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近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由“须低于20%”调整为“须低于10%”。该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含10%)的学位论文,《通知》规定,各学院应根据超出程度分段制定处理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于2017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曾规定,“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在答辩前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最高不得超过20%”。《通知》称,该举措系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此外,《通知》称厦门大学将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博士学位论文,自2020年1月1日起,全校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均通过平台送审。因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线下送审的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事先征求研究生院的意见,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线下送审的条件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新京报记者 樊朔 校对 李立军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的管理,“双一流”高校厦门大学已于近日推出多项举措。12月19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现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在上述《通知》中共提出了4项措施,首位便是“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由“须低于20%”调整为“须低于10%”。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含10%)的学位论文,学院应根据超出程度分段制定处理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澎湃新闻注意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明确提出了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须低于20%的规定。2017年10月11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称,“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诚信,经研究决定,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在答辩前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最高不得超过20%。各学院、研究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查重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除了降低学位论文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的“红线”,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此次还提出了“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博士学位论文”“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修订《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3项措施。具体而言,《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全校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均通过平台送审。平台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评阅,若增评2篇,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当年预计于6月、9月、12月申请博士学位的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分别于3月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将论文提交至送审平台。其他时间段也可送审,但超过以上时间送审不保证按预计时间申请博士学位。因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线下送审的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事先征求研究生院的意见,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线下送审的条件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都已更新,涉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定书(含中英文版),还更新了《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规范》。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于2020年1月1日启用,各学院(研究院)2019年及以前领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不再使用。“经2019年11月19日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主要涉及评阅意见处理规则、博士学位公示期、撤销学位规定、学生受处分授予学位等内容。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据官方资料介绍,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于1921年创办的厦门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198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3月正式获准建院。目前,厦门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中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共有3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2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来源:澎湃新闻微信公号)
国务院、教育部等部门对于硕士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等要求较高,之前曾发文《关于报送2019年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开展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3.9日,江苏省公布了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在5.12万应届硕士生中抽取1790篇,委托第三方进行盲审,单篇送3位评审专家。抽检结果是144人次不合格,其中苏大、南大、河海、东南等名校不合格率略显偏高。继江苏之后,广东省学位委员会3.12日通报了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广东省27个硕士学位单位共有论文13074篇,本次抽检794篇,占比6.07%。同时,对保密期满的97篇学位论文(26篇专硕、71篇学硕)全部送审,合计890篇。之前,部分院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不严。遇到学生论文不太好,导师会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规避,导致不少保密论文质量不高,这也是为何保密论文抽检比例高的主因。另外,针对延期较长的硕士生,尤其是临近清退期,其学位论文也会大概率被抽检。与江苏省类似,广东同样采用每篇论文聘请3位专家评议。但是,广东省抽检评阅中,在有一位专家评议为“不合格”后,会再次邀请2位专家进行复评。在评审与复评后,依然有2位(含2位)专家评审“不合格”的论文,才会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在通报中,我们发现890篇论文中,有8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占比0.9%。32篇论文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占比3.6%),不过复评时2位专家评议合格。01这8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是哪些单位的呢?也许,结果有点出乎意料。8篇问题学位论文分别是中山大学2篇、汕头大学2篇、华南理工大学1篇、广州医科大学1篇、深圳大学1篇、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篇。事实上,在这些院校中,广州大学表现抢眼,学位论文抽检优秀率高达11.43%,仅次于华南农业大学的13.64%,且评阅结果均无“不合格”。02专家评审中“不合格”的论文,主要是什么问题呢?就专家评阅意见汇总来看,主要是以下4个问题是:论文工作量、创新性不足。研究思路与方法缺乏可行性。论文结构松散,逻辑性不强,没凝练出科学问题。规范性不够,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是不是感觉很熟悉,也是盲审或答辩时专家们常说的建议。事实上,第4点事非常可惜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细节不到位,也是比较好改进的。其实,各个高校如今对于论文质量同样非常重视。比如说,在省里抽检之前,校研究生院还会提前抽检,如清华大学13日连发两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因此,正在撰写学位论文的2020年硕士生,一定要注意规避上面几个问题。当然,第1点、2点导师责任很大,此时临时调整很难。但是第3点还是有机会调整的,尤其凝练出一个好的科学问题,多和导师沟通,琢磨下。文末,小西想说你们知道被抽检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后,会有什么处理吗? 若是我的文章对你稍有帮助,请帮忙点个赞或转发,让更多人看到,非常感谢!
【来源:光明日报】“毕业论文查重率要求越来越严,今年要求不能高于10%,过去都是低于20%。”即将博士毕业的蔡丽丽(化名)告诉记者,她所就读的山西大学今年对研究生论文的查重比例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国家愈发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督导和监测的背景下,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话题频上热搜。 3月以来,江苏、广东先后发布了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加上2019年年底已发布抽检结果的河北,三省抽检共发现近两百篇“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 2019年1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在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的篇数和比例要大幅降低。” 临近毕业季,研究生即将面临学位论文答辩。那么,历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暴露了哪些问题?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相关部门、高校、科研单位该如何改进? 创新不足,深度不够,结构松散,格式不规范——“问题论文”究竟差在哪儿“部分论文工作量有限,创新性不足;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缺乏可行性;论文结构松散,逻辑性不够,未凝练出重点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规范性不够,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在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中,如是概括抽检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 山东大学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也印证了这个结论。该通知指出,综合近年来“问题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发现主要问题集中在创新不足、研究深度不够、研究方法简单、工作量或实例单薄、选题不合理、书写不规范不严谨等方面。 该通知还同时指出,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指导学生较多的导师易成为“问题论文”高发人员,部分学科成为“问题论文”多发领域。 从公开的抽检结果中记者发现,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除存在选题、方法、结构、规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之外,还在专业学科、学位类别等方面呈现一些特点。 “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存在问题的比率要明显低于人文社科类。人文社科类中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的学位论文存在问题比率要明显高一些。”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高耀分析指出。 “一般而言,新增加的学位授权单位或综合性大学中学科实力较弱的单位容易出现论文抽检不合格。”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王传毅推断,专业性弱、门槛低的“软科学”更容易出现不合格的论文。 据记者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中获知的信息,早在2015年的抽检中,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分布在各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门类的比例超过10%,管理学比例超过9%,法学超过7%,其他均在5%以下。 此外,从江苏今年发布的结果来看,专业学位论文的不合格率为3.59%,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显著高于学术学位论文1.57%的不合格率。 “这个结果还是符合我们的感受和判断的。”北京大学中国博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陈洪捷教授分析,近些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并在2017年首次超过学术学位研究生。数量增加对质量控制产生了一定影响。 高耀则认为:“不宜对学术学位论文与专业学位论文之间的不合格率进行简单比较或过度解读,因为二者评价标准不同。即使在专业学位内部,40多种不同专业学位在培养特色、培养规模、学位论文形式及内容要求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过程评价欠缺,分流机制不健全,朋友圈式答辩——“问题论文”是怎样产生的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为何还会出现上述形形色色的问题?“这反映出极个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自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质量文化还需进一步培育。”高耀表示。 据王传毅介绍,论文质量最常用的保障方式是答辩前的盲审和答辩环节。盲审一般送3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通过后进入答辩环节。答辩由5到7位专家对答辩人的报告和论文进行评议和打分。 然而,这一设计仍存在一定缺陷,给少部分人留下了可钻的空子。“博士答辩几乎是朋友圈的答辩。导师提建议名单,都是熟悉的朋友,很容易‘送人情’或‘放放水’。”湖北某高校的一位博士生导师透露。 与此同时,“在我国,毕业答辩之后就万事大吉,没有对博士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提交的要求。专家的意见只是在答辩时指出而已,论文已经定稿,不会进行调整完善,反正已经答辩通过了。而国外的博士生答辩后,要根据答辩专家以及匿名评审的意见修改论文,然后再正式提交。”武汉大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从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角度上,过程性评价缺失,博士生的综合考试、中期分流以及开题报告等关键环节很难真正到位,没有淘汰机制。” “往往自身学术标准共识度比较低的专业,论文更容易出现问题。”陈洪捷以管理学为例进行分析,“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等等,虽然都是管理类,但实际上专业差异比较大,这就导致无论学生、导师还是评审专家,对论文评判的标准也呈现多样化。” 此外,陈洪捷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个很“中国式”的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论文不合格是因为评审专家认为选题与学科不相符,比如经济学博士研究的不是经济问题。这是为什么?这与我们的博士学位点制度有关。博士点申请难度很高,要求很高,有些学校的一些专业申请不到,就会采取变通的做法。比如本专业没有博士点的导师会在相近或相邻学科中有博士点的专业带博士。结果就是,导师按本学科要求来培养学生,最后却以其他学科的名义报上去。这样的论文很容易被认定不合格。” 严把“出口关”,强化导师责任,优化培养过程——提升论文质量重在全程管理“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在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倒逼学位授予单位走注重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道路。”高耀认为。 记者了解到,许多高校已经采取了相应举措来完善和加强研究生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管理,严把“出口关”。 清华大学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学位管理和学风建设的文件,明确指出,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山东大学在学位授予中增加了两个环节:一是“论文自审环节”,在每次授位表决前对已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审核;二是“答辩汇报内容”,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外审专家的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说明。 中山大学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将抽查50%、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同时,该校还提出加强对考试招生全流程监督,建立“逐年考核、逐步分流”的培养模式。 厦门大学2020年对研究生论文查重比例提出更高要求,将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由原先的“低于20%”调整为“低于10%”。 许多专家学者在采访中都表示,研究生论文质量的提升,“不能单靠外审论文代替内部质量控制,也不能用后置检查环节代替前置控制环节”,既要严把“出口关”,也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把“进口关”和“培养关”。 “一篇论文是可以修改的,但是博士、硕士是要花时间培养的,视角、立场、理论、方法等是要花时间培养的。”武汉体育学院教授王岗在采访中反复强调导师的重要作用,“导师是第一负责人,要树立干干净净为学术贡献的思想才能培养好研究生”。 记者注意到,教育部2017年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已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同时提出要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力;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获取博士、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重要的社会文献。高校只有真正转向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才能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作用。
学位论文指的是完成一定学位必须撰写的论文,格式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学位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就目前而言,不管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在毕业时均要参加相应的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学位。赛恩斯编译指出,在整个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有一些事项是必须要注意的。这些事项表现在如下方面:一、学位论文质量第一原则。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研究情况怎么样,学位论文质量是最重要的评价标准。所以,对于大多数研究生而言,只有写出合乎质量标准的学位论文,才能顺利获得相应的学位。反之,如果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那将会使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失去应有意义。对于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来讲,学位论文的质量更为重要,因为通过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可以为以后的学术生涯打造一个坚实的平台。二、语言文字表述要精确。语言表述,是论文写作基本功的具体表现,研究生在整个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务必要高度重视。一般来说,应当使用学界有一致看法、不容易产生分歧的规范用语,不要随意制造新词。即使出于表达需要必须使用自己创造出的新术语,也必须首先对该术语进行明确界定,以免别人望文生义,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此外,学位论文的表述要力求简洁,不要用冗长、啰嗦、拗口的句子,而应用简短明快的句子。三、标点符号使用要准确。标点符号使用的准确与否,是一个人书面表达能力高低的明显标志,也是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标点符号,虽然是经常使用的,但完全掌握并能准确使用的人却并不多,很多人会在使用标点符号时出现误用的现象。由于越是常识性问题,一旦出现疏漏,越容易引起他人的非议。因此,一定要注意标点符号的准确使用。四、经常寻求导师的指导。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与导师的指导程度密切相关,一般而论,得到导师精心指导的学位论文质量会高些,而导师指导不到位的学位论文质量要次些。为此,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对于导师的指导,一定要虚心听取,并将其指导意见作为论文写作的指南。五、学位论文引用要规范。在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时,不可避免地要引用其他人尤其是经典作家的观点和材料,这就牵扯到论文的引用问题。使用别人的资料,一定要在文中以引用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既是对别人脑力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当然,在引用的时候一定要规范化。直接引用就用直接引用的方式,间接引用就用转引的方式,引用别人的大意就用参见的方式,诸如此类,都要真正搞清楚。六、了解最新动态十分必要。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与论文有关的最新情况,一方面理论联系实际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理论自身发展的需要。因为只有关注包括学术界在内的各方面与论文相关的最新动态,使论文材料得到及时更新,使其在学位论文中有相应的体现,学位论文写作才会不断实现材料创新,论文也才会更富有现实意义。七、论文写作要抓紧时间。撰写学位论文,一定要抓紧时间,不能向后拖,必须如期完成。一般来说,研究生真正用于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并不多,在有限的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内,只有争分夺秒,才有可能提交一篇优秀的学位论文。因此,对学位论文撰写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时间规划,让有限的时间充分发挥作用,为最终撰写出优秀的学位论文提供时间保证。八、学位论文要反复修改。学位论文的初稿撰写出来之后,必须集中精力进行反复修改。首先要经过自己修改 ,将论文中明显的文字疏漏以及其他方面能够找到的不当之处予以修正。其次要将论文提交给导师审阅,对于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认真对待,即使导师让大面积修改甚至个别章节重写,也要虚心听取。经验证明,很多好文章与其说是写出来的,倒不如说是改出来的。九、代表性的列举参考文献。在论文后面,一般要列举一定数量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列举,有几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其一是参考文献与文章要有必然的联系;其二是参考文献的数量要适度,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其三是文献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其四是参考文献的排列要有一定的讲究。一般而言,可以将参考文献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在每一类中又可以按照其权威性或发表时间依次排序。十、感谢所有的帮助者。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除了研究生个人的刻苦钻研和辛勤劳作之外,往往还包含着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是各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在学位论文的后记中,研究生本人就需要以致谢的形式,向所有帮助自己完成学业的人表示由衷的感谢。只有这样,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才比较完整。
(原标题:教育部:加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查处力度 绝不姑息)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明确,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教育部。(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通知指出,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但是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仍有出现,反映出一些招生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透明度不够等问题。通知强调,要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审核和试卷命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知明确,各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通知明确,要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培养单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与保障责任,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评等质量监督手段使用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近期将组织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营造良好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结构,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专家组织及时修订不同学位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方案,深化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明确,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通知指出,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但是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仍有出现,反映出一些招生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透明度不够等问题。通知强调,要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审核和试卷命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知明确,各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通知明确,要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培养单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与保障责任,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评等质量监督手段使用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近期将组织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营造良好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结构,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专家组织及时修订不同学位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方案,深化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的管理,“双一流”高校厦门大学已于近日推出多项举措。12月19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现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在上述《通知》中共提出了4项措施,首位便是“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由“须低于20%”调整为“须低于10%”。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含10%)的学位论文,学院应根据超出程度分段制定处理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明确提出了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须低于20%的规定。2017年10月11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称,“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诚信,经研究决定,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在答辩前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最高不得超过20%。各学院、研究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查重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除了降低学位论文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的“红线”,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此次还提出了“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博士学位论文”“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修订《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3项措施。具体而言,《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全校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均通过平台送审。平台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评阅,若增评2篇,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当年预计于6月、9月、12月申请博士学位的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分别于3月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将论文提交至送审平台。其他时间段也可送审,但超过以上时间送审不保证按预计时间申请博士学位。因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线下送审的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事先征求研究生院的意见,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线下送审的条件要求,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都已更新,涉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定书(含中英文版),还更新了《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规范》。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于2020年1月1日启用,各学院(研究院)2019年及以前领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不再使用。“经2019年11月19日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主要涉及评阅意见处理规则、博士学位公示期、撤销学位规定、学生受处分授予学位等内容。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据官方资料介绍,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于1921年创办的厦门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198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3月正式获准建院。目前,厦门大学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中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共有3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2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研究生顺利参加完答辩,毕业证到手了,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毕业答辩完事儿之后,学位论文会被收录到本校的图书馆,有一些优秀的学位论文会被收录到知网。如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被抽审专家毙掉,那么后果惨重。下面笔者就抽审论文的专家评审做一些简要的解释,如有不足之处,请诸位多多海涵。图片为作者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01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比例和规则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明确了指出学位论文每一年度抽审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审比例为上一学年全国授予硕士学位比例的5%,博士学位论文的抽审比例为上一学年全国授予博士学位的10%。抽审一般是教育部委托到高校所在地的教育厅,由教育厅邀请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审。顺利通过后,学位证书才会稳稳在手。如果涉嫌学术造假,已发的学位证会被颁发学校追回,也就是你的学位证作废了。02不设外盲审出现的漏网之鱼不排除有的同学属于漏网之鱼,大面积抄袭了其他的的作品,包括学位论文,全盘照抄的英文论文,对齐进行翻译,避开查重。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成果,全靠东拼西凑写成的论文,侥幸答辩通过。一般这种学生的学位论文可能没有送外盲审,因为学校没有对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有外盲审这一关,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论文,会被直接毙掉绝不姑息。03被抽审专家毙掉的时候会很严谨侥幸通过了,又被抽审了,专家的审查会很严格,并且毙掉一本已经毕业的学位论文也绝不是一个专家直接定论的,如果发现你的学位论文存在大面积抄袭,翻译国外原著,会组织多个专家对你的论文进行评审,一致认为投票不通过,那么你的学位就会被作废,由所颁发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学位追回,已到手的学位证也会随之作废。学术不端的帽子回扣在身上一辈子,后果惨重。04总结在研究生阶段,还是踏踏实实的科研,不要投机取巧,否则代价真的太大了。踏踏实实科研,老老实实的学习,实实在在的去做自己的工作,这才最重要。研究生这几年或许你很苦,吃得苦中苦 方为人上人,为了自己内心那一片安心,每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自己的学位,那样的你,不会被这种问题所束缚,因为你的一切都是真的。都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样才最踏实,圈子是公平的,勤勤恳恳的科研,最终给自己一片美丽的蓝天,给自己内心最快乐的瞬间。最后祝诸位同学科研顺利,身体健康。
“毕业论文查重率要求越来越严,今年要求不能高于10%,过去都是低于20%。”即将博士毕业的蔡丽丽(化名)告诉记者,她所就读的山西大学今年对研究生论文的查重比例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国家愈发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督导和监测的背景下,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话题频上热搜。3月以来,江苏、广东先后发布了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加上2019年年底已发布抽检结果的河北,三省抽检共发现近两百篇“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1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在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的篇数和比例要大幅降低。”临近毕业季,研究生即将面临学位论文答辩。那么,历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暴露了哪些问题?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相关部门、高校、科研单位该如何改进?创新不足,深度不够,结构松散,格式不规范——“问题论文”究竟差在哪儿“部分论文工作量有限,创新性不足;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缺乏可行性;论文结构松散,逻辑性不够,未凝练出重点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规范性不够,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在关于2019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报中,如是概括抽检论文存在的共性问题。山东大学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也印证了这个结论。该通知指出,综合近年来“问题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发现主要问题集中在创新不足、研究深度不够、研究方法简单、工作量或实例单薄、选题不合理、书写不规范不严谨等方面。该通知还同时指出,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指导学生较多的导师易成为“问题论文”高发人员,部分学科成为“问题论文”多发领域。从公开的抽检结果中记者发现,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除存在选题、方法、结构、规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之外,还在专业学科、学位类别等方面呈现一些特点。“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存在问题的比率要明显低于人文社科类。人文社科类中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的学位论文存在问题比率要明显高一些。”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高耀分析指出。“一般而言,新增加的学位授权单位或综合性大学中学科实力较弱的单位容易出现论文抽检不合格。”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王传毅推断,专业性弱、门槛低的“软科学”更容易出现不合格的论文。据记者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中获知的信息,早在2015年的抽检中,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分布在各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门类的比例超过10%,管理学比例超过9%,法学超过7%,其他均在5%以下。此外,从江苏今年发布的结果来看,专业学位论文的不合格率为3.59%,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显著高于学术学位论文1.57%的不合格率。“这个结果还是符合我们的感受和判断的。”北京大学中国博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陈洪捷教授分析,近些年来,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持续扩大,并在2017年首次超过学术学位研究生。数量增加对质量控制产生了一定影响。高耀则认为:“不宜对学术学位论文与专业学位论文之间的不合格率进行简单比较或过度解读,因为二者评价标准不同。即使在专业学位内部,40多种不同专业学位在培养特色、培养规模、学位论文形式及内容要求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过程评价欠缺,分流机制不健全,朋友圈式答辩——“问题论文”是怎样产生的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为何还会出现上述形形色色的问题?“这反映出极个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自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质量文化还需进一步培育。”高耀表示。据王传毅介绍,论文质量最常用的保障方式是答辩前的盲审和答辩环节。盲审一般送3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通过后进入答辩环节。答辩由5到7位专家对答辩人的报告和论文进行评议和打分。然而,这一设计仍存在一定缺陷,给少部分人留下了可钻的空子。“博士答辩几乎是朋友圈的答辩。导师提建议名单,都是熟悉的朋友,很容易‘送人情’或‘放放水’。”湖北某高校的一位博士生导师透露。与此同时,“在我国,毕业答辩之后就万事大吉,没有对博士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提交的要求。专家的意见只是在答辩时指出而已,论文已经定稿,不会进行调整完善,反正已经答辩通过了。而国外的博士生答辩后,要根据答辩专家以及匿名评审的意见修改论文,然后再正式提交。”武汉大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从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角度上,过程性评价缺失,博士生的综合考试、中期分流以及开题报告等关键环节很难真正到位,没有淘汰机制。”“往往自身学术标准共识度比较低的专业,论文更容易出现问题。”陈洪捷以管理学为例进行分析,“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等等,虽然都是管理类,但实际上专业差异比较大,这就导致无论学生、导师还是评审专家,对论文评判的标准也呈现多样化。”此外,陈洪捷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个很“中国式”的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论文不合格是因为评审专家认为选题与学科不相符,比如经济学博士研究的不是经济问题。这是为什么?这与我们的博士学位点制度有关。博士点申请难度很高,要求很高,有些学校的一些专业申请不到,就会采取变通的做法。比如本专业没有博士点的导师会在相近或相邻学科中有博士点的专业带博士。结果就是,导师按本学科要求来培养学生,最后却以其他学科的名义报上去。这样的论文很容易被认定不合格。”严把“出口关”,强化导师责任,优化培养过程——提升论文质量重在全程管理“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在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倒逼学位授予单位走注重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道路。”高耀认为。记者了解到,许多高校已经采取了相应举措来完善和加强研究生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管理,严把“出口关”。清华大学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学位管理和学风建设的文件,明确指出,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山东大学在学位授予中增加了两个环节:一是“论文自审环节”,在每次授位表决前对已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审核;二是“答辩汇报内容”,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外审专家的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说明。中山大学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将抽查50%、硕士学位论文将抽查20%。同时,该校还提出加强对考试招生全流程监督,建立“逐年考核、逐步分流”的培养模式。厦门大学2020年对研究生论文查重比例提出更高要求,将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由原先的“低于20%”调整为“低于10%”。许多专家学者在采访中都表示,研究生论文质量的提升,“不能单靠外审论文代替内部质量控制,也不能用后置检查环节代替前置控制环节”,既要严把“出口关”,也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把“进口关”和“培养关”。“一篇论文是可以修改的,但是博士、硕士是要花时间培养的,视角、立场、理论、方法等是要花时间培养的。”武汉体育学院教授王岗在采访中反复强调导师的重要作用,“导师是第一负责人,要树立干干净净为学术贡献的思想才能培养好研究生”。记者注意到,教育部2017年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已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同时提出要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力;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获取博士、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重要的社会文献。高校只有真正转向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才能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作用。(本报记者 柴如瑾 陈 鹏)内容:光明微教育、《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16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