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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的四种录取机制,学姐:需要提前了解,不然后悔!处女作

考研复试的四种录取机制,学姐:需要提前了解,不然后悔!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初试和复试。考研初试即笔试,由教育部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做到了公平公正。复试环节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有一定的自主权,造成了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出现。因此,为了保证复试环节的公平、公正,复试过程中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采用4种录取方式,初试高分的考生也有可能在复试环节被淘汰!一、采用差额制,确定复试名单差额制录取政策在研究生复试中实行了十几年了,招生单位会按照一定的录取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根据复试和初试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录取。一般来说,进入复试的人数是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到1.5倍之间,都享有同等的面试机会,最终淘汰招生计划以外的人数。如果初试分数较高的考生复试表现不佳,很可能被初试排名靠后的考生反超,实现逆袭。差额复试相对于等额复试来说,更有说服力,更有利于选拔人才。二、实行双盲制面试为了保证研究生复试环节的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教育部出台有关文件明确指出:各高校研究生复试要采用双盲制。这种制度的意思就是需要考生随机抽取号码,决定自己要进入哪个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的导师也通过抽签决定去哪个考场作为考官。因此,在复试进行之前,没有人知道自己的面试导师是谁,导师也不知道面试哪些学生,复试更加规范化。三、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刷掉不合格考生全国各大高校都在不断提高复试环节的权重,大部分高校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有的高校明确规定:即使有的考生在初试中取得很高的分数,如果在复试环节不符合招生要求,考生将被直接淘汰。也就说属于“高分低能”这一类的考生,很有可能在复试环节被淘汰,所以考生要重视复试。四、随机抽取问题进行作答现在各大高校的复试都在走向正规化,为了避免面试导师故意难为某个学生并提出一些疑难问题的现象。很多高校会提前准备好需要考生回答的一些问题,考生进入考场后随机抽取,然后进行作答,面试导师进行打分。这种方式保证了问题难度一致,更加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总之,现在各大高校的研究生复试环节都非常公平,很少会出现“歧视”、“不平等对待”的现象。如果在复试过程中,对自己的复试分数存在疑问,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出申诉,回放录音录像,重新进行评测。因此,考生要重视复试环节,用实力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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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研究生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参加研究生考试,高校录取的原则是什么?招生院校一般采用120%-150%不同比例的差额进行复试。录取的原则是优中选优择优录取。考生先通过初试,然后根据考试成绩各科目是否达到目标院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初试排名,考研每门学科都会有系统的复试分数线,科科过线才能拥有复试的机会。招生办会通知本年度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20%-150%的过线考生来参加复试,最终复试完毕后,会按照初试复试成绩的换算关系进行总成绩的百分制计算和重新排名,根据计划招生人数的名额完成考试录取,发送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录取则被该院校录取为研究生,遭淘汰的其余考生可以选择调剂院校,还会有录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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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新闻》记者杨宏报道说,为了做好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布了《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研究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不打折扣”的原则。条例强调,招生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和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与本科毕业的学生相同的学术能力。法规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考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州政府组织,重考由招生单位组织。初步考试的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包括联合考试),个人考试和推荐免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招生单位对其他考试科目设置题。个别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候选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注册要求。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设置或由国家统一考试题选择。推荐免试是指将部分高校根据规定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确认为免予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评估的assessment选方法。遵守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明确,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我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分级参考(指南)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教育国家机密的范围。该法规提出,研究生有两种学习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有两种就业类型:有针对性的就业和非有针对性的就业。有针对性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将按照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方法进行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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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研有哪些变化?

点击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不一样的考试升学资讯!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规定》相较于2020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1.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2.专业调剂部分。《规定》指出,“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20年的规定为“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可见今年进一步严格了调剂工作。3. 复试录取人数上限算法有变化。《规定》指出,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2020年为“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经济类综合能力为新增统一命题科目,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5.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规定》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6.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7.将联合考试纳入全国统一考试分类,不再单独列出。如2020年《规定》中提到的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在2021年《规定》中统一称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最后,大家比较关心的学硕、专硕和非全的相互调剂部分,在2021年的《规定》未发生变化,仍为“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非全日制招生对象仍为“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喜欢的朋友欢迎多多关注、点赞、收藏和分享哦,有你们的支持,我们才能更有动力!声明:本文内容为“指南针升学”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内容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作者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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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体要求我校(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安全的基础上,严格管理,严密组织,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前提下,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招生名额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校(院)2020年推免硕士生拟录取情况,我校(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统一考试招生计划调整如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不涉及调整。(二)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按各教研部门的招生专业(学科)分别进行排名,依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3.各教研部门按各招生专业(学科)招生计划的120%-150%确定复试名单;4.研招办对各招生专业(学科)的复试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复试名单确定后在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二、具体复试安排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定于2020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律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拟采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有关系统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二)资格审查2020年5月14日24点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6.盖章有效的考生政审调查表(附件1);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就业考生提交);8.填写完整的复试资格审查单(附件2);9.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考生知情承诺书(附件3)。考虑到部分高校学生尚未返校,为便利考生,以上材料采用清晰的电子版文件、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均可。材料使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提交面试材料”功能进行提交,同时使用电子邮件以“专业+准考证号+姓名”命名,于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yzb@ccps.gov.cn。请考生以诚信为原则,实事求是提交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材料原件及需存档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查验、收取。(三)复试内容我校(院)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包括外语复试(满分30分)和专业复试(满分70分)两部分,二者相加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复试成绩低于42分)不予录取。外语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在专业复试中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复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和考生提供的个人材料,独立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作为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情况需记录规范、翔实,全程录音录像,当场计算成绩、写出评语。复试结束后将记录、录音录像材料交由研招办存档。(四)录取排名成绩计算考生录取排名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决定,其中,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录取排名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三、体格检查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可下载打印附件4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电子版(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发送至邮箱yzb@ccps.gov.cn。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考生入学前,需到我校(院)指定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款执行。四、录取办法对复试合格(专业复试成绩不低于42分且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录取排名成绩,结合体检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提前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审档通过者,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同考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按规定签署并提交者,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注意事项1.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院)各项复试纪律,如实提供各类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我校(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院)不承担责任。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我校(院)复试实行全程网上公布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进行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监督。6.复试录取期间,我校(院)招生办设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考生投诉,电话为:010-6280434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六、其他本方案由校(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附件: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复试资格审查单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知情承诺书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5月9日

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郑州大学校门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二、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单位二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我校实际,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复试的基本方案,审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整个复试录取过程。各招生单位是本单位招生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单位除需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外,今年还需成立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招生单位领导小组各招生单位成立以院长(主任)或书记牵头、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主要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包括疫情防控措施在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本单位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技术等必要的培训;负责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确定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二)资格审查小组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主任)、教务人员组成,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的形式、内容、流程、要求等应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三)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单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兼职纪检人员1人。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1-2人,负责技术保障、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等工作。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且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2.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交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小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应保持一致。3.防疫健康排查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复试专家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不得迟到和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郑州大学考研复试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招生单位要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采取分校区、分时间段、分批次的方式,有序安排复试,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要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各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提前摸清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采取措施,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招生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1.学校按学科门类设定政治、外语、数学、西医综合等统考科目单科最低要求,各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此要求。各学科门类具体要求:(1)01哲学、04教育学中的0403和0452体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3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45分;(2)02经济、03法学、04教育学(除体育学以外)、06历史学、10医学、12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50分;(3)05文学门类政治和外语单科最低线为55分;(4)统考数学单科02经济学、12管理学最低75分,08工学、07理学最低65分;(5)10医学门类西医综合最低要求150分。2.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招生总计划内自主配置各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调。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在国家及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提出建议复试分数线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经系统测算划定并公布。音乐、美术、书法学院等学科因初试考试方式变更可适当扩大划定复试线的比例;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必须一致,可适当扩大划定复试线的比例,复试线由招生单位与研究生院协商划定。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线:(1)总分500分的专业,政治和外语单科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48分;(2)总分300分的专业,外语单科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50分。4.2020年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上线考生不足的院系和专业可通过调剂解决。5.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1.复试方式:原则上各招生单位均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2.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15日—6月10日期间进行。5月15日左右,根据招生单位意愿,考生人数较少且不需调剂的单位或专业可在调剂系统开通前提前复试。其他招生单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根据意愿和准备工作情况,参考具体工作量、考生上线情况等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建议不需要校外调剂的单位和专业先进行,需要校外调剂的单位和专业靠后安排,分批次、分时段有序进行。3.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综合目前了解的情况,拟统一使用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各单位应选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提前学习相关面试系统的操作,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面试程序、操作规程和具体要求另行制定。研究生院、校纪委将成立相关检查小组,加强复试准备工作的检查监督。4.复试地点安排:根据招生院系或专业办学所在地,拟将复试地点分散在不同校区和地域,具体安排如下:南校区:MBA、音乐学院、书法学院、地球学院;东校区:医科院(临床医学学科)、一附院;北校区: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软件学院、模具中心;主校区:医科院(基础医学学科)及在主校区的招生单位;其他地点:二附院、三附院、五附院、附属肿瘤医院、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华大基因学院、护理学院、农学院在各自单位所在地点复试。5.复试场地防疫要求:(1)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当日工作结束后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3)复试过程如出现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排查原因,排除新冠肺炎因素后方可重新参与复试工作。(4)选拔参加复试人员时应提前摸清健康情况,不符合健康要求者不得入选。(5)复试安排应遵循确保安全、错时错峰原则,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各招生单位要针对今年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占20%,专业能力考核占80%。专业能力考核可涵盖往年现场复试的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设置和所占分值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面试时间应比往年适当延长,总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外语口语听力面试,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单独进行或与其他面试内容一起进行。复试还需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成绩及公示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2.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具体权重由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具体考核内容自主确定。建议招生单位今年适度调低复试成绩占比。3.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需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4.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单位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五)复试其他要求1.各招生单位应在网站上向考生公布本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师。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网址另行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网上提交相关院系。2.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要求考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校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必须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学院自行决定,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4.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但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5.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除加强复试外,还须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可采取网上视频监考的方式进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和招生简章中保持一致。6.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占比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7.落实2019年及以前保留资格生是否复学,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20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加入《郑州大学2020年硕士生复试综合排序及拟录取汇总表》上报。2020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六)体检体检在录取环节进行,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郑州大学研究生四、信息公开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由单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咨询及申诉电话等信息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招生单位的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六、调剂工作要求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招生单位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招生单位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的其他学业水平要求,综合考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基本要求。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一)教育部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我校的调剂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本单位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尽可能减少调剂工作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今年学校没有设置优质生源调剂专项,增量计划也已直接分配到各招生单位。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相近专业或接收外校优秀生源调剂。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余额信息及接收条件,接收条件应明确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和学业水平要求。应参照初试成绩和报考院校,择优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调剂考生的资格由调入学院严格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发送复试通知,不再提交学校集中审核。待录取通知须报研招办审核后发送。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解释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三)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2.招生院系登陆研招网,审核本院系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符合调出院系复试线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院系,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由调出院系盖章同意后,调入院系方可发送复试通知。3.跨院系调剂考生需由调入院系将其《校内调剂申请表》报研招办,由研招办将其调剂信息导入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其他类型的调剂,研招办定期分批将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研招网调剂信息导入,不需要院系提交申请材料。4.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另行通知)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自同意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一志愿复试考生待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开放后,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5.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做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发送给复试院系,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四)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七、录取工作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须在综合排序表中注明保留资格年限、保留资格类别(如资格生、国防生、西部支教生、一般保留资格等),同时报送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九、数据上报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各招生单位上报的复试考生数据库、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微乎其微

考研分数线:这些规则你一定要了解 学长:很重要!

在2019年考研分数线陆续公布之际,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考研分数线的划定规则以此来帮助2020年考生更好的为自己设定考研的目标院校。不要通过盲目对比考研分数线来为自己设定目标院校和目标专业。第一、考研录取过程中初试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并不能决定你的录取情况在考研的过程中,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考过国家线后还有后面的院校专业复试线,达到院校专业复试线后,方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在进入复试后又要通过复试的笔试、英语复试、专业面试,然后取总成绩择优录取才结束整个考研的流程。因此考生在设定目标时,一定要综合考虑这些环节并客观评价自身的实际水平。比如,有些高校在对外招收研究生时特别看重考研数学成绩,而数学恰恰又是你的弱势科目。小编不否认你的努力会为自己争取来好的结果,但是这些因素是要考虑的,毕竟在复习过程中你也要将自己的精力合理分配好。第二、非国家统考专业的考试内容是不相同的,因此总分分数线没有可比性。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同一专业不同院校的考试难度以及考试科目除国家统考的英语、政治、数学外是不同的,因此我们不要单纯通过对比两所不同院校的分数线来帮助自己设定考研目标。比如在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里面有一个常见的考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学过这个科目的同学是比较清楚的,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的知识难度与宏观部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微观部分的学习内容不仅涉及到企业日常经营的常识及各种数据采集、比对、决策依据等等,甚至还会运用的部分数学建模的知识。而宏观部分的考试重点基本就跟政治相差不大。那么同样的分数线,考微观部分的学校即便是比考宏观部分的学校的分数线低,那你能说那就好考吗?第三、对于统考专业,招生院校在选拔时会更加重视复试这个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对于统考专业而言,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招生院校没有办法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考核,那么就必须把这个任务交给复试了。甚至很多院校为了能够选拔出适合自己培养方向的研究生入学,会在复试阶段采取复试成绩不达标一票否决的录取政策。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极端的,但是之所以研招院校会采取这种措施,也绝不是心血来潮。小编为大家举个例子,在当下比较热门的专业——会计专硕。首先来说,会计专硕属于专业硕士。从专业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的考试难度设置上而言,专硕的考试难度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就会比较倾向于报考会计专硕。其次我们直到会计专硕的考试科目为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这个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查的内容为,数学基础、写作和逻辑(不考高数),那么就让很多对数学有抵触心理的考生倾向于选择该类专业;最后还有很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同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的工商管理硕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MBA是不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基于以上三个重要原因,每年报考会计专硕的人非常多。但是我们从考试科目中可以看到:研究生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与会计专业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对于招收会计专硕的院校来讲如果不把自己的复试设置的科学一点,那么他跟本无法预料选拔上来的考生是否具备学习会计专业的基础知识。第四、如果你选择的专业是有考研数学的,一定要充分认清它的重要性在这里为大家普及一个考研数学常识:数学在考研中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考研数学是业务课,满分150分,但却是统考科目;考研数学分为三类,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不同的类别对应不同的考试专业,并且考试范围和难度有一定的差别;考研数学是业务课单科不过线的重灾区。了解到以上常识后我们再来看考研数学的重要性,单科分数高,(150分)那么他在总分中所占的比重就不言而喻了,要想总分考得好没有数学成绩的支撑几乎是不可能的;考研数学单科也是参与划线的,如果考研数学成绩不过线,考研也就直接宣布失败了;很多研究生招考单位比较看重数学成绩,如果数学学得好,在考研复试中会有很大优势的。第五、考研单科没过线就彻底没救了吗考研单科没过线就彻底没救了?吗一般来讲是这样的,考研的分数线分为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理论上来讲,你的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都要过线,你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但是以下两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是你报考的是A类地区的学校,虽然总分或者单科没有考过A类地区的分数线,但是却过来B类地区的分数线,对于这样的考生是可以申请调剂到B类地区进行下一步的复试的,这种情况在考研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另一种情况是有些院校有时会有特殊政策,比如浙江大学就曾经出台过总分冲抵不过线单科分数的现象,用总分的20分来冲抵某一科目的一分。其实这也挺悲催的,你得在总分上多考出多少个20分才能冲抵把你的弱势学科补上来啊?总结:考研分数线在一定意义上确实能反映出招考院校的考试难易程度,但是影响考研分数线的因素确有很多,考生在为自己选择目标院校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到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为自己设定目标。选择并不比努力所占的分量低多少。

鹊巢

重要提醒:教育部规定这类学生考上研究生也不录取!

12月对于很多人来说意义非凡:首先它是本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一年的辛苦、不开心与幸福都要结束于此;其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即将开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研究生考试也将如期举行。一年的披星戴月、刻苦努力,可以说,不考研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考研是一条多么难走的路。可是却有人好不容易考上研究生却面临着不能去上学的窘境……很多人就好奇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会导致考上了但却录取失败呢?研究生无法录取:只因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这是一位网友的分享:因为本科延期毕业,没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导致考上的研究生也没法去上。不少高校在招生简章中都会有这样的通知:录取当年必须缺的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有的也会要求学位证。北京大学:安徽大学:所以即便是考上了研究生,拿到了通知书,也是不能轻易放松的,因为一时的疏忽真的有可能会毁掉前途,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怎样可以避免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1.好好学习,不要挂科我们都知道大学里的学分都是有数的,必修几个,选修几个都是有要求的,如果要符合毕业条件,那必须是刚好够或者只能多但不能少。挂科了,显然是拿不到学分的,2015年之前很多高校会在毕业前针对毕业生组织大清考,即把以前没有挂掉的科目都清理掉,其实也就是放放水的意思,可现在毕业清考制度早就已经取消了。如果真的挂科了,也一定要及时补考、重修,尤其是考上研究生的人,一定要在毕业之前搞完,不然如果成绩出慢了,会影响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时间,也就是所谓的延毕,到时候研究生报到审查就很棘手了!2.考试不要作弊这件事情每个高校在新生培训的时候都会反复强调这个事情,但就是有的人觉得无所谓,觉得没那么严重。但实际情况是:考试作弊一旦被抓到并上报学院和学校,将会直接取消学位证。也就是说即使你再把剩下的时间上完,也就只能领到毕业证,这个是很严重的,基本上算是大学白上了,当然也会有一些高校只看毕业证不看学位证,但终究伴随一生的档案上都会有作弊记录,其实是非常不值得!3.多算算自己的学分,不要马虎第一条已经说过,大学要拿到的学分都是有数量的,多了没事,但是就是少0.5分也不会让你顺利毕业,有这样的人,毕业时万事都好,可就是在学分审查的时候,发现少0.5分,可是到那个时候,基本上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因为大四的时候是没有课的,没课就没法挣学分,结果就是再等一年才可毕业。你能等,研究生录取名额可以等吗?4.好好搞论文,不能够不重视很多人都会觉得,我考上了研究生,老师肯定不会卡我毕业的,也是为学校学院争光,于是就不重视毕业设计,最后做的很过分的情况下,老师肯定也是会卡的!所以,打算考研究生或者已经拿到录取资格的年轻人,记住一点:不到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后一刻,就别轻易做!不然很容易会失去看着已经到手的东西!能顺顺利利毕业才是你的本事!你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说出自己的观点!

爱之罪

教育部更新一系列研究生相关规定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尝试凿之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规定强调,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规定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规定明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定提出,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