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的重点内容整理如下:1、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2、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3、导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4、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5、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6、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7、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对此,上述负责人称,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来源:教育部官网、中国青年报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国青年报将《意见》的重点内容整理如下:1、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2、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3、导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4、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5、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6、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7、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对此,上述负责人称,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全过程严抓研究生质量。《意见》强调,要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同时,也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不适合读研究生的及早分流退出《意见》特别提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来源:国际在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一则通告。根据有关规定,该校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从附件中的名单可以看到,其中共有11名博士和5名硕士。根据通告中提到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而在2019年8月,南方医科大学曾一次性对28名研究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其中明确指出这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多所高校对学生做出退学处理今年以来,多所高校对部分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北京交通大学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关于处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学籍的通知》,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对其学籍管理将作出分类处理。四川大学近日,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法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等多个学院相继在官网向学生发出正式退学通知,要求学生在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宁夏大学6月24日,宁夏大学发布通知,同意自愿申请退学的17名研究生按退学处理。上海师范大学6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中南大学5月20日,中南大学表示,截至当时,共有10名研究生休学期满已超过2周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对于6月3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上报校务会给予退学处理。吉林大学据吉林日报消息,目前,吉林大学有超20个学院发布公告,超期研究生超过100人。但对于正在积极准备论文答辩的超期研究生,可以给予答辩机会,最后答辩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超期不能答辩的研究生将按退学处理。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时提到,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对学业负责!对人生负责!via 中国青年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各高校官网、青年湖南、河北共青团编辑:西西审核:刘国军、倪斌【来源:福建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全国多所高校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的消息!据浙江宁波市教育局官网4月13日消息,宁波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获批3340名,比去年净增1008名,总体增幅达44%,在校研究生规模有望突破8000人。在保证新增学位点基本规模数基础上,学校在增量招生指标的配置中打出系列组合拳,用足用好招生指标。同时多方面举措共同推进,措助推研究生教育更上台阶。宁波大学一共推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瞄准重点行业,主动服务“双一流”建设。学校无缝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与产业需求,增量指标重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制药、生命科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数学、物理等国家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倾斜,为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的精准供给。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加快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的若干意见》。学校根据“双一流”建设任务和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三是构建研究生培育体系,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加大联合培养等途径,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此前,已有多家高校公布研究生扩招信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4月14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官微发布消息称,根据教育部最新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指标大幅增长至590名,同比增长59.5%。其中学术学位148人、专业学位442人,分别较去年增加90%和52%,指标数、增长率均为历年最高。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消息,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20年省属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总计划636人,较2019年增加237人,增幅达59.4%。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2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7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20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网站3月31日消息称,根据教育部近日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大幅度增加,比2019年增长54.73%。学校在研究生招生规模上实现了新突破。广州大学广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称,根据教育部最新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广州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均大幅增长,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增加至2281名,增幅达30.2%;其中学术学位632人、专业学位1649人,分别较去年增加36.5%和28%。东莞理工学院3月31日,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称,根据教育部安排,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209人,较2019年增加13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招生计划68人,较2019年增加32人,增长了近2倍;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141人,较2019年增加98人,增长了3倍多。此外,深圳大学4月1日召开的近期疫情防控及线上教学等重点工作部署会上,深大校长李清泉表示,深圳大学今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较去年增加了48%,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也有所增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8日举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相关政策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表示,今年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比去年可能增加18.9万,重点投放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领域,“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你准备考研吗?来源: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各高校官网及官微等
导读全国多所高校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的消息!据浙江宁波市教育局官网4月13日消息,宁波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获批3340名,比去年净增1008名,总体增幅达44%,在校研究生规模有望突破8000人。在保证新增学位点基本规模数基础上,学校在增量招生指标的配置中打出系列组合拳,用足用好招生指标。同时多方面举措共同推进,措助推研究生教育更上台阶。宁波大学一共推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瞄准重点行业,主动服务“双一流”建设。学校无缝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与产业需求,增量指标重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制药、生命科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数学、物理等国家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倾斜,为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的精准供给。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加快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的若干意见》。学校根据“双一流”建设任务和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三是构建研究生培育体系,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加大联合培养等途径,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此前,已有多家高校公布研究生扩招信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4月14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官微发布消息称,根据教育部最新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指标大幅增长至590名,同比增长59.5%。其中学术学位148人、专业学位442人,分别较去年增加90%和52%,指标数、增长率均为历年最高。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消息,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20年省属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总计划636人,较2019年增加237人,增幅达59.4%。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2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7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20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网站3月31日消息称,根据教育部近日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大幅度增加,比2019年增长54.73%。学校在研究生招生规模上实现了新突破。广州大学广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称,根据教育部最新下达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广州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均大幅增长,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增加至2281名,增幅达30.2%;其中学术学位632人、专业学位1649人,分别较去年增加36.5%和28%。东莞理工学院3月31日,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称,根据教育部安排,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209人,较2019年增加13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招生计划68人,较2019年增加32人,增长了近2倍;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141人,较2019年增加98人,增长了3倍多。此外,深圳大学4月1日召开的近期疫情防控及线上教学等重点工作部署会上,深大校长李清泉表示,深圳大学今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较去年增加了48%,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也有所增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8日举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相关政策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表示,今年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比去年可能增加18.9万,重点投放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领域,“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点击图片即可查看详细内容编辑:陈 凯校审:吕亚超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重点内容整理如下:1、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2、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3、导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4、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5、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6、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7、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对此,上述负责人称,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教育部官网
2020-09-28 19:23:0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全过程严抓研究生质量。《意见》强调,要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同时,也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不适合读研究生的及早分流退出《意见》特别提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编辑:高冲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1.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严格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2.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3.导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4.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5.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6.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7.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对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来源:人民网
严格规范质量管理强化落实质量监督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如何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规范和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在“放管服”中持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随小编一起了解↓↓↓问:《意见》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采取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监督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近年来仍有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新闻。这些个案问题暴露出的,很多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较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此次印发《意见》就是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意见》是对已有质量保障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问:前不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曾提出要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意见》中对这些问题有何考虑?答: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个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为此《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同时,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问:《文件》在对质量管理中提到的一个关键词是“全过程”,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如何规范和加强管理?答:按照教育的规律,研究生培养是由多个环节相扣而成的,薄弱之处往往就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难点。《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拿出真招、实招。一是严把招生考试第一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四是强化阶段性考核,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五是以建立良好导学关系为目标,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确保重大政策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落地见效。六是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问: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在“放管服”中持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答:严格规范质量管理,责任主体在学位授予单位。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做好事中事后的指导与监管。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在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完善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和检查督导机制,将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工作、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强化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环节问题较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控招生计划、限制新增学位授权申报等处理办法。对于问题严重的学位授权点,将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