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养老需求,助力家庭护理——记湘潭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红网时刻8月3日讯(通讯员 文敏 魏凯霞)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49亿,占总人口的17.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1.67亿,占11.9%。此外,根据全国老龄委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结果,失能、半失能老人总数达4063万,并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的4200万,2030年的6168万。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家庭养老照料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张力。满足老年人家庭养老需求,减轻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负担,提升家庭养老照料能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7月22日至8月2日,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类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先后赴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等地,开展关于“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家庭抗逆力调查”以及“农村养老服务的供需现状调查”活动。此次调研重点关注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了解失能老人家庭护理状况,查找城乡养老体系建设难题。以期为政府出台家庭养老公共政策,支持城乡养老体系平衡发展,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言献策。调研团队在主席铜像前合影。问政政府,摸底全市养老服务整体情况调研团队先后前往湘潭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老龄委等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全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养老服务发展概况。整体而言,湘潭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势头迅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压力大,时间紧。据调研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湘潭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63%,且每年以将近3%的速度递增。其中,失能老人2万余人,特困老人2万余人,人口老龄化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湘潭市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合力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优先保障特困、失能老人刚性需求,推进养老服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构,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2017年,全市各类老龄经费投入近2亿元,出台养老政策文件19个,建成公办养老机构6家,农村敬老院68所,发证民办养老机构40家,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9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0个,养老床位1.9万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6.8张。然而,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相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仍显滞后,资源分布不均,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获得感与满足感。团队成员赴湘潭市民政局调研。参观机构,把脉养老服务供需难题近年来,湘潭市涌现了荆鹏、金梦园、银海为代表的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引入了普亲、夕乐苑、禾康、东方惠乐等养老服务品牌,各类养老机构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疗护理等服务,成为养老服务市场中的重要供给主体。调研团队先后对湘潭市荆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市六医院)、湘潭县老年福利中心、康梦源老年公寓、湘乡市涟上飞涟老人托养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床位补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才培训等展开深入调查。从以上机构了解到,目前,湘潭市对养老服务企业,在用地审批、水电价格、消防审验、无息贷款、税费负担等方面给予了诸多政策优惠。例如,财政支持方面,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养老机构实行4000元/床、2000元/床的建设补贴和100元/人/月的运营补贴;对收住湘潭市户籍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的农村家庭,按照200元/人/月、1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助。人才培训方面,通过整合人社、民政、残联、商务等部门资源,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家庭照护者等开展技能培训,每年合计3000余人次。团队成员与湘潭市荆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王晓芳总经理座谈。同时,调研也发现,各类养老机构空缺空置,供给与利用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具体表现为市区公办养老机构较火爆,而县城及农村地区的各类民办养老机构却相对冷清。例如,湘潭市荆鹏老年养护院40多张床位才入住16位老人,空置率达70%,湘乡市涟上飞涟老人托养中心空置率也在50%以上。而湘潭市康养中心250张床位已全部住满,并有近100人在排队等候。一方面是养老设施与养老资源有效供给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却因为地域限制、服务价格与质量等问题导致养老资源利用率不高。目前,湘潭各养老院,生活自理老人的照料费用为每月1500—2000元左右,失能老人的照料费用,则每月至少在2000元以上,这让部分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望而却步。此外,我们还发现,各类养老机构普遍面临护理人员招聘难、流动性大等问题,农村养老机构由于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乏力,医疗预防、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短板亟待补齐。团队成员与湘乡市涟上飞涟老人托养中心老人合影。走访社区与村委,关注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和村委作为基层治理主体,在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活动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调研团队先后到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社区、江麓社区、湘潭县易俗河镇京竹村、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城南村与山枣镇株津村走访调研。通过与社区工作人员、村干部座谈,调研团队详细了解了调研区域内老年人数量,失能老人照料状况,社区与村委近年来开展的为老、敬老服务工作,及其困难与解决思路等。整体而言,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有待加快,尤其是农村地区任重而道远。目前,社区和村委主要依托民政、人社部门设立的基层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认证、低保、五保社会救助等服务。只有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了便民养老设施,为老人开展娱乐活动提供场地。例如,雨湖区江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市民政局支持下,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发展迅速。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城南村通过成立老年协会,由前村支书担任会长,并通过村干部与企业、商铺老板捐赠,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将闲置的乡镇企业员工宿舍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为全村600多名老人提供娱乐设施与健身器材。还通过组织老人重阳节免费旅游,定期走访、慰问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发放粮油物资等措施,融洽干群关系,增进邻里情谊,老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相反,其他社区与村委因条件有限,老龄工作起色不大,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解决这一难题,首要问题在于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层次,其次,要重点突破资金与场地限制问题,并根据各地实际大胆探索。调研团队在湘潭市雨湖区江麓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调研。调研团队与湘乡市城南村村支书及老年协会会长交流。深入家庭,微观透视老年人生活现状为了更深入了解老年人的生活与家庭照料情况,调研团队在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对多户老人家庭,尤其是失能老人及其照料者进行了深度访谈。面对面倾听老人的想法与感受,了解老人的居住方式、失能原因、生活费来源、日常花销、家庭照料负担,以及对社会服务、政府支持方面的期待,并通过填写量表对其家庭抗逆力进行了衡量。调研发现,目前,老年人生活温饱基本不成问题,但失能老人生活品质不高,家庭照料负担沉重。居住方面,城镇老人大多选择与老伴居住或独立居住,农村老人大多与子女同住,但子女外出打工的较多。收入方面,城镇老人主要依靠养老金,农村老人主要来源于子女支持及自己务农、务工获得的收入。城乡居保养老金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团队成员入户与健康老人开展问卷调查。在谈及对未来养老的预期与担忧方面,90%以上的老人钟情于居家养老,不愿去机构养老。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上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品质不满意,觉得养老院的生活不如自己家里自在。同时,他们也非常担心以后生病了会住不起院,面临无人照料的窘境,毕竟子女现在都忙不赢,各方面压力也很大。在与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照料者的聊天过程中,我们发现,失能老人生活质量不高,照料需求满足程度较低,家庭在长期照料过程中,主要面临经济压力、时间不足、专业技能匮乏等问题。这类家庭迫切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在资金、服务、时间等方面的支持。团队成员与失能老人及其照料者进行访谈。通过本次对政府、养老机构、社区、村委以及老人家庭的实地调查,团队成员深入了解了城乡老人居家养老的基本状况,尤其对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照料者的需求与困境有了更深切的感受,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这必将激发团队成员立志研究社会保障,改善社会养老服务现状,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与生活质量的热情和动力。
11月27日下午,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支队一行到我市调研产业发展和工业建设情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鸿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三星堆博物馆等地,实地参观考察了东电重跨厂房、技能大师创新工作室、水力实验室,以及三星堆文化等项目,对我市民族工业如何探索创新、发展壮大,大国重器、中国智造如何走向世界以及古蜀文明之源进行详细了解。“让清华学子考察调研国家民族工业发展壮大的历程,了解大国重器,在同学们的心中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大家投身到祖国需要的行业。德阳市作为清华大学研究生必修实践基地,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人才合作,为地方输送更多优秀人才。”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张子健说。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博士生杨广进参观后深有感触地说:“今天非常荣幸参加这次实践,希望通过这次的实践经历,结合自己今后的努力,为国家水利行业作出自己微薄的贡献。”德阳与清华大学的合作由来已久,在科技研发、项目合作、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的人才合作协议,持续加强清华大学与德阳之间的校地交流合作,德阳将努力为清华大学师生在 德阳创新创业提供最优良环境、最优质服务、最坚强保障,努力将德阳建成清华大学的高新技术创新基地、成果转化推动基地、高端人才引育基地和校市协同创新示范基地。(记者 刘倩)【来源:德阳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考研上岸后,又有哪些要求等着你呢?班长翻了翻某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要求,发现任务很重啊,也明白复试的时候,为什么导师会问那些问题。现阶段,21考研人还在为初试做备考,大家的目标是以上线为准,真正的为了兴趣而学的估计很少吧!看看下面班长罗列的研究生阶段的要求,你的学习目标是不是有所改变。2021考研1.掌握本学科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了解、熟悉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2.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专业外文文献阅读、开展相应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3.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年。达到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申请提前毕业。部分院系根据学科特点与培养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4.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个别指导和导师组共同培养相结合。(导师组可根据需要,有跨学科、跨专业或者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5.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主要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基本文献阅读能力、开题报考、学术活动、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考核要求、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文献阅读书目等。6.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导师和导师组就要制定学科培养计划,经过审定后,会交由院系存档,这是以后考核的标准。7.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组成:学位公共课程、学位基础课程、学位专业课程、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等。8.研究生课程学分基本要求:除了学位公共课程外,总学分和其他各个模块学分,不得低于学校最低学分要求。9.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的次数应该不少于30次。(学术活动包含: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和学科竞赛等)10.研究生一般在二年级的时候要进行各项实践活动。(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包括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文科研究生同时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需要完成至少40学时的工作量,社会实践需要完成至少10个工作日的工作量。11.研究生应该有不少于1年的时间,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训练,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12.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可以是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是,必须要有自己的独创性见解或特色。我们知道了研究生的学习生涯是个什么情况后,也就更加清晰地明白,初试与复试的意义所在。班长真心的希望大家学好一门语言,尤其是英语,不然,这个研究生不好上啊!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一起来看全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对违反《准则》的导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由于疫情的影响,今年几乎所有院校夏令营都采用了线上开营的模式,没有线下场地和经费的约束,不少院校都相应调整了夏令营安排与流程,随之而来的也是面试方式的大改动。以往夏令营通常是利用暑期中一周左右的时间,通过提前让老师和同学们进行接触,安排听讲座、参观学校&学院、与导师面对面等活动让老师和同学有一个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过程。夏令营中通常是伴有考核方式来筛选学生的,笔试。面试、专业考核等,来选出院校心目中的优秀的研究生。而且以往夏令营主要作为提前招生手段,今年部分学校学院已经暂定夏令营主要以宣传为主,真正的保送研究生面试改在九月左右进行。主要原因还是线下的夏令营面试不现实,而线上面试局限性又比较大,所以有些高校和有些学院就暂定夏令营主要就是宣传,让保研学子充分了解高校、学院、学科等,真正的面试和“offer”发放在九月份左右,根据整个大形势,或许就可以以线下为主了。大家要记住的是,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夏令营,每位招生老师感兴趣的点并不会因为隔着一层屏幕而发生改变!老师们感兴趣的点是什么?自然就是你的本科经历与专业能力背景!首先是交过去的材料。由于今年没有了面试前面对面递交材料的过程,因而同学们要保证自己交上去的材料是尽善尽美的,因为后续你将没有更换的机会。以材料为基础,尤其是以简历为基础开展的精准复习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在开营前着重准备。面试前认真仔细阅读高校最新发布的夏令营简章,明确今年的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特定的考核进行特定的准备。如果因为线上考核不便而取消了笔试,那就要好好准备面试内容,因为这是唯一的考核因素了。提前将中英文自我介绍、面试问题、简章中要求的PPT个人陈述等内容准备充分,最好进行多次反复练习。对于材料上展现的每一个字都要能做到了如指掌。尤其是科研项目以及社会实践的部分,你在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担任了什么任务、采用了什么研究方法、遇到了什么困难、最后如何克服的,这些问题都要能回答上来,其中尤其注意的是和专业知识挂钩的研究方法,一定要结合课本中的知识点或者是相关理论进行作答,一定要在入营前有所准备,如果有可能可以找人提前模拟一下,会比自己闭门造车来的有用的多。线上与线下夏令营有共同点也有区别。共同点在于可能大部分流程会相同,包括学校、学院、学科介绍、学术讲座等介绍性环节基本不会省略,不同点在于形式不同、考核环节会有所不同等。老师更多是从候选人的语言表达中,去抓取一些有效的信息。所以神态可能会对面试成绩产生更多的影响(但就硬实力而言仍是微不足道)。在面试时不要一直看屏幕里的自己,而是要看着摄像头,将摄像头想象成老师的眼睛,侃侃而谈,这会大大增加你给人的自信的感觉。面试中保持平和的心态。其实视频面试也有好处,它是在网上进行交流,有些人不善于在人前进行表现,但在网上却能对答如流。如果实在紧张,把导师想象成你的网友,两个人进行线上交流也未尝不可。分条回答能够让老师觉得你把系统的知识理解的透彻。而且这样思路清晰。而且语速不要太快,网络不比现实世界,它会有延迟,太快了老师很容易听不清你在讲什么。尽量多的回答内容:尽量多的回答内容是要求你有充足的知识储备,在老师问的有限问题中选择尽可能多的去表达,分不同方面。这样容易给老师留下你“知识渊博”的印象,而不仅是问什么回答什么。总之不管线上线下都需要大家进行充分的准备,设备存在问题就完善设备,知识储备有问题就查漏补缺,切记有备才能无患,准备充分才能减缓紧张的情绪。
教育部近日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①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③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④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网页截图全文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原标题:教育部: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来源:人民日报流程编辑:u006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准则》指出,研究生导师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准则》强调,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方面,《准则》要求,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准则》强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此外,《准则》指出,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来源:中国青年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一起来看全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看全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答一“《准则》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答: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对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也对导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迫切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着力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二是研究生导师队伍日益壮大的迫切需要。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靠力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 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导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为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导师应有权利,不断改善导师治学育人环境,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三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导师队伍水平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充分尊重导师,全力依靠导师,积极服务导师,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问答二“《准则》的核心要点有哪些?”答:《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针对导师指导行为,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一是既坚持正面积极引导,又划定基本底线。《准则》明确提出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严谨治学,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同时,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二是既着眼宏观总体要求,又重视微观具体规定。《准则》着眼于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领、培养过程、导学关系等重大问题,提出宏观总体要求,明晰导师职责。同时,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试命题、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开题、学术规范训练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规范。三是既坚决维护基本权利,又严格强调履职尽责。《准则》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培养过程指导,提出分流建议,严把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问答三“下一步推动《准则》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答:《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把落实《准则》和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全员知晓。坚持全覆盖、无死角, 要求各地各培养单位把《准则》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推动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二是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见效。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本单位实际,强化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让广大导师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资料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江西网络台综合编辑:吴雨琪 / 责编:李健点分享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