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在大学做老师,对于硕士生导师、博生生导师遴选有点了解。本质上,导师的遴选和学历之间存在联系,会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作为青年教师(青椒),近几年进入高校教学和遴选为硕士导师的,如特聘副教授、特聘教授,都是最优秀的一批博士毕业生。但是,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条件是有差异的,相对来说,能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的,不管什么学历,学术能力和地位都不会差。而硕士学历的硕士生导师得区别来看,有进取心的会选择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为什么博士生导师学历是硕士,甚至是本科?一批教育界前辈受限于特定历史原因,不少人晋升为教授和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后,学历依然是之前的硕士或本科。小西所在学科的创始人是一位老太太,学历虽然是本科,但是不影响她的学术能力和地位,早已培养出几十位博士和过百的硕士生,其中许多学生早已是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对这些前辈大牛而言,职称晋升、导师遴选之类的事情早已不是追求,已到达巅峰,如1、2级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学历这件事,只要他们想,"混"个博士研究生学历不是难事,但沉心于某个研究方向的他们兴趣早已不在此。如中国科学院、工程院的院士不少是本科学历,同年龄段院士也有不少有国外院校的博士学历,共同点是学术做得好,都是某个研究方向的泰斗。不同的是,随着本科生、硕士生的扩招和国内整体学历要求的提升,走科研路的基本要求就是具有博士学位。如国内高校、研究院所的年轻一批博士生导师(约55周岁以下)基本都是博士,基本都是国内外顶尖院校的博士学历(双非院校博士点不多)。在经历上,部分是是工作后继续深造,全日制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借助留学基金委的平台出国深造。小西之前的博士生导师硕士毕业留校任教,工作2年后脱产报考浙江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当时不少人对于他的离职不是很理解),毕业后没有回原来工作的学校,转而进985高校任教。小西相信我们身边有不少类似的导师,相对发展都是非常不错的,因为同期中不少留校任教的同事受限于平台层次和机遇,至今依然卡在"副教授"。大学美景-导师为什么硕士生导师学历会是硕士?如何遴选成功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不同,会比后者低一些。40-45岁左右的一批人中,在双非或区域较偏远的院校,之前人才引进缺乏优势,不少老师是硕士毕业留校的。之前,硕士研究生扩招引起导师数量的不足,毕竟一个导师一年2-3个硕士还算合理,数量再多培养质量肯定跟不上。因此,不少学校在硕士生导师遴选中放开博士学位的要求,有课题、有科研论文的硕士学历的讲师同样可以遴选为硕士生导师,甚至部分院校对于1985年之前副教授(副研究院)遴选为硕士生导师的最低要求是本科(含)以上学历。当然,在遴选过程中,肯定是有博士学历占据优势。硕士生导师中学历是硕士的老师,不少职称被限制在讲师。除特定学科外,大部分学科的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已获得博士学位。小西认识一个老师,之前读了本校的博士,后面因为家庭琐事和个人原因,始终无法毕业。没有博士学位,申报课题做主持受限等因素,已主动要求调整到行政岗,转做专职科研秘书。高校导师个人发展硕士学历的硕士生导师在高校发展如何?小西想说,类似的这一批老师在遴选为硕士生导师后,不少人已取得博士学位,少量是在读博士生(不少人毕业有点难,会延期)。之前,小西和硕士研究生生聊天时谈到过这个话题,她的导师在读博士,将她硕士阶段的一些实验数据用于自己博士毕业,甚至不给她论文署名一作,她疑惑的是"到底是谁在读博士?"。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聊天,得知和她合租的一个大学英语女老师正在报考北京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因为硕士学历的"她"在高校工作颇为艰难。是不是我们身边这样的人和事不少?高校在进行学科评估、学校升格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件时,教师中博士学位占比是个重要的考核因素,如之前临沂大学就不再和约300名硕士学历的教职续签合同。一旦啊发生类似的事情,学校也会面临极大的压力,所以学校会有"优厚"的文件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校外知名院校的非全日制定向博士学位,保留岗位和正常发放工资,且报销学费,时间是博士学制的3-4年。这会导致一个比较特别的情况,如不少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职博士,年龄比自己还要大一点,其实这也很好地诠释了"达者为师"的内涵。但是,也有不少导师觉得没有必要折腾自己,倾向于做一些横向课题,是谁都无法勉强的。硕士生阶段学习和生活读研遇到类似的导师,如何合理应对?小西在文章之前说过,读研时导师是博士生导师,是幸福的。知名院校的话,做到自己喜欢的课题内容或方向,跟着类似导师不需要再次焦虑如何选个导师,直接选择硕博连读或者直博都可以。而且,类似的导师具有完备的团队,如5-10人的教师团队,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不缺课题和经费,起码不用读研担心中文论文的版面费哪里出。或者说,在概率学上读研跟着博士生导师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和毕业。若硕士学历的老师(在读博士)作为自己的硕士生导师,不要什么理由,单导师制度体系下学生想要主动变更导师难度比较大。类似的硕士生导师要是有上进心,已选择在攻读博士学位,不管是职称晋升被限制的倒逼,或者主动选择提升自己,在指导你开展课题的过程中应该都会比较尽心和负责的。换个角度看,也许你硕士阶段的部分科研成果的会用于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类似的导师也许不会自己单独设计实验,但会全程参与,尤其是设计、测试、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关于署名先后的问题尽量沟通。成功在于努力和规划小小的分享文末小西想说,有兴趣或规划进入高校任教的话,目前来说博士研究生学是最低要求。在本科阶段,建议提前做好读研、读博的规划(能推免为什么要考研呢?),日后科研工作中年龄是个不小的限制,如35、45岁(女生可延至40岁),有机会直博或硕博连读都是值得选择的。和家人沟通好,4年的付出会有很好的收获,至今我依然相信这句话,而且我自己也算是"小小的"验证了这句话。小三十岁的人还在读书,本身就会带来无限的压力,本科、硕士同学工作后的收入和幸福生活对在读博士来说也是无限的诱惑,让人常常想到"要是我不读博,我现在如何如何"。因此,仅仅是做个规划还是不够的,要有足够的恒心和毅力让自己坚持下来,在小西认识的大部分博士或教师同行中,不少在读博过程中都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是,坚持到最后的他们,无比美丽,诸位学子加油!小西文中肯定有些许不到之处,欢迎各位朋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小西期待您的关注与点赞,这将是我发文最大的鼓励和收获!
近年来,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如导师让学生干私活、导师可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若导师不好能否中途更换等现象和话题,时常引发热议。对此,教育部近期接连“出手”,作出一系列规定和回应。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资料图 来自:教育部网站师生有矛盾可换导师博导须严管弟子学业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意见》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本次《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其中包括“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意见》详情→教育部发文力挺博导严管博士生学业,师生有矛盾可换导师)导师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教育部回应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教育部透露,2020年下半年,将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式,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详情→导师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教育部回应)导师让学生干私活?将建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9月22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透露,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洪大用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洪大用介绍,下一步拟从5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第一,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第二,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第三,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第四,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第五,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来源:教育部网站、北京日报客户端此前报道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监制:童曙泉编辑:士心流程编辑:王梦莹
一个研究生导师每年可以招几个学生?为什么有的研究生导师一年只招一个学生,而有的研究生导师却可以招4个呢?读研究生不管你是读硕士还是读博士,选导师是你避不开的问题,你报考的导师能招几个学生直接决定你入学后有几个师兄师姐,这篇文章我们主要来谈论一下为什么有的导师只招一个学生,而有的导师却可以招2到3个甚至4个学生。对于导师来说要想招收研究生首先自己要先评上教授,讲师原则上是没有资格招收研究生的,而教授又分为教授和副教授,尤其是对于1985年以后毕业的副教授,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这一点很好理解,既然你要带研究生,至少你自己要获得硕士学历。但是如今我们现实中的情况是能在高校任教有博士学位是基本的起点。所以在学位这个问题上考生不用担心,能在大学里面评上教授副教授基本上都有博士学位。对于大多数学校的大多数导师来说,每年能够招2到3个硕士,当然也有招四个的和一个的。如果某个教授每年只招一个研究生,那么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不想招那么多导师招研究生过来主要是干活的,理工类的专业需要做研究生进实验室做实验,而一些冷门的专业或者偏文科类的专业本身很多事情导师一个人就能完成,那么这种情况下一些导师就不愿意招这么多研究生,毕竟带研究生也是一个比较费时费力的事情。尤其是年龄比较大,马上就要退休的导师更不愿意劳神费力招这么多研究生。二.招不来这么多导师想要招收研究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有学生愿意跟着你读研究生,二.有一定的项目资金来招收研究生。这些年考研热持续升温,很多院校的考研报录比达到了10:1,20:1甚至更高,也就是说10个人或者20个人去竞争一个名额。但是这是一些热门院校的情况,一些偏远地区或者一些冷门的专业招不来研究生是很正常的一个事情,每年都有很多研究所都要靠调剂来招收学生,就这样也不一定能保证能够招满。此外导师想要招收研究生首先要提供一笔资金,学生招来了但没有钱,那总不能俩人干瞪眼吧。做实验需要实验室,买实验药品也要花钱,还要给学生发助研费,有些年轻导师手里没有太多的项目,能够提供的资金只够培养一个研究生,那么就只能招一个,不是说他不想招很多研究生,是因为实力不允许!也有一些知名的教授是不缺钱的,但是也不能招收太多,一个教授一年招收十个八个的这种情况也不被允许,因为招收的人数多了肯定指导不过来,这必然又会影响到培养质量。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共29条的意见中,“严”字是最突出的特征。坚决给学位“挤水”,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研究生招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招录——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约束贯穿于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培养——开论文写作必修课 签学术诚信承诺书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的研究生及早分流退出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论文——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针对文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导师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闫欢支持我们请点赞或使用评论功能↓↓↓
读研期间我们每一位硕士研究生都会有一位导师负责我们的学习和科研,可以说导师是我们读研三年中最亲密的战友了。同时由于导师每月会给我们发放一些补助,因此也有很多研究生戏称导师为“老板”,除此之外我们在生活上、工作上、实习中以及科研中,有任何问题时想到的第一个人一定是我们的硕士导师,因为他能够帮助我们很多。那么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多大的能量呢?研究生:超乎你的想象!首先,严谨、进步的科研思想和超强的科研能力。研究生的我们一定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硕士导师,在科研这方面所体现出来的能量 ,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能量,在指导我们的论文和科研时才会游刃有余。因为在研究生三年我们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搞科研,不断的收集实验数据,不断的查阅中外文文献等,仅是为了能够获得一个拥有自主产权的科研成果,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得到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科研能力的导师的辅助,有了他们的帮助时,我们的科研之路可能就会更加的顺畅,成果也更加的多。因此这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能量的一方面。其次,丰富的人脉资源。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来说,人脉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影响因素,如果有足够的人脉时,或许我们办事情或者是说进步更加的容易和快捷。而作为研究生的那些导师,经过多年的努力以及多年的积累,必然会有足够的人脉资源。那么这些人脉资源,如果能够稍加的给自己的学生利用一下,是不是能够帮助学生在就业和实习中获得更多的便利呢?又或者说是可以处理很多的棘手的事情,因此这也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能量的一种体现。最后,决定研究生是否可以顺利毕业。这一点或许是所有研究生最为敬畏的一点,毕竟这关系到自己是否可以顺利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也关乎着自己三年的结果。因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有自己硕士导师的签字才能够送往外审,如果你的硕士导师不给你的论文签字那么很不好意思的告诉你,你的研究生正常毕业只能是被搁置了。只有当你的论文达到了硕士导师的标准,放能够通过。于是很多研究生不敢得罪自己的硕士导师,怕自己毕业时的学位论文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问题。总之,每一位研究生的硕士导师,都会有自己最为强势的一面。甚至有很多研究生相信,如果能和一位专业内很出名的导师学习,那么以后的工作和科研都会非常的顺利。因此现在对于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能量或许我们也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希望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够和自己的硕士导师有一个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
近日,针对有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因为关系到学生权益,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扮演的角色不仅是一般的授课教师,同时也是学生学术道路上的“领路人”与“监护人”。因此,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不仅会直接影响学生的个人前途,也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科研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现行的研究生毕业考核体制中,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情况是决定性标准之一。这一通行标准固然易于量化,但“唯论文”导向也催生了论文注水剽窃、期刊版面买卖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学术乱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才有人大代表提出“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的建议,以图通过强化师生关系的方式破题,化解相关弊端。在大多数情况下,论文的写作与发表情况,或许确实足以代表学生的研学成果与个人水平,但凡事总有例外——一些学术领域存在“成果难出”“论文难发”的情况。一些学术水平扎实的学生,可能因为得不到理想实验数据等客观原因无法毕业;某些急于毕业的学生,也可能利用“灰色手段”发表不合格论文,造成对学术环境的污染。导师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研究进度直接负责,在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上赋予导师更大的自主权,无疑值得期待。不过,在研究生毕业的问题上,赋予导师更大自主权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灵药”。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克服研究生评价的“唯论文”倾向,但并不是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术研究能力不做任何要求。就像清华大学等高校在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改革中所做的那样,在不以学术期刊论文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门槛的同时,强化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的作用,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各大高校在细化强化导师权责的同时,也要防止改革滑向“唯导师”的极端。相关新闻发出之后,不少在校学生与青年学者,都在网上提出了“导师不想放人”“恶意卡人怎么办”的担忧。对于这些担忧,有关部门还应高度重视,提前制定防范对策,确保这项交到导师手中的权力得到正确使用,而不至于遭到滥用。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严格导师选聘标准”“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等表述,明显指向了对导师的限制与规范。有关部门为了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进一步压实导师责任,导师自然有义务审慎用权,严守职业操守与教学规范。只有赋权与压实责任同步配套进行,才能打消广大研究生和公众的疑虑,让改革更为顺畅地进行。明确权责,一方面可以让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更多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能防止师德败坏侵犯学生权益,最终将会促成导师、学生与社会的“三方共赢”。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1 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则明确,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 年 10 月 30 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潇湘晨报
9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研究生学位和教育质量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准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们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针对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意见》要求: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模式和规模,强化培养条件、创新保障方式,确保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实践实训水平。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导师选聘、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术不端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 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主责部门,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位授权点数量等,配齐建强思政工作和管理服务队伍,合理确定岗位与职责,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二级培养单位设置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岗位,协助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具体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培养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四. 学位授予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各环节责任清单,加强执行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和专项检查,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诊断,及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针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强调:一.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 招生单位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进一步完善自命题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试卷评阅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三.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四.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针对学位论文和学业授予《意见》规定:一. 学位授予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二.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位论文,细分写作规范,建立严格评审机制。三.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四.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制度,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学术研究、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针对教师质量管控《意见》提出:一. 导师应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制订研究生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二. 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编发导师指导手册,明确导师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兼职导师。建立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的责任机制。三.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四.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针对学术不端《意见》规定:一. 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 学位授予单位要切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畅通救济渠道,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当事人对经申诉复查后所作决定仍持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复核。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9月2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009/t20200927_491838.html《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 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厘清岗位内涵,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要与职称评聘体系分离,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针对部分博士生导师 “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一方面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另一方面,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二. 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针对目前个别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选聘制度不够严格,或简单以科研经费等确定导师资格的做法,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针对部分培养单位对博士生导师培训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推动博士生导师全面及时了解教育政策,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指导能力。三.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四. 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一方面,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五. 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部分培养单位在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规模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导师带博士生数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培养单位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2021考研 · 你准备好了吗?9月27日22:00,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报名结束。预报名是为了防止因正式报名时服务器过忙影响考生报名而产生的。同时由于很多考生缺乏报考经验,预报名会让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报名前熟悉报名系统,如果信息有误,可以在正式报名期间修改,如信息确定,在正式报名时可不修改。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数据有效,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2021年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官方网站填写信息报名考试。官网链接:https://yz.chsi.com.cn/yzwb/2021考研日程表如果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对此文章以及任何留学相关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关注小编咨询,愿金吉列留学成为您首选咨询服务机构。
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底有何区别?硕士和博士又有什么不同?这是很多人都有的困惑,对于这个问题的说法也有很多版本,自考君挑选了几个比较经典的版本,一起和大家一同探讨。一、学生版二、圈圈版想象这个圆圈代表了人类的所有知识。你小学毕业时,了解了其中一小部分。高中毕业时,了解了更多。拿到本科学位后,你有了自己的专业。硕士学位让你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深的钻研。继续阅读学术论文,你会逐渐抵达人类知识的边界。一旦抵达了边界,你便专注于此。你花几年的时间试图突破边界。终于有一天,你推动了它。这个凸出来的部分,让你获得了博士学位。当然,对你而言,这个世界看上去不一样了。但别忘了全局是长这样的。这是一组非常生动的图画,最后那张图更是“意外结局”的典范。它让人感受到自身的渺小,对于走在硕博道路上的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提醒:不要因为推动了一点边界而洋洋自得,也不要一味沉浸在自己的领域中,忘记了这个世界的辽阔和丰富。三、兔子版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先生比喻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是:导师负责给研究生指出兔子在哪里,并指导学生学会打兔子的本领。反之,研究生则是从导师那里了解到兔子的位置、大小、肥瘦,并采用从导师那里学到的打兔子本领擒获一只兔子(就是做完论文)。有人由此衍生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之区别的“兔子理论”:本科生:学习捡“死”兔子。本科及以前所学知识都是别人已经发现并经过了反复验证的知识,是固定、稳定的,属于“死兔子”。此阶段的学习训练只是学会找到一条比较便捷的路径把已经死在那里的“兔子”拿回来。硕士生:学习打一只在视野中奔跑的活兔子。这只兔子在哪里?需要导师指给你,或者需要导师和学生一起来确定其位置。导师在“指兔子”的同时还应该告诉学生瞄准并射死兔子的本领。硕士生需要遵从自导师处学来的方法和技术,去把这只尚在活动中的兔子打死,然后再通过以往已经具备的方法把兔子擒在手中。博士生:学习打一只看不到的活兔子。此时的兔子也是活的,但可能不在你的视野里跑着,而是在树林里跑——导师可以确认一定有这只兔子存在,可是,需要你先从树林里把这只兔子撵出来,判断是否值得去猎取,再用更高级的猎取技术去射击并沿用原有方法将兔子取在手中。博士后阶段:此时,导师叫合作导师,他就要和博士后一起来确定究竟到哪里去寻找兔子,此时面对的可能是不一样的森林,需要一起商量后确定是否需要在这里伫足,并重复以上过程。四、红烧肉版本科论文第一章:红烧肉的定义和类型;第二章:各种红烧肉区别和特点;第三章:东坡红烧肉的具体特点;第四章:烹制东坡红烧肉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结论:东坡红烧肉可以更好吃。硕士论文第一章:关于猪肉做法的文献综述;第二章:红烧肉做法的历史演变过程;第三章:传统红烧肉制作和研究方式介绍和比较;第四章: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对红烧肉做法的启示;第五章:剩余价值红烧肉的具体做法;第六章:剩余价值红烧肉的创新之处和进一步研究建议。结论:红烧肉很好吃,但是吃的过程中注意区分,剩余价值理论指导下的红烧肉做得会更符合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博士论文序言:历史中猪肉食谱的文献综述、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不足和问题;第一篇(第一章到第三章):猪是怎样养成的;第二篇(第四章到第五章):猪的各个部分肉质的区分和作用;第三篇(第六章到第七章):马克思理论不同发展阶段对红烧肉发展的影响和启示;第四篇(第八章到第十章):红烧肉制作的实证研究(变量选取、理论模型和计量分析)。结论:红烧肉是不是可以吃取决于很多复杂的因素,总体来看,在满足一定约束条件的情况下红烧肉是不错的营养、美容食品,但操作过程的障碍还需要通过真学、真懂、真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有必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理论创新和政策支持,使红烧肉更好地实现增加营养、避免增肥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五、专业分析版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阎学通教授较为全面的从学习、分析、研究方法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本、硕、博学习的区别,我们节选了部分内容:1.本科学习与研究生学习的区别本科是素质教育,是从未成年到成人的教育,是让他们完成文明教育的过程。素质教育不在乎学什么专业。例如,家长们对子女找配偶的要求是要找个大学生,而不是要求找学某种专业的。家长们未必能解释为什么,但他们知道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基本上不动手打配偶。本科教育是培养做人的品格和修养的过程。研究生教育不是素质教育,是专业教育。这就是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的最主要区别。这个区别决定了你们应注重学习什么的问题。你们的学习带有研究性质,这对你们毕业后的工作选择与本科生有了不同。本科生毕业后终生从事其所学专业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会超过10%。这里我说的不是上世纪50年代的本科毕业生,而是指有了博士生教育以后的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终生从事其硕士专业的比例会高一点,约15%。而博士毕业生以博士专业为终身职业的人数应不低于三分之二,低于这个标准则说明博士教育本身不成功。也可以说明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性质是专业教育。2.硕士生学习与博士生学习的区别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生的区别是专业水平差别,不是素质差别。两类毕业生在为人的素质上没有差别,其区别是研究技能。研士生教育培养的是工作技能,而博士生教育培养的是学术技能。硕士生毕业后的工作主要是从事事务性的工作,做学术研究的很少。因此硕士生要注重学习普遍性的研究技能。完成上级交待下来的任何一项事务性工作,都需要进行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判断问题的性质,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找到实施的方案和路径。这些解决问题的程序和学术研究的方法很相似,例如,文献回顾、找到有意义的问题、提出假设、进行实证、做出结论。无论是研究具体的事务性问题还是研究学术性问题,都需要广义上的研究能力,懂得基本的研究程序和常用的研究方法。由于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前者是事务性的,后者是学术性的,因此你们对于学术的态度不能一样。博士生要有较强的批判精神,即发现错误的能力,因为发现现有知识的缺陷,才能发现值得研究的问题。硕士生如果有了这种批判精神,那你最好选择毕业后读博。否则,你到了工作单位,总是发现领导的决策有缺陷,你会不甘心情愿地执行领导决定,你工作就做不好。因此硕士的学习主要是学研究技能,学会如何将研究技能应用于自己的工作,培养成清华人的“能干、出活”精神。我以为能达做到这一点,硕士教育就达到了目标。博士教育重要的一点是寻求真理、发现规律、探索人类尚不知道的知识。要发现新知识不仅需要研究能力,还需要学术激情和学术奉献精神。很多学术研究所发现的知识都没有实际用处,不能转化成为物质财富。从经济学的理性角度讲,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都属于非理性的,因为从事这种研究的人得不到实质性的经济收益。然而,人类的科学进步就是建立在发现了很多人们认为没用的知识的基础上的。然而,发现新知识是有乐趣的事,于是很多博士选择在低工资的大学就业而不选择高工资的企业。家长们常说的,“这孩子读傻了”,就是这个异化过程。社会上常说的“笨得像个博士,傻得像个教授”,就是异化的结果。当你领到博士学位证书时还没被异化,你可能是个含金量不高的博士。涨知识: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就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大学学历、研究生学历学位:学士(大学本科毕业),硕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博士研究生毕业)注意:博士后不是学历也不是学位,而是一种工作经历。今天的文章就分享到这啦!自考君每天为你分享更多相关文章,欢迎关注我们,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文章。
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11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于近日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言传身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尤为重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导师的言传身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尤为重要,高素质高水平导师队伍是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保障。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对保证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不过,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提高质量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准则》的出台,对增强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明确指导方式和重点,提升指导能力和水平,完善研究生导师制具有重要意义。《准则》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行为划出了红线。明确研究生导师各个环节行为准则具体来说,在正确履行指导职责方面,《准则》要求,导师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方面,《准则》指出,导师应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在把关学位论文质量方面,导师需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在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导师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的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上述负责人表示,《准则》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同时,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教育部也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编辑:张爽审核: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