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2014年,清华大学召开了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素养、创业精神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术学位硕士生根据学科特点或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补充与准备阶段,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并提出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生日渐成为学校硕士生培养的主体,原《规定》已不能适应硕士生培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四年,这一期间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清华大学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教育和科技评价改革等文件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针对硕士生教育开展了广泛的研讨和调研,凝聚师生共识。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全校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规模和实现路径”研讨会,并列为学校第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议题之一。经过广泛研讨,学校形成了一流硕士生教育体现人才培养的活力、是培养行业人才的主渠道和深度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抓手的共识。2019年4月,学校发布《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完善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工作,历经一年多时间的研讨,于2020年6月在全国率先完成。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后,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月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形成举措,并于2021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修订稿充分吸收了历次研讨的相关成果,并在成稿后在全校范围公开征求意见。坚持立德树人《规定》遵循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将硕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硕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硕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并增加了“学风严谨,追求卓越,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规定》及时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调整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设置。强化分类培养《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完善学位评定《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促进交叉创新近20年来,清华大学开设了生物信息学、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硕士项目、苏世民学者项目、临床医学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等交叉学科以及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学位项目,促进交叉融合创新,积累了培养经验。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本次《规定》修订增加了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培养的要求,此类硕士生“在学位课程(环节)基本符合主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选修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课程(环节)”。在个人培养计划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家参加。强化过程管理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破除“唯论文”倾向的同时,2020年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规范体例术语2017年起,学校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七章二十一条。同时,结合学校其他改革举措修订相关术语。例如,将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考核小组的表述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修订为“三名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此外,随着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规定》附则中明确“国际学生硕士生培养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项新要求落实到位。来源 | 研究生院摄影 | 霍元东排版 | 李沫潼编辑 | 赵姝婧
央视网消息: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有教育学者就表示通过对研究生严格实施限时毕业的做法,就是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操太圣:以前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好像入学比较难一点,但是出口相对来说比较松一点,就是所谓的严进宽出。但现在从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台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比以前强调得更多了。今年以来包括中山大学、北航、中传等不少知名院校都发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布了名为《2019年秋季学期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称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称67名博士和8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今年3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即将达到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预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长 詹亚力:出台这个《规定》也是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是为了搞研究,你赶快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规定》将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标签:
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通知,要求各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 有教育学者就表示通过对研究生严格实施限时毕业的做法,就是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操太圣:以前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好像入学比较难一点,但是出口相对来说比较松一点,就是所谓的严进宽出。但现在从教育部一些政策的出台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比以前强调得更多了。 今年以来包括中山大学、北航、中传等不少知名院校都发布了清退研究生的公告。今年10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布了名为《2019年秋季学期超过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称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分别为5年和7年,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称67名博士和8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今年3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了《关于对2019年即将达到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预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副院长 詹亚力:出台这个《规定》也是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集中精力搞研究,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是为了搞研究,你赶快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规定》将起到非常好的督促作用。 来源 央视网编辑 吴春生 编审 胡莹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次修订历时四年。坚持立德树人《规定》遵循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将硕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硕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硕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并增加了“学风严谨,追求卓越,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规定》及时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调整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设置。强化分类培养《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完善学位评定《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促进交叉创新近20年来,清华大学开设了生物信息学、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硕士项目、苏世民学者项目、临床医学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等交叉学科以及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学位项目,促进交叉融合创新,积累了培养经验。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本次《规定》修订增加了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培养的要求,此类硕士生“在学位课程(环节)基本符合主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选修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课程(环节)”。在个人培养计划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家参加。强化过程管理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破除“唯论文”倾向的同时,2020年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规范体例术语2017年起,学校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七章二十一条。同时,结合学校其他改革举措修订相关术语。例如,将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考核小组的表述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修订为“三名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此外,随着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规定》附则中明确“国际学生硕士生培养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项新要求落实到位。(清华新闻网3月18日电)
央视网消息:对在读研究生毕业设年限 “紧箍”,有助于让整个学习氛围“严”字当头,同时有教育学者也建议在管理手段上可以更加多元,既保障整体质量也重视个体的需求。对于多所高校使用“超过学习年限”作为清退的理由,有教育学者表示,学习年限是管理的手段,在执行的同时也需要配套措施,增加对学生个体的关注。比如对于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可以设计不同的毕业年限,尊重学生学习、研究的需求,同时也保障学生的权益。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程方平:我们要为每一个学生成才,走正道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其实还有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具体的分析要做。我们的制度里有关于学生申诉的条款,老师要帮助他们申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各地高校接连公布清退研究生的公告,教育学者表示,高校也需要在研究生遴选上做足功课,要选择合适的学生,避免发生大规模清退事件。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陆一:研究生的遴选应该高度重视学术志趣和专业认同,而不是一般性的能力,要设法增加学术性和应用型的研究生数量,减少只追求文凭的研究生数量。在培养过程中,对于显然不适合的学生应及早地积极引导,不要在自己不喜欢又不胜任的道路上消耗青春。
对在读研究生毕业设年限 “紧箍”,有助于让整个学习氛围“严”字当头,同时有教育学者也建议在管理手段上可以更加多元,既保障整体质量也重视个体的需求。对于多所高校使用“超过学习年限”作为清退的理由,有教育学者表示,学习年限是管理的手段,在执行的同时也需要配套措施,增加对学生个体的关注。比如对于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可以设计不同的毕业年限,尊重学生学习、研究的需求,同时也保障学生的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程方平:我们要为每一个学生成才,走正道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其实还有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具体的分析要做。我们的制度里有关于学生申诉的条款,老师要帮助他们申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对于各地高校接连公布清退研究生的公告,教育学者表示,高校也需要在研究生遴选上做足功课,要选择合适的学生,避免发生大规模清退事件。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陆一:研究生的遴选应该高度重视学术志趣和专业认同,而不是一般性的能力,要设法增加学术性和应用型的研究生数量,减少只追求文凭的研究生数量。在培养过程中,对于显然不适合的学生应及早地积极引导,不要在自己不喜欢又不胜任的道路上消耗青春。 来源 央视网编辑 吴春生 编审 胡莹
就在昨日国家教育部官网公布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主要是说明,教育部将对存在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对于问题严重的将撤销学位授权、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近年来未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选择报考研究生提升学历的学生不断增加,于此同时拥有自主招收研究生的院校也在不断增加。在人数增加院校增加的情况下,慢慢的就有很多问题被爆出来,此次通知也是明确指出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存在个别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一些单位组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实在2月份考研初试成绩公布之时,就有爆出某985大学招生成绩被篡改,一时间也是议论纷纷。为了防止各种问题频出,教育此次发文更是做了明确规范,在2019年将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把学位授予、师德校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情节严重、无法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坚决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在2019年考研复试之前这样的关键阶段,教育部的此次发文也是很有深意,也算是对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一个提醒。随着教育部的这项通知下发,今年以及之后首先对研究生招生就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首先在复试的过程中都是要全程录音录像的,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都是要保持独立评分,然后再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能做改动。其次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而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其次还规定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以往来说对名校、本校的考研生更有优待,这一规定对大部分的考生来说也更能体现出了公平公正。而在研究生培养这一块上,对于导师以及对学生论文都有过硬的要求,按照要求必须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同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以上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研究生招生、一个是关于研究生培养,两者都是为了进一步杜绝一些不良现象,难度是加大了,但是对于那些真正在学习的学生来说,还是会拍手叫好表示赞同的,毕竟真正的教育公平才是学生更期待的。
新京报快讯 据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规定》的修订是清华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研究生学术评价和学位评定标准的重要举措。2014年,清华大学召开了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确立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明确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素养、创业精神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术学位硕士生根据学科特点或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补充与准备阶段,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并提出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生日渐成为学校硕士生培养的主体,原《规定》已不能适应硕士生培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学校将《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制度建设五年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本次修订历时四年,这一期间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清华大学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教育和科技评价改革等文件的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规定》修订工作中。学校还针对硕士生教育开展了广泛的研讨和调研,凝聚师生共识。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全校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规模和实现路径”研讨会,并列为学校第25次教育工作讨论会议题之一。经过广泛研讨,学校形成了一流硕士生教育体现人才培养的活力、是培养行业人才的主渠道和深度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抓手的共识。2019年4月,学校发布《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完善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工作,历经一年多时间的研讨,于2020年6月在全国率先完成。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后,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月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形成举措,并于2021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修订稿充分吸收了历次研讨的相关成果,并在成稿后在全校范围公开征求意见。坚持立德树人《规定》遵循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将硕士生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硕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硕士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并增加了“学风严谨,追求卓越,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和传承学校重视学风和体育的优良传统,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规定》及时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求,调整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设置。强化分类培养《规定》进一步突出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均衡体现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要求。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同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完善学位评定《规定》坚决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依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促进交叉创新近20年来,清华大学开设了生物信息学、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硕士项目、苏世民学者项目、临床医学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等交叉学科以及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学位项目,促进交叉融合创新,积累了培养经验。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本次《规定》修订增加了学科交叉和跨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培养的要求,此类硕士生“在学位课程(环节)基本符合主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选修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课程(环节)”。在个人培养计划给予灵活性的同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把关,要求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聘请所涉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家参加。强化过程管理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破除“唯论文”倾向的同时,2020年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规范体例术语2017年起,学校加强了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规定》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新的体例要求,采用条文式表述,分七章二十一条。同时,结合学校其他改革举措修订相关术语。例如,将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考核小组的表述由“3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修订为“三名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此外,随着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规定》附则中明确“国际学生硕士生培养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新的《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项新要求落实到位。编辑 杨利
清华大学昨天公布该校最新修订完成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规定》破除了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环节,《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同时,规定“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记者 崔乐)【来源:北京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近些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培养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培养了大批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秀人才,国际影响不断扩大。但也有个别单位和人员出现了违规违纪现象,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等问题。为了改善存在的教育漏洞,教育部将狠抓研究生考试录取,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对研究生培养单位切实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加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加大评估和问题单位惩戒力度。切实让每一位研究生得到公平对待,确保其合法权益。切实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