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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薇: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丹尼尔

唐薇: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作者:罗雨绮 程明珠人物简介:唐薇,中共党员,法学系副主任,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土地法学研究。主要承担《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合同法学》《商法学》等课程的教学。近年来合著著作两部;在《光明日报》理论版、《社会科学研究》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六篇;主持科研项目三项;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十余项。情真为重 凝聚班级合力小班学生大一刚进校,唐薇就会存储他们每个人的电话号码并加为QQ好友。对她而言,沟通是师生相处必不可少的一环,再忙也会抽出时间与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他们的想法,拉近距离。对学生而言,唐薇就像是一位爱笑的知心姐姐,同学们都愿意在QQ上向她倾诉心事与烦恼,而她则会以过来人的角度帮他们分析,给出建议。久而久之,唐薇与班上同学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分阶段转变管理思路是唐薇进行班级管理的一大特色。她认为,大一阶段,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让其自由发展,到了大二大三,管理也应该逐步加强变严格,在尊重学生个人意志的同时,也要发挥班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大家积极性,凝聚班级合力,以此来实现班级自主管理的最终目的。在她带领下,法学201605班形成了以班委为主导的管理机制,并在大二时期获得学院优秀班集体的荣誉。“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唐薇一直秉持因材施教、平等待人的理念。对于班里没通过英语四级的同学,她成立了英语学习帮扶小组,通过“辅导+监督”模式来引导他们制定每日打卡计划,促进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同时,她也在班内招募英语志愿者,对英语基础较差的同学提供一对一辅导和答疑。这种学习小组的形式使学生更有针对性地攻破薄弱之处,增强学习兴趣,对班级整体学风建设都起着积极作用。在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小组成员每周会集中举行两次自习,定期组织英语听写、知识测试等活动,班上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科研为帆 鼓励自主求知实践才能出真知。“法学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唐薇说。从教以来,她致力于科研,丝毫不敢有半点懈怠,大一进校起她就会鼓励班上同学积极参与各类研究项目,多尝试,多实践,为之后的研究学习打下基础。“拿来主义是绝对不行的,要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唐薇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今年开题答辩,她让自己指导的两个学生反复改题,修改了近十次,整个过程中,她坚持引导为主原则,一步一步引导学生自主去思考,耐心给他们讲解和分析。两名学生也在唐薇帮助下,从最开始对科研懵懂无知到现在能主动与她讨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独立的思考和自己的解决方法。经验丰富的她对大学生本科阶段的科研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在她看来,科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摆正心态,正视自己的目的,不能抱有功利心理,而是要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积累经验为最终目标;其次就是要积极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老师沟通求教。唐薇认为,法学无论是与社会工作还是与政治学、行政学都密不可分,法学的同学更应该积极主动学习社会研究的调查方法及一些基础的政治理论。她总是教导学生“一定要放宽眼界,走出门去搞科研,不能闭门造车。”鼓励他们广泛涉猎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专业书籍,多阅读英语文献以此来提高理解能力、增长自身见识。发展为先 引领人生方向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个人发展一直是唐薇的侧重点之一。她曾说:“我扮演的只能是一个引路人的角色,至于要走什么路,怎么走,还得靠学生自己斟酌。”所以在与学生充分交流沟通,了解到他们未来就业意向和职业规划后,她对班上学生进行了大致分类,并为他们量身定制了保研小组、考研小组、考公务员小组、工作小组等。唐薇总是坚守岗位为学生提供服务。针对不同小组,她尽己所能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邀请优秀毕业生到班分享经验。之后,她也会将工作重心放到学生的考研上来,让学生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考研相关事宜,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未来规划。在教学的路上,唐薇不断探索着。对于同学们而言,她是良师更是益友。未来,她依旧会秉承一份为学生服务的初心,甘做灯塔,照亮一个又一个寻梦人。(来源:四川农业大学新闻网)

迷途狗

董坤:“80后”青年法学家走上舞台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2017年3月1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出炉,来自实务界和理论界的10位法学家获此称号。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每3年评选一次,可以称得上是我国青年法学、法律界的最高荣誉。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副主任、副研究员董坤获此殊荣。1982年出生的董坤当年还不满35岁,不仅是“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最年轻的学者,更是唯一的“80后”。在法学界,四五十岁正当年,六七十岁称权威,“年轻人”董坤的当选确实令人惊喜。充满学术热情的检察人“有运气的成分在,和其他老师比差远了”。对于荣誉,董坤表现得很谦虚,“我还只是个法学界的‘小学生’”。在同事眼中,这个眉清目秀的青年学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但是那份上进、执著又让人印象深刻,什么难题在他那里都能解决。与平时低调的形象不同,董坤在学术上的成绩亮眼,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他的研究成果都得到了学界的认可。特别是他对预防冤假错案的研究,成绩尤为突出。2012年,董坤出版了专著《侦查行为视角下的刑事冤案研究》,后来又发表了《检察环节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防治对策》等多篇重量级论文。独特的视角,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也为实务部门在制定规范章程时提供了理论参考。“作为检察理论研究者,我想我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作为。”董坤说。为了课题研究,他搜集了国内外众多典型冤假错案的资料,很多案件资料因年代久远难以查证。他就一页一页地去查书、翻报纸,只要发现有用的内容就仔仔细细记录下来。一些实在难以查到的资料,他就去向导师和前辈寻求帮助。研究工作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董坤并不觉得枯燥。“因为喜欢,所以做什么都有劲儿!”即使是带女儿的时候,他也常把最新的研究内容当成故事讲给女儿听。由于对科研工作的热爱,董坤几乎将全部时间都花在了研究上。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法学书籍,身后两个满满当当的书柜,让并不宽敞的办公室更加拥挤。即使回到家里,他也要在书房呆上三四个小时。在董坤的影响下,他的女儿也成了“小书虫”,常常自己一边翻书一边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读书的时候,董坤最喜欢的就是木樨地校区的图书馆。他说,当时的木樨地校区图书馆在硬件设施上虽然还不算先进,但馆藏资源却极为丰富,尤其是公安专业类图书资料的馆藏资源在全国居首,在这样的知识海洋里遨游,他感觉自己如鱼得水。“好成果都是磨出来的。”董坤有几个微信群,群里是一些有共同爱好和兴趣的法学老师、朋友,他在里面很活跃。但凡研究过程中遇到什么棘手问题,他都会在群里同大家探讨,向同学或老师请教。如果遇到观点不同的时候,也会毫不客气地针锋相对。一轮辩论下来,常常能够碰撞出新的想法。通过长时间的切磋与学习,董坤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理论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之后,由他执笔的《台湾检察系统司法改革中的启示与借鉴》《检察官参与命案现场勘验制度研究》两篇文章,受到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许多专家学者也给予了很高评价。误入法门,不曾离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侦查学本科、刑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董坤的简历看起了就是为了成为法律人而准备的。其实,他是误打误撞进了法门。上大学之前,董坤是一名理科生,称得上学霸的他还在全国物理、化学竞赛上拿过名次。高考填报志愿时,董坤只报了一个提前批次的政法院校,其他志愿都是自己擅长并喜爱的理工类。但是,最后录取的竟是偏文科的侦查学专业。懵懂间,他成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侦查学专业的一名本科生。好在,家里有人当过警察,董坤也算继承了上一辈的事业。从小耳濡目染,加上那些年普法节目流行,爱看《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节目的董坤很快被法学所吸引,喜欢上了这门陌生的专业,学习法律的热情也更高涨。从此,他的生活开始与法学为伴。即便是放松时看看电视剧,他也是法律人思维,能够敏感地发现许多法律问题。熟悉他的朋友和同事都知道,一谈到与法律、学术有关的话题,董坤就两眼发亮。2007年,董坤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时候,由于专业课成绩不理想,没有被录取。但是,他凭着对侦查学专业的热爱第二年再次报考。当时他对自己说,如果还考不上,就放弃然后安心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报考中,董坤以总成绩第一,顺利考入公安大学,成为了一名侦查学专业的博士,并师从仰慕已久的王大中教授。博士毕业后,董坤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工作,脱了警服换上了检服,成为了一名检察官。他的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也转变为检察理论、证据制度以及刑事诉讼程序。董坤的老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对他的探索精神十分认可,“他对新领域充满热情,特别乐于探索”。有一次,理论所接到一个关于检察发展的课题,需要对整个检察制度、工作、政策进行全面了解。所里都觉得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董坤接到任务后却很兴奋,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感动。董坤把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当作了一次系统了解检察业务、检察史的机会,他说:“我还年轻,缺乏经验,要‘沉在下面’,不能‘浮在上面’。”除了科研任务,董坤还在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担任《中国刑事法杂志》的编辑工作。工作起来,依旧是“董氏风格”,编辑工作细致繁杂,每一个细节都追求精益求精。对于未来,他说:“梦想,希望能多做点对中国法治建设有帮助的事情。当下,就是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责编:马蓉蓉

礼者

秦天宝教授入选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新闻网讯(通讯员法苑)11月4日,中国法学会公布了第九届十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奖获得者名单,我校法学院教授秦天宝榜上有名。据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评选旨在通过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第九届评选表彰活动于2019年5月启动,原定于2019年底完成评选工作,后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推迟。秦天宝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长江海商法学会等单位联名推荐,从全国115位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最终入选。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杜焕芳校友一同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校友获提名奖。此前,我校黄进、曾令良、周叶中、汪习根、肖永平、冯果、何其生等曾先后荣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秦天宝简介:秦天宝,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珞珈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在核心期刊发表中文论文70余篇、英文论文30余篇,出版中英文著作10部。2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近20篇中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英文论文曾被联合国官方出版物摘录主要观点。担任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杂志主编。其担任所长的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获批最高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连年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A级智库。提交60余篇咨询报告,得到中央有关部门采纳。多次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立法和政策咨询,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撰写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法律保护的多篇咨询报告得到采纳。他担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创建武汉大学和阿伯丁大学环境法+能源法双硕士项目,所指导研究生中有10人获得海外博士学位学成归国。他由生态环境部提名,成功当选为联合国《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2019年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参加《环境保护法》等30余项环境资源立法工作。受聘为水利部等国家机关法律顾问,获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称号。担任湖北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10余个省份的四套班子等做讲座50余次。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等称号。(编辑:付晓歌)【来源:法学院】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大魔神

中国法学会原研究部主任因醉驾获罪却神秘保留公职,现涉嫌博士论文抄袭

近日,有举报者向媒体透露,原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巡视员、《中国法学》杂志社副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仕春博士,其2002年5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涉嫌严重抄袭他人成果。举报者称,自己在查阅论文申报职称时,通过大数据比对,竟然发现自己早年发表在法学权威期刊的论文,被中国法学会李仕春副巡视员几乎全文剽窃,因此下载李仕春博士的论文进行查重(学术界指将某研究成果与他人的公开成果进行比对,以确定文字复制比),发现李文不仅剽窃自己业已发表的成果,还涉嫌剽窃多达47人的成果,在这47人中,复制最少的也多达202字,遂愤而向中国法学会、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中国政法大学(李仕春博士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举报。记者查阅李仕春博士的资料后发现,李仕春获得博士学位后,进入原国务院法制办所属的出版机构,任某出版室职员,后以博士学位调任《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界第一权威期刊)副总编,直接成为副司局级官员。2014年,李仕春博士被曝出短信门事件,此后在中央巡视组巡视中国法学会期间,发现了其违法违纪问题,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据其它媒体报道,李仕春博士在处分期未满一年之际,即2018年10月中非论坛期间在北京王府井大街醉驾被警方挡获,后被定为危险驾驶罪,但奇怪的是李仕春不但未服刑,反而顺利回到原单位,而且保留了公职。据媒体报道,对李仕春的处分还是在中央派驻的纪检部门督办下,仅象征性地由研究部主任降为副巡视员。因同期有北京市有身居高位的检察官酒驾直接服刑,而李仕春却免予收监,因此也被法学界成为“法界不倒翁”。举报者称李仕春身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个国内名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但记者查询时仅发现其百度资料备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未发现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应机构兼职的正式文件。但举报者声称,李仕春获得这些地位的起点,便是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记者查询中国知网和百度后发现,李仕春副巡视员博士就读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其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完成于2002年5月,并被中国知网(CNKI)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该论文总字数将近17.98万,除去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后记等,正文约17万字。中国知网查重系统显示,该文引用文献复制比高达77.9%,总文字复制比高达83.5%。其中,有大约8.7万字(包括中国知网和百度网页查询结果)与他人此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重合或高度相似。为了核对举报者声称的问题,记者比对了其提供的疑似李文的剽窃对象,的确存在大面积的直接复制情形。在一篇署名为张某发表于1995年6月《中国海商法年刊》的论文《简论对物诉讼》,李仕春博士的论文与该文很多段落相似或相近,特别是与六十多个观点性语句高度相近。记者核对了一篇署名为笪某、发表于1995年7月15日《法学评论》的文章,该文万余字中,仅有36个句子被改动,其余文字李文几乎全文复制。由于不了解学术界关于剽窃的界定,记者采访了某知名法学学者,该学者对李仕春博士几乎一段不落地复制他人研究成果感到意外,表示作为法学学者,这种抄袭突破了学术素养最基本的底线和良知。记者就李文涉嫌抄袭的方式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一位学者,该学者比对李文和举报者提供的他人文章后表示:李仕春博士的学位论文一种是直接“复制--粘贴”他人成果;另一种是通过调整语序、替换词语、拆分段落等方式将他人文章改头换面、间接使用。该学者指出其查询李文和被侵权成果后发现,最不可思议的是,李文将他人文章中的引用错误竟然照搬上来,至少多达17处。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在法学界很是罕见。该学者推测李仕春博士可能并未诚实阅读其文献列举内容,因该论文中有219处引注,近一半和疑似被抄袭成果所引相同。这从李文的后记能看出,因涉及国内外海事诉讼、商事赔偿制度、救济性制度等众多跨界概念,写作难度和资料获取难度很大,可能获得学位的心情比较迫切,因此抄袭了多篇他人成果,该学者还另外列举了记者尚未发现的、李文涉嫌抄袭的文章,一篇为大连海事学院高某的硕士论文《海事强制令法律制度的研究》(2001年),另一篇为上海海运学院林某的硕士论文《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2001年),类似的情况很多。为了印证该学者的说法,记者查询发现,李文在撰写对物诉讼一章时,文字与张某发表于《中国海商法年刊》的《简论对物诉讼》(1995年)、程某发表于《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本)》的《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一文绝大多数文字高度一致;同时在海事强制令一节,直接大面积复制上海海运学院李某的硕士论文《船舶扣押法律制度有关问题研究》(2001年)、陈某的《海事强制令》(2001年)等。李仕春博士在后记里似乎也写出了这种苦恼:“论文不是很满意,但想起过程中因为可以利用的资料极其缺乏而曾经几度考虑放弃,心里多少有些安慰。”李仕春博士论文后记中还有一句:“远在德国深造的周翠师妹为我提供了她的硕士论文,这篇论文的许多成果为我的论文所引用”,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周翠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2000年任职于北京林业大学期间,于2001年12月15日在《刑诉法论丛》上发表了《论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性救济制度》,周翠当年发表的论文里引用规范、注释清晰,资料来源一一列举,但是经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核查对比统计后发现李仕春博士论文中大量的抄袭周翠原文,却仅2处引用标明,未标注注释的抄袭行为多达39处,几乎把师妹周翠的论文从头到尾的拼接进自己的论文。中国政法大学一位在读博士研究生表示,学校有严格的审核程序,这种剽窃应该是当时大数据技术发展尚未成熟的情形下形成的,但对师兄剽窃师妹的成果感到意外,该博士研究生表示,同门剽窃,在中国本来以为很罕见,但近年来曝出多起类同情形,并举例近期在广东省一高校曝出了同样问题,广东省中山市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的纪委书记高某,作为高校执纪负责人,被发现抄袭同导师所带的师兄的论文,竟然被湖南师范大学审核通过,获得了博士学位,这种同门剽窃,一般是选择“熟人安全”,这其中导师很关键,因此这不仅超出了学术伦理,同时也意味着高校学术把关机构的某种失守。“这种剽窃更多地涉及抄袭者的为人和道德,如果师兄和师妹共同知情,作为法学学者,这种共谋获得学位,甚至涉嫌学术欺诈。”2019年3月,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到会祝贺。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表示,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在波澜壮阔的时代进程中书写华章。清华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学者表示,“掌管中国法学研究的枢纽单位,应当更加强调对学术道德的把守,对抄袭者应当给予明确的惩戒,以示对中国法学界的整体负责。”据网络资料显示,李仕春博士掌管中国法学界研究门户之时,不仅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家,还兼任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常委、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在我国法学界举足轻重。附2 被抄袭论文汇总:1.船舶扣押法律制度有关问题研究李振宇 -《上海海运学院硕士论文》- 2001-12-012、简论对物诉讼张鸿午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5-06-153、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程宗璋 -《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本)》4、海事强制令法律制度的研究高嵩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 2001-06-015、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林德媛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 2001-03-016、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笪恺 -《法学评论》- 1995-07-157、财产保全措施适用于执行程序马维东 -《河北法学》-1996-10-158、海事强制令陈晓明 -《上海海运学院硕士论文》- 2001-12-019、玛瑞瓦禁令及其域外效力张丽英;贾迅;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2-06-1510、海事强制令法律制度研究董玉涛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 2001-03-0111、我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蒋志培《中国律师》2001年10月8日12、论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性救济制度周翠; -《诉讼法论丛》2001-12-1513、诉前财产保全不宜由财产所在地法院受理潘智勇,李为民 -《法律适用》1999-08-1514、强制执行法基本原则研究夏蔚; -《诉讼法论丛》- 2001-12-15

美娇娘

浙江嘉善:经济纠纷还是职务侵占 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引法学家关注

2020年6月14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泽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剑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永军等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就浙江省嘉善县华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国平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论证。法学家高明轩案情回顾2012年3月,嘉善华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公司”)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赵国平及李阿大、许育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51%,30%、19%。华江公司在嘉善县姚庄镇开发景江花苑工程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短缺陆续向三个股东借款,后陆续还款。至2016年,华江公司尚欠赵国平借款5096135元。2016年上半年,赵国平将华江公司景江花苑6套住宅、6个自行车车库、6个汽车位作价4804395元以“商品房买卖”的方式签售给绍兴市越城区越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黄家宝。2016年上半年,赵国平将华江公司景江花苑3个商铺作价400万元以“商品房买卖”的方式签售给绍兴海燕聚氨酯有限公司的经营者郭绍成。2016年上半年,赵国平将华江公司景江花苑2个商铺作价2478456元以“商品房买卖”的方式签售给张中平的妻子胡晓岚。2016年期间,赵国平同股东李阿大利用职务便利,将华江公司景江花苑21个商铺以“商品房买卖”的方式向范幸根融资750万元。2017年11月3日,赵国平被嘉善县公安局以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3日,赵国平被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9年11月8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善检公诉刑诉(2019)659号起诉书指控赵国平犯职务侵占罪向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3日,赵国平被法院取保候审。对于嘉善县司法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赵国平提起公诉的事实,赵国平的亲属称,华江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公司股东许育芳与股东赵国平、李阿大存在利益纠纷、较大争议是事实,但纯属公司股东内部矛盾。根据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文件精神,公安机关不得插手公司内部纠纷,赵国平作为华江公司的最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占华江公司51%的股份,如果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有权行使代位诉讼权向赵国平主张赔偿,完全有司法救济途径,完全不需公安机关采用刑事手段非法干涉公司内部纠纷。“根据华江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华江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职责是总经理许育芳,而非赵国平。因此赵国平无权要求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网签合同和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因此,公诉机关称赵国平向华江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将华江公司房产网签至其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名下,并不构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华江公司的房产网签虽然有的签至与赵国平个人债务有关的债权人名下,但这些房产没有交付,也没有将产权证办理至债权人名下,该些房产仍属华江公司,仍在华江公司的撑控之下,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侵占的事实尚不构成。“另外,赵国平以个人名义出借给华江公司最高金额达4000余万元,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因华江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期间的借款利息都由被告人赵国平个人支付,从而造成赵国平大量的个人债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借款利息债权为1000余万元。因此,赵国平既使以华江公司房产抵偿了其个人债务,也不构成其利用职务便利而非法侵占华江公司房产的目的,也属于公司股东间财务纠纷,构不成刑事责任。”赵国平的家属称。2020年5月9日,嘉善县人民法院判决赵国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专家论证意见: 难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嘉善县法院判决赵国平犯职务侵占罪,参与论证的专家们详细了解了案件全部事实,认真研究了案件证据材料,经过深入的讨论,形成了以下综合意见: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对照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嫌疑人赵国平在本案中难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如下:第一,犯罪目的不存在。自2012年3月开始,赵国平担任嘉善华江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为了开发景江花苑等工程项目,赵国平以本人、配偶、亲友和关联企业的名义向他人借款,陆续为公司借入4000万元,通过其个人账户金额汇入华江公司账户,且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因为华江公司没有资金来源,均由赵国平本人代公司垫付利息等融资成本2000余万。关于赵国平对外借款的用途,从审计报告、资金流向和赵国平出具给张中平的借款协议书均可以看出,赵国平对外借款确实是为了维持华江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他确实将借得款项用于华江公司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第2款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赵国平用公司财产对外偿还用于公司经营的对外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华江公司与赵国平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不能以此推定赵国平具有主观上非法侵占华江公司财产的故意。第二,犯罪行为不构成。赵国平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华江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一方面,赵国平对华江公司享有合法的债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可以从公司取得财产;在公司最终清算时,作为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权利取得公司的财产。2016年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有足够的财产,就算偿还所有的债务,仍然会有盈余供股东分配。因此,可以认为赵国平只是提前取得了合法财产,并没有损害公司的权益。另一方面,涉案的第一节、第二节的款项均没有汇入赵国平的账户,而是背书给绍兴市国贤物资有限公司,国贤公司归还给越兴小额公司。因此形成了国贤公司欠华江公司8804395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国贤公司现有资产6000余万元,除去其他贷款债务等,足够偿还华江公司的款项。第三,犯罪证据不充分。通过阅卷可知,赵国平供述稳定,一直坚称用公司资产还债行为系经过股东会口头同意。股东会决议中载明是将房屋暂借给赵国平,但是后面还有一句话是“由赵国平负责收回”。因该股东会决议明确提到是因为赵国平急需资金周转,因此可以推断出借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赵国平进行融资,众所周知,融资的方式只能是抵押或者出售,两种方式均有可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因此股东会决议最后才会明确要求由赵国平负责收回。此外,李阿大的供述与赵国平的供述基本一致,能够互相认证。虽然许育芳对此并不承认,但是综合这些证据,难以排除合理怀疑。第四,涉及赵国平借公司房产应对公司所借民间借贷债务行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2015年6月5日、2016年2月2日、2016年4月27日,华江公司的三份《股东会决议》和股东李阿大(有显名股东贺子祥授权行使股东权利的委托授权书)的陈述、赵国平的供述,均能证明赵国平以暂借华江公司房产应对替公司融资民间借贷的行为系经华江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股东在华江公司清算时进行最终结算。以上几次股东会议虽然没有小股东许育芳的签字,但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本案作为一起公司股东内部纠纷案件,应当通过民事救济渠道解决,不应评价为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明确,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华江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许育芳与赵国平、李阿大存在较大的利益纠纷是事实,但纯属公司股东的内部矛盾,完全可以依照公司法以及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司法机关不应该也没必要依照刑事法律介入公司的内部纠纷。转发:法制与社会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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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法学要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

王轶:法学要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我们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作出贡献。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在推进人大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中不仅有底气、有自信,还针对法学研究和教学提出了“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的学科建设目标。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法学会在郑州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座谈会上,作为特邀嘉宾王轶介绍了人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理念和办学经验,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设想受到与会者的一致称赞。借此机会,记者专访了王轶院长。建设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法学学科1在王轶看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必须要有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机制、世界一流的师资和教辅团队、产出世界一流的科研成果、产生世界一流的学术影响力、培养出世界一流的毕业生。也正是基于此,人大法学学科建设规划提出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分别设定为:到2020年,要能够吸引世界顶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到法学院任教;要具备世界一流的回应中国问题的能力、世界一流的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治挑战的能力;要培养出竞争世界一流实务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到2035年,要能够汇聚世界一流人才;要具备设定世界性问题的能力;要培养出具有世界一流教职竞争力的毕业生。到2050年,法学院建院100周年时,要能够汇聚世界顶尖人才;要具备引领世界性问题研究的能力,要培养出具有世界顶尖教职竞争力的毕业生。王轶说,为了向“世界一流”的目标奋进,人大法学院从人才培养机制、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法学学科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举措。积极推进“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合理考虑学缘结构、职称结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科背景的师资,分类开展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完善评价体系,优化岗位设置和退出机制,建设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更为合理,能够立足中国实际、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够回应现代科技法律前沿问题、引领法学发展,能够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拥有国际话语权的高层次学术共同体。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依托已有的国际合作资源,重点布局国际合作伙伴战略,着重加强与世界顶尖高校的实质性合作以及与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重要国际机构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交流的渠道与内涵,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目前主办的中美、中欧、中澳、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国际交流品牌项目,提升国际话语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国际性提升战略,构建高水平对话机制和知识创新与研究合作机制,构建基于开放式科研创新系统的国际合作机制,共同组建项目组合作开展知识创新与研究,创新国际合作科研的平台与渠道;将合作口径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拓展到国际规则制定、公共服务等领域,同时将合作领域从传统法学扩展到新兴学科和跨学科领域,逐步提高中国法学的国际影响力。王轶表示,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目标,就是要建设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法学学科。“为了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学和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17年9月8日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未来法治研究院致力于成为促进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及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成为具有创新实力、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能够抢占国际学术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并力争具备在这些新兴学科领域与世界顶尖法学院平等对话和良性竞争的能力。”王轶说。在王轶眼中,未来法治研究院的发展定位是全方位的:学术研究方面,将深入持续探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涉及的法学理论和法学问题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人才培养方面,将全面探索掌握新技术、适应新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司法实践方面,将针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法治提出的挑战给予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层面的回应,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智慧司法行政、智慧法律服务的广泛应用。作为未来法治研究院首任院长,王轶对未来法治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充满信心:“对于法学学科整合学科优质资源、建设跨专业跨学科的学术创新团队、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学科发展机制、提升学科竞争实力、引领法学学术发展、扩大人大法学学科在国际法学界的影响力,将具有整体性的导向作用。” 用未来法治研究回应科技革命挑战2作为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专门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是在国内法学院校中率先成立的面向未来法治研究的专门学科。虽然成立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但其聚焦国家社会发展建设中的重大前沿问题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问题,实现了法学学科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及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在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已形成新的增长点,成为法学前沿学科发展的重要学术引领力量。王轶说,未来法治研究院已被列为中国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重大标志性平台。具体的进展包括:组建了十余个科技法治研究创新性平台并初见成效。汇聚学科背景多元、结构优化、优势互补的研究团队,组建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社会责任和治理研究中心、数据权利研究中心、平台治理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与投资研究中心、跨境数据流动与域外在线纠纷解决研究中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法治大数据研究中心、智能科技与在线争端解决研究中心、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等11个科技法治相关前沿研究平台,着力提升学术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在科技法治研究领域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创设“法律与科技”法律硕士研究生方向。探索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在法律硕士中设立“法律与科技”方向,并开设《人工智能与法律规制》《网络与信息法学》《大数据、金融科技与法律监管》《大数据智能司法》《电子商务法》《软件法》等课程。 在智慧司法、人工智能等法律与科技交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未来法治研究院为基础,该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航天科工集团等合作成立的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已在检务实践中发挥实效,智库服务功能初步显现。由未来法治研究院专家牵头组建的前沿交叉学科实验室,2018年6月已经获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创新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科技与法律交叉领域积极服务行业标准及政策法规制定,参与编写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负责“安全、伦理、隐私问题”部分;参与编写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持的《中国人工智能开源软件发展白皮书》,负责“知识产权”部分;参加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担任人工智能与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化研究专题组组长单位;参加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会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政策法规组,是副组长单位。启动科技与法治前沿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响应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依托未来法治研究院,与统计学院、信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联动,启动科技与法治前沿科学中心建设,聚焦数据法学,分别建设“数据科学交叉应用创新平台”“法律与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平台”“社会化计算与舆情治理创新平台”等交叉学科平台,为解决我国智慧法治变革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提供学科助力、人才助力、制度助力与标准助力。取得多项具有引领性的科研成果。未来法治研究院的研究成果“技术驱动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潜力及变革”“信息刑法时代信息犯罪归责与治理模式研究”“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企业数据权属研究”等多项课题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网络空间主权的治理模式及其制度构建》等多篇文章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搭建科技法治国际高端学术平台并形成品牌。未来法治研究院注重构建常态化的学术对话机制和知识创新与研究合作机制,搭建高水平的国际研究合作平台,先后围绕网络空间法律、数字经济与法学、智能机器人应用中的法律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等主题组织未来法治读书会、各类科技与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30余次,创办的数字经济与法治高端论坛、智能机器人法律问题研究论坛等已成为新科技革命法学领域开展学术研究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平台。王轶还介绍说,未来法治研究院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已经与国际上若干所著名大学与著名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进行了交流与合作,例如与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耶鲁大学信息社会中心、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建立了日常联系机制,与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法学院、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悉尼科技大学等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实践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3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离不开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机制。王轶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近些年来一直在积极推进“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一体多维”指以法学专业教育为主体,将法学专业教师、专业课堂和专业教学作为育人主阵地、主战场,通过通识教育与人格教育夯实基础、跨学科交叉学科培养拓展思维、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开阔视野等,多维度构建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二元融合”指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以一揽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为依托,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搭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建立健全法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机制,实现法学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同频共振。王轶表示,具体来说,其一,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推动法学教育迭代升级。“紧扣全球与中国法治重大前沿问题,启动制度化、常态化的法学知识更新工程。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以跨学科创新团队与工作坊等为基础,系统开展前沿科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以积极的姿态回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的挑战。”王轶说,其目的是实现法学研究与教学从“照着讲”到“接着讲”,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探索中国模式,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迭代升级。为此,人大法学院构建讲授课、练习课、实践课、研讨课、技能课五大课程模块,开设创业法律实务、创业+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创业系列课程,创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网络法学、互联网金融等交叉融合型课程,共建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大数据与司法舆情分析等跨学科系列课程,实现教学内容推陈出新。修订再版经典教材,开发跨学科教材,推出学科交叉融合教材,打造“教材—资料—习题—案例—法规—电子资源库”立体化教材体系。其二,整合校内外资源,搭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促进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二元融合。校内交叉融合平台:突破法学内部学科壁垒,设立未来法治研究院、知识产权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等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高校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成立全国首家律师学院,启动未来律师养成计划;全面实施海外留学归国教师挂职锻炼计划、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计划,构建法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机制。校外协同育人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建立43个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内唯一一所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诉讼服务项目的高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合作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成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联合国办公室等国际机构、哈佛大学等海外名校合作开展海外实习与交换项目,构建全球治理人才培养平台。其三,实施一揽子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注重建章立制,保障各项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全面落实。实施本科学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导师制、“iLaw菁英”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千人百村”社会调研活动、“读史读经典”项目、“红船领航”新生党员先进性熔铸计划、本科生海外实习项目等专项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本科交叉融合创新课程促进与奖励办法》《本科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诊所课程开发与实施意见》《卓越法律人才与模拟法庭教学项目建设方案》《关于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全面落实。据悉,在总结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一体多维,二元融合,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先后荣获中国人民大学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祝愿家乡的法学教育再上新台阶4王轶,是河南镇平人,民法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作为河南籍法学大家,王轶一直关注着家乡河南的发展,关心着河南的法治建设和法学学科建设情况。2018年4月7日,王轶被河南省法学会聘为“河南法治大讲堂”特聘专家,先后多次参加河南省法学会主办的有关活动,为河南的法治建设贡献着一名法学家的智慧和力量。2018年7月初,也正是在王轶院长的推动下,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上加强交流合作,为我省法律事业发展尤其是律师队伍输出优秀人才提供智力和理论支撑。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组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河南培训教学科研基地;从2019年起每年联合在河南举办“新时代律师论坛”;共同研发适合律师专业实务的课程,面向全国或河南省招生,开展业务培训;整合研究力量组成课题组,就有关问题开展研究等。在2018年10月26日举办的河南省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上,王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设想和介绍的人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理念、办学经验赢得了与会的河南高校法学院校负责人的一致称赞,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于提升河南的法学教育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法治河南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采访中,王轶得知河南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目前共建立了45个专业研究会,并创办了三个常设论坛一个讲堂(即“法治河南青年论坛”“法治河南乡村论坛”“豫台经贸合作与法治保障论坛”和“河南法治大讲堂”),省法学会工作连续三年在中国法学会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他高兴地说:首先要祝贺河南省法学会取得的优异成绩!他表示:“河南省法学会在推动家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学会对家乡法学教育的高度重视。河南是人口大省,也是法学教育的大省,以往在法学教育领域作出了巨大贡献,积累了不少经验。如何尽快将河南从法学教育大省发展成为法学教育强省,法学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成绩和法学会领导的见识、境界、责任感、使命感有很大关系,相信在法学会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家乡的法学教育一定会再上新台阶。也衷心祝愿家乡的一切越来越好。”采访中,记者深深地感受到一名法学 大家的责任担当和智慧远见——他正带领着人大法学院朝着世界一流法学学科的建设目标努力奋进着,目光笃定,步伐铿锵!文章来源于《公民与法》(综合版)2018年12月刊《公民与法》(综合版)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2017年2月,杂志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杂志秉承“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刊理念,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突出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史料性、趣味性、可读性,贴近大众,贴近实际。致力于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政法干警的得力帮手,人民群众关注法治与德治的必读刊物。杂志目前分为热点、理论、人物、文化、故事、动态、副刊七大板块20多个子栏目。 《公民与法》(综合版)每月一期,每期6元,欢迎随时订阅。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根据栏目设置惠投稿件,并请附上姓名、简介、工作单位和具体联系方式。 投稿与订阅电话:0371-69520696邮箱:gongminyufa2009@126.com邮编:450018传真:0371-55130373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法学会《公民与法》(综合版)编辑部附:《公民与法》(综合版)具体栏目设置杂志分七大板块20多个主要栏目:一、热点:法治头条、法治聚焦、法治时评、平安河南;二、理论:法学前沿、决策探索、以案说法、法律实务;三、人物:会长风采、法学家风采、法治人物、一线人物;四、文化:法史春秋、法学文化;五、故事:亲历、警察故事、警钟长鸣、曝光台、法在身边、德行天下、高墙内外、视觉故事;六、动态:权威发布、图片新闻、政法速览;七、副刊:家风、散文、诗歌、小小说、美术、书法等作品。<< 向左滑动 浏览河南省法学会简介 >>

臼田

美国T14—弗吉尼亚大学法律专业留学申请解析

法学专业去美国留学,T14院校是首选!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T14的成员院校——弗吉尼亚大学的具体信息,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弗吉尼亚大学简称UVA,是由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于1819年创建的美国历史上首个独立于教会的高校,是美国最顶尖、世界最著名的公立大学之一,在学术界享有盛誉。U.S. News美国大学排名中,排名全美第25名。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UVA Law)于1819年创立,是美国第四大最古老的法学院,同时弗吉尼亚法学院一直被认为是美国最负盛名的法学院之一,在全美法学院排名第八,在Super Lawyers Law School Rankings排名中排名第四、在 Above the Law rankings,排名第六,在《国家法律杂志》(National Law Journal)的一项调查显示,2009年全美250家顶尖律所聘用的毕业生数量中,弗吉尼亚法学院排名第五。弗吉尼亚法学院的毕业生职位也很高,仅次于哈佛法学院和耶鲁法学院。《The Princeton Review ranked 》将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评为全美法学院“最佳生活质量”的第一名,“最佳课堂教学体验”第二名,“最佳教授”第四名,“最难进入”第五名,“最佳职业前景”第七名。 LLM课程接受弗吉尼亚法学院教授General LLM学位,学生被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关的方向,要求法律相关专业背景的同学可以申请。需要什么样的学生申请人需要有优秀的成绩,并且也会考虑申请人的个人成就,通过推荐信,课外活动,以及以前工作和实习等经验来综合考虑申请人与法学院之间的契合度,因此,招生委员会特别重视申请人陈述的希望攻读法律研究生的理由,以及他/她的主要知识兴趣和职业规划等。语言成绩接受托福或者雅思的成绩,托福各单项最低成绩写作24,口语22,阅读26,听力26. 雅思各单项不低于7.5.SJD课程介绍SJD课程是研究类的博士课程,申请学生可以是本校的LLM毕业的学生或者是从美国其他法学院毕业的LLM同学,但是对申请 人的成绩要求很高。 JD课程介绍录取情况通过近十年的录取情况可以看出LSAT的分数段在163-171之间,GPA分数在3.47-3.97之间,录取的人数在320人左右。 学费:2015-2016:57000美元2016-2017:59300美元2017-2018:61300美元2018-2019:63700美元2019-2020:66200美元每年大概以4%左右的学费涨幅奖学金情况在2018-2019学年,有48%的申请人获得助学金,其中有24%的同学获得的助学金少于学费一半,有11%的同学获得一半的学费,有14%的同学获得全额学费等。双学位课程JD-MAJD-MBAJD-MDJ.D.-M.P.H. (Public Health)J.D.-M.P.P. (Public Policy)J.D.-M.S. (Accounting)J.D.-M.U.E.P.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Planning)J.D.-Master's in Economic Law at Sciences Po in Paris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弗吉尼亚大学法学专业留学申请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前了解!

处女星

湖南师大法学院院长肖北庚:让刚毕业本科生具备一定案件代理能力

核心提示:经过20多年发展,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已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建有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学科已成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肖北庚。 受访者/供图《民主与法制时报》见习记者 庄德通报道就业率低,是法科生中老生常谈的话题。长期以来,许多高校法学院系,由于法学课堂教育与实践应用脱节问题严重,所以导致其法科生就业率相对低。如何在法学教育中,既能做好基础理论讲授,又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日,湖南师范大学(简称湖南师大)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以湖南师大法学教育工作为例,对此进行了回答。学科平台齐全的法学院肖北庚介绍说,湖南师大法学院相比于老牌法律院系,历史不算太久远,但发展速度非常快。1993年前后,新中国国际私法学奠基人之一的著名法学家李双元在仍任武汉大学教授同时,被受聘为湖南师大终身教授,并由此进一步开展湖南师大法律专业、法律系创建工作。同年,该校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正式开始招收研究生。肖北庚随后前往初创的湖南师大法律系任教。1996年,湖南师大建立法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不过这时,该学院还有公共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专业,法学专业体系架构还不完善。肖北庚说,湖南师大正式建立只有法律相关专业的法学院,是在2002年。这一年,创办于上世纪80年代的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湖南师大,这给湖南师大法学院建立更加专业化的学院创造了契机。同年,肖北庚担任湖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2010年接任院长职务。“可以说我见证了湖南师大法学院从初创到发展的全过程。”肖北庚说,合并后的湖南师大法学院学位体系迅速完善:2003年,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6个,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得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该学院已有教职员工106人。其中,专任教师91人,教授20人。学院有法律、国际法、知识产权三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国家治理与现代立法、法治文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私法、司法责任和反腐败追逃追赃7个研究中心;设有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时代法学》杂志社等教学研究机构;还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学科已成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此外,2012年,湖南师大法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法学专业被评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院已是一所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等法学学科平台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向公检法司、律所等司法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输送了上万名优秀人才。”肖北庚说。“走出去,请进来”增强师资力量“湖南师大法学院是湖南高校中唯一既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也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高校。”肖北庚说,不久前,92岁高龄的李双元老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颁奖仪式在湖南师大举行。颁奖仪式上,该校校长蒋洪新专门为李双元先生撰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智慧育人黉门有幸铸大师,下联是:仁爱延寿岳麓何人不羡君,用“国之瑰宝”作为横批,肯定了其多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和对该校法学院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肖北庚提到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该校副校长蒋新苗。肖北庚表示,湖南师大法学院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并紧紧抓住时代契机发展法学教育。一方面,学院不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力度,通过设立“潇湘学者”“世承人才计划”等奖励在职教师,聘请了40多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部门专家任学院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另一方面,学院整合省内重要法学教育资源,强化法学教学、科研力量。此外,湖南师大法学院还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与牛津大学、耶鲁大学、联合国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并与国外部分大学建立了人员互派机制,每年至少有3名教师去国外访学。为鼓励教师投身法学教科研工作,湖南师大法学院依托校友资源,建立了总额逾千万元的教学科研奖励基金,设立了杰出贡献奖、教学标兵等奖项,每年拿出60万左右,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国家级项目和高等级省部奖项,以及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的教师等。“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肖北庚说。打造“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谈到湖南师大法学院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举措,肖北庚表示,该院非常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本科生培养中,常开展“法律俏佳人”特色活动,举办“麓山杯”模拟法庭,鼓励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等,已形成了积极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氛围。同时,学院格外注重学生基础知识与创新知识融合能力培养。肖北庚说,该学院很早就推出了项目制课程,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后,可以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开展学术研究。学院每年还会从本科生中遴选30名学生,组建卓越法律人才班,着重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肖北庚表示,目前,湖南师大法学院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已取得了突出成效,并总结出了“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直接代理案件实战训练”三位一体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该院开设了“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研发出了集基础业务技能、民事诉讼核心技能、非诉必备技能为一体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体系。该课程不仅邀请一线法律实务部门人士兼职授课,还邀请了来自德国、美国、瑞士的专家学者前来讲学。目前,这门课程已在该院实施了5个学期,累计培养学生300余人。该校开展的“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被总结为“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法”。“三段”为庭前准备阶段、庭中观摩阶段、庭后提升阶段,“六步”即“庭前优选”“模拟开庭”“庭中观摩”“评庭交流”“总结提升”和“推广运用”。其中,第六步还包括撰写论文,力求实现学生法学理论与实践能力融会贯通。肖北庚说,在这一过程中,学院让学生接触的,都是法院尚未开庭审理的真实案件。学生需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做出判断,然后在旁听案件过程中,把审判结果与自己的推论对比,发现差距,并有意识地去弥补差距。“直接代理案件实战训练”主要是指让没有毕业的本科生直接走上法庭,代理案件。肖北庚说,这主要依托于学院的“漾翅法律实践团队”。该团队成立于2009年,由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黄捷组建,通过考试从本科学生中选拔队员,在其指导下从事诉讼代理、法律谈判等法律实践活动,至今已有10多年历史。据了解,该团队成立第二年,就曾取得了不小成绩:其代理的“长沙市岳麓区凤凰山庄27户居民维权案”被评为2010年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10年来,该团队办理案件百余件。另外,法学院学生参与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办理共294件。“经过这些训练,我院许多本科生刚毕业就具备一定代理案件能力。”肖北庚说,湖南师大法学院毕业生,应该具备三种素质和能力:一是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二是良好的职业能力,三是要具备公正情怀。肖北庚认为,对法科生而言,公正情怀是必须具备的,这也是该校法学教育非常重视培养的学生素质之一。原标题:让刚毕业本科生具备一定案件代理能力——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版权声明:本文系《民主与法制时报》原创作品,转载或整合请注明来源,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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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61岁老人考上浙工大研究生 成为该校2017级最年长新生

9月18日,浙江工业大学迎来一位生于1956年5月的同学——朱宏伸。61岁的他,成为了该校2017级最年长的新生。热情未减61岁考上浙工大研究生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朱宏伸年轻的时候就是一名大学生,这在当时是十分了不起的事情。毕业之后,他在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如今朱宏伸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他对学习的热情始终没有减少,经过不懈努力,他来到了浙江工业大学,成为一名法学研究生。也许你要问,61岁的他,能否融入20岁的大学生群体中去,又能否适应大学生活的作息时间和环境。朱宏伸说:“我这个岁数的人,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当然有些困难,但是我也要努力去适应呀。浙工大的环境很好,寝室条件也很好,我跟我的小室友相处得也好,对不?”说罢,朱宏伸跟室友打趣,“家里人对我也很支持,我也会尽力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来到浙工大,朱宏伸选择的专业是法学。因为退休前,他一直在卫生监督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朱宏伸常年和法律打交道,这也成为了他选择法律方向读研的一个契机。放弃安逸法学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学科,需要记住许多复杂的概念,精通各项法律条款,对于朱宏伸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当我们问及关于年龄是否会成为其学习的阻碍时,朱宏伸很直接地说:“学习上的困难会有一点,应该实事求是讲肯定会有,努力克服吧!这就跟和同学之间的交往一样,我想应该也是有点影响的,但是我还是要努力呀!多向他们学习,自己多加油呀。”朱宏伸的坦诚,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位老学长对学习的执著和决心。在本应享受退休生活的年纪,毅然决然放弃安逸的生活,而选择继续读研学习,其中的原因是很多人所好奇的。我们问老先生:“为什么会想着来读研?”“学习法律呀!”朱宏伸很自然地答道,“我们国家现在是依法治国,我当然也要为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贡献呀,所以我退休了就来学习,希望能继续为社会出一份力呀。”除了在浙工大读研,朱宏伸还告诉我们,他最近申请了律师资格,现在正在办理。记者上网搜索,发现朱宏伸在扬州卫生监督所工作期间,还在《中国卫生法制》《中国卫生监督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了数篇论文。寄语同学学之有为,青春无限当谈论到关于大学生活的意义,朱宏伸说,“大家都说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但是大学更是一个学习的场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学习不再是纯粹的获取知识、充实自我,他们对物质的兴趣高过了对知识的兴趣。”对于这样的现象,朱宏伸认为,“这种现象虽然存在,但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说清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如果能在大学生涯中保持一点对学习纯粹的热爱,那无疑是一种财富。”“学之有为,青春无限”,这是朱宏伸送给所有浙工大学生的话。他说:“你们是学子,将来会大有作为,你们也是青年人,青春是无限的。”一个“有”,一个“无”,寄予了朱宏伸对所有浙工大学子的祝愿与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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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博导,拟升副厅

8月10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发布“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骆梅英拟任省直单位副厅领导职务。据公示信息,骆梅英出生于1980年11月,女,汉族,浙江杭州人,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兼校党委人才办公室主任。骆梅英(资料图)今年7月29日上午,浙江工商大学召开教师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对我校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胡旭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徐青录在会上宣读省委干部任命决定:金一斌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另有任用,陈柳裕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陈寿灿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保留本科高校正职待遇,郁建兴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任志国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保留本科高校副职待遇。钱天国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登先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保留本科高校副职待遇,陈金方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方向明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金杨华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刘翔同志不再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范钧、骆梅英同志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委员。据学校官网介绍,骆梅英为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获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期间留学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骆梅英还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案例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等。她还是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杭州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浙江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等。 骆梅英(资料图)骆梅英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政府规制、经济公法等。目前,她已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中国行政管理》、《法学论坛》、《当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被中国社科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转摘6篇,译著1部,参与编著、专著等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课题8项。研究成果曾获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浙江省2010-2014年“法学研究十佳优秀成果”奖等荣誉。2017年9月,《浙江人大》杂志上署名为骆梅英的文章《“简政放权”的浙江道路》中,她表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这条道路上,浙江一直引领全国,从审批标准化到“四张清单一张网”再到“最多跑一次”,浙江结合自身优势,不断追求行政程序和政务服务最优化的一次次升级式改革,可以称之为“简政放权”的浙江三部曲。骆梅英在文章中称,我们经常有感受,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天,许多老百姓还在为办一件简单的事而不停跑腿。有的时候,老百姓办事流程是在网上提出申请,但证明过程仍然要通过网下提供纸质材料。中国社科院周汉华教授曾评价这是“一条腿迈进了信息化时代,一条腿还留在传统时代,根本原因在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改革者们也深知仅仅停留于将所有部门物理集中于一个办公大厅并不能在实质上整合政府的业务形式,各个部门仍然在相对独立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完成申请人材料的审查。另一方面,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为导向,将分散于各个部门的事权集中至类似一级政府的平台上来行使,这种权力的结构性调整也催生了部门间信息充分共享和流程一体化的需求。而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与电子政务的发展,最大的贡献就在于突破了传统行政办公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以及在信息、数据上的割据。另外,此次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中,还有一位“80后”:帅朝晖,男,汉族,1980年8月生,江西修水人,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常委、王江泾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来源| 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