫情影响学生正常申请学位”的原则,在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天津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原定于6月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维持不变,7月、8月各增加1次学位授予工作。(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4月2日,记者从贵州大学获悉,为配合疫情防治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顺利进行,贵州大学将增加一次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分别在今年6月和9月各开展一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 据介绍,贵州大学6月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9月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9日。6月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9月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6月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9月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 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贵大研究生院培养科的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职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日及2020年9月2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及2020年10月12日 贵大相关负责人介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盲评或自评结果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cn/sso/login)填写答辩申请。非学校盲评的各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工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提交。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6日及2020年10月12日。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王雨 杨诗雨编辑 晏海艳编审 王璐瑶
“学生申请学位答辩不数论文”“大学不能把学术权力交给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近日,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的讲话火了,也再次将是否应该取消研究生论文要求的讨论推向高潮。但他也坦言,不卡论文数量并非放松毕业要求;相反,意味着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并与拿到学位证书挂钩,是当前国内不少高校的“硬规定”,引发热议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尽管多数学子靠“勤恳码字”都能如期达标,但也确有明明符合培养标准的人被绊住了脚步。压力之下,五花八门的变通技巧潜滋暗长。有人花重金请人捉刀代笔,有人想着法儿挂靠导师课题……到头来,论文数量上来了,“水分”随之而涨,“论文代写”生意火爆,部分期刊“恃宠而骄”。如此种种,无疑加剧了学术浮躁与不端之风,更有违研究生教育的初心。“研究生”难过“论文关”,也折射出学术水平到底如何评价的深层次问题。作为创造性思维的结晶,论文数量以及期刊载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科研能力,但因此“一刀切”设定“硬杠杠”就有些跑偏了。究其根本,科研是思维的碰撞、智慧的火光,很难以严格期限框定具体产出。更何况,不同专业性质不一、研究方法迥异,尤其是数理化等基础学科,侧重理论性、产出周期长,要求三到五年必须“结果”,实在勉为其难。而论文数量多,也并不意味着学术水平就高。此前就有抽样调查显示,在校研究生发表的论文中,“博采众长”类多、“原创探索”型少。作为国民教育的最高端,研究生教育核心就在研究二字,价值也在“创新”二字,如何优化学术评价、强化“研究性”,是科研“提质”的必需,也是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 近年来,为强化教育质量评价,国家有关部门祭出不少实招。顶层设计上,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五唯”现象,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评价程序保障学术质量和学位质量;实践操作中,教育部严把出口,定期抽检毕业论文(设计),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当然,学术评价系统“破旧立新”,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各地各校制治结合。在这方面,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已走在前列,放松论文数量限制,将创新成果作为主要依据。积极探索值得鼓励,也期盼其他高校能迈开步伐,尽快拿出科学、精准、系统的评价体系,提升人才“含金量”,推动研究生教育迈上新台阶。近日,中科大26岁特任教授攻克世界难题的消息刷屏,“硬核”二字铺天盖地,一众网友动情留言:“希望‘学术大牛’在本土研究生系统中更多涌现”。据统计,我国研究生培养规模已突破300万大关,只有不断优化评价系统,强化质量导向,才能为更多“学术大牛”创造生长的土壤。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评论员 雨馨编辑 范荣流程编辑 刘伟利
日前,清华大学公布了《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硕士学位的前置条件。其实,在前几年,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7所大学已经率先取消了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但因为独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清华大学的这一新规,仍引发了关注和热议。这也并不是清华首次将学位与论文“解绑”。2019年,清华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资料图/人民日报从博士到硕士,“解绑”力度更大了,政策覆盖的学生更多了。研究生毕业要不要发论文,一直有争议。高水平论文的发表固然是人才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但是将其作为毕业的前置条件,容易滑向“唯论文”的误区。研究生在校不过两三年,时间、精力有限,往往难以产生高水平的论文。把发论文作为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硬指标,制造了大量“垃圾”论文,也滋生了为发论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败坏了学术风气,对学生精力和宝贵的学术资源来说,都是浪费。目前,开路的还是少数知名高校。期待在它们的引领下,更多高校跟上,加入不硬性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或毕业必须发论文的“群聊”,用改革倒逼学术评价体系的优化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来源:澎湃新闻编辑:朱智祥校对:郭文瑜审核:聂粤签发:区健妍
教育热点话题【清华硕士学位申请不必发表论文】今日,清华大学公布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飒)来源: 光明日报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 北京日报微博编辑 韦依见习编辑 方年玉编审 王璐瑶 施昱凌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北京日报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赵小满【来源:广州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全文730字,阅读约需1分钟 据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值班编辑 吾彦祖
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崔乐编辑:匡峰流程编辑 吴越
来源:澎湃新闻@北京日报 消息,清华大学3月18日公布了2020至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