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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研究生报考条件大汇总!动员令

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研究生报考条件大汇总!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2021考研的小伙伴们,在所有考研工作开展之前大家一定要多了解一下考研常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清楚报考条件,千万不要到报名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具备备考条件,那样就杯具了。考研校小编今天和大家说说不同学历报考研究生的条件。一、考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大学本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1、考研是因为兴趣,想要继续深造。那么选择本专业科研教育水平比较高的院校。2、考研是为了一纸文凭,可以选择本校或者是二区的院校,都是难度相对较小的。3、考研是为了名声,当然,名校不是那么好考的,你需要权衡利弊。跨专业考研:跨专业不同于本专业,考研难度相对较大,所以,首先,需要了解跨专业考研难度;其次,需要明白,你跨专业是为了更好的就业,还是因为对本科专业没有兴趣,想要选择一个感兴趣的继续深造,明白自己为什么考研。根据上面的报考条件可以知道本科生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但是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呢?下面一起看一下。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与考生所报专业有关。专业硕士报考专业一般分为管理类与非管理类专业,专业不同,本科报考专硕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生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非管理类专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生便可申请学习。三、大学专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专科生不可以直接考研,要毕业两年后才可以或是达到同等学力(本科)也可以报考。可以选择专升本或自考专升本,以本科身份报考,会容易些,同时,院校对于专科生报考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例如:有些学校对专科生考研有自己的要求,如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的门数,英语达到本科水平,或者提交1-2篇论文等。所以,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专科生考研可报考的院校都有哪些?其次,专科考研复试需要加试。最后,很多名校是不接受专科调剂的,所以需要大家酌情考虑目标院校。跨专业考研:很多院校是不接受专科跨专业报考的,譬如,首都医科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在报考前,需要对院校政策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下面看一下大专生考研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毕业两年达到同等学力专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力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并且达到与本科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才能报考研。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包括电大、夜大、职大、函大和自学考试,这些都属于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专科生需要达到的同等学力的情况不同,具体的需要根据你报考的院校情况而定。一般需要满足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包括:英语四级、学术论文等之类的。也就是说,专科生在毕业工作两年之后通过各种途径重新补上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水平的程度,达到同等学力身份,才能考研。(2)专升本之后再考研觉得获得同等学力太麻烦?那就专升本吧,专科生考研比较好的报考方法就是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再去考研。专科生可以通过成人高考或自考等形式继续攻读本科,拿到本科的学历之后再去考研,这样就不用作为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了。现在很多人在专科生毕业之后继续攻读本科,也就是专升本,然后再考研,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很励志。小贴士:何为同等学力?(1)什么是同等学力?学力是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简称,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同等学力指学习经历不同,但在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方面达到同等程度的人员。①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即:如果你是2018年毕业,到2020年9月1日毕业满两年,那么你就可以参加2019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②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④党校学历的考生。⑤高职高专毕业生(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同等学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考研?①完成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个招生单位的情况都不同,因此有打算考研的就多考几门,一般是6到8门)成绩需要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证明,视招生单位情况而定。)③要求英语四级成绩证明。④不许跨专业,有的甚至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科目,有的院校甚至要求五门,理工类考生一般要求有实验性科目。注意:以上条件并不是所有的都要满足,具体情况视招生单位而定。四、自考本科生1、自考本科生考研的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都可以报名考研。一般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分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原则上来说,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报考要受到影响。毕竟考研报名在10月份就启动了。因此后者应在报名之前,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证明,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第二年4月份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录取。2、自考本科会不会受歧视其实自考本科生完全没必要担心参加研究生考试会被歧视。自考是国民教育系列的一种模式,本科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上也是可以被查到的,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与普通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学历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因此自考本科学历在考研这方面与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学历是有同等效力的,所以自考的小伙伴不用担心在考研时会被歧视。3、自考本科考研学历和正常研究生一样吗?虽然说自学考试的学历是低于统招学历的,但是自考本科后考研跟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无论何种学历起点,在考生进入高校就读研究生,顺利毕业即可享受全日制统招学历效力。因此各位自考的小伙伴只要考上了研究生,毕业后是与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再没有含金量的高低之分。五、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与考试都是在职进行的,招生对象也以在职人员为主。在职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考条件与课程招生条件完全不同,要求学员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中的一项:1、修到同等学力的学员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并且获得证书的时间已满3年;2、无本科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前提下也可以在线报名。对于报考在职研究生,有多所院校可以选择,各院校也开展了很多类型的专业面向在职人员进行招生,无论是招生院校还是专业,都在国内具有很好的口碑,通过培养,在职人员可以比较快地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在不同的报考阶段中,学员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各报考阶段中,学员都要事先了解详细的报考条件,若能符合就可以到指定网站报名,成功报名的人员才能按照要求开始学习或者参加考试。六、党校函授毕业生党校函授实际上是党为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而进行的一种内部培训。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函授毕业生不得享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同等待遇”。具体考研规定请与所要报考单位进行确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对于这类考生,既然已经决定再考一个,那就选择一个专业领域内比较权 威,或者名气比较大的院校。或者是导师在业界比较有权威的院校。否则,再学一个硕士学位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要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符合什么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更多详细报考条件建议同学们查看目标院校最新的招生简章,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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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300万人!教育部新规:让不合格的学生分流淘汰,给研究生学位“挤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导读:中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那么,如何严把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记 者丨王帆编 辑丨李博图/ 视觉中国近年来,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模近年来持续扩张,从2016年的约8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更是达到了300万人。中国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如何严把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9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此次印发《若干意见》就是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一直以来,研究生教育被认为是“严进宽出”,这对培养质量提出了挑战。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个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为此,《若干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具体措施包括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等。从最近一两年的趋势来看,一些高校已经在执行分流淘汰机制。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四川大学在不久前一次性清退了200多名研究生,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也都曾发布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江苏省曾介绍,研究生分流淘汰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无法完成学业,二是中期考核不合格,三是极少部分学术不端。对于学术不端的情况,此次《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到“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其中,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上述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图/ 新华社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导师还需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等。《若干意见》也专门提出“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具体而言,研究生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若干意见》还专门强调了师德师风,提出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在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在导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本期编辑刘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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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高校正式发文:不将SCI论文作为研究生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并放权给导师和学院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近期,我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2018年《广西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基础上,对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要求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征询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学院负责人意见建议,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审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广西大学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于3月12日正式发布实施。研究生院于3月16日组织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召开网络视频会议进行培训并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实施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科技部提出的“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相关要求,对相应条款作出调整修订。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学位授予以全面评价学位申请者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能力和论文质量为依据。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TMLC)、论文双盲评阅、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答辩前公示、学位审核等环节,对学位申请者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能力、论文质量予以全面审核和评价,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严格过程审核把关,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对论文指导、审核把关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审核3个环节的审核。研究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学位申请审核只有2次机会,半年内只能申请1次。任何审核环节未能通过的,均需重新申请送审资格审查和后续审核。合理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检测结果启动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三是不将发表SCI论文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学校将对学位申请者学术能力的评价权限下放给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充分尊重导师和学院在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成果要求设定的自主性。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可根据培养要求,对学位申请者的学术成果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予以判定和评价,切实履行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首要责任人的职责。来源:广西大学新闻信息中心征稿邮箱:718710799@qq.com编辑整理:刘旸审核:毕永华免责声明:图片来自原帖转载或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煤传媒,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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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更新一系列研究生相关规定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二年而从

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本文转自【中国教育报】;今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严格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出八个方面29条细化举措。《意见》印发的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意见》出台了哪些硬招?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采取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监督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近年来仍有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新闻。”该负责人指出,这些个案问题暴露出的,很多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较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意见》是对已有质量保障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意见》,旨在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敢于让不合格学生毕不了业在教育部9月2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解读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时表示,要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一名研究生严格自律和自我提升上,要靠每一个学位授予单位严格把关。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该负责人说。《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意见》以学位授予单位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对有关制度进行补齐补强,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前移质量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该负责人说,同时,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分”,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全过程严格研究生质量管理“研究生培养是由多个环节相扣而成的,薄弱之处往往就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痛点难点。”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说,首先要严把招生考试关,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其次是强化质量标准,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有关文件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细化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之处,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实行论文答辩向社会公开制度,避免答辩流于形式,做好关键环节记录归档。在强化阶段性考核方面,《意见》提出要前移质量检查关口,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限管理。在强化导师质量管控责任方面,《意见》明确,导师可根据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导师不能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学位授予单位要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同时,要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对处理决定的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建立正当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意见》坚持“零容忍”。根据《意见》,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工作将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畴,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与学术惩戒并行,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底线”的事件“零容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问题严重的学位授权点,将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学位授权。本报北京9月28日电

银新

想拿人大在职研究生学位,你要具备什么?

在职研究生的学位,对于学员的职场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升职方面,是重要的参考凭证,所以,很多人员都选择在职攻读研究生,以使个人发展更具前景,那么,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获得学位需要达到哪些要求?学员获得该校在职研究生学位,可以选择同等学力或是中外合办,前者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满3年工作经验,并通过全国统考,后者本科具有3年工作经验或是专科具有5年工作经验的学员,均可通过院校考核获得,详情如下:同等学力同等学力申硕是多数学员较为普遍的选择,除了有较多的专业课程可供学员选择外,普遍不高的学费水平也可使学员免去经济方面的顾虑,学员免试完成课程的学习后,具备学士学位满3年的学员可申硕,在通过难度不高的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即可获得。中外合办此方式获得学位难度也不大,并且专科学员也有机会拿到学位,只是对工作经验的要求要多于本科学员,一般来说,本科学员在工作3年后,便可具备报考资格,专科学员则需在工作满5年后可以报考,考试均有院校考核,内容一样,难度均不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好尴尬,证书被企业认可吗?重点通知:在职研究生调剂政策出来了,分数不理想也不要怕!

寒暑不时

教育部:加大分流力度,部分研究生将拿不到学位,且读且珍惜啊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这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研究生,其学习过程中被发现是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对这一部分研究生就要及早的分流,停止继续攻读学位。当然,这部分研究生就拿不到相应的学位了。其实研究生分流并不是一个新鲜事情,一直有这样的要求,但是在我国这个制度执行的并不好。我国的硕士研究生的淘汰率大约只有5%左右,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淘汰率都会达到20%以上。因此,部分研究生拿不到学校,这应该是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常态,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措施。我们国家研究生分流之所以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的:一是分流制度不健全,分流后学生出路不明确;二是社会对分流的学生存在歧视,会被认为是失败者。从分流制度上来说,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培养单位都是自己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前段时间,社会上对大学生“宽出”的问题讨论很多,认为应当改变。实际上,我们的研究生培养也存在“宽出”的问题。随着国家对这方面的要求加大,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相对有一定改变,要求更高,毕业难度加大。但是硕士研究生注水的现象并不在少数。这也是教育部为什么要提出这样要求的原因之一。目前分流制度最为完善的是直博的学生,也就是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也有称为硕博连读的。对于这样的学生,进行中期分流是有一定的条件,因为他们没有经过硕士阶段的学习。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如果经考核被认为是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可以降格为攻读硕士学位。在这方面有较强的操作性,学生也比较容易接受。但是对于本科毕业攻读硕士和硕士毕业攻读博士学位的,是只有两种情况分流,一个是只能毕业,拿不到学位,再一个就是只能拿到肄业证书。而社会上对肄业基本是采取不承认态度的。所以这也就加大了这类研究生分流的难度。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研究生培养是高端人才的培养,这就必须有一定的培养标准,如果达不到培养标准,就不能拿到相应的学校。现在,我国已经成为研究生培养大国,可是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却并不能令人满意,研究生的水平也受到公众的普遍质疑,特别是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明显下降。所以,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不但事关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机制,也影响到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价,这都应该应该引起注意的。其实,及早进行研究生的分流,对学生也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学生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但仍然要求其继续学习,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这几年,研究生因为压力过大,轻生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研究生分流制度的必要性。让适合的人做适合的人,才是以人为本的态度。只有如此,才既能保证研究生培养的学术严肃性,又能避免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当然,要做好研究生分流工作,一定要建立完善的机制,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这一批人即便是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但仍然是具有较高学业水平的人才。因此,相关部门如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分流机制,是加大研究生分流的前提。一部分研究生被分流,拿不到学位证书,这应该是教育的常态。被分流的人仍然能够各尽其才,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才是良好的社会生态。关注教育新闻热点、分享个人观点,拙木侃教育,感谢您的关注、阅读、评论和转发!

旦而哭泣

英国大学硕士留学:学位等级划分及本科平均分要求

同学们在申请英国大学硕士的过程中,经常会看到大学的申请要求中有写到2.1、2.2之类的条件。这是什么意思呢?英国大学硕士留学的学位等级划分及本科平均分有什么样的要求?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中英的学位对比,大家就会对英国大学所要求的学位等级一目了然。在查看英国大学网站的时候会发现,不同英国大学对学生的成绩要求是不一样的。官网上的成绩要求是不单一针对某一国家的,或者说是没有专门针对中国学生提出。在英国,英格兰地区的大学本科学制是3年,苏格兰地区大学本科是四年。以英格兰的本科学历为例,其实在英国大学本科第一年的成绩是不计入学位计算的。大二大三的成绩才是最重要,并且各占最后学位的50%(满分制是100分,40分为及格)。请大家随楷博君来了解下,英国大学对于学位等级的划分情况。英国大学规定:√ 40-50为三等学位,也称为【Third Class Degree】。√ 50-69分为二等学位,英文是【2.2】或【Lower-second Class Degree】。√ 60-69分是仅次于一等学位,略高于二等学位证书之间的一个学位,即【2.1】或者【Upper-second Class Degree】。√ 3年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为一等学位,也就是我们常常见到的【FirstHonours Degree】。看完这个英国学位等级的划分制度后,那如何知道2.1、2.2对应的中国大学本科平均分的要求呢?√ 一般来说,【First Honours Degree】是相当于我们国内211重点院校本科平均分85分以上,非211重点院校本科平均分要求是88分到90分以上。√ 【2.1】或者【Upper-secondClass Degree】学位是相当于我国211大学本科平均分成绩至少在78-80分以上,非211大学需要85分左右。√ 【二等学位】,英文是【2.2】或【Lower-second Class Degree】相当于国内大学本科平均分成绩在75分左右。  √ 英国大学的【三等学位】,在我国的大学本科成绩来说就等于不及格的情况了。这类学位一般是没有学校可以接受读硕士专业的,只能考虑重新读其他大学的本科第二年或是读一年的Pre-master(硕士预科)。“在英国院校的官方网页的Entryrequirements一栏中,我们常常看到对本科成绩要求为First Honours Degree或Upper-second ClassDegree要求。相对来讲,英国大学对来自211或985院校的学生稍微宽容一些,但除本科成绩以外,英国大学同时还看重学生的个人陈述、推荐信、作品、实践经历、面试表现等。事实证明,很多优秀的同学,即便是达到了英国大学的申请条件,也有可能会被大学拒之门外,那么硕士预科或许是你进入英国硕士的最佳选择之一了。关于楷博财经英国“常青藤”硕士预科项目(PMP)楷博财经英国“常青藤”硕士预科项目(Global Pre-Masters Programme,简称PMP)是楷博财经海外成员大学的“计划内项目”,即完成PMP项目课程的学生可享受官方豁免雅思/托福,获得楷博财经海外成员大学的计划内优先保障录取名额。楷博财经PMP项目为学生们提供了一条海外硕士留学最快路径:即学生们在大四时完成所有预科课程,即可直接赴海外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截止目前,超过1200名中国大学生通过我们的PMP项目成功申请到海外多所名校继续深造,其中80%以上的学生顺利进入布里斯托大学、伯明翰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利兹大学、谢菲尔德大学、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等“常青藤”大学及其他世界名校。

贡职不美

教育部最新通知:将加强研究生招生、培养的要求,学生却表示赞同

就在昨日国家教育部官网公布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主要是说明,教育部将对存在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对于问题严重的将撤销学位授权、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近年来未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选择报考研究生提升学历的学生不断增加,于此同时拥有自主招收研究生的院校也在不断增加。在人数增加院校增加的情况下,慢慢的就有很多问题被爆出来,此次通知也是明确指出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存在个别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一些单位组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实在2月份考研初试成绩公布之时,就有爆出某985大学招生成绩被篡改,一时间也是议论纷纷。为了防止各种问题频出,教育此次发文更是做了明确规范,在2019年将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把学位授予、师德校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情节严重、无法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坚决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在2019年考研复试之前这样的关键阶段,教育部的此次发文也是很有深意,也算是对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一个提醒。随着教育部的这项通知下发,今年以及之后首先对研究生招生就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首先在复试的过程中都是要全程录音录像的,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都是要保持独立评分,然后再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能做改动。其次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而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其次还规定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以往来说对名校、本校的考研生更有优待,这一规定对大部分的考生来说也更能体现出了公平公正。而在研究生培养这一块上,对于导师以及对学生论文都有过硬的要求,按照要求必须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同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以上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研究生招生、一个是关于研究生培养,两者都是为了进一步杜绝一些不良现象,难度是加大了,但是对于那些真正在学习的学生来说,还是会拍手叫好表示赞同的,毕竟真正的教育公平才是学生更期待的。

觉照

教育部: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环球网教育报道】记者获悉,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稳妥做好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系统谋划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