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妮妮随着每年本科毕业人数的增多,就业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而现在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也越来越看重大家的学历和能力。于是在这种就业环境下,本科生们纷纷打算通过考研来提升自己的学历,让就业更有竞争力。但是大家以为考上了研究生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其实能否在读研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和顺利毕业,和研究生导师有很大的关系,如果遇到一个好的研究生导师,确实能够充实提升自己。可如果遇到一个不好的研究生导师,很有可能是一个不美好的经历。尤其是近年来频繁爆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之间不良的事情发生,让研究生的很多利益都受到伤害。所以,教育部对此也发出了新通知,会严格规范研究生导师的行为,保护研究生的利益,让研究生顺利求学毕业,学生们听后集体拍手叫好。那么,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哪些要求?不得要求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并没有错,但社会上也总是爆出研究生导师,利用自己的身份要求学生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这些事不仅毫无意义,还会浪费研究生宝贵的学习时间,教育部对此做出强烈要求,要求导师们不得再有这种行为。另外,有些研究生导师由于各种原因,故意在写论文这个环节中难为学生,这一点教育部也做出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不得随意拖延学生毕业时间。不得占用学生的各种费用。教育部为了保护学生们的合法权益,提出研究生导师不可以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者是其他费用。因为每年研究生和导师都要一起进行科研项目,教育部也很担心这笔经费学生没有充分利用。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身为老师本就应该以教学为主,尽自己可能得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所以希望研究生导师们都能做到自己的力所能及,不要有损师德才好。身为研究生导师,应该做些什么?研究生导师们首要最基本该做的就是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和设备,如果有的学科不需要这些,导师们也要为学生们提供好一切应该提供的条件。当然了研究生们最主要该做的事情还是研究课题和方向,老师们也最应该在这些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意见,根据自己的经验尽可能地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有在生活方面,也可以适当地关心关心学生,不要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也不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欺压学生,给学生“穿小鞋”。健康方面多关心一下学生们的身体心理状况,现在很多学生因为心理压力大,会产生抑郁的状况,这对学生本身和科研都是没有好处的。所以老师们也尽量别给学生太多的心理压力,多关心关心学生们的健康情况,给学生做好心理疏通工作也是挺重要的。研究生应该怎样正确和导师相处?多多向导师请教学术问题能够成为研究生导师,说明导师的各方面能力都比较强,作为学生应该多多向研究生导师请教学术上的问题,才能够让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迅速提升。如果导师觉得大家的能力强,大家还会收获到更多的资源,对于以后想要继续读博或硕士学位毕业也有很大帮助。态度要端正研究生和导师相处时要注意自己的态度,态度一定要端正,保持谦逊,会给导师留下好印象,更愿意传授给大家更多的知识。如果受到导师批评,态度也是关键,多多反省自己,虚心接受批评,不能表现出反感的情绪,否则以后很多意见导师也不会提出来了。相信导师既然选择了这位导师,就不要对他们的能力有所怀疑。有的同学会在读研期间觉得导师能力水平和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帮助自己。但有这样的想法就是不对的,导师之所以成为导师肯定在能力方面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认可并相信他们,这样才能更利于学习,对自己的未来更有帮助。所以,教育部发布的严格规范研究生导师行为的新通知,不仅是为了同学们着想,让大家安心学习,保护研究生们的合法权益,更是对研究生导师的尊重。这样才能够体现出研究生导师培养人才的高水平。希望研究生能够配合好导师,在读研期间学到更多真本事。今日讨论话题:你们觉得教育部的新规定怎么样?对此有什么想法,欢迎来和大家一起交流吧!
教育部双十一出台了一个文件,关于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准则,一共有8个方面,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研究生导师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很多新闻媒体把这个标题放的大大的,可见对导师的规范提出了多么高的要求。1、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这肯定没啥问题,一定要坚持我们社会主义的一些价值理念,把我们的论文写在祖国大地等等,这个是价值引领一定要遵守。2、要科学公正地参与招生环节,可能有些学校有些导师在进行招生或者复试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教育部出台第二条也是对某些学校某些单位给予了一定的提示。3、导师要精心尽力地来指导学生,那有些导师社会事务比较多,可能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所以明确第三点要投入时间精力来指导学生,也是非常有必要的。4、研究生导师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指导职责,特别是对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包括答辩环节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可以说有些但是比较忙,有些环节也不注重,所以说要明确指导职责我觉得非常有必要的,特别对一些散养的研究生是非常有帮助的。5、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有些研究生特别是不注重细节,抄袭或者是引用别人不规范等等,这对个人或者对导师都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加强规范加强格式这是最基本的准则。6、毕业论文也就是学位论文质量一定要把好关,这个没得说,研究生三年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玩把学位论文完成,如果你质量不过关,过两年国务院万进行复的话,如果出事一大堆的事,对你个人影响比较大要撤销学位,对导师影响也比较大,所以这个也是非常有必要的。7、加强经费支出的规范,之前有些经费可能有些导师不给研究生报出差或者是版面费等,另外有些可能对经费的借用研究生的名义了一些经费,也是不对的,所以加强经费管理也是没得说的。8、最后一条,也是刚说了要加强人文关怀,要加强研究生的心理疏导,排解他的压力等等,要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关系等等。当然也包括不能发生不正当关系。这说明现在研究生遇到的压力比较大,他难以排解,如果你疏导不好容易出事,所以加强这一点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大家不要忽略前7点,不要把标题发生不正当关系看得太重。
在进入大学期间后,班主任职务将会有导员代替,不管是专科院校还是本科院校在每个班级都会有辅导员管理大小事务,研究生博士阶段同样会有导师。这些职位与班主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共同点都是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事情,在学生上岸研究生后导师的权利会更大,可以说是掌握学生的“命运”。随着近几年来各大高校的不断扩招,越来越多的考生进入大学,成为大学的一份子,随着高校的扩招,首先迎来的是就业市场的饱和,每年都有大批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选择考研。学生拿到研究生学历后能有哪些好处好处一:高文凭高水平高录用机会在学历上,研究生学历是要比本科学历高跟多,在招聘时也会有着更大的优势,比如说能够得到更多的应聘机会,被录用上的几率也会高于本科生,部分企业在应聘时只会选择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求职者。好处二:工作的起点高于本科学历在拿到研究生学历后,不仅是在应聘当中占较大优势,在应聘工作的岗位也会根据学历有相应的提高,就业面更加广阔,像一些大型企业研究生学历会更有优势,工资待遇方面也会有着相应的提高。好处三:在国考当中会有更多的选择除中高考与考研外,另一个最受社会关注的大型考试就是国考了,每年报考公务员考试人数不胜数,尤其是今年有超150万人报考,在报考前会选择岗位,研究生学历可选择的岗位范围更大,同样竞争机会也更小一点。对于考研,如何上岸是考研党最为关注的事情,每年的竞争都非常激烈,一不小心就会被刷下去,很少有考生关注上岸后应该怎么做。有句话叫“考研难上岸更难”,当初试过了的时候就要准备读研期间的问题了,导师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关乎着研究生毕业的问题。教育部有新规定,针对“研究生导师”有着八条行为准则准则一:导师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领导在读研期间,导师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人,作为一个培养高知识水平人才的老师,三观一定要正确,在学习上要做好导师的职责,在思想上也要有着领导。准则二:在复试期间到做到公平公正在复试当中,会有导师参加,考生的命题与招生等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对每一位考生都保持相同的态度,采取科学的方式招生。准则三:在读研期间要对学生尽心尽力在读研期间要根据导师的能力尽心尽力的辅导学生,根据研究生数量进行合理的分配,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要有相同的精力,帮助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准则四:能够采用正确的方法指导学生在学生在进行学习期间,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进行因材施教,正确的履行职责,合理的指导,不能出现无故推延学生的毕业时间,也不能强迫学生继续从事科研等事情。准则五:导师要遵守正确的学术规范在读研期间可能会出现,盗取他人研究报告的行为,导师一定要以身作则,不能出现类似这种的行为,影响研究生风气。准则六:要对论文质量严格把控研究生论文不能出现以次充好等等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导师要对研究生的论文质量严格检查,对质量差的论文要进行提交评审与答辩准则七:导师要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在读研期间会鼓励学生参加一些科研项目等活动,导师要按照规定严格把控研究生提交的经费,不能出现损害研究生利益的事情。准则八:在读研期间师生关系要和谐在研究生阶段,导师的作用相当于导员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学术问题还要留意学生在心理方面的问题,建立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在研究生考试前,考生想要联系导师有哪些问题要注意问题一:在面临多个导师时不要犹豫不决或全都选择同样院校里的导师之间会有相互的联系,当不知道选择哪个时需要根据网站等方面了解导师的信息,认准一个再联系,千万不要联系很多导师,这样只会让导师对你没有好感。问题二:小问题避免联系导师导师在平时的时间里有很多事情要忙,比如说兼顾上课、带学生做学术等等,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联系导师只会让导师产生反感。问题三:不要在意导师的“官方回答”在考前联系导师时,导师的态度肯定会冷淡,一是避免有着考前透题的嫌疑二是看学生的态度,回答的问题很官方片面都是正常的,过多在意只会导致自己的考试成绩。【今日讨论】研究生导师八不准主要这针对哪方面的事情,记得评论区留言哦#加油考研人#新护芽妈妈,呵护青少年教育成长,分享实用的教育方法,带你了解最新资讯,关注我一起进步成长!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随教育小微一起来看全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更多教育信息
目前国内的研究生教育中,导师仍然为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课程学习、社会实践、论文写作等决定权基本上都掌握在导师手中,所以之前屡屡爆出各高校关于导师行为不端的事件,引起了社会舆论,同时也让很多准备考研的学弟学妹深受打击。但是近日教育部网站上面公式了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同时也将一些行为准则进行了公布,那么就随小编来看看都有哪些准则?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相信很多考研的学弟学妹在考上的那一刻是非常开心的,但是到了导师的选择问题上却犯了难。一方面是不是特别了解导师的性格,另一方面,怕三年的学习生涯中研究生导师对自己的课程以及论文指导过少,入不了科研的门,同时也面临着毕业的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印发的准则中明确提到要求研究生导师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教育部也在慢慢规范小部分不符合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研究生老师,所以想要考研的学弟学妹还是可以大胆报考,有了规范以后相信招生过程中也会慢慢更加公平,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也会慢慢变多。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这四条主要是针对一部分学术不规范,以及经费使用方面管理不严格,师生关系较差的研究生导师。相信读研的有部分同学应该感同身受。之前屡屡曝出的研究生压力过大,导致抑郁的,甚至结束生命的,都是由于师生关系的处理不当。以上行为准则是教育部对于研究生导师提出的。那么对于我们研究生这个群体,我们需要做到哪些呢?研究生应多和导师交流其实小编认为很多事情都是双向的,师生关系处理不当,部分研究生也有一些因素在里面。有部分研究生比较内向平常不与人交流。那么时间长了可能心理压力大了也没人倾诉。所以对于研究生这个群体来说,我们平常课业压力、论文压力本身就比较大,我们应该多与身边同学以及自己的研究生导师多进行交流,无论是生活上的还是学业上的问题。研究生自身需要更加努力关于论文指导方面的问题,有部分原因是有些导师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给研究生做指导。但是也存在一部分研究生,自己不努力,等待着导师来催促了,才知道该干什么。其实这种学习方式本身就不是一个正确的学习方式。研究生群体已经是成年人了,而接受过四年的大学教育,应该很清楚学习是自己的事情,而不应该和小学生一样等待老师、家长催促下才知道学习。应该养成主动学习的好习惯。结束语:小编认为,教育部这次印发的行为准则一定会对部分不守规范的研究生导师起到作用。并且也相信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也越来越公正、规范。师生关系也越来越融洽。但这不仅仅需要研究生导师的努力。研究生本身也应该多努力、多学习、多交流。只有两者相向而行,才能更快地取得效果。大家也可以评论区讨论交流关于对该项研究生导师行为准则的看法。
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教育部近日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导师与学生矛盾、师德师风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并且对研究生导师提出八项准则,说是准则,其实也是“八条红线”,对导师行为作出规范和要求。那么,具体是哪“八条红线”?对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将有什么样的意义?如何落实和监管到位?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导师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总体素质有保障,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准则》针对当前导师学生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比如,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准则》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洪大用表示:“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有的学生研究生期间必须要给导师干私活,不然就无法通过论文答辩,有的学生甚至因为不堪重压选择轻生。针对少数导师滥用职权、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准则》明确要求,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洪大用介绍,下一步,要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洪大用说:“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为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水平,直面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出现的新问题,今年9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此次出台的《准则》也是细化了《意见》的要求,要想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根据要求,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洪大用介绍:“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对违反准则的导师,教育部明确,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指出,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通知指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全文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科学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日前,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核心要点有哪些?下一步推动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随教育小微一起听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的解读——问答一“《准则》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答: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对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也对导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迫切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着力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二是研究生导师队伍日益壮大的迫切需要。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靠力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 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研究生培养规模逐步扩大,导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为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导师应有权利,不断改善导师治学育人环境,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三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导师队伍水平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充分尊重导师,全力依靠导师,积极服务导师,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问答二“《准则》的核心要点有哪些?”答:《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针对导师指导行为,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一是既坚持正面积极引导,又划定基本底线。《准则》明确提出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严谨治学,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同时,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二是既着眼宏观总体要求,又重视微观具体规定。《准则》着眼于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领、培养过程、导学关系等重大问题,提出宏观总体要求,明晰导师职责。同时,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试命题、中期考核、论文选题开题、学术规范训练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规范。三是既坚决维护基本权利,又严格强调履职尽责。《准则》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培养过程指导,提出分流建议,严把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问答三“下一步推动《准则》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答:《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把落实《准则》和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全员知晓。坚持全覆盖、无死角, 要求各地各培养单位把《准则》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推动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二是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见效。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本单位实际,强化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让广大导师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更多教育信息
对违反《准则》的导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